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

为加强基建维修,促进基建维修工程管理的标准化,化,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提供关于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总那么

1、为标准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加强对房屋的维修维护,保障房屋的住用平安和使用功能,提高房屋的完好率,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是实业公司进行房屋维修维护的标准,也是对房屋维修验收的依据。

二、术语

1、房屋维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经过一定年限使用后需要进行的大修、中修、小修。

2、房屋维护,是指房屋及其水、电、暖、卫、气等设施设备的常规检修与维护。

三、管理范围

本方法管理范围,包括:

根本建立工程(新建扩建工程);

构筑物的技术改造与更新工程;

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

其他建筑施工工程。

其他公司认定的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

四、房屋维修责任的划分

1、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由建立单位负责。

2、凡属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损坏的,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给予赔偿。

3、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小型维修:由工程科监视检查,费用各使用单位处理。

4、房屋大、中型维修:由工程科负责,列入公司方案后实施,维修费用由总公司承担。

五、施工管理

1、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负责根本建立、技改工程和常规维修工程;

2、公司对较大预算额的基建施工工程,成立工程领导组,由工程、生产、平安、机动等部门派员共同组成。

3、公司对重大基建施工工程,成立工程领导组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协调各部门和外部关系,调动必要的资源。

4、公司按照国家根本建立程序和建筑施工规程,制定本公司内部根本建立的申请、设计、发包、监理、验收、的管理体系。

5、对凡国家规定基建工程须申报的,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六、工程申报与核准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工程科负责监视检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处理。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元以上的,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科负责办理。

3、基建和技改工程,工程费在? 万元以上的,经公司经理办公会事会批准后,成立工程组负责执行。

各部门将拟办工程工程,按规定编制工程资料和申请报告,逐级上报,按不同权限审核批准。

根据工程费的上下,确定不同的发包方式。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可采取议价方式。所议价格以下不超过工程预算时可决标。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可采用比价方式。邀请3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携估价材料参加比价,以最低标者为得标人。

3).基建成和技改工程费在? 万元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办理。

公司或关联企业内的建筑工程队,维修队的,在与社会建筑施工单位竞争中具有同等优先权利。

在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后,公司须与之签订建筑施工效劳,重大合同尚需律师审阅和主管部门登记鉴证。

公司在建筑施工时,派遣工程监视人员或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视,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

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划拨工程款项。对施工单位供料的须做好原材料质量监测工作,由本公司供料的做好原材料质量采购、质量检测验收工作。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材料、工程费用变支较大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后才能生效,并按不同权限分别报工程领导组、主管副总、总经理,乃至上级主管部门。

工程完工后工程主办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如发现工程与原设计图、施工图、说明书、建筑施工效劳合同等不符的,不予验收。对重大工程竣工验收,那么按国家有关竣工验收规程办理。

对验收不合格的,根据所列质量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后再次验收。以严重不合格的,可提出索赔。

在验收时,公司或委托注册会计师审核工程决算报告,工程验收合格后且决算报告核准后,支付应付款。

验收合格的后,及时移交给公司使用部门使用,相应的工程资料分类立卷,分别交使用部门和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联系和监促施工单位在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处理、修复。

对工程完工后的余材,应盘点登记,退回公司材料库,或退货到供货商处。残次料可经估价后就地处理或标售。

公司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绩,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奖励或处分。主动预防有关人员以权谋私、承受贿赂

七、房屋维修工程的分类。根据房屋的损坏程度并按房屋维修的性质,可以分为小修、中修、大修三类。

1、小修工程(零修工程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这类工程工程简单、零星分散、量大面广、时间要求紧迫,一般可以根据掌握的情况就及时组织维修。小修工程工程虽小,但关系到用户的使用便利,因此必须及时修理,力争做到水、电、暖、卫、气零修不过夜,土建零修三日内有结果。

2、中修工程。指房屋少量部件已损坏或已不符合建筑结构的要求,需要进行局部维修,在维修中只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而保持原房屋规模和结构的工程。这类工程的`特点是:工地较为集中,工程较少,工程量较多,带有周期性。如屋面的局部面层重做,楼门窗整修等工程。

