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税制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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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税制简介

德国的税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税,另一类是间接税。直接税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交易税(即营业税)、团结税、教会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德国营业税与中国的营业税概念不同,铂略税务培训会在后面模块进行详细介绍。间接税包括增值税、不动产交易税、资本交易税、关税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值税。

由于德国是联邦共和国,所以其立法权分为三部分,联邦、州和市镇。联邦最重要的是确定关税和大部分的税种,理论上无联邦法时,州可以立法,实践中联邦立法覆盖全部的税收事宜。州除了在无联邦法时可以立法,还可以决定当地的税法,比如当地交易税采用何种税率。市镇除了联邦和州的规定之外,可以决定部分小税种,比如狗税。

德国政府税收实行“共享税为主,固定税为辅”的分税制。共享税是由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所共有,按照比例在各级政府之间划分。固定税分别划归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所有,直接作为本级政府的固定收入。

从上图可以看出,具体的税收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联邦主要享有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主要享受一些小税种。

德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介绍

增值税

居民纳税人是指具有德国国籍,公司的注册地或者管理机构在德国的居民,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企业。

在德国境内出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都应按其提供的货物或劳务数额缴纳增值

税。德国有个规定,如果企业的营业额在上一年度没有超过17500欧元,并且预计当年的营业额不超过50000欧元,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类似于中国目前给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德国一般的增值税税率为19%,与中国相比略高。但是其基本商品和日常服务,适用7%的优惠税率。中国营改增后,基本商品和日常服务适用的税率是6%。零税率主要适用于出口货物和欧盟内部交易。

增值税销项税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因此,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法定可抵扣的进项税。德国对于某些产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出口货物或服务、某些专业团体所提供的服务(如医生)、金融服务(如发放贷款)、向公众提供文化服务、名誉服务以及自愿提供的服务等等。

企业所得税

如果一家公司的注册地或管理机构所在地在德国,则被认为是德国的居民纳税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中国企业在德国有分支机构,或者因为提供服务承包工程而构成常设机构,也需要在德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德国的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中国的规定完全一致。

在德国,企业所得税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是所得税和团结税。企业所得税,联邦统一的税率为15%,团结税是在企业所得税税额上加收的附加,税率为5.5%×15%=0.825%,总计税率是15.825%。第二层是公司需要缴纳的地方交易税,也称为营业税。地方交易税是针对企业所得所征收的,税率是由各个城镇决定。一般在8%-18%之间。

如图所示,慕尼黑地区地方交易税不同,比如施莱斯海姆,地方教育税税率是12.25%,但是在普拉赫,地方交易税是9.1%,所以,根据税率的不同,中国企业进行投资时,除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的需要之外,还要考虑各地地方交易税税率的不同,所带来的企业税负也就不同。

一般而言,公司的所有收入都被认为是营业收入,资本利得和普通收入之间没有区别。德国税务机关允许的转移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和利润分割法。

除了收入之外,从费用角度看,在德国,所有由于企业的业务运营而发生的费用都是可以扣除的,但是特定的费用不能被扣除,或者不能全部被扣除。比如免税收入相关的费用。对于利息,德国针对集团企业有特殊规定,如果净利息费用三百万欧元以上,则当年确认的利息费用不得超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30%,但是超额利息可以无限期地向后结转。

根据德国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亏损不仅可以向后结转,还可以向前结转。向后结转,与中国完全一致。但是不同于中国的五年规定,德国的亏损向后结转没有限制,特别是对一百万欧元以内的亏损,对于大于一百万欧元的亏损,当年应纳税年度利润的60%可与亏损结转相抵消,其余40%需要正常纳税,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德国的税务机关有税可征。向前结转,只针对企业所得税部分,也就是铂略前面提到的15.825%,向前结转最高一百万欧元。如果企业预测未来五六年都是亏损的,而上一年企业是盈利的情况,那企业财务采用向前结转更有利,但手续比向后结转的更为复杂。

企业所得税中关于折旧,原则与中国所得税一致,允许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而且对于净价较低的动产类的固定资产,可以当期一次性扣除。相对而言,德国的税法规定更为详细,比如净价在150-1000欧元之间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或者集合在一起采用直线折旧的方法进行折旧扣除。

德国公司的股息收入只征收5%的企业所得税,剩下的95%免税。但从2013年开始,该免税要求公司至少持有支付股息公司的10%股份。对于股息而言,该规定比中国更为严格,因为中国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是可以免税的。德国公司转让资本利得同样按照收入的5%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教育税,剩下的95%免税。

个人所得税

除了德国的企业,个人在德国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德国的居民纳税人是在德国有住所,或者在德国有长期的居住计划或在德国连续待满6个月。德国居民纳税人,需要就全球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的收入有两种确定的方式,一种是按照核定利润确认,比如从事农业、林业的收入,从事工商业以及自由职业的收入。另一种是按照净收入确认,比如受雇工作所得、投资所得、租金所得和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主要是指工资所得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一部分,主要是保险和社会保障,比如2015年德国社会保险费率。如上表所示,基础养老保险18.7%、失业保险3%、健康保险14.6%,护理保险2.6%,这些保险可以在公司税前扣除。

德国的预提扣缴与中国不同,德国规定工资所得由雇主扣缴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是按照一定的数额进行预先的扣缴,除了工资之外,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都是由支付方进行预提的扣缴,但是要注意的是股息和利息的相关费用不能扣除,股权转让利得按照60%计入收入,所以损失也只能按照60%扣除。在年终个税申报时经过全面的计算,以上税款可以在总税款中多退少补。

目前德国将纳税人从工资方面分为六级,如下表所示:

工资扣缴数额主要根据个人家庭的负担情况确定。若家庭工作的人越少,负担越重,那需要扣缴的工资税数额就越少。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相比,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扣缴更为合理。

股息、利息的扣缴税率是25%,如果加上团结税为26.375%,股权的税率也是25%,特许权使用费是15%,德国政府在征税时会给予个人减免税。比如长期资本,主要是指使用时间长达10年以上的土地、建筑以及持有期长达12个月的股票,其利得免税。关于股息和利息,每人每年可享受扣除801欧元的补贴,该补贴每年的情况不一样,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规定。

