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播电视播音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甘肃省广播电视播音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甘肃省广播电视播音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甘肃省广播电视播音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播音系列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做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播音系列技术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制订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融媒体中心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的现职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做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做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包括副高、中级2个层级,职称名称依次是: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主任播音员对应五至七级,一级播音员对应八至十级。评价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

第四条本系列播音指导由省职改办委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播音指导对应一至四级。

本系列主任播音员职称由陕甘宁青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本系列一级播音员由省广播电视局播音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本系列二级播音员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后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初级职称对应十一至十二级。本系列不设员级职称。

第五条对县(市、区)以下基层(含甘南、临夏州属单位,下同)实行高级职称单独评审,评价的职称在全省基层范围有效,条件标准另行制定。鼓励基层作出贡献人才、作出突出贡献人才按本条件标准申报评审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

第六条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暂行办法》播音系列的下列人才,可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评价相应层级高级职称:

(一)全省做出重大贡献人才;

(二)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三)全省新兴产业、身怀绝技的特殊人才;

(四)甘南、临夏州引进人才。

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

第七条品德条件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

第八条评价方式。品德考核一般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品德有问题:

(一)在播音主持工作及其它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

(二)存在不遵守《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相关行为的。

(三)存在明显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的。

第十条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单”制度。(一)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对经查实的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除“一票否决”、撤销职称外,根据或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章主任播音员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

第十一条专业能力。比较系统的掌握播音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了播音创作规律和各种文体的语言表达技巧,播音主持功底扎实,嗓音良好、语音纯正;有较高的临场应变能力,能及时有效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是本单位播音主持业务骨干。

第十二条技术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省、市级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等级测试取得一级甲等证书;少数民族语播音员主持人和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等级测试取得一级乙等证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奖励或表彰;或主持、参与完成传媒相关领域市厅级以上重要项目,能够解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

(二)科研能力较强,取得传媒领域的研究成果推动行业发展;或公开出版、发表传媒领域相关的专著、论文。

(三)播音主持经验丰富,从事过新闻播报、新闻监督、新闻访谈、综艺、娱乐等类型直播节目2种。

(四)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或在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突发新闻事件等重大新闻报道中做出突出贡献。

(五)是本单位播音主持业务骨干,具有培养专门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工作的能力。

第十三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任一级播音员满5年。

(二)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播音主持工作20年以上并任一级播音员满5年。

第十四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年度考核有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

第十五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年的学习任务。

第十六条学术水平能力。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可用体现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包括:具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技术标准、专利、技术规程、项目设计方案、栏目(节目)策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高质量的指南、技术操作规程、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创新成果等。第十七条帮扶基层经历。除艰苦条件单位,其他省、市属单位2020年以后晋升职称的人才,必须有基层对口单位累计一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干部、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等的时限,计入帮扶基层经历。

第十八条对外交往能力。能够运用一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简单交流,并能够借助工具书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

第十九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本专业领域设计、分析。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

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二十条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二等奖(定额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或完成(前6名)通过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传媒领域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7名)国家部委颁布实施的标准1项。

2.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第3、4名)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参考其它业绩;完成(前4名)省级传媒领域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 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5名)省级行业监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1项。

3.市厅级。获市厅级表彰2次;或获市厅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市厅级科技(含社科)一等奖(前2名)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含社科)二等奖(前2名)2次,参考其它业绩;或完成(前3名)市厅级传媒领域科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2项业绩。

4.其它。获县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定额人员)1次,并获市厅级科技(含社科)一、二等奖(前3名)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含社科)三等奖 (前2名)2次,并获县(区、市)科技一等奖(前2名)1次。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

1.主持(前2名)制订了传媒领域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条例,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效果良好(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计划安排和验收文件为依据)。

2.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的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书面批示肯定的(需提供采纳单位的书面证明、依据)。

3.个人在播音主持、新闻传播、新媒体发展、融媒体建设等工作中,提出有价值、有创新的技术和方法,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据)。

4.完成3次以上紧急或突发性的直播任务或重大题材、重

要会议及战役性报道任务,成绩突出(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省级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

5.作为主要参与人,播音主持的节目(作品)列入市厅级专项扶持项目、重点项目题材1次(以行业主管部门正式文件为依据)。

6.本人播音主持(策划)的节目或撰写的稿件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3个节目或稿件被中央媒体、中央主要新闻网站转播(转载)(以用稿

通知证明和播发时的音视频资料或发行的期刊、报纸或当日的网站截图为准)。

7.在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工作,普通话等级测试取得一级甲等证书。

8.在全省播音主持相关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

9.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或经省级相关机构列入教育计划的教材一部;合作完成的,其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0.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1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3次优秀等次。

12.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单位主管部门授予的先进称号1次。

13.担任省广播电视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3年以上;或担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理事3年以上;或担任省级以上传媒类学术期刊总编、副总编、编委3年以上。