3、大修工程。指房屋主体结构大局部严重损坏,无倒塌或局部倒塌危险的房屋;公用生活设备(包括上、下水,通风、采暖等)必须进行拆换、改装、新装的工程。这类工程一般需要牵涉和拆换局部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撤除,此外工程的地点集中,工程齐全,具有整体性。大修工程还常常和房屋的抗震加固、局部改善房屋居住使用条件相结合。大修工程往往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房屋。房屋大修后应到达根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八、房屋修缮标准

1、主体工程。主要指屋架、梁、柱、墙、楼面、根底等主要承重构部件的维修,要求牢固、平安、不留隐患。

2、门窗及装修工程。门窗应开关灵活,不松动,不透风;木装修应牢固、平整、美观,接缝严密。

3、楼地面工程。楼地面工程的维修应牢固、平安、平整、拼缝严密不闪动,不空鼓、不开裂,地坪无倒泛水现象。

4、屋面工程。屋面必须确不渗漏,排水畅通。

5、抹灰工程。抹灰应接缝平整,不开列,不起壳,不起泡,不松动,不剥落。

6、油漆粉饰工程。要求不起壳,不剥落,色泽均匀,尽可能与原色保持一致。

7、水、电、卫、暖等设备工程。应保持完好,保证运行平安,正常使用;要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保养;水箱要定期清洗。

8、金属构件。应保持牢固、平安、不锈蚀,损坏严重的应更换,无保存价值的应撤除。

9、其他工作。对所属范围内道路、沟渠下水道、窨井损坏或堵塞的,应修复或疏通。

九、房屋的日常维护房屋日常维护的内容:屋面补漏、修补屋面,门窗的整修,玻璃的更换,油漆的粉刷,水、电、暖、卫、气等设备的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修换,下水道的疏通,修补明沟、散水、落水,房屋检查发现的危险构件的临时加固、维修维护等。以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延长其整体的使用寿命。同时,要做好季节性的预防保养工作,例如防雨、防冻等。

行政部负责日常零星维修(土建)、工程质保期内维修及维修改造。

(一)、日常零星维修(土建):

1.报修部门或报修人填写《设备、设施维修、制作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递交至行政部或直接报修。报修:2229(后者仅适用于宿舍维修)

2.行政部从接收报价单据起,根据现施工单据工程量大小,在2~4个工作日内工程报价比价,待领导审批后通知施工队维修、经报修部门或报修人签字验收证明后,将《工程验收表》、《工程报价单》、《工程比价单》作为付款依据。

(二)、工程质保期内维修:

1.报修部门或报修人所报修的工程如在工程质保期内,行政部应在1周内联系该工程施工单位上门维修。

2.行政部负责跟踪维修质量,并将施工单位维修情况备案。

(三)、维修改造工程:

1.使用部门向管委会提交维修改造申请立项。

2.管委会根据需要提出维修改造设想及方案评估。丰胸产品哪个好

3.管委会领导决定是否初步立项,同意初步立项的工程批复给行政部,由行政部准备预算方案。

4.各级领导审批立项。

5.行政部根据领导批示的立项批复安排施工单位按有关程序具体实施。

6.工程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限定时间两周内进行质量和工程量严格验收,行政部提出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工作日内,由行政部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加强对房屋的维修维护,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房屋的完好率,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是实业公司进行房屋维修维护的标准,也是对房屋维修验收的依据。 二、术语 1、房屋维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经过一定年限使用后需要进行的大修、中修、小修。 2、房屋维护,是指房屋及其水、电、暖、卫、气等设施设备的常规检修与维护。 三、管理范围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 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扩建项目); 构筑物的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 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 其他建筑施工项目。 其他公司认定的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 四、房屋维修责任的划分 1、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由建设单位负责。

