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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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刑事科学技术概论

一、刑事技术概念与研究对象

刑事技术通常是指刑事物证技术,它是公安、司法机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依法对案件中可能成为物证的物品、物质、文书和痕迹进行发现、提取、分析、记录和鉴定时,所使用的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

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的对象是物证。

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

(一)人体物证:伤亡的人身、尸体和人体组织、体液、排泄物及其斑迹。

(二)痕迹物证:手印、足迹、牙印、工具痕迹、枪弹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

(三)文件物证:书写的标语、传单、信件、作案留言、货币、票证、印章印文等其他印刷品以及摄录的人像、录音、录像。

(四)物品物证毒物、毒品、纤维、炸药、金属碎屑、塑料、橡胶玻璃、泥土等.(五)关联物证:现场访问笔录、勘查笔录、现场绘图、现场照相、现场摄相。

二、刑事技术的任务

1、发现、提取和记录犯罪现场上的各种痕迹物证

2、查明形成痕迹、遗留物质的条件、机理和原因。

3、确定案件中物证的种类属性。

对物证或物证所反映的客体是属于哪一种类型的人或物进行鉴别。

如:根据人体伤痕推断凶器的种类。

锐器创通常反映为:创口哆开,可呈梭形、菱形或裂隙状;创缘整齐,无挫伤带;创角锐利;创壁平滑;创腔中无组织间桥;创底平整,多小于创口。

钝器创通常反映为:创口常呈不规则状;创缘不整齐,常有明显的挫伤带或呈撕裂状;创角钝或呈分裂状;创壁参差不齐;创腔中有组织间桥;创底较大而不平整,常大于创口而成囊状。

4、解决人和物的同一认定问题.

5、解决案件中其他技术问题以及研究和开发新技术。

其他技术问题:如图片中的人像、物品认证,视频录像的人物鉴别,动作习惯和整体分离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等。

开发新技术:如视频侦察技术、GPS精确定位或通讯信号模糊碰撞、潜在痕迹物证显现的新技术等。

三、刑事科学技术的作用

(一)分析案件(或事件)的性质,确定是否立案。

(二)分析作案手段、作案过程

(三)分析作案人的特点

(四)提供侦查方向

(六)认定作案人、作案工具

(五)有助于审查证人证言及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四刑事科学技术的内容体系

1.刑事摄影:现场照相、辨认照相、物证照相、检验照相以及现场录像等。

2.痕迹检验:手印检验、足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枪弹痕迹检验以及牙印、车辆痕迹检验等。

3.文件检验:笔记检验、言语识别、印章检验、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等。

4.刑事化验:毒物化验、毒品化验以及附着物、遗留物、残留物的检验。

5.法医物证:人体组织、血液、精斑、唾液、毛发等。

六、物证鉴定的概念和种类

(一)物证鉴定的概念

物证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具有专门知识或专门技能的人,受公、检、法、司机关的指派或聘请,根据委托鉴定单位提出的要求,对案件中有关物证方面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检验,并作出鉴定结论的一种特殊科学活动。

物证鉴定概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物证鉴定是根据有关部门办案人员的要求进行的

2.物证鉴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或专门技能的人

3.物证鉴定的任务是解决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

4.物证鉴定是一项诉讼活动

(二)物证鉴定的种类

1.按照物证鉴定的对象不同划分

(1)痕迹物证鉴定

(2)文件物证鉴定

(3)化学物证鉴定

(4)生物物证鉴定

(5)音像物证鉴定

2.按照物证鉴定解决问题的不同划分

(1)同一认定

(2)种属认定

(3)其他技术鉴定

对痕迹物证拍照时要注意镜头的光轴垂直于被拍物的平面,并放上比例尺。

第一节犯罪现场的概念及分类

一、犯罪现场的概念及分类

是指犯罪分子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以及遗留与犯罪有关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

犯罪现场是犯罪活动的“遗址”,是犯罪行为客观、真实的反映,是获取犯罪信息,收集痕迹物证的“宝库”,也是认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分析判断整个犯罪的出发点和物质基础。

三、犯罪现场的分类

(一)按犯罪现场有无变动情况,可将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1、原始现场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到勘查前,其原始状态基本上未受到人为或者其他外来因素变动或破坏的犯罪现场。

由于这类现场保持了作案的原貌状态,能够客观、真实、全面的反映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作案手段和犯罪过程,所以对现场勘验具有很高的价值。

2、变动现场是指由于人为非故意或者自然的原因,使现场的原始状态受到部分或者全部改变的犯罪现场。

要想完全避免变动现场的出现是不可能的,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现场几乎都是变动现场.为什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现场几乎都是变动现场?

原因一:有时为了急救人命,排除险情,不得不触及现场的个别部位。

原因二:由于不懂现场保护的知识,或采取的保护措施不当使得现场受到破坏.

原因三:由于自然的因素,尸体及现场的环境已受到破坏。

原因四:由于个别民警违反了现场保护的要求和现场勘验的规范,所以破坏了现场。

这样分类在实践中有什么意义?

选择合适的勘验方法;有助对案件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既要重视原始现场,也要重视变动现场。

既然实践中没有原始的现场,那么我们以什么标准来划分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应该以现场中的变动是否足以影响侦查人员对案件的认识和分析判断为标准。

(二)按照根据多个现场形成时,主要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分类

主体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处所。这类现场的痕迹物证往往比较多且集中。关联现场:是指主体现场以外同犯罪行为相关联的场所。这类现场往往痕迹物证分散,并且与主要犯罪行为的关联度较低。

(三)按照根据多个现场形成的先后次序分类:第一二三现场

第二节犯罪现场勘验的程序

现场勘验的三大层次:整体层次;局部层次;个体层次。

一、犯罪现场的整体巡视

整体巡视又称巡视现场,是指勘验人员在不进入现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周围对发案地点、周围环境以及现场内每个局部进行的多方面观察。

要求:1避免破坏现场状态及痕迹物证2注意相关证据的记录及收集3控制巡视人数

整体巡视的工作程序

1听取汇报,查明现场保护的情况,必要时对保护措施进行调整。(到达现场后听取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简要案情.)

