融资性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图

融资性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图
融资性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图

XX担保

2015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5)

一、担保业务流程 (5)

二、担保项目的选择与受理 (9)

(一)担保项目的选择 (9)

(二)受理条件 (9)

(三)不予受理条件 (10)

(四)慎重对待条件 (10)

(五)担保项目的受理 (11)

(六)担保项目的申请资料 (11)

(七)担保项目资料的初审 (14)

(八)担保项目初审的终止 (15)

三、担保项目的现场调查 (15)

(一)现场调查人员的职责 (16)

(二)现场调查应遵循的原则 (16)

(三)现场调查考察的对象 (17)

(四)现场调查的主要容 (17)

四、担保项目的资料核查 (18)

(一)审查资料的完整性 (19)

(二)审查资料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4)

五、担保项目的评估 (24)

(一)申请担保企业资信评估 (25)

(二)反担保措施评价 (31)

(三)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32)

(四)担保项目的总体评价和评审报告的撰写 (34)

(五)十五级评分 (35)

六、担保项目的决策 (36)

(一)《项目评审报告》审核 (36)

(二)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度 (37)

(三)担保项目审批权限 (38)

(四)担保项目评审会的执行 (39)

七、担保合同签署 (39)

(一)担保合同的种类 (40)

(二)签订担保合同 (40)

八、反担保措施设置 (40)

(一)设置反担保措施的必要性 (41)

(二)反担保物应满足的条件 (41)

九、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2)

(一)评审费用的收取 (42)

(二)担保费的确定依据 (43)

(三)担保费费率的确定 (44)

(四)担保费的收取 (44)

(五)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5)

十、担保项目的放款及档案移交 (46)

十一、担保项目运营管理 (46)

十二、担保责任的解除与代偿 (48)

(一)担保责任的解除方式 (48)

(二)担保代偿前的核查 (48)

(三)代偿后追偿权利的落实 (49)

(四)担保责任解除后的手续 (49)

十三、担保代偿后的风险资产管理 (49)

(一)代偿项目的管理 (50)

(二)代偿资金的回收 (50)

(三)代偿损失的核销 (51)

第三章附则 (52)

附件目录 (5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融资性担保业务行为,保证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规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XX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融资性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第二条本操作流程所称融资性担保业务系指我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我公司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操作流程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操作流程所称融资担保申请人系指需从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申请委托我公司提供担保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均适用本操作流程。

第三条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流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利益。

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受任何外部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应当以安全性、收益性、审慎性为原则。

第四条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与申请人、债务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应当为客户,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一、担保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是工作的分工和程序,对于担保业务而言,业务流程还是落实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担保业务流程设计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项目运作效率的高低,还直接关系到项目风险控制水平的好坏。

由于不同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业务品种、面临的市场环境、控制风险的理念不一祥,担保业务流程也必然有所差别;在同一个担保机构部,不同业务品种的业务流程也应该有所差异。本章以一般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例,完整地介绍担保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一般来说,担保业务流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

1.申请担保。

(1)借款人(担保申请人)直接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2)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推荐。借款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融

资,若借款人具有足够的抵押物或信用水平符合金融机构的条件、金融机构直接提供资金;如信用水平不足,则推荐借款人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获得增信后满足金融机构的条件。

2.担保项目受理与资料审查。担保机构审查客户资质及其提交的项日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担保项目的现场调查与评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担保机构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审查和项目评审。

4.担保项目的决策。经评审基本可行的项目,进入担保机构的审批决策程序。

5.担保合同的签订。通过审批决策程序的项目,签订委托担保、反担保合同及项目相关协议。

6.担保项目的实施。在正式签订担保合同之后,需落实反担保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7.担保费的收取。按照与担保申请人商定的项目方案收取担保费。

8.担保项目的监管。对在保项目进行运营管理。

9.担保责任的解除。

(1)无代偿解除,担保项目结束;

(2)代偿解除,进入风险资产管理程序。

下图为一般担保业务流程示意图:

二、担保项目的选择与受理

(一)担保项目的选择

我公司主要承接市重点中小型企业和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融资担保,以及为市、区(县、开发区、高新区)重大项目和集合性融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二)受理条件

融资担保申请人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经济实体;

2.申请人的财务会计核算规、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和必要的营运资金、经营场所和设施;

3.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在工商、税务、银行等方面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4.贸易型申请人应具有稳定的上游供应商和良好的产品销售网络或经营服务渠道,具有与融资规模相匹配的销售或营业规模,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和现金流,连续经营期一年以上;