进口税种和其他主要税种

德国除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之外,还涉及到进口税收。

进口税收中最重要的是进口增值税,但进口增值税与中国不同。德国作为欧盟的一员,所以其征收进口增值税时应从欧盟的角度考虑,以欧盟为单位。如果商品从欧盟外进口到德国,需要缴纳商品进口增值税。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在销项税中抵免。铂略提醒大家注意,如果中国公司销售的产品使用的是德国本地仓储进行发货,或者物品所在地是德国,这属于德国的增值税应税范畴。即使企业采用仓储服务,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也没有在德国开设办公室或者聘用当地员工,仍然需要办理增值税登记并在德国缴纳增值税。

德国与其他欧盟国家之间的商品交易不征收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只有购置税,税率为19%,可以作为进项税从销项税中进行抵免。如果是非欧盟国家,除了进口增值税,还有关税。关税根据各个国家之间的协定、税率以及商品的HS Code(也称海关编码)确定。购置税的纳税人是从另一个欧盟国家接收货物,并且在德国拥有增值税税号的德国企业。对于发送货物的企业不需要在本国缴纳增值税,并且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但是负有提交资料给当地的税务局以备查证的责任。对于接收货物的企业必须在德国针对该项交易缴纳购置税。通常情况下,购置税可以作为进项税进行抵销,所以企业没有额外的负担。

关税也是以欧盟为单位,从欧盟外国家进口的货物,欧盟征收统一的关税。具体关税由商品的种类决定,并且要根据HS Code进行查询。

除了铂略前面介绍的税种之外,德国还有其他税种,包括团结税、资产税、不动产税、不动产交易税。

团结税有一个重要的政治背景,1990年两德统一之后,为了支付统一带来的财政负担,加快东部地区的建设,于1991年开征团结税,团结税的税基是个人和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的税额,税率为5.5%。团结税不对所有的个人和公司进行征收,只对收入超过一定金额的个人或者公司征收。目前,德国在讨论是否应当停止征收团结税?因为团结税每年可以带给德国政府约130亿元的收入。

资产税是指资产继承或赠与需要缴税,但资产税有多项豁免情况。如果有一方是德国居民,则无论资产在哪里都需要纳税。如果双方都不是德国的居民,则只有在德国境内的资产才需要纳税。具体如何纳税应当根据该资产的具体情况决定。

不动产税是指地方向企业和个人征收不动产税,税率由各地自行决定,一般在1.5%-2.3%之间。

不动产交易会征收不动产交易税,不动产出售时,受让方缴纳不动产交易税,税率由各地自行决定,税率在3.5%-6.5%之间。

德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铂略财务培训为大家讲解中国企业和个人在德国的纳税义务。除了德国企业和个人在德国具有纳税义务之外,中国的企业和个人即便不在德国进行注册或者居住,也具有纳税义务。

1.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收义务主要看中国企业或个人在德国的行为。

如上表所示,FOB(Free On Board,即离岸价)模式,风险转移地是货物越过船舷的那一刻,其风险和所有权都发生了转移。中国企业在德国就不存在销售商品的行为,所以中国公司就不需要在德国缴纳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因此,由德国买方自行申报并缴纳进口增值税或者相应的关税。但是如果中国企业和德国的客户之间采用贸易术语,比如DDP,中国公司必须自行申报并缴纳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中国企业需要到德国进行增值税的税务登记,向德国客户销售商品并缴纳相应的税收。

铂略注:DDP,英文全称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称税后交货(……指定目的港)。

2.企业所得税。

①利息。中国企业对其德国子公司的贷款,利息部分在德国免税。

②股息。中国企业在德国获得的股息红利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根据中国和德国的税收协定,税率为10%。在新中德税收协定下,受益所有人是公司并且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情况下,预提所得税的税率由10%降到5%。中德税收协定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生效。

③营业利润。中国企业不仅可能在德国进行投资,还可能承包工程或提供服务,根据中国和德国的税收协定,如果承包工程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德国就有权征税。中国企业根据德国国内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中国的个人在德国的相应行为,也会产生一定的税负。

①利息。个人给德国公司或个人提供贷款,获取的利息免税。

②股息和特权使用费按照10%征收预提所得税。

③艺术、体育、娱乐及类似的表演税率是15%。

④劳务所得,按照德国国内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德国税收的征管和抵扣

缴税就涉及到登记,在德国主要有两种登记,营业登记和税务登记。商业部的登记由当地的法院负责,不是所有的个人或机构都需要进行商业部的登记。比如非

独立的分支机构不需要进行商业部的登记。但是所有的机构和个人都应当到当地政府的营业登记管理处进行营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法律规定营业登记机关必须将资料传递给税务局。税务局在内部即可编码登记,不需企业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对于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企业,需要办理增值税登记。

除了登记之外,税务上对于企业或者个人有一些要求。在增值税方面,德国税法要求保留约定的销售与服务报酬、进口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与税额、销项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与税额。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准确衡量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德国税法要求根据税收目的对年度财务报告的结果进行修订。除了纳税调整之外,企业还必须准备相应的转移定价资料,包括关联公司和交易的资料以及转移定价合理性的资料。商业法上,对于子公司还有特定的要求,比如要求子公司进行记账,准备年度财务报告并将其公布以及审计方面的要求。

下面铂略税务培训讲解德国的纳税申报。一般而言,对于大多数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都需要每月或者每个季度预缴税款。预缴税款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和实际应纳税款相抵消。德国的税务年是日历年,年度纳税申报需要在第二年的5月31日之前完成,但是德国可以申请延期至12月31日。每个税种的纳税申报表不同,还要求附上可以抵扣费用的明细单据或某些税务局要求的资料。

德国纳税申报与中国不同之处在于德国企业存在Tax group(税务集团),集团内的公司可以合并报税,从而享受集团的税收优惠,但是每个公司必须提交除增值税以外的单独申报表。集团征税的前提是,控股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而且双方必须要达成一个持续5年以上的损益转让协议。大部分的德国企业集团都是采用集团征税的模式进行报税,企业除了当月或者季度的申报之外,还必须每年向税务局递交一次年终损益表,税务局审核之后,向纳税人发出《纳税认定书》,纳税人根据《纳税认定书》履行纳税义务。德国税法明确规定,不管纳税人对《纳税认定书》有无异议,都首先按照认定缴纳税款。如果有异议,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复议,也可以申请法院裁决。

根据德国的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及时申报,对其进行不超过应纳税额的10%,最高25000欧元的罚款;如果未及时缴税,罚款额是当月税款的1%;未及时提交转移定价调整所需文件,处罚额是转移定价调整金额的5%-10%,但不低于5000欧元。此外,还有额外的处罚,即每天至少100欧元,上限是100万欧元。