2巡视现场,全面观察,固定现场整体情况。

3了解现场情况,发现、提取现场周围的痕迹物证(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访问,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经过,现场痕迹和其他物证分布有无变化;何人何故到过现场,触动了何物,遗留了什么等,做到心中有数。)

4划定勘验的范围,确定勘验的重点和顺序,选择进入现场的通道

5检查器材,准备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勘验的人员还要准备好手套、脚套、头套、口罩和现场勘查证。)

{邀请两名现场勘查见证人,参与实地勘验.}

实际工作中,是否让见证人进入现场参与实地勘验,为什么?

1、按照《刑诉法》的要求,见证人具有:观察、监督权和签名、盖章权.但是实际工作中,由于见证人不具备现场勘验的知识和技能,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对现场造成破坏;另外见证人还可能将现场的情况泄露出去。所以实际工作中,一般是让见证人站在警戒线外,靠近现场入口最近的地方。

2、下列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

(1)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2)在职的公安司法人员。

(3)生理上、心理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见者。

(4)有犯罪嫌疑或因犯罪受到刑法处罚的人。

(5)本案证人。

(6)在发案地临时居住的人。

(二)整体巡视的方法

1、对室内现场的巡视

首先观察室内现场外部状态.(观察现场所在的位置和周围环境.)(整个现场的结构以及是否有异常变化)(观察中心现场与相临房间、楼道、门窗之间的相互关系,观察周围环境有无可疑痕迹物品。)

其次观察室内现场的内部状态.(有无痕迹破坏,以确定现场的出入口,或侵入现场的方式)(室内各种物品的位置、格局)(观察尸体状况以及室内被破坏的情况)

再次观察室内现场的周围环境.

2、对室外现场的巡视:

首先,巡视现场的中心部位。

其次,观察现场中心的周围情况。

再次,观察现场所在位置和现场周围以及现场交通情况。

对于室外的命案现场,一般是从现场尸体所在的中心部位开始,而后逐步向外扩展观察.

观察尸体与周围可疑犯罪痕迹物证的分布状况。

观察中心部位周围的情况:看有无其他遗留物和痕迹,以及与犯罪之间的关系。

再次观察现场所在位置及周围环境。

最后观察现场交通情况,以及现场周围有无供犯罪分子藏赃、隐身、埋尸等处所。

现场整体巡视的目的:通过了解现场的环境条件,判明现场的方向、位置,观察现场的内部概况和罪犯进出现场路线和出入口等情况,以便对现场的全貌获得一个比较完整的概念,然后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实地勘验的范围,明确勘验重点,选择进入现场路线,选定勘验顺序。

三)确定勘验范围和勘验重点。

1、勘查范围的确定。要根据每类案件现场的特点和每一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总的要求是抓住中心,照顾全面。

抓住中心.就是定准现场的中心部位,即实施犯罪活动的主要地点、场所。

照顾全面。是指勘验范围还要包括现场中心周围,可能留有痕迹物证,并与中心部位紧密相连的地点和场所

2、明确勘验的重点

(1)与案发前现场相比较,变动的物体及其周围环境。

(2)现场进出口或来去路线。

(3)被侵害人体及其周围环境。

(4)作案工具和作案凶器。

(5)作案人遗留的各种痕迹物证。

抓住中心或重点:

现场破坏较为严重,翻动面大,能反映出作案目标。与发前现场相比较,变动的物体及周围环境

被侵害人体及其周围环境。

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出实施犯罪主要过程的地方。

现场上遗留痕迹物证较多的地方.

能较全面反映出实施犯罪的主要过程。

有比较明显的犯罪后果。

照顾全面:能反映出罪犯进出现场的来去方向、路线。

勘验范围还应包括与中心现场相连,可能遗留有某些痕迹物证的地方.

(四)明确勘验的重点

1、与案发前现场相比较,变动的物体及其周围环境。

2、现场进出口或来去路线。

3、被侵害人体及其周围环境。

4、作案工具。

5、作案人遗留的各种痕迹物证

(五)确定勘验的顺序

1、中心向外围勘验。

常用于现场范围不大,遗留的痕迹、物证比较集中,现场的中心部位比较明显的情况;此种勘验顺序多用于室内现场、室外的抢劫、强奸现场、交通线上的案件现场等。

2、外围向中心勘验。

常用于现场范围较大、遗留的痕迹、物品比较分散,现场中心部位不明显的室外现场(包括公共娱乐场所或车站、广场上的现场等);以及现场中心部位尽管在室内,但留在室外的痕迹物证可能受到破坏;或走近现场中心部位可能使现场外围痕迹特征遭到破坏的现场,可采用这种勘验的顺序

3、分片分段勘验。

常用于现场范围很大,或现场呈狭长地形,或有多个犯罪现场连在一起,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比较分散等情况。

如:在命案现场中涉及杀人、分尸、移尸等多个地方;交通线上的爆炸、杀人或重大事故现场,涉及到车上、车下及沿途中几个区间;或者现场环境十分复杂,为了寻找发现微量物证;或者为了寻找犯罪分子分开隐藏的尸块等,亦可采用分段进行。