5.生产型申请人应拥有相应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生产条件,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渠道正常,连续经营期半年以上;

6.申请人的融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能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

7.申请人应能够提供我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8.在合作银行开立账户。

(三)不予受理条件

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1.申请人贷款卡有逾期贷款记录,且系恶意逾期的;

2.申请人近期有工商、税务、司法等不良记录且目前尚未解决的;

3.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申请人融资用于国家禁止或限制生产、经营和投资领域的;

5.申请人用担保套现贷款,从事非法转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6.申请人超出批准经营围经营的;

7.申请人资产负债率过高(如超过70%)的;

8.申请人涉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且没有最终认定结果的;

9.申请人无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的,经营状况恶化且难以改善的;

10.申请人无反担保措施或反担保措施不能落实的;

11.申请人主要领导人资信不可靠,经营管理能力低或领导班子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群体素质差的;

12.申请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及会计核算混乱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资产状况不清的;

13.申请人生产技术尚不成熟、没有形成市场主流产品的;

14.申请人申请担保金额高于其净资产规定比例的;

15.申请人与本公司有逾期债务关系尚未解除的。

(四)慎重对待条件

1.项目规模与企业注册资本、管理水平等现状严重不匹配;

2.项目对资本、技术等要求不高,进入门栏过低的;

3.项目本身规模过大,超出我公司现有业务能力围的;

4.项目所处行业竞争激烈,而我公司对同类型项目已承担有担保责任的;

5.该企业已在多家担保机构担保融资的;

6.反担保资产为第三方提供的;

7.属于固定资产投资或投资回收期较长项目,以短贷长用的形式担保融资的。

(五)担保项目的受理

业务部在接到客户的业务申请意向时,受理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将项目的基本条件和担保业务操作的程序告知对方,并大致了解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如项目基本条件能够满足担保机构的要求且申请人也能接受担保机构提出的条件,双方即达成进一步合作的意向。同时填写《项目接待信息登记表》: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信息、产销情况;

3.申请金额、期限、用途;

4.银行及其它债务;

5.反担保设置意向;

6.特殊情况说明。

(六)担保项目的申请资料

经接待初步同意受理的项目,由业务部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后,填写《业务受理登记表》,并向申请人发出《担保项目申报表》,并要求申请人按《担保项目申报表》要求及时报送资料。资料清单如下:

(七)担保项目资料的初审

在收集到申请人担保项目资料后,指定项目经理主审、辅审,对项目资料进行初步的审查,并作出初步判断,需要审查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查验原件,资料是否齐全,对遗漏资料要求客户及时补充;

2.申请人是否具备完整的主体资格,或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

3.申请人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我公司承接项目的要求;

4.担保项目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改进或优化的可能;

5.申请人的基本资信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不足与缺陷;

6.申请人能否提供符合担保机构要求的反担保措施或其他风险防措施;

7.判断资料反映情况与申请人介绍的情况之间的差异,确定核查重点和核查方法。

担保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经项目经理初步审查认为基本可行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回复客户,并在1-2个工作日拟出项目《现场调查提纲》和现场调查方案。(八)担保项目初审的终止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评审:

1.在15日未提供规定资料的;

2.提供资料严重不符,有意虚报并拒绝提供真实情况的;

3.核查中,发现申请人有不予受理条件规定或其它不宜担保情况的;

4.终止初审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项目初审工作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2个工作日,项目承办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总报告。

三、担保项目的现场调查

担保项目的现场调查由业务部项目经理主审、项目经理辅审配合,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邀请风控、法律、资产评估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实行项目经理主审、辅审双人负责制度,形成互为补充又相互监督的机制,共同开展项目调查的全过

程工作。现场调查人员必须要保证整个项目调查的全面性、真实性、可靠性,并负责形成担保申请人的评审报告。担保项目的现场调查工作一般应在1-2个工作日完成。

(一)现场调查人员的职责

尽职调查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调查人员应秉持客观、公正、诚信原则、独立履行职责,在现场调查过冲中不受人为的外部因素干扰;

2.调查人员应采取合理、有效的调查方式,客观记录调查过程,如实反映调查采取的方式和依据,并对调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侧重于客户资信状况真实性的披露。

3.调查人员对关键资料现场审核,对已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其他资料承担形式上合法、完备的审核责任;

4.现场调查后,调查人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项目经理形成的书面报告做整体审核,并发表独立的明确的评价意见和风险提示,形成相对独立的项目评估报告。

