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新闻

第二章 新闻
第二章 新闻

第一节、关于“新闻”的不同观点

新闻是新闻学中的基本概念和范畴。学习和研究新闻学,不能不涉及新闻的定义。关于新闻的定义,据说不下200种。但在我国,各种文章、著作和教科书出现较多的,因而也是较具代表性的观点,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四种:

1、新闻是……报道,或传播。如“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陆定一《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1943);“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播。”(王中《论新闻》,1981)。

2、新闻是……意识,或“意识形态”。如“新闻是新闻工作者借助一定的物质手段报道新闻事实,并表达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评价,以影响社会舆论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吴高福《新闻学基本原理》,1993)。

3、新闻是……信息。如“新闻就是及时公开传播的非指令性信息。”(20所大学联合编写《当代新闻学》,1987);“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宁树藩《新闻定义新探》1987)。

4、新闻是……事实。如“新闻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范长江《》);“新闻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喻权域《与香港同行谈我们对新闻工作的基本看法》)。

如果再把上述四种观点加以归纳,我们又可以发现它们有两种明显不同的指向。前两种观点指向由声音、文字、图像等符号形式构成的新闻作品或新闻报道;后两种观点指向新近发生的事实或关于这些事实的信息本身。这就是有些教科书上所说的“并行不悖的两种新闻学定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说的“新闻”确实包括上述两种所指,如“全国好新闻评选”、“要写好新闻,光凭扎实的文字基本功还不行”,这里的“新闻”显然指的是新闻作品或新闻报道;“世界十大新闻”、“今天报纸上有什么重要新闻”,这里的“新闻”则是指发生和变动的事实本身。

早在国人自撰的第一部新闻学论著中,“新闻”名下就同时包含着“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和“新闻纸所登之新闻”两种所指。如果说在日常生活中,一个概念所指不明还无碍大局的话,那么对理论研究来说,这种情况则是不能允许的,否则就会造成理论的混乱。比如说,倘若“新闻”指的是声音、文字、图像等符号形式构成的新闻作品或新闻报道,它无疑属于意识范畴,是“精神世界”

的产物;倘若“新闻”指的是人在社会实践中遇到的某些或某类事实,恐怕又会得出另外的结论。

到了20世纪40年代,陆定一从唯物论的反映论出发,试图对“新闻”的两种所指做出区分: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新闻是事实的报道,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在先,新闻(报道)在后。在中国无产阶级新闻事业发展的关键时刻,陆定一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阐明了唯物主义的新闻观,肯定并强调了事实的重要性,不仅在理论上澄清了一些是非,而且更重要的是对新闻实际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指导。

但是,陆定一的新闻定义是一个认识论范畴的命题,尽管它包含着本体论前提,而且这个本体论前提曾被反复强调:“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

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认识论和本体论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范畴。它们分别在不同层面上回答思维与存在、精神(意识)物质的关系问题。本体论问题就是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何者为第一性,即哪个是根本(本原)的问题;认识论问题则是思维是否反映现实,能否正确反映现实以及怎样反映现实的问题。本体论是认识论的前提。离开了一定的本体论前提,认识论的内容立即就会变得含糊不清;而把认识论问题本体论化,则是混淆了两大哲学范畴的区别和界限,因而难免造成理论上的混乱。

由于仅仅从认识论出发,长期以来,在我们的新闻学教科书中,“新闻”与事实本来的对立统一关系变成了一种人为的对立关系:事实不是新闻,新闻是事实的报道。因此,新闻学建构的逻辑起点就落实到了认识论而非本体论基础上。这种理论建构的必然结果是,本来意义上的新闻学实际上成了新闻报道学。作为“本源”的事实在这种“新闻学”中是一种不言自明、无需追究的先在设定。它是“新闻”的来源,却不是新闻;它虽然客观存在着,但没有人的主观意识的作用则一无所用。这样的“事实”很像康德哲学中的“物自体”,设定它的目的仅仅是为感性提供一个经验来源,具体到上述“新闻学”中,就是为“报道”这种空洞的“形式”提供一种“质料”。当事实在“新闻学”中完成了这一使命后,就被弃置一边。“新闻学”真正的逻辑起点和全部建构基础落在了新闻报道上。这样一来,陆定一关于新闻定义的本体论前提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因为在陆定一那里“第二性”或“在后”的东西,到了这里实际已成为“第一性”或“在先”的东西,而真正“第一性”或“在先”的东西则被丢到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从而失去其意义。

把新闻视为意识或意识形态也是把认识论问题本体论化的结果。持这种观点的人,其大致思路如下:无限多样的大千世界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世界,一类是精神世界。新闻是人对事实的感觉、报道或传播,当然不属于物质世界,而是属于精神世界,因此是一种意识,或意识形态。

但问题在于,在辩证唯物主义那里,物质与精神是一对关系范畴,而不是彼此对立的两个世界。它们的对立只是在本体论问题,即在回答什么是第一性的,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一哲学“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1辩证唯物主义之所以可以克服形而上学的局限性,就在于它不满足于对物质和精神做出知性的区分,而是理性地将二者结合起来,达到把某种差别作为环节包含在自身之中的一致。因此,我们不能只看到物质与精神的对立,却看不到二者的统一。其实,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

1 《列宁选集》。第2卷,第148页,人民出版社,1972。

论看,世界最终统一于物质,根本不存在什么脱离物质世界的“精神世界”,精神对物质的依赖性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物质与精神的形而上学的对立必然导致“事实”与“新闻”的形而上学的对立,即如果承认“事实”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必然要承认“新闻”是一种精神性的意识。但是,就像根本不存在脱离物质的精神一样,根本就不存在脱离“事实”的“新闻”。

“事实”固然需要人的认知和传播才能成为“新闻”(报道),但“新闻”决不就是认知和传播本身。如果把认知、报道或传播视为某种“形式”,它们当然可以被纳入各种各样的内容,而唯有纳入“事实”这一内容后,它们才可能成为“新闻”(报道)。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一回事,内容决定形式又是一回事。就像存在与意识的统一是一回事,存在决定意识又是一回事一样。而唯物主义本体论首先要确立的是后一个命题。从后者看,“新闻”之所以为新闻在于它报道了事实。就是说,是事实决定了“新闻”成为新闻。作为客体的事实的确有赖于人的感觉才与人发生关系,才对人构成意义。但正如列宁所明确指出的:“把认识论建立在客体和人们感觉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这一前提(‘感觉的复合’=物体;‘世界要素’在物理和心理方面是等同的;阿芬那留斯的原则同格等等),就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2

另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意识与意识形态是不同的,前者是和存在相对的范畴,它感知、反映或认识存在。后者指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树立其上的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其根本特征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蔽现实的联系。所以,根据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观点,即使承认新闻是一种意识,也不能得出新闻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结论。除非不按照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而是在完全中性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即把全部的观念世界统统视为意识形态,包括自然科学的全部成果在内。

第二节、新闻与信息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信息概念引入中国并受到学术界广泛重视。敏锐的新闻学界很快将这一概念引进自己的学科。新闻是一种信息几乎成了学术界的普遍共识。

信息(information)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有其特定的含义。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科学家对通信系统的传输效率问题进行研究。1948年和1949年,美国数学家申农(L?E?Shannon)农先后发表《通讯中的数学理论》和《噪音中的通讯》,奠定了信息论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地位。随后,维纳(N?Wiener)又对机器、生物中的信息传递、转换、处理和控制作进一步研究,并创建了控制论。

信息论着眼于对信息的精确定量分析,通过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研究信息的度量、传递和转换规律。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把信息理解为信号、消息、情报、指令、密码等概念的总称;但在信息论中,信息是在上述概念的多样性基础上经过科学抽象而形成的一个纯粹量化的科学概念。这种抽象的结果就是忽略一切与内容意义有关的因素,将信息还原成一种量,所以信息论中的信息实际上就

2 《列宁选集》,第2卷,第69页,人民出版社,1972。

是信息量,而信息量则等于可能性选择的概率的对数,可以用精确的数学公式表述。从操作层面上看,信息被理解为用来减少和消除事物不确定性的东西。如果用“熵”表示一定量的不确定性,信息就是负熵。信息减少和消除事物不确定性的效用只有在传递过程中实现,没有传递就没有信息,可传递性是信息的基本属性。

信息论的成果对社会科学研究产生过较大影响,对传播学和新闻学的影响更大。传播学中“申农-韦弗模式”就是直接从信息理论中搬过来的。

新闻学引进信息概念的初衷有三。第一,解决“事实”不能传递的问题。一般认为,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人们无法把一个事实搬来移去,而只能复制和传播“关于事实的信息”。第二,解决“新闻”(报道)与宣传(品)不分的问题。如果把新闻理解为一种信息,它的作用就被严格限定在减少和消除人们对外部客观世界的不确定性上,那些“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宣传内容就可以被排除在外了。第三,经过努力找出一个计算“新闻”信息量的公式,以提高新闻传播的质量和效率。一些学者的确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