4、沿犯罪人行走路线勘验。

凡是犯罪地点的痕迹反映清楚,容易把犯罪分子的行走路线辨别出来,或经过调查访问查明了罪犯来去路线时,均可按其路线进行勘查。但是,实际工作中采取这种方法的并不多见。

5、由犯罪入口处勘验。

常用于范围不大,室内物品堆放杂乱,中心不明显的现场,但入口处比较明显,可以将被撬坏的门窗,掏挖的洞口,揭瓦的部位等作为勘验的起点,进入现场后顺着物体陈列的次序进行勘验。

6、从痕迹及其他物证明显或易遭破坏处勘验。

对于现场范围较大,并且有的地方痕迹物证明显易取,或者有的地方痕迹物证易遭到破坏,可由这些地方开始。

二、犯罪现场的局部巡视

又称为犯罪现场的初步勘验,是指在不改变命案现场原始状态的情况下,现场勘验人员进入现场内部后,按照确定的勘验范围和顺序,把现场分成若干部分,逐一进行观察、记录、研究的一项勘验活动。

(一)命案现场局部观察的目的

1、记录固定现场状况。

2、观察现场各部分有哪些明显可见的痕迹物品及其分布状况、位置、形态和相互关系。

3、判断痕迹物品与犯罪的关系及其形成机制。

4、分析研究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及与整个现场的联系。

5、分析研究痕迹物品有无矛盾或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现象。

6、分析研究犯罪嫌疑人在现场上的活动情况,判断出入口。

7、发现异常气味和反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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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

第一节刑事科学技术概论 一、刑事技术概念与研究对象 刑事技术通常是指刑事物证技术,它是公安、司法机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依法对案件中可能成为物证的物品、物质、文书和痕迹进行发现、提取、分析、记录和鉴定时,所使用的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 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的对象是物证。 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 (一)人体物证:伤亡的人身、尸体和人体组织、体液、排泄物及其斑迹。 (二)痕迹物证:手印、足迹、牙印、工具痕迹、枪弹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 (三)文件物证:书写的标语、传单、信件、作案留言、货币、票证、印章印文等其他印刷品以及摄录的人像、录音、录像。 (四)物品物证毒物、毒品、纤维、炸药、金属碎屑、塑料、橡胶玻璃、泥土等.(五)关联物证:现场访问笔录、勘查笔录、现场绘图、现场照相、现场摄相。 二、刑事技术的任务 1、发现、提取和记录犯罪现场上的各种痕迹物证 2、查明形成痕迹、遗留物质的条件、机理和原因。 3、确定案件中物证的种类属性。 对物证或物证所反映的客体是属于哪一种类型的人或物进行鉴别。 如:根据人体伤痕推断凶器的种类。 锐器创通常反映为:创口哆开,可呈梭形、菱形或裂隙状;创缘整齐,无挫伤带;创角锐利;创壁平滑;创腔中无组织间桥;创底平整,多小于创口。 钝器创通常反映为:创口常呈不规则状;创缘不整齐,常有明显的挫伤带或呈撕裂状;创角钝或呈分裂状;创壁参差不齐;创腔中有组织间桥;创底较大而不平整,常大于创口而成囊状。 4、解决人和物的同一认定问题. 5、解决案件中其他技术问题以及研究和开发新技术。 其他技术问题:如图片中的人像、物品认证,视频录像的人物鉴别,动作习惯和整体分离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等。 开发新技术:如视频侦察技术、GPS精确定位或通讯信号模糊碰撞、潜在痕迹物证显现的新技术等。 三、刑事科学技术的作用 (一)分析案件(或事件)的性质,确定是否立案。 (二)分析作案手段、作案过程 (三)分析作案人的特点 (四)提供侦查方向 (六)认定作案人、作案工具 (五)有助于审查证人证言及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四刑事科学技术的内容体系 1.刑事摄影:现场照相、辨认照相、物证照相、检验照相以及现场录像等。 2.痕迹检验:手印检验、足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枪弹痕迹检验以及牙印、车辆痕迹检验等。 3.文件检验:笔记检验、言语识别、印章检验、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等。 4.刑事化验:毒物化验、毒品化验以及附着物、遗留物、残留物的检验。

