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制度问答

执业药师制度问答
执业药师制度问答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问答

1.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从哪年开始实施?

1994年3月15日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2.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于问题的决定》第43条:“要制定各种职业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25条:“要在医师和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实施执业资格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部与人事部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3.执业药师由哪个部门管理?

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技术人员实施执业资格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

4.哪些单位需配备执业药师?

凡是从事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均应配备相应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

条件之一。

5.执业药师资格通过什么方法取得?

执业药师资格通过考试的方法取得。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

6.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什么?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资格准入考试,凡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7.为什么要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了解)

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即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8.执业药师的职责是什么?(掌握, p75)

(1)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

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9.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同异点?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是指具有药学专业知识,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药学工作的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的一部分,药学技术人员不一定是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一定是药学技术人员。

10.执业药师在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的作用是什么?

(1)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

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2)驻店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的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3)执业药师应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11.未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怎么办?

按国家有关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如未配备,应限期配备。逾期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2.现已在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工作,而本人不是执业药师的怎么办?

由于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刚刚施行,存在很多现尚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而已在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上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现行政策是:(1)拟在药品使用单位进行一次资格认定工作,使具备一定条件的药学技术人员通过认定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对已进行过认定工作的药品生产、经

营单位,要对尚未取得资格的人员进行强化培训,限期达到要求,通过考试取得资格。(3)对通过培训仍不能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说明其不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按执业药师准入控制的原则,必须调离岗位。

13.对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怎么办?

对上述人员,一经发现,发证机构应收回证书,取消其执业药师资格,注销注册。并对直接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法律责任。

14.对违反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执业药师怎么办?

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情况给予处分。注册机构对执业药师所受处分及时地记录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备注《执业情况纪录》栏目内。

15.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执业药师怎么办?

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法律责任。

16.对在执业单位工作业绩突出的执业药师怎么办?

对在执业单位关键岗位工作业绩突出的执业药师应按国家有关奖励规定,给于表彰和奖励。奖励形式是精神和物质奖励两种。执业单位也可按情况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17.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的关系是什么?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其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18.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各条款由谁进行解释?

人事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条款进行解释。

19.执业药师资格认定是怎么一回事?

1994年和1995年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组成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小组,按照一定的程序,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关键岗位的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经考试直接给予了资格认定,并发给资格证书。其条件是:(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2)1994年3月15日以前担任药品、中药

品生产或经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获得省(部)及医药科技成果奖,或在省(部)及刊物上发表过有代表性的医药专业论文两篇,或有医药行业的重要专著;(4)连续直接从事医药生产、经营或药学岗位工作五年以上,累计十年以上;(5)经省级医药管理部门对有关药事管理及法规方面知识考核合格。下一步国家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按上述条件对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20.什么是执业药师执业单位?

凡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使用单位执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为执业药师执业单位。

21.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意义是什么?(了解) (1)是医药事业适应“两个根本转变",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法制化建设,加强宏观管理,依法行政,促进医药体制改革,特别是药品分类管理的战略性措施。(2)是医药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科学化管理,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素质,加强药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3)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净化医药市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大措施。(4)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实行国际互认,使中国医药走向世界的保证

措施。

考试工作

22.什么人可以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23.申请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并有一定的专业工作实践经历。

24.报考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指哪些专业?

相关专业指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

25.报考条件中对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规定了什么?

对中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对大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对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对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历的

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26.药学专业人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药学人员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27.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哪些内容?

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药理学和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

28.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哪些内容?

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药物制剂和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

29.中药专业人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中药专业人员考试科目为:中药专业知识(一)、中药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

30.中药专业知识(一)包括哪些内容?

中药专业知识(一)包括中药学和中药药剂学两部分内容。

31.中药专业知识(二)包括哪些内容?

中药专业知识(二)包括中药鉴定学和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

32.哪些人员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 主任药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中药学徒、药学或

(2)中药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

取得药学、中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15年。

33.可以免试的部分科目是什么?

对中药专业人员可以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对药学专业人员可以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34.如何理解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周期?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35.考试周期对参加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的人员适用吗?

不适用,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6.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在每年的什么时间举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日期定在每年的十月举行。2000年度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是2000年10月14日至15日。

37.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38.如何办理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手续?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单位证明信,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39.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在哪报名?

