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2)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2)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2)

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04-23

卫办医政发〔20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可从我委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口腔种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

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与复杂种植技术。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复杂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和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骨劈开技术、上颌窦底提升植骨技术、即刻修复技术、牙槽突牵引成骨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技术,以及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等。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口腔科诊疗科目。

(三)房屋建筑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

(四)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

(五)具备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六)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的消毒管理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七)从事使用射线装置的医疗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师基本要求

(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

(二)具有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口腔执业医师接受正式口腔种植学课程120

课时以上(含种植学实习)考试合格;或经过口腔种植学的继续教育累计Ⅰ类学分40分以上;或在境内外教育机构(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机构)接受口腔种植学培训和学习满3个月并获得结业证书,方可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

(三)在医疗机构设立的专业口腔种植科室工作3年以上,并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师可免于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口腔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对患有全身系统性疾病或局部疾患等种植治疗禁忌证的患者应当待全身或局部疾患改善后酌情实施种植治疗。

具有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手术治疗前应当依照常规进行颌骨X线检查与诊断、必要的血液检查及传染病筛查。

(二)对具备口腔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种植治疗知情同意书。

(三)开展口腔种植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种植门诊病历,其书写与管理应当执行原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种植门诊病历还应当包括X线检查记录、手术记录、治疗记录、使用材料(含种植体)登记记录、复诊记录等。

(四)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规定定期接受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和临床应用效果评估,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药物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病人生活质量以及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四、其他管理要求

(一)使用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口腔种植技术所需的材料、器械、设备。(二)建立口腔种植技术医用器材登记制度,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在病人住院病历中手术记录部分留存介入医用器材条形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三)严格执行国家物价、财务政策,按照规定收费。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审批稿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04-23 卫办医政发〔20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可从我委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口腔种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 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与复杂种植技术。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复杂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复杂

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和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骨劈开技术、上颌窦底提升植骨技术、即刻修复技术、牙槽突牵引成骨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技术,以及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等。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口腔科诊疗科目。 (三)房屋建筑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 (四)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 (五)具备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六)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的消毒管理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七)从事使用射线装置的医疗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师基本要求 (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 (二)具有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口腔执业医师接受正式口腔种植学课程120课时以上(含种植学实习)考试合格;或经过口腔种植学的继续教育累计Ⅰ类学分40分以上;或在境内外教育机构(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机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目的: 建立成品出厂前的放行管理规程,以确保产品质量。 围: 公司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管理。 责任者: 质量受权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容: 1 每批成品放行前,各相关负责人应承担审核的职责,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2 计划物控部负责人的审核容应包括: 2.1 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是否是经批准的供应商;供应商是否提供检验报告书。 2.2 物料的接受物料接受是否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物料接受后是否按sop进行管理与请验。 2.3 物料的贮存物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物料的状态是否与检验报告单的结论一致。 2.4 物料的发放物料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并处于放行状态;物料是否处于效期;物料发放是否按照“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原则执行;物料发放是否与领料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5 物料发放后是否做好物卡记录并检查物卡品名、规格、数量等一致;是否做好物料的封存保管工作。 2.6 计划物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

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生产管理部经理。 3 生产管理部经理的审核容应包括: 3.1 生产物料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相符;配方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称量准确并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投料量符合现行工艺规程,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控制规。 3.2 批生产记录有批生产指令、记录及时、容齐全、书写规、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中间产品得到控制并有合格检验报告单。 3.3 批包装记录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具有批包装指令,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3.4 物料平衡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 3.5 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6 生产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QC主管。 4 QC主管审核容应包括: 4.1 检验过程检验仪器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玻璃计量器具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试液、滴定液、标准品是否在效期,是否有记录;检验方法是否经验证。 4.2 批检验记录记录填写是否规;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复核人并签字;检验原始数据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程。 4.3 纯化水纯化水取样是否符合要求;纯化水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4 微生物检测微生物检测是否按照sop进行;成品的微生物限度是否合格。 4.5 检验偏差生产过程监控的记录齐全,有监控人签名;监控项目齐全,结果符合规定;取样物料、取样数量正确。