(二)现场调查应遵循的原则

现场调查中,调查人员需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对于客户提供的信息,或调查人员的个人判断,都必须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书面依据,并且详细记录调查的方式和过程,对于一些确实无法取得直接书面证据的重要信息,则需要通过与项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给予证明和确认。

2.谨慎性原则。不能片面听取客户的口头介绍或承诺,应留心调查现场中的细节问题,对异常情况要反复甄别,对没有确切依据的数据要保守估算。

3.重要性原则。受到时间的限制,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调查人员须根据调查提纲进行现场调查,对于一般性的问题可以采取个别抽查推断的方式,对于异常及重点问题需全面核实,取得充分的依据。

(三)现场调查考察的对象

担保项目现场调查访谈的人员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实际控制人、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技术、生产或销售负责人等。

项目现场调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抵、质押物所在地,企业控制人住所,企业关联方、主要上下游客户经营场所等。

1.申请人为公司的,必须现场调查其生产、经营场所。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除核实期控制的经营实体外,还需现场核实其住所;

3.主要抵、质押物;

4.如果关联方对企业的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须走访关联方;

5.走访对企业的发展或经营有重大作用的上下游客户,或战略合作伙伴,不具备条件的进行沟通或函证;

6.企业的经营、建设等关键问题以及合法性涉及政府部门的,须咨询、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四)现场调查的主要容

现场调查的主要容有:

1.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经营活动是否规,经营场所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企业领导及主要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精神风貌等。

3.生产型企业的机器设备是否在正常运转,有无闲置资产,机器设备的成新度,是否购买了财产保险,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和环保设施。机器设备利用率,生产设备是否得到了充分利用,总的生产能力与销售之间的差额。

4.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是否有章可循,是否比较规,有无生产安全隐患。

5.生产一线的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整体素质如何,现场人员是否能满足生产要求。

6.厂房和办公场所是租赁的,还是企业自己购置的,是否有产权证明,机器设备是否是海关监管产品。

7.企业仓库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半成品的库存是否正常,仓库管理是否严谨、是否安全,大致清点库存商品的数量、估算其价值与财务报表是否相符,是否正在往外销售货物。

8.企业生产所在地交通能否满足正常生产和运输的需要,水电能否正常供应,周围环境如何,有无其他纠纷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如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外部环境是否会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等。

四、担保项目的资料核查

在担保业务中,核实和审查企业所报送的资料及现场调查中取得的资料是评审工作的基础。所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都关系到整个评审的质量,关系到项目最终运作的成功与失败,业担保机构必须认真、严格审查每个项目的基本资料。

(一)审查资料的完整性

担保业务评审工作面临的最基本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不掌握企业全方位的信息就很难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必须要求企业报送所有评审所需资料,尽可能全面的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1.担保申请书

(1)按我公司的模板填写的项目申请表

(2)企业自拟的担保申请(公司申请担保贷款的项目情况介绍、申请担保贷款的用途及偿付能力分析、还款计划)

2.企业的主体资料

审查企业的主体资料,包括以下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明,工作简历及复印件,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主要领导者的简历及复印件,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复印件。

(2)有关公司批准成立的文件、合同、批复,公司章程(需有工商局印章),关于申请担保及设立反担保措施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和国有独资公司提供董事会决议。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该单位申请担保的批复,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供出资人签字的有关决议),公司董事会成员。

(3)公司组织机构及业务情况介绍,包括以下容:

①公司成立的背景,如果股东为法人单位,需提供股东单位的情况介绍,如果发生过产权变动,需提供有关变动资料;

②企业部部门设置及部门职能;

③产品介绍,包括特点、技术水平、技术来源、产品知名度和产品的市场

情况;

④生产能力介绍和扩大生产的计划;

⑤公司的收入构成比例;

⑥企业的业务流程,包括进货方式和进货渠道、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结算方式等;

⑦市场分析,包括风险和利润增长点分析;

⑧企业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

⑨或有负债、涉诉案件;

⑩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情况。

3.企业的财务资料

审查企业的财务资料,包括以下容:

(1)注册验资报告、历次股权变更时的验资报告和相关实物入资的评估报告复印件(国有企业由于成立时间较长无验资报告的需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贷款卡复印件、查询密码及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记录打印结果(包括企业情况基本信息、借款信息、抵质押担保信息和保证担保信息);

(3)近3年(最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当年近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编制说明,财务报表编制说明又包括:

①存货的计价方式、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提供固定资产清单及其所有权证明文件),税务政策(如享受税收优惠,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相关批复或通知)

②所有开户银行情况,包括开户地点、账户性质和账号,主营业务账户两年的银行对账单,近一年银行流水账单;

③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的情况说明,需根据企

担保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标准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项目初审 (四)、项目评审 (五)、签订合同 (六)、抵押登记 (七)、担保收费 (八)、发放贷款 (九)、保后管理 (十)、代偿和追偿 (十一)、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1、企业申请《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 2、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3、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部门评审,审保会评审、《担保项目评审书》。 5、复议项目评审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6、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合同审核表》。 7、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

8、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 ,他项权力证书或(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复印借款借据担保收费。 9、保后管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担保项目检查表》、保后检查报告。 10、《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代偿和追偿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 11、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生产经营情况; 15、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6、其他有关材料。 (二)、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融资担保业务方案

融资担保业务方案 一、适用行业范围 针对我区实际,重点扶持辖区内优势企业、创新型企业、“三农”、中小微企业及服务型企业,以及区委、区政府近期出台且明确规定扶持发展的行业领域均包含在范围之内。 二、担保人申请基本条件 (一)企业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担保服务: 1、企业是在东营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在东营区纳税,产权明晰,从事的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 2、企业最近2个会计年度应连续盈利,财务报表已经审计,最近1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5%; 3、企业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4、企业可提供能够覆盖担保额度的反担保措施。 三、担保业务范围 (一)常规担保业务 1、产品种类 (1)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是为企业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可分为:一是临时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主要是为企业一次性的临时资金需求或弥补其

他支付性资金不足而提供的短期贷款担保支持;二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三是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四是最高综合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及担保额度。 (2)银行项目贷款担保业务。是为企业申请银行用于某一特定项目的贷款,如新建、扩建、改造、开发与购置设备等目的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贷款担保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般为三年以上。 (3)银行票据担保业务。是为企业办理流动资金项下的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提供的保证。一是一般票据担保业务。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时发生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二是最高综合授信项下票据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及担保额度。 (4)银行保函担保业务。是为企业在银行开具的保函

企业技术改造类操作规程

企业技术改造类操作规程 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第七条支持企业加大制造业投资,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机器换人”,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已完工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两年内可以申请龙华区技术改造项目资助: 1、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以下的,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2、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含1亿元),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2000万元。 (二)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企业上年度所缴纳融资租赁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3年;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资助100万元。 资助标准: (一)本项目为事后补贴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请,项目新购置设备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算; (二)同一技术改造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目已完工(融资租赁方式除外)。 (四)获技术改造资助200万元以上企业需承诺3年内不得搬离龙华区,区经济促进局将于资助的次年、第三年对获得资助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组织查验评价工作。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表(市经贸信息委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

融资性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图

XX担保 担 保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2015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5) 一、担保业务流程 (5) 二、担保项目的选择与受理 (9) (一)担保项目的选择 (9) (二)受理条件 (9) (三)不予受理条件 (10) (四)慎重对待条件 (10) (五)担保项目的受理 (11) (六)担保项目的申请资料 (11) (七)担保项目资料的初审 (14) (八)担保项目初审的终止 (15) 三、担保项目的现场调查 (15) (一)现场调查人员的职责 (16) (二)现场调查应遵循的原则 (16) (三)现场调查考察的对象 (17) (四)现场调查的主要容 (17) 四、担保项目的资料核查 (18) (一)审查资料的完整性 (19) (二)审查资料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4) 五、担保项目的评估 (24) (一)申请担保企业资信评估 (25) (二)反担保措施评价 (31) (三)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32) (四)担保项目的总体评价和评审报告的撰写 (34) (五)十五级评分 (35) 六、担保项目的决策 (36) (一)《项目评审报告》审核 (36) (二)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度 (37)

