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结构开孔及补强规则

船体结构开孔及补强规则
船体结构开孔及补强规则

船体结构开孔及补强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体构件上的应力区域,船体结构开孔(含开口、切口)规则及补强形式。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海船(船长≥20m)建造过程中管系、电缆穿过船体构件时的开孔规则及补强形式,

其它类型船舶及海上工程设施可参照执行。

2. 船体结构开孔规则

2.1 开孔基本原则

2.1.1 开孔形状一般为圆形或腰圆形,孔长轴应沿结构跨度方向或船长方向布置,如需矩形开孔时,其四角需有足够大的圆角,圆角半径R≥h/8(h为孔高)且R≥30。

2.1.2 开孔应远离流水孔、透气孔、减轻孔、人孔、型材贯穿孔等。

2.1.3 开孔边缘应光顺,无影响强度的缺口。

2.1.4 在强构件腹板上开孔时,其开孔位置应尽可能设置在构件的中和轴处或偏近骨架带板(即甲板、壁板或外板)一边,避免在近面板处开孔。

2.1.5 所有肋板、旁桁材上均应开人孔; 所有肋板、旁桁材、纵骨均应有适当的流水孔、透气孔,并应考虑泵的抽吸率;除轻型肋板外,开孔的高度应不大于该处双层底高度的50%, 否则应予加强。各肋板开孔位置在船长方向应尽量按直线排列, 以便利人员出入。在肋板的端部和横舱壁处的 1 个肋距内的旁桁材上, 不应开人孔和减轻孔, 否则开孔边缘应予加强,肋板及旁桁材在支柱下的部分一般不应开孔, 否则应作有效加强。

2.1.6 船中 0.75L 区域内双层底中桁材不允许开孔,特殊情况下必须开孔时,应予以有效加强;船中0.75L 以外中桁材上开孔高度不应大于该处中桁材高度的40%。

2.1.7高强度钢构件尽量少开孔,若开孔应采用圆形或腰圆形。

2.1.8 开孔边缘不要靠近板缝,至少离开50mm;开孔与板缝相交时,孔边缘离板缝不小于75mm,孔中心与板缝距离要尽量小,见图1。

图1

2.1.9 当梁上有密集的小开孔且间距又不满足对开孔间距的要求时,则开孔的宽度和长度的计算值应以全部开孔的最大外轮廓尺寸作为开孔计算的宽度和长度,密集小孔可扩为一腰圆孔。

2.1.10 开孔总长度不能超过0.6 肋距(或0.6 纵骨间距),开孔应分散,不能同时密集在邻近的肋距(或纵骨间距)内。

2.1.11 在船舯0.5L 区域内的强力甲板上开孔,其圆角半径为开口宽度的1/24(Rmin≥300mm)。如舱口围板为套环形式时,圆角半径Rmin≥150mm。

1

2.1.12管子和电缆穿过甲板的开孔,应避开舱口角隅和高应力区。

2.1.13 船舯0.5L 区域内强力甲板上的开孔宽度不得超过舱口边至船边距离的6%,其它部位甲板开孔宽度不得超过舱口边至船边距离的9%。

2.1.14 当甲板开口不符合长宽比2:1 或高强度钢开口小于2~1.5 时,应采用套环形式,也可起到拦水作用。

2.1.15若外板开口不是圆形或椭圆形的,则开口角隅应为半径尽可能大的圆弧;

2.1.16 各种管系的舷外排出口,应环绕开孔焊接50mm宽的环型复板。

2.1.17 本标准中所列开孔各尺寸为满足标准的极限值,开孔时尽可能不按极限尺寸开孔。

2.1.18 凡船体结构上的开孔,都会影响船体结构的强度,因此尽可能不开孔。若要在构件上开设超过规定的孔或在特殊部位开孔,应事先与船体专业协商开孔位置,并采取补强措施。

2.2 不允许开孔的部位

2.2.1 强横梁端部一个纵骨间距,纵桁在横隔壁处一个肋距,见图2。

2.2.2 小构件穿过的切口处,其切口前后的一倍切口长度范围内,见图2。

2.2.3 支柱上下端支座在纵横结构交叉处左右前后一个纵骨(肋距)间距。见图3。

2.2.4 桅杆附近范围内的强横梁(纵桁)左右一个纵骨(肋骨)间距。

图2

图3

2.2.5 支持舱口纵桁的悬臂梁与强肋骨的连接处,见图4。

2.2.6 上层建筑端壁下的强梁腹板上。

2.2.7 普通横梁和纵骨上。

2.2.8 强横梁面板上绝对不准开孔。

2.2.9 肘板趾端相邻200mm 范围内,构件对接或贯穿处相

邻200mm 范围内,见图2 图5。

图4图5 2

2.2.10 甲板或底板上有较重机械设备或集中载荷的部位。

2.2.11 船舯0.4L 区域的舭圆弧外板和舷顶列板圆弧形舷缘,外板与上层建筑连接处。

3 构件开孔

3.1 主要构件的开孔

3.1.1 当需将电缆和管系穿过甲板纵桁(强横梁)的腹板时,开孔的高度不应超过腹板高度的25%(双壳体油船为20%),且孔的位置应使其边缘与面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腹板高度的40%。开孔的长度不应超过腹板的高度或次要构件间距的60%,取其中较大者,见图6,表1;

B≤0.6l或B≤H(取其大者)D(D1)≤25%H S≥40%H

l

B

图6

3.1.2 当开孔尺寸和位置不符合本标准3.

4.1 的规定时,可进行强度补偿,但采取补强措施的开孔尺寸应在D≤50%H,S≥40%H限值范围内,见表1。

表1开孔允许值

孔高D/型材高H

构件名称及部位 A 区域(见附录A) B 区域(见附录A)

不补强补强不补强补强

货油舱≤0.25

D≤300

>0.25

≤0.5

D≤600

≤0.125

0.125

D≤600

D≤300≤0.25

货物舱、机舱、除货油舱以外的其他舱≤0.25(0.33)

>0.25

≤0.5

0.125

>0.125

≤0.25

材>0.25

甲板室甲板≤0.25

≤0.50.165 >0.165 ≤0.25

船中0.75L 外,中纵桁材≤0.4>0.4

≤0.5

0.2

>0.2

≤0.25

实肋板、双层底内旁桁材、各种隔板≤0.5

>0.5

≤0.66

___ ___

注:

1、如果在梁、桁腹板上开两个以上孔时,孔高之和应在相应D/H 允许范围内;

2、开孔应尽量在两相邻骨材中间。

3

表2 孔与孔或孔与构件边线的最小距离

最小距离 S

开孔形式

A 区域

B 区域

见附录 A

a 、 孔与孔

一般在孔的周围加上等厚的腹板

(d1+d2)/

2

d1+d2

或扁钢框时,可以减少 S 值,减 少值为腹板或扁钢框宽度的 1/2,

但不得少于标准 S 值的 1/2。

b 、 孔与面板

≥40%H ≥40%H

c 、孔与板

≥10%H

≥10%H

d 、孔与扇型孔、锯齿型孔

s R

d d s

(d+R)/2

d+R

R

e 、孔与型材贯穿孔

(d+B)/2

d+B d

B

S

f 、 与切口

S1≥2B

S2≥2B

_____ _____

B

S1

B

S2

B

a) 在板的另一侧,腹板的同一面内有构件时, 可以适当酌情减少 S 值。这些构件的开孔的高 度与锯齿型孔同等高度时,S 值不受限制; b) 有补板的设计情况:

S3≥B S4≥B S5≥B

4

4 开孔补强形式

4.1 当开孔尺寸和位置超出本标准3.4 的不需补强的规定时,可采用与开孔高度方向等截面的覆板或加强圈方式,覆板或扁钢的板厚不小于开孔构件的板厚,覆板单边宽或扁钢宽度不应小于 50mm,补强板及型材的材质应与开孔处腹板的材质相同。

4.2 一般开孔的补强

4.2.1 孔的长度在2 倍孔的高度以内时,孔高超过允许值情况下的补强型式见图7。

a.加补板

b.加面板

c.加面板

(b1+b2)t1≥ht且t1≥t2bt 1≥ht且t1≥t

图7孔长在允许范围内,孔高超过时的补强型式

4.2.2 孔长超过孔高2 倍时,孔高在允许范围内时,为了防止局部弯曲,在开孔上下设置加强筋补强,

见图8。b

S S

S S

b+100

10X75

图8孔长超过允许范围时的补强型式

4.2.3 孔高和孔长均超过允许范围时,防止局部弯曲,在开孔上下均要补强,同时要对开孔损失的截

面积进行补偿,在开孔前后端作补强,见图9。

b

b+100

10X75

a. 补板及覆板补强

b. 角钢及加强筋补强

5 图9 孔高和孔长均超过允许范围时的补强型式

4.3 特殊孔的补强

当孔的高度、宽度超出允许极限范围,且高度为桁材高一半以上时,可采用加高梁的形式进行补强,但此开孔对原强构件破坏性极大,开孔前必须征得船体专业同意,见图10。

D>H/2,Φ>H/2

图10 孔高和孔长均超过允许极限范围时的补强型式

4.4 骨架上的面板或折边被切割破坏后的补强

一切骨架的面板或折边上开孔将破坏原构件连续性,应尽可能避免切割,在无法避免时应征得船体专业同意并按图11 所示进行骨架补强。

图11

4.5 构件高度应力区内小开孔(切口)的补强

4.5.1 构件交叉处肘板趾端200mm 范围内设孔时应按图12 补强;

补板

图12

6

4.5.2 强构件端部趾部下设切口时,应按图13 补强。

补板

图13

c) 分段大接头处、纵骨(横梁)通焊孔距相邻扇形孔太近时,可按图14 补强。

a)

b)

图14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附录A

A 船体构件的应力区域说明

A.1 船体构件上的应力区域分类见表1

表1应力区域分类

区域符号应力分布及重要程序开孔要求

A区域应力分散,一般区域可按规范开孔

B区域应力较集中,重要区域原则上不允许开孔,一定要开孔时,需经船体专业同意

C区域高应力区,最重要区域不允许开孔A.2 桁材构件(通常是T 型组合构件)上的应力区域划分按图A1

a. 强构件

b. 普通骨材穿过强构件

注:1)图中L 表示构件长度;

2)当α≤45°时按图示确定,

当α > 45°时区取α=45°

图A1 横向构件上的区域划分

A.3 纵向构件的应力区域划分见图A2。

上甲板

内底

船底船底(甲板)船底

a 纵骨 b. 纵向制荡壁 c. 纵向桁材

图A2 纵强度构件的区域划分

A.4 平板龙骨上部肋板的区域划分见图A3,α取值按45 度。

8

L

C

αα

图A3 平板龙骨上部肋板的区域划分

A.5 与主支承构件相交时, 其主肋骨、纵骨及扶强材等的相交处两侧至少各230mm 区域内不允许开孔且还需不低于图5 要求,支柱端部构件的区域划分见图A4。

a. 支柱无肘板

b. 支柱两侧有肘板

c. 支柱一侧有肘板

图A4 支柱端部构件的区域划分

A.6 防挠材、肘板构件的区域划分见图A5。

b 为防挠材面板宽度

b`为肘板面板宽度

图A5 防挠材、肘板构件的区域划分

A.7 肋板端部的区域划分见图A6。

0.1L

α45

L 0.1L

L

a. 圆弧连接

b. 肘板连接

图A6 肋板端部的区域划分

A.8 隔离舱内腹板的区域划分见图A7。

9

α45

图A7 隔离舱内腹板的区域划分

A.9 中心线桁材端部的区域划分见图A8。

0.1L

L

图A8 中心线桁材端部的区域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船体结构开孔及补强规则

船体结构开孔及补强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体构件上的应力区域,船体结构开孔(含开口、切口)规则及补强形式。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海船(船长≥20m)建造过程中管系、电缆穿过船体构件时的开孔规则及补强形式, 其它类型船舶及海上工程设施可参照执行。 2. 船体结构开孔规则 2.1 开孔基本原则 2.1.1 开孔形状一般为圆形或腰圆形,孔长轴应沿结构跨度方向或船长方向布置,如需矩形开孔时,其四角需有足够大的圆角,圆角半径R≥h/8(h为孔高)且R≥30。 2.1.2 开孔应远离流水孔、透气孔、减轻孔、人孔、型材贯穿孔等。 2.1.3 开孔边缘应光顺,无影响强度的缺口。 2.1.4 在强构件腹板上开孔时,其开孔位置应尽可能设置在构件的中和轴处或偏近骨架带板(即甲板、壁板或外板)一边,避免在近面板处开孔。 2.1.5 所有肋板、旁桁材上均应开人孔; 所有肋板、旁桁材、纵骨均应有适当的流水孔、透气孔,并应考虑泵的抽吸率;除轻型肋板外,开孔的高度应不大于该处双层底高度的50%, 否则应予加强。各肋板开孔位置在船长方向应尽量按直线排列, 以便利人员出入。在肋板的端部和横舱壁处的 1 个肋距内的旁桁材上, 不应开人孔和减轻孔, 否则开孔边缘应予加强,肋板及旁桁材在支柱下的部分一般不应开孔, 否则应作有效加强。 2.1.6 船中 0.75L 区域内双层底中桁材不允许开孔,特殊情况下必须开孔时,应予以有效加强;船中0.75L 以外中桁材上开孔高度不应大于该处中桁材高度的40%。 2.1.7高强度钢构件尽量少开孔,若开孔应采用圆形或腰圆形。 2.1.8 开孔边缘不要靠近板缝,至少离开50mm;开孔与板缝相交时,孔边缘离板缝不小于75mm,孔中心与板缝距离要尽量小,见图1。 图1 2.1.9 当梁上有密集的小开孔且间距又不满足对开孔间距的要求时,则开孔的宽度和长度的计算值应以全部开孔的最大外轮廓尺寸作为开孔计算的宽度和长度,密集小孔可扩为一腰圆孔。 2.1.10 开孔总长度不能超过0.6 肋距(或0.6 纵骨间距),开孔应分散,不能同时密集在邻近的肋距(或纵骨间距)内。 2.1.11 在船舯0.5L 区域内的强力甲板上开孔,其圆角半径为开口宽度的1/24(Rmin≥300mm)。如舱口围板为套环形式时,圆角半径Rmin≥150mm。 1