口腔科操作规范

口腔科操作规范 基本要求 (一)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空腔诊疗器械,包括口径、探针、牙科镊子等空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四)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医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 二、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 (一)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包括清洗、器械维护与保养、消毒或者灭菌、贮存等工作程序。 (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工作要点是: 1、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及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其方式应当采用手工刷洗或者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2、有条件的医院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3、清洗后的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三)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后应当对口腔器械维护和保养,对特殊的口腔机械注入适量专用润滑剂,并检查器械的使用性能。 (四)根据采用消毒与灭菌的不同方式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日期。采用快速卡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器械,科不封袋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04-23 卫办医政发〔20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可从我委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口腔种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 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与复杂种植技术。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复杂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和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骨劈开技术、上颌窦底提升植骨技术、即刻修复技术、牙槽突牵引成骨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技术,以及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等。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二)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口腔科诊疗科目。 (三)房屋建筑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 (四)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 (五)具备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六)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的消毒管理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七)从事使用射线装置的医疗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师基本要求

新放行条管理规定

深圳市鑫鑫蕾毛刷制品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目的:为维护本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稳定,做到管理有序、有章可循,以确保放行工作有序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凡携带物品的人员、车辆出入本公司均须遵守本制度。 3、职责:由公司保安严格按本条例监督执行。 4、内容:物品出入放行管理 4.1、物品清点:物品出厂区,保安人员有权参与清点核对,所涉物品有: 成品、半成品、外发物料、报废物品、出厂维修物品、废品、废弃物、 工具等,客户与合作方自带品、借出、借入物品,各种其它需出厂的 物品。 4.1.1、员工离职私人用品需带出工厂等。 4.2、物品出厂放行规定 4.2.1、产品出货:由仓库根据业务出货指令负责开具当日车次的货物放行条,放行条仓库主管负责审核签字有效放行;门卫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留放行条存档,并核对数量和车号,否则不予放行; 4.2.2 公司产品以及物料报废由仓库统计,列出报废的详细清单,上报公司副总审核签字确认方可报废,报废物品出厂门卫保安凭副总审批的清单方可放行出厂。 4.2.3不良品退货出厂,由仓库负责开退料单仓库主管负责审核签字有效放行;门卫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留放行条存档。

4.2.4、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带离工厂的物品,一律由部门开具放行条,并经 部门主管审核签字有效放行;门卫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的放行条予 以放行并留存放行条存档;否则不予放行; 4.2.5、公司车辆或员工车辆需带离设备及物品离厂的参照4.24条执行4.2.6、废品、废弃物的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开具放行条,放行条由行政部负 责签字审核有效放行;门卫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 留放行条存档;对有怀疑的物品要进行核对,否则不予放行。4.2.7、外发物料出厂,凭公司外发部领料单出厂,门岗保安检查核对领用 物料的数量方可放行,数据有误不予放行。 4.2.8、对外来公司自带的相关工具及设备在入厂时,需在保安值班室内进 行详细登记(15天内),则离厂时不用开具放条,但当值保安要严 格核对,对有怀疑的物品与工具要进行核对,否则不予放行。 4.3、放行时间:节假日相关物品不得放行,特殊情况要主管另行说明。 5、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5.1 外来车辆进出公司,门卫保安人员做好来访事由并做好来访登记,由保安员引导车辆停放在合适的位置,告知注意事项,防止阻塞通道。 5.2所有车辆进出厂区,必须配合保安监督检查,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 6、其它:放行条、领料单、退料单样本。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此项治疗技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本规范开展相关诊疗服务。 第一章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第一条口腔种植技术限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口腔科或口腔专科医院及达到规范要求的口腔专业诊所内实施。 第二条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专业设置、房屋建筑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诊疗间外应当设置手臂清洁及消毒设施。 第三条用于口腔种植的诊疗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 第四条用于口腔种植的诊疗室的消毒管理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执行。 第五条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自身应当具备颌骨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第二章人员基本要求 第六条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的医生应当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并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第七条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的医生应当接受过口腔种植学专业学习或培训。本科生及本科生以上全日制教育正式口腔种植学课程120课时以上(含口腔种植学实习)考试合格者;或经过口腔种植学的继续教育累计Ⅰ类学分40分以上,或在境外教育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机构)接受口腔种植学培训和学习满三个月并获得结业证书者,方可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 第八条本规范实施前已在医疗机构设立的专业口腔种植科室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的医务人员视为已具备进行口腔种植诊疗活动资质。 第九条本规范实施前在医疗机构设立的专业口腔种植科室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未满5年,或在医疗机构非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执行本规范第七条。第三章技术管理规范 第十条口腔种植学诊疗活动中所使用的材料、器械及设备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 第十一条对具备口腔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种植治疗知情同意书。 第十二条具备口腔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手术治疗前应当常规进行颌骨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检查与诊断。必要的血液检查及传染病筛查。 第十三条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口腔种植门诊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其内容应当包括X线检查记录和资料、手术记录、治疗记录、复诊记录以及使用的种植系统及其规格的登记记录。 第十四条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较复杂种植技术及复杂种植技术。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任何其它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较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种植技术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引导骨再生技术、骨劈开技术、即刻种植技术;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种植技术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安全,保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厨卫、门卫除外) 三、适用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午休、工余时间除外) 四、人员出入放行管理及流程: 1、外来人员来访需经门卫致电受访人确认后,并作登记后才 可进入公司。 2、所有外来提货或送货车辆均需到门卫处登记后才可进入公 司(车间)内装卸货。 3、公司全体员工(除总经理外)出入公司需接受公司保安人 员的检查、监督。 4、人员外出需持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到门卫室,保安 才予以放行。