个人不同于企业,每个有纳税义务的人都要到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而且每个人在市政厅进行登记时,都会得到一张税卡。个人的纳税申报都是其居住地或由公司所在地的税务局负责。个人的工资是采用预付税款的形式。根据对应支付税款的预测,地方当局每季度发布本年应支付的预付额度。纳税期间为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

个人和企业在德国缴纳完税款后,回到中国,对境外税款的抵扣完全不同。对于中国企业,基本原则是先还原,然后再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进行抵扣。具体来说,中国企业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都应当以扣

除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于德国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交易税率之和高于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以不需要在中国缴纳所得税。

从德国取得的所得,缴纳德方税收在中国税收中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计算的相应税收数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的5个年度内进行抵补。中国的境外税款抵扣采用分国不分项,应当根据国别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抵免额。铂略提醒会计人员注意,只有企业所得税有境外税款的抵扣,对于企业发生在境外的流转税,比如增值税、关税等均不可抵免。

铂略举例:中国公司A拥有德国子公司50%的股份,A公司在中国获利150万元,B公司在同一年度在德国缴纳所得税后,按股权比例向母公司分配股利76万元,并且缴纳了预提所得税。假设中国所得税税率为25%,当地企业所得税和地方交易税率之和为24%,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中国公司如何申请境外税款的抵扣?

将股利76万元还原到税前,B公司的全部应税所得=76÷0.5÷(1-0.24)=200万元

B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200×24%=48万元

A公司应当承担B公司分回中国利润的税款=48×0.5=24万元

德国预提所得税=76×10%=7.6万元

该案例中,A公司实际在德国缴纳了31.6万元(7.6+24)。但是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A公司的税前应纳税所得是100万元,只能抵免25万元(100×25%)。差额6.6万元无法在当年抵免,只能在未来的五年之内申请抵免。

从该案例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的境外税款抵扣不仅包括直接税,还包括间接负担的所得税,但是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完全不同。

中国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允许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经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纳税人境外所得按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个人境外税款的抵扣,只涉及到直接负担的税款抵扣。个人境外税款的抵免必须向税务局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的原件。

铂略举例:

某人从德国取得股息9万元,稿酬所得1万元,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元。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股息所得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18000元(9万×20%)。稿酬所得的税率也是20%,但是稿酬所得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稿酬所得应当缴纳=10000×(1-20%)×20%×70%=1120元。因此,这两部分收入如果在中国应当缴纳所得税19120元(18000+1120)。但是,纳税人在德国已经缴纳了6000元,所以还应当补缴差额13120元(19120-6000)。

地方税制体系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地方税制体系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美、英、日等国的地方税制体系实例进行比较分析,得出选择地方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的一般规律和趋势,并提出改革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对策建议。思想汇报/sixianghuibao/ 关键词:地方税制国际比较 地方税制体系的国际比较 美国的地方税制体系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地方拥有较大税权,州级政府可以开征除关税和财产税之外的几乎所有税种,地方政府可开征除遗产税与赠与税、社会保险税之外的几乎所有税种。具体来讲,州政府的税收体系主要包括:一般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国内消费税(其中主要是对汽车燃料的课税、对烟草制品和酒精饮品的课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遗产税与赠与税等。地方政府的税收体系主要包括:财产税、一般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国内消费税、公司所得税等。各主要税种的收入构成状况见下表: 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州政府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一般销售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两个税种的收入之和占整个州税收收入的50%

以上,其次是国内消费税和社会保险税,分别为16%和11%。在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中,财产税大约占3/4,另有10%来自一般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和国内消费税收入各占到5%。 总的看来,美国的地方税制构成比较复杂,大体上形成了以财产税、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三税为主、其他税种为辅的地方税制体系。 英国的地方税制体系 英国实行典型的集中型财政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只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几乎完全掌握了税收立法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权等,地方政府无权设置、开征地方税种。在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划分上,英国实行较严格的分税制,完全按照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划分税种的归属,不设共享税。论文网 英国的地方税制体系主要包括市政税(Council Tax),该税是英国政府于1993年4月1日起开征的一个税种,它属于财产税类,征税对象为民用住房,包括楼房、平房、公寓、活动房以及可供居住的船只。市政税是英国目前唯一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并自由支配的税种,因此,严格意义上讲,市政税是英国唯一的地方税。 另外,英国的企业财产税是由地方为中央代征的税种,它是对企业财产征收的,由专门设置的评估单位对企业财产按视同出租的租金收入进行确定,随后按全国每年确定的税率,由地方政府派员征收,全额上交中央。然后,由中央再作为财政拨款返回地方。 日本的地方税制体系

德国税制概览

德国税制概览 德国税制简介 德国的税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税,另一类是间接税。直接税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交易税(即营业税)、团结税、教会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德国营业税与中国的营业税概念不同,铂略税务培训会在后面模块进行详细介绍。间接税包括增值税、不动产交易税、资本交易税、关税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值税。 由于德国是联邦共和国,所以其立法权分为三部分,联邦、州和市镇。联邦最重要的是确定关税和大部分的税种,理论上无联邦法时,州可以立法,实践中联邦立法覆盖全部的税收事宜。州除了在无联邦法时可以立法,还可以决定当地的税法,比如当地交易税采用何种税率。市镇除了联邦和州的规定之外,可以决定部分小税种,比如狗税。 德国政府税收实行“共享税为主,固定税为辅”的分税制。共享税是由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所共有,按照比例在各级政府之间划分。固定税分别划归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所有,直接作为本级政府的固定收入。 从上图可以看出,具体的税收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联邦主要享有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主要享受一些小税种。 德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介绍 增值税 居民纳税人是指具有德国国籍,公司的注册地或者管理机构在德国的居民,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企业。 在德国境内出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都应按其提供的货物或劳务数额缴纳增值

