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引用标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引用标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研究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5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200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200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200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200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国家经贸委——2001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587—2007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516—2006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DL/T544—94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5—94

《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6—94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7—94

《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DL/T548—94

《关于加强电力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能源部——1988

《华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华东电力集团公司——199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5号——2005《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发改能源〔2007〕3523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2号——2006

《电网运行准则(试行)》 ——DL/T 1040—2007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引用标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研究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5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200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200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200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200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国家经贸委——2001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587—2007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516—2006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DL/T544—94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5—94 《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6—94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7—94 《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DL/T548—94 《关于加强电力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能源部——1988 《华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华东电力集团公司——199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5号——2005《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发改能源〔2007〕3523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2号——2006 《电网运行准则(试行)》 ——DL/T 1040—2007

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细则教材

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细则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Q/CSG-GPG 2 12 001-2014 2014/05/12印发封面2014/05/12实施

本制度信息 、 董俊宏李于达 2014/05/12印发制度信息2014/05/12实施

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细则 1总则 本细则主要明确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职责,规范并网管理流程,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新设备并网启动投运阶段,即包括新设备的年度投产计划安排到并网启动投产的全过程。广东直调系统新设备并网启动投运涉及到的有关调度机构、新设备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安装单位、调试单位、设备运维单位相关人员均应执行本细则。 凡涉及属广东中调调管,但属广州、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的设备,均应执行本细则,广州、深圳中调相关工作参照地调执行。 地、县级供电局新设备并网启动工作可参照本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引用文件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5号令)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 3.2.应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并网管理规定(Q/CSG212003-20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二次系统管理规定(Q/CSG212001-20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001-2014)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工作评价标准(广电调控安【2014】1号) 3

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修订)(Q/CSG-GPG 2 12 001-2011) 4术语和定义 4.1.新设备 在本细则中,新设备由指广东中调调管的基建设备以及经大修、技改后设备性能参数、回路发生重大改变的一次、二次新增并网接入设备。 4.2.工程 指基建工程、技改工程和用户工程的统称。基建工程归口基建部管理,技改一次工程归口生产设备管理部管理,技改二次工程归口系统运行部管理,用户工程归口市场营销部管理。 4.3.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指广东电力系统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包括中调、地调、县调等各级调度机构。 4.4.工程管理部门(单位)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对中调调管范围设备而言,工程管理部门包括省公司基建部、省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管理单位包括供电局和中调直调电厂;对地调调管范围设备而言,工程管理部门包括本单位基建部、设备部、市场营销部等,工程管理单位包括直属县局、地调直调电厂。 4.5.启动验收委员会 指新设备启动验收、启动投产、试运行、移交生产阶段设置的最高指挥机构。启委会的人员组成及运转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5职责 5.1.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5.1.1.负责调管范围内新设备投产的相关专业调度管理工作。 5.1.2.评估工程管理部门(单位)新设备投产的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调度管 理要求,对不满足调度管理要求的新设备投产可不批准启动申请,杜绝电网运行安全隐患。 5.1.3.负责制定电网运行方式以配合新设备的投产,协调施工方案并制定 4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 为了更好地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进一步规范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基本步骤、遥控操作以及操作票的管理等。对倒闸操作的发受令、填票、审核、执行、复查、总结等全过程作了具体的规定。 1.2 倒闸操作是电气设备状态的转换、变更一次系统运行结线方式、继电保护定值调整、装置的起停用、二次回路切换、自动装置投切、切换试验等所进行的操作执行过程的总称。 1.3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管辖范围内调度、500kV及以下变电所、配电网和发电厂升压站所有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及管理。 1.4 本规范如与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等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8-91 2.2 《国调中心调度规程》 2.3 《华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2.4 《江苏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2.5 华东电网500千伏变电所“两票”执行规定(试行)(1993年) 2.6 苏电安[1998]300号文《关于电气操作票、工作票执行和合格率统计办法的规定》 2.7 江苏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管理导则》(苏电生字[1999]1133号文) 2.8 华东《关于加强供电运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3 常用操作术语 3.1 常用操作标准设备名称 主变,所用变(厂变),开关,闸刀(刀闸),接地闸刀(刀闸),母线, 线路,压变,流变,电缆,避雷器,电容器,电抗器, 消弧线圈,令克(跌落熔断器),保护 3.2 常用操作术语 3.2.1 开关、闸刀(刀闸)、接地闸刀(刀闸)、令克:合上、拉开 3.2.2 接地线:装设(挂)、拆除