刑事诉讼法学重点概念

刑事诉讼法学重点概念 1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 3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的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 4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专门机关依其职权办案的人员以外,享受一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而参加诉讼的人。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种。 5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分别处于控诉或辩护地位的主要诉讼参与人。6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据此,被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不具法人资格的其他单位。 7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8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或有关单位的活动。 9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刑事当事人。 10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当事人。 11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12辩护:是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从事实和法律方面反驳控诉,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1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和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基本准则。 14立案管辖:又称部门管辖或职能管辖或案件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15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16审判管辖:是指普通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 17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 18专门管辖:全称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就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分工,所要解决的是哪些案件应由专门人民法院审判的问题 19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20证据力:又称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解决的是证据之所以成为证据的资格问题。 21证明力:又称证据的证明能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亦称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 22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23自行回避:是指具有法定回避理由之一的有关人员自行主动地提出回避。 24申请回避: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25指令回避:是指在应当回避理由的法定人员没有自行回避或被申请回避,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关组织或负责人发现后,有权作出决定,指令相关人员回避。 26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 27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8指定辩护:指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协助其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29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协助其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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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 讲 稿 西南政法大学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刑事案件与刑事科学技术 一、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又叫刑事犯罪案件。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公安、国安、检察等)立案侦查处理或被害人自诉的,触犯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 刑案构成两个基本条件: 所发生事件必须是犯罪事实。即必须存在我国刑法规定的应予处罚的行为事实(作为和不作为),这些事实已经触犯了我国刑律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行为事实必须经过有侦查管辖权的国家侦查机关审查、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 根据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行为过程,刑案存在的形式有三种: 1,预谋犯罪案件。 2,现行犯罪案件。 3,既遂犯罪案件。 根据诉讼程序,刑案可以分为公诉案件、自诉案件。 二、刑事侦查 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查缉犯罪人,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总称。又被称为侦查、犯罪侦查。 1,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只能由法定的侦查机关行使。 《宪法》、《刑诉法》规定三机关:国安、公安、检察的侦查部门和海关反走私犯罪侦查部门,分别行使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侦察权,对各自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并侦查。 2,它是侦查机关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专门调查工作主要指:勘验、检查、搜查、侦查实验、侦查辨认、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其目的、方法、程序、结果都与一般性调查工作有严格区别。 侦查行为中的强制性措施仅限于刑诉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只有侦察机关有权使用的措施。 1、侦查行为是一项法律行为,侦查活动只能依法进行。 《宪法》、《刑诉法》、《刑法》和部门法规。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 刑事诉讼法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正确执行的法律。详细地说,刑事诉讼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根据本阶级的意志,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制定和颁布的,关于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因此,刑事诉讼法是一种程序法。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它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其他权利,是保障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建设的有力武器。 纵观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基于我国国情而制定的各种模式的“混合体”。我国的现行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并于1980年实施,因而我国的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当时的时代背景。经过较长时间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探索,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方针,因而当时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体现了我国的根本社会制度——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基于当时的国家发展政策以及外交方针等原因,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前苏联的影响,在刑事诉讼法中有很多“苏联模式”的存在,比如:我国当前检察机关的定位,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内容,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均是苏联检察制度影响下的产物。同时,在对案件的审理模式上,尽管我国受到大陆法系的影响,吸收了大陆法系的“审问式”模式,但是对于英美法系的“对抗式”也进行了一定的借鉴。 第二,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上,以控制和惩罚犯罪及追求真实为目的。在我过刑事诉讼法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同时,刑事诉讼法中明确里

刑事科学技术完整版

1.刑事科学技术的作用:①为立案提供客观依据②查明案件的初始情况③为确定侦查方向、范围提供依据④利用物证串并案件⑤甄别、印证其他证据 2.加层手印:当手接触客体,手上的附着物脱落附着于承受客体表面形成的手印为加层手印。 3.减层手印:当手接触客体,将客体表面的附着物沾起而形成的手印。 4.平面足迹:是指足迹造痕体与承痕体表面之间的物质转移所形成的只能反映造痕体表面凸起结构无明显立体感的足迹。 5.平面减层足迹:是指足迹造痕体与承痕体接触时,造痕体的凸起表面将承痕体表面的附着物质粘附起来而形成的平面足迹。 6.立体足迹:是指足迹造痕体与承痕体表面之间的物质转移所形成的能反映造痕体表面凹凸起结构具有明显立体感的足迹。 7.原始现场:是一个没有伪装、未被破坏、毫无变动的能够客观地反映出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方法、过程和行为结果的现场。 8.枪弹痕迹:是指从枪管发射弹头、弹壳上的枪支机件作用形成的痕迹及弹头击中物体所留下的弹道痕迹的总称。 9.枪弹贯通伤:弹头射入人体形成创道又射出体外的枪弹伤。此类刨伤有入口、出口和创管,有时有空腔效应。 10.侵彻:尤其指弹头钻入或穿透物体。其大小主要决定于弹头质量、弹头活力的大小和物质的性质。 11.工具伤痕:是指犯罪嫌疑人持工具破坏或侵害某种客体时,在接触部位发生塑性变形时形成的立体反映形象。 12.工具表面特征:多是一些大小不同、形状不同的凸起点、线、面状的特征或凹

下的点、线、面状的特征。 13.变动现场:是指由于人为或者其他外来因素的原因,使现场的原始状态受到部分或者全部改变、破坏的犯罪现场。 14.刑事摄影内容:现场摄影、物证摄影、辨认摄影、检验摄影。 15.刑事摄影的种类:方位摄影、概貌摄影、重点部位摄影、细目摄影。 16.相向拍摄法:从相对的两个方向依次拍摄某一对象。 17.多向拍摄法:围绕被摄客体从三个或四个方向进行交叉拍攝的方法。 18.细目摄影原则:影像清晰、完整、不变形。 19.尸体辨认摄影种类:尸体的相貌摄影、全身衣着摄影、尸体特殊标记摄影。 20.检验摄影种类:分色摄影、紫外线摄影、红外线摄影、激光摄影。 21.物证摄影主要方法:原物大摄影、直接扩大摄影、脱影摄影、文件翻拍等方法。 22.比例拍摄法:在进行细目摄影时,为了标明被拍客体的实际尺寸而采取的拍摄方法。拍摄时,将比例尺置于被攝客体的同一平面上(注意将比例尺有细节分划的一侧朝向画面中心。但不能遮挡客体的原貌和特征),使摄轴垂直于被攝客体中心、镜头主面与客体表面平行.连同比例尺一并拍摄下来。可根据被摄客体的特点,分别选用黑白比例尺、彩色比例尺和透明比例尺。 23.微量物证分析:是采用理化检测手段,对物质的理化性质、微观结构,以及物质组份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1.手印乳突花纹的特点有三个特点: 人各不同;指各不同;终生基本不变。 2.乳突线纹的细节特征有哪九个 乳突纹线间局部的细小结构和具体形态,起点、终点、小点:<1mm、短棒:1-5mm、