2、凡属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损坏的,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给予赔偿。 3、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小型维修:由工程科监督检查,费用各使用单位处理。 4、房屋大、中型维修:由工程科负责,列入公司计划后实施,维修费用由总公司承担。 五、施工管理 1、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负责基本建设、技改项目和常规维修工程; 2、公司对较大预算额的基建施工项目,成立项目领导组,由工程、生产、安全、机动等部门派员共同组成。 3、公司对重大基建施工项目,成立项目领导组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协调各部门和外部关系,调动必要的资源。 4、公司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规程,制定本公司内部基本建设的申请、设计、发包、监理、验收、移交的管理体系。 5、对凡国家规定基建项目须申报的,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六、工程申报与核准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工程科负责监督检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处理。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元以上的,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科负责办理。 3、基建和技改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经公司经理办公会事会批准后,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 各部门将拟办工程项目,按规定编制项目资料和申请报告,逐级上报,按不同权限审核批准。 根据工程费的高低,确定不同的发包方式。

基础建设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基础建设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1. 概述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基础建设零星维修工作,确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零星维修的基础设施项目。 2. 维修项目划分 2.1 按照维修内容和工作性质,将维修项目划分为不同类别,如日常维修、小型修补、设备更换等。 2.2 不同类别的维修项目应有相应的工作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维修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3. 维修工作流程 3.1 维修需求报告:当发现基础设施需要维修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向维修部门提交维修需求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维修项目的详细描述和紧急程度评估。

3.2 维修任务分派:维修部门收到维修需求报告后,根据维修 项目的紧急程度和工作负荷,安排合适的人员进行维修任务分派。 3.3 维修实施:维修人员按照维修任务分派的要求,准备所需 的工具和材料,执行维修工作。 3.4 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和相关部门的代表一起 进行维修项目的验收,确保维修工作符合要求。 4. 维修记录和报告 4.1 维修记录:维修部门应详细记录每个维修项目的维修过程、所用材料和费用等信息,以备查阅和分析。 4.2 维修报告:维修部门每季度应提交维修报告,包括维修项 目的数量、分类、耗时和维修质量等内容,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维修安全和环保 5.1 维修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合适的防护设备,并确保维修过程中不对工作人员和基础设施造成安全风险。

5.2 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应妥善管理和处理,符 合环保要求。 6. 备件管理 6.1 维修部门应建立备件管理制度,对所需备件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备件的及时供应和使用。 6.2 维修人员应合理储存备件,定期检查备件的完好程度和保 质期,并及时更新和替换损坏或过期的备件。 7. 绩效评估 7.1 维修部门应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包括维修工作 的及时性、质量和成本等方面。 7.2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改进管理的依据,以优化维修工作流程 和提高维修效率。 8. 管理责任 8.1 维修部门应负责制定和执行本管理办法,并对维修工作负责。

基建部管理制度(10篇)