江苏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省电力公司 二○○五年十月

编写:管益斌彤金逸高庆海、严国平余荣云汇群元良 小勇 会审:黄强崔恒志大雁勇王小英国平罗建裕翟学锋 月亮苏大威吴蔡斌 复审:华伟斌金官江志平 莫来恩 审定:鲁庭瑞 批准:胥传普

省电力公司文件 苏电调交[2005]1541号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通知 各供电公司、发电厂、500kV输变电运检中心: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系统发电、供电、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适用于电力工业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电网实际情况,我公司对一九九七年四月颁发的《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重新进行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多次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的讨论,并广泛征求全省统调发电企业和地区供电公司的意见,现正式颁发。希各单位组织学习,结合实际对现场运行规程作相应修改。 本规程自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同时废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以书面形式将意见返回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附件:《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颁发调度规程通知 抄报:华东电网、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抄送: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5年10月24日印发打字:莹校对:江志平印数:100份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引言 (1) 第二节调度管理机构 (1) 第三节调度管理的基本任务 (2) 第二章调度管辖围划分的原则 (3) 第三章调度管理 (4) 第一节调度管理制度 (4) 第二节无人值班变电所调度管理 (4) 第三节重大事件汇报制度 (5) 第四章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6) 第一节系统运行方式管理 (6) 第二节年度运行方式的编制要求 (6) 第三节日常运行方式管理 (8) 第四节特殊时期运行方式管理 (8) 第五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9) 第一节设备检修管理的围 (9) 第二节设备检修计划的管理 (9) 第六章并网调度管理 (11) 第一节并网管理 (11) 第二节并网调度协议 (11) 第三节并网运行技术条件和标准 (11) 第七章新设备接入系统运行的管理 (13) 第一节新设备接入系统的管理 (13) 第二节电网新设备启动原则 (14) 第八章系统频率的调度管理 (17) 第一节正常运行时的频率调整 (17) 第二节发电机组调节性能的调度管理 (17) 第三节系统运行备用管理 (18) 第九章系统无功电压网损的调度管理 (19) 第一节管理职责与分工 (19) 第二节正常运行电压管理 (19) 第三节自动电压控制系统的调度管理 (20) 第四节网损管理 (21) 第十章调度操作管理 (22) 第一节一般原则 (22) 第二节基本操作 (23) 第十一章系统稳定运行的管理 (26) 第一节原则和规定 (26) 第二节稳定计算 (26) 第三节稳定限额及管理 (26) 第四节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27) 第十二章系统事故处理 (29) 第一节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和规定 (29) 第二节频率异常的处理 (29) 第三节电压异常的处理 (30) 第四节线路事故的处理 (31)

调度规程多选题

三、多选题: 1.电网发生事故时,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正确地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哪些情况。 () A.跳闸开关(名称、编号)及时间、现象; B.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录波及测距; C.表计摆动、出力、频率、电压、潮流、设备过载等情况; D.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E.事故处理经过 标准答案:A、B、C、D ; 出题依据:规程第170条 2.根据( )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制订山东电网调度规程。 A、《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B、《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C、《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D、《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标准答案:A、B; 出题依据:规程第1条 3.电网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动作后,值班人员应将(),报告地调值班调 度员。 A、动作时间 B、切除线路条数 C、切除负荷数 D、受影响重要用户 标准答案:A、B、C; 出题依据:规程第71条 4.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山东电网调度规程的人员有:() A、山东电网各级调度人员 B、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运行人员 C、发电厂值长及电气运行人员 D、各级有关领导、技术人员 标准答案:A、B、C、D; 出题依据:规程第6条 5.提检修申请时应说明:()主要项目、综合出力、紧急恢复备用时间以及对电网