税。德国有个规定,如果企业的营业额在上一年度没有超过17500欧元,并且预计当年的营业额不超过50000欧元,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类似于中国目前给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德国一般的增值税税率为19%,与中国相比略高。但是其基本商品和日常服务,适用7%的优惠税率。中国营改增后,基本商品和日常服务适用的税率是6%。零税率主要适用于出口货物和欧盟内部交易。 增值税销项税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因此,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法定可抵扣的进项税。德国对于某些产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出口货物或服务、某些专业团体所提供的服务(如医生)、金融服务(如发放贷款)、向公众提供文化服务、名誉服务以及自愿提供的服务等等。 企业所得税 如果一家公司的注册地或管理机构所在地在德国,则被认为是德国的居民纳税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中国企业在德国有分支机构,或者因为提供服务承包工程而构成常设机构,也需要在德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德国的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中国的规定完全一致。 在德国,企业所得税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是所得税和团结税。企业所得税,联邦统一的税率为15%,团结税是在企业所得税税额上加收的附加,税率为5.5%×15%=0.825%,总计税率是15.825%。第二层是公司需要缴纳的地方交易税,也称为营业税。地方交易税是针对企业所得所征收的,税率是由各个城镇决定。一般在8%-18%之间。 如图所示,慕尼黑地区地方交易税不同,比如施莱斯海姆,地方教育税税率是12.25%,但是在普拉赫,地方交易税是9.1%,所以,根据税率的不同,中国企业进行投资时,除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的需要之外,还要考虑各地地方交易税税率的不同,所带来的企业税负也就不同。

自考申请专科毕业证的条件

申请专科毕业证的条件 特别提示:办理了专科毕业的同学继续考完剩下的课程还可以申请本科毕业证 1、电子商务专业(通过以下科目可以办理专科毕业证)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三个代表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电子商务英语经济学(二) 市场营销(三)国际贸易实务(三)商务交流(二) 市场信息学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电子商务概论 互联网软件应用开发网页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作业 备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这三门课的可以免考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和三个代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这两门的须参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03706)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的须参加三个代表(03707)课程的考试。 2、会计专业(通过以下科目可以办理专科毕业证)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三个代表大学语文政治经济学(财)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财务管理学中国税制成本会计(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企业管理概论二者任选一) 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一)

备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这三门课的可以免考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和三个代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这两门的须参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03706)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的须参加三个代表(03707)课程的考试。 3、国际金融专业(通过以下科目可以办理专科毕业证)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三个代表大学语文政治经济学(财)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企业会计学财政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货币银行学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银行信贷管理学中央银行概论证券投资与管理 备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这三门课的可以免考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和三个代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这两门的须参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03706)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的须参加三个代表(03707)课程的考试。 4、外贸英语专业(通过以下科目可以办理专科毕业证)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三个代表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商法外贸函电英语国家概况听力口语英语阅读(一)英语阅读(二)英语写作基础

国际税制改革发展趋势与我国税制改革借鉴要点_1

国际税制改革发展趋势与我国税制改革借鉴要点 一、国际税制改革趋势 2000年以来,为了应对全球增长放缓和滑坡的局面,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纷纷采取措施,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最有代表性的国家是美国和德国。2001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布什总统提出的减税法案。个人所得税最低税率由当年的15%降低到10%;到2006年,最高税率将从39.6%降到35%,36、31%、28%三档税率都分别降低3个百分点;未成年子女的税收抵免额从500美元提高到1000美元;遗产税的免征额由减税前的67.5万美元增加到2002 年的100万美元,2009年的350万美元,最高边际税率从55%逐年降至45%,2010年取消遗产税,届时只保留赠与税。 德国上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法案,于2000年7 月在联邦参议院获得通过,这项税制改革计划实际上将减轻大多数纳税者的负担。据德国联邦纳税人协会的,在到2005年为止的一个税收改革阶段中,按照新的税率,人个和将总共减少600-800 亿马克的税务负担。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免税额由年收入13499 马克提高到14093马克,到2005年基本免税额再增至15011马克。如果再加上多子女家庭享受的种种优惠等,实际免税还要更大些。个人所得税的最低税率由22.9%,经2001年的19.9%和2003年的17%,降至2005年的15%。所有缴纳所得税的人都将从提高基本免税额和降低起点税率中得到好处。而最高税率也将先从51%,经2001年的48.5%和2003年的47%,降至2005年的42%。毕业论文

此外,法国2000年至2003年间,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从54%降至52.5%,6级税率中的前4级也大幅降低。2002年7月5日法国新总理拉法兰又宣布,从今年秋天起将个人所得税降低5%,5年内所得税削减1/3。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的目的在于:较低的个人所得税能激发人的工作热情,提高家庭消费能力,增加私人投资,短期内刺激经济回升,也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促进总产出的增加。 第二,直接降低公司所得税的税率呈加强趋势。近些年来,尤其是自2000年以来,在世界性经济滑坡的形势下,世界各国尤其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的经济理念发生了重要转变,认为经济发展的源泉在于企业,而不在政府;要刺激经济繁荣,则必须减轻企业税负。在这种经济理念下,许多国家采取了直接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和出售企业减免税收等措施。最有代表性的国家是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 德国从2001年起,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只须为其盈利支付25%的税收。而2000年以前是供分配的利润的税率为30%,不予分配的利润的税率为40%,改革后不再存在这种区别。但改革后的25%的企业所得税将成为不能返还的确定税收,而2000年以前是持股者可以将企业事先向国家交纳的公司所得税折算到其个人所得税上(全额折算),也就是说,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其他收入的人可以从财政局收回与自己份额相当的公司所得税。通过这种方式避免了对盈利的双重征税。改革后股份公司整个税收负担将从2000年的大约52%减至38.6%。企业主出于年老等原因出售企业,其免税额从6万马克提高到10万马克。另外,公司企业在出售股份时不再需要为其出售收益

