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师术前术后随访制度

麻醉师术前术后随访制度

1.政策

麻醉医生必须执行的制度

2.目的

在麻醉诊疗中提高质量。

3.标准

3.1麻醉术前访视

3.1.1仔细了解客户的病史。

3.1.2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3.1.3了解手术对麻醉的要求。

3.1.4与手术医生商讨采用的麻醉方法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3.1.5对客户解释麻醉的益处,风险,及替代方案。

3.1.6认真完整的填写评估记录单,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3.1.7择期手术访视在手术前一天进行;急诊手术在麻醉前完成。

3.2麻醉术后访视

3.2.1手术结束后,麻醉医生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认真,如实填写清楚。等客户

麻醉结束生命体征平稳后,将客户送至PACU,并向PACU医师和护士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3.2.2术后24小时内麻醉医生必须对客户进行随访检查有无麻醉并发症。若有需

做相应处理并记录在病程记录页。严重并发症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3.2.3对安置有镇痛装置的客户,麻醉医生必须每天检查直至镇痛装置撤除。3.2.4麻醉后随访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在术后随访单上,严格按照术后随访记录单

的项目认真填写。

3.2.5麻醉后未及时随访,未书写随访结果,书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由当

事人负责,并按病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定义:无

5.指南:无

6.规程:无

7.相关文件:无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三乙达标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三乙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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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一、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二、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二六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河北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三、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四、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五、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

医院器官移植工作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 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器官移植工作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 器官移植工作制度 一、开展器官移植工作的科室和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业

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师必须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具有从事人体器官移植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严格遵守医学和伦理学原则,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的,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三、全体医护人员应当恪守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德规范,任何人不得利用人体器官或者人体器官移植牟取不正当利益。人体器官不得买卖。 四、我院的器官移植工作,在省卫生厅和院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开展,由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医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器官移植专业由科主任负责管理。 五、根据患者病情选择治疗方案,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人体器官移植的适应征。 六、在每例器官移植前,科室必须将人体器官移植病例提交医院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向委员会提交人体器官移植的适应征、禁忌征、手术方案、并发症及处理措施以及向病人及家属的临床告知情况,并同时说明人体器官来源合法性及配型情况,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经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为患者 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七、在实施人体器官移植前,各科室医护人员应充分重视,严

格术前准备的各个环节,严格诊疗常规和护理规范,不允许出现任何的疏忽。 八、在实施器官移植前, 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九、在进行活体器官移植前,应当有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主持听证,邀请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和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参加,确认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是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真实愿望,无买卖人体器官或变相买卖人体器官后,方可进行器官移植。 十、在摘取活体器官捐赠者所同意捐赠的器官前,应当充分告知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摘取器官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未经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同意,不得摘取活体器官。 十一、活体器官移植不应当因捐献活体器官而损害捐赠者相应的正常生理功能。 十二、各临床科室对人体器官捐赠者和需要移植的人体器官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患者因人体器官移植感染其他疾病,保证人体器官移植的临床疗效。 十三、各科室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主动 接受患者及其家属有关医疗费用的查询和监督,禁止乱收费。 十四、手术医师应当在手术结束后的48 小时内向医院医学伦

术前访视及术后随访制度

术前访视及术后随访制度 麻醉前访视由被安排实施该手术麻醉的医师完成,如果该医师不在,则由值班医师代为完成。择期手术在术前一天进行,急症手术在麻醉前完成。 一、术前访视内容和要求 1.仔细全面阅读病历,包括心电图、CT、胸片及检验科各项常规生化检查,对病情、诊断和手术麻醉风险有一个总体了解。 2.拟实施的手术方案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 3.探视患者: (1)首先向患者行自我介绍,建立密切和谐的医患关系。 (2)全面询问病史:必须包括主诉、要求手术原因、现病史、过去史、手术麻醉史、外伤史、个人史、家族史、家族麻醉史、用药史及过敏史。仔细逐项填写麻醉前探视单。 (3)体格检查:应对与麻醉有关的各部位进行全面仔细的从头到脚的有顺序的体检并在麻醉前访视单做记录。 (4)对患者进行亲切和蔼的安慰,消除其紧张与焦虑的情绪。(5)交待术前禁食、禁水,术前用药,更衣等术前准备事项。(6)与患者说明麻醉的基本过程和入室后将要进行的各种操作,术