的要求(送电是否需要核相、保护测方向)等。未经申请及批准手续,不得在设备上工作。 A、停电范围 B、检修性质 C、检修时间 D、安全措施 标准答案:A、B、C、; 出题依据:规程第35条 6.调度设备管辖范围划分为:() A、省调管辖设备 B、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 C、地调管辖设备 D、省调许可设备 标准答案:A、B、C、D、;出题依据:规程第10,11,12,13条 7.新机组应不迟于移交试生产后的一个月完成电网要求的下列试验:() A、一次调频试验 B、自动发电控制(AGC)试验 C、发电机进相试验 D、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试验 E、电网要求的其他试验 标准答案:A、B、C、D、E; 出题依据:规程第58条 8.值班调度员在操作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确认无问题后在操作。倒闸操作应尽量避 免在()时进行。 A、交接班 B、高峰负荷 C、夜间 D、恶劣天气 标准答案:A、B、D; 出题依据:规程第86条 9.()设备检修工作到期不能竣工者,工作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向省调提出延期 申请。

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广东电网公司 二○○六年七月

本规程由下列人员编写审批 批准:陈荣真 审核:张文峰;李剑辉 初审:唐卓尧;吴烈鑫;庞新穗 编写:杨开平;陈慧坤;林少华梁俊晖;刘嘉宁;李力; 张荫群;李扬絮;李新超;马煜华;高志华;黄明辉 陈志光;卢建刚;赵小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电力调度管理 (6) 第一节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 (6) 第二节中调、地调的主要职责 (6) 第三节中调调度管辖范围 (7) 第四节调度管理制度 (8) 第五节中调值班调度员职责 (9) 第六节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10) 第七节发、购电管理 (11) 第八节负荷管理 (12) 第九节设备检修管理 (12) 第十节系统频率管理 (15) 第十一节电压与无功功率的调度管理 (17) 第十二节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 (19) 第三章电力系统稳定管理 (20) 第四章水库调度管理 (22) 第五章发电机组并网管理 (24) 第一节机组并网运行要求 (24) 第二节并网调试要求 (24) 第六章电力系统运行操作 (25) 第一节操作管理制度 (25) 第二节系统基本操作 (27) 第七章系统事故处理 (31) 第一节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31) 第二节线路事故处理 (32) 第三节发电机事故处理 (33) 第四节变压器事故处理 (33) 第五节线路高抗事故处理 (34) 第六节开关异常处理 (34) 第七节母线事故处理 (35) 第八节串联铁磁谐振处理 (35) 第九节系统振荡事故处理 (35) 第十节系统低频振荡事故处理 (36) 第十一节通信中断的处理 (36) 第十二节中调EMS失灵的处理 (37) 第十三节区域电网解列事故处理 (37) 第十四节系统“黑启动”的一般原则 (37) 第八章继电保护装置的调度管理 (38) 第一节继电保护管理的一般原则 (38) 第二节纵联保护运行管理 (39) 第三节线路重合闸管理 (40) 第四节母线保护管理 (40) 第五节旁路代路管理 (40) 第六节其他运行要求 (41)

Q/GDW_215-2008_《电力系统数据标记语言-E语言规范》及编制说明

ICS35.040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215—2008 电力系统数据标记语言 ——E语言规范 Data Markup Language for Electric Power System ——E Language 2008-××-××发布2008-××-××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Q / GDW215 —2008 目次 前言································································································································································I I 1 范围 (1) 2 符号定义 (1) 3 基本语法 (1) 4 扩展语法 (4) 附录A(参考性附录)E语言数据样例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属性类型和量纲标准 (10) I