5、总公司和分公司人员临时调派、工作交流、参加会议等由 所在办公区域出具放行条并交门卫,离开非长期办公区域 时则不需再开具放行条。 6、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如工伤、急病、陪同客户、政府机关、 审查人员)放行手续可后补。 六、批准权限: 根据公司部门及办公地域划分: 1、产品制造部管业车间一线员工由黄霭敏负责审批,管业车间后

勤人员由部门总监审批。 2、钢构车间全体人员由总监助理负责审批。 3、卷扬机车间由莫副总监负责审批。 4、研发/品管部分公司办公区域由总监审批,总公司办公区域由刘 艳文审批。 5、综合事业部由部门总监审批,市场发展部总监暂缺的情况下由 公司委派人员负责审批。 6、负责审批的人员外出亦需自觉填写放行条,外出时交门卫处备 查。 7、遇审批人员外出或休假时,由其授权人员代审批。 七、填写要求: 1、由外出人员各自填写《人员/物品放行条》。 2、《人员/物品放行条》经审批后交门卫,出厂时间及回厂时间由门 卫填写。 八、执行时间:从公布日起执行,在执行期间,将会根据运行情况进 行优化及修改。 九、附件: 《人员/物品放行条》 佛山市南海冠恒钢构有限公司

口腔科感染管理制度

口腔科感染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及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消毒安全。 二、布局、流程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及污染区。 三、保持口腔诊疗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对污染及可能污染的诊疗物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每周对诊疗区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医务人员每次操作前、后应当严格洗手或手消毒;操作前必须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必须戴护目镜;如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五、器械消毒灭菌应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进行。 六、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冲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 七、器械尽量采用物理灭菌法灭菌,如使用化学灭菌剂,应定时进行有效浓度的测定。 八、麻药应注明启用日期与时间,启封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尽量使用小包装。 九、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体应使用中效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十、X线照相室应严格控制拍片中的交叉感染。 十一、用后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用黄色医疗垃圾专用袋分装,封闭运送。 十二、各诊室每日应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并登记。紫外线灯管每周用75%酒精擦拭一次,并记录。 十三、浸泡换药碗的含氯消毒液应每日更换监测并记录;浸泡

器械的戊二醛应每周监测记录,浸泡器械的容器应使用1盘(无 菌盘)、2盘(消毒盘)。 十四、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有防护措施。 口腔科门诊个人防护工作制度 一、各类人员都要接受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进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二、医务人员须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将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感染性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 三、诊室应配备充足安全的防护用品,供工作人员使用,洁污不得混放。 四、小心处理锐器,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锐器盒,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锐器、回套针帽等危险动作,防止锐器刺伤。 五、操作前后均应按“六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六、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2)

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04-23 卫办医政发〔20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可从我委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口腔种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 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与复杂种植技术。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复杂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和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骨劈开技术、上颌窦底提升植骨技术、即刻修复技术、牙槽突牵引成骨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技术,以及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等。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口腔科诊疗科目。 (三)房屋建筑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 (四)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 (五)具备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六)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的消毒管理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七)从事使用射线装置的医疗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师基本要求 (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 (二)具有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口腔执业医师接受正式口腔种植学课程120