党中央、国务院、部队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40.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哪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谁负责?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

42.考试工作是如何分工的?

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实施。

43.如何理解考试工作中考培分开的原则?

考培分开的原则是指参与考前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注册管理

44.为什么要实行执业药师注册制度?

(1)是对获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在执业活动前必须经过的准入控制,注册机构通过对申请注册者的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才予以注册,同意准入。

(2)是对执业药师进行行政管理,加强监督调控的一种手段。

(3)通过注册制度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用人实行依法监督管理。

45.为什么要实行再次注册?(需掌握, p75)

为了加强对执业药师的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不是一次就可以要不断地对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工作态度、能力业绩等进行评价、检查和监督,特别是要考核其执业能力,是否保持和提高到必备的执业标准。上述情况都是通过再次注册的形式来实现的。

46.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执业

药师资格证书》;(2)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4)经执业单位考核同意。

47.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机构设在哪里?

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48.执业药师注册包括哪些方面?

执业药师应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进行注册。执业类别分为药学、中药学两类;执业范围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49.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几年?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须再次注册。

50.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51.什么是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第一次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为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52.什么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需掌握, p75)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满(有效期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申请再次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有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记录。

53.什么是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

54.什么情况下执业药师将予以注销?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1)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4)受开除行政处分的;(5)因健康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继续教育

55.什么是执业药师继续教育?(p76)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针对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教育。

56.执业药师为什么要接受继续教育?

为了不断提高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和技术素质,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医药信息,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依法执业。

57.为什么说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权利和义务?

执业药师必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执业药师所在单位须为执业药师提供学习经费、时间和其它必要条件。

58.如何理解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制?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包括培训、研修、学术讲座、学

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和考察、撰写论文和专著以及有组织的自学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分为指定、指导和自修三类。

59.什么是指定项目?

指定项目为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是执业药师的必修项目。执业药师参加指定项目学习每年不得少于7学分。

60.指定项目如何组织实施?

指定项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立项、公布并组织实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的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承担。

61.什么是指导项目?

指导项目为药学或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作为执业药师限定选修项目。执业药师参加指导项目学习每年不得少于8学分。

62.指导项目如何组织实施?

指导项目分为两类。一类由举办单位面向全国举办,此类项目经执业药师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并向全国公布。二类由

举办单位面向本地区举办,此类项目由所在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公布。

63.什么是自修项目?

自修项目为执业药师自行选定的项目,如参加学术会议、专题考察、撰写论文、专著等。

64.执业药师选定自修项目如何确定学分?

执业药师参加自修项目学习后,须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确认后,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登记盖章。

65.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后由谁登记确认?

执业药师参加指定项目的学习后,由项目举办单位登记确认。执业药师参加指导项目的学习后,由项目举办单位登记确认。执业药师参加自修项目的学习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确认。

66.《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作用是什么?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必备证件。注册机构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为依据,考查执业药师接受继续

教育的情况。证书由本人保存。

6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内容、形式、学时学分数、考核结果、日期、举办单位。

68.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费用有什么规定?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考勤制度也是如此。查字典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执业药师制度问答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问答 1.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从哪年开始实施? 1994年3月15日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2.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于问题的决定》第43条:“要制定各种职业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25条:“要在医师和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实施执业资格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部与人事部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3.执业药师由哪个部门管理? 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技术人员实施执业资格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 4.哪些单位需配备执业药师? 凡是从事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均应配备相应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

条件之一。 5.执业药师资格通过什么方法取得? 执业药师资格通过考试的方法取得。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 6.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什么?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资格准入考试,凡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7.为什么要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了解) 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即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8.执业药师的职责是什么?(掌握, p75) (1)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本考勤制度的考勤对象为市局机关(含稽查大队)除驾驶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勤范围含机关上下班、会议、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到位情况。 三、考勤结果作为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每月公布一次。 四、机关工作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退)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非特殊情况,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之后签到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10分钟之前签退的视为早退。迟到2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个工作日。 六、公出报告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出报告制度,公出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出报告单,说明情况,并将报告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含科员、办事员、工勤人员)公出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公出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公出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七、病、事假的请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的,应严格执行病、事假的请假制度,请假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并将审批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八、因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公出报告手续的,应事先按公出权