船体强度与结构设计复习材料

船体强度与结构设计复习材料 绪论 1.船体强度:是研究船体结构安全性的科学。 2.结构设计的基本任务:选择合适的结构材料和结构型式,决定全部构建的尺寸和连接方式,在保证具有充足的强度和安全性等要求下,使结构具有最佳的技术经济性能。 3.全船设计过程:分为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生产设计三个阶段。 4.结构设计应考虑的方面:①安全性;②营运适合性;③船舶的整体配合性;④耐久性;⑤工艺性;⑥经济性。 5.极限状态:是指在一个或几个载荷的作用下,一个结构或一个构件已失去了它应起的各种作用中任何一种作用的状态。 引起船体梁总纵弯曲的外力计算 船体梁:在船体总纵强度计算中,通常将船体理想化为一变断面的空心薄壁梁。 总纵弯曲:船体梁在外力作用下沿其纵向铅垂面内所发生的弯曲。 总纵强度:船体梁抵抗总纵弯曲的能力。 引起船体梁总纵弯曲的主要外力:重力与浮力。 船体梁所受到的剪力和弯矩的计算步骤: ①计算重量分布曲线平p(x); ②计算静水浮力曲线bs(x); ③计算静水载荷曲线qs(x)=p(x)-bs(x); ④计算静水剪力及弯矩:对③积分、二重积分; ⑤计算静波浪剪力及弯矩: ⑥计算总纵剪力及弯矩:④+⑤。 重量的分类: ①按变动情况来分:不变重量(空船重量)、变动重量(装载重量); ②按分布情况来分:总体性重量(沿船体梁全场分布)、局部性重量(沿船长某一区段分布)。静力等效原则: ①保持重量的大小不变;②保持重心的纵向坐标不变; ③近似分布曲线的范围与该项重量的实际分布范围相同或大体相同。 浮力曲线:船舶在某一装载情况下,描述浮力沿船长分布状况的曲线。 载荷曲线:在某一计算状态下,描述引起船体梁总纵弯曲的载荷沿船长分布状况的曲线。载荷、剪力和弯矩之间的关系: ①零载荷点与剪力的极值相对应、零剪力点与弯矩的极值相对应; ②载荷在船中前后大致相等,故剪力曲线大致是反对成的,零点靠近船中,在首尾端约船长的1/4处具有最大正、负值; ③两端的剪力为零,弯矩曲线在两端的斜率为零(与坐标轴相切)。 计算状态:指在总纵强度计算中为确定最大弯矩所选取的船舶典型装载状态,一般包括满载、压载、空载等和按装载方案可能出现的最为不利以及其它正常营运时可能出现的更为不利的装载状态。 挠度及货物分布对静水弯矩的影响: ①挠度:船体挠度对静水弯矩的影响是有利的;

船舶管系生产设计及布置规则

目录 前言 1.范围叙述 (2) 2.引用工艺标准 (2) 3.设计指导准则 (2) 4.设计方法 (2) 5.管子穿越结构的开孔要求 (7) 6.管子穿越水密非水密舱壁的结构形式 (9) 7.管路取段的原则 (10) 8.管路支架布置及焊装 (11) 9.附页:管子首尾段取段表 (17)

船舶管系生产设计及布置规则 1.范围叙述 本规则规定了船舶管系生产设计的分段划分原则和管系附件的布置要求,以及管系穿越船体结构的开孔规范,管子取段等技术要领。 本规则适用于柴油机动力装置大、中型钢质海船的管系生产设计。其它小型船舶及特种船舶的管系生产设计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工艺标准。 GB/T11693 船用法兰焊接单面座板 GB/T11694 船用法兰焊接双面座板 SWSxx-xxxx SWS 通仓管件法兰式(法兰符合GB) SWS 通仓管件螺纹式 SWS 通仓管件套管式 SWS 通仓管件法兰式(法兰符合ISO) SWS 通仓管件法兰式(法兰符合JISB) SWS 甲板护圈(法兰符合JISB) 3. 管系生产设计的基本准则 (管系生产设计的)指导思想 3.1.1 是将管系放样,托盘管理,使其在壳舾涂一体化生产过程中有机的结合起来。最大程度的满足分段建造结合区域舾装的现代造船模式。 (生产设计的)一般规则 3.2.1 必须符合相应船级社的规范规定。 3.2.2 要积极推广应用管附件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模块化)的优化组合技术。 3.2.3 要根据工厂的起吊和运输能力,实施管系的布置和区域划分。 总体要求

3.3.1 必须满足系统功能要求,确保功能的完满实施。 3.3.2 必须满足可操作性和维修保养的要求。 3.3.3 必须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3.3.4 必须妥善解决好管系与设备,管系与分段合拢接口要求。 4. 设计的一般方法 总体构思。 4.1.1 机仓区域: a.机仓双层底分段、 b.机仓底层分段、 c.机仓上下平台甲板分段、 d.机仓棚区域分段、 e.烟囱区域分段。 4.1.2 货仓区域: a. 货仓双层底分段、 b.首尾分段、 c.主甲板货仓分段、 d.隔仓分段、 e.顶边仓(或主甲板下走道)分段。 4.1.3上层建筑区域: 布置(规则)要领: 4.2.1 机仓立体分段的划分。机仓立体分段的划分一般可划分为前后二个,也可划分为前二(左,右)后一。平台甲板区域的管子划分最好在平台甲板上+200mm~+300mm。便于机舱平台甲板下部的管系安装工作在平台分段上实施完整。 4.2.2 货仓区域分段的划分。货仓区域管系划分应在隔仓+200mm~+300mm或是隔仓-400mm~-500mm,最大限度的满足空气测量注入管系在分段布置完整。 4.2.3 首尾分段划分。首尾分段划分要考虑到锚铰机液压装置及舵铰机液压装置的分段预舾装,可采用区域性划分,尽量使系统分置在一个分段上。 4.2.4 上层建筑分段划分。上层建筑的分段划分一般可划分为前后二个或者是一个作业区的区域性布置。 组装单元的设计要领。 4.3.1 机仓单元划分。机仓单元通常按区域划分和按功能划分二种模式。机舱底层和烟囱部位是按区域划分,其它部位则按功能划分。 4.3.2 机仓底层区域单元划分。机仓底层一般分为三大区域:

船体结构与强度设计总结

1、结构的安全性是指结构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载荷和(或)载 荷效应,并且在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须的整体稳定性。此外,结构在正常使用时,还必须适合营运的要求,并在正常的维护保养条件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2、船体强度计算包括: (1)确定作用在船体或各个结构上的载荷的大小及性质,即外力问题;外载荷 (2)确定结构剖面中的应力与变形,即结构的响应分析(亦称载荷效应分析);或者求使结构失去它应起的各种作用中的任何一种作用时的载荷,即结构的极限状态分析(亦或求载荷效应的极限值),即内力问题。响应 (3)确定合适的强度标准,并检验强度条件。衡准(结构的安全性衡准都普遍采用确定性的许用应力法) 3、通常将船体强度分为总强度和局部强度来研究。 4、结构的安全性是属于概率性的。 5、把船体当做一根漂浮的空心薄壁梁(成为船体梁),从整体上研究其变形规律和抵抗破坏 的能力,通常成为总强度。总强度就是研究船体梁纵弯曲问题。从局部上研究局部构件变形规律和抵抗破坏的能力,通常称为局部强度。 6、作用在船体结构上的载荷,按其对结构的影响可分为:总体性载荷、局部性载荷。 按载荷随时间变化的性质可分为:不变载荷、静变载荷、动变载荷和冲击载荷。 7、总体性载荷是指引起整个船体的变形或破坏的载荷和载荷效应。 局部性载荷是指引起局部结构、构件变形或破坏的载荷。 冲击载荷,是指在非常短的时间内突然作用的载荷,例如砰击。 8、结构设计的基本任务是:选择合适的结构材料和结构型式,决定全部构件的尺寸和连接 方式,在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安全性等要求下,使结构具有最佳的技术经济性能。 9、船体结构设计,一般随全船设计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和生产设计。 10、结构设计应考虑:安全性、营运适合性、船舶的整体配合性、耐久性、工艺性、经济性。 11、大多数结构的优化设计都以最小重量(或最小体积)作为设计的目标。但是,减小结构 尺寸、降低结构重量,往往会增加建造工作量,从而增加制造成本同时还会引起维护保养费用的增加。因此,应该研究怎样才能达到降低结构重量和降低初始成本这两个目标的最佳配合。 1、船体重量按分部情况来分可以分为:总体性重量、局部性重量。 按变动情况分可以分为:不变质量和变动质量。 2、对于船体总纵强度的计算状态,选取满载:出港、到港;压载:出港、到港;以及装载 手册中所规定的各种工况作为计算状态。 3、计算波浪弯矩的船体标准计算方法是以二维坦谷波作为标准波形的,计算波长等于船长。 4、计算波浪弯矩时,确定船舶在波浪上平衡位置的方法一般有逐步近似法和直接法两种, 直接法又称为麦卡尔法。 5、史密斯修正:计及波浪水质点运动所产生的惯性力的影响,即考虑波浪动水压力影响对 浮力曲线所做作的修正,称为波浪浮力修正,或称史密斯修正。 6、船体梁:在船体总纵强度计算中,通常将船体理想化为一变断面的空心薄壁梁,简称船 体梁。 7、船体梁在外力作用下沿其纵向铅垂面内所发生的弯曲,称为总纵弯曲。船体抵抗总纵弯 曲的能力,成为总纵强度(简称纵强度)。 8、波浪附加剪力、波浪附加弯矩完全是由波浪产生的附加浮力(相对于静水状态的浮力增 量)引起的,简称波浪剪力和波浪弯矩。

开孔补强

目录 1前言及概念3 1.1开孔补强的适应范围和方法 (3) 1.2满足开孔条件时,可采用的三种补强方法 (3) 1.3开孔补强的目的 (4) 1.4补强结构(补强元件类型) (4) 1.4.1加强管补强 (4) 1.4.2整体锻件补强 (4) 1.4.3加强圈的补强 (4) 1.5壳体开孔的有关规定 (5) 1.5.1允许不补强时开的最大孔直径 (5) (5) 1.5.2壳体上允许开的最大孔直径d max 1.6等面积补强计算方法 (6) 1.6.1各国压力容器规范主要采用的准则(补强准则的种类) (6) 1.6.2等面积补强的原则 (6) 1.6.3等面积补强计算方法 (6) 2工艺设计 8 2.1设计要求 (8) 2.2连续釜式反应器工艺设计 (8) 2.2.1单段连续釜式反应器 (8) 2.2.2反应器直径和高度的计算 (9) 3 机械设计9 3.1手孔的开孔补强计算 (9) 3.1.1计算是否需要补强 (10) 3.1.2计算开孔失去的面积A (10) 3.1.3计算有效补强面积A (11) 3.2进料口的开孔补强计算 (11) 3.2.1计算是否需要补强 (11) 4补强结构图12 5总结13 6参考文献 13

1前言及概念 在日常的压力容器设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压力容器开孔补强问题。压力容器开孔以后,不仅整体强度受到削弱,而且还因开孔引起的应力集中造成开孔边缘局部的高应力,加上接管上有时还有其他的外载荷所产生的应力及热应力,而容器材料、以及开孔结构在制造和焊接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形成缺陷和残余应力,开孔和接管附近就成为压力容器的薄弱部位,于是开孔附近就往往成为压力容器的破坏源一一主要是疲劳破坏和脆性裂口。因此,按照GBl50-1998Ⅸ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在压力容器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开孔的补强问题。 1.1开孔补强的适应范围和方法 (1)当其内径Di≤1500mm时,开孔最大直径d≤1/2Di,且d≤520mm;当其内径D≥1500mm时, 开孔最大直径d≤l/3Di,且d≤1000mm; (2)凸形封头或球壳的开孔最大直径d≤1/2Di; (3)锥壳(或锥形封头)的开孔最大直径d≤1/3Di,Di为开孔中心处的锥壳内直径; (4)在椭圆形或碟形封头过渡部分开孔时,其孔的中心线宜垂直于封头表面。 1.2满足开孔条件时,可采用的三种补强方法 (1)补强圈补强 补强圈补强结构简单,制造方便,有一定的补强效果。但和其它补强结构相比,补强区较为分散,补强效果不佳,补强后的应力集中系数比较大。由于补强圈并未和壳体、接管形成整体,所以其抗疲劳性很差,一般常用于静压、常温下的中低压容器。对于缺口敏感性较高的低合金高强度钢制容器,采用此种补强结构时尤需慎重,高温、高压或承受变载荷的容器,则不宜采用此种补强形式。鉴于补强圈搭接结构会引起较大的局部应力,且高强度钢的淬硬性强,易产生焊接裂纹,故在超出GBl50—1998对其适用条件范围时,宜采用整锻件补强或整体加厚壳体补强。 (2)整锻件补强(包括用全焊透焊缝连接的厚壁管补强) 采用整锻件补强,所有补强区域集中在应力集中区,能有效地降低应力集中系数,故补强效果好。由于补强件和壳体、接管之间的焊接采用对接焊缝,焊接质量可保证,并使焊缝及热影响区离开最大应力点的位置,故抗疲劳性能好。常用于o S≥500MPa的容器开孔及在低温、高温或受交变载荷的大直径容器开孔。缺点是锻件供应困难,制造繁琐,成本较高,只在重要的设备中使用。采用厚壁管补强,接管的加厚部分处于最大的应为区域内,比补强圈更能有效地降低应力集中系数。这种形式结构简单,制造与检验都很方便,但必须保证全焊透焊接。对于低合金高强度钢,由于它比一般低碳钢有较高的缺口敏感性,所以一般都采用厚壁管补强型式。 (3)整体加厚壳体补强 整体加厚壳体补强结构是以增加整个简体或封头的壁厚来降低开孔附近的应力,其开孔补强计算可按等面积补强法进行计算。根据理论和实验分析,开孔后的应力集中现象有明显