高中政治专题复习——科技创新的意义

【从经济生活角度分析】 (1) 为什么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 ① 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匮乏,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②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力,进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③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是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有利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④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成为经济增长的首要源泉。 ⑤ 科技自主创新能提升出口产品的层次,增强自力更生能力,有利于提高我国的核心竞争力。 ⑥ 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2) 企业为什么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① 企业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主体,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决定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②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③ 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有利于培育自主品牌,增强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的能力,更好的实施“走出去”的战略。 ④ 有利于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技能。有利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3) 2008北京奥运会秉承“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请分析科技对绿色奥运、人文奥运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① 科技是成功举办绿色、人文奥运的关键因素和有力支撑,为北京奥运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将使科学技术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也大大地促进了我国科技以及产业化的发展。 ② 围绕“绿色奥运”建设和节能减排目标,重点开展了绿色建筑、清洁能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这也是对世界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具体贡献。科技的作用还体现在能更好地促进食品安全。 奥运安全保证方面采用的新技术,为观众提供便利的服务。运用科学技术帮助运动员提高他们的运动水平,确保奥运食品安全,也体现了“人文奥运”的精神。 (4) 科技创新对企业落实节能减排目标有何作用? ① 科技是企业落实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因素和重要支撑,是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和根本动力。 ② 科技有利于企业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企业,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发展路子。

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1.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答: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特点: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均无权进行;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目的。 2. 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 答:侦查职能;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执行职能;协助诉讼职能;诉讼监督职能。 3. 现代刑事诉讼职能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 答:控审分离;控辩对等;审判中立。 4. 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平等对抗原则;诉讼迅速原则;有效辩护原则;禁止重复追究原则;适度原则。 5.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原则;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6.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对于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 答: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样,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也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 8.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9.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义务: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接受公

如何认识和对待科学技术doc资料

如何认识和对待科学技术 我们处在一个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全面发展。科学技术作为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它的价值在当今时代得到充分彰显,其对人类文明、生产发展、经济变革、社会进步及国家的军事实力、生态环境产生深刻影响。科学技术发展改变了整个社会的面貌,影响着人类的命运和前途。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科学技术,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科学技术基本含义 科学技术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历史现象。从传统上看,科学的起源与技术的起源属于两个不同的分支。因此,科学与技术具有不同的内涵,它们既相互融合,又相互区别。科学与技术的融合,使科学技术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的大系统。 科学是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是反映客观事实和规律的知识、知识体系及与之相关的社会事业(社会活动)。技术是为实现某一目的的共同协作组成的以人的技能及其延展为核心的工具的规则体系。 二、 三、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 现代科技,尤其是高科技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空前的繁荣,各种交通工具、家电、通讯工具等科技成果的普及,极大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科学技术的发展让现实工作与生活更加方便和精彩。 1.纳米技术开启印刷术新纪元 活字印刷是印刷行业的第一次飞跃,激光照排使印刷告别了铅与火,CTP制版已成为国际主流技术,然而,传统制版技术感光过程避光操作、化学显影废液浪费、预先涂层资源浪费等缺点已严重制约着印刷业的发展,如今纳米绿色打印制版,不避光、无污染、成本低、可回收,又使印刷技术取得了突破性飞跃。

2.信息技术改变知识和信息的获取方式 随着科技水平、教育理念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人们的学习观念已经在改变,学习方法和学习内容也已经在更新。目前,拥有2300年历史的埃及亚历山大图书馆引进了先进的虚拟实境技术,让人们在虚拟的环境下亲身体验各地名胜古迹,并可获得相关的文字和音视频资料。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图书馆这一古老的学习场所变得更具趣味性和学习有效性。 3.互联网的发展正在深刻改变世界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的名言在网络时代得到了真实的体现,网络让人们获得了更为广泛的言论自由,也让人们学会尊重不同的意见。当然,恶意炒作、语言暴力、低俗之风也会频现网络,但这些都不能左右网络的健康发展。网络也绝非纯粹的虚拟世界,而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在新科学技术条件下,通畅的网络民意表达,能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自由的网络表达环境,能激发民众无穷创造智慧。 四、 五、 六、科学技术带来的问题 事物总是两方面的,科学技术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强烈冲击着社会的各个角落,不同程度地给我们带来诸多问题如生态环境问题、道德伦理问题等。 1.科技发展带来的生态问题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人类借助科学技术创造了现代文明;另一方面,人类对自然的过度开发又造成了生态危机,这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诚然,生态危机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但不得不承认生态危机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日益显著的。人类凭着愈来愈先进的科学技术,对自然进行毫无节制地开发和利用。其结果是在增加生产、创造财富的同时造成资源的日趋枯竭;在人类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的同时,又无节制地向自然“排放”现代工业产生的大量污染物(废气、废水、废渣)。它们给人类自身和人类赖于生存的环境带来严重损害。