Q / GDW215 —2008 II 前言 电力系统数据标记语言——E语言规范(以下简称“E语言”)是在IEC 61970–301电力系统公用数 据模型CIM(Common Information Model)的面向对象抽象基础上,针对CIM在以XML方式进行描述时的效率缺陷所制定的一种新型高效的电力系统数据标记语言。 E语言的命名源于Easy(简单)、Efficiency(高效)、Electric-power(电力)3个英文词头,它将电力系统传统的面向关系的数据描述方式与面向对象的CIM相结合,既保留了面向关系方法的高效率,继承了其长期的研究成果,又吸收了面向对象方法的优点(如类的继承性等),具有简洁、高效和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特点。 E语言是一种标记语言,具有标记语言的基本特点和优点,其所形成的实例数据是一种标记化的纯文本数据。E语言通过少量标记符号和描述语法,可以简洁高效地描述电力系统各种简单和复杂数据模型,数据量越大则效率越高,而且E语言比XML更符合人们使用的自然习惯,计算机处理也更简单。 E语言与XML均一致地遵循CIM基础对象类,以E语言描述的电力系统模型与以XML语言描述的电力系统模型可进行双向转换。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江苏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辛耀中、林峰、陶洪铸、倪斌、彭清卿、李毅松、石俊杰、崔恒志、苏大威

电网调度简答题

电网调度简答题

电网调度简答题

1.简述电网调度机构的作用?电网调度机构是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各级调度机构分别由本级电网经营企业直接领导。 2.简述省调管辖设备划分原则?山东电力系统内,除上级调度机构管辖外的以下设备为省调管辖设备: (1).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组。; (2).主要发电厂的主要设备; (3).装机容量超过10MW的并网风电场; (4).500kV变电站的主要设备; (5).220KV变电站中存在稳定问题的220KV母线和出线6条及以上的重要220KV母线 (6).500KV线路,跨地区的220KV线路。 (7).省调管辖设备配置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以及有关的自动化,通信设备,机组渋网保护以及有关的调节控制系统。 3.简述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划分原则?省调管辖设备中,状态变化对系统运行方式影响不大的发、输电设备,可委托地调代管。如:部分发电厂设备、风电场,部分跨地区的220KV线路。 4.简述地调管辖设备划分原则?地区电网内非省调管辖的主要发、输、变电设备。 5.简述省调许可设备划分原则?地调管辖设备中,其操作对省调管辖范围内的发、输、变电设备或对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的,列为省调许可设备。 6.简述与省调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有何规定? 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及调度术语,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制度,受令单位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受令人应主动复诵调度指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 7.简述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时怎么办? 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当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报告,由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坚持该指令时,接令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但是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者电网安全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8.简述省调批准的设备检修时间如何计算? (1).发电机组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省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设备重新投入运行达计划出力并报竣工或

江门电力系调度规程

江门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统一编码: Q/CSG-GPG-JM 2 SP-XT 002-2015 2015/3/12印发封面2015/3/16实施

批准:欧郁强 审定:邱玩辉 初审:胡少强、李彬蔚、范继新 编写:罗振威、黄志强、梁广宇、黄晓光、黄国政、余子勇、易杰华、杨根明、 张俊华

目录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电力调度规则 (2) 4 并联网管理 (6) 5 调度运行管理 (11) 6 监视控制管理 (35) 7 发电调度管理 (35) 8 运行方式管理 (40) 9 电网安全风险管理 (46) 10 应急管理 (48) 11 继电保护管理 (49) 12 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56) 13 电力通信管理 (58) 14 调度自动化管理 (61) 15 附录 (64)

江门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1 总则 1.1为规范江门地区调度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并结合江门电力系统实际特点和发展情况制订本规程。 1.2江门电力系统是指江门市境内(包括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开平市、台山市、鹤山市、恩平市)的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设备和为保证这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及计量系统等辅助设备组成的电能生产、输送、分配、使用的统一整体。 1.3江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简称江门地调)是江门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作为江门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指挥管理的职能机构,依法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行使调度权。凡并入江门电力系统的发、供、用电设施,必须服从江门地调的指挥,地调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巡维单位,必须服从江门地调的统一调度。 1.4江门电力系统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1.5本规程是江门电力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基本规程。江门电力系统内各单位的运行、管理人员均须遵守本规程。 1.6配网调度管理工作应按照《江门地区配网调度规程》实施。 1.7本规程如与上级的调度规程有矛盾,按上级规定执行。江门电力系统内各单位制定的运行规程、规定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 1.8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主席令第60号) 2.2《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 2.3《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212045-2011) 2.4《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CSG/MS 0813-2005) 2.5《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Q/CSG-GPG 2 12 001-2011)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2008年10月01日发布2008-10-01执行