(三)担保项目审批权限 (38) (四)担保项目评审会的执行 (39) 七、担保合同签署 (39) (一)担保合同的种类 (40) (二)签订担保合同 (40) 八、反担保措施设置 (40) (一)设置反担保措施的必要性 (41) (二)反担保物应满足的条件 (41) 九、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2) (一)评审费用的收取 (42) (二)担保费的确定依据 (43) (三)担保费费率的确定 (44) (四)担保费的收取 (44) (五)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5) 十、担保项目的放款及档案移交 (46) 十一、担保项目运营管理 (46) 十二、担保责任的解除与代偿 (48) (一)担保责任的解除方式 (48) (二)担保代偿前的核查 (48) (三)代偿后追偿权利的落实 (49) (四)担保责任解除后的手续 (49) 十三、担保代偿后的风险资产管理 (49) (一)代偿项目的管理 (50) (二)代偿资金的回收 (50) (三)代偿损失的核销 (51) 第三章附则 (52) 附件目录 (53)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详细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1) 企业申请 (2) 担保受理 (3) 项目初审 (4) 项目评审 (5) 签订合同 (6) 抵押登记 (7) 担保收费 (8) 发放贷款 (9) 保后管理 (10) 代偿和追偿 (11) 担保终结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图 要求:企业提供《贷款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资料 责任人:担保业务部 目的: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担保条件 要求:完成企业资料的审查 责任人:项目经理 2、担保业务部对申保企业进行初审 企业不符合担保要求、书面回复企业

担保责任自动解除担保公司履行代偿责任 制定追偿计划,实施追偿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委托担保合同》 -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处理表》 项目评审- 资信评估部 -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 -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 填《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 -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 - 复印借款借据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应收租金管理办法

应收租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翔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租赁项目开展过程中租金管理环节的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现有的相关制度和操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所有租赁业务的租金管理。

第一章租金管理流程 第一节起租流程 第三条租赁项目起租后,业务部门根据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表》建立租金管理台账。业务部门应设置租金 管理专员(公司没有设置此岗位时,由项目经办人担任) 对租金管理台账实施实时动态管理。在《租金支付表》根 据合同规定实施调整后,业务部门应在调整的当日对租金 台账进行更新调整。计划财务部应建立后台租金台账,作 为财务测算和租金审核的参考依据。后台租金台账以租金 管理台账为基础。业务部门租金管理专员应于每月的15 日与计划财务部就租金台账进行对账,并应在每次租金调 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计划财务部调整后台租金 台账。 第四条计划财务部应在起租后一个月内与承租人的财务部门进行对账,并在租赁期间,定期与承租人的财务 部门对账,至少每年一次。 第二节租金催收流程 第五条租金管理专员应在租金到期日前10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向承租人发出《租金提醒付款通知书》;在

租金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租金管理专员应与承租人电话沟 通,确认承租人的付款计划。 第六条在租金到期日,租金管理专员应提请计划财务部查询租金是否足额到账。若租金未到账的,应尽快与 客户取得联系,确认未到账原因。并将情况向业务部负责 人和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汇报。 第三节租金到账核销 第七条租金到账后,计划财务部打印银行对账单或者网银到账记录,交给租金管理专员,租金管理专员在租 金管理台账上注明到账日期和金额,同时填写《租金收款 确认单》,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后,交计划财务部。 第四节租金逾期处置流程 第八条如租金逾期未到账,且不属于银行在途原因造成,则租金管理专员应通过电话方式向客户催收,逾期 三个工作日仍未到账的,租金管理专员应申请公司向承租 人和保证人发出租金催收函。租金催收函催收的金额除逾 期租金外,还应包含逾期罚息金额。租金催收函的签发程 序与《租金提醒付款通知书》相同。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法规解读

2016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若干新政策。其中,《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提供分期付款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的服务。”对于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近年来,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各医疗机构购买和更新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的需求持续增长,使得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市场迎来高速增长期。但同时,由于医疗设备的特殊性,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受到比普通设备融资租赁更为严格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具体而言,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开展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除受到银监会/商务部的监管外,还受限于以下两方面的监管要求: 对租赁公司的资质要求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

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250号)(以下简称“《答复意见》”),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医疗器械是经营行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此外,融资租赁发展最集中的两个地区——上海市和天津市【1】也先后出台相应的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监管规定,强调融资租赁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对融资租赁企业的设施设备条件和质量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在现行法律规章下,租赁公司从事相关医疗设备经营活动的,应根据《条例》和相关部门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对于违反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条例》规定对违规的租赁公司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等等)。 对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的控制 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于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级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其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医疗机构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担保业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确保担保业务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银行与公民、银行与企业之间等借款、融资活动中,所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担保责任是指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应与借贷双方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办理担保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严谨、平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坚持以合法性、风险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的审慎经营模式。 第二章担保业务范围 第五条公司担保业务主要范围是:借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兼营: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民间借贷;尾付款如约偿还担保等业务。

