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组织整顿实施方案(最新)

民兵组织整顿实施方案

根据X军分区《X年民兵整组工作指示》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县X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确保我县X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强军思想和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军委国防动员部和省军区决策部署,围绕适应国防建设需求强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按照“五个更加注重”的战略指导,树立精准建设、精细管理、精确动员理念,深化后备力量体制改革,强化练兵备战,努力提高支援保障打赢和服务大局的组织动员力、快速反应力、支援保障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X县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武部部长X同志、政委X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军事科,办公室成员由人武部副部长X、保障科长X担任,具体负责民兵组织整顿日常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民兵组织整顿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任务区分

(一)普通民兵。全县共编4700人,各镇办按照“一个行政村或

国有企业编一个连”的原则执行。

(二)基干民兵。全县基干民兵共编组12个分队604人,分为应急、专业、特殊三类。其中,应急力量380人,专业力量218人,特殊力量6人。

1.应急力量。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要求,采取县建连、镇办建分队(排)的模式分级编建,共建1个应急连,由X街道办编建;6个应急排,各镇办各建1支;1个市民兵应急营下属“森林防火分队”,由X镇和X镇编建。县X陵女子民兵排在原有宣讲班基础上,再扩建1个女子民兵救护班,纳入应急力量序列,由X街道办编建。

2.专业力量。区分普通专业力量和火箭军保障专业力量两类。普通专业力量包括对空观察分队1支,由X镇编建;交通运输分队1支,由X镇编建。火箭军保障专业力量包括防化救援分队1支,由X 镇编建;安全警戒分队1支,由X镇编建。

3.特殊力量。原则上每个镇办编1名情报信息员。

四、方法步骤

全县民兵整组时间从1月下旬开始,3月底结束。按照“调查摸底、筹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21日前):对全县人口数质量、编兵单位数量、性质规模及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在编人员在位率、专业对口率和退伍军人比例等,尤其是18-35周岁年龄段人口数质量情况。

(二)筹划部署阶段(1月22日至31日):成立军地联合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整组工作方案计划;逐级召开民兵整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任务,开展整组宣传动员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月1日至3月10日):按照国防动员部X年9月份印发《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整组实施,县人武部对各镇办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动态。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县人武部对各镇办所有基干民兵分队进行点验,对年度整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镇办整组工作计划、民兵干部任免请示于3月10日前上报,同时做好迎接军分区考评和点验的各项准备。

(五)总结工作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镇办进行整组工作总结,整理完善各类资料,录入、汇审组织实力。基干民兵花名册、基干民兵登记表、出(入)转队人员花名册、组织实力统计表、整组工作总结于3月20日前上报县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武部军事科)。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今年整组工作的总体形势,较往年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而且中间还跨了一个春节长假,这就要求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各个阶段步骤的落实。各镇办要充分认识做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地把加强民兵组织建设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强军目标要求的举措,扎实推进民兵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能打胜仗的核心能力,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肃认真地做好本次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全体基层专武干部要夯实责任,认真履职,积极行动,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把担子压到具体工作人员。即日起,各基层武装部每周五12时前上报本周整组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3月份,X军分区将采取“紧急出动、集中点验、现场考核”的方式,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组织市应急营、市防空营、各县(区)应急连,进行统一点验,召开誓师大会,我县森林防火分队、应急连要切实将人员编实,做好参加军分区统一点验各项准备工作。县人武部要在各阶段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工作迟缓、力度不大的单位报告县政府进行严肃处理。

(二)科学整合,创新编组模式。今年的民兵整组,要突出基干民兵编组模式创新,即由户籍地编组向属地编组,由传统领域编组向高新产业领域编组、由单纯人员编组向人装结合编组拓展。优先编组转业退伍军人、党(团)员、经过军事训练、具有专业技术特长、户籍在本地、工作稳定人员。党员和转业退伍军人在30%以上、技术岗位人员专业对口率在8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70%以上,排以上干部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每年出入队人数不能超过15%。要针对民兵“编兵容易、出兵难”“重编、套编”等重难点问题,积极探索体制内人员与体制外人员混合编、政府人员与社会人员混合编、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混合编的方法路子,形成依托企业(学校)建制编、

依托行业系统整合编、依托常驻人口抽组编、依托社会优质资源定岗编的民兵整组模式。各单位在制定整组工作计划、方案时,要统筹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员分布情况,对整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科学确定编组区域,合理划定范围,防止出现“一兵多职、一兵多编”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的问题。对于民兵装备,要按照任务型装备由各单位依据民兵应急分队担负任务的需要进行配备,应急专用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保障体系统一保障,军民通用装备以预编征用方式解决,担负其它任务所需装备由各单位依据实际需要配备。

(三)依法依规,严格动用审批。动用民兵应急分队遂行任务的审批权限,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民兵战备工作规定》执行。

1.动用民兵执行平息动乱、暴乱或者严重骚乱的任务,不携带枪支等武器的,由地方县级以X委、人民政府决定,报上一级军事机关批准。

2.携带枪支等武器的,由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共同批准,并报上级备案。

3.遇有追捕持枪凶犯等紧急情况,必须携带枪支等武器的,由县人武部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时报告军分区面。

4.使用民兵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由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人武部报军分区备案。

5.使用民兵担负维护社会治安的一般勤务,由公安机关会同同级

军事机关报同级地方党委、政府批准,军事机关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同时报上一级军事机关备案的。

6.组织民兵队伍常态备勤、集中居住和管理超过30天的,必须从严控制,由省军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报上级备案。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民兵应急分队,要做到4小时内完成动员集结,平时在位率保持在80%以上;其他基干民兵分队要做到48小时内完成动员集结,平时在位率保持在60%以上。各单位要严格按法规制度要求和上级明确的任务组建队伍、动用力量,依规办理、依令行动,严禁擅自用兵、越权用兵、随意用兵,保证民兵动用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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