出门放行条管理制度

放行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物流监督,加强集团物资管理,决定实行放行条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产成品、半成品、原辅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工具、修理配件、工程物资、废渣、废品等所有权属于公司的财物。 二、所有进入集团厂区、生活区人员携带和运送物资出厂的均需办理放行条(公司免检车辆除外)。 三、检查的范围:驾驶室、车厢、后备厢。 四、放行条管理要求 (一)放行条由集团公司统一格式,统一印制,各部门单位按流程申领,由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管理。交旧换新,领取时要做好登记手续。 (二)放行条包括存根联、门卫联和随车联三部分,存根联由仓库开单员保存;门卫联为物资出厂唯一放行凭条,由值班保安保管;随车联由驾驶员随货同行,签单结算运费。次日上午,保安需将前一日收集的放行条送交安保部门负责人转给财务部核对。 1.放行条填写内容包括:出货单位、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出门时间、车号、对应的货单号码、驾驶员姓名、填写放行条人。另外,价值5000元以上的货物出门,还必须经过发货部门的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出门。 2.放行条由出货单位填写,出门时,由当班保安查验签名。各有权填写放行条的人员的签名式样要预留保安一份。 五、放行条办理流程 (一)集团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均需指定放行条签批人,并将放行条签批人签字样原件的纸张加盖单位公章或放行专用章后,报人力行政中心安保部备案,由安保部对门岗保安进行培训,用作对放行条核对确认。 (二)所有物资离开集团公司均须由仓库或经营部门的经办人提出申请,到本部门办理放行条。 1.仓管员在开放行条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车牌号是否准确,车厢内和后备厢是否有本公司物品,仓管人员按要求填写好放行条后,需报部门指定的放行条签发人审核签字,同时在门卫联加盖本单位放行专用章或公章。 2.门卫对所有出门的货车和物资,需按照放行条注明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条、数相符。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对手续不全、涂改放行条或者无放行条等手续不全者,禁止放行;须在第一时间向出货单位放行条签批人、财务部,安保部负责人汇报情况。 3.空车放行时也需填写放行条,由卸货仓库或联系车辆进入的接洽人填写放行条,货物名称填写“无”,其他内容按要求填写。 4.对外来施工人员与及其它自带的物资进入公司后车出门时,由相关部门自行确认后填写放行条。如工程车辆进出由工程处确认填写,并注明数量,物品名称。供应商或客户,出去时必先确认车上是否有本司相

口腔科工作制度

口腔科工作制度管理 一、口腔门诊工作制度 1.口腔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口腔门诊诊疗工作。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管理。 2.严格遵守《医院员工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 3.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对迟到早退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遵守口腔科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检查并记录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 8.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 9.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10.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预约复诊时间。 11.按规定收取治疗费用。 12.按规定合理用药。 13.对疑难病例不能确定诊断时应请上级医生会诊。 14.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14.工作时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共同提高。 16.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保证安全。 17.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18.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二、沟通协调内容 1、总结工作和讨论工作计划 2、传达和学习上级和医院文件、会议精神,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和医院的决议及工作布署。 3、通报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的决议。 4、需经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的重大事项,可事先在员工沟通协调会上征求员工意见。 5、讨论科室文化建设的实施。 6、根据科室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7、讨论分析科室确因管理疏漏而引起的投诉,广泛听取员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8、通报科室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9、其它关系科室建设和职工利益的事宜。

口腔种植科规章制度

种植科规章制度 种植科门诊 (一)种植科门诊工作制度 1、科主任定期出门诊,检查医疗质量,解决疑难病例,并指派一位主治医以上的医生或住院总医师,负责主管当天门诊工作。 2、门诊主管医师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当天门诊医疗工作,把好医疗质量关,组织病例讨论,负责会诊,安排手术,并负责年轻医师、进修医师的培养提高。 3、对患者要认真检查、简明准确地记载病历,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4、对疑难重症不能确诊的患者,应组织会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或外伤病员、老弱急诊病员,应提前安排就诊。 6、必须及时准确地完成门诊各项检查、X 线照片、病理等检查工作。要求严格填写申 请单内各项要求,并将申请单整齐贴在病历上。 7、工作人员应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 8、保持候诊室、诊室、工作台的清洁整齐。 二)会诊制度 1、院外会诊由医务科指定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主治医师担任。院内科间会诊由当日诊室负责医师担任。 2、科内会诊由当日诊室负责医师组织讨论。经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及会诊目的。参加会诊人员认真检查患者后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入病历并执行医疗 3、需请其他科室医师来会诊时,应先通过当日诊室负责医师。由经治医师向来会诊医师详细报告病历及会诊目的,并提供检查资料,提出相关问题。 4、会诊医师应认真检查患者,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会诊后经治医师应在病历上详细记录会诊医师科别,姓名及诊治意见。并执行治疗方案。 三)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1、建立差错和事故的登记和汇报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教训,定期上报。 2、差错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主治医师和当天主管负责医师以便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由主任指定主治医生以上的专人负责处理。 3、严重的医疗事故应立即报科主任、医务科,并组织抢救。 4、差错于一日内在科内讨论。严重事故应在医疗处理基本结束后,由科主任召集全科人员进行讨论。讨论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发生原因、明确性质、吸取的教训、预防方法及初步的处理意见。 5、医疗差错事故应列入月终小结及报表。并与奖惩措施挂钩。