3-投资德国的税务筹划

中国企业投资德国的税务筹划 王素荣 一、引言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数据,2016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34663.39亿美元,从GDP 总额来看,德国位列主要经济体第4位。近些年,德国一直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之一。2016年,中国企业对德国投资23.8 亿美元,占当年对外投资总额的1.2%,位列中国对外投资第8位;截至2016年年末,中国对德国投资存量78.42亿美元,占总对外投资存量的0.6%,位列中国对外投资存量第13位。因此,研究投资德国的税务筹划,具有现实意义。 德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是: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福利税、社会保障税、遗产和赠与税、不动产转移税、保险税、教会税、关税等。 二、德国的国内税务规定 居民公司是指依法在德国成立或者主要管理和控制机构在德国境内的公司。居民公司就其来源于德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公司仅就其来源于德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在德国,公司经营利润缴纳两种税: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公司所得税税率15%,并需要缴纳附加税5.5%,联邦总税负为15.825%。纳税年度为日历年度,汇总申报截止期为5 月31日。公司只就其经营所得缴纳交易税,交易税与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有所不同,如利息费用扣除,交易税只允许扣除全部利息费用(包括租赁和特许权方面发生的利息在内)的3/4,其余1/4应加回到交易税的应税所得额中。交易税税率由各个市级政府确定,实际税负在12.6%~19.25%之间。个人缴纳的交易税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公司缴纳的交易税不得在应税所得额中抵扣。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税负合计,慕尼黑33%,法兰克福32%,柏林30.2%。分公司与法人公司适用同一税率,同样缴纳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外国企业在德国的积极所得,包括常设机构经营收入,出租财产和设备的租金收入,实行核定征收税。外国企业在德国的投资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源泉扣缴预提税。 在德国,出售经营资产的资本利得同经营所得一样纳税,若用出售经营性资产的收入进行再投资,享受再投资抵免。公司股东出售境内外股权的利得,免征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来自德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的股利同样处理:从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分得的股利,免征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持股10%以上(交易税持股15%以上),应将股利的5%视同不可扣除费用,加回到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经营亏损可以无限期后转。经营亏损可前转1年(不得超过1百万欧元)抵免公司所得税。德国的最低纳税规则指亏损后转时,每年先抵免1百万欧元,超过1百万欧元的利润只能抵扣60%。单一股东5年内取得50%以上的股权或企业重组,亏损弥补停止。 集团公司可以将盈亏相抵后合并申报公司所得税和交易税,但需要满足条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且母子公司之间有盈亏协议池。一旦申报集团纳税,则实行亏损不得前转和后转。 在德国有永久性住所或者在一个公历年度以内在德国至少连续居住6个月的个人被视为居民。居民个人需就其来源于德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个人只就其来源于德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居民个人就以下7类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农林业所得、工商业所得、自由职业者劳务所得、雇员工资收入、资本投资所得(如利息和股息所得)、不动产或者其他有形财产的出租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其他所得(如退休金收入)。不同类型的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不同。个人所得税税率0~45%。 附加福利税针对公司提供给雇员的各种免费服务征收,如免费用餐,公司组织郊游,免费交通服务,意外保险,缴付养老金等。附加福利税按照给定价值的15%~25%征收。在德国,

最新中国税制名词解释

中国税制名词解释

中国税制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 -------------------------------------------------------------------------------- 以下内容只有回复后才可以浏览 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2.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 3.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具体说,税收的职能就是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即税收能够干什么的问题。 4.依法治税: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活动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办事。法制是建立市场经济新税收体制的核心。 5.法律责任:是指税收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双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上的责任,也就是由于违法行为而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 6.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7.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8.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同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9.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10.源泉课征法:也叫源课法,是在所得额发生的地点课征的一种方法。 11.申报法:又叫综合课征法,是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所得额,由税务机关调查审核,然后根据申报的所得税率计算税额,由纳税人一次或分次缴纳。 12.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其主体资格由国家通过法律直接规定。 14.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存在的载体,又是权力和义务的直接体现。 15.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计税依据解决征税的计算问题,可以规定为征税对象的价格,也可以规定为征税对象的数量。

国际烟草税制理论与实践

– 90 – 现代物业?现代经济 2012年第11卷第8期 1 国际烟草税制理论 1.1 亚当?斯密的烟草税制观点 亚当?斯密早在200多年前就以烟草税为例,首先说明烟草无论对富人还是穷人,都不是必需品而具有奢侈品的性质。他认为,对烟草课税不会影响劳动工资;并且,对烟草课税引起的烟草价格上升并不会必然降低下等阶级人民养育子女的能力,对穷人来说,对这类商品的课税起着取缔奢侈的法律作用,使他们少用或者完全不用这种奢侈品。由于这种被迫的节约,他们养育子女的能力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或许因为课税而增加了。从亚当?斯密的论述中可以看到,烟草不是必需品,对它征重税而引致的价格提高,会减少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量,从而使低收入群体能够把更多的收入用于消费必需品,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水平,改善公平状况。收入水平越低的群体,对卷烟的需求价格弹性越大,卷烟价格的提高,会较大幅度地降低他们的吸烟率和卷烟需求量;而高收入阶层对卷烟的需求价格弹性为正值,即随着卷烟价格的提高,高收入阶层的吸烟率反而会增加。因此,对烟草制品课以重税引起烟草制品价格上升,低收入群体的反应会比高收入群体敏感,低收入群体的烟草制品需求量下降幅度会大于高收入群体,而且会有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因为烟价的提高而放弃吸烟。这样,不仅能够因为减少购买烟草制品的支出而增加购买必需品的可支配金额,从而提高生活水平。而且,由于减少吸烟甚至戒烟而降低患病率,也减轻了低收入阶层的医疗开支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这两个方面都能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水平,改善社会的公平程度。 1.2 外部性与烟草征税 H ?西奇威克(1887)和A ?马歇尔(1890)最早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研究。庇古最早系统地分析外部成本和外部经济收益问题,他指出,如果存在外部经济的话,则完全竞争均衡将不是帕累托最优,此时,政府采取相应征税或补贴方式来解决。以下对此作简单分析。 假定一个成本不变的完全竞争行业中的厂商,在进行生产的同时,排放一定的污染物于门前的河流中。在厂商看来,这种排放污染的成本为零;然而,河流附近居民的生活受到了严重损害,即厂商将外部成本强加给附近的居民。在图1中,市场需求与供给曲线分别为D和S,水平的成本线代表规模报酬不变,完全竞争均衡的产量和价格分别为Q 1和P 1。MEC代表边际外部成本,从整个社会来说,边际成本应是厂商内部成本加上外部成本,因此真正的供给线应该是S E 和Q E 。可见,完全竞争均衡与最优均衡相比,由于外部成本的存在而产量过高,价格过低。 图1 外部成本与税收 在存在外部经济成本的情况下,完全竞争均衡产量过高,价格过低,这种低效率可通过征税来制止。鉴于这种情况,庇古提出这样一条法则:如果要达到社会福利的极大化,任何经济的社会边际收益与边际经济成本相等。显然,在此例中,市场均衡点F处的边际成本GQ 1大于边际社 会收益Q E 下的外部成本,即T=P E -P 1,于是,外部成本就成为厂商的内部成本,厂商的供给曲线上升到S+T,市场均衡达到最优。 作者简介:喻保华(1971- ),男,河南信阳人,经济学博士,讲师,河南农业大学从事博士后合作项目工作,广东省阳江市委党校《漠江学刊》编委、编辑,从事烟草产业经济研究。 国际烟草税制理论与实践 喻保华1,2 (1.河南农业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2;2.广东省阳江市委党校,广东 阳江 529500) 摘 要:通过梳理烟草税制的几个代表性理论,比较了国际烟草税制的不同政策实践,回顾了中国烟草税制的变迁,阐明中国烟草税制所处的状况,指出中国烟草税制的控烟方向。关键词:烟草税制;理论;政策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089(2012)08-0090-03 产业观察

