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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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效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是指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办理保险业务,将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所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公司反洗钱工作主要指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总裁室其他成员

成员:财务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技术部、团险销售部、个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内控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领导公司反洗钱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

(三)审定公司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四)研究、决定有关反洗钱的重大事项;

(五)审议反洗钱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六)确保公司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

第五条各级公司成立相应的反洗钱组织机构,统一领导本级公司反洗钱工作。

第六条各级公司内控合规部门、法律合规岗、合规责任人是本级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其他相关部门是反洗钱工作的执行部门。

第七条销售部门的职责是:

(一)收集相关客户信息,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二)根据可疑交易判断标准,填写《可疑交易报告单》(见附件),按照投保业务流程上报;

(三)明确公司及代理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职责,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四)督导所辖领域执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相关规定。

第八条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二)在业务管理活动中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相关规定;

(三)业务处理中发现有可疑交易行为的,填写《可疑交易报告单》;连同按投保业务流程受理的《可疑交易报告单》,在核保通过后,报送本级公司反洗钱岗。

第九条客户服务部门的职责是:

(一)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完善客户回访制度;

(二)通过回访发现有可疑交易行为的,填写《可疑交易报告单》。

第十条财务部门的基本职责是:

(一)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和账户管理制度;

(二)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发现有可疑交易行为的,填写《可疑交易报告单》。

第十一条信息技术部门的职责是:

(一)根据反洗钱相关规定及需求开发和完善相应系统;

(二)为反洗钱工作提供系统技术支持;

(三)负责抽取符合大额和可疑交易条件的数据。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的职责是:

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对反洗钱工作制度建设和操作流程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内控合规部门的职责是:

(一)落实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职能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评估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制定客户和账户的风险划分标准;

(四)负责与外部监管机构沟通反洗钱工作;

(五)及时向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或重大疑难问题;

(六)复核、汇总、分析各部门提交的可疑交易数据,及时洽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补充和修正,并按时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

(七)起草公司反洗钱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各级公司应在相关岗位中增加反洗钱工作职责并制定相应的衡量标准和考核指标。

第十五条各级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级公司和部门反洗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公司、本部门填报的可疑交易数据负责。

第十六条各级公司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反洗钱联系人,具体负责提供本部门反洗钱工作的信息和资料,协助本级公司反洗钱岗补充、完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

总公司、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内控合规部门设立反洗钱岗,地市分公司法律合规岗和县支公司合规负责人兼本级公司反洗钱岗,专门负责接收、复核和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实遵守保密原则,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或其他无关人员。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

第十八条公司各分支机构应认真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贯彻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展业、承保、保全、理赔、客服等与客户接触的各业务环节,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

客户类型,认真识别客户身份,收集客户信息,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第十九条订立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时,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以上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和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作为住所地。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第二十条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

元以上的,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退保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并留存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如单个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给付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认真核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被保险人、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登记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二十二条公司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业务关系时,应当充分收集有关境外金融机构的信息,评估境外金融机构接受反洗钱监管的情况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书面方式明确本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根据风险程度,按照客户、地域、业务、行业等方面的特征以及客户是否为现任或者离任的境外公职人员等标准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应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定期审核公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的审核应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的审核。

对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的审核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对于高风险客户,应当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息,加强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客户为现任或者离任的境外

公职人员的,应采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资金来源和用途。

第二十四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各分支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

第二十五条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应中止为该客户办理业务。

第二十六条在办理委托业务时,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应当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客户的资金或者财产属于信托财产的,应当识别信托关系当事人的身份,登记信托委托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重新识别客户:

(一)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二)客户的行为或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三)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四)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五)公司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六)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七)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在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几种:

(一)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回访客户;

(三)实地查访;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五)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公司委托第三方向客户销售公司产品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相互间提供必要的协助,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条件时,第三方所提供的客户身份识别结果,不再重复进行已完成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

(一)销售公司产品的第三方采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符合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

(二)能够有效获得并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信息。

第三十一条相关销售部门应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督促第三方履行好客户身份识别责任。

第三十二条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客户有下列行为且涉嫌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应当同

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一)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