后与麻醉相关的感觉和注意事项,特别要强调具体麻醉方法由麻醉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手术的要求决定,而且术中可能根据病情和手术变化而改变麻醉方法。 (7)向患者解释麻醉科医师职责,鼓励患者提问并热情解答之。(8)向患者家属讲述真实的病情,治疗、麻醉方案及可能的麻醉并发症。 (9)术后镇痛的必要性、优缺点、价格和自费。 (10)完成麻醉前访视记录单,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4.对手术方案或其他外科有关问题有疑问应与外科医师讨论和询问,必要时写下病史记录。 二、术后随访内容和要求 1.术后应在24小时内由实施麻醉的医师对患者进行随访,如果该医师不在,则由值班医师代为完成,并告知相关情况。 2.填写随访记录,内容见随访记录单。 3.如术中或术后发生任何与麻醉有关的问题,病情不稳定,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者,不限随访时间和次数,随时访视,并与手术者或床位医师保持联系,积极参与患者的术后治疗。

小肠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2 小肠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小肠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小肠移植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小肠移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手术,将他人具有功能的小肠或包括小肠在内的腹腔内消化系统多个脏器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功能衰竭的小肠或包括小肠在内的其它多个功能衰竭或病损的消化系统脏器的技术。小肠移植可分为三类:①单独小肠移植;②肝小肠联合移植;③腹腔多脏器联合移植:包括小肠、胃、十二指肠、胰腺及肝脏。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三级甲等医院,外科诊疗科目下设普通外科专业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小肠移植项目,有消化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普通外科(胃肠专业) 1、开展普通外科(胃肠专业)临床诊疗工作15年以上,床位8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普通外科专业(胃

肠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2、每年完成胃肠外科手术500例以上,其中独立完成的严重腹腔感染、复杂肠外瘘、腹腔内严重粘连松解、多次胃肠道手术史后复杂消化道重建手术等高难度手术占胃肠外科手术总量的20%以上,能独立完成肝肿瘤切除术、左或右半肝切除术、胰头癌根治术以及腹膜后巨大肿瘤切除术等复杂普通外科手术。 3、每年诊治短肠综合征等肠功能衰竭病例不少于20例,具备综合治疗短肠综合症的技术能力和条件。 4、临床营养支持 有专门的临床营养支持小组,具备营养监测条件,每年实施临床营养支持5000例次以上。 5、小肠移植病房 (1)有独立的小肠移植病房,床位5张以上。 (2)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3)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四)消化内科 有独立的病区并开展消化内科临床诊疗活动10年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消化内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

非计划二次手术制度及记录本

降低二次手术发生率提高手术质量 医疗质量管理是一个医院永恒的主题,而其核心是手术质量的高低。现在,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器官移植、腔镜治疗、血管内介入治疗等一些高科技手术广泛用于临床,手术的难度提高、并发症的风险加大,患者及家属对医生及手术的期望很高。手术治疗的风险随之增大,降低非计划二次手术的发生率成为关键。 一、二次手术的概念。 二次手术定义是指同一次住院期间,非计划内进行的第二次手术,因第一次手术不成功或特殊诊治操作造成严重并发症,而不得不到手术室进行的再次手术。二次手术是影响医疗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二次手术增加了后续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并极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因此,作为医院的质量管理部门,一定要懂得二次手术对病人带来的伤害,分析其原因并寻找解决的方法。 二、发生非计划二次手术的相关因素 1、术者个人因素。医师对三基知识的掌握不够, 质量意识不够强。有的医生虽然职称上去了,但手术技巧并未相应提高;或者出现越级做手术的情况;外科医师围手术期或手术操作处理不当,如术中止血不满意导致术后手术野活动性出血,切口关闭方法不当或术后处理不当造成切口感染或裂开等。 2、手术技巧因素。术者或整个科室的手术医生没有掌物某种手术的技巧,如有一段时间内我院食道癌手术的二次手术发生率很高,术后发生瘘的病人占了约10%左右,医院及时停止了此类手术,派人外出学习培训后再开展此类手术,以后食道癌手术的二次手术发生率接近正常。 3 、手术的病种因素。客观上这五个科室手术创伤大、难度高、风险大,相当部分手术病例为下级医院转诊而来,治疗时机已有延误或并发症已出现。 4、术前准备和评估相对不足。包括必要的术前检查不充分、术前对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等。如术前病人血糖水平未控制到理想状态,术前检查不充分等。 5、其它因素。术者工作强度过大,未能充分休息,造成第二天手术时注意力不集中。或临时更换主刀医师,对病情未充分理解,造成失误。 三、非计划二次手术的监管措施