14.虽未获本条件标准所列奖项名称及名次、荣誉称号级别,但播音主持风格独特,播音主持的节目收看、收听率高,社会效益明显,得到同行业的充分认可,经业内3名以上本系列高级专家签订诚信承诺实名推荐。

15.任现职前曾获省级表彰或省级科技奖励的,参考其他业绩。

第三节破格晋升条件标准

第二十一条破格内容。主要是指:凡不具备规定学历、达不到任低一级职称年限(规定了专业总年限的包括专业总年限),但业绩贡献突出,是行业领域的业务骨干,可单破、双破、多破。破格申报人员首先要符合本条件标准第二十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一项再增加第二十条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论文、著作、荣誉称号等不得累计计算。

第四章一级播音员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

第二十二条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一定的播音经验,具备解决业务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第二十三条技术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普通话等级测试取得一级乙等证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较优秀,受到市、州业务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或参与完成传媒领域项目或课题。

(二)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参与传媒领域相关课题研究工作;或公开出版或发表传媒领域专业相关的专著、论文。

(三)参与过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突发新闻事件等重大新闻报道。(四)是本单位播音主持业务骨干,具有组织、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并任二级播音员满4年。

第二十五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年度考核有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

第二十六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年的学习任务。

第二十七条对外交往能力。能够运用一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简单交流,并能够借助工具书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

第二十八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表格、图片编辑。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

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二十九条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获县级以上表彰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含社科)奖励奖1次;或在全省播音主持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等奖1次;或参与完成市厅级传媒领

域课题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或参与完成市厅级传媒领域课题项目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2项:

1.参与制订了传媒领域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条例,经市州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效果良好(以市州业务主管部门计划安排和验收文件为依据)。

2.个人在播音主持、新闻传播、新媒体发展、融媒体建设等工作中,提出有价值、有创新的技术和方法,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据)。

3.参与紧急或突发性的直播任务或重大题材、重要会议及战役性报道任务2次,成绩突出(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

4.本人播音主持(策划)的节目或撰写的稿件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2个节目或稿件被中央媒体、中央主要新闻网站转播(转载)(以用稿通知证明和播发时的音视频资料或发行的期刊、报纸或当日的网站截图为准)。

5.播音主持的节目(作品)列入市厅级专项扶持项目、重点项目题材1次(以行业主管部门正式文件为依据)。

6.在市州播音主持相关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三等以上奖1次。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2次优秀等次;或获本单位表彰2次。

8.普通话等级测试取得一级甲等证书。

9.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或经主管单位认定使用的教材一部;合作完成的,其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0.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11.参加精准扶贫获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

第三节破格晋升条件标准

第三十条破格内容。主要是指:凡不具备规定学历、达不到任低一级职称年限(规定了专业总年限的包括专业总年限),但业绩贡献突出,是行业领域的业务骨干,可单破、双破、多破。破格申报人员首先要符合本条件标准第二十九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一项再增加第二十九条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论文、著作、荣誉称号等不得累计计算。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业绩条件标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

第三十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中的“国家级”指以党中央、国务院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全国性”指国家部委面向全国该行业领域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省级”指省委、省政府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市厅级”是“市州级”和“厅级”的简称,“市

州级”指市州委、市州政府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厅级”省直厅局面向全省该行业领域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县级”指县(区、市)委、政府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

第三十三条为增强专业技术人才成就感、获得感,适当区别省级和部级,获省级奖励按“全省知名”对待,获部委以上奖励按“全国知名”对待。对国家有关部委面向全国该行业领域开展的表彰奖励、科技奖励、项目等,按适当高于省级低于国家级对待,即按“全国性”对待。第三十四条本评价条件标中的“参考其它业绩”,主要看是否有其它比较突出的业绩做支撑;“帮扶经历”包括参加工作以来有 1 年企业、基层工作经历即可;2016 年底前和2017 年后的科技奖项、荣誉称号、项目课题、标准规范、定额人员、集体成果使用等认定,按《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 号)执行;各类竞赛、技能比武、比赛等以各级行政部门或各级行政部门委托相关部门组织的竞赛、比赛为准审核;“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

第三十五条国家级论文已由权威期刊调整为国内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是否为核心期刊为准。过去已经在我省权威期刊目录范围期刊发表的论文,可按核心期刊对待。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均不含增刊、副刊、特刊、专刊、专辑、内部期刊、论文集等。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1 区和2 区(根据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大类))的SCI 论文的,或发表在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

《求是》等期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的,对论文篇数不作要求。

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定额人员,可代替1篇核心期刊论文,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定额人员,可代替1篇省级论文。获1项发明专利(前2 名)授权的,可代替1篇省级论文要求。

省级论文以查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公布的期刊结果为准。没有纸质期刊为依托的电子期刊暂不予认可。

第三十六条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含项目、标准等),每达到一次就计算为达到一项晋升条件标准。其它条件标准计算够一项后不得累计计算。