(二)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及其他相关替代性信息的。

(三)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

(四)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

(五)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

第四章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分支机构应当妥善保存记录在各种介质上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为客户保密,并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了解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三十四条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公司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所获得的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第三十五条应当保存的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和其他资料等。

第三十六条对于已上报的可疑交易记录,由发现该笔交易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独立的反洗钱可疑交易管理档案,分类存放。

第三十七条各分支机构信息技术部门及业务纸质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第三十八条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一)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二)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如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限届满时仍未结束的,应将其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同一介质上有不同保管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当按最长期限保管。同一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当有一种介质的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符合保管期限的要求。

公司现行档案管理办法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章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三十九条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通过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系统上报数据,由总公司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四十条公司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款、现金支取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三)对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四)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五)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六)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七)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八)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九)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十)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十一)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十二)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十四)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十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十六)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十七)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十八)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其他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

第四十二条大额交易的报送流程。

(一)省级分公司反洗钱岗通过系统直接抽取大额交易数据。

(二)系统对抽取的大额交易数据进行自动检验,未通过校验的,由分公司反洗钱岗洽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补充与修正。

(三)分公司反洗钱岗按时限要求将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的大额交易数据上报。

(四)总公司反洗钱岗负责审核、汇总分公司上报的大额交易数据,经复核后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第四十三条可疑交易的报送流程。

(一)通过系统抽取的可疑交易数据,按照大额交易的报送流程处理。

(二)对于人工判断的可疑交易数据,由可疑交易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向本级公司反洗钱岗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单》。

(三)本级公司反洗钱岗复核、汇总、分析各部门提交的可疑数据。

(四)分公司反洗钱岗按时限要求将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的可疑交易数据上报。

(五)总公司反洗钱岗审核、汇总分公司上报的可疑交易数据,经复核后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第四十四条对既属于大额又属于可疑的交易,公司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四十五条分公司内控合规部门反洗钱岗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内控合规部门反洗钱岗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分公司内控合规部门反洗钱岗应当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8个工作日内

报总公司,由总公司内控合规部门反洗钱岗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

第四十六条总公司内控合规部门反洗钱岗每日下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报文回执,并将错误回执分发给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在接到总公司发送的错误回执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正完毕,重新上报总公司。总公司在收到分公司报送的数据2个工作日内重新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第四十七条各级公司对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数据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第六章反洗钱培训与宣传

第四十八条各级公司要根据监管要求开展反洗钱宣导和培训。

第四十九条各级公司的各相关部门在实务培训中应加入反洗钱工作技能培训的内容。

第五十条公司在内网开设“反洗钱法教育专栏”,并及时更新内部网站中的反洗钱学习资料、培训资料、反洗钱案例、反洗钱法律法规内容。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报告

第五十一条各级公司的各相关部门在自身工作检查中加入反

洗钱内容,定期汇总问题,进行缺陷整改并出具详细检查报告,向内控合规部门(岗位)报送。

第五十二条各级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本级公司及下级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五十三条总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系统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公司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八章表彰及责任追究

第五十四条公司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合规工作考核,对在反洗钱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在外部监管机构检查时受到处罚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和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以及《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对客户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以风险控制为本,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按照《暂行规定》规定的原则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客户 风险等级划分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有专门人员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调整和客户信息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客户身份识别 和资料保存情况、账户属性,所涉及地域、行业、业务、交易特征等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高风险客户(A类客户)、一般风险客户(B类客户)、低风险客户(C类客户),并在柜台系统内给予相应的标识。 第六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以下标准对客户 或者账户进行划分:

高风险客户划分标准: (一)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禁运的国家和地区,或支持恐怖活动的国家和地区; (二)缺乏反洗钱法律和反洗钱监管的国家和地区; (三)贩毒、腐败或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 (四)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通缉罪犯名单及其他禁止性名单的; (五)被列入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名单、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名单的; (六)客户为我国政要或者外国政要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员; (七)因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 (八)因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的; (九)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不真实,有伪造、变造嫌疑的; (十)符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可疑交易特征且被公司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交易行为,经过分析、识别后,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行为及相关客户与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 (十一)其他经分析、识别后被认为存在较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 一般风险客户划分标准:

保险公司反洗钱心得

保险公司反洗钱心得 篇1:保险公司反洗钱心得 按上级公司转发总公司《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公司积极主动地开展以“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为主题宣传活动。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内勤管理人员的学习,于20xx年11月8日召开了由公司领导及内勤管理人员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主任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上级公司下发的反洗钱培训课件,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20xx年11月16日,以上级公司提供的培训幻灯片为主对城区营销伙伴、中介客户经理为主开展培训,区乡各服务所伙伴由负责分管各服务所的相关人员在下到区乡协助工作时,一并传达培训。其次,强化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强化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通过培训宣传,使大家认识到了什么是反洗钱;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主要义务;反洗钱法律责任等。其中对公司反洗钱工作的主要义务,分别从承保、保全、理赔等环节对相关岗位人员提出了要求,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要求外勤人员在发现此类情况时及时报告。 三是积极营造反洗钱宣传工作氛围。20xx年12月1日,在收到上级公司下发的宣传海报后,第一时间在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主题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海报;在柜面摆放《反洗钱知识26问》宣传折页,向客户宣传、讲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这次主题宣传活动,促进了公司员工对反洗钱义务工作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公司在广大客户群体心目中的社会地位;更重的是让提高了参与者的法律意识,达到了宣传的效果。为公司进一步开展反洗钱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篇2:保险公司反洗钱心得 XX年,我公司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总、分公司反洗钱工作重心,按照地区人民银行的工作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反洗钱法》,着力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努力提高检测分析水平,认真开展行政

(完整word版)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效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是指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办理保险业务,将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所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公司反洗钱工作主要指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总裁室其他成员 成员:财务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技术部、团险销售部、个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内控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领导公司反洗钱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 (三)审定公司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四)研究、决定有关反洗钱的重大事项; (五)审议反洗钱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六)确保公司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 第五条各级公司成立相应的反洗钱组织机构,统一领导本级公司反洗钱工作。 第六条各级公司内控合规部门、法律合规岗、合规责任人是本级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其他相关部门是反洗钱工作的执行部门。 第七条销售部门的职责是: (一)收集相关客户信息,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二)根据可疑交易判断标准,填写《可疑交易报告单》(见附件),按照投保业务流程上报; (三)明确公司及代理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职责,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四)督导所辖领域执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相关规定。 第八条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二)在业务管理活动中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相关规定;

创文工作计划

民新小学2016年秋季学期创文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文工作,彻底消除“脏、乱”现象,推进学校建设。根据省、市、县“创文”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创文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做文明学生、创文明校园”为主题,积极开展“创文”活动,创建文明、整洁、靓丽的校园。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谁主管、谁负责。 (三)总体目标 半学期重点治理,一学期见成效,彻底消除“脏”、“乱”现象。 二、整治重点和主要区域 (一)重点内容 “二脏”:校园厕所脏、教学区域脏。“二乱”:乱吐乱扔、乱贴乱画。 (二)主要区域、教学区、厕所、操场、花园、各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按照师生齐抓共管,建立由校领导牵头,成立创文领导小组,解决创文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校创文工作计划。 (二)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规范管理

建立领导责任制度。把创文工作层层抓落实,工作实绩列为对班级考核内容。因脏乱问题突出的班级,要及时整改。 (三)搞好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手抄报、举办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做好创文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充分认识“脏”、“乱”的危害,自觉投入到创文活动中来。动员师生改陋习、树新风、治脏乱、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四、组织机构 组长:陈礼科 副组长:杨乔 成员:吴晓美甘乐康王世应陈礼元以及各年级班主任 五、工作措施:本期学校将整脏治乱工作纳入班、科教师之绩效考核,即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对教室、楼道及辖区内进行打扫与监督管理,凡是在各级工作检查中不清洁的班级,每次扣班主任绩效考核分3分,扣科任教师1.5分,如发现其他班级学生乱扔垃圾乱吐或在校园内乱涂乱画的,每次扣其班主任绩效考核分1分,其中学前班发现一次扣其班主任金额3元。若发现学校正式教师乱扔乱吐的,每次扣其绩效考核分3分。代课教师乱扔乱吐的每次扣3元。 2016年8月