中国税制第一次习题

《中国税制》第一次习题 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B)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 A.税率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纳税期限 2.()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A.骗税 B.抗税 C.偷税 D.欠税 3.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A.单位 B.法人 C.单位和个人 D.个人 4.比例税率的表现形式是()。 A.行业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地区差别税额 5.起征点是()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A.计税依据 B.税目 C.税源 D.征税对象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的基本要素有()。 A.纳税环节 B.纳税人 C.税率 D.课税对象 2.税率的三个基本形式是()。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依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形式。 A.全率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有()。 A. 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纳税人减免 5.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包括()。 A.抗税 B.偷税 C.欠税 D.骗税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 一、术语解释 1.非居民企业: 2.应纳税所得额:

3.抵免限额: 4.实际管理机构: 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单选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2.某服装厂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6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该服装厂应按照()万元予以税前扣除。 A.80万元 B.48万元 C.8万元 D.64万元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加计扣除。 A.20% B.30% C.50% D.100% 4.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A.15% B.20% C.25% D.10% 5.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为纳税地点。 A.企业实际经营地 B.企业登记注册地 C.企业会计核算地 D.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地 三、多选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A.企业违反销售协议被采购方索取的罚款 B.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滞纳金 C.直接向某山区小学捐赠的支出 D.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申报的广告费支出应具备以下条件() A.已支付费用 B.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C.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中国税制》课程学习指南

课程导学 当您开始进入本课程时,表明您已经成为了我们的学习伙伴。相信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无论是对您,还是对于我们,都是一种全新的体验,这种体验将伴随着我们一起成长。 为了确保学习质量,达到培训效果,建议您在学习前能够先仔细阅读本学习向导,了解课程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这样对您后面的学习能够有所帮助。 一、教学内容逻辑框架图

二、课程纲目与学习目标 (一)税制导论 1、学习目的 掌握税收的概念,熟悉税法的作用和立法的原则,熟悉税制的结构体系和现行税收管理体制。 2、基本内容 (1)税收的概念 (2)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3)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4)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5)我国现行税制体系 (6)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3、重点、难点 重点是税法的基本要素和基本分类,难点是税制的结构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 (二)增值税 1、学习目的 熟悉增值税的定义、特点,增值税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熟悉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2、基本内容 (1)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3)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5)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6)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及管理 (7)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8)进口货物征税 (9)出口货物退(免)税 (10)征收管理 (1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3、重点、难点 重点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货物退税额的计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难点是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货物退税额的计算。 (三)消费税 1、学习目的

中国税制习题及答案

《中国税制》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 一、术语解释 1.税收制度 2.纳税人 3.课税对象 4.税率 5.税制结构 二、单项选择题 1.()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 A.税率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纳税期限 2.()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A.骗税 B.抗税 C.偷税 D.欠税 3.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A.单位 B.法人 C.单位和个人 D.个人 4.比例税率的表现形式是()。 A.行业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地区差别税额 5.起征点是()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A.计税依据 B.税目 C.税源 D.征税对象 三、多项选择题 1.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的基本要素有()。 A.纳税环节 B.纳税人 C.税率 D.课税对象 2.税率的三个基本形式是()。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依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形式。 A.全率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有()。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纳税人减免 5.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包括()。 A.抗税 B.偷税 C.欠税 D.骗税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税收制度是税收分配关系的体现方式。 2.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具有收入不稳定、征管难度大的特点。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的广度。 4.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第4章 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第一节 一、单选 1、()有权决定纳税人的资格或身份。 A 税务局 B 财政局 C 税务人员 D 法律法规 2、()是法律上纳税义务的直接承担者。 A 纳税人 B 扣缴义务人 C 负税人 3、当一家商店向它的顾客销售货物时,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可能是增值税的负税人。 A 消费者 B 商家 C 消费者、商家 4、如果一个外国人将其所拥有的一项专利转让给在中国境内的一家企业时,按照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A 外国人外国人 B 外国人中国境内企业 C 中国境内企业外国人 D 中国境内企业中国境内企业 二、多选 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是指税收法律规定的直接履行纳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B 除非法律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无权决定纳税人的资格或身份。 C 扣缴义务人是间接承担纳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D 经济上的承担纳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是纳税人 2、以下哪些可能成为纳税人() A 国有企业 B 行政单位

D 个体工商户 三、判断题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有权决定纳税人的资格或身份。 2、纳税人只在法律上承担纳税义务。 3、扣缴义务是法律上纳税义务的间接承担者。 四、名词解释 1、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 3、负税人 五、问答题 1、纳税人具有怎样的特征? 第二节 一、单选 1、()是征税的客体。 A 征税基础 B 纳税人 C 税目 D 税务局 2、哪些人一般无需缴纳消费税?() A 消费品的生产者 B 消费品的进口者 C 消费品的委托加工者 D 消费品的批发销售者和零售者 3、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直接决定了税款的多少和税收负担的高低。

2018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计划安排

2014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计划安排 时间 课程 考试专业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 公共课 03707 03708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009 03706 03709 04184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0012 00015 00020 04729英语(一) 英语(二)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 A020105 金融 00073

00075银行信贷管理学 证劵投资与管理00018 00065 00072计算机应用基础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00041 00055 00066 00074基础会计学 企业会计学 货币银行学 中央银行概论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A020118 餐饮管理 00984 酒水知识00018 00054 00977计算机应用基础 管理学原理 餐饮业法规00177消费心理学00978 00980烹饪工艺学(二) 烹饪原料学(二) A020203 会计 00067 00157财务管理学

管理会计(一)00018 00065 00146计算机应用基础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税制00041 00155 00156基础会计学 中级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00043 00144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企业管理概论 A02020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00171房地产投资分析00172房地产经营管理00168房地产经济学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174建筑工程概论00169房地产法 A020207 市场营销 00058 00179 00180市场营销学 谈判与推销技巧 企业定价00018 00065 00178计算机应用基础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论德国福利国家