口腔科管理管理规定

口腔科管理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口腔科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口腔科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诊疗室和清洗消毒灭菌室单独设立。 二、口腔科应配备器械清洗消毒灭菌设备。设置有专用的器械清洗池,便于口腔器械的及时清洗;配备有B级压力蒸汽灭菌器,保证口腔器械的及时有效灭菌。 三、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操作前后及时对工作台面、诊椅用消毒液擦拭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室内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三次,有污染时随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四、医护人员进行诊疗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搞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帽、配备护目镜、橡胶手套,手套一人一用一换,更换时必须“六步洗手法”认真洗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严格执行口腔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和处理原则。 六、棉球、敷料等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麻醉药品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七、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理按《XX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口腔科保洁消毒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治疗时应衣帽整齐,戴口罩,防护眼罩,对每一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净 双手,经常保持操作台、室内环境,清洁卫生。 2、对患有传染病人及表抗阳性病人,工作人员治疗时应带手套工作,使用后的器械按病种消毒常规单独处理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口腔科所用医疗器械如弯盘口镜、镊子、拔牙器械等,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用过的器械应按:消毒液浸泡——清洗——高压蒸气灭菌程序处理。 4、流水痰盂应每天消毒液刷洗,室内空气每日紫外线照射一次,消毒时间大于30分钟,并做记录诊疗室地面,工作台面,椅子,墙面等每日用高效消毒剂拖洗一次,每周彻底清洁消毒。 5、洁牙机头,牙用扩大针、拔髓针、牙钻等经初步消毒浸泡清洗后,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处理,消毒液一周更换一次。 6、搪瓷用具、敷料、棉球器械盒、镊子罐等容器每周一次高压蒸气灭菌。 7、治疗用的棉球等污染物切忌乱扔放,一律倒入医用垃圾桶,作无害化处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倒。 8、口腔科专用药液,注意保护,防止污染,用后盖好瓶。 9、口腔一次性检查专用器械及一次性注射器,先毁形后作无害化处理。 10、下班前洗净双手自然晾干,禁用工作服,公用毛巾擦手 口腔科门诊各项规章制度 1、医院规章制度 2、科室医院感染规章制度 3、口腔科门诊隔离制度 4、各类口腔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灭菌制度 各类口腔修复、模型等物品的消毒制度 5、口腔科诊疗环境、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的消毒制度 6、各类口腔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的监测制度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此项治疗技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本规范开展相关诊疗服务。 第一章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第一条口腔种植技术限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口腔科或口腔专科医院及达到规范要求的口腔专业诊所内实施。 第二条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专业设置、房屋建筑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诊疗间外应当设置手臂清洁及消毒设施。 第三条用于口腔种植的诊疗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 第四条用于口腔种植的诊疗室的消毒管理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执行。 第五条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自身应当具备颌骨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第二章人员基本要求 第六条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的医生应当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并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第七条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的医生应当接受过口腔种植学专业学习或培训。本科生及本科生以上全日制教育正式口腔种植学课程120课时以上(含口腔种植学实习)考试合格者;或经过口腔种植学的继续教育累计Ⅰ类学分40分以上,或在境外教育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机构)接受口腔种植学培训和学习满三个月并获得结业证书者,方可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 第八条本规范实施前已在医疗机构设立的专业口腔种植科室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的医务人员视为已具备进行口腔种植诊疗活动资质。 第九条本规范实施前在医疗机构设立的专业口腔种植科室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未满5年,或在医疗机构非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执行本规范第七条。 第三章技术管理规范 第十条口腔种植学诊疗活动中所使用的材料、器械及设备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 第十一条对具备口腔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种植治疗知情同意书。

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018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制度 Company release bar work responsibilit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制度 1、执行《放行条管理条例》,规范所有部门及外包车间载货车辆的出入秩序,以保证各部门及外包车间的财产安全。条例基础原则:不同的部门使用不同的放行条,不同分类的放行条作为不同货物的出入凭证,公司部门放行条与外包车间放行条执行不同的管理制度。 一、放行条的分类 (一)公司各部门放行条 1.物流部放行条:适用于成品管、半成品管、配件、销售钢带出入凭证。 2.生产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半成品管、生产设备出入凭证 3.原料放行条:适用于原材料出入凭证