压力容器的开孔与补强

第13章 压力容器的开孔与补强 本章重点内容及对学生的要求: (1) 回转壳体上开小孔造成的应力集中; (2) 开孔补强的原则、补强结构和补强计算; (3) 不另行补强的要求; (4) GB150-98对容器开孔及补强的有关规定。 第一节 容器开孔附近的应力集中 1、 相关概念 (1)容器开孔应力集中(Opening and stress concentration ) 在压力容器或设备上开孔是化工过程操作所决定的,由于工艺或者结构的需要,容器上经常需要开孔并安装接管,例如:人孔、手孔、进料与出料口等等。容器开孔接管后在应力分布与强度方面会带来下列影响: ◆ 开孔破坏了原有的应力分布并引起应力集中。 ◆ 接管处容器壳体与接管形成结构不连续应力。 ◆ 壳体与接管连接的拐角处因不等截面过渡而引起应力集中。 上述三种因素均使开孔或开孔接管部位的引力比壳体中的膜应力大,统称为开孔或接管部位的应力集中。 (2)应力集中系数(stress concentration factor ) 常用应力集中系数Kt 来描述开孔接管处的力学特性。若未开孔时的名义应力为σ,开孔后按弹性方法计算出的最大应力为σmax ,则弹性应力集中系数为: σ σmax = t K (1) 压力容器设计中对于开孔问题研究的两大方向是: ? 研究开孔应力集中程度,估算K t 值; ? 在强度上如何使因开孔受到的削弱得到合理的补强。 2、平板开小孔的应力集中 Fig. 1 Variation in stress in a plate containing a circular hole and subjected to uniform tension

船体装配工艺规范汇总

船体装配工艺规范 前言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钢质船体建造的施工前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和工艺流程。 本规范适用于散货船、油轮、集装箱船、储油船的船体钢结构的建造,其它船舶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SWS60-001.2-2003船舶建造质量标准建造精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零件 单个的钢板或型材。如:肋板、纵骨等。 3.2部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装焊成的组合件。如:带扶强材的肋板、带扶强材的平面舱壁。 3.3分段 整个船体结构为了制造方便而分解成的若干个平面或立体的块。而这些块又能组成一个完整的船体,这些块就叫分段。 3.4总段 将几个相邻分段组成一个较大的块,该较大块称总段。如:上层建筑总段。 3.5小组立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组成的部件的生产过程。如:拼T型材、肋板上装扶强材和开孔加强筋等。 3.6中组立 将部件和部件加零件组成一个较大组合件的生产过程。如:拼装成油柜等。 3.7大组立 将零件和部件组成分段的生产过程。 3.8总组 将几个相邻分段组成一个总段的生产过程。

3.9搭载 在船坞内将分段和总段组成完整一艘船体的生产过程。 4 施工前准备 4.1图纸资料: 施工前有关图纸,零件明细表,焊接工艺和完工测量表等。 4.2材料: 施工前查对零件的材质牌号,钢板厚度,型材尺寸等应与图纸相符合。4.3工具: 钢卷尺、线锤、水平橡皮管、油泵、花兰螺丝、铁楔、各种“马”、激光经纬仪、锤、 氧乙炔割炬、电焊龙头、电焊面罩、角尺、角度尺。 5 人员 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且考试合格。能明了图纸内容和意图,能明了下料切割后零部件上所表达的文字、符号的内容含义。熟悉有关的工艺和技术文件并能按要求施工。 6 工艺要求 6.1小组立 6.1.1 小组立工艺流程: 6.1.2 小组立作业标准: 对合线 构件对划线(理论线或对合线偏移)<1.5mm~2.0mm 平整度<4mm~6mm 小零件对大零件垂直度<2 mm

船体开孔工艺技术要求

船体开孔工艺技术要求 一、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明确了舾装工程在船体的开孔通则、开孔禁区、开孔要求与补偿措施。 1.2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部机、管、电、舾专业的开孔要求。 二、开孔通则 2.1 开孔时应仔细审核尺寸,确定中心线后检查开孔周围是否碰船体结构,如果图纸与船体结构有矛盾时应及时通知技术部门,确定无误后方能进行划线工作(划线时必须依照船体结构的理论线位置)。 2.2 开孔时应按图纸尺寸进行划线、打羊冲眼,经自检、互检和专检后方能切割开孔。 2.3 船体部分开孔后,孔边必须休整光顺,氧化渣和毛刺必须全部清除干净。 2.4 对于船壳外板,上甲板,隔舱壁等强力构件,开孔圆度口应小于1.0mm,其余部位圆度口应小于 1.5mm。开孔中心线偏差不得超过5mm。 2.5孔径公差范围: a. 套管通舱管件和法兰焊接座板的开孔孔径公差为 1-4mm。

b. 复板通舱管件和管子通过无水密要求的舱壁或平台时,开孔孔径公差为 1-5mm。 2.6 板厚小于 10 ㎜或开孔尺寸大于 100 ㎜,二者达其一。即需在开孔壁上点焊加强材,以避免由于开孔高温造成开孔壁变形。 三、船体开孔禁区 3.1船舯 0.1L区域至强力甲板(L为垂线间长)。 3.2外板托底分段圆弧。 3.3横梁中部 0.1B处(B 表示梁的长度)。 3.4纵桁,强横梁见图1剖线区域。 图1 3.5扁钢型的普通横梁,扶强材见图2剖线区域。

3.6扶强材,肋骨的肘板见图3 剖线区域。 3.7 支柱上,下端处构件,见图4剖线区域。 3.8 在大焊缝上的开口,原则上应避开,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按图5中的开口形式认可,但仅限于小口径管(φ133以下)。 3.9 货舱围板不可开孔。 3.10 船舯 0.75L 区域内,中桁材上不得任意开孔,除个别特殊情况必须开孔时,必须经验船部门同意,方可施工。并予以加强。船舯0.75L 区域以外,中桁材(舱壁前后1个肋距内除外)上可以开孔,但开孔的高度不得大于该处中绗材高度的 40%,见图6.

《船体结构与强度设计》习题题目练习

《船体结构与强度设计》复习题 一、判断题 1、长期以来,总强度一直是船体结构强度校核的主要方面。(√) 2、强度标准设计又称为计算设计方法,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方法。(√) 3、船舶除具有一定的强度外,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刚度。(√) 4、对那些抗扭刚度较低的船体来说,扭转强度的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 5、在单跨梁的弯曲理论中,我们规定弯矩在梁的左断面逆时针为正,在梁的右断面顺时针为正,反之为负。(√) 6、在材料力学中,多数是根据剪力方程与弯矩方程或根据载荷、剪力与弯矩三者之间的微积分关系来画剪力图与弯矩图,在结构力学中也是一样。(×) 7、通过在方程中引入初始点的弯曲要素值来求解梁挠度曲线方程的方法叫做“初参数法”。(√) 8、如果梁上受到几个载荷共同作用时,就可以用“叠加原理”来进行计算。(√) 9、求解静不定梁往往是利用弯曲要素表,并通过变形协调条件来进行,而不能利用“初参数法”。(×) 10、在船体结构中,除了少数的桁架结构外,大多数的结构都是以弯曲变形为主的静不定杆系,例如连续梁、刚架及板架等属于这类杆系。(√) 11、变形连续条件就是变形协调条件。(√) 12、交叉梁系中不受任何外载荷作用的杆系称为无载杆。(√) 13、从原则上讲,力法可以解一切静不定结构。(√) 14、在船体结构计算中,常将甲板纵骨与船底纵骨视作连续梁,而甲板横梁与船底肋板作为它们的弹性支座。(×) 15、所谓“位移法”就是以杆系节点处的位移为基本未知数的方法。(√) 16、位移法中关于弯曲要素正负号的规定与力法中的规定一样。(×) 17、节点平衡方程又叫位移法方法,且此方程为正则方程。(√) 18、在弯矩分配法基本结构下,连接于节点的各杆杆端的固端弯矩一般来说相互平衡,即作用于节点上的固端弯矩之和等于零。(×) 19、和位移法相比,弯矩分配法可以使问题简单化,因为绕过了求节点转角这一步而直接求出杆端弯矩。(×) 20、正则方程就是力的互等定理的反应。(√) 21、所谓“位移法”就是以杆系节点处的位移为基本未知数的方法。(√) 22、最小变形能定理,又称最小功原理,是莫尔定理的特殊情况。(×) 23、广义位移应理解为杆件在变形中广义力作用点处沿力作用方向的位移,广义力与广义位移永远成线性关系。(×) 24、运用能量法能够解决结构的位移问题,也能解决静不定问题。(√) 25、若杆件横断面对于两个主对称轴的惯性矩不同,则杆在失稳时总是在刚度最大的平面中弯曲。(×) 26、在造船界,通常把杆件在弹性范围外失稳的力叫做临界力,以区别弹性范围内失稳的欧拉力。(√) 27、对于高强度钢与普通钢,虽然具有相同的弹性模量,但具有不同的屈服极限,因此用这两种材料做成的杆件,尽管其断面形式相同、跨度相同、固定情况相同,他们的欧拉力是不同的。(×) 28、对于任意多跨连续梁,只要其每个跨度是等距、等断面的,并且两端是自由支持的,这时不论跨度有多少,其欧拉力都等于每跨单独时的欧拉力。(√)