刑事科学技术课程学习大纲.doc

《刑事科学技术》教学大纲 适用法医学专业 一、课程简介 刑事科学技术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收集、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物证,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技术手段。 刑事科学技术是法医师必须熟悉,但不专门从事的技术工作,是法医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因此,是法医学专业必修课程。主要包括:①刑事科学技术的一般方法;②刑事案件现场勘查;③刑事摄影;④手印、足迹、枪弹痕迹、工具痕迹、笔迹、印刷文件、污损文件等检验;⑤言语识别、相貌识别和人相鉴定以及微量物证分析等。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的种属鉴别和同一认定,掌握痕迹检验及刑事摄影的基本概念、基本操作,熟悉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技术,熟悉文件检验、刑事化验的基本过程;同时要求比较系统的理解法医学与刑事科学技术的关系,能够运用学到的理论与知识进行实际操作,培养初步的办案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帮助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熟悉刑事科学技术的对象、任务、作用和基本内容;了解法医学和刑事科学技术的关系,便于在法医学检案工作中着眼于全案的客观实际,把法医检验置于案件侦破工作的大系统之中,充分发现和利用人身伤亡案件中的各种物证、书证,为侦查、起诉、审判提供充分、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为了使学生系统和牢固地掌握刑事科学技术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根据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依据国家教委规划教材,结合实践经验和体会,编写本大纲。 二、课程目标 (一)基本理论知识 1.通过介绍刑事科学技术的基本概念、一般方法和鉴定工作程序,从而掌握刑事科学技术的种属鉴别和同一认定;熟悉刑事科学技术所研究的对象、任务、作用及其内容;了解法医与刑事科学技术的关系。

201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基础考研大纲

201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基础考研大纲一、刑事科学技术基本概念 (一)刑事科学技术的概念 (二)刑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 1、事件的内部关系 2、物证 3、现场 (三)刑事科学技术的任务 1、收集物证 2、为破案和诉讼提供线索和科学依据 3、不断丰富、充实和完善刑事科学技术理论体系 4、为非刑事领域里涉诉案件提供物证鉴定 (四)刑事科学技术的作用 1、在立案阶段的作用 2、在破案阶段的作用 3、刑事科学技术可以为确定案件的性质提供科学依据 4、刑事科学技术可以为分析案情提供线索

5、可印证其他证据 二、刑事科学技术基本原理 (一)物质交换和转移原理 1、物质交换和转移的概念 2、物质交换和转移的机理 3、物质交换和转移的特点 4、物质交换和转移的分类 5、物质交换和转移原理的意义 (二)同一认定 1、同一认定的概念 2、同一认定的模式 3、同一认定的理论根据 4、同一认定的类型 5、同一认定的步骤和方法 6、对同一认定结论的审查 (三)种属认定 1、种属认定的概念 2、种属认定的理论依据

3、种属认定的分类 4、种属认定的方法 5、种属认定在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中的作用 6、种属认定与同一认定的区别和联系 三、刑事科学技术基本方法 (一)观察分析法 1、直接观察法 2、间接观察法 (二)图像记录法 1、照相记录法 2、摄录像记录法 3、扫描记录法 4、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 5、静电复印记录法 (三)图像比对法 1、并列比对法 2、拼接比对法 3、构图比对法

4、重叠比对法 5、综合比对法 (四)物理检验法 1、物理量测定法 2、光学检验法 3、吸附与转印检验法 (五)化学检验法 1、显色反应 2、沉淀反应 3、结晶反应 4、气体反应 5、焰色燃烧反应 6、染色法 (六)仪器分析法 1、色谱分析法 2、光谱分析法 3、质谱分析法 4、中子活化分析法 5、扫描电镜分析法

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1.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答: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特点: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均无权进行;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目的。 2. 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 答:侦查职能;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执行职能;协助诉讼职能;诉讼监督职能。 3. 现代刑事诉讼职能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 答:控审分离;控辩对等;审判中立。 4. 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平等对抗原则;诉讼迅速原则;有效辩护原则;禁止重复追究原则;适度原则。 5.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原则;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6.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对于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 答: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样,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也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 8.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科技查新定义、名词解释、作用

科技查新 科技查新(简称查新)的定义, 科技查新是指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进行操作,并做出结论(查新报告)。 科技查新是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情报研究工作,它以文献为基础,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为手段,以检出结果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进行情报学审查,写出有依据、有分析、有对比、有结论的查新报告。也就是说查新是以通过检出文献的客观事实来对项目的新颖性做出结论。因此,查新有较严格的年限、范围和程序规定,有查全、查准的严格要求,要求给出明确的结论,查新结论具有客观性和鉴证性,但不是全面的成果评审结论。这些都是单纯的文献检索所不具备的,也有别于专家评审。 科技查新对象: 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人或机构; 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各种基金项目、新产品开发计划的人或机构; 各级成果的鉴定、验收、评估、转化; 科研项目开题立项; 技术引进; 国家、地方或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要求查新的。