麻醉科术后访视制度

麻醉科术后访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麻醉科术前、术后访视制度和流程 一、术前访视制度 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尽量争取同时访视术前病人。时机不允许时也可分别对第二天手术病人常规访视。探视病人时必须仪表端庄,衣着整洁,态度和蔼。住院医师必须在访视中携带听诊器、麻醉同意书和麻醉前探视单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仔细全面阅读病历,包括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胸片、造影、同位素及检验科各项常规生化检查,对病情、诊断和手术麻醉风险有一个总体了解。 2、了解手术方案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 3、探视病人: 1)首先向患者行自我介绍,建立密切和谐的医患关系。 2)与患者交谈,进一步了解病情及重要过去史。 3)按照一定的顺序全面询问病史:必须包括主述、要求手术原因、现病史、过去史、手术麻醉史、外伤史、个人史、家族史、家族麻醉史、用药史及过敏史。仔细逐项填写麻醉前探视单。 4)体格检查:应对与麻醉有关的各部位进行全面仔细的从头到脚的有顺序的体检并在麻醉前探视单做记录。 5)对患者进行亲切和蔼的安慰,消除其紧张与焦虑的情绪。 6)交代术前禁食、禁水,术前用药,更衣,小便等。

7)与患者说明麻醉的基本过程和入室后将要进行的各种操作,术后与麻醉相关的感觉和注意事项。特别要强调具体麻醉方法由麻醉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手术的要求决定,而且术中可能根据病情和手术变化而改变麻醉方法。 8)向患者解释麻醉科医师职责,鼓励病人提问并热情解答之。 9)向患者家属或/和患者讲述真实的病情,治疗、麻醉方案、可能的麻醉并发症、可能使用的麻醉方法。同时向患者及家属讲明麻醉意外保险项目,对于已同意购买麻醉意外保险的患者应在同意书上注明“已买麻醉保险”字样,便于出险后协助病人办理理赔手续。10)讲明术后镇痛的必要性、优缺点、可能的价格和自费。 11)住院医师应请家属签署麻醉同意书,讲解所列内容的含义。(详见麻醉同意书签写规定) 4、住院医师如对手术方案或其他外科有关问题有疑问应与外科医师讨论和询问,必要时写下病史记录。住院医师应仔细填写麻醉探视单,对每项都应填写(阴性者填写负号),不得遗漏。根据病情开术前用药,每种药只占一行。制定麻醉计划。并应将每位病人的情况于当晚9时前通过面谈或电话按下列顺序汇报给自己所属的上级医师: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手术方案、术前用药,并请示第二天的麻醉方案和特殊准备措施,主治医师应借此机会对住院医师进行教学。 5、主治医师必须在第二天实施麻醉前确认麻醉同意书已签字,认真检查探视单并签字,主治医师应借此机会对住院医师进行教学。

医院麻醉术前术后访视记录单

遵义市中医院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单姓名性别年龄 科室床位住院号 术前诊断 拟行手术 拟施行麻醉方式: 全麻□(气管插管、静脉、吸入、复合);硬膜外□/腰硬联合麻醉□腰麻□(穿 刺点);颈丛□/臂丛□其他□神经阻滞;监护麻醉□;辅助措施 有创监测 并存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脑 栓塞□ 脑出血□癫痫□ 药物过敏□药物成瘾□其他 既往麻醉史□既往手术史□ 特殊用药史□ 一般情况与体格检查 神志:清醒/模糊/昏迷呼吸困难:有□/无□, 紫绀:有□/无□困难气 道:有□/无□ 开口度:正常□/异常□;牙齿松动:有□/无□;头颈活动度:正常□/异常 □ 心脏检查:正常□/异常□ 肺部检查:正常□/异常□ 脊椎畸形:有□/无□,椎间隙是□/否□清楚,穿刺点局部红、肿、压痛:有 □/无□ 双下肢运动/感觉:正常□/异常□ 其他 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 血常规:正常□/异常□尿常规:正常 □/异常□ 心脏:胸片:正常□/异常□ECG:正常□/异常□ 其他 肺脏:胸片:正常□/异常□肺功能:正常□/ 异常□ 血气分析: 正常□/异常□ 肝脏:肝功能:正常□/异常□ 肾脏:肾功能:正常□/异常□ 凝血功能:正常□/异常□电解质:正常□/异 常□ 其他 麻醉风险评估结论 1.心功能: 1□/ 2□/ 3□/ 4□级,ASA:Ⅰ?□/??Ⅱ□?/?Ⅲ□?/?Ⅳ□?/ Ⅴ□/ ?E□级 2.根据病人情况,有□/无□麻醉适应证,可否按期进行手术麻醉:按期□/延期□麻醉。 3.延期手术麻醉原因:

4.术前麻醉医嘱: 5.麻醉科麻醉前会诊/讨论意见: 麻醉医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单在规定时间完成后存放于病历 遵义市中医院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单姓名性别年龄 科室床位住院号 术后诊断 已施手术 麻醉方式 神志:清醒□//嗜睡□/模糊□/昏迷□,PCA效果:满意□/不满意□; 特殊主诉: 心肺检查:正常□/异常□ 呼吸系统:声嘶/咽痛:有□/无□;肺部感染:有□/无□;呼吸困难:有□/无□;咳嗽排痰情况:有□/无□;低血氧血症:有□/无□;呼吸衰竭:有□/无□ 循环系统:严重高/低血压:有□/无□;严重心律失常:有□/无□;心绞痛:有□/无□; 心力衰竭:有□/无□ 神经系统:认知功能障碍:有□/无□;术中知晓:有□/无□; 肢体感觉/活动:正常□/异常□肌力、肌张力:正常□/异常□ 脊柱穿刺点疼痛/红肿:有□/无□ 麻醉后头痛:有□/无□;腰背痛:有□/无□ 其它:恶心呕吐:有□/无□;尿潴留:有□/无□; 病人对麻醉满意:是□/否□;投诉意见: 麻醉后访视结论:1、麻醉相关并发症:有□/无□ 2、医嘱/处理意见:有□/无□ 麻醉医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时 注: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单在规定时间完成后存放于病历

麻醉科术后访视制度守则

麻醉科术后访视制度守则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麻醉科术前、术后访视制度和流程 一、术前访视制度 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尽量争取同时访视术前病人。时机不允许时也可分别对第二天手术病人常规访视。探视病人时必须仪表端庄,衣着整洁,态度和蔼。住院医师必须在访视中携带听诊器、麻醉同意书和麻醉前探视单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仔细全面阅读病历,包括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胸片、造影、同位素及检验科各项常规生化检查,对病情、诊断和手术麻醉风险有一个总体了解。 2、了解手术方案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 3、探视病人: 1)首先向患者行自我介绍,建立密切和谐的医患关系。 2)与患者交谈,进一步了解病情及重要过去史。 3)按照一定的顺序全面询问病史:必须包括主述、要求手术原因、现病史、过去史、手术麻醉史、外伤史、个人史、家族史、家族麻醉史、用药史及过敏史。仔细逐项填写麻醉前探视单。 4)体格检查:应对与麻醉有关的各部位进行全面仔细的从头到脚的有顺序的体检并在麻醉前探视单做记录。 5)对患者进行亲切和蔼的安慰,消除其紧张与焦虑的情绪。 6)交代术前禁食、禁水,术前用药,更衣,小便等。 7)与患者说明麻醉的基本过程和入室后将要进行的各种操作,术后与麻醉相关的感觉和注意事项。特别要强调具体麻醉方法由麻醉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手术的要求决定,而且术中可能根据病情和手术变化而改变麻醉方法。 8)向患者解释麻醉科医师职责,鼓励病人提问并热情解答之。

9)向患者家属或/和患者讲述真实的病情,治疗、麻醉方案、可能的麻醉并发症、可能使用的麻醉方法。同时向患者及家属讲明麻醉意外保险项目,对于已同意购买麻醉意外保险的患者应在同意书上注明“已买麻醉保险”字样,便于出险后协助病人办理理赔手续。 10)讲明术后镇痛的必要性、优缺点、可能的价格和自费。 11)住院医师应请家属签署麻醉同意书,讲解所列内容的含义。(详见麻醉同意书签写规定) 4、住院医师如对手术方案或其他外科有关问题有疑问应与外科医师讨论和询问,必要时写下病史记录。住院医师应仔细填写麻醉探视单,对每项都应填写(阴性者填写负号),不得遗漏。根据病情开术前用药,每种药只占一行。制定麻醉计划。并应将每位病人的情况于当晚9时前通过面谈或电话按下列顺序汇报给自己所属的上级医师: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手术方案、术前用药,并请示第二天的麻醉方案和特殊准备措施,主治医师应借此机会对住院医师进行教学。 5、主治医师必须在第二天实施麻醉前确认麻醉同意书已签字,认真检查探视单并签字,主治医师应借此机会对住院医师进行教学。 6、新到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进入临床后,每月对术前访视单评审一次。连续三个月连续三次均不能达标的进修医师应退回,本院住院医师不准进入下一站轮转。二、术后访视 麻醉后随访记录,术中或术后发生任何与麻醉有关的问题或病情不稳定或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随访。术后1-3天,对神经,呼吸,循环,消化和泌尿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如发现并发症,应继续随防,并记录: 1、神经系统:头痛,感觉异常,意识状态 2、呼吸系统:气管插管后并发症,呼吸系统感染