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在我们有必要对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些反思了。

事实能不能被复制和传播?到底需要不需要引进“信息”概念来解决“事实”的不可传播性问题?这涉及到我们长期以来对“事实”的基本认识。究竟什么是事实?什么样的事实是新闻学研究中有意义的事实?我们的基本观点是:(一)事实不是简单的事物,而是某事物具有某种属性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即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某种实际情况,如我们不能说“太阳”是事实,只能说“太阳从东方升起”是事实;(二)客观事物或现象的实际情况具有无庸置疑的客观性,不依赖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必须承认“自在事实”的存在;(三)但对人类社会来说,“自在事实”除了作为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经验和认识的无尽源泉便一无所用,包括新闻学在内的一般人文社会科学(哲学除外)中研究的事实只能是那些在社会实践中与人相遇、被人感知的事实,即“经验事实”。这些基本观点我们在下一节还将详细论述。

现在让我们来看“经验事实”。“经验事实”一方面是客观事物的属性或关系向人的呈现,另一方面又是人对这些属性和关系的把握和断定,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因此,新闻学中所研究的事实并不只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而是为概念所接受、由主体断定的客观事物的实际情况的感性呈现,是被知觉到了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是知识经验中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这时的事实已不再是它自身发生、发展的自然史或某些物理、化学属性和关系的总和,不是只有通过自身某些能量、质量的投射才能得以传播的属态,而是通过命题能够加以断定、通过陈述可以表达和传播的感性知识。感性知识的可传递(播)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们的分析能够成立,那么新闻学界普遍认为的事实不能复制和传播的观点就是错误的,因而为此引进的“信息”概念也就是多余的。

事实上,几乎所有用“信息”界定新闻的学者都会用“事实”来对信息做进一步的限定,都承认新闻不是一般的信息,而是“关于事实的信息”,因为信息这个概念实在太宽泛太模糊了。与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用“事实”来定义新闻呢?根据我们的分析和理解,“关于事实的信息”其实就是“事实”,除此之外,我们实在想象不出它还能是别的什么东西。

引进“信息”概念对厘清新闻与宣传的关系究竟有多大意义?澄清新闻与宣传的关系是不是必须引入此概念?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新闻等同于新闻报道,而我们的新闻报道中常常充斥了大量的宣传内容。因此,学术界想通过“信息”概念改变这种状况,提高新闻

报道的质量。新闻的内容是信息,而宣传的内容是观点(观点难道不也是信息吗?)。但在我们看,澄清新闻与宣传的关系根本就用不着画蛇添足地引进“信息”概念,而只需明确新闻就是人在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即可。数千万年的共同社会实践为人们提供了经验外部客观世界的基本认识形式,这些被有的哲学家称之为“先验形式”的背景条件决定了人们对“经验事实”有着基本一致的认可度。正是在这种认可度范围,我们说“事实胜于雄辩”。新闻是经验事实,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基本一致的认可度;新闻报道是具体的报道者(个人或组织)对经验事实的陈述,除了上述基本认识形式外,其中还包含着报道者自身特殊的“认识形式”,可以说,绝大多数新闻报道都凝聚着报道者的思想观点。所以,抛开当初中国社会现实的政治根源不说,将新闻等同于宣传的理论根源在于将新闻等同于新闻报道,而不是缺少了一个“信息”概念的引进。

最初引入“信息”概念的学者们还有一个想法,就是试图找出一个计算新闻信息量的办法甚至公式,但20多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努力是徒劳的。因为无论新闻还是新闻报道,都不可能完全抛开内容和意义,抽象为纯粹的数量。

此外,我们还赞同余斯勇对用信息定义新闻提出的质疑:第一,作为一般的科学意义上的信息概念,至今还没有公认的定义,因为目前学术界看法还不一致,世界上已经公开发表的“信息”定义,有人统计已有39种之多。更为滑稽的是,《牛津字典》在解释“信息”时说“信息,就是谈论的事情、新闻和知识”;《韦氏字典》也认为“信息,就是在观察或研究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新闻和知识”。如此颠来倒去、相互借用,倒是越解释越糊涂。第二,用信息来揭示新闻现象的本质,那么信息本身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它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就连信息论的创立者维纳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是信息,信息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质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信息”来定义“新闻”,至少也是不科学、不严肃的。第三,根据普通逻辑中“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的定义规则,用“信息”定义“新闻”,就等于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11953年,前苏联大百科全书第二版对信息的解释中说:“信息确定为新闻界的一个概念,是报纸进行报道的一种特殊体裁,借助它,可以使读者知道国内或国际之间的事件和新闻。”2这里的“信息”、消息(一种特殊的体裁)、事件、新闻更是成了一锅煮的大杂烩。

第三节、新闻与事实

讨论新闻不能不讨论事实。纵观整个新闻学研究的历史,新闻与事实几乎难解难分。但究竟什么是事实,我们不仅没有深入追问过,而且在认识上还存在严重的片面性。

我们对事实认识的片面性集中表现为:只看到事实的客观自在性,与精神或意识的对立性,而没有看到它的“为我性”和“社会性”,它与精神或意识的统一性。在建国以后公开出版的第一部新闻学论著中,就对事实做出这样的规定:“事实……必须是在我们主观之外客观存在着的事实。”3随后出版的论著干脆

1余斯勇《用信息定义新闻质疑》,载《新闻出版报》1999年1月19日。

2 转引自王雨田主编《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与哲学》,第337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

3 甘惜分《新闻理论基础》,第3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

把事实视为“客观存在的自在之物”4,到了90年代,关于事实的这种片面认识依然如故。例如:“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自在的东西”5,“事实是自然的存在物,具有客观实在性”6,“事实……是一个客观存在物”7等等。

在这样的认识思想指导下,事实成了它自身发生、发展的自然史,成了某些物理、化学属性的总和,它不仅对人而且对动物都以同一的方式呈现;在这样的认识思想指导下,事实本身作为“存在物”无法移动半步,而只能通过一种类似能量、质量的物理属性——信息来扩散和传播;也正是在这种认识思想指导下,事实与新闻实际上被完全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事实不是新闻,而是一个“自在的东西”,新闻是事实的反映,属于“精神世界”。

如上节所言,新闻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不能脱离人类社会来谈论“事实”。新闻学中谈论的事实根本不是那种纯粹的自然存在物,而是客观地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与人的社会存在一刻也不能分离的事实。从唯物论出发,我们相信并承认“自在事实”的存在,但从新闻学研究出发,我们认为,这种自在事实只有作为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经验和认识的无穷无尽的源泉,才有绝对的理论意义。除此之外,我们所谈论的只能是那些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与人相遇、被人感知的事实。它依存于人类社会,但并不依赖某些人或集团的主观意识;它属于社会存在范畴,而不属于社会意识范畴。

让我们对这种事实做一些具体分析。

事实不同于客观存在的事物,不是某种对象式的实体。正如罗素指出的那样:“当我谈到一个‘事实’时,我不是指世界上的一个简单的事物,而是指某种性质或与某些事物有某种关系。因此,例如我不把拿破仑叫做事实,而把他有野心或他娶约瑟芬叫做事实。”8维特根斯坦在其《逻辑哲学论》中也对事实和事物做过类似的区分。由于这种区分,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事物,我们通常只是用一个概念来反映,并用一个词语来表达和指称;但对于事实,我们必须用一个判断来反映,并用一个句子来表达和陈述。

可见,事实不像事物那样,是某种对象式的实体,而是客观事物或现象的实际情况,即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所以,作为社会存在的事实,不能仅仅是某些性质和关系的纯粹存在,它还需要人在具体的经验过程中,对这些性质和关系进行确定。一个事物往往有多种性质,事物与事物间往往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我们也往往只能对其中的某些性质和关系做出确定。

事实作为经验对象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而作为经验内容则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许多人在这里陷入一个自德谟克里特时代以来,哲学界争论不休的悖论:同一一个东西,却同时存在于两个不同的地方——既在外部空间,又在人的心灵里。根据一般的逻辑,这似乎不可能。因此,有人断言,那肯定不是一个东西,而是两个东西。

新闻学研究中,“事实”与“新闻”的对立,其哲学认识论根源也在这里。

20世纪初,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士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揭示了上述谜底:“这个迷归根到底和一个同一的点为何存在于两条线上的谜是一样的。如果这个点处

4 张宗厚等《简明新闻学》,第31页,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

5 成美等《新闻理论教程》,第4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6 吴高福《新闻学基本原理》,第167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

7 黄旦《新闻传播学》,第140页,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

8 罗素《我们关于外界世界的知识》,第39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

在两条线的交点上,它就能同时存在于两条线上。”1抛开詹姆士的基本哲学立场,站在实践唯物主义立场上,我们认为,把事实看做人在实践活动中与事物自身的一系列性质和关系相遇的一个“点”是合适的。

作为社会存在的事实处在两个进程的交叉点上:一个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认识或思维进程,一个是事物自身性质、关系的自然进程。两个进程分别把事实连结到不同的组里,使它既属于这一组,又属于那一组。在这种情况下,把事实归入任何一组似乎都有道理,但又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唯有在上述两个进程的交点上才能真正把握事实。

根据以上观点,事实应该包含两种成分:客观成分和主观成分。那么,如何解释“事实是客观的”、“事实胜于雄辩”呢?