关于印发《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11〕52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为进一步加大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防范洗钞票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治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促进行业连续健康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钞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履行保险业反洗钞票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畴内履行反洗钞票监管职责。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保险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金融机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二章保险监管职责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组织、和谐、指导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钞票职责:

(一)参与制定保险业反洗钞票政策、规划、部门规章,配合国务院反洗钞票行政主管部门对保险业实施反洗钞票监管; (二)制定保险业反洗钞票监管制度,对保险业市场准入提出反洗钞票要求,开展反洗钞票审查和监督检查; (三)参加反洗钞票监管合作; (四)组织开展反洗钞票培训宣传; (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钞票案件; (六)其他依法履行的反洗钞票职责。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畴内,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钞票职责: (一)制定辖内保险业反洗钞票规范性文件,开展反洗钞票审查和监督检查; (二)向中国保监会报告辖内保险业反洗钞票工作情形; (三)参加辖内反洗钞票监管合作; (四)组织开展辖内保险业反洗钞票培训宣传; (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钞票案件; (六)中国保监会授权的其他反洗钞票职责。 第三章保险业反洗钞票义务 第六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应当以保单实名制为基础,按照客户资料完整、交易记录可查、资金流转规范的工作原则,切实提升反洗钞票内控水平。 第七条申请设置保险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反洗钞票条件: (一)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二)建立了反洗钞票内操纵度; (三)设置了反洗钞票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钞票工作; (四)配备了反洗钞票机构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同意了必要的反洗钞票培训;

2020年文明创建工作计划4篇

2020年文明创建工作计划4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文明创建工作计划4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指导思想 继续以创建文明校为抓手,认真学习贯彻素质教育精神,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落实创建文明工作,争取学校创建文明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本学期工作目标 ㈠、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发挥应有作用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组织的管理职能。全体领导要既能“领”,又会“导”,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勇挑重担,以身作则,真抓实干。作风上讲民主,关系上讲和谐,思想上讲开拓,管理上讲严密,学习上讲经常,工作上讲扎实。精诚团结,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㈡、加强德育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党政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把德育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形成校长——教导处——班主任、科任教师三个工作层面,抓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上上下下、纵横交错、校内校外相互配合、全方位的德育工作网络。 2、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抓好德育工作,要实行科学管理,要遵循学生的心理和生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 工作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3、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德育工作队伍的能力。选派事业心、