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附件3 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2017年版) 为规范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同种胰岛移植技术是指将人体来源(包括同种异体和自体)的具有正常生理功能的胰岛移植到接受人(受体),以达到治疗糖尿病的目的。经干细胞诱导分化的胰岛素分泌细胞及基因修饰的胰岛细胞移植技术不适用于本规范。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同种胰岛移植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器官移植诊疗科目(肝脏或肾脏移植)以及与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相关的诊疗科目(包括医学影像科、普通外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和儿科

专业等)。 (三)有规范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每年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案例10例以上,完成器官移植手术10例以上。相关专业疾病临床治疗能力水平达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重点专科水平。 (四)具有符合临床要求的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cGMP)标准的胰岛制备室以及胰岛分离、纯化、保存和质量控制的相关设备。 (五)手术室。 1.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布局、基本配备、净化标准和用房分级等应当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2.有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的手术室。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血管造影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800mA,120KV以上的血管造影机,具有电动操作功能、数字减影功能和“路途”功能,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呼吸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有存放导管、导丝、造影剂以及其他物品、药品的存放柜,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七)重症医学科。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20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同种胰岛移植技术诊疗专业需求。 2.有空气层流设施,配备有多功能心电监护仪、血流监测、中心供氧和中心吸引器。 3.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八)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同种胰岛移植相关检验项目参

麻醉科术前访视流程

麻醉科术前访视流程 麻醉术前访视制度 1.自我介绍,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2.仔细阅读患者病历,查看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资料,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及CT 等。 3.详细询问病史,主诉、现病史、既往史、手术麻醉史、外伤史、个人史、家族史、药物过敏及特殊用药史。 4.进行详细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有无困难气道、牙齿活动度、颈椎根据麻醉科排班表确定第二天实施麻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及手术时间 仔细阅读患者病历,详细询问病史,进行详细全面的体格检查,对患者病情及重要器官功能状态作出全面评估 术前准备不完善,联系管床医生,完善术前准备 术前准备完善 ASA Ⅰ~Ⅱ级,制订麻醉方案,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行麻醉前准备。 ASA III 级以上,需请示上级医师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必要时早交班进行全科病例讨论。 介绍麻醉的基本过程,麻醉苏醒期相关情况及注意事项,解除恐惧,寻求配合 介绍麻醉并发症和麻醉可能的意外,以及出现相关问题后的处理措施等,请求其理解并配合 介绍术后镇痛的必要性、不同镇痛方式的优缺点、镇痛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及价格等 交代禁饮禁食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 患者本人或委托人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填写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单

活动度,脊柱有无畸形,穿刺点有无感染或压痛等,心肺听诊有无异常等。 5.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术前准备不完善者继续,完善术前准备。术前准备完善者,ASAⅠ~Ⅱ级,制定初步的麻醉计划。ASA III级以上,患者病情危重,合并症多,重大手术,需请示上级医师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必要时早交班进行全科病例讨论。 6.向患者或委托人介绍麻醉的基本过程,麻醉苏醒期相关情况及注意事项,解除恐惧,寻求配合。 7.向患者或委托人介绍麻醉并发症和麻醉可能的意外,我们做了哪些相应的准备,以及出现相关问题后的处理措施等,请求其理解并配合。 8.介绍术后镇痛的必要性、不同镇痛方式的优缺点、镇痛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及价格等。 9.交代禁饮禁食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 10.患者本人或委托人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11.填写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单。

麻醉科术后访视制度

麻醉科术前、术后访视制度与流程 一、术前访视制度 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尽量争取同时访视术前病人。时机不允许时也可分别对第二天手术病人常规访视。探视病人时必须仪表端庄,衣着整洁,态度与蔼。住院医师必须在访视中携带听诊器、麻醉同意书与麻醉前探视单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仔细全面阅读病历,包括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胸片、造影、同位素及检验科各项常规生化检查,对病情、诊断与手术麻醉风险有一个总体了解。 2、了解手术方案与对麻醉的特殊要求。 3、探视病人: 1)首先向患者行自我介绍,建立密切与谐的医患关系。 2)与患者交谈,进一步了解病情及重要过去史。 3)按照一定的顺序全面询问病史:必须包括主述、要求手术原因、现病史、过去史、手术麻醉史、外伤史、个人史、家族史、家族麻醉史、用药史及过敏史。仔细逐项填写麻醉前探视单。 4)体格检查:应对与麻醉有关的各部位进行全面仔细的从头到脚的有顺序的体检并在麻醉前探视单做记录。 5)对患者进行亲切与蔼的安慰,消除其紧张与焦虑的情绪。 6)交代术前禁食、禁水,术前用药,更衣,小便等。