这里的根本问题在于:事实的客观性与人的社会性是统一的。脱离人类社会的客观性与脱离人类社会的主观性一样,都是毫无意义的。人总是根据自身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条件来经验和断定事实,他无法超越这些条件把握绝对客观的事实。一句话,人们是在社会共同认知的范围内来界定事实的客观性,这里的客观性指能被主体间相互共同经验,而不是私人的经验。

让我们从分析“单元事实”和“多元事实”来对这个问题做一些具体说明。

“单元事实”也有人称“原子事实”,指分析事实的最小单位,它本身不可能在分解为任何事实。这类事实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单纯的主词和谓词构成的单称陈述,如“北平解放”、“拉宾遇刺”等。陈述中的主词都有一定的实指性,或指某人,或指某物,或指某地区,或指某现象;谓词则是对主词所处某种状况的断定,没有明确的实指性。一般说来,有实指性的主词的客观性似乎不成问题,关键是谓词部分,因为任何“断定”必然依赖于人的认识形式。

从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人的一切心理结构和认识形式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而是在漫长的社会实践(首先是使用、制造工具的物质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人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形式不过是人在实践活动中无数次感知经验的不断保存、积累,最后内化、凝聚和积淀的结果,它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通约性”。就是说,每一个正常的社会成员都是用这套感知形式来断定事物的,而这种断定基本上是其他社会成员都能接受、理解和认可的。例如,“北平解放”中的“解放”,“拉宾遇刺”中的“遇刺”,我们都能接受并理解它们的大致意思。因此,“单元事实”中谓词的客观性便在人类社会认知形式的普遍“通约性”中得以存在,为社会成员所普遍承认。

“多元事实”也有人称之为“复合事实”,它是几个“单元事实”组合而成的。“多元事实”的客观性建立在“单元事实”客观性的基础上。因为“多元事实”可以拆卸为一个个的“单元事实”,如“世界驰名的文化古都,拥有二百余万人口的北平,本日宣告解放”,至少可以拆卸为“北平是世界出名的文化古都”、“北平拥有二百余万人口”、“北平本日宣布解放”等“单元事实”。虽然“多元事实”并不简单等同与“多元事实”之和,但“多元事实”的客观性原则上可以从“单元事实”的客观性上得到体现。

第四节、新闻是什么

1 威廉?詹姆士《彻底的经验主义》,第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通过上一节的分析和论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些与传统观点不同的结论:新闻不是事实的什么反映,不是事实的报道,也不是事实的信息。新闻就是事实。新闻作为事实依存于人类社会,但不依存于人的主观意识,不属于“精神世界”。新闻属于社会存在范畴,不属于社会意识范畴。这才是新闻与哲学、文学的根本区别所在。过去对新闻本质的理解其实是对新闻作品(报道)本质的理解。新闻作品是具体的个人或集团对新闻的物化反映形式,这种反映当然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属于“精神世界”,因此新闻报道自然不属于社会存在范畴,而是属于社会意识范畴。

说新闻就是事实并不等于说事实就是新闻。哪些事实是新闻,哪些不是?其中的决定因素是什么?这是长期困扰新闻理论界的又一难题。过去理论界试图从三个不同的层面上解决这个问题:一是从定义的层面上,通过定义的“种差”解决问题;二是从新闻现象与其他相关现象的关系层面上,通过比较分析“新闻”的特性解决问题;三是从价值的层面上,通过“新闻价值”理论解决问题。有趣的是,三个层面的考察得出的一些结论却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的内容,如“新鲜”、“公开传播”、“重要”、“变动”、“显著”、“共同兴趣”等等。这似乎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在新闻学的“元理论”中,新闻的定义、特征、价值应该是统一的。

再对上述三个层面的研究进行清理,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有两个思考问题的角度:一个是从“事实”本身思考问题;另一个是从传播者方面来思考问题。

从“事实”本身思考问题的学者所强调的,是“存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认为不是传播者的主观意识,而是事实本身固有的属性决定某事实成为新闻。这在一定意义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因此而把事实身上体现的某些属性当作该事实本身所固有的自然属性,当作可以脱离人类社会而单独存在的东西,那就错了。

以“新鲜”和“重要”为例,有教科书说:新闻必须新鲜,就像水果上市一样,必须快摘、快运、快售,否则就会因腐败而失去其甘美。新闻必须新鲜,这当然不错,但新闻的新鲜与水果的新鲜却有质的不同。后者是一种完全不依赖于人的纯自然属性,它对不同的人甚至动物,都以绝对同一的方式呈现自身;而新闻或事实的新鲜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属性的东西,它不能离开人类社会而单独存在,必然因人而易。

把事实向人呈现的某些属性视为其自身固有的自然属性,在我们的新闻学论著中十分普遍。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建国后公开出版的第一部新闻理论著作中有一段话:“有了事实,有了发生于某地最新的重要事件,还并不等于有了新闻。如果在遥远的荒芜人烟的地区发生了一种重大的自然现象的变化,而不为人所知,没有任何人了解到它,更没有任何人把这件事传播开去,这件事就算湮没无闻,她构不成新闻。”1此后,不少学者沿用此说。

这段话中的“最新的”、“重要”和“重大的”显然都被看成事实本身所固有的自然属性了,它们可以在“没有任何人了解到它”的情况下依然存在。然而,事实的新旧或重要与否总是相对于人而言的。事实是否新鲜是相对于我们的认识和经验而言;事实是否重要是相对于我们的社会实践而言。其实,上述引文的作者之所以会事先设定他所想像的那个事实是“最新的重要事件”,恰恰是由于他已经在观念上把这一事件与人类社会联系起来了。

1 甘惜分《新闻理论基础》,第3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

仅仅从事实本身所固有的属性来探寻新闻质的规定性,如同仅仅把事实看成“客观自在物”一样,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旧唯物主义的观点。马克思曾经批评说:“从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2一些资产阶级新闻学者确实抓住了旧唯物主义的弱点,在发展“能动的方面”的同时,积极兜售其唯心主义观点:“事实的现实性并不是事实本身的属性,而是人们在关心事实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主观上的感觉”3;“存在于我们意识之内的假构是真实。社会的事实,经过新闻而凝固于我们的意识之中。因而,对于我们,在新闻上所显示的世界是真实;不在新闻上所显示的毋宁是虚伪”4。

再看第二个角度,即从传播者方面探讨新闻的规定性。应该说,从这一角度出发的大多数学者,事实上是着眼从“事实”到“新闻”的转化过程,或讨论“事实——传播者——新闻”三者之间的关系。但由于他们讨论问题的基本前提依然在“事实”与“新闻”的对立,新闻传播者自然会成为其关注的重要因素,而且随着逻辑自身的发展,新闻传播者必然会被认定为从“事实”到“新闻”的决定因素。

在这些学者看来,事实要成为新闻,离不开传播者的反映、报道或传播,因此传播者及其主观意志决定着一些事实是新闻而另一些事实不是新闻。“我认为是新闻的就是新闻”5这句话可以视为上述观点的最好总结。

正是从这种观点出发,新闻工作似乎成了新闻工作者自由意志驰骋的天地,新闻机构仿佛成了新闻活动的主宰力量,而广大人民群众则成了由新闻机构来款待的客人:“在事实、新闻机构、群众三者之间,事实是材料,新闻机构是媒介,而广大群众是新闻机构的服务对象。广大群众是否能够知道某种新闻,是否能够得知事实的真相,决定于新闻机构拿出什么样的产品——新闻来款待它的工作对象。”

也正是从这种观点出发,“大众媒体”成了新闻本质的决定因素,在“大众媒体”面前,不仅“新闻”成了被规定者,而且事实也变得苍白无力:“就新闻来说,如果没有大众媒体的运作,没有它运作的动力和目的,事实本身并不能成为新闻”,“对于新闻学来说,大众媒体运作的动力和目的,比之事实本身更值得关注,因为正是它决定了新闻的命运”,“我们一直不敢正视大众媒体对新闻的本质的规定,是因为我们害怕遮蔽了新闻神圣的‘客观性’要求”。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看,这些观点的错误都是十分明显的。没有服务对象就没有服务机构,如没有顾客就没有商店,没有病人就没有医院。同样,没有“广大群众”就没有新闻机构,历史上也不是先有了“大众媒体”才有新闻的。表面上看,新闻机构或“大众媒体”运作的动力和目的决定着新闻的命运,但新闻机构或“大众媒体”的动力来自何处?其目的又由什么来决定的呢?