4.废料放行条: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5.辅料放行条:适用于辅料、气体出入凭证 6.总务用品放行条:适用于总务用品、辞职员工行李出入凭证 (二)外包车间放行条 1.压延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延原材料、压延生产设备、压延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2.铭冠车间放行条:适用于铭冠车间生产的成品管、半成品管及铭冠车间原料、辅料、生产设备、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3.压花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花车间半成品管、压花生产设备、压花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4.打包车间放行条:适用于打包车间外购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二、放行条的制作流程:由公司统一定版制作,各部门及各外包车间必须使用公司制作的放行条,自制放行条一律不允许作为出入凭证,并对自制放行条者从重处理,一经发现

ISO9001-2015紧急放行管理规范

紧急放行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目的 为了确保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了满足顾客订单交付时间要求,对未进行检验判定紧急放行投入生产、转入下道工序或交付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并通知采购部、工艺质保部及仓库。 3.2工程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成品并通知生产部、质保部及仓库。 3.3(副)总经理负责判定是否采取紧急放行。 3.4质保部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检验及对检验结果的跟踪。 3.5工程部负责紧急放行的成品跟踪。 4定义 紧急放行:因生产或销售急需,未经验证就放原料入库并投入生产或未经验证就交付成品的做法。 5紧急放行的条件 5.1对于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要明确作出标识和记录,以便

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5.2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允许紧急放行,如原料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不影响产品的安全和使用性能,也不会影响相关、连接、相配的零部件的质量。 6紧急放行的具体操作 6.1原料紧急放行 1)当原料进厂后,根据情况对需要紧急放行的物料,由责任部门(一般为生产部)的责任人提出申请,质保部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2)如果紧急放行被否决,检验人员则按《原材料检验制度》进行入库检验和试验。 3)如果紧急放行被认可,质保部门需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要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紧急放行原料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和供应商的名称及所提供的证据。 4)检验人员应留取规定数量的紧急放行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优先检验),并将结果通知生产部。同时由工艺部门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做好跟踪记录。 5)若检验人员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判定结果为合格,则紧急放行终止。 6)若紧急放行的原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开始不合格品评审程序,决定是否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或者做其它处理。

2019-2020年整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汇编

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可从我委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口腔种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 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与复杂种植技术。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复杂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和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骨劈开技术、上颌窦底提升植骨技术、即刻修复技术、牙槽突牵引成骨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技术,以及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等。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口腔科诊疗科目。 (三)房屋建筑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 (四)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了解,确定无

产品放行管理规定

产品放行管理规定 1、目的: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2、范围:适用于最终成品出厂前安全检查。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产品品质的控制,如产品不合格,有否决权。 3.2相关部门配合质检部的抽查检验。 3.3发货车辆运输条件由质检部、业务部共同确认。 3.4所发产品由生产部、质检部、储运部、业务部共同确认。 4、方法步骤: 4.1发货产品的确认 4.1.1由业务部根据客户订单,下发《发货通知单》到各相关部门。 4.1.2由生产部、质检部、储运部、业务部对发货货物按《发货通知单》进行确认,并由质检部对产品包装品质等进行抽检,并填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质检部经理审核、确认,检验合格后方准放行。 4.2运输车辆及发货过程的监控 4.2.1由业务部根据《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对运输车辆的车号、箱号、尺寸大小等进行核对。 4.2.2由储运部负责对车厢卫生进行处理,车厢内不得有异味、污物及与产品无关的任何东西,运输车辆的卫生由质检部负责检查。 4.2.3车辆卫生及标识等确认后,按《发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装货,装货时必须由业务部、质检部、储运部人员在场。 4.2.4发货时由三部门共同监督,要求不得有破损箱、标识不清等现

象,以上过程均在《发货监装记录》中体现。 4.3装车后产品的放行 4.3.1货物装车后,在业务部、质检部、储运部共同监督下关闭车门,并打好铅封。 4.3.2集装箱出厂时,出具由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单》,产品方可放行。 4.4要求所涉及表格均清晰、真实,各表格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保存,以便以后查对。 5.记录 5.1《发货通知单》 5.2《发货监装记录》 5.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4《销售单》 5.5 《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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