责任感强,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作风正派,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教师担任班主任。通过学习德育文件、德育理论、现场观摩等途径和形式,增强班主任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提高班主任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4、立足课堂教学主阵地,积极渗透德育教育。努力上好政治课、思想课。政治课、思想课是学校实施德育的重要途径,对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文明行为培养有着奠基的作用。教学方法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说教式转变为渗透式。二是从保姆式转变为指导式,课堂上注意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明辨是非,以形成道德观念。三是从单一化转变为层次化。四是从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面对社会现实,让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生活。 5、加强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中小学生的德育教育,以其年龄特点,要侧重于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把“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训练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班队计划。 6、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网络体系,全面推进德育工作。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首要环节,要 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不断充分和加强德育领导班子,建立一支“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德育工作队伍。 7、充分发挥班队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少队活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着眼于学生思想的发展,着眼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工作。 8、坚持开展学雷锋活动,扶贫帮困活动。召开学雷锋动员大会,各班成立学雷锋小组,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扶老助残活动。 ㈢、认真做好“三德”教育 1、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素质。广泛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习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辖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 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科学评估宁夏辖区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情况,促进反洗钱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依据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规定负有反洗钱义务,且在宁夏展业一年以上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负责对辖内金融机构考评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评工作的组织 第四条按照反洗钱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各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由所在地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负责考评。 第五条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包括金融机构自评和当地人民银行审核考评两个阶段。(一)金融机构自评。参评金融机构应根据《宁夏辖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指标》(简称《考评指标》,附1)的内容开展自评,完成以下工作:填报《宁夏辖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表》(简称《考评表》,附2);按要求提供“必要信息”并整理“信息依据”待查;提交反洗钱自评报告。 “必要信息”是反映金融机构各项反洗钱工作情况和自评真实性的重要信息。被考评机构提供的“必要信息”必须有相应的文件、档案等资料作为“信息依据”。当地人民银行可通过抽查被考评机构的“信息依据”验证该机构所提供“必要信息”的真实性。 (二)人民银行审核考评。人民银行对被考评机构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非现场审查和现场核实,并根据《考评指标》直接考评金融机构的部分反洗钱工作内容,最终综合确定被考评机构的考评结果。 第六条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被考评的反洗钱工作时间跨度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各被考评机构每年应及早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并于次年的1月15日前,将《考评表》和反洗钱自评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已接入金融城域网的金融机构(注:金融业网间互联综合前置系统)可通过反行钱监管交换平台报送电子版材料。机构总部或者有管辖权的分支机构应同时组织在宁夏所属机构开展相关考评工作,并报送按要求汇总后的自评结果;在宁夏无下属机构的被考评机构只报送对本级机构的自评结果。 第八条人民银行各地市中心支行于每年3月底前向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上报辖内金融机构考评结果,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于考评次年的第二季度分别向被考评机构通报考评结果。第三章反洗钱工作等级的评定 第九条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等级包括单项工作等级和总体工作等级,均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单项工作等级 1.合格:被考评机构的单项工作能够完全满足对应工作要求,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出现,该项工作可评定为“合格”,计2分。 2.基本合格:被考评机构的单项工作能够满足对应工作要求中的核心内容,但有个别非核心内容不能满足,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出现,该项工作应评为“基本合格”,计1分。3.不合格:被考评机构的单项工作不能满足对应工作要求中的多数内容或核 。 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 行) (2007年5月21日银发[2007]15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反洗钱调查程序,依法履行反洗钱调查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实施反洗钱调查,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效率和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实施反洗钱调查时,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阻碍反洗钱调查,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调查人员违反规定程序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调查。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反洗钱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调查范围和管辖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发现下列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 (一)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 (二)通过反洗钱监督管理发现的可疑交易活动; (三)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四)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通报的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活动;(五)单位和个人举报的可疑交易活动; (六)通过涉外途径获得的可疑交易活动; (七)其他有合理理由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可疑交易活动。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下列可疑交易活动组织反洗钱调查:(一)涉及全国范围的、重大的、复杂的可疑交易活动; (二)跨省的、重大的、复杂的可疑交易活动,中国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存在较大困难的; (三)涉外的可疑交易活动,可能有重大政治、社会或者国际影响的;(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可疑交易活动。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可疑交易活动进行反洗钱调查。

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总结【2篇】

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总结【2篇】 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总结的范文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总结》的范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20XX年,XX财产保险公司在人行和各级监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持续完善反洗钱工作,切实打击洗钱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全辖反洗钱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现将XX年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XX年反洗钱工作重点 (一)注重领导,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体系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要求,为了扎实开展反洗钱工作,今年以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部分部室整合、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完善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公司。4家因人事变动的分公司和新成立的山西、贵州、山东分公司相应调整和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把反洗钱工作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洗钱工作。年初,公司制定了20XX年合规工作计划,把反洗钱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将反洗钱管理进行全面覆盖,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各业务部门和兼职合规员参加的季度合规工作会议,及时总结通报季度合规管理及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文下发专题会议纪要,跟踪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各级分支机构结合各地人行和监管机关的要求,定期召开反洗钱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的反洗钱工作要求,保证了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针对保险公司容易存在的对反洗钱工作的片面认识,公司围绕反洗钱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反洗钱知识的宣传学习、培训。 一是注重加强对各级高管人员反洗钱知识的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中国保监会组织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各级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自觉性。 二是强化对中层干部、分支机构经理、关键岗位、业务一线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切实履行好反洗钱重要职责,各分支机构利用晨会时间向全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力求使员工深刻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确保公司反洗钱工作措施在业务第一线得到全面落实,提高其反洗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今年以来,公司还两次对兼职管理员集中进行反洗钱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