7)与患者说明麻醉的基本过程与入室后将要进行的各种操作,术后与麻醉相关的感觉与注意事项。特别要强调具体麻醉方法由麻醉科医师根据病情与手术的要求决定,而且术中可能根据病情与手术变化而改变麻醉方法。 8)向患者解释麻醉科医师职责,鼓励病人提问并热情解答之。 9)向患者家属或/与患者讲述真实的病情,治疗、麻醉方案、可能的麻醉并发症、可能使用的麻醉方法。同时向患者及家属讲明麻醉意外保险项目,对于已同意购买麻醉意外保险的患者应在同意书上注明“已买麻醉保险”字样,便于出险后协助病人办理理赔手续。 10)讲明术后镇痛的必要性、优缺点、可能的价格与自费。 11)住院医师应请家属签署麻醉同意书,讲解所列内容的含义。(详见麻醉同意书签写规定) 4、住院医师如对手术方案或其她外科有关问题有疑问应与外科医师讨论与询问,必要时写下病史记录。住院医师应仔细填写麻醉探视单,对每项都应填写(阴性者填写负号),不得遗漏。根据病情开术前用药,每种药只占一行。制定麻醉计划。并应将每位病人的情况于当晚9时前通过面谈或电话按下列顺序汇报给自己所属的上级医师: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诊断与手术方案、术前用药,并请示第二天的麻醉方案与特殊准备措施,主治医师应借此机会对住院医师进行教学。 5、主治医师必须在第二天实施麻醉前确认麻醉同意书已签字,认真检查探视单并签字,主治医师应借此机会对住院医师进行教学。 6、新到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进入临床后,每月对术前访视单评审一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一、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二、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二六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河北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三、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四、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五、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六、手术麻醉病人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 Ⅲ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适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部。涉及公检法、新技术项目、临床教学和特殊危重手术或诊疗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部和主管院长审核。 七、麻醉诊疗病人(包括无痛诊疗、危重病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操作前应当认真阅读主管医师完成病历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病史询问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高风险麻醉诊疗应当请示上级医院并有效与患者及亲属、相关诊疗医师沟通协调,有效降低麻醉诊疗的风险。 八、所有手术麻醉与麻醉诊疗方案与实施均应以病情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麻醉与诊疗方案须包括评估风险防治措施、应急处理流程与病情知情同意等内容。极高风险患者麻醉与诊疗须经科室讨论且由二名以麻醉医师共同负责实施。 九、任何人、任何时间与任何麻醉或诊疗活动均应确保病人病情进行

医院器官移植工作制度

医院器官移植工作制度 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健康,维护移植医生的利益,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及《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开展器官移植工作的科室和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师必须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具有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执业医师。 (二)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严格遵守医学和伦理学原则,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的,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三)全体医护人员应当恪守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德规范,任何人不得利用人体器官或者人体器官移植、牟取不正当利益。人体器官不得买卖。 二、组织领导 (一)我院的器官移植工作,在省卫生厅和院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开展,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人体器官移植分会负责。 (二)医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器官移植专业由科主任负责管理。 三、临床制度

(一)根据患者病情选择治疗方案,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人体器官移植的适应症。 (二)在每例器官移植前,科室必须将人体器官移植病例提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人体器官移植分会进行充分讨论,向委员会提交人体器官移植的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方案、并发症及处理措施以及向病人及家属的临床告知情况,并同时说明人体器官来源合法性及配型情况,用于活体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经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为患者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三)在实施人体器官移植前,各科室医护人员应充分重视,严格术前准备的各个环节,严格诊疗常规和护理规范,不允许出现任何的疏忽。 (四)在实施器官移植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在进行活体器官移植前,应当有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人体器官移植分会主持听证,邀请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和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参加,确认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是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真实愿望,无买卖人体器官或变相买卖人体器官后,方可进行器官移植。 (六)在摘取活体器官捐赠者所同意捐赠的器官前,应当充分告知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摘取器官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未经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