基建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建设的新建项目。 三、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____、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四、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基建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____,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公司报批。 五、基建部负责____项目建设目标、____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____批复概算调整、____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____实施。 六、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八、编制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和业绩。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报公司批准。 十、公司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消防设施设计的____。 十一、项目开工前必须对照国内先进水平和标准,从工艺系统、设备选型和设备布置三方面进行设计优化。设计优化由基建部____进行,公司参加、____。 十二、项目开工条件完备,方可正式开工,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完成,签订合同; 2、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____通过; 3、进行项目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水、供电、道路 和场地平整); 4、编制项目施工____设计大纲,____通过; 5、编制施工图; 6、进行施工机械、临建、人员、材料和技术准备工作; 7、____进行设计优化,通过评审; 8、完成必要的审核批准手续。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一」 一、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改扩建项目中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的关键,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改扩建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切实按照相关制度、标准检查、考核、验收改扩建现场,确保工程项目达到合格改扩建现场。 2、做到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倒塌事故,无重伤事故;创建文明工地。 三、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有序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基建总务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参与改扩建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医院均需与各参与改扩建企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2、安全教育 对于新进入医院改扩建工地的企业,要求企业对各班组及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监理进行相关安全交底的相关资料检查,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对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2)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3)检查安全生产是否常抓不懈,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4)检查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检查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二」 一、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部门工作守则、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保密纪律。 2.诚信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3.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处长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2.负责全处人员工作安排、奖惩、任务分配等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组织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4.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学校基本建设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5.精心组织,认真考察,规范招标,选择理想的勘测、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6.定期召开现场管理和业务工作会,布置、检查、督促、落实和总结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情况。对技术问题,组织专家会审;对于造价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基建维修工作,确保企业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此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基础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施设备、管道、电力、水利等方面的维修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草案:由维修管理部门制定制度草案。 2、征求意见:将制定好的草案向有关部门及员工征求意见。 3、修改完善:依据征求意见结果,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4、批准发布: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制度正式发布。 四、制度内容 1、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优先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操作。 (3)精细管理,严格控制维修成本。 2、维修流程 (1)故障报告 员工发现基础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责任部门报告。 (2)故障评估 责任部门收到报告后,对故障进行评估,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所需材料、人力资源等。 (3)维修实施 采用适当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工作,需确保维修过程安全。 (4)验收确认 维修完成后,由责任部门进行验收并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3、责任主体 (1)故障报告人:发现问题后及时向责任部门报告。 (2)责任部门:对故障进行评估,制定维修方案,负责实施维修工作并进行验收。 (3)维修工作人员:根据维修方案实施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过程安全。 4、执行程序

(1)故障报告环节:员工发现设施故障,及时向责任部门报告。 (2)维修评估环节:责任部门对故障进行评估,制定维修方案。 (3)维修实施环节:根据维修方案实施维修工作。 (4)验收确认环节:责任部门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给企业带来损失的人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赔偿等。其中,严重违规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符合以下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公司内部维修管理规定 (7)公司内部质量控制规定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相关人员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一般采用招标的办法,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四、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总务处相关人员应会同校保卫干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六、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七、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八、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2 1、学校型的基建项目需报主管局立项,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2、常规维修期初由学校统一规划,总务处具体实施。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方案,经总支员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向县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强化基建维修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型基建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监督。常规及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 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与工程预算工作,专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严格按招

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1、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 1.1、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1.2、零星维修项目(1000元以内),由总务科提出报告,填写维修项目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所需材料、施工费用等,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1.3、一般基建维修工程(1000元—5000元)由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核价小组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科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 1.4、较大基建维修工程(5000元—10000元)由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经校长批准后,分管领导和总务科长审核工程预算,由学校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人选。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1.5、一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除经上述程序讨论同意外,还要认真设计图纸,进行可行性论证,由学校议标小组实行投标议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 1.6、属于大的基建维修项目,(达到规定金额的)必须按照规范的招投标程序进行。 2、学校基建工程付款方式 2.1、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完成后,预付工程预算款40%,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再付75%;余款待工程投入使用后半年内付清。 2.2、大工程的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支付。 2.3、大工程决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由上级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审计确定。 3、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 总务科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 3.1、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合同要明确、具体,对工程的规格、材料、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 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档案。 3.2、要实行招标投标制。五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进行议标投标和竞标,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3.3、实行工程监管制。总务科要派员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监管人员对

事业单位小额基建及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小额基建及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小额基建和维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维修项目)管理,规范维修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健全维修项目监督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维修项目,是指***所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且单项工程预算费用在三千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工程,五十万元以上维修(改造)工程按《***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所的维修项目,均由所基建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不包含三千元以下的维修工作,该工作作为日常维护保养。 第二章维修项目的来源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和物业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中发现需维修的内容,应及时填写《***所维修改造项目审核表》