xx银行反洗钱考评办法

xx银行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及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银行业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防止洗钱行为给我行带来潜在风险,根据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制度以及区联社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支行、营业部。 第三条反洗钱工作考核以区联社考核及内外部检查结果为考核依据,以“日常监测、现场检查、定期通报、全年总评”为考核原则,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考核结果纳入对各支行营业部的年终综合考核分数。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与落实组织机构与内控制度情况 1.是否成立反洗钱工作小组; 2.是否设立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及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 (二)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情况 1.为单位或自然人开立银行账户时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识别客户身份; 2.是否为身份不明的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

3.是否及时更新客户信息; 4.是否及时按规定划分风险等级; (三)履行客户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义务情况 1.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是否完整; 2.在业务关系或交易结束后,是否按规定要求和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四)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情况 1.是否按规定时间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2.是否随意填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信息项目; 2.可疑交易报告的上报是否经人工分析; (五)反洗钱学习培训及宣传情况 1.是否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反洗钱学习培训,记录是否完整; 2.是否按照规定面向客户及社会各界进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宣传; (六)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情况 1.是否违法规定泄漏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时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 2.是否违法规定泄漏报告可疑交易和配合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信息; (七)配合人民银行检查,调查情况及协助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 1.是否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项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反洗钱工作; 2.是否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 (八)反洗钱报表及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

某证券经纪最新业务反洗钱工作操作细则

渤证股【2009】218号 关于印发《渤海证券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总部、办公室、研究所,各营业部: 为进一步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公司特制定《渤海证券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经纪业务反洗钱细则通知 共印:4份 渤海证券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反洗钱工作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来开展,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二、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营业部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

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四、反洗钱相关名词解释 1.“洗钱”是指将违法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方式掩盖、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2.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 (1)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2)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3)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4)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五、反洗钱工作重点集中在营业部的账户开户、资产转移、证券交易等环节。营业部需通过对这些环节的控制、监控和报告,划分并记录客户洗钱风险,有效地做好反洗钱工作。 第二章业务流程控制 第一节账户业务身份识别 一、个人账户业务 1.营业部为个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沪A、B,深A、B,基金,代办股份转让账户)、资金账户(基金账户),办理密码重置(资金密码修改)、账户资料修改、增加委托方式(含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柜面业务)、开通新业务等账户业务时,应要求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到营业部办理开户手续。 2.要求客户填写业务申请表,申请表中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应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

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 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一) 党的召开以来,我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居民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居民群众文明素质。 一、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抓住纪念建党建国庆祝活动重大契机,深入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育和践行若无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保持昂扬向上、勇于开拓、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做“文明礼貌泉州人”为主题,开展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知识、《泉州市民文明公约》、《泉州市民文明守则》宣传普及教育活动。 二、大力推进居民群众思想道德建设

认真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学习教育活动。以座谈会、宣传栏、道德文化氛围(道德格言、修身经典)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营造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形成我社区公民道德建设活动良好局面。 认真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进一步挖掘和选树一批具有典型感人事迹、具有崇高思想品德,群众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在全社区形成积极选树道德模范,人人争当文明标兵的浓厚氛围。 三、以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 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要利用学雷锋日,组织开展“我身边的雷锋”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社区党支部、团支部、妇联组织广大党员、团员青年、在职党员开展“学雷锋·送温暖”志愿者活动;在社区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作用,深入居民群众大力开展科技、法律、卫生知识宣传、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浓厚氛围。

反洗钱年度考核激励机制

反洗钱年度考核激励机制 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反洗钱法律法规,提升履行反洗钱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合理评价反洗钱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并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谷县支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各部室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由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太谷县支行自行制订。 第三条反洗钱工作考核以支行考核及外部检查结果为考 核依据,以“日常监测、现场检查、定期通报、全年总评”为考核原则,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以非现场为主的方式,考核结果纳入对相关业务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考核及评级当中。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权重 第四条对相关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的考核项目及权重为:基础管理情况20%、报告质量50%、反洗钱检查20%、宣传与培训10%。 具体项目包括:

(一)基础管理情况: 1.反洗钱工作小组履职情况; 2.反洗钱岗位设置及人员管理情况; 3.指导各部室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4.指导各部室开展客户风险评价分类情况; 5.指导各部室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6.各部门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报告质量 1.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情况; 2.反洗钱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情况; 3.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情况; 4.反洗钱简报的报送情况; (三)检查开展情况 1.对辖内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落实情况。

(四)反洗钱宣传与培训情况; 1.反洗钱宣传、培训计划 2.反洗钱宣传与培训的组织情况。 第三章考核依据及程序 第九条对各部门发生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而受到总行 和人民银行通报处罚的情况,实行对该部门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取消该县级行社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各类评先参评资格。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对发生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或者未能有效 履职反洗钱职责而受到人民银行通报处罚的情况,依据干部履职问责有关规定,对相关任职干部进行履职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谷县支行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 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创文工作计划

2020年创文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继续以创建文明校为抓手,认真学习贯彻素质教育精神,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落实创建文明工作,争取学校创建文明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本学期工作目标: ㈠、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发挥应有作用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组织的管理职能。全体领导要既能“领”,又会“导”,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勇挑重担,以身作则,真抓实干。作风上讲民主,关系上讲和谐,思想上讲开拓,管理上讲严密,学习上讲经常,工作上讲扎实。精诚团结,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㈡、加强德育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党政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把德育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形成校长——教导处——班主任、科任教师三个工作层面,抓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上上下下、纵横交错、校内校外相互配合、全方位的德育工作网络。 2、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抓好德育工作,要实行科学管理,要遵循学生的心理和生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3、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德育工作队伍的能力。选派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作风正派,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教师担任班主任。通过学习德育文件、德育理论、现场观摩等途径和形式,增强班主任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提高班主任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4、立足课堂教学主阵地,积极渗透德育教育。努力上好政治课、思想课。政治课、思想课是学校实施德育的重要途径,对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文明行为培养有着奠基的作用。教学方法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说教式转变为渗透式。二是从保姆式转变为指导式,课堂上注意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明辨是非,以形成道德观念。三是从单一化转变为层次化。四是从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面对社会现实,让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生活。 5、加强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中小学生的德育教育,以其年龄特点,要侧重于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把“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训练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班队计划。 6、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网络体系,全面推进德育工作。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首要环节,要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不断充分和加强德育领导班子,建立一支“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德育工作队伍。 7、充分发挥班队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少队活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着眼于学生思想的发展,着眼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工作。 8、坚持开展学雷锋活动,扶贫帮困活动。召开学雷锋动员大会,各班成立学雷锋小组,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扶老助残活动。 ㈢、认真做好“三德”教育 1、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素质。广泛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先进教师的事迹,组织党员学习“三讲”、“四教育”有关内容,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入党,把他们政治上热情变为工作上的动力。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整版)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反洗钱工作,防范和遏制洗钱犯罪活动,加强我社反洗钱工作的监测和管理力度,完善我社反洗钱工作制度,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省联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的工作实际,明确反洗钱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各社与反洗钱信息员签订《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简称《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书的有效期限 第一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年。从 201X年X月X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目标责任内容 第二条、严格审查单位客户开户时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并进行登记。 第三条、对我社账户进行定期检查,随时关注客户的资金走向,填报客户尽职调查情况统计表。 第四条、填报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及时向上级社和人民银行报告。 第五条、确保我社开户单位所进行的业务符合职业道德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金融交易的法律和规则。 第六条、不得将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泄漏给任何部门和个人, 特别是重点监测客户。

三、考核办法 目标责任期满,支行根据责任人的工作表现及人民银行的考核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工作目标考核评定。达到责任书规定内容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元)。未达到责任中规定内容的,则取消年度责任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分管领导与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 反洗钱信息员: 二00二年月日 第二篇: 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行反洗钱工作,防范和遏制洗钱犯罪活动,加强我行反洗钱工作的监测和管理力度,完善我行反洗钱工作制度,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上级行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行的工作实际,明确反洗钱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支行与反洗钱信息员签订《反洗钱工作目标责任书》,简称《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书的有效期限 第一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从二oo六年6月一日起至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目标责任内容 第二条严格审查单位客户开户时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并进行登记。