新闻现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新闻活动作为一项社会活动,产生于人类社会实践,首先是以使用和制造工具为基础的客观物质实践。新闻的本质既不是事实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

3 [日]小野秀雄《新闻学原理》,第30爷。

4 管贤《新闻学集成》,第一辑,第3页。

5 转引自Lcow Jeffres,Mass Media:Processes and Effects,p.105,Waveiand Press,Inc.1986.

本身所决定,也不是新闻机构或“大众媒体”所决定,而是由人类社会实践所决定,是由人在实践中的需要所决定。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实践。人在实践中必然产生对自己实践环境的“知”的需要,同时又通过实践来满足这种需要。就是说,“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1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第一,上述“知”的需要和满足这种需要的手段一起包含在实践过程中,其中不存在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绝对分辨标准。第二,不能仅仅从个体“心理学”意义上看待这种需要,更重要的是从社会人类学或哲学人类学意义上看待这种需要。如果仅仅从前者出发,我们所说的那种与人类活生生的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需要就会被生硬地剥离开来,变成一种纯粹的主观心理“欲望”。只有从后者出发,才能真正把握这种“需要”的本质:它是人类为了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生成和发展的“需要”,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产生的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的“知的需要”的总和,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我们新闻学中常说的“受众需要”本质上就是这种需要。它不以传播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不因“大众媒体运作的动力和目的”而改变。不是传播者的主观意识决定这种需要,而是这种需要决定传播者的主观意识;也不是“大众媒体运作的动力和目的”决定这种需要,而是这种需要决定”大众媒体运作的动力和目的”。这是被大量的新闻实践所检验和证明了的真理。

所谓新闻的本质,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其实就是上述客观存在的社会“需要”。在具体的新闻活动中,新闻传播者正是根据它来判别哪些事实是新闻,哪些不是。我们常说的“新闻价值”从根本上说也是由它决定的。

人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对自已生活环境的“知”的需要,只是决定新闻本质的一个方面,即新闻本质的客观社会性方面。新闻本质的另一个方面是其客观对象性所决定。

新闻本质必须与具体的客观对象——事实相联系,必然要在具体的事实身上体现自己。由于我们所说的事实是那些在实践活动中与人相遇的事实,亦即所谓“经验事实”,它们实际上是向人呈现并为人存在(即为人所用)的事实,是一种“人化的事实”。正如马克思从抽象的哲学高度所说:在社会中……对象的现实处处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都是人的现实……对于人来说,一切对象都是他本身的对象化”。2从新闻学研究的角度看,我们认为,“人的本质力量”并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东西,而是一个随着人类历史不断生成和发展的过程。它的最初表现当是某种需要,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才认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不仅如此,在以后的历史行程中,“人的本质力量”依然会以各种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对自身所处环境“知的需要”便是这些需要中最基本的需要之一。此外还有“识”的需要(对应于科学、哲学等)、“感”的需要(对应于文学、艺术等)。

在具体的新闻活动中,所谓“人的本身力量的实现”无非是指人们从作为对象的事实身上发现人的这种需要,同时也是在事实所显示的某些性质和关系中体现出人的这种需要。我们过去所说的事实的“时新性”、“重要性”、“显著性”、“趣味性”等等,并不是事实本身所固有的自然属性,而是人的“知”的需要的

1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59页。

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8页,人民出版社,1979。

“对象化”,是这种需要通过事实折射出来的光芒。“人化的事实”就是“对象化的事实”,就是凝聚了人的知性需要之光的事实。

“知”与“行”从来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般说,“知”是为了“行”,同时通过“行”获得自身。人们不仅需要知道对自已有利的事实,也需要知道对自己不利甚至有害的事实。这一现象在统一于实践的“知”“行”关系中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

新闻本质的社会性和对象性是完全统一的。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分别看做两个不同的实体。只有在逻辑上、在科学中,才能把两者区别开来看,而在现实中,这两者则是一刻也不能分离的完整的统一体,彼此互为前提、互为依据。因此,我们可以说,新闻的本质就是人的“知”的需要的对象化。它不可能有一成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体内容,它的内容总是随着人的实践,随着历史、社会、阶级的不同而变化。过去我们用语言来界定的一些貌似具体的内容(如“新鲜”、“重要”、“共同兴趣”等),其实也并不具体。

语言的抽象性与现实生活的具体性也许是人在认知途中无法逾越的鸿沟。为此,我们不得不在回答新闻是什么的问题之前,把“新闻本质”转化为一种类似人类心理结构的抽象形式,我们把这种形式称之为“关注”。它在人类实践中不断生成,因此无限的内容将在其中不断展开;它在实践中通过与事实的无数次相遇获得自身,同时又将自身的光芒投向作为对象的事实,从而使事实具有了一种新的品质

新闻是什么?从本体论着眼,新闻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这里的“经验”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后者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传播,前者则表现为人的“亲身传播”或“体内传播”(Intrapersonal communication)。

第二章新闻传播

第二章新闻传播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1、知晓新闻传播一般过程与新闻传播的双向性; 2、理解新闻传播是一种价值传递过程与活动,区别新闻与宣传的异同,初步建立科学新闻价值观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1、新闻传播双向性 2、新闻价值,新闻价值观的历史发展与现状,新闻价值选择与分析 第一节新闻传播基本模式简介 一、新闻传播过程的构成要件 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传播对象四个要件。 二、新闻传播的动态分析:对新闻传播的动态分析,新闻信息的基本流向是由谁,说什么,通过何种渠道,传播给谁,取得何种效果等环节和要素组成。信息传播中具有信息流动迅捷性和社会生活干预广泛性特征。具体环节和要素如下: 1、传播者:新闻传播主体,在新闻学概论中一般是新闻记者与编辑。 2、传播内容:传播的具体信息。 3、媒介:传播的介质,比如第一代的报刊,第二代的电报电传,第三代的广播电视,第四代的网络。 4、受众:信息的接受群体。

总之,其流程即美国政治学家。1948年发表了《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论述了传播结构与功能。在传播的结构上,拉氏提出五个W: 即谁(Who)传播主体; 说了什么,即(Says What)传播内容; 通过什么渠道,即(In Which Channel)传播媒介; 对谁说,即(To Whom)传播对象; 产生什么效果,即(With what Effect)传播效果。 三、对新闻传播的静态分析 内向传播:指人的自我信息活动,即由感知始,从感性向理性发展的思维与意识活动,是一种心理活动,是一切传播的基础。这里是指个人头脑中的"主我"与"客我"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如自言自语,自我反省,冥思苦想等,分为条件反射式传播,情感支配式传播,理性支配式传播。具有隐蔽性,内动性,短途性,思维性等特征。 人际传播:指两人乃至数人之间的信息传播,情绪与身体联系越接近,传播越具有个人色彩。交谈,交流,约谈,对话,讨论等。具有传播者与接受者零距离,熟人圈;单个性,面对面;信息准确性,清晰性,直接性;能较快改变受体态度与选择。 群体传播:指社会群体和社区内的信息交流活动。其体验深切程度不如人际传播那样直接与强烈。也称团体传播。组织是社会中相近或相似的个人有目的的组合,传播的目的就在于稳定,密切组织之间的关系,协调行动,维持和发展组织之间的生命力,应对环境挑战。

新闻传播法教程(魏永征)笔记,重点。

导论: 第一节:基本概念 一.法 法: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律:在我国,就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体系: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以宪法为基础,各个不同法律部门组成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容和谐,形式完整的有机整体,称之为法律体系。 二.新闻传播法 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含义: 1.任何权利主体在享有某一权利的时候,必须同时承担一定的义务 2.任何权利主体的法定义务,对它在法律关系上对应的主体来说,就是法定义务。 公法和司法: 公法 包含:宪法,行政法,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表现形式: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司法 包含:民法,商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表现形式:平等,自愿,公平,一方不能强制另一方。 新闻传播活动法律关系中既有公法关系,又有司法关系,有时还会发生重合和交叉(eg:公民通过媒介批评政府官员引起的名誉纠纷) 第三节:我国新闻法的渊源 我国法律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我国参加或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特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是制定普通法律的法律基础,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石。(当然也是新闻传播法的基石) 法律:在我国,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一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 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调整社会生活中重大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三组最重要的基本法: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 刑法: 规定犯罪和刑罚。作为最高的禁止性规范,包含了对新闻传播活动的约束和对妨害新闻传播活动犯罪的制裁。 民法: 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新闻传播法教程 总结