科技查新作用: 1)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 科研课题在论点、研究开发目标、技术路线、技术内容、技术指标、技术水平等方面是否具有新颖性,在正式立项前,首要的工作是全面、准确地掌握国内外的有关情报,查清该课题在国内外是否已研究开发过。通过查新可以了解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研究开发方向;是否已研究开发或正在研究开发;研究开发的深度及广度;已解决和尚未解决的问题等等,对所选课题是否具有新颖性的判断提供客观依据。这样可防止重复研究开发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浪费和损失。 2)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 查新可以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的文献依据;查新还能保证科技成果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这些工作中,若无查新部门提供可靠的查新报告作为文献依据,只凭专家小组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难免会有不公正之处,可能会得不出确切的结论。这样既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又妨碍成果的推广应用。高质量的查新,结合专家丰富的专业知识,便可防止上述现象的发生,从而保证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3)为科技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提供可靠而丰富的信息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点 总论 第一章绪论 一、“诉讼”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诉讼,含义十分丰富,东汉许慎撰《说文解字》称“诉,告也”,“讼,争也”,即是说,“诉”,是告诉、告发、控告之意,“讼”,是争论、争辩的意思,当然,它不是一般的争论,而是言之于公,即把争议向官府提交,向官府争辩是非曲直。 其特征是:(一)诉讼产生于社会冲突。 (二)诉讼是一种“三方组合”。这是法学家查比罗提出的观点,在这种三方组合中,原、被告作为争议者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而法官居于其间、踞于其上,作为权威的仲裁者解决他们的争议和冲突。 (三)诉讼是一套法定的程序。表现在:1、诉讼请求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2、诉讼的进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3、诉讼裁决的根据必须是法律规范。 4、诉讼是一种“公力救济”的方式。 二、刑事诉讼及其特征 (一)概念:刑事诉讼的概念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仅指从起诉-审判的诉讼程序,从而产生控、辩、审“三方组合”的诉讼法律关系;广义的刑事诉讼,指国家为实现刑罚权所实施的全部具有诉讼意义的行为,(定义见教材第1页倒数第三段,“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其程序可分为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四个阶段。 (二)刑事诉讼具有如下特征:1、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1)、主动性,是指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是采取国家侦查和国家公诉的方式主动发起,区别于民事和行政诉讼是由有利害关系的个体发动,国家不告不理。 (2)、普遍性,指从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涉及到国家侦查权、起诉审查权、审判权的广泛动用,在诉讼三个阶段都有国家权力的推动作用。 (3)、深刻性,指国家权力的动用是深入细致的,法律规定了具体的程序和手段,这尤其表现在强制措施的实施上,强制包括对物的强制和对人的强制,对物的强制有扣押、搜查、强制性检查等,对人的强制包括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等 3、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采用诉讼的方式进行的活动。 4、刑事诉讼必须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性质和渊源 (一)概念: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照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包括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刑事诉讼法典。 (二)性质:(P4)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公法、基本法。 (三)渊源:(P4——5)1、宪法。宪法直接规定了一些与刑事诉讼直接有关的原则和制度。如第三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 2、刑事诉讼法典。1979年7月1日通过,1980年1月1日施行,1996年第一次修正,1997年施行修正案;2012年3月第二次修正,2013年1月1日施行。 3、有关法律规定。 如《刑法》中关于告诉才处理的五种犯罪的规定,就直接决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方式;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就成了导

论科学技术发展的含义综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对科学的定义:是指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反映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及其相关的活动。对技术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技术包括生产技术和非生产技术,狭义的技术是指生产技术,即人类改造自然、进行生产的方法与手段。书中还指明了科学技术是一个符合概念,科学和技术既相互区别,又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是一种社会活动,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又反过来影响着人类社会。 辩证学告诉我们,事务都具有两面性。无例外地,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也是具有两面性的,即积极地推动作用和消极地抑制作用。 马克思曾概括:科学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是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力量,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我们论古谈今,可以发现其引起的社会巨大进步。 邓小平说过: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革命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杠杆,马克思对科学技术的伟大历史作用作过精辟而形象的概括,认为科学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的交互作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科学技术的发展本身也会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革产生促进作用。伟大的发明曾经影响并造福于全世界,推动了人类历史的前进。 高科技就像沟通现实与未来的使者,引导人们不断开拓发展的空间,走向的具有活力的新世界。在当今世界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中,世界各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越来越意识到发展科学技术对于提高本国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的极端重要性,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改革,制定科技发展战略和相应的科技政策,迎接科技革命的挑战。因为任何事物有具有两面性,科技也是如此,它是一把双刃剑,如何使用全看我们自己。 只有对科学技术有了清楚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简单说来,通过科学技术发展经济与环境能源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 发展经济可以为保护环境提供物质保障,但若一味的发展经济,而不注意保护环境,又会破坏环境,反而会影响经济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是历史上对社会发展起巨大推动作用的进步的力量,在当代社会,科学技术的作用更为重要,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是生产力对社会的作用要通过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通过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展开的。生产力的作用与社会制度以及人的价值观念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在坚持先进生产力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必须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科学的发展要与人

刑事诉讼法课后思考题

刑事诉讼法课后思考题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概述 【复习思考题】 、诉讼、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哪些。 、简述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简述三大诉讼法的异同。 、简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简述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简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可不做)【复习思考题】 、从外国刑事诉讼发展历史看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 、从中国刑事诉讼发展历史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模式。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复习思考题】、 、简述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的设置与相互关系。 、简述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审判委员会的利弊分析。 第四章诉讼参与人 【复习思考题】 、什么是当事人?有哪几个特征? 、被害人在刑诉中可能充当哪几个角色? 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复习思考题】 、以被害人的地位为范例分析国家追诉原则的涵义。 、以公开逮捕现象为例评价无罪推定在我国是否得到贯彻。 、禁止强迫自证其罪与如实回答义务的关系。 第六章管辖与回避

【复习思考题】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 、简述地区管辖的原则。 、回避适用的人员范围、情形及程序。 第七章辩护与代理 【复习思考题】 、法律意义上的辩护和自然意义上的辩护的特征?区分的意义? 、简述辩护人的地位与权利义务。 、简述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 、简述刑事代理的意义。 、律师阅卷权的作用和意义何在? 第八章强制措施 【复习思考题】 、列表分析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条件、程序。 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 【复习思考题】 、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 、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程序。 第十章期间与送达 【复习思考题】 、简述刑事诉讼中规定期间的意义。 、简述期间与期日的区别。 、简述不同诉讼阶段的法定期间的起算、计算方式。 、简述诉讼期间恢复的概念和条件。 、简述送达的概念和特点、方式。 第十一章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复习思考题】 、刑事诉讼启动模式的思考。 、刑事立案程序的改革和完善。