开孔补强

目录 1前言及概念 2 1.1开孔补强的适应范围和方法 (2) 1.2满足开孔条件时,可采用的三种补强方法 (2) 1.3开孔补强的目的 (3) 1.4补强结构(补强元件类型) (3) 1.4.1加强管补强 (3) 1.4.2整体锻件补强 (3) 1.4.3加强圈的补强 (3) 1.5壳体开孔的有关规定 (4) 1.5.1允许不补强时开的最大孔直径 (4) 1.5.2壳体上允许开的最大孔直径d max (4) 1.6等面积补强计算方法 (5) 1.6.1各国压力容器规范主要采用的准则(补强准则的种类) (5) 1.6.2等面积补强的原则 (5) 1.6.3等面积补强计算方法 (5) 2工艺设计7 2.1设计要求 (7) 2.2连续釜式反应器工艺设计 (7) 2.2.1单段连续釜式反应器 (7) 2.2.2反应器直径和高度的计算 (8) 3 机械设计 8 3.1手孔的开孔补强计算 (8) 3.1.1计算是否需要补强 (9) 3.1.2计算开孔失去的面积A. (9) 3.1.3计算有效补强面积A0 (10) 3.2进料口的开孔补强计算 (10) 3.2.1计算是否需要补强 (10) 4补强结构图11 5总结12 6参考文献12

1前言及概念 在日常的压力容器设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压力容器开孔补强问题。压力容器开孔以后,不仅整体强度受到削弱,而且还因开孔引起的应力集中造成开孔边缘局部的高应力,加上接管上有时还有其他的外载荷所产生的应力及热应力,而容器材料、以及开孔结构在制造和焊接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形成缺陷和残余应力,开孔和接管附近就成为压力容器的薄弱部位,于是开孔附近就往往成为压力容器的破坏源一一主要是疲劳破坏和脆性裂口。因此,按照GBl50-1998Ⅸ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在压力容器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开孔的补强问题。 1.1开孔补强的适应范围和方法 (1)当其内径Di≤1500mm时,开孔最大直径d≤1/2Di,且d≤520mm;当其内径D≥1500mm时, 开孔最大直径d≤l/3Di,且d≤1000mm; (2)凸形封头或球壳的开孔最大直径d≤1/2Di; (3)锥壳(或锥形封头)的开孔最大直径d≤1/3Di,Di为开孔中心处的锥壳内直径; (4)在椭圆形或碟形封头过渡部分开孔时,其孔的中心线宜垂直于封头表面。 1.2满足开孔条件时,可采用的三种补强方法 (1)补强圈补强 补强圈补强结构简单,制造方便,有一定的补强效果。但和其它补强结构相比,补强区较为分散,补强效果不佳,补强后的应力集中系数比较大。由于补强圈并未和壳体、接管形成整体,所以其抗疲劳性很差,一般常用于静压、常温下的中低压容器。对于缺口敏感性较高的低合金高强度钢制容器,采用此种补强结构时尤需慎重,高温、高压或承受变载荷的容器,则不宜采用此种补强形式。鉴于补强圈搭接结构会引起较大的局部应力,且高强度钢的淬硬性强,易产生焊接裂纹,故在超出GBl50—1998对其适用条件范围时,宜采用整锻件补强或整体加厚壳体补强。 (2)整锻件补强(包括用全焊透焊缝连接的厚壁管补强) 采用整锻件补强,所有补强区域集中在应力集中区,能有效地降低应力集中系数,故补强效果好。由于补强件和壳体、接管之间的焊接采用对接焊缝,焊接质量可保证,并使焊缝及热影响区离开最大应力点的位置,故抗疲劳性能好。常用于o S≥500MPa的容器开孔及在低温、高温或受交变载荷的大直径容器开孔。缺点是锻件供应困难,制造繁琐,成本较高,只在重要的设备中使用。采用厚壁管补强,接管的加厚部分处于最大的应为区域内,比补强圈更能有效地降低应力集中系数。这种形式结构简单,制造与检验都很方便,但必须保证全焊透焊接。对于低合金高强度钢,由于它比一般低碳钢有较高的缺口敏感性,所以一般都采用厚壁管补强型式。 (3)整体加厚壳体补强 整体加厚壳体补强结构是以增加整个简体或封头的壁厚来降低开孔附近的应力,其开孔补强计算可按等面积补强法进行计算。根据理论和实验分析,开孔后的应力集中现象有明显

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对船体结构疲劳强度影响计算指南 (1)

中 国 船 级 社 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对船体结构疲劳强度影响 计算指南 北京 2015年1月 指导性文件 GUIDANCE NOTES GD01-2015

简要编写说明 船舶在海浪环境的波浪力作用下会产生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现象(对该现象的介绍见正文第1章),这种现象将对船舶结构疲劳寿命产生影响。 本社就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对船体结构疲劳强度的影响进行了相关研究,该研究包括模型水池试验研究和理论计算分析。研究表明:波激和砰击诱导船体梁振动所产生的垂向波浪弯矩高频分量对船体结构疲劳损伤有一定的贡献。 基于上述研究并参考国内外该领域的研究成果,本社编制了《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对船体结构疲劳强度影响计算指南》,本指南旨在为评估波激和砰击诱导的船舶振动对结构疲劳的影响提供计算指导性文件。 本指南采用载荷直接计算、水弹性分析和疲劳损伤等效的方法算得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对疲劳强度影响相关的垂向波浪弯矩的影响系数。本指南应与本社的相关疲劳评估指南或规范一并使用进行船舶结构的疲劳评估。