限及程序的规定口头或电话请示并经同意后,方可公出。同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九、工作期间外出的报告审批单必须及时投入考勤箱,月底凭单统计出勤情况。 十、凡请病假7天以上的必须同时提供公费医疗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如发现虚假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并经查实的,所请病假按旷工处理。 十一、事假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因公负伤除外)天数超出年休假天数1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机关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 十二、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出差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可以安排相应的时间补休。补休前做好补休手续,并报人教科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视为缺勤或旷工。 十三、其他法定假期的相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十四、对违反考勤规定的,予以相应处罚: (一)凡未按规定签到或迟到、早退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0.5分; (二)不按规定执行公出报告制度和病、事假请假制度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1分; (三)无故旷工半天以上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2分;一个月三次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的,给予诫勉谈话;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到(退),一经发现,代签者与被代签者每次同时扣绩效考评分2分。 十五、考勤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六、本制度的解释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七、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原有考勤、请假等相关制度自行废止。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编(参考Word)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编) 1.0目的:为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肃考勤制度,使公司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作 顺利进行,更为完善公司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以下级员工。 3.0权责部门: 3.1人力资源行政部:公司总部人员的考勤制作和公司全体人员的考勤汇总核查。 3.2各外办:各外办的考勤制作。 4.0内容: 4.1上班时间管理 4.1.1公司实行五天半工作制,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作时间为:08:00-12:00;13:30-17:30。广州办、仓储部、装卸队、车队、驻外机构及所有外勤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另行安排和调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部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4.1.2员工逾规定时间到班时:30分钟(含)以内为迟到, 30分钟以上为旷工;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时:提前15分钟以内为早退,提前15分钟以上为旷工。 4.1.2.1迟到、早退者,每次处10元罚款,每月累计达三次(含)者,每超一次以旷工一天论。 4.1.2.2旷工按小时计算,旷工1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小时论;旷工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按旷工2小时论;超过2小时按全天处理。 4.1.2.3旷工按日平均工资的3倍扣罚当月薪资。 4.1.2.4无故边续旷工2日或全月累计旷工 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7日者,予以除名。 4.1.2.5如因季节变化或工作特殊的需要,公司总部全体需变更或临时变更上下班作息时间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总经办批准统一执行。如其它部门因工作需要变更上下班时间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办核准后报备人力资源行政部。 4.2考勤管理 4.2.1公司总部现实行指纹刷卡制,各驻外部门实行签到制。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执业药师考试.doc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执业药师考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说明,中专学历将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还能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延长1年,试周期延长至4年等等。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药监人〔201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的管理权责,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保证制度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 延至2021年。

二、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 日。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执业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连锁公司 执业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零售连锁准入标准和远程药事服务指导原则》(苏食药监药通〔2014〕70号)文件中提出的远程审方管理软件应该包含执业药师在岗考勤的要求。我公司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和药事服务系统中对照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集成研发,完全符合省局指导原则的要求。 执业药师上下岗必须进行系统帐号密码和生物指纹比对,系统会自动根据登录及关闭系统时间记录执业药师的上岗和离岗情况,通过软件帐号密码和生物指纹数据双重比对确保执业药师在岗考勤数据的真实性。 现就我公司执业药师通过远程审方系统进行在岗考勤的流程进行阐述: 一、执业药师信息数据库建立 建立执业药师数据库意义说明:执业药师通过公司总部统一分配的帐号跟密码还有采集的指纹进行软件系统的登录,软件会自动记录执业药师登录系统和退出系统的时间,并将他作为执业药师在岗的考勤数据。 1、我公司办公室通过执业药师审方系统——连锁公司管理单元建立好公司全部执业药师信息电子档案,如下图-1

图-1 在这一过程中药师登录系统的帐号跟密码也已经分配好,见图-2 图-2 2、建立好全部执业药师信息电子档案后,所有执业药师需要到连锁公司总部办公室现场进行生物指纹数据采集备案,指纹重复采集3次,确保生物指纹数据采集准确无误,为后续执业药师指纹考勤提供数据比对源,具体采集过程操作见下图-3