麻醉术前术后访视记录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病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年龄__ 岁科室___ 床号___ 住院号_________临床诊断_________________ 拟施行手术_______________ 麻醉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情况: 病人体格情况:(ASA分级):□I □II □III □IV □V □E 肥胖:(□是□否) 依赖性药物用药史:(□有□无) 体格检查: 身体有无畸形(□有□无); 颈椎活动情况(□正常□异常); 张口困难(□有□无)张口度(□1指;□2指;□3指); 假牙(□有□无)呼吸困难(□有□无); 气道情况: Mallampati分级:(□Ⅰ□Ⅱ□Ⅲ□Ⅳ) 病人重要器官功能、疾病情况: 心脏功能___级;高血压病(□无□有);冠心病(□无□有) 肺功能(□正常□异常);肺部疾患(□无□有) 肝功能(□正常□异常);肾功能(□正常□异常); 神经系统疾病(□无□有) 其他辅助检查情况(异常如实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术前麻醉医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适应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施麻醉方法及辅助措施: 椎管内麻醉:□连硬□腰麻□腰麻硬膜外联合麻醉□骶管阻滞 (脊柱畸形:□有□无) 神经阻滞:□臂丛神经阻滞□颈丛神经阻滞□腰丛阻滞□股神经阻滞 全身麻醉:气管内插管(□经口□经鼻□经气管切口□无) 麻醉辅助措施: □控制性低血压人□工低温□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动脉穿刺置管 其它需要说明情况: 麻醉医师:________ 年月日

麻醉科术后镇痛及其管理

概述 免除疼痛是病人的基本权利和医护人员的神圣职责。术后疼痛是伤害性刺激,术后疼痛及其应激反应严重损害病人的身心健康、是引起术后并发症的关键因素,可引起恶心、呕吐、肠蠕动减慢、肌肉痉挛、血栓形成、心肺并发症及器官功能恢复延迟等不良后果。应用麻醉技术和镇痛药物给病人以有效的术后镇痛对循环、呼吸、消化、凝血、神经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的积极作用,而结合微创手术的开展、早期经口营养、早期活动、使用生长激素等综合措施,促进病人康复。 一、术后镇痛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术后镇痛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手术的部位和性质,主动预防性地用药防治术后疼痛; 2.联合应用不同种类的镇痛药物,尽量减少麻醉性镇痛药用量; 3.镇痛药物需求个体差异大,疼痛治疗用药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做到用药个体化; 4.应用镇痛药物前,应观察和检查手术部位情况,明确疼痛原因,避免因疼痛治疗掩盖术后并发症的观察; 二、术后镇痛的方法 1.口服给药:门诊手术或住院病人体表手术一般以口服给药 为宜。常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曲马多和阿片类镇痛药。

2.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间断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麻醉性镇 痛药是传统的术后镇痛方法,起效较快,但该方法有其显著的不足。给药后血药峰浓度过高易导致呼吸抑制,危及病人安全;给药后血药浓度达不到有效镇痛浓度则镇痛不全。常用药物有哌替啶或吗啡。目前还常用的有环氧合酶-2 (COX-2)特异性抑制剂—帕瑞昔布钠等。 3.局部镇痛:手术结束时将局麻药浸润注射到手术切口周围, 可使切口疼痛减轻或消失数小时。常用药物为0.5-1%罗哌卡因。亦有在关节手术后在关节腔内或周围应用小剂量的舒芬太尼。 4.神经阻滞镇痛: (1)肋间神经阻滞:胸、腹部手术后可通过阻滞支配切口区和切口上下各一根肋间神经,达到术后止痛的目的。(2)椎旁阻滞:头部以下手术均可用椎旁阻滞解除术后疼痛。 穿刺技术要求高,可并发蛛网膜下腔阻滞,目前临床较少应用。 (3)臂丛神经阻滞:主要用于上肢手术后镇痛,可采用单次或连续法给局麻药,效果可靠。常用药物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 5.病人自控镇痛:PCA是一种新型镇痛药给药装置。病人佩 带输液控制装置,当意识到疼痛时,通过控制器将一次镇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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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术前访视会诊制度