名词解释(5‘×5个 1、新闻传播法:广义上来讲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包括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等各个法律部门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文件条款。是跨越多个部门具有多种法源的许多法律规范的集合体。狭义上来说是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法律,如“新闻法”、“报刊 法”、“广播电视法”等。 2、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煽动危害国家:包括五项罪名,一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二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三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四是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五是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4、表达权(不一定是名词解释):表达权的核心是一项政治权利,公民运用出版 物新闻媒介行驶表达权属于出版自由的范畴。 5、著作权:即版权,是指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文学、艺术 等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简答题(8‘×5个 1、知情权里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分别是什么? 消极权力是指对自然存在的信息,公民可以自由地寻求、获取,国家、社会、他人只是承担了(消极的)不予干预、妨碍的义务、积极权利是指有关信息本来是应当让公众知悉的,但是现在它被控制在特定单位或人士手里,知情权必须借助他们的积极行为才能实现。 2、新闻法制建设的难点? 1 法的刚性和意识形态的弹性矛盾 2 新闻媒介社会控制功能与表达功能的矛盾 3 权利的普遍性和权力的等级性矛盾 4 法的稳定性和舆论导向的随机性的矛盾 5 随即调控和依法行政的矛盾

3、新闻侵权的要素、表现形式? 要素以及表现形式 1 侵权言论已经发表 2言论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质 3 言路具有特定指向 4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原则? 1 为学习、研究和教学科研目的而使用 2 为新闻传播而使用 3 其他公益使用 4 免费表演 5 特定群体使用 论述题(15‘+20’ 1、如何避免新闻审判 1 变以侦查破案为中心为以审判为中心 2 变单向度宣传为中立平衡报道 3 变激情诉求为理性讨论 2、党的纪律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关系(法律、纪律和道德)? 1 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共产党领导下展开和进行 2新闻舆论监督不近视新闻媒介的重要功能而且是党和政府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所以需要党和各级组织的重视和支持 3 要注重社会效果,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 4 舆论监督的力量来自事实 开放式思考 1突发事件(证券) 2陈永洲(诽谤、新闻侵权、法人人格权) 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第二章 新闻

第一节、关于“新闻”的不同观点 新闻是新闻学中的基本概念和范畴。学习和研究新闻学,不能不涉及新闻的定义。关于新闻的定义,据说不下200种。但在我国,各种文章、著作和教科书出现较多的,因而也是较具代表性的观点,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四种: 1、新闻是……报道,或传播。如“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陆定一《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1943);“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播。”(王中《论新闻》,1981)。 2、新闻是……意识,或“意识形态”。如“新闻是新闻工作者借助一定的物质手段报道新闻事实,并表达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评价,以影响社会舆论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吴高福《新闻学基本原理》,1993)。 3、新闻是……信息。如“新闻就是及时公开传播的非指令性信息。”(20所大学联合编写《当代新闻学》,1987);“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宁树藩《新闻定义新探》1987)。 4、新闻是……事实。如“新闻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范长江《》);“新闻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喻权域《与香港同行谈我们对新闻工作的基本看法》)。 如果再把上述四种观点加以归纳,我们又可以发现它们有两种明显不同的指向。前两种观点指向由声音、文字、图像等符号形式构成的新闻作品或新闻报道;后两种观点指向新近发生的事实或关于这些事实的信息本身。这就是有些教科书上所说的“并行不悖的两种新闻学定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说的“新闻”确实包括上述两种所指,如“全国好新闻评选”、“要写好新闻,光凭扎实的文字基本功还不行”,这里的“新闻”显然指的是新闻作品或新闻报道;“世界十大新闻”、“今天报纸上有什么重要新闻”,这里的“新闻”则是指发生和变动的事实本身。 早在国人自撰的第一部新闻学论著中,“新闻”名下就同时包含着“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和“新闻纸所登之新闻”两种所指。如果说在日常生活中,一个概念所指不明还无碍大局的话,那么对理论研究来说,这种情况则是不能允许的,否则就会造成理论的混乱。比如说,倘若“新闻”指的是声音、文字、图像等符号形式构成的新闻作品或新闻报道,它无疑属于意识范畴,是“精神世界”

以新闻立法规范媒介行为

以新闻立法规范媒介行为 随着新闻媒介对案件报道介入的增多,媒介审判越发成为公众对媒介行为关注的焦点。关于媒介审判,魏永征教授认为: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报道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时超越法律规定,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侵犯人权的现象。这种现象多数发生在刑事案件报道中。主要表现为在案件审理前或判决前就在新闻报道中抢先对案件进行确定式报道,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量刑等结论。新闻媒介究竟应如何规范自身行为,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舆论引导作用,引发学界和业界的深入思考,通过新闻立法而规范媒介行为的呼声不断走高。 媒介审判:规范媒介行为的起点 1. 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特点 (1)事件主体多具显着性 纵观我国近些年被热议的媒介审判现象不难发现,构成此类现象的事件主体基本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即主体的显着性较强,都是容易引起公众关注和反馈的热点事件或人物。 2011年的“药家鑫案”堪称媒介审判的代表。该案被媒介报道后,因其残忍恶劣的作案行径,成为当地的区域性话题。然而随着媒介曝光其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采访受害人家属、撰写主

观性评论文章等介入性内容不断出现,公众情绪被极大程度煽动,这种群体情绪迅速蔓延,甚至淹没了一些媒介关于真相的挖掘。 (2)网民意见影响力增强 随着新媒介的不断发展,受众被赋予更自由的媒介话语权。互联网为受众开启了真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时代,而微博的兴盛更是让每个受众真正变身新媒介用户,握紧话筒,随时随地发表意见,网民意见逐渐开始发挥强有力的舆论影响,在新的媒介生态中扮演着越来越重的角色。由于网友基数众多,优势意见往往会形成螺旋效应迅速扩散,最终演变为“压力集团”,反过来对媒介和相关涉事方施压。 因而在一些媒介审判现象中,总能看到媒介以“舆论”之名发声。很多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在审理判决过程中,网民意见也于无形中对司法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2. 我国媒介审判现象影响 (1)损害司法公平公正 媒介审判最直接也是最显见的影响就是损害司法公平公正。在案件调查审理和判决的过程中,公平公正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应予首先保证的前提。然而媒介带有倾向性的报道和评论却在不同程度上左右着司法。在媒介审判中,媒介所认定的事实往往来源于线人爆料、记者采访等方式获得的案件事实,相对于司法程序的法定证据事实而言,没有充分的客观依据和逻辑判断,缺乏合法性和客观性。

第二章 新闻价值

第二章新闻价值 本章重点: 1、掌握新闻价值含义 2、区别新闻价值与新闻价值评价 3、掌握新闻价值要素 第一节新闻价值的涵义 一、价值的涵义 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 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 价值客观的表现是功利关系 价值是客观的 二、新闻价值的概念 1、新闻价值就是新闻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社会对它的需求 2、对新闻价值概念的理解 是对人类社会的功用 是客观的 主体是受众的总体 三、新闻价值评价 1、新闻价值评价并不意味着可以全凭主观,需要以新闻价值为基础。 2、新闻价值评价层次 (1)初级新闻评价层次(媒体) 影响媒体新闻价值评价的主要因素: 新闻价值媒体定位社会效果 《央行九年来首次加息》(北青报) 《银行存贷款利率今起上调》(北京娱乐信报)

(2)终极新闻价值评价(受众) 第二节新闻价值要素(什么新闻有价值) 时新性 1、时效性强(时间上的最新) 2、新鲜感强(应知未知) 如何判断? 1、事物新鲜度往往取决于纵向的对比 ①不知道的新发生的事 ②不知道的最新变动(不轻易被发现,长期关注) 2、在联系中捕捉事物的时新性 ①通过联系知道啥是新鲜的(未报到的,受众想知道的) 例如:温家宝用2种语言致贺词 3、关注新概念(观念)新事物(大稿子,好稿) 观念变化细微,潮流敏感头脑而不是技术 例如:农民告官消费观婚姻观代表社会深层次变化 4、关注反常的情况 ①违反常理的事情 ②本该发生而未发生的事物 5、过去事实最新揭露 ①不知道的最新发现 ②历史事实(悬案奥秘)揭露或有最新发现 注意:要有公开的时效 要能引起大部分人的好奇心 对新的认识:新事物新变化新奇不熟悉(对社会的认知要更深入)重要性(与新闻特性不大一样)