下图-4是生物指纹数据采集成功后的提示 图-4 至此执业药师上下岗考勤前期准备数据已经全部完成。 二、执业药师日常上下岗考勤 1、帐号密码和指纹数据双重验证登录--药师上岗考勤 执业药师日常上岗后需首先打开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系统,打开系 统时会首先进行帐号和密码验证,如果不知道帐号跟密码就无法进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全套)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全套) 目录 ?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出勤及奖惩薪办法 ?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给假细则 ?员工给假实施细则 ?员工轮休办法 ?春节放假细则 ?值勤细则 ?值日值夜及餐费给付办法 ?商业企业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细则 ?加班管理规则 ?员工定期轮调办法 ?派赴国内关联公司人员管理办法

一、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

考勤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规定 第一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公司考勤管理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夏令时为15:00-18:00 )。周末、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可以提前半个小时下班,周末、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及周四上午可延迟半个小时上班。 (二)轮班人员原 则上按四个班次三班倒排班,轮班人员按实际排班时间执行。 (三)值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周末值班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 (冬令时15:00-17:00 ),其 余时间不得离开开发区内;法定节假日、按上级部门或公司 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值班的排班表执行。 第四条考勤办法

(一)公司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严禁员工 之间以假指纹或其他形式代打卡。原则上上班前30分钟、 下班后30分钟以内为有效签到时间。在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早退。在规定 上班时间1小时后打卡或未在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二)轮班人员应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打卡。 (三)公司驻工地现场的业主代表无法在公司打卡的由所在部门负责考勤。 (四)食堂人员在保障员工正常用餐的情况下,下午上班时间可推迟1小时打卡。 (五)公司高层后备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不用执行打卡制度。 第五条无法打卡情况 (一)员工因公务出差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填写《出差申请单》。 (二)员工因公事无法打卡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填写《考勤补充登记表》,考勤补充登记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确认,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确认。 (三)各部门负责人应公平公正对员工的考勤进行确认,若有包庇、瞒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加班 (一)中层副职及以下人员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程序为: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员工及管理人员。 在本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在工作时间、请假流程方面应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与打卡 1. 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间作为午餐、休息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 2.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补休,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补休安排;如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按2倍工资支付报酬。 3.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4.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

(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政人事助理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进行管理。 5. 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6. 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7. 员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经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管理 1. 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当月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推迟。补休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2. 公司总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通过OA流程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作为加班; 总部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分支机构员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3. 下列情形不视为加班: (1)未按规定进行加班审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 (2)出差时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3)非工作时间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经加班审批的的; (4)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旅游、娱乐、体育、聚餐及其他娱乐活动; (5)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6)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因素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7)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与本职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类假期规定 病假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内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的范围。第三条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英文译为:LicensedPharmacist 第四条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并进行检查。 第五条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执业药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规划并组织考前培训。第八条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第十条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章注册 第十一条执业药师资格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注册机构。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对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第十二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 注册。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三条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执业药师注册承诺书

执业药师注册承诺书 引导语:为确保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服务,执业药师必须要对消费者做出承诺。以下是提供的执业药师注册承诺书,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 执业药师报名承诺书(1) 20XX年度资料管理下载考试我报名点(部门)共报考资料管理下载人,我报名点(部门)承诺: 1、所有报考考生填报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号码一致,考生身份信息真实。 2、所有报考考生学历证书真实有效,符合报考条件。 3、所有报考考生的照片均符合要求。 4、所有报考考生没有跨单位报考现象。 5、所有报考考生不存在已取得同一级别的合格证书再次报考现象。 6、不存在违纪处理期内考生报考现象。 7、已将考试纪律要求和报名文件中的考生注意事项告知考生。 发现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考生的报考资格,对责任人和报名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点(部门)盖章: 责任人签名:

201x年x月x日 执业药师注册承诺书(2) 一级建造师注册承诺书执业药师不兼职承诺书 本人受聘担任盐城经济开发区步凤镇仁爱药房有限公司驻店企业负责人(兼质量负责人),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店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认真做好驻店药师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驻店药师在岗考勤制度和离岗告知制度;如因特殊情况短期不在岗的,实行请假制度,并在店堂门前醒目位置悬挂“本店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 三、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年内将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四、认真执行有关药品质量负责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要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执业药师配备承诺书(3) 执业药师配备承诺书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要求,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10702)

