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目前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活动有所抬头的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0个单位《关于印发<在全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靖西县结合县域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使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的工作重点。(一)抓源头。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摸底,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清查非法销售窝点,捣毁地下销售网络。特别要注重严厉打击销售所谓“中国直播卫星”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接收设施行为,坚决查处倒卖“村村通”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二)查设施。重点清除机关单位、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农村个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三)查节目。依法取缔单位、个人利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有线电视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重点查处乡(镇)、村(屯)利用有线电视网络传送“六合彩”等其他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
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加强对集市、电子市场、家电、旧货市场和相关经营商户等经营场所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会同公安等单位重点查处仓储窝点和团伙,捣毁地下经营网络。严厉查处利用各种形式非法推销经营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赃物信息和小广告。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整治行动作为一项关系到国家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依法查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不准罚款放行,不准将没收的接收设施返还处理给当事人再次进入市场销售。对查没的非法生产的直播卫星接收设施要就地销毁,不得再次流入社会。
据了解,为使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行动转化为长效机制,真正取得实效,整治工作从2011年开始执行,每年分四个阶段进行。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行动,努力实现无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