新闻传播法教程重点复习

概念: 1,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以主体依法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 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 尊严、人身自由为目标的权利。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和法 人所固有的为维护自己的生存 和尊严所必具备的人身权利。2,传媒侵权行为:是指大众传播媒介在传播信息过程中发生的 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行为。 3,名誉的概念:名誉,是对特定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社 会评价。名誉,即名声,社会 上人们对公民的品德、情操、 声望、信誉、形象、性格等方 面的综合评价。名誉具有社会 性、客观性、特定性、观念性、 时间性等特点。 4,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 正评论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 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 利。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 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 侵犯的权利。 5,真实:所谓真实,就是新闻或其他文章的内容同实际情况相 符合,且这里强调的真实是法 律上的真实即有证据支持。6,隐私的概念: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 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 人事项。这个定义包括两个方 面:一是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 无关的事,即所谓“私”;二是 个人不愿意被他人知悉(包括 被他人打听、收集、传播等) 或者受他人干扰,即所谓“隐”7,隐私权的概念:隐私权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 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8,肖像的概念:肖像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录像、电影等艺 术形式,使其外貌在物质载体 上再现的视觉形象。肖像的特 征有:1可辨认性2具有专有 性3具有财产性9,肖像权的概念:肖像权是公民 享有的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 的利益依法不受他人侵犯的权 利。肖像权是法律规定的自然 人人格权。 10,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 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 自己的科学或艺术等作品所享 有的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 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身权和 财产权两部分。 11,著作权的客体:是指作者 创作的以某种具体形式表现出 来的文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工程技术等作品 12,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 主体是指著作权所有者,即作 品的著作权人。 13,人身权:著作权中的人身 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 因创作活动而产生的与人身利 益紧密联系的权利。不能转让、 继承 14,发表权:发表权是作者 享有发表或者不发表自己作 品、何时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 的权利,也就是作者决定是否 将自己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每种作品只能发表一次,发表 权也只能实施一次。 15,署名权:署名权是指作者 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 利 16,修改权:修改权是作者对 作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对 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17,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 品完整权是保护自己作品的内 容、观点、形式不受歪曲、篡 改的权利。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就是保护作品不被他人丑化、 不被他人不当利用,以维护作 者的声誉、声望及作品的纯洁 性。 18,许可使用:著作权的许可 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一定的方 式,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 域范围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 的情形。 19,转让:著作权的转让是指 著作权人对其著作财产权的一 项、几项或全部转移给另一个 民事主体支配的情形。其法律 后果是著作权一经让出,便丧 失了该权利。 20,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使 用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 一定范围内,不经著作权人许 可,不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 的而使用他人作品。 21,法定许可使用:“法定许 可使用”,又称“非自愿许可使 用”,是使用人根据著作权法规 定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而使用作品,但使用人必须向 作者支付报酬。 22,邻接权:有一些传播行 为,其产生的传播产品的独创 性还不足以形成一件新的作 品,就成为邻接权保护的对象。 由于这种权利是传播者在传播 原有作品过程中形成的,是与 原有作品相邻的,故称为邻接 权。 23,言论自由:指公民有发表 意见、交流思想、抒发感情、 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 干涉的自由。言论有广义和狭 义之分,狭义就是指言语,即 口头表达。广义是指通过口头 或者书面以及著作权进行表达 24,出版自由:是指公民通过 以印刷或其它复制手段制成的 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 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 自由。包括报纸、期刊、图书、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a 25,新闻自由:言论、出版自 由原则贯彻于大众传播活动中 称为“新闻自由”。它是公民进 行新闻活动的自由,是公民通 过新闻媒介获取、表达、传播 各种信息和意见,参与国家生 活和社会生活的一项政治权 利。 26,知情权:知情权在学理上

文艺学(学科代码:050101)

四川外语学院 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Graduate Degree Programs 四川外语学院研究生部 Graduate School of SISU

文艺学(学科代码:050101) (一)、必读书目: 1、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28.00。 3、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上下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4、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第2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44.80。 5、朱立元:《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上下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7、王运熙:《中国文学批评史新编》(上下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6、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一卷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8、周忠厚:《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思想发展史教程》,中国人民大学,2002。 9、塞尔登:《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刘象愚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0、鲍尔德温等:《文化研究导论》,陶东风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二)、参考书目: 1、柏拉图:《文艺对话录》,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2、亚里士多德:《诗学》,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 3、黑格尔:《美学》,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1。 4、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 5、尼采:《悲剧的诞生》,周国平译,三联书店1986。 6、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高觉敷译,商务印书馆1986。 7、赵毅衡:《新批评文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 8、韦勒克、沃伦:《文学原理》,刘象愚等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9、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 10、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等译,2001。 11、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 12、杜小真编选:《福柯集》,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 13、贝斯特、科尔纳:《后现代转向》,陈刚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4、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 15、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 16、罗钢、刘象愚:《文化研究读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7、汪民安:《文化研究关键词》,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18、朱刚:《二十世纪西方文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9、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两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0、陆梅林:《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21、毛泽东:《毛泽东论文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 22、陆贵山:《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3、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第三版),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 24、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 25、曹顺庆:《中国比较诗学》,北京出版社,1988。 26、余虹:《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三联书店,1999。 27、张法:《中国美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8、宇文所安:《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王柏华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2014新闻记者培训练习题第二章答案

新闻记者培训2013 练习题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练习题(含答案)(一)单选题 1.以下关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A) A.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具有时代意义、与时俱进的 B.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只适用于党报 C.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新闻专业主义是水火不容的 D.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就是学习领导人的语录 2.1842 年马克思所写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最能体现以 下哪一项?(D) A.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新闻实践的紧密结合 B.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进步的、发展的科学 C.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比较晦涩难懂、不容易理解 D.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论述充满生动而智慧的阐释 3.下列哪句话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新闻理念?(B) A.报纸要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能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 B.报纸要处理好与党的领导机关的关系,在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C.报纸是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 D.报纸的新闻报道处在一种有机的运动过程之中 4.“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是哪一位领导人提出的?(B) A.邓小平 B.江泽民 C.胡锦涛 D.习近平5.毛泽东对《解放日报》改版的思路是什么?(B) A.走基层 B.贴近生活 C.联系群众 D.改文风 6.下列新闻实践活动和所体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相对应的是哪一项? (D) A.《人民日报》刊发习近平出访俄罗斯的新闻——舆论引导 B.《新京报》发布社论“救援志愿者,别盲目去灾区”——党性原则 C.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节目——媒体要成为思想团结的中心 D.新华社推广官方微博“新华视点”——尊重新闻传播规律 7.2009 年10 月9 日,在世界媒体峰会开幕式上,胡锦涛正式提出以 下哪项重要论述?(B) A.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 B.遵循新闻从业基本准则 C.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D.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 8.下列选项中,第一个使用“党性”概念,并对党报的党性原则作出 系统理论阐述的是哪一位?(A) A.列宁 B.马克思 C.恩格斯

2018人教版语文选修新闻阅读与实践练习题第二章1.动态消息两篇版含答案

基础夯实 1.下列各组词语中,加点字的读音全部正确的一项是( ) A.标识.(shí)吐露.(lòu) 凄怆.(chuàng) 魁.首(kuí) B.捕.捉(bǔ)酩.酊(mǐng) 佛.教(fó)淙.淙(cóng) C.斐.然(fěi)亘.古(ɡèng) 顷.刻(qǐng)毓.秀(yù) D.内讧.(hòng)掳掠.(lüè) 信笺.(qiān)荏.苒(rěn) 解析A项,吐露.(lù);C项,亘.古(ɡèn);D项,信笺.(jiān)。 答案B 2.下列各组词语中,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 A.部署撒手锏两全其美伶牙俐齿 B.蔓延满堂彩胸无城府简明扼要 C.中标拌脚石英雄辈出诩诩如生 D.脉搏辩证法察言观色独占鳌头 解析C项,拌—绊,诩诩—栩栩。 答案C 3.导学号59760003填入下面文段处空白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 当然,表面的公正不等于公正。①, ②表面功夫都不做足,内在的真诚性③是值得怀疑的。④,议员在议会中打架, ⑤只是作秀,但也有可能是全力为选民争取利益;⑥假如他们只顾着打呼噜,连表现一下的念头都没有,那就一定是置选民利益于不顾。 ①②③④⑤⑥ A 然而如 果 一 定 那 么 虽 然 /

,①表转折,②为让步假设;④处为举例子,⑤处与下句构成转折,⑥与前面又构成转折关系。 4.导学号59760004(2017·全国卷Ⅰ)下列各句中加点成语的使用,全都不正确的一项是( ) ①比赛过后,教练希望大家重整旗鼓 ....,继续以高昂的士气、振奋的精神、最佳的竞技状态,在下一届赛事中再创佳绩。 ②今年,公司加大公益广告创新力度,制作出一批画面清晰、意味深长 ....的精品,有效发挥了公益广告引领社会风尚的积极作用。 ③世界各国正大力研制实用的智能机器人,技术不断升级,创新产品层出不穷 ....,未来有望在多领域、多行业发挥更大的作用。 ④赵老师学的是冷门专业,当年毕业时,不少同学离开了该领域,而他守正不阿 ....,坚持致力于该专业的教研工作,最后硕果累累。 ⑤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给古丝绸之路的沿线城市带来了活力,很多城市对未 来踌躇满志 ....,跃跃欲试。 ⑥目前,快递业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行业,快递服务虽不能说万无一失 ....,但的确为百姓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A.①③⑥ B.①④⑤ C.②③⑤ D.②④⑥ ,重新集合力量再干。语境中没有失败的意思。与语境不符。②“意味深长”,意思含意深远,耐人寻味。使用正确。③“层出不穷”,接连不断地出现,没有穷尽。使用正确。④“守正不阿”,坚守正道,毫不偏袒。形容人公正不徇私情。成语中的“正”表示的公正,不是语境中的“该领域”。望文生义。⑤“踌躇满志”,形容对自