目 录 第1章 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现象 (1) 1.1 波激振动现象 (1) 1.2 砰击颤振现象 (1) 第2章 一般要求 (2) 2.1 适用范围 (2) 2.2 基本假定 (3) 2.3 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计算要求 (3) 2.4 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对疲劳强度影响计算流程 (3) 2.5 符号规定 (4) 第3章 基本条件 (5) 3.1 装载工况 (5) 3.2 波浪环境 (6) 3.3 S-N曲线 (6) 第4章 线性波激振动对船体结构疲劳强度影响计算 (6) 4.1 疲劳损伤计算 (6) 4.2 线性波激振动对疲劳损伤的贡献度 (10) 第5章 非线性砰击颤振和波激振动对船体结构疲劳强度影响计算 (10) 5.1 应力响应 (10) 5.2 疲劳损伤计算 (10) 5.3 非线性砰击颤振和波激振动对疲劳损伤的贡献度 (11) 第6章 船体结构疲劳强度评估 (11) 6.1 计及线性波激振动影响的疲劳强度评估 (11) 6.2 计及非线性砰击颤振和波激振动影响的疲劳强度评估 (12) 附录波激振动和砰击颤振计算参数 (13)

船体结构开孔原则

船体结构开孔原则 船体室编制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体结构开孔(含开口、切口)及管子、电缆在船体结构上开孔的 规则和补强形式。 本标准适用于船长≥65m的钢质海船,其它类型的船舶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扬帆集团所有分公司 2.引用规范或标准 引用了中 国 船 级 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6〕中规定的条款; 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中国造船质量标准》〔2005〕中规定的条款; 本文参照并引用了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Q/SWS 52-014-2003《船体强力构件开 孔及补强》的企业标准;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施工情况编制而成。 上列规范和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文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文的条文。本文出 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但所有规范和标准都会被修订,因此在使用本文时, 各方应探讨使用上列规范和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开孔的类型 在船体结构上常开有以下类型的孔: 流水孔、透气孔、止漏孔、贯穿切口(或称贯穿孔)、人孔、减轻孔、过焊孔、止 裂孔、工艺孔、舱口开孔、塞焊孔、锚穴孔、海底门开孔、电缆孔、管子孔 4.结构类型 在船体中,船体结构可以分为三类:次要类,主要类,特殊类,在主要类与特殊类结 构上开孔需要注意, 且尽量少开孔. 次要类 ⑴ 纵舱壁板,除主要类要求者外 ⑵ 露天甲板板,除主要类和特殊类要求者外 ⑶ 舷侧板 次要构件: 一般是指板的扶强构件, 如肋骨、纵骨、横梁、舱壁扶强材、组合肋板的骨材等 主要类 ⑴ 船底板,包括平板龙骨 ⑵ 强力甲板板,不包括特殊类要求的甲板板

⑶ 强力甲板以上的纵向连续构件,不包括舱口围板 ⑷ 纵舱壁最上一列板 ⑸ 垂直列板( 舱口纵桁) 和顶边舱的最上一列斜板 主要构件: 船体的主要支撑构件称为主要构件, 如强肋骨、舷侧纵桁、强横梁、甲板纵桁、实肋板、船底桁材、舱壁桁材等。 特殊类 ⑴ 强力甲板处的舷侧顶列板 ⑵ 强力甲板处的甲板边板 ⑶ 在纵舱壁处的甲板列板(不包括双壳船在内壳纵舱壁处的甲板板) ⑷ 集装箱船和其他有类似舱口的船舶在货舱口角隅处与舷侧之间的强力 甲板板 ⑸ 散货船、矿砂船、兼用船及其他有类似舱口的船舶在货舱口角隅处的 强力甲板板 ⑹ 舭列板 ⑺ 长度超过0.15L 的纵向舱口围板 (8) 纵向货舱舱口围板的端肘板和甲板室过渡 5.开孔原则 5.1 所有结构上的开口应尽量避开应力集中区域,如无法避开时应作相应的补 偿,开口的角隅处均应有良好的圆角。 5.2 所有开孔应有光滑的边缘和足够大的圆角,圆角半径为开孔短轴的1/10, 且不小于30mm。开孔应远离切口和肘板趾部; 高应力区禁止开孔或避免开孔; 高强度钢构件(主要类与特殊类结构)尽量少开孔,若开孔应采用圆形或椭圆 形;

船体强度与结构设计 复习精选.

绪论 一.填空 1. 作用在船体结构上的载荷,按其对结构的影响可分为:总体性载荷和局部性载荷。 2. 作用在船休结构上的载荷,按载荷随时间变化的性质,可分为;不变载荷、静变载荷、动变载荷和冲击载荷。 二.概念题: 1. 静变载荷等等 三.简答题: 1.船体强度研究的内容有哪些?2.作用在船体结构上的载荷如何进行分类?试说明。3.为什么要对作用在船体结构上的载荷进行分类? 4.结构设计的基本任务和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一、填空题 1. 船体重量按分布情况来分可以分为:总体性重量、局部性重量。 2. 对于计算船体总纵强度的计算状态,我国《钢质海船入级和建造规范》中规定,选取满载:出港、到港;压载:出港、到港;以及装载手册中所规定的各种工况作为计算状态。 3. 计算波浪弯矩的传统标准计算方法是以二维坦谷波作为标准波形的,计算波长等于船长。 4. 计算波浪弯矩时,确定船舶在波浪上平衡位置的方法一般有逐步近似法和直接法两种,直接法又称为麦卡尔法。 5. 计及波浪水质点运动所产生的惯性力的影响,即考虑波浪动水压力影响对浮力曲线所作的修正,称为波浪浮力修正,或称史密斯修正。 二、概念题: 1. 船体梁 2. 总纵弯曲 3. 总纵弯曲强度 4. 重量曲线 5. 浮力曲线 6. 荷载曲线 7. 静水浮力曲线8. 静水剪力、弯矩曲线9. 波浪附加浮力10. 波浪剪力11. 波浪弯矩 12. 静波浪剪力13. 静波浪弯矩14. 静置法15. 静力等效原则16. 史密斯修正 二、简答题: 1. 在船体总纵弯曲计算中,计算总纵剪力及弯矩的步骤和基本公式是什么? 2. 在船体总纵弯曲计算中重量的分类及分布原则是什么? 3. 试推导在两个及三个站距内如何分布局部重量。 4. 空船重量曲线有哪几种计算绘制方法?试推导梯形重量分布的计算公式。 5. 教材中,静水剪力、静水弯矩的计算采用的是什么方法?静波浪剪力、静波浪弯矩的计算采用的是什么方法?两种方法可以通用吗(计算方法唯一吗)? 6. 波浪浮力曲线需要史密斯修正吗?为什么? 第二章: 一、填空题 1. 纵向连续并能有效传递总纵弯曲应力的构件称为纵向强力构件。 2. 构成船体梁上冀板的最上层连续甲板通常称为强力甲板。 3. 在确定板的临界应力时,通常不考虑材料不服从虎克定律对稳定性的影响。 4. 在船体构件的稳定性检验和总纵弯曲应力的第二次近似计算中,需要对失稳的船体板进行剖面面积折减,折减时首先需要将纵向强力构件分为刚性构件和柔性构件两类。 5. 外板同时承受总纵弯曲、板架弯曲、纵骨弯曲及板的弯曲的纵向强力构件称为第四类构件。 6. 船体总纵弯曲时的挠度,可分为弯曲挠度和剪切挠度两部分来计算。 7. 为了按极限弯矩检验船体强度,须将所得的极限弯矩Mj与在波谷上和波峰上的相应计算弯矩M进行比较,即应满足Mj/M≥n,n称为强度储备系数。

