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现状

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现状: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好地提供足够数量和高质量的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不断扩大的文化需求,越来越成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追求。近年来,习近平主席在“支持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也加大了对于文化事业,特别是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相关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那何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展示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底蕴和文化积累,是构成现代社会文明不可缺少的文化元素。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表现为一是“公益性”,以有力的财政支撑,建立一个受法律保护的、遍及全社会的服务系统,以超越局部和个别利益的公正性操作,提供大量免费、无差别的基础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二是“非营利性”,要求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具有服务社会大众的公益使命,并以注重社会公共利益为首要目标,以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三是“教化娱乐性”,不仅是完成教化的载体,而且也是成就愉悦的本体;四是“引导性”,注重的是目标导向和长远利益,而不是短期效益和眼前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生活的不断改善,人们对公益文化活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现实中,我国公益性文化设施和环境的发展水平仍不能够达到人们的需要。首先,从数量看我国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与实际的人口数量不成比例。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大多数公益性文化事业部门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同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相比,其发展远远未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仍然表现在设备不足、发展不完善上。其次,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不仅越来越多样化,而且对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要求也与日俱增。而且,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政府对文化事业单位干预过多,文化建设行政色彩浓重,一方面导致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容易致使文化单位及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减弱,文化发展丧失活力。目前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投资主体和投入资金的来源过于单一,社会力量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渠道不通畅,而这必然也会导致公益性文化建设发展动力不足。

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新机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公益性文化事业,同样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建立一套良性循环的新的运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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