第三章担保业务受理条件 第六条担保业务应遵守的基本规定 担保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必需是合法、真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项目等。不准从事下列活动:不得吸收存款;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受托投资;不得从事未经政府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担保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司类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依法设立。 2、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款能力强;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 4、企业申请担保的资金用途明确合法。 5、在指定的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现金流量充足。 6、能提供合法、有效、足值、可靠的担保。 二、个人类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力能力。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相对稳定的从业人员,本人具有固定的住所。 4、有具体的生产、经营、项目,用途合法明确。

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操作规程

精心整理 业务操作流程 一、客户推荐 1、市场销售人员或经销商确定销售信息后,根据客户认定标准(见附件1)向制造厂家推荐客户并收集客户资料(见附件2); 2、制造厂家信用管理部门对推荐的客户进行审核、调查,对通过资质审查的客户向租赁公司业务管理科提供《业务确认函》(见附件3)。 二、业务提交 制造厂家将客户的以下资料提交给租赁公司: 1、法人及个人客户资料。 2、仅由厂家、客户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标准文本一式五份)。 3、厂家签署的《业务确认函》。 三、实地考察 1、实地考察可由各地分公司信审专员直接安排,各地分公司信审专员负责与制造厂家销售部门接口,接收客户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出具《客户调查报告》(见附件4),将通过考察的客户资料录入信用评审系统。 2、租赁风险管理科负责对客户信审,若通过信审,负责向制造厂家出具《承租人资质审查通知书》(见附件5)。 三、承租人提车 1、制造厂家收到《承租人资质审查通知书》后通知承租人交付首期租金并提车,制造厂家向租赁公司出具《收款确认书》(见附件6)及车辆合格证、发票复印件; 2、提车时,承租人必须向租赁公司出具《声明书》(见附件7)及《租赁物接收确认函》(见附件8),并交纳资产管理费、GPS安装费以及车辆保险费。 3、租赁保险业务科负责为车辆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原件提供给承租人。 四、车辆抵押

1、承租人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各分公司业务人员在制造厂家销售人员或经销商协助下负责与承租人办理车辆抵押手续(抵押债权第一人为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负责回收车辆登记单证及发票原件。 五、签署合同 1、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六、与厂家对账结算 1、租赁公司在每月10日前与厂家进行对账,并向厂家出具《结算对账单》(见附件9)。 2、厂家核对后向租赁公司提交《结算对账单回执》(见附件10)。 3、租赁公司把确认后的结算款在每月20号前支付给厂家。 七、资产转包 1、租赁公司将回收的租赁车辆登记单证和发票的原件、保险单复印件转交给银行; 2、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确认后的结算款支付给租赁公司。 八、租后管理 1、建立租金台账并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租赁公司在扣划租金后向制造厂家出具《租金扣划信息通知书》(见附件11)及发票。 3、租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支付租金,银行收到租金后出具发票。 4、租赁公司定期向银行提交《租赁物检查报告》(见附件12),并按照资产五级分类要求收集承租人(自然人除外)相关资料。 九、租赁结束 1、租赁结束分三种情况: (1)租赁期届满。 (2)厂家履行权益保证。对于符合履行承诺条件的,租赁公司向制造厂家出具《履行承诺通知书》。 (3)承租人提前还款。若承租人有意提前还款,向租赁公司发出《提前终止合同申请书》(见附件13)。由银行审核批准后向租赁公司出具《提前终止合同审批通知书》。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具体操作流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1) 企业申请 (2) 担保受理 (3) 项目初审 (4) 项目评审 (5) 签订合同 (6) 抵押登记 (7) 担保收费 (8) 发放贷款 (9) 保后管理 (10) 代偿和追偿 (11) 担保终结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 -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处理表》 项目评审- 资信评估部 -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 -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 填《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 -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 - 复印借款借据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为: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融资租赁合同样式范本

融资租赁合同样式范本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的标的 (11)根据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___________(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___________,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条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个日历月,即自19年月 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个日历月,即从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种类范围流程及收费情况2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及流程、收费情况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1、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⑴贷款担保。 ⑵票据承兑担保。 ⑶贸易融资担保。 ⑷项目融资担保。 ⑸信用证担保。 ⑹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⑴诉讼保全担保。 ⑵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⑶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⑷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3、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⑵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4、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⑴吸收存款。 ⑵发放贷款。 ⑶受托发放贷款。 ⑷受托投资。 ⑸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流程 1、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2、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3、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资信评估部、复议项目评审 5、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