(附表1),报所领导审批。 第六条各部门、室、学科组发现科研办公区需维修的内容,可及时通过电话、邮件向综合办公室报修,并及时填写《心*所维修改造项目审核表》。 第七条各部门、室、学科组由于科研实验等需要,对原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要提高或改变使用功能、改造或新建等,须经实验测试中心批准,填写《***所维修改造项目审核表》。 第八条凡属急修、抢修的信息在向主管所领导汇报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九条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对维修项目信息进行核实,并上报主管所领导。 第三章维修项目的立项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应根据维修项目申请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维修项目工程计划及预算,经主管所领导审核后,报所务会批准立项。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内项目)在研究所当年财务预算内,由综合办公室按研究所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在年度维修项目工程计划以外,确实因科研、实验等工作急需维修改造的项目(计划外项目),无论是公共支出,还是课题经费,都必须申请立项。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新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基建部 年月日 1、目的 1。1 为规范厂区维修工程管理,有效控制维修费用的合理使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应于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内所有维修工程。 1.3 公司各车间、职能科室提出的维修项目,需严格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办理.抢修工程可先施工,手续后补。 2 适用范围 2。1 建(构)筑物维修:主要包括屋面防水、漏水维修、建筑物门窗维修;地板砖、地面、墙面、吊顶、内外粉刷等建筑物装饰工程维修。 2.2 公共设施维修:主要包括厂区围墙、道路、道牙、路灯、地面的维修;厂区地下管网、检查井的维修及清理。 2.3 配合生产需要发生的零星土建及小型改动项目:主要为生产上的小型改动、设备基础、基坑、地沟等项目。 2.4 不包括厂房内及厂房周边小型给排水管道及设备管道维修. 3 、组织与职责 3。1 基建科: 3.1。1 负责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 3。1。2 负责维修工程的管理及实施。 3.1.3 负责维修工程承包商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3.1。4 负责维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 3.1。5 负责维修工程施工方案的确定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定工作。 3.1.6 负责组织维修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3.1。7 负责维修工程的预算、结算,支付工程款的审核监督工作. 3.2各车间、职能科室: 3.2。1 为维修工程项目提出申请。 3。2.2 负责对维修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2。3 协助承包商在施工前办理各种作业证。 3.2。4 负责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2。5 负责编写危险区域维修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2。6 对维修工程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核. 3。2。7 参与维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基建部应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应符合或高于所承建维修工程项目所需资质。 4。2 各车间科室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进行施工。 4.3 应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4 施工前应进行交底,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减少噪音污染、不随便乱排污水、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不乱倒乱放,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 4。5 动土、占道、动火、临时用电、登高、进入受限空间等的作业,需严格按照

基建管理制度—维修项目

基建管理制度—维修项目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基建管理制度,重点关注维修项目的管理流程与规范。维修项目是基建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设备的保养与修复,直接影响基建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因此,建立健全的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基建设施的有效运营至关重要。 2. 背景 维修项目是指对基建设施进行保养与修复的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设施的使用,基建设施会出现各种问题,如设备老化、故障等。及时有效的维修项目管理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设施故障对正常运营的影响,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 维修项目管理流程 3.1 维修项目申请 维修项目申请是维修项目管理的起点。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进行维修项目时,必须向基建管理部门提交维修项目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项目名称:简要描述维修项目的名称; •项目描述:详细描述维修项目的内容和所需维修设备; •项目预算:估算维修项目所需的费用; •项目辅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维修方案等。 3.2 维修项目评估 基建管理部门收到维修项目申请后,需要进行项目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项目可行性评估:评估申请项目是否具备可行性; •项目紧急程度评估:评估申请项目的紧急程度,以确定维修项目的优先级; •项目资源评估:评估申请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是否可行。 3.3 维修项目批准 项目评估通过后,基建管理部门将决定是否批准维修项目。如果项目被批准,基建管理部门将向申请人发出维修项目批准通知,并确定维修项目的实施时间表。 3.4 维修项目实施 维修项目实施阶段是具体执行维修项目的过程。在实施阶段,申请人和基建管理部门需要密切合作,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时间表和预算进行。