******分公司生产管理 目录 1.总则 (1) 2.调度的任务和职责 (2) 3.调度管理 (3) 4.系统设备检修 (5) 5.新建或改扩建设备投运 (7) 6.电力系统操作 (8) 7.调度人员交接班 (13) 8.调度素质要求 (14) 9.调度室其他有关制度 (15) 10.其他相关运行管理 (16)

**分公司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2008-10-01 1.总则 1.1为加强**石化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和**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电力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所称电力系统包括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设施和为保证这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施等,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 1.3****股份公司**分公司生产管理部电力调度(简称公司电调) 负责公司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工作,其管辖范围包括:炼油分部区域化工分布区域动力厂港口分部铁运分部机械厂矿业公司电力系统的0.4kV进线与联络和6kV及以上设备。凡接入公司电力系统的所发、供、用电单位必须服从公司电调统一调度管理。 1.4 各级电气运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调度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电网调度简答题

1.简述电网调度机构的作用?电网调度机构是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各级调度机构分别由本级电网经营企业直接领导。 2.简述省调管辖设备划分原则?山东电力系统内,除上级调度机构管辖外的以下设备为省调管辖设备: (1).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组。; (2).主要发电厂的主要设备; (3).装机容量超过10MW的并网风电场; (4).500kV变电站的主要设备; (5).220KV变电站中存在稳定问题的220KV母线和出线6条及以上的重要220KV母线 (6).500KV线路,跨地区的220KV线路。 (7).省调管辖设备配置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以及有关的自动化,通信设备,机组渋网保护以及有关的调节控制系统。 3.简述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划分原则?省调管辖设备中,状态变化对系统运行方式影响不大的发、输电设备,可委托地调代管。如:部分发电厂设备、风电场,部分跨地区的220KV线路。 4.简述地调管辖设备划分原则?地区电网内非省调管辖的主要发、输、变电设备。 5.简述省调许可设备划分原则?地调管辖设备中,其操作对省调管辖范围内的发、输、变电设备或对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的,列为省调许可设备。 6.简述与省调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有何规定? 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及调度术语,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制度,受令单位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受令人应主动复诵调度指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

7.简述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时怎么办? 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当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报告,由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坚持该指令时,接令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但是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者电网安全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8.简述省调批准的设备检修时间如何计算? (1).发电机组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省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设备重新投入运行达计划出力并报竣工或转入备用时为止。设备投入运行所进行的一切操作、试验、试运行时间,均计算在检修时间内。2.输变电设备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并接地,省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省调值班调度员得到“××设备检修工作结束,检修人员所挂地线全部拆除,人员已撤离现场,现在可以送电”的汇报为止。 申请时间包括停、送电操作及检修时间。 9.简述哪些指令使用逐项指令? 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配合操作或需要根据前一项操作后对电网产生的影响才能决定下一项操作的,必须使用逐项指令; 10.简述哪些指令采用综合指令?凡不需要其它单位配合仅一个单位的单项或多项操作,可采用综合指令。 11.简述接地刀闸(地线)管理有何规定?1凡属省调管辖线路出线刀闸以外的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的线路接地刀闸(地线),由省调操作管理;2出线刀闸以内的接地刀闸(地线),由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操作管理;3检修人员在线路上装的工作地线,由检修人员操作管理。 12.简述复诵指令制有何规定?接受操作预告、操作指令和收听操作汇报的运行值班人员,都必须复诵。操作指令复诵无误方可执行。下令者只有得到直接受令者完成指令的汇报时,指令才算执行完毕。 13.简述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有哪些?