论德国福利国家——社会市场经济和社会差距 我想众所周知德国是一个高税收高福利的国家,社会贫富差距相对较小。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德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这市场经济的实行还得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惨败,被分成两德。当时联邦德国第一任经济部长、后又曾担任联邦总理的路德维希·艾哈德在德国推行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对战后经济复苏发挥了巨大作用。这种经济模式的运行模式是通过提高消费者机会、刺激技术进步和创新、按劳分配收入和利润的方式来使市场中的各种力量自由发挥作用。最重要的是它限制市场力量的过分积累,即这种模式在主张市场有序竞争的同时,强调社会责任,主张高税收高福利。 说道福利,我想德国是西方建立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按照救济法,所有无力自助并无法从其他方面获助者都有资格领取社会救济金来维持生活。失业者还可得到相当于工资三分之二的失业救济。、德国在子女补助方面压实慷慨解囊,其出售阔绰的程度也是其他国家望尘莫及的。为了减轻教育和培养子女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德政府颁布了《联邦子女补助金法》。每个有抚养义务者都可得到子女补贴,补贴从孩子出生发放到18岁,如上学和接受职业培训则发至27岁。收入低于一定限度的家庭,每个孩子还可得到24个月、每月数百欧元的抚养费。网上有人算了一下,一个有3个孩子的失业家庭每月领到的各种救济、租房补贴等可达到2500欧元甚至更高,相当于一个高级工程师的月纯收入。这样看来还不如不去工作等国家养活呢。 这不利于人们积极找工作,易培养好吃懒做靠国家吃饭的人。试想一下,如果工作的人跟没有工作的人月收入一样,那谁还乐意自己辛苦的工作啊,在家享受就好了。所以说高福利不利于提高人们积极性,其实间接也阻碍了社会发展。而且高福利的来源毕竟是高税收,本来上班族辛苦挣钱就不容易,还得交税养活不工作的人,这样久而久之难免社会不会发生动乱。 德国税收制度繁琐复杂,税率之高在世界上首屈一指。虽然从今年开始,德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6000多欧元提高到近8000欧元,最低税率由25.9%降为15%,最高税率从53%降到42%,但这仍然处于高水平。

中国税制期末复习增值税

第二章:增值税 第一节:商品劳务税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一)商品劳务税的概念 ●商品劳务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也称为流转税或货物劳务税。 ●(二)流转税的特点 ●税收负担的间接性 ●税收分配的累退性 ●税收征收的隐蔽性 ●税收管理的方便性 ●税收收入的稳定性 第一节:商品劳务税概述 二、商品劳务税的分类 (一)按征税环节:可分为单一环节商品劳务税和多环节商品劳务税。 (二)按征税标准: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三)按计税依据:从价税可分为总额型和增值型商品劳务税。 (四)按计税价格:从价税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五)按涉外性:商品劳务税可分为国内商品劳务税和涉外商品劳务税。 第二节:增值税概论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的征税。 ●增值额的理论含义:v+m ●各国增值税制度中,据以征税的增值额为法定增值额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2、实行普遍征税 ●3、实行多环节征税 ●4、税率差别小(大多为单一税率) 第二节:增值税概论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三)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国民生产总值GNP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中间投入产品的价值后的余额为征税增值额。 增值额=工资+利息+利润+租金+折旧 由于增值额的构成基础从宏观上相当于GNP,所以称为生产型(国民生产总值GNP型)增值税 第二节:增值税概论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三)增值税的类型 2、收入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中间投入产品的价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为征税增值额。 增值额=工资+利息+利润+租金 由于增值额的构成基础从宏观上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称为收入型(国民生产净值NNP型)增值税

德国税制概览

德国税制概览 德国的税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税,另一类是间接税。直接税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交易税(即营业税)、团结税、教会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德国营业税与中国的营业税概念不同,铂略税务培训会在后面模块进行详细介绍。间接税包括增值税、不动产交易税、资本交易税、关税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值税。 由于德国是联邦共和国,所以其立法权分为三部分,联邦、州和市镇。联邦最重要的是确定关税和大部分的税种,理论上无联邦法时,州可以立法,实践中联邦立法覆盖全部的税收事宜。州除了在无联邦法时可以立法,还可以决定当地的税法,比如当地交易税采用何种税率。市镇除了联邦和州的规定之外,可以决定部分小税种,比如狗税。 德国政府税收实行“共享税为主,固定税为辅”的分税制。共享税是由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所共有,按照比例在各级政府之间划分。固定税分别划归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所有,直接作为本级政府的固定收入。 从上图可以看出,具体的税收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联邦主要享有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主要享受一些小税种。 德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介绍 增值税 居民纳税人是指具有德国国籍,公司的注册地或者管理机构在德国的居民,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企业。 在德国境内出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都应按其提供的货物或劳务数额缴纳增值税。德国有个规定,如果企业的营业额在上一年度没有超过17500欧元,并且预计当年的营业额不超过50000欧元,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类似于中国目前给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德国一般的增值税税率为19%,与中国相比略高。但是其基本商品和日常服务,适用7%的优惠税率。中国营改增后,基本商品和日常服务适用的税率是6%。零税率主要适用于出口货物和欧盟内部交易。 增值税销项税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因此,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法定可抵扣的进项税。德国对于某些产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出口货物或服务、某些专业团体所提供的服务(如医生)、金融服务(如发放贷款)、向公众提供文化服务、名誉服务以及自愿提供的服务等等。 企业所得税 如果一家公司的注册地或管理机构所在地在德国,则被认为是德国的居民纳税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中国企业在德国有分支机构,或者因为提供服务承包工程而构成常设机构,也需要在德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德国的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中国的规定完全一致。 在德国,企业所得税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是所得税和团结税。企业所得税,联邦统一的税率为15%,团结税是在企业所得税税额上加收的附加,税率为5.5%×15%=0.825%,总计税率是15.825%。第二层是公司需要缴纳的地方交易税,也称为营业税。地方交易税是针对企业所得所征收的,税率是由各个城镇决定。一般在8%-18%之间。 如图所示,慕尼黑地区地方交易税不同,比如施莱斯海姆,地方教育税税率是12.25%,但是在普拉赫,地方交易税是9.1%,所以,根据税率的不同,中国企业进行投资时,除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的需要之外,还要考虑各地地方交易税税率的不同,所带来的企业税负也就不同。 一般而言,公司的所有收入都被认为是营业收入,资本利得和普通收入之间