医院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一、基建维修要有当年或跨年的计划、概算。改变房屋结构的维修工程,必须经建筑工程专业人员论证许可,方能施工。较为复杂的基建维修工程要设计施工图,比较简单的工程也要有简易施工图,严禁无图施工。 二、选择施工队伍要审查其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较大的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应进行招标,择优录用工程队伍。 三、基建维修项目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金额较大的要报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四、施工过程中,甲方(院方)现场管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验收、签证,隐蔽工程要有当时的现场验收记录,内容包括工程量或计时用工等。 五、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省、市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定额标准进行结算。施工过程中积累的材料化验、钢筋混凝土测试以及管理人员的现场签证、记录等资料必须收齐交送结算。各项工程要独立结算,不能分解或合并。工程竣工结算时要有竣工图,要移交技术档案。 六、管理人员在基建维修过程中,要深入施工现场,按照图纸和有关施工技术要求,认真查看,严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投机取巧,偷工减料,不按技术要求作业,使用假冒伪劣建材或以次充好。 七、改建、续建、维修工程,事前必须认真审阅施工图,搞清原结构性能,严防造成结构性操作大事故。 八、装饰、维修工程应查图对照,在不改变原建筑结构的情况下,特别注意各类建材产品是否符合应有的技术参数指标,能否保证工程质量。混凝土和砂浆的调制要依照各种标号的技术要求,严格配合比例,以确保其应有的强度。 九、基建维修工作要有长计划,短安排,负责管理的专业人员要草拟编制全院总体发展布局规划(三年内),年度基建维修工程计划和年度基建维修工程实施计划,经分管领导审定并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十、所有的工程不论大小,都应在工程的前、中、后三个时期同审计科保持密切联系,以加强对工程质量、单价的全程监督和审核。 十一、新建的大型项目(1000万元以上)应组织临时工程指挥部,集中力量突击完成。 十二、基建工程项目实施流程:基建工程项目应按照图纸设计、预算编制、招标、签订施工合同、组织工程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结算的流程进行。 1.施工设计 较大(1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必须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简易的(10万元以下)施工项目要绘制简易施工图。 2.预算编制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聘请有工程造价编制资质的单位按照施工图进行预算编制,并由审计科把预算送到医院遴选备案的单位进行评审。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工程预算由本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编制,由审计科审核。 3.工程招标 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必须聘请监理单位(第三方)参与工程管理;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400万元(不含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并在政府采购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60万元(不含6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由本单位基建科负责组织邀标;10万(含10万元)以上400万(不含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如有按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为加强基建维修管理,促进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关于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加强对房屋的维修维护,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房屋的完好率,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是实业公司进行房屋维修维护的标准,也是对房屋维修验收的依据。 二、术语 1、房屋维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经过一定年限使用后需要进行的大修、中修、小修。 2、房屋维护,是指房屋及其水、电、暖、卫、气等设施设备的常规检修与维护。 三、管理范围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 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扩建项目); 构筑物的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 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 其他建筑施工项目。 其他公司认定的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 四、房屋维修责任的划分 1、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由建设单位负责。 2、凡属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损坏的,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给予赔偿。