融资租赁公司逾期客户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公司逾期客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的发展,完善对逾期客户的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逾期是指:承租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日将当期租金(如有以前累计罚息,则含罚息)完全付清的一种违约情形;从第二日起计算逾期天数;出卖人是否为承租人垫付租金不影响租赁公司对承租人逾期的界定。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将承租人逾期天数划分为1-15(含15)天、15-30(含30)天、30-45天(含45)、>45天四类;根据资产管理部提供的《逾期租金周报》,各相关部门视承租人逾期天数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操作规程 第四条承租人逾期1-15(含15)天: 1.逾期一周内:资产管理部进行电话催收; 2.逾期超过一周至15天以内的,资产管理部除电话催收外,应开始向承租人以书面形式发送经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的《租金催收通知书》; 3.逾期天数达到15天时,资产管理部应通知法律合规 部准备好“租金催收律师函”。

4.资产管理部应每周出具《逾期租金周报》报送相关部门,抄送总经理; 5.资产管理部催收人员应对逾期情况作书面记录,并完成《租金催收记录总表》,该表在每月底经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由风险管理部存档,催收书面记录由资产管理部存档。 第五条承租人逾期15-30(含30)天: 1.资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安排对承租人进行现场资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资产检查报告》须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后存档; 2.业务部门应及时对承租人进行调查评估,并与出卖人及时沟通,了解承租人最新经营情况,出具《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 针对融资租赁金额较大的客户,业务员还应向承租人索取月度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内容在《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予以反映; 《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需递交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在对此出具相关意见后存档; 3.风险管理部需定期对各部门在逾期客户管理过程形成的各类工作报告及催收记录进行检查,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逾期客户管理流程; 4.资产管理部每月底出具的《逾期租金周报》需提交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进行讨论;

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x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六盘水盛源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贷款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控制、确保贷款担保风险和合理性经营,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贷款担保业务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三条申请担保的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规范; (二)客户借款用途明确且借款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客户在申贷期间无重大诉讼事件; (四)申请担保客户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贷款记录; (五)申请担保客户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发展较好;

(六)申请担保客户累计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客户负债总额的70%,有较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七)申请担保客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特殊客户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担保项目初审 (四)担保项目审批 (五)签订合同 (六)抵(质)押登记 (七)存出保证金 (八)担保收费 (九)发放贷款及正式承保 (十)保后跟踪管理 (十一)代偿和追偿 (十二)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贷款担保申报书》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 --《贷款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担保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责任和第二责任调查人 --确定初审基本内容 --组织实地调查 --撰写贷款担保调查报告 --填具《贷款担保处理表》

河南省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为: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除和添加; 第五条公司担保部顾客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核实顾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担保申请人材料清单》、《反担保人材料清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作为《信用担保申报书》的附件,经公司担保受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归档。 第六条担保受理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4)对单个企业的担保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天津市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现状及外汇监管政策建议