洗钱风险自律评估实施细则

XX县农村信用社 洗钱风险自律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客观评价我县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情况,规范洗钱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和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制度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洗钱风险自律评估是指县联社在收集、整理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有关数据、材料、信息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原则、方式和标准,对我县辖内机构潜在洗钱风险和反洗钱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从而全面、综合评估我县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的系统性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辖各机构。 第四条洗钱风险评估的目标是:客观评价辖内各机构洗钱风险,促进农村信用社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

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和相关义务,构建洗钱风险预防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洗钱行为,维护辖区金融秩序。 第五条各机构应当按照县联社的规定,报送反洗钱工作信息,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工作。 第六条各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监督管理中获取的反洗钱信息采取妥善的保管和保密措施,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二章自评估分工 第七条县联社负责对辖内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撰写本级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报告。各机构根据县联社制定的《XX县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暂行)》等反洗钱内控制度规定获取的反洗钱工作数据、材料、信息,对所辖机构的洗钱风险进行自律评估,并撰写洗钱风险自律评估工作报告。 第八条县联社可以直接对辖内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也可以授权下级机构检查由县联社负责监管;下级机构认为辖内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情况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请求县联社进行现场检查。 第九条县联社审计部门负责对全县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进行稽核审计和现场检查,每半年出具审计

社区创文工作计划

社区创文工作计划 社区创文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做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和居民综合素质,实现社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经对社区现状的分析和研究,特制定本创建规划。 一、创建目标 巩固市级文明社区的成果,争创自治区级文明社区。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社区居民营造绿色、温馨、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为出发点,充分借助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分头实施、突出重点,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争创一流的工作干劲,使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主要任务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1、加强工作领导。一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建立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专干、社区单位主管精神文明工作的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工作。二是制定规划。按照创建文明社区的标准,结合社区实际,认真制定创建规划。

2、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共建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检查创建目标完成情况,协调解块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检查落实,确保创建质量。三是编制创建简报,及时反映创建动态和各单位及居民参与创建的新人新事,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四是落实创建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3、建立创建工作网络。建立社区各类组织、居民共同参与的创建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党建工作会议、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共建理事会和居民联席会的作用,组织、动员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创建活动。 狠抓环境建设,优化社区形象 加强社区环境建设。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传播教育,提高居民素质,制造一个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气氛。社区以楼为单位,由楼长、小组长负责楼道,地下室、宅楼前后卫生,社区设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二是加强住宅小区的绿化建设,以提高居民住宅小区绿化特色为重点和绿色家园为主题,进一步提升居民小区的绿化品位。 坚持以法治区,确保一方稳定 1、降低刑案,保持社区良好治安秩序。一是巩固深化“创安”工作,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在社区内

2020XX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

2020XX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在未来正常有序开展,都要去及时的做好总结工作。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xx年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年度工作总结栏目! 20xx年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 20xx年,我行在人行的正确领导下,站在2019年累积的宝贵经验上,持续完善反洗钱工作,脚踏实地、勤奋进取,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现将全年反洗钱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一是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总行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行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支行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二是结合我行实际,会计结算部特增设反洗钱主管一名,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注重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一是邀请人行领导现场指导。3月召开了“xx银行20xx年反洗钱工作会议”,特邀xx市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科xx科长、xx副科长莅临指导。会议传达了全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会议精神、回顾2019年我行反洗钱工作、安排布署我行20xx年反洗钱工作。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总行高管、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营业室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共XX人次参加了会议。 二是夯实理论基矗我行统一征订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金融机构如何识别、分析和报告重点可疑交易典型安全解析》、《中国洗钱犯罪案例剖析》、《反洗钱调查实用手册》等书,并对“一法四规”进行了汇编印刷,全行员工人手一册。 三是学习形式多样,总行集中培训和支行分散培训相结合。要求总行按季、支行按月至少进行了一次学习培训。支行经常利用晨会时间向全体员工灌输反洗钱知识,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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