3、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小型维修:由工程科监督检查,费用各使用单位处理。 4、房屋大、中型维修:由工程科负责,列入公司计划后实施,维修费用由总公司承担。 五、施工管理 1、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负责基本建设、技改项目和常规维修工程; 2、公司对较大预算额的基建施工项目,成立项目领导组,由工程、生产、安全、机动等部门派员共同组成。 3、公司对重大基建施工项目,成立项目领导组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协调各部门和外部关系,调动必要的资源。 4、公司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规程,制定本公司内部基本建设的申请、设计、发包、监理、验收、移交的'管理体系。 5、对凡国家规定基建项目须申报的,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六、工程申报与核准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工程科负责监督检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处理。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元以上的,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科负责办理。 3、基建和技改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经公司经理办公会事会批准后,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 各部门将拟办工程项目,按规定编制项目资料和申请报告,逐级上报,按不同权限审核批准。 根据工程费的高低,确定不同的发包方式。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可采取议价方式。所议价格以下不超过工程预算时可决标。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可采用比价方式。邀请3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携估价材料参加比价,以最低标者为得标人。 3).基建成和技改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的办法办理。 公司或关联企业内的建筑工程队,维修队的,在与社会建筑施工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基建维修项目的管理,提高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基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重大设备更换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遵循依法、独立、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组织、计划、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应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机构应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制定相关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划分工作内容,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加强工作协作。 第十一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维修能力。 第三章项目策划 第十三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目标和任务、项目的时间计划、项目的资源需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向项目管理小组报备。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新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为规范厂区维修工程管理,有效控制维修费用的合理使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应于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内所有维修工程。 1.3 公司各车间、职能科室提出的维修项目,需严格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办理。抢修工程可先施工,手续后补。 2 适用范围 2.1 建(构)筑物维修:主要包括屋面防水、漏水维修、建筑物门窗维修;地板砖、地面、墙面、吊顶、内外粉刷等建筑物装饰工程维修。 2.2 公共设施维修:主要包括厂区围墙、道路、道牙、路灯、地面的维修;厂区地下管网、检查井的维修及清理。 2.3 配合生产需要发生的零星土建及小型改动项目:主要为生产上的小型改动、设备基础、基坑、地沟等项目。 2.4 不包括厂房内及厂房周边小型给排水管道及设备管道维修。 3 、组织与职责 3.1 基建科: 3.1.1 负责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 3.1.2 负责维修工程的管理及实施。 3.1.3 负责维修工程承包商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3.1.4 负责维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 3.1.5 负责维修工程施工方案的确定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定工作。 3.1.6 负责组织维修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3.1.7 负责维修工程的预算、结算,支付工程款的审核监督工作。 3.2各车间、职能科室: 3.2.1 为维修工程项目提出申请。 3.2.2 负责对维修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2.3 协助承包商在施工前办理各种作业证。

3.2.4 负责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2.5 负责编写危险区域维修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2.6 对维修工程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核。 3.2.7 参与维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基建部应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应符合或高于所承建维修工程项目所需资质。 4.2 各车间科室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进行施工。 4.3 应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4 施工前应进行交底,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减少噪音污染、不随便乱排污水、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不乱倒乱放,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 4.5 动土、占道、动火、临时用电、登高、进入受限空间等的作业,需严格按照有关流程执行。 5、维修项目报审程序 5.1新建维修需求部门填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基建部组织实施。 5.2基建部接到《基建新建/维修项目申请表》后,即可进行现场勘察,开展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单位遴选工作。 5.3单项估算10000元以下的项目,在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即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组织进场的人工、材料及机械,由基建部、后勤部、需求部门、施工单位四方代表按实际发生材料、人工、机械及市场价格据实计量,填写《工程量确认单》并由参加计量人员签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四方代表填写《新建/维修项目验收表》,基建部按照《工程量确认单》工程量出具《新建/维修项目结算表》,所有单项10000元以下项目结算方式按《工程量确认单》实际工程量加15%管理费及税金,基建部填写《建筑工程结算表》。

建筑维修工程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筑维修工程管理,保证建筑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水库经营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汤河水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维修工程系指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基建工程包括重要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岁修工程; 第三条,建筑维修工程要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强化管理、各负其责,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开展工作; 第四条,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维修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工程立项 第五条,基建工程立项;由主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阐述项目建设的目的、作用、规模、方案论证、投资、经济效益分析,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立项,而后向省供水局、水利厅呈报专门立项请示,批准后立项;项目建议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做可行性研究报告阐述项目建设的目的、作用、规模、方案论证、投资、经济效益分析,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立项; 第六条,其它建筑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由公司计财处协调,在上年度第四季度安排有关处、室、厂、部提出建筑维修项目建议,再由公