第一篇供应生产销售内部控制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拟制:办公室 批准: 日期: 北京爱腾仁达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公司和各部门必须把考勤工作作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加以重视。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公司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实施。 第一章工作时间 第一条公司实行每周40 小时工作制。 第二条工作日时间安排 夏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8:00 冬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12:00 下午:13:00~18:00 周六、周日休息 夏季、冬季工作时间以五一、十一作为时间段分界点。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一条考勤月度统计时间段:自每月月初起至本月月底止。各考勤类单据应 于每月月底之前交至办公室,用以统计考勤。

第二条指纹考勤 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上班为 签到,下班为签退。 2. 指纹考勤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员工必须本人亲自考勤。员 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如忘记考勤者,应及时到办公室,填写《人工考勤登记表》。 3. 如遇换休、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部 门主管、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交到办公室留存备查,否则按旷工处理。 4. 所有员工必须先到公司上班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有特殊情况 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向上级主管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后交到办公室,作为月底考勤之用。 5. 考勤情况每月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据此进行工资计算和发放。 第三条迟到 1. 非因公或未获上级主管批准,在规定上班时间后2小时内(含2小时)到岗 者,作迟到处理;在规定上班时间后2小时后到岗者,作旷工处理。 2. 因事前无法预知且有相关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管制、 交通事故等)而延迟到岗者,在指纹门禁系统上考勤后须到办公室填写《人工考勤登记表》,注明原因并由上级主管签字认可后可不按迟到处理。 3. 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从第四次起给予罚款处理,同时通报上 级主管/总经理;迟到30分钟以上(不含30分钟)的,一律给予罚款处理,同时通报上级主管/总经理。迟到的罚款金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 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 部办理销假手续; 2)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 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发[1999]34号 1999年04月01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医药管理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强药学技术人员和药品市场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赋予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总结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人事部分别与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职发[1994]3号)、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办法》(人职发[1994]10号)、《关于执业药师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通知》(人发[1996]94号)、《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认定办法》(人职发[1995]69号)、《关于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通知》(人发[1996]129号)即行废止。 附件: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内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的范围。 第三条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英文译为:Licensed

2018年执业药师不挂靠承诺书-word范文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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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执行驻店药师在岗考勤制度和离岗告知制度;如因特殊情况短期不在岗的,实行请假制度,并在店堂门前醒目位置悬挂“本店药师不在岗,暂停 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 三、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十年内将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四、认真执行有关药品质量负责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要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承诺书【3】 人民法院: 本人接受________诉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当事人_________的委托,出庭参加诉讼,本人郑重承诺在诉讼代理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 收取当事人提供的任何报酬。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4】 委托人:***,男,汉族,19XX年10月4日出生,住址:钦州市钦南区 那丽镇充包村委**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5280219***714。联系电话:****。 归月清,女,汉族,19XX年4月24日出生,住址:钦州市钦南区那**村委会饱水滩村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5**92。 受委托人:邓升国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4、保洁员:8:0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状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远程审方执业药师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执业药师管理制度 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是指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和药品零售门店之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手段,实现执业药师远程在线进行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指导的工作机构。远程审方对执业药师怎么管理这保证了远程审方是否安全可靠。下面我们一起以药精灵远程审方来看一下, (一)开展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的门店数不少于30家,100家以下连锁门店远程服务执业药师按门店数30%配备,超过100家门店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每增加10个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其中执业中药药师配备数量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20%。远程服务执业药师专职从事远程门店处方审核及指导用药服务。 (二)从事远程服务的执业药师注册在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并在远程服务系统中保存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指纹信息,保证远程执业药师登录的唯一性。 (三)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执业药师工作时间保证与门店营业时间同步,保证在岗履职。

上岗实行轮班制,确保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在岗,为消费者提供处方审核并指导合理用药,且不可使用移动终端进行在线服务。 (四)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根据是否业务峰值科学调配在岗执业药师人数,零售门店请求执业药师服务响应等待时间不超过2分钟。 (五)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建立考勤制度和考勤设备,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执业药师上下班实行指纹或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勤情况上传专用服务器加密存档备查且不可修改。 (六)承担远程服务工作的执业药师同时承担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应门店药品质量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巡查。 (七)从事远程服务的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问询病情病史、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的程序开展药师服务。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记录,可安排其他执业药师进行远程药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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