麻醉医师术前访视会诊制度 一、病史复习:访视前首先要阅读全部住院病史记录,然后有目的地追询有关麻醉的病史,着重了解:(1)个人史;(2)过去史;(3)以往手术麻醉史;(4)治疗用药史。 二、全身状况,通过视诊观察病人有无发育不全、营养障碍、贫血、脱水、浮肿、紫绀、发热消瘦或过度肥胖。 三、精神状态,观察和了解病人是否紧张和焦虑,估计其合作程度。后询问病人对手术和麻醉有何顾虑和具体要求,酌情进行解释和安慰。 四、脏器功能:麻醉前应全面了解心、肺、肝、肾、脑等生命器官的功能状况,仔细复习查体记录,注意体温、血压、脉搏、呼吸以及血、尿、便、凝血酶原时间、肝功和术前五项等常规检查报告结果。 五、体检:麻醉前要针对与麻醉实施有密切关系的器官和部位进行重点复查。(1)呼吸系统:观察呼吸次数,深度、形式(即胸式呼吸、腹式呼吸)及通气量大小、有无呼吸道不通畅或胸部异常活动和畸形;(2)心血管系统,除检查血压、脉搏、皮肤粘膜颜色和温度等周围循环外,要注意心脏听诊和叩诊,周围浅动脉和主动脉情况;(3)脊柱:对拟行椎管内麻醉者,常规检查脊柱情况应明确脊柱有无病变、畸形或变形;穿刺点邻近组织有无感染;是否存在出血性疾病,出血倾向史或使用抗凝药治疗;是否有经常头痛史,是否存在隐性脊髓病变;(4)体表血管:观察颈外静脉、平卧时静脉塌陷,表示血容量不足,静脉怒张,表示心功能不全或输液过量。检查四肢表浅静脉,选

定输血输液穿刺点,估计有无穿刺困难情况。 六、手术麻醉前访视中需要了解手术意图、目的、部位、切口、切除脏器范围,手术难易程度、出血程度,手术需时长短和手术危险程度,以及是否需要专门的麻醉技术(如控制性低血压,低温等)配合。 急症手术,虽病情紧急,生理紊乱重、全身情况差,手术时机不容延误,但亦更需要尽最大可能调整全身情况和脏器功能,以提高病人对手术麻醉的耐受力,一般可在诊断及观察的同时,抓住1-2小时的术前时间给予必要的补液、输血等全身情况调整工作。 七、院内会诊由麻醉科主治医师以上医生负责,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讨论和请示科主任提出会诊意见。 八、院外会诊经医务科同意,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或科主任出诊。 九、急会诊由当班医师负责,如有困难可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指导。 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3年8月20日

麻醉科术后访视制度

麻醉科术前、术后访视制度和流程 一、术前访视制度 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尽量争取同时访视术前病人。时机不允许时也可分别对第二天手术病人常规访视。探视病人时必须仪表端庄,衣着整洁,态度和蔼。住院医师必须在访视中携带听诊器、麻醉同意书和麻醉前探视单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仔细全面阅读病历,包括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胸片、造影、同位素及检验科各项常规生化检查,对病情、诊断和手术麻醉风险有一个总体了解。 2、了解手术方案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 3、探视病人: 1)首先向患者行自我介绍,建立密切和谐的医患关系。 2)与患者交谈,进一步了解病情及重要过去史。 3)按照一定的顺序全面询问病史:必须包括主述、要求手术原因、现病史、过去史、手术麻醉史、外伤史、个人史、家族史、家族麻醉史、用药史及过敏史。仔细逐项填写麻醉前探视单。 4)体格检查:应对与麻醉有关的各部位进行全面仔细的从头到脚的有顺序的体检并在麻醉前探视单做记录。 5)对患者进行亲切和蔼的安慰,消除其紧张与焦虑的情绪。 6)交代术前禁食、禁水,术前用药,更衣,小便等。

7)与患者说明麻醉的基本过程和入室后将要进行的各种操作,术后与麻醉相关的感觉和注意事项。特别要强调具体麻醉方法由麻醉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手术的要求决定,而且术中可能根据病情和手术变化而改变麻醉方法。 8)向患者解释麻醉科医师职责,鼓励病人提问并热情解答之。 9)向患者家属或/和患者讲述真实的病情,治疗、麻醉方案、可能的麻醉并发症、可能使用的麻醉方法。同时向患者及家属讲明麻醉意外保险项目,对于已同意购买麻醉意外保险的患者应在同意书上注明“已买麻醉保险”字样,便于出险后协助病人办理理赔手续。 10)讲明术后镇痛的必要性、优缺点、可能的价格和自费。 11)住院医师应请家属签署麻醉同意书,讲解所列内容的含义。(详见麻醉同意书签写规定) 4、住院医师如对手术方案或其他外科有关问题有疑问应与外科医师讨论和询问,必要时写下病史记录。住院医师应仔细填写麻醉探视单,对每项都应填写(阴性者填写负号),不得遗漏。根据病情开术前用药,每种药只占一行。制定麻醉计划。并应将每位病人的情况于当晚9时前通过面谈或电话按下列顺序汇报给自己所属的上级医师: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手术方案、术前用药,并请示第二天的麻醉方案和特殊准备措施,主治医师应借此机会对住院医师进行教学。 5、主治医师必须在第二天实施麻醉前确认麻醉同意书已签字,认真检查探视单并签字,主治医师应借此机会对住院医师进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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