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在管理履职上得过且过,工作抓的不够细致的问题整改措施

社区在管理履职上得过且过,工作抓的不够细致的问

题整改措施

篇一:推诿扯皮的整改措施

篇一:推诿扯皮处理办法

关于公司员工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的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工作健康高效进行,各部门、各员工面对自身工作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承担自身责任,逐步减少直至彻底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现象,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事件的预防

1、企业内部的扯皮,多是由于职责界定不清所致,所以可以通过补充、完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等等方式进行解决。明确了每个人的职责分工,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让责权清晰明了,从而减少直至杜绝推诿和扯皮的现象。

2、对于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或突发事件,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上没有相关责任人的但又需要紧急处理的,由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公司员工首先向直属领导汇报,由直属领导便宜行事,如若不在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向更高一级领导直至总经理汇报。

二、事件的界定

1、对于工作中已经出现的事件,属于基层员工之间的,同一部门的,由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了解,根据公司章程和岗位职责对事件进行界

定,界定出事件的责任人及事件的性质和带来的不良影响;不同部门的基层员工发生事件的,由相关部门的领导联合对事件进行了解和调查,然后界定出事件的责任人及事件的性质和带来的不良影

2、对于部门领导之间在工作中出现事件,由相关副总会同办公室主任根据公司章程和岗位职责成立责任界定小组对事件进行了解和调查,然后界定出事件的责任人及事件的性质和带来的不良影。

三、处罚

1、副总之间在工作中出现事件,由办公室主任牵头,公司全体副总会同各部门主管成立责任界定小组对事件进行了解和调查,然后界定出事件的责任人及事件的性质和带来的不良影响,对调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且相关人员签字后上报总经理处备案。

2、对于事件发生的结果属于良性的,由相关责任人的直属领导对于存在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直属领导留存,属于不良情况的,由相关责任人在公司领导班子大会上做口头检查,由办公室负责做会议纪要留存。

3、对于事件发生结果稍微严重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权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同时做出深刻书面检查,性质稍微严重的,以上处理不变,同时待岗观察。

4、对于事件发生结果属于恶性的,情况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权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同时向公司领导班子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停职或降职期限整改,以观后效。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是否停职或降职期限整改,以观后效。性质特别严重的,由总经

理决定去留。篇二: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文档

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南办字〔20XX〕64号)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局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着力解决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的问题,以整治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庸懒无为、纪律松弛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为重点,

以问效、问绩、问责为主要抓手,通过实施教育、自查、整改、规范等环节,着力解决当前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把我局建设成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南昌县全力实施四大“三

年强攻计划”,全面构建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工作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干部作风建设负总责,而且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之后干部作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干部的责任。

(二)坚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我们要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下回分解”的有力抓手,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把自己摆进去,把分管部门摆进去,把分管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突出问题,并列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立说立行、及时整改,以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坚持奖惩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完善体现作风建设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情况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编制管理等挂钩。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奉献精神、服务态度、高效履职、敢于担当、

廉洁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指标,坚决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励干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

三、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范围对象:

全局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1、决策失误。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2、执行不力。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改造、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致使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工作不力等问题。

3、监管缺位。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4、推诿扯皮。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和部门在工作中凡事先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

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等问题。

5、庸懒无为。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6、行为失范。重点整治:服务窗口和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问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

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7、效率低下。重点整治:服务窗口和单位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在为人民服务工作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不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

8、纪律松弛。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9、脱离群众。重点整治:不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不在岗位;无故脱离岗位,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出现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

性问题时,不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解决等问题。

10、顶风违纪。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超面积使用办公场所,利用自建培训中心或单位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11、索拿卡要。重点整治: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利益,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等问题。

12、权钱交易。重点整治: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喜庆、年节敛财;领导干部子女“吃空饷”;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勇同志担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万美珍同志兼任。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9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中旬)

1、及时动员部署。及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学习《关于在全局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落实领导干部值班的暂行规定》、《南昌县“批件督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南昌县党风政风特约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编印《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读本》,让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之中去。

完成时限:9月中旬篇三:×××同志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20XX年8月23日)

×××县民政局副局长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和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认真学习规定篇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不足,边查边改务求实效,找到了许多问题和不足,使自己受到了一次深刻的

党性党风教育。为扎实做好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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