《华北金融》2011年第8期天津市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现状 及外汇监管政策建议 课题组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300040) 摘要:截至2010年底,国内具备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有182家,融资租赁业务总量达人民币7000亿元。国内融资租赁行业虽然发展时间短,但是市场规模和企业规模的增长却十分迅速。其中,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占据了国内市场的半壁江山。天津滨海新区作为我国融资租赁业的集聚区和示范基地,融资租赁业业务总量一直占到全国20%以上,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更是发展迅猛,已逐步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在同行业中走在全国发展前列。本文结合天津市近几年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现状及特点,分析研究企业现行的运营模式,立足外汇管理层面,深入研究剖析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需求,并就此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关键词:外汇管理;资本项目;融资租赁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8-0013-03 一、天津市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现状 (一)外资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猛,单个企业规模呈剧增态势 截止2010年末,天津市存量外资融资租赁企业19家,注册资本总计8.34亿美元。从行业发展速度上看,外资融资租赁行业规模连年倍数上升,实际利用外资占地区规模总量的比重扩张迅猛,已逐步成为天津新兴产业发展的亮点。从新设立单个企业规模来看,尽管由于商务部2005年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中规定“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美元”的准入门槛迫使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必须具有资产规模较大的特性,但天津近两年新设立公司的单个企业规模仍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增长态势:全市注册资本在5千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共7家,其中有6家为2010年新设立的,1家为2009年成立的;注册资本在1亿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共3家,全部为2010年新设企业。 (二)企业资金使用率高,经营活动开展速度快 就2010年12月存量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外方所占总注册资本8.11亿美元,截至2011年1季度末已到资4.41亿美元,外资到资率达到54.38%。外汇资本金已结汇、支付共计约3.50亿美元,资金利用率接近80%。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多数企业在成立之前,已经由其关联公司或其自身设立的境内临时代表机构与“客户”达成融资租赁项目合作意向,故能在成立之后迅速进入经营状态。 (三)多数企业长期发展面临瓶颈 调研中发现,多数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笔“订单”后,后续业务拓展变得艰难。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问题,对于那些资金还未全额到位的公司而言,企业反映随着国内经营成本、租赁资产价格大幅增长,企业预定投资资金往往不足以满足新业务开展需要,由于外方投资者在项目确立前往往对资金投入持谨慎观望态度,致使企业面临“资金不足—无项目—投资资金延缓到位—资金更加不足”的恶性循环;而对于资金已到位、有一定业务量的企业而言,由于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很长、资金回流速度慢,企业自营资金有限而国内的融资渠道对新设立的公司授信存在一定限制,缺乏资金购置租赁财产大大阻碍了企业长期发展;二是实力问题,由于国内租赁行业整体仍处在起步阶段,企业普遍表现为客户单一、产品缺乏竞争力,产品的认同度不高, 图12008-2010年天津市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登记趋势情况 注册资本(万美元)家数 13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流程图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流程图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流程图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介绍 恒信投资担保公司热忱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进出口贸易融资担保 ?申请担保企业的基本要求? ?在黑龙江省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状况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i ?诚实信用,愿意接受本公司的监督i ?能提供必要的,我公司能接受的反担保措施 ?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 ?不动产 ?动产 ?股权 ?债权 ?经营权 ?无形资产 ?第三方信用反担保措施 ?企业所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企业简介,产品/项目介绍i ?营业执照复印件 ?贷款证复印件 ?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基本情况表》 ?《委托担保申请书》 注:企业的担保申请正式受理后,须提供《资料清单》所列示的全部资料 ?企业融资担保申请资料清单? 序号资料内容原件复印 件份数页/ 份 备 注 1委托担保申请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财务状况及变化趋势 4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名样式和董事会决议

5公司介绍 6营业执照副本 7税务登记证副本 8法人代码证副本 9企业注册登记核准单(工商局信息中心打印) 10验资报告 11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12上月财务报表 13主要科目明细(应收、其他应收、存货、固定资产、应付、其他应 付等在报表中占比较大的科目) 14大额资产清单及资产权属证明15资信证明 16贷款证和贷款卡(从银行打印)17企业章程 18法人代表证明书 19法人代表身份证 20法人代表及主要领导人简历 21主要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2抵押物权证明 23上月银行对帐单 24其他要求的资料 25

融资租赁合同(2)

融资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号: 承租方(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日元帐号:;欧元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完整的担保业务流程

完整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项目初审 (四)项目复审 (五)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单个企业或相互关联企业担保项目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资本10%(含10%),单笔业务担保期限超过一年的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出具担保意向书 (七)签订担保合同 (八)抵押登记 (九)签订正式保证合同 (十)担保收费 (十一)发放贷款 (十二)保后管理 (十三)代偿和追偿 (十四)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一、企业申请: 《委托担保申请书》 二、担保受理: 1、《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2、《业务受理通知书》(代评审费收取通知书) 三、项目初审: 1、《担保项目处理表》 2、《调查报告》 四、项目复审: 1、《项目评审报告》(暂无固定格式) 2、《担保项目评审意见书》(复审期间该意见书依次由主办业务部门、评审部门、主管副总签署意见) 五、总经理办公会评审: 1、《担保项目评审会议纪要》 2、《担保项目评审意见书》 3、《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办公会成员签署意见) 4、需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项目,公司董事会评审《担保项目评审意见书》,(董事会成员签署意见)出具《董事会决议》。 六、出具担保意向书: 《担保意向书》

七、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一)准备空白合同文本 1、《委托保证协议》 2、《抵押反担保合同》 3、《质押反担保合同》 4、《反担保保证书》 5、《财务监管协议》 6、《保证金管理协议》 (二)审核空白文本 《合同审核表》 (三)正式签订合同 1、《合同登记表》 2、《担保费认缴单》 八、抵押登记: 九、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银行固定格式) 十、收取担保费 十一、发放贷款: 1、《担保业务联系单》 2、《贷款担保台帐》 十二、保后管理 1、《担保项目检查报告》 2、《担保到期通知函》 3、《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十三、代偿和追偿 十四、担保终结: 1、《还贷凭证》(复印件,银行固定格式) 2、《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代管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局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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