压力容器常用开孔补强方法对比分析(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压力容器常用开孔补强方法对比分析(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119-25 压力容器常用开孔补强方法对比分 析(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压力容器一旦发生事故,危害很大,因此压力容器的开孔补强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压力容器的开孔补强计算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等面积法,二是分析法。本文对这两种方法作以比较和分析。 在石油化工行业中,压力容器上的开孔是不可避免的,如要开进料口、出料口、人孔等。容器开孔后,一方面由于器壁承受载荷截面被削弱,引起局部应力的增加和容器承载能力的减弱;另一方面,器壁开孔和接管也破坏了原有结构的连续性,在工艺操作条件下,接管处将产生较大的弯曲应力,开孔边缘会出现很高的应力集中,形成了压力容器的薄弱环节。因此,设计上必须对开孔采取有效的补强措施,使被削弱的部分得以补偿。

船体结构开孔及补强规则

1 船体结构开孔及补强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体构件上的应力区域,船体结构开孔(含开口、切口)规则及补强形式。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海船(船长≥建造过程中管系、电缆穿过船体构件时的开孔规则及补强形式,其它类型船舶及海上工程设施可参照执行。 2. 船体结构开孔规则 2.1 开孔基本原则 2.1.1 开孔形状一般为圆形或腰圆形,孔长轴应沿结构跨度方向或船长方向布置,如需矩形开孔时,其四角需有足够大的圆角,圆角半径R≥h/8(h 为孔高)且R≥30。 2.1.2 开孔应远离流水孔、透气孔、减轻孔、人孔、型材贯穿孔等。 2.1.3 开孔边缘应光顺,无影响强度的缺口。 2.1.4 在强构件腹板上开孔时,其开孔位置应尽可能设置在构件的中和轴处或偏近骨架带板(即甲板、壁板或外板)一边,避免在近面板处开孔。 2.1.5 所有肋板、旁桁材上均应开人孔; 所有肋板、旁桁材、纵骨均应有适当的流水孔、透气孔,并应考虑泵的抽吸率;除轻型肋板外,开孔的高度应不大于该处双层底高度的50%, 否则应予加强。各肋板开孔位置在船长方向应尽量按直线排列, 以便利人员出入。在肋板的端部和横舱壁处的1 个肋距内的旁桁材上, 不应开人孔和减轻孔, 否则开孔边缘应予加强,肋板及旁桁材在支柱下的部分一般不应开孔, 否则应作有效加强。 2.1.6 船中0.75L 区域内双层底中桁材不允许开孔,特殊情况下必须开孔时,应予以有效加强;船中0.75L 以外中桁材上开孔高度不应大于该处中桁材高度的40%。 2.1.7高强度钢构件尽量少开孔,若开孔应采用圆形或腰圆形。 2.1.8开孔边缘不要靠近板缝,至少离开50mm; 开孔与板缝相交时,孔边缘离板缝不小于75mm,孔中 以全部开孔的最大外轮廓尺寸作为开孔计算的宽度和长度,密集小孔可扩为一腰圆孔。 2.1.10 开孔总长度不能超过0.6肋距(或0.6纵骨间距),开孔应分散,不能同时密集在邻近的肋距(或纵骨间距)内。 2.1.11在船舯0.5L 区域内的强力甲板上开孔,其圆角半径为开口宽度的1/24(Rmin≥300mm)。如舱口围板为套环形式时,圆角半径Rmin≥150mm。 1 20m)

船体强力构件开孔及补强

船体强力构件开孔及补强

船体强力构件开孔及补强 前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体强力构件上的区域分类,开孔及补强。 本标准适用于管系、电缆穿过船体强力构件时的开孔及补强。 22船体强力构件上的区域分类 2.1 船体强力构件上的区域分类见表1 表1 区域分类 区域符号定义 A区域弱应力区 B区域较强应力区 C区域强应力区 2.2 横向构件上的区域划分按图1 ααααα a. 强横梁 b. 横梁穿过纵桁 图1 横向构件上的区域划分 2.2.1 决定B区域方法见图2。 a).定O、A点; b). ∠OAB不大于45度时取C点,∠OAB 大于45度时取B点; c). 按∠OBE或∠OCE’等于45度来定E或E’。

图2 决定B区域方法 2.3 纵强度构件的区域划分见图3。 a. 纵骨 b. 纵通制水板 c. 纵通桁材 图3 纵强度构件的区域划分 2.4 平板龙骨上部肋板的区域划分见图4,α取值按2.2.1。 L C αα 图4 平板龙骨上部肋板的区域划分 2.5 支柱端部构件的区域划分见图5。

支柱一侧有肘板 图5 支柱端部构件的区域划分 2.6 防挠材、肘板构件的区域划分见图6。 f=防挠板折边宽f'=肘板折边宽 f a. 防挠材 b. 肘板 图6 防挠材、肘板构件的区域划分 0.1L ' 0.1L L α45 0.1L L L ' a. 圆弧连接 b. 肘板连接

图7 肋板端部的区域划分 2.8 隔离舱内腹板的区域划分见图8。 α45 图8 隔离舱内腹板的区域划分 2.9 中心线桁材端部的区域划分见图9。 0.1L ' 0.1L L L ' 图9 中心线桁材端部的区域划分 3. 开孔 3.1 开孔一般要求 3.1.1 C 区域应避免开孔,如必须开孔时,应对材料性质、周围状况、负荷大小作充分考虑,以决定开孔位置、尺寸和补强方法。 3.1.2 A 区域及B 区域开孔允许值按表1,表1中开孔尺寸符号见图10。

船体开孔

船体开孔 概述 船体的中部区域 在船体结构上开孔,应以不损害船体结构强度为原则,至少也应使开孔后的船体结构强度的削弱减至最低限度。在现代船舶建造中,对于船体结构的开孔,通常着眼于划定开孔禁区和开孔补强这两个重要问题。 开孔禁区 横向强构件开孔禁例 ①船体要害部位严禁开孔,如船体的中部区域,从两舷至强力甲板的肋距范围内,不准开孔接管。 ②下列区域或构件上不允许开孔。 纵向强构件开孔禁例 a.横向强构件。如右图所示,用斜线标出范围不允许开孔。这类构件大多为强横梁。 支柱端部开孔禁例 b.纵向强构件。一般是指纵骨、纵通制荡舱壁和纵通桁材。如图所示,这类构件一般都不允许开孔。 c.支撑端部。图3.32为支柱部构架,其支撑端部的支撑力点周围一定范围内都不能开孔。具体范围,应视支柱结构而定。一般为支柱结构的1倍,如图中斜线所示。 开孔补强

可开孔允许值示例 图上,除斜线标定禁区开孔范围外,尚有空白(A)和密点(B)标记区域。 对于这类允许开孔区,经可靠的强度计算后,也规定了允许开孔值。图所示,为可开孔允许值示例,其中开孔宽度与区域宽度以及开孔高度与构件高度,分别成比例关系。根据船体各个不同区域的构件设置状况,各有不同要求。 凡认为必须补强的开孔处,一般可用与开孔截面积相等的钢质复板或扁钢框或套管加强,其厚度应不小于被开孔构件的厚度。 所有开孔应有良好的圆角,且以正圆、蛋圆、腰圆等孔形为佳。如必须开方孔,其四角应呈圆角,圆角的半径尺寸不得小于25mm,可按d/10来计算圆角半径。 以上所述船体及其构件开孔的原则,仅属一般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可按产品技术要求或工厂工艺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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