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考英语一还是二

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考英语一还是二 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考英语一还是二?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新闻史论 833新闻实务 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专业方向: 01.新闻史论 02.新闻实务 03.国际新闻 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学费总额1.6万元,学制2年,按学年缴纳学费。 本文系统介绍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专业方向,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学费,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考试科目,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参考书等问题,凯程北京大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北京大学考研机构! 一、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多不多? 最近几年新闻学考研很火,特别是北京大学这样的名校。北京大学2015年新闻学考研研究生计划招收5人,招生人数较少,从这方面来讲考研难度较大,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专业课复习较为容易。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考试科目里,新闻史论和新闻实务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即使本科学新闻的同学,专业课也不见得比你强多少(大学学的内容本身就非常浅)。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二、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生就业怎么样? 作为名牌院校的北京大学,本身的学术氛围好,有良好的师资力量,人脉资源也不错,出国机会也不少,硕士毕业生社会认可度高,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2014年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7.86%。就业率居于全国同类专业院校的首位。 北京大学新闻学考研研究生毕业后主要就业方向分别为: 1、高校教师 因为新闻学既具有理论的成分,又很实务,因此就业的前景也非常广阔,其属新兴学科正处于迅速发展之中,极缺高校教师,因此研究生毕业后即可进入高校教书,或者科研咨讯机构进行理论研究。 2、网络编辑 据统计,目前我国的网络编辑从业人员有近300万人,而传统新闻从业人员只有75万人,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已经从规模和数量上超过传统媒体。做一名网络编辑,首先要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其次要熟知新闻的相关知识,对网络上出现的新闻、信息、趋势要有足够的敏感度,还要能熟练使用DreamWeaver、Flash等网页制作软件和一些编辑发布软件等等。 3、影视节目制作公司高级编导

新闻记者培训练习题-第二章答案

新闻记者培训2013 练习题第二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一)单选题 1.以下关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A) A.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具有时代意义、与时俱进的 B.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只适用于党报 C.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新闻专业主义是水火不容的 D.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就是学习领导人的语录 2.1842 年马克思所写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最能体现以下哪一项?(D) A.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新闻实践的紧密结合 B.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进步的、发展的科学 C.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比较晦涩难懂、不容易理解 D.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论述充满生动而智慧的阐释 3.下列哪句话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新闻理念?(B) A.报纸要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能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 B.报纸要处理好与党的领导机关的关系,在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C.报纸是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 D.报纸的新闻报道处在一种有机的运动过程之中 4.“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是哪一位领导人提出的?(B) A.邓小平 B.江泽民 C.胡锦涛 D.习近平 5.毛泽东对《解放日报》改版的思路是什么?(B) A.走基层 B.贴近生活 C.联系群众 D.改文风 6.下列新闻实践活动和所体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相对应的是哪一项?(D) A.《人民日报》刊发习近平出访俄罗斯的新闻——舆论引导 B.《新京报》发布社论“救援志愿者,别盲目去灾区”——党性原则 C.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节目——媒体要成为思想团结的中心 D.新华社推广官方微博“新华视点”——尊重新闻传播规律 7.2009 年10 月9 日,在世界媒体峰会开幕式上,胡锦涛正式提出以下哪项重要论述?(B) A.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 B.遵循新闻从业基本准则 C.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D.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 8.下列选项中,第一个使用“党性”概念,并对党报的党性原则作出系统理论阐述的是哪一位?(A) A.列宁 B.马克思 C.恩格斯 D.毛泽东 9.既贯穿于毛泽东整个的新闻宣传思想之中,又成为指导党报宣传工作的基本路线的观点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B) A.全党办报 B.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C.为人民服务 D.党性原则

002 第二章 网络新闻传播的媒介

第一章网络新闻传播的媒介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网络新闻传播媒介及其基本特性,为后续的网络新闻传播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配合多媒体手段。 教学内容: 媒介性质的不同,导致了新闻传播业务特性的差异,导致了媒介使用方式的差异,导致了经营方式上的差异,也导致了媒介在社会中作用方式的差异。网络新闻传播依赖的传播渠道是网络。网络作为一种革命性的媒介,其特殊性表现得十分突出。它具有多样性、开放性、多级性、连通性。 第一节网络媒介的多样性 多样性包括:多种属性、多种传播形式、多种媒体形式、多种领域。 一、多种属性的结合 网络媒介的多样性,首先表现的属性上的多样:技术平台属性、媒介属性、经营平台属性和虚拟社会属性。 1、技术平台属性 与以往的媒介技术相比,网络极其相关技术的含量要大得多。并且网络的作用也超出了传播的范畴,这一技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从而带了大发展:计算机软硬件技术、WWW技术、宽带技术、无线互联技术、下一带网络技术都对互联网起着重要的作用。 当我们把网络视为新闻传播媒介时,不能忽视了技术在它的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更要时刻关注技术最于未来网络新闻业走向可能起到的作用,否则就可能陷入“技术近视”的沼泽。 跟踪技术进步的轨迹,及时关注它所带来的影响,并尽早做出调整,这是我们要把网络定位于一个技术平台的意义。同时也要注意:技术因素只是媒介发展的一个动力。 案例 1、托马斯〃弗里德曼:2005年出版了年度畅销书《地球是平的》。 弗里德曼将人类进入21世纪后的时代称为:全球化3〃0时代。弗里德曼说,公元2000年左右,电邮、Google之类的搜索引擎,“创造出一个平台,可以从任何一个角落,传送智慧产品、智慧资本。它可以拆解、递送、散发、生产,再重新组合”,“个人的力量大增,不但能直接进行全球合作,也能参与全球竞逐,利器即是软件,是各式各样的电脑程序,加上全球光纤网络的问世,使天涯若比邻”。 在他看来,如果哥伦布能够在几个世纪后得以重生,他能够发现的新大陆将不会是美洲,也不会是印度,而必将是由海底光缆、路由器、卫星、通信基站、计算机和手机交织而成的互联网世界。哥伦布通过航海发现,地球是圆的;弗里德曼则通过自己在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全球化进程中的体验告诉我们,世界是平的。 案例2:长江商报9月16日报道近日,三鹿集团曾投300万元人民币寻求百度协助屏蔽三鹿“问题奶粉”负面新闻的消息,在业界传得沸沸扬扬。昨日,百度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三鹿集团的代理公关公司确实先后两次找到过百度,要求其屏蔽“问题奶粉”的负面新闻,但均遭到百度公司的拒绝。

2017中传传播学考研分数线整理

2017中传传播学考研分数线整理 2015年2017中传传播学硕士各个方向复试分数为媒介与女性方向:346分,最高分数为传播研究方向:351分。其中单科满分为100分的要求最低分为52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的要求最低分为78分。 复试内容包括复试笔试、专业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或汉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或汉语水平测试)成绩×10%,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考研复试面试不用担心,凯程老师有系统的专业课内容培训,日常问题培训,还要进行三次以上的模拟面试,还有对应的复试面试题库,你提前准备好里面的问题答案,确保你能够在面试上游刃有余,很多老师问题都是我们在模拟面试准备过的。 本文系统介绍2017中传传播学考研难度,2017中传传播学硕士就业,2017中传传播学考研辅导,2017中传传播学考研参考书,2017中传传播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2017中传传播学考研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2017中传考研机构! 一、2017中传传播学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总体来说,2017中传传播学硕士招生量大,15年的招生人数为42人,其中包含保送生13人,考研难度不高,每年都有二本三本学生考取的,据凯程从中国传媒大学内部统计数据得知,2017中传传播学硕士的考生中95%是跨专业考生,在录取的学生中,基本都是跨专业考的。 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传播学硕士考试科目里,传播历史与理论和传播实务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即使本科学传播学的同学,专业课也不见得比你强多少(大学学的内容本身就非常浅)。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2017中传传播学专业就业怎么样? 2017中传传播学硕士专业就业实践多,学生动手能力强,且2017中传在传播学领域的名气非常大,校友众多,就业不是问题。据中国传媒大学就业办公室的老师介绍,2017中传每年的就业率都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整体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的,大部分的专业供需比在1:4以上。社会对2017中传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也给予很高的评价。 2017中传传播学的学生就业方向主要有:包括广播电视在内的各级各类传播媒体、政府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关部门、信息传播部门、传媒产业领域、高校和科研机构等。 三、2017中传传播学考研各细分专业介绍 传播学硕士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其专业方向以及2015年各方向招生人数如下: 理论传播与传播史方向(15年招10人);