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

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 为了更好的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进一步用规范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倒闸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基本步骤、遥控操作以及操作票的管理等。对倒闸操作的发受令、填票、审核、执行、复查、总结等全过程作了具体的规定。 1.2 倒闸操作时电气设备状态的转换、变更一次系统运行结线方式、继电保护定值调整、装臵的启停用、二次回路切换、自动装臵投切、切换试验等所进行的操作执行过程的总称。1.3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电力公司管辖范围内调度、500KV 及以下变电所、配电网和发电厂升压站所有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和管理。 1.4 本规范如与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等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 -91 2.2 《国调中心调度规程》 2.3 《华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2.4 《江苏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2.5 华东电网500 千伏变电所“两票”执行规定(试行)(1993 年) 2.6 苏电安[1998]300 号文《关于电气操作票、工作票执行和合格率统计办法的规定》 2.7 江苏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管理导则》(苏电生[1999]1133 号文) 2.8 华东《关于加强供电运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3 常用操作术语 3.1 常用操作标准设备名称 主变、所用变( 厂变) 、开关、闸刀( 刀闸) 、接地闸刀( 刀闸) 、母线、线路、压变、流变、电缆、避雷器、电容器、电抗器、消弧线圈、令克( 跌落熔断器) 、保护 3.2 常用操作术语 3.2.1 开关、闸刀(刀闸)、接地闸刀(刀闸)、令克:合上、拉开 3.2.2 接地线:装设(挂)、拆除 3.2.3 各种熔丝:放上、取下 3.2.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启用、停用 3.2.5 压板:放上、取下、投入、推出、或从XX 位臵切至位臵,短路并接地 3.2.6 交直流回路各种转换开关:从XX 位臵切至XX (二次插件:插入、拔出) 3.2.7 二次空气开关:合上、分开 3.2.8 二次回路小闸刀:合上、拉开 3.2.9 小车、中臵开关:有XX 位臵拉、推或摇至XX 位臵 4 倒闸操作基本要求 4.1 调度操作指令要由有权发布指令的调度值班员(所属调度单位发文公布)发布;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由上级部门批准并公布的合格人员担任。 4.2 现场一次、二次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设备命名、编号、铭牌、操作转动方向、切换位臵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色的标色。 4.3 变电所、中心集控站、发电厂电气控制室或集控室要有与现场设备实际接线一致、运行状况相符的模拟操作图,二次回路原理和展开图。一次模拟图上应能表明主要电气设备的命名编号、实际状况和接地线的装设位臵。 4.4 倒闸操作要有明确、合格的操作依据(调度下达或根据工作票要求)。 4.5 要有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并使用普通话。 4.6 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臵接地线的专用装臵、专用的接地线装设地点)。一次设备应设有可靠的电气防误装臵。 5 倒闸操作原则 5.1 操作指令 5.1.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山西省电力公司

批准:曹福成 审定:张兴国史更林 审核:陈佩琳徐红利 会审:边江李鸣镝潘捷田俊杰郭一兵王瑞奇编写:田俊杰郭一兵边江潘捷王瑞奇李玺印李明李宏杰赵兴泉侯亮刘洋谢毅 包磊赵李宏郝春娟黄苏蕾罗韬安成万 薛永强 (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

目录 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 (5) 第三章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 (5) 第四章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8) 第五章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制度 (10) 第一节调度管理制度 (10) 第二节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管理 (13) 第三节重大事件汇报调度管理 (14) 第六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14) 第七章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执行 (17) 第一节系统运行方式管理 (17) 第二节年、月(季)度、日运行方式的编制要求 (18) 第八章电力平衡的调度管理 (20) 第九章电力系统频率、电压的调整 (21) 第一节系统频率和联络线潮流的调整 (21) 第二节无功功率平衡及系统电压的调整 (22) 第三节自动电压控制系统(AVC)的调度管理 (24) 第十章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投产的调度管理 (25) 第一节新设备投产的前期管理 (25) 第二节输变电设备基建改造期间的调度管理 (25) 第三节电网新设备投产启动的调度管理 (26) 第四节电网新设备启动原则 (28) 第十一章系统安全稳定的调度管理 (28) 第十二章低频低压减负荷的调度管理 (29) 第十三章机网协调运行管理 (30) 第十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 (31) 第十五章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 (33) 第十六章电网调度通信运行管理 (35) 第十七章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运行管理 (36) 第十八章水电厂和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37 第一节水库及水电厂调度管理 (37)

山东省电力公司管理系统《调度规程》,考试版,您懂地!