司计财处汇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列入年度项目计划; 第七条,项目调整;在项目年度计划实施中,如需调整增减或修订项目内容可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要的要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工程设计 第八条,一般原则;凡一般建筑维修工程设计,我公司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可由公司内组织设计;凡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由相应设计资质的专门设计部门承担的项目,可进行设计外委;设计外委由局专门成立建筑维修工程领导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设计任务下达;公司计财处在向项目主管部门下达月份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设计项目任务; 第十条,项目设计;公司项目设计或方案承担人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设计任务后,要根据设计项目的需要,收集有关设计基本资料,进行现场条件调查,按有关现行设计规范等规定,精心开展设计工作;设计完成,要提出规范的施工图纸和必要的设计说明书,包括技术要求、工程概算等; 第十一条,设计校核与初审;公司项目设计校核人要对设计或方案的依据、计算、图纸等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复核;由项目主管部门处长进行初审,并履行签字; 第十二条,设计审查;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完成项目设计后,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设计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进行设计审定,并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上逐级履行签字; 第四章工程施工

基建工程管理规定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与监督,保证公司基建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基建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即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绿化和基础设施等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项目是指学校内的基建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是指国家资金、银行贷款、学校自有资金、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投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第二章基建工程的一般管理 第四条基建工程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学校设立西安外国语大学基建工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基建工程的校领导和校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管理处和校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及技术专家组成;同时可视招标工程项目,吸收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招标工作;招标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组织招标具体工作;或根据基建工程项目需要,由后勤基建管理处委托相关部门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校监察室审计处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由校外单位承担的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基建工程项目及小型维修、修缮、安装、绿化等工程项目,由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商定价格,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基建工程项目,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提出工程投资计划、造价方案后,会同审计处确定工程造价,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承担的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小型维修、修缮、

大学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的管理,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和漏洞,根据《民法典》《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大学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基建修缮项目分类及管理职责划分 第一条基建修缮项目是指学校校舍等公共设施的专项维修、装修改变、零星维修等项目。基建修缮项目分为专项修缮项目、零星修缮项目和装修改变项目。专项修缮项目是指修缮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零星修缮项目是指单次单项修缮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装修改变项目是指由项目单位申报立项后按学校决策实施的项目。 第二条凡是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资金实施的项目均按照《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零星修缮项目需按年度编报修缮经费预算,由基建处结合本年度维修工作量确定年度维修投资,统筹编制下一年度修缮经费预算报学校财务处。零星修缮项目根据年度维修计划和预计维修规模,按采购管理办法申报立项,原则每三年招标一次确定一家施工单位,按实际需维修和报修情况安排施工单位维修。 第三条专项维修项目、装修改变项目根据年度预算按项目单独招标实施。 第四条校园水电气设备设施、强电管网、给排水管网、污水和中水管网、路灯、水池、化粪池的管理和维护、维修,以及教室、办公室等灯具及开关插座、门窗及门窗玻璃、锁具、窗帘、课座椅、

卫生间龙头洁具及下水、电梯、热泵等日常维修维保工作由学校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上述相关维修工作,若发生学校单独立项并交付基建处负责实施的项目由基建处组织实施。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基建修缮项目立项前需进行论证,论证工作由相关责任部门(学院)牵头,基建处、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论证,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和专家参与。论证内容包含:(1)维修改变的必要性;(2)修缮经费预估并判定类型项目;(3)维修的初步技术方案,以及是否需要进行前期设计等。 第六条基建修缮项目按学校“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立项,由基建处牵头,相关学院、部门配合,按程序组织实施。学校明确由学院、部门负责的项目,由各学院、部门组织实施,基建处配合。 第七条零星修缮项目原则上由各学院、部门提出维修需求报基建处,由基建处拟定维修方案并安排零星修缮施工单位进行维修。零星修缮项目修缮费用预估在1千元内的,由基建处修缮科安排维修,并向基建处处务会进行通报;修缮费用预估为1千元至1万元的,由基建处处务会研究决定;修缮费用预估为1万元至10万元的,经基建处处务会研究后报分管校领导决定;修缮费用预估为10万元至20万元的,由基建处处务会研究后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审批。预估费用超过20万元的项目属于专项修缮项目,单独立项实施。 第八条基建处要加强对校园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情况的检查,属于零星修缮范围内的项目,适时安排零星修缮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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