刑事科学技术题

《刑事科学技术》模拟试卷 一、概念题(每题2分,共10分) 1.刑事科学技术。刑事科学技术简称刑事技术,也称物证技术,是公安、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方法,收集、分析、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物证材料,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性技术手段。 2.调焦。调焦是指调节物像相对的距离,使不同距离的景物按照一定的拍照要求清晰成像在像面上,或者将某些景物成像模糊的过程。 3.斗型纹。斗型纹内部系统中心有一条以上的环形线,或螺形线、曲形线,上部及两侧由较多的弓形线包绕,下部由波浪线或横直线构成。 4.步态特征。人行走时每只脚在起脚、碾脚、落脚过程中的运步规律特点。 5.笔迹。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的形象系统。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运笔特征主要表现在(起笔)、(收笔)、(行笔)和(连笔)特征上。 2.摹仿笔迹按摹仿手法分三种:()、()、()。 3.凹陷状痕迹的结构包括()、()、()和()。 4.足迹按造型客体不同可分为()、()和()三种,其中()不能进行人身同一认定。 5.弹壳在发射过程中留下的痕迹特征有()、()、()、()、()。 6.近距离摄影中,理论上增大影像的方法有()和()。 7.感光度低的胶片,宽容度()。 8.左手伪装笔迹有机械性特点,表现为(左高右低)。 9.常见的制式枪弹是由弹头、弹壳、()和()构成的。 10.枪管的内表面叫枪膛,它可分为线膛、()和()三个区域。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正确的画“√”,错误的画“×”) 1.照相机镜头焦距越长,视场角越大。 2.目前能进行红外线反射摄影的波段是750nm~1350nm。 3.弓型纹由内部、外围和根基三个系统所构成。 4.人行走时,碾脚过程中形成的主要痕迹是蹬痕。 5.穿鞋足迹不能对留痕鞋进行同一认定。 6.用石膏制模法提取足迹前,必须将足迹中的石块,树枝,树叶等杂物清除。 7.人行走时步角越大,其躯干越后仰,重心后移。 8.一般性伪装笔迹的基本类型有:(1)伪装书写水平;(2)改变字的正常形态;(3)破坏字的结构;(4)改变运笔方式。 9.错别字特征中的别字,包括:(1)同音别字;(2)形近别字;(3)义近别字。别字也是出现率较低的特征,习惯性的别字特征上符合也是认定结论的依据之一。 10.物质受激发光的强度,与激发光的波长、温度、浓度、强度及湿度等的影响有关。 四、不定向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下面属于射击弹头上痕迹特征的是()。 A.“小旗”痕迹 B.阳膛线磨损特征 C.进膛磕碰痕迹 D.主要棱线与次要棱线 2.在笔迹鉴定中,下面属于搭配特征的是()。 A.笔画之间的交接部位 B.相邻笔画之间的搭配距离 C.偏旁之间配置的高低远近 D.笔画之间的长短比例关系 3.某现场提取的手印全长为180mm,下面不接近犯罪嫌疑人身高的是()。 A.170cm B.176cm C.182cm D.188cm 4.白色塑料表面遗留的汗液手印,采用()显现法效果不好。 A.铝粉 B.青铜粉 C.黑色磁性粉 D.“502”粘合剂 5.显现血手印,采用()显现法效果不好。

科技的定义(精)

科技的定義: 1.改變資源以滿足人類需求的知識之總和。 2.人類求生存的一種策略。 3.人們控制和改變自然環境的手段或方法。 4.一種理論的實際應用。 5.知識的應用和應用性的知識。 6.促使社會變遷的主要動力。 7.人類適應環境的主要工具。 8.運用我們的知識、工具和技能,以解決實際問題並擴展人類的能 力。 科學與科技的不同: 科學是有組織、有系統的學問;而科技則是人類應用知識、工具、與技術來解決問題並延伸人類能力的活動。 科學的活動大致遵循仔細觀察、提出問題、提出假設、進行實驗(驗證假設)與結論(學說與定律)等科學方法的步驟;而科技的活動則透過界定問題、蒐集相關資料、提出解決方案、執行製作、測試與評估等步驟來解決問題。 科學的活動較偏重在發現(discover)與探索(explore);而科技的活動除解決人類所面臨的問題或滿足人類的需求外,科技活動常伴隨著創新(innovate)與發明(invent)的活動內涵。 另就活動的結果而言,科學活動的目的在於釐清事物之間的關係或探究自然界或宇宙運行的法則,因此透過科學活動的協助,我們可了解事物之間的關係或建立共通的原理、原則、定律;而科技活動的目的則在解決人類所面臨的問題或滿足人類需求。 營建科技的原理: 營建科技包含兩大因素:一為材料,二為材料的組合方法,在建造時,最重要的是能吸收和可均勻分配應力的材料。應力代表所有作用於建築

物而足以使之倒塌的力量,這些力量可分為靜載重(結構體本身重量及其永久載重)和活載重(風力、積雪、洪水、移動物體等之載重)。三種主要的應力有: 1.壓縮力---將材料之粒子壓擠再一起的力量; 2.拉力----將材料之粒子拉開的力量; 3.剪力----驅使材料粒子間互相滑動的力量; 任何建築結構設計的成敗,最主要乃決定於是否能均勻地分配應力,以及將載重轉移至最穩定的支撐面--地面上。 參、建築物主要構成單元(Structures Element) 一﹑基礎(Foundation) 基礎乃建築物最基本之構造部份,藉以將上部結構物之荷重均勻傳達於岩盤,基礎之構造方法種類繁多,應如何採用合適之構造,是建築物荷重情形及地質之軟硬而作決定。 二﹑牆壁(Wall) 牆壁為建築物垂直方向之構造體,用以分隔水平空間,有分外牆與內牆兩種,外牆用為屋內外空間之分隔,故需具備耐寒暑之性能。承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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