第1条为规电力系统调度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发电、供电、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遵照上级调度规程规定制定。 第3条电力系统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4条电力调度中心接受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国调)和华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网调)的调度。 电力系统设置三级电力调度机构,即省、地区(市)、县(市)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省调、地调、县调)。各级调度机构在调度业务工作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第5条调度机构是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各级调度机构分别由本级电网经营企业直接领导。调度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职能管理机构,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行使调度权。 第6条凡并入电力系统的各发电、供电(超高压公司)、用电单位,必须服从省调的统一调度管理,遵守调度纪律。各级调度机构按照分工在其调度管理围具体实施调度管理。 第7条电力系统各级调度人员,变电站、操作队、监控中心运行人员(以下简称变电运行人员),发电厂值长(单元长、机组长)及电气运行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规程;有关领导、技术人员也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 第8条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力系统的运行,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1、按照电力系统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 2、调整电能质量(频率、电压和谐波分量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遵循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充分发挥系统的发、输、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用电需要。 4、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合同或协议,维护发电、供电、用电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9条调度机构的主要工作: 1、接受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挥。 2、对所辖电力系统实施专业管理和技术管理。 3、指挥调度管辖围设备的操作;指挥电网的频率、联络线ACE和电压调整;指挥电力系统事故处理。 4、负责组织编制、执行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和月、日调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执行上级调度下达的跨省联络线运行方式和检修方式。 5、负责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及管理,组织稳定计算,编制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方案,参与事故分析,提出改善安全稳定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6、负责所辖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和通信系统的运行管理。 7、负责新建机组的并网管理,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负责机组退出调度运行管理。 8、负责发电厂的机网协调管理。 9、负责调度系统的应急管理;负责编制电网黑启动方案,并组织黑启动试验。 10、负责调度系统有关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工作和业务培训。 11、参与编制本网年、月发供电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 12、参与电网规划编制工作,参与电网工程设计审查工作。 13、负责电网经济调度管理,编制经济调度方案,提出降损措施,并督促实施。 14、行使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调度机构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10条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并取得《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 需持证上岗的运行值班人员包括: 1、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值长(单元长)、电气(集控)班长。 2、变电站(操作队、监控中心)站(队)长、值班员。 3、各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第11条值班调度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各种调度指令。所谓调度指令,是指上级值班调度人员对调度系统下级运行值班人员发布的必须强制执行的决定,包括值班调度员有权发布的一切正常操作、调整和事故处理的指令。 第12条省调值班调度员在调度关系上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挥,并负责正确执行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省调值班调度员为省调调度管辖围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所属地调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变电运行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省调值班调度员直接对调度围的运行值班人员发布调度指令,并对指令的正确性负责。地调值班调度员及厂站值班员对其执行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第1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调度系统的运行值班人员发布和执行调度指令,不得无故不执行或延误执行上级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当发生无故拒绝或延迟执行调度指令、违反调度纪律的行为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受令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 第14条各级领导人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到值班调度员的权限时,必须经值班调度员许可方能执行(现场事故处理规程中有规定者除外)。各级领导人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令,应通过调度机构负责人转达给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直接接受和执行指令时,应同时迅速报告调度机构负责人。 第15条未经值班调度员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调度管辖设备状态。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按厂站规程处理,但在改变设备状态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第16条网调调度设备状态改变前后,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网调管理设备,在操作前应征得网调许可,操作后应及时向网调汇报。网调和省调双重调度设备,双方均可操作,操作前后均要通知对方。 第17条对于地调代管设备、省调许可设备,地调在操作前应向省调申请,在省调许可后方可操作,操作后向省调汇报。 第18条紧急需要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对地调负责操作的设备可以越级发布调度指令,受令单位应当执行,并迅速通知地调值班调度员。 第19条由于通信不便或为了操作、事故处理方便,省调可委托地调对省调管辖设备代下调度指令,但必须在操作8个小时前通知受委托地调和受令单位(异常和事故处理不受此时间限制),同时将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一并下达。操作结束后,地调将调度权交还省调。 第20条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及调度术语,互报单位、,严格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制度。受令单位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受令人应主动复诵调度指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 第21条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当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报告,由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坚持该指令时,接令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但是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者电网安全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容的建议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第22条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接到两级调度互相矛盾的调度指令时,应报告上级值班调度员,如上级值班调度员坚持该指令时应按上级调度指令执行,并向下级值班调度员说明。 第23条各地调调度员和发电厂值长,接班后一小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重要操作、重大设备异常、恶劣天气情况等,同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将运行方式变化及重大异常运行情况告知有关单位。 第24条省调管辖及许可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地调调度员、发电厂值长、变电运行人员,须立即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按照规定向上级调度和有关领导汇报。 第25条遇下述情况之一者,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报告网调值班调度员: 1、300MW及以上机组故障掉闸。 2、统调发电厂全停。 3、电网解列成两部分或多部分。 4、大面积停电或极重要用户停电。 5、发生稳定破坏事故。 6、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7、重要设备严重损坏。 8、发电厂水淹厂房事故、水电厂垮坝事故。 第26条地调、发电厂管辖设备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地调值班调度员及厂站值班员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1、重要发供电设备损坏或遭受较大的破坏、盗窃。 2、发生人身伤亡或对重要用户停电。 3、220kV变压器、线路非计划停运或故障跳闸。 4、220kV任一段母线故障跳闸。 5、电网损失负荷(包括事故甩负荷、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切负荷和限电、事故拉路)。 6、地区电网发生功率振荡和异步振荡。 7、调度管辖围发生误调度、误操作事故。 8、发电厂水淹厂房事故、水电厂垮坝事故。 9、预报有灾害性天气或天气突然变化。 第27条调度员值班期间,不得离开调度室,如必须离开时,应经领导同意,由具有值班资格的人员代替。发电厂值长离开值班室时,应指定有调度联系资格的专人负责调度联系,并事先报告值班调度员。 第28条调度应急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统一指挥、迅速响应、分级负责、保证重点的原则。 第29条为了保证应急机制有效运转和应急预案有效执行,各级调度机构应成立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应急组