2017年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考研程序设计大纲简介

2017年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考研程序设 计大纲简介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程序设计》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学科的重要基础,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基于数据结构的程序设计和基于操作系统的程序设计两大部分。要求考生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有较深入、系统的理解,掌握各种数据结构的定义和实现算法,掌握操作系统所涉及的关键内容,对C语言的基本知识有较深入的了解,掌握程序设计的基本方法,并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的内容 (一)程序设计基础 1、C语言的基本数据类型、各种运算符和表达式、基本控制结构。 2、数组的定义、数组元素的引用、数组的初始化,掌握与字符串相关的库函数。 3、函数的定义语法,函数调用中参数的传递机制;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的有效范围。 4、结构体类型变量的定义、结构体变量的引用、结构体变量的初始化方法,结构体数组的定义、初始化和结构体数组的应用,共同体变量的定义和使用方法。 5、地址和指针的基本概念,如何使用指针来处理数组、字符串以及结构体,函数指针的基本概念以及使用。 6、FILE的定义以及对文件进行的各种操作的库函数。 (二)线性表 1、线性表的定义和基本操作 2、线性表的实现 (1)顺序存储结构:实现顺序表的查找、插入、删除、合并、分解等操作的程序设计。 (2)链式存储结构:实现单链表、循环链表、双向链表、双向循环链表的生成、查找、插入、删除、遍历以及链表的分解和归并等操作的程序设计。 3、线性表的应用:从时间复杂度和空间复杂度的角度综合比较线性表在顺序和链式两种存储结构下的特点,即其各自适用的场合。运用顺序表和链表的特点解决复杂的应用问题。 (三)栈、队列和数组 1、栈和队列的基本概念 2、栈和队列的顺序存储结构和链式存储结构及应用 (1)栈与递归的关系。 用递归解决的几类问题:问题的定义是递归的;数据结构是递归的;以及问题的解法是递归的。 典型递归问题的算法以及如何将递归算法转换为非递归算法。 (2)在程序设计中,常需要栈这样的数据结构,使得与保存数据时相反顺序来使用这些数据。在后续章节中多处有栈和队列的应用,如二叉树遍历的递归和非递归算法、图的深度优先遍历等都用到栈,而树的层次遍历、图的广度优先遍历等则用到队列。 3、特殊矩阵的压缩存储:对称矩阵、对角矩阵、三角矩阵在压缩存储时的下标变换公式。

新闻传播学领域较好的书和较有实力的研究者转

新闻传播学领域较好的书和较有实力的研究者转 2009-05-20 17:19 一、传播理论 最好的书: 张国良:《20世纪传播学经典文本》 陈卫星:《传播的观念》 最有实力的华人学者: 朱聪\陈韬文\祝建华\潘忠党\李金铨\李少南\李瞻\赵月枝\张国良\陈卫星\卜卫 二、新闻理论 1.最好的书: 徐宝璜:《新闻学》 李良荣:<新闻学导论> 黄旦:<新闻传播学> [台]李瞻:《新闻学》 2.最有实力的研究者 李良荣\陈力丹\孙旭培\宁树藩 三、马克思主义新闻学: 1、最好的书: 陈力丹:《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 2、最有实力有研究者: 陈力丹\童兵\孙旭培 四、媒介经营管理与传媒经济 最好的书 待补(我们认为尚没有好书值得推荐) 五、媒介经济学 Picard:《媒介经济学》 六、新闻传播史与新闻传播思想史 1.最好的书 戈公振著:《中国报学史》 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1-3)

2.最有实力的研究者 方汉奇\丁淦林\宁树潘 七、实证研究及传播学研究方法 1.最好的成果 柯惠新\祝建华:《传播统计学》写得不错,可惜,书太贵了! 2.最有实力的研究者 陈崇山\卜卫\柯惠新 八、舆论宣传学 1.最好的书 陈力丹著:《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 2.最有实力的研究者 刘建明\陈力丹\郑兴东\丁柏铨 九、新闻伦理传播法 1.最好的书: 吉尔摩等:《美国大众传播法:判例评析》(此书前有台湾李瞻的编译本,现有清华传播译丛的翻本 2.最有实力的研究者 魏永征\张西明\吴飞\孙旭培 十、广播电视研究 1、最好的书 皮埃尔·布尔迪厄:《关于电视》 清华传播译丛之《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 2、最有实力的研究者 叶家铮\黄匡宇\吴郁 十一、媒介文化与影视美学研究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 趙民復旦大學新聞學院 Wenkai Min ZHAO (CC)MMVII Some rights reserved 版权及免责声明 本演示件所引用事例之内容,包括事实的挑选与陈述、援引的名称与资料,作者仅对客观性负责;其中所表达的观点与立场不能引申为作者的立场与观点,并且不代表作者对其内容的肯定或否定的态度。 本讲义主体文字及编辑方式版权归作者所有。讲义内所援用文字资料、图片及视频、音频剪辑均未事先获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授权该使用权系基于版权公约及法律关于合理使用原则之相关规定获得版权仍归原有版权人(包括匿/佚名者)所有;惟已进入公共领域的内容除外。尽管一切所援引之原始资料的版权信息已尽力被查询,但仍有部分版权信息不明确;同样因资料来源问题,其中部分版权资料仅有转载或提供者信息,而无确切版权所有者的信息。如有相关版权归属的任何后续信息或更正,将在讲义更新内随时怱正,但作者不承诺必须知会说明已演示部分的怱正信息。任何超出浏東及适当的科研用途以外的,以包括复印、翻拍在内的机械或电子等任何方式,进行演示、广播、复制、公开发表或出版本演示件部分或全部内容等行为,均有可能被视为超出合理使用权的行为。 任何与以上声明相反的引申与理解均为不真实 参考书目 1、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年 3 月; 2、陈桂杭:新闻职业道德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年 12 月; 3、陈桂杭:新闻职业道德案例评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年 7 月; 4、黄瑚: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年 9 月; 5、周鸿书:新闻伦理学论纲,新华出版社,1995 年 9 月; 6、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著:媒体伦理学:案例与道德论据(第 5 版),蔡文美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 年 8 月; 7、杰克·富勒著: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展江译,新华出版社,1999 年 12 月; 8、托马斯·鲍德温等:大汇流:整合媒介,信息与传播,龙耘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 年。 推荐书目:异端的权利-----------把一个人活活烧死不是保卫一个教义而是屠杀一个人我们不应用火烧别人来敃明我们自己的信仰只应为了我们的信仰随时准备被烧死 第一编:基础认知部分 基础认知部分之一(媒介与社会的互动)大众传播媒体的社会功能 大众传播媒介的正功能 一、信息功能二、舆论功能三、娱乐功能四、服务功能 基础认知部分之二(信息自由流动原则) 新闻传播的基石:信息自由流动 信息合法、自由的流动是传媒发展的依据与方向 信息自由流动原则得到了主要的世界性和地区性人权宣言和公约的确认。其间是漫长且苦难的争取: ——1789 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 11 条:“自由地交流意见和见解是每个人最为宝贵的权 利”,每个公民都“在对违法滥用权利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言论、著作和发表的自由”。 ——1791 年,美国《权利法案(宪法怱正案)》:“议会不得通过任何……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 ——1946 年,联合国第 59 号决议:“信息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所信仰的各种自由的检验标准”。 ——1948 年 12 月,《世界人权宣言》第 19 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 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1987 年,34 国的专业组织、人员通过《自由新闻宪章》: “停止直接或间接的新闻检查”; “防止对独立新闻机构,特别是在获得信息、利用传播手段和税收方面的歧视做法”; “允许消息的自由流动,允许新闻工作者及其设备自由穿越国境”; “不以发放许可敃的形式限制新闻工作”; “确保记者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敃记者战争期间被视为平民”。 政府对媒体信息传播的管理方式 事前限制(Prior Restraint):政府在信息传播之前通过许可敃制度或节目审查制度(Program Censorship)对 媒体传播内容加以限制,决定允许该节目播出、怱改后播出及限制、禁止该节目播出。 事后惩罚(Subsequent Punishment):事先不对媒体播出内容进行审查,但若播出内容违法法规和政令,则对媒体进行相应的惩罚。强制近用(Forced Access):政府通过法令等强制媒介传播某些特定内容的节目,如政令发布、公益节目等。 ZELEZNY, John D., Communications Law: Liberties, Restraints, and the Modern Media, Belmont: Wadsworth, 1993. 基础认知部分之三(我国新闻工作基本原则) 我国新闻工作的基本原则 新闻工作“双重价值”律 我国新闻工作报道要求服从“双重价值律”,既讲求新闻价值,同时又要遵守宣传价值。 新闻价值包含的要素有:(1)时新性;(2)重要性;(3)接近性;(4)显著性;(5)趣味性。 新闻本身的新闻价值是其宣传价值存在的基础;而宣传价值是新闻价值实现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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