外国税制教学大纲201109

外国税制教学大纲 (2011年秋季) 课程:外国税制(0820) 授课教师:孔晏 答疑时间:周二下午2:00—3:00 或事先预约 办公室:红瓦楼919室 E-mail:kongy@https://www.360docs.net/doc/059075105.html, 课程类别:专业方向课 课程安排说明:2011年9月6日—2011年12月27日 周二上午8:00—9:40 教室:2311 课程调整:遇国定休假课程内容顺延 期终考试时间:2012年1月 教学课时数: 2 ×17 =34课时 教材和参考书目: 指定教材:王国华主编,外国税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参考书目:付伯颖编著,外国税制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编译,外国税制概览,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 财政部税收制度国际比较课题组,外国税收制度丛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参考网站:各国税务局网站 预备知识 本课程为税务专业方向课,要求在学生已经学习过财政学、税收学、中国税制等相关知识的前提条件下学习本课程。 教学目的 本课程使学生对当代的外国税制有较深入和总括的了解。学习的基本内容包括外国的税制结构、外国税制设计的原则和思想、外国的税收管辖权、外国开征的税种及其征收方法、外国的税收优惠等,为学生研究外国税制和改革中国税制,或者开展国际税务咨询和处理财务及会计中的国际税务问题打下专业基础。 考核形式 将根据各章节内容和课后习题进行课堂提问与讨论。要求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各部分所占总分的比例如下: 考勤10% 课堂讨论/作业30% 期末考试60%

课前预习和课后作业 本课程将学习若干国家的税制,作业之一是请同学们搜集国外税收小故事,在课堂上与大家分享。将根据汇报的内容和表现打分。 本学期作业之二是全班同学要共同翻译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指南。具体分工由课代表完成后公布。在9月25日之前需要将翻译稿email给老师。每位同学在翻译完成后还要在课堂上汇报,时间为9月27日,汇报之后上交翻译文稿。 教学要点 第一章外国税制概述 第二章美国税制 第三章日本税制 第四章英国税制 第五章法国税制 第六章德国税制 第九章加拿大税制 第十章澳大利亚税制 第十一章俄罗斯税制 第十二章新加坡和韩国税制 第十三章印度和巴西税制 第十四章主要避税地国家或地区税制

中国税制重点复习资料

中国税制 第一章税制概论 税收的“三性”是个完整的整体,其中其核心特征是无偿性。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在社会再生产的总过程中,是一个分配过程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在社会再生产的总过程中,是一个分配过程 征税权利主体是指征税方。 我国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和规章。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是对等的。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 证,在账簿上多列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国家征税行使的是一种政治权力. 委托代征权不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税收征缴采取方式的是强制征收。 税收征缴采取方式的是强制征收。 税收财政职能的特点有:适应范围广泛性;取得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的稳定性 税收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实行低税或补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职能。 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的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然是对等的,但其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税收职能中,财政职能是最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第二章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计税依据是指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从价计收的税收,计税依据是计税金额。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率。 最能体现公平税负原则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 税收要素的构成: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等。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体现征税的最基本界限的是征税对象。 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为应纳税额和。 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率。 税负转嫁的概念及其形式。 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增值税是间接税。对收益额课税,税负不能转嫁,属于直接税。用于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征税对象。 根据税负是否可以转嫁,我国现行税收可分 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起征点和免税金额的区别和联系。 税收实体法 第三章税制原则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制原则。 现代西方税收的公平原则,包含的内容有横 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制原则即税制建立原则,是一个国家在设 计税收制度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判断 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制定科学的税收 原则,始终是设计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亚 当.斯密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节约” 税收原则。 威廉·配第提出的税收标准是公平、简便和 节约 提出四项九端税收原则的是瓦格纳。瓦格纳 的税务行政原则具体包含确实原则、便利原 则、征税费用节约原则、现代西方税收原则 现代西方税收的原则:(1)效率原则:尽量缩小 纳税人的超额负担;尽量降低征收费用;((2)公 平原则:横向公平;纵向公平;(3)稳定原则包括 效率、公平、稳定。 第四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 1979年我国全面税制改革的核心是利改税。 “利改税”第一步改革的实施时间是1983 年。 试行商品流通税的时间是1953年. 我国停征农业税的意义:(1)2006年,我国全 面取消农业税(除烟叶外的农林特产税),对 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停征农业税,对确 保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农民将更加安居乐业: 各民族将更加安定团结;城乡将得到统筹发 展:(3)停征农业税,对基层政府职能转换意义 重大;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将会逐步得到规 范,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4)停征农业税,对 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意义重大:有利于农民保 护自身利益:(5)停征农业税,对农民增收意义 重大。农民生活会得到一定改善。 第五章流转税制 属于对流转额课税的的是: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烟叶税、关税 外购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可以鼓励企业改进包装的计税依据是从量定 额征税. 消费税有调节消费的作用,具体指抑制超前 消费、调节 消费结构、诱导消费行为. 甲方将货物委托乙方代销,甲方销售实现的 日期确定为 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搬家公司收取的搬家费应征收营业税. 支付运费进项税额的抵扣比例是7%. 某商店为厂家代销布料属于视同销售货物, 应征收增值税。 应征收消费税的委托加工消费品的组成计税 价格不包括增值税 海关审定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的基础是到岸价 格。 关税的分类 歧视关税包含的内容关税滞纳金征收比例 关税不属于从量税。关税属于中央税。 2010年6月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货物的成 交价为100万元,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运费 等费用共计10万元,国内运费s万。该货物 适用关税的税率为20%。该公司进口这批货 物应缴纳的关税税额为22万元。 进口货物征收关税的完税价不包括进口关税. 进口增值税、国内奏费、国内安装费 出口退税的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 流转税制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 称 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 增值税的抚点:增值税具有适应性强的优点, 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合理化;有利于扩大国 际贸易往来;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的取 得财政收入; 三种类型增值税的特点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行为同时涉及 非应税劳务和销售货。 购进免税副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比例是 13%。 消费税的特点:价内税、税负易转嫁,引导消 费. 消费税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定额税率、比例 税率与定额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 应税消费 品,应在移送使用时纳税,如果没有同类消 费品的销售 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 计税价格的 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我国现行华值税属子消费型增值税。 交通运输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 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可以按销售额差额 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权的是在同一张发票上 注明的折扣销售的净额。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 人向报关地 海关申报纳税。, 将不动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政单位属于营 业税纳税人 卖方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使用所得中 获得的收益 计入进口货物关税未税价格. 征收增值税,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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