江苏电网35kV~22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江苏电网35kV~22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35kV~220kV Substation automation System of Jiangsu Grid 江苏省电力公司 2007年1月

目次 前言 (1) 1 适用范围 (1) 2 引用标准 (2) 3 主要术语 (4) 4 总则 (7) 5 系统构成 (8) 6 系统功能 (18) 7 系统通信 (31) 8 信号输入/输出 (33) 9 设备布臵 (34) 10 场地与环境 (34) 11 电源 (35) 12 防雷、接地、抗干扰 (36) 13 电缆选择和敷设 (36) 14 验收试验要求 (37) 附录: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测试大纲 (49)

前言 为适应电网快速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规范江苏电网变电站 自动化系统的建设,推动220kV变电站无人值班的实施和变电站自动化技术进步。江苏省电力公司按照“大二次”系统融合的管理思路,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对厂站自动化系统技术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典型化管理,特制订《江苏电网35kV~220kV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用于指导江苏电网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生产运行。本《规范》要点如下:1)将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和继电保护、智能设备等统一组网,建成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实现专业融合和信息共享; 2)规范站内网络结构、设备配臵、系统功能、性能指标等; 3)规范通信规约,包括接口、协议等,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 一实施; 4)强化对自动化系统的入网测试和现场检验,严格监控产品质量,确保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稳定运行。 本《规范》由江苏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编制并解释。 本《规范》参与编制单位: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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