同一成果(项目、著作、个人作品等)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同一论文、同一先进称号也不得重复计算。各类鉴定验收、批复均以文件为据,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第三十七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中的中央媒体是指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科技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新社;中央主要新闻网站是指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央视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台湾网、中国西藏网、光明网、央广网、中国军网、中国新闻网、中青在线。

第三十八条本评价条件标准未涉及的相关事项按《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7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和省上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评价条件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评价条件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15年制定的《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播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新广职改〔2015〕12号)同时废止。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15修订)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15修订) 【法规类别】电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 【法宝提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5.08.28 【实施日期】2015.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2004年7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根据2015年8月28日《关于修 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以下简称视频点播),是指通过广播电视技术系统以实时点播、准视频点播(轮播)、下载播放等点播形式供用户自主选择收看

广播电视节目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制定全国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确定视频点播开办机构的总量、布局。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视频点播业务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禁止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申请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但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除外。 第二章业务许可 第五条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 第六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 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机构,可在许可证载明的行政区域内从事视频点播业务。 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的机构,可在许可证载明的宾馆饭店内从事视频点播业务。 第七条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 (一)经批准设立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 (二)经批准设立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 第八条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一)三星级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 (二)具有同时为10家以上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提供视频点播业务能力的机构。

甘肃广电网络TVU产品策略及价格方案定稿版

甘肃广电网络T V U产 品策略及价格方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甘肃广电网络TV u+产品策略 及价格方案 市场管理部 二O一三年十二月 广电网络2013年第一季度精彩生活随您“+ ”整合营销传播策划方案 |原创文章 |品牌营销 |案例分享 |其他 一、第一季度整合营销传播思路 (一)第一季度主要工作重点: 1. 品牌传播任务:增加用户对e+TV的了解与认知,让用户知道e+TV是什么,有什么好处,从而提高品牌与产品对用户的销售拉力 2. 业务营销任务:吸引新客户,促进全业务销售,特别是高价值套餐的销售(主推588以上套装,尤其是1099套餐),为完成全年35万用户的营销打下良好基础。 (二)第一季度工作目的与目标: ???大力提高品牌认知度,提高品牌对用户的拉力 ???再通过各种营销活动,以及业务人员的努力,形成推力

???推拉结合,全力完成新增5-10万用户的季度任务,为全年实现35万用户的任务实现开门红。 ???具体任务目标如下: (三)第一季度运作时间 2013年3月1日—2013年5月31日 (四)本季活动主题: 季度核心主题:精彩生活随您“+” 品牌宣传主题:高清+点播+时移+回看+3D+宽带=e+TV 业务营销主题:精彩1:“你+我+他,我们是一家”组团优惠随您享 精彩2:订广电e+TV1099套餐,足赤金条等您拿 精彩3:装广电4M宽带,9种好礼任您选 精彩4:凭短信办业务,订购费用帮您减 配合公益主题:“我们是一家”广电公益基金

(五)第一季度整合营销传播思路: 1.【引子,营造热点,吸引关注】 通过“高清+点播+时移+回看+3D+宽带=?”的有奖悬疑广告为引子,吸引大家竞答,自造关注热点,从而引出后续品牌宣传和业务促销相互配合的整合营销传播活动。 2.【品牌传播,形成销售拉力】 通过“高清+点播+时移+回看+3D+宽带=e+TV”各类告知广告,提高品牌认知,并对主题下的高清、点播、时移、3D、宽带,这几个点,通过单页、易拉宝、软文等各种方式,进行深度详细传播,以让用户全面了解我们e+TV的好处,从而实现品牌拉力。 3.【业务营销,形成销售推力】 结合品牌推广,开展业务营销,形成推拉结合。 具体业务营销,根据各子公司,各业务模块,分为4大块:1.针对所有业务的常规业务营销活动——组团优惠活动,2.针对高价值套餐业务的促销活动,3.针对宽带的业务促销,4,针对发送悬疑有奖短信的客户,吸引其前来订购的活动。 具体活动如下: ①.“你+我+他,我们是一家”组团优惠随您享 优惠内容:各户主或家庭组团办理588以上套餐业务,达到一定金额,即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电话卡、加油卡等一定优惠返利(返利比例暂定10-15%之间).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国产影片审查须知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国产影片审查须知 一、电影剧本(梗概)备案 (一)备案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广电总局令第52号)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 (二)备案单位资格条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三)受理窗口: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大厅(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政务大厅电话:(010)85012282 电影管理处电话:(010)85013329、65150782 (四)受理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材料: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申报,首先要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915981852.html,)主页面上的“电影电子政务平台”界面(或者登录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915981852.html,),在“我要拍电影”栏目的“影片备案”中进行相关信息填报并网上提交成功后,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至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大厅: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 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中文简体四号字,计算机打印。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亲笔签名授权书及编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5.无广电总局发放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即长期摄制许可证)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近期对账单或资金证明,且实有资金数额应在所拍摄影片预算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一份(持有广电总局发放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单位不需要)。 7.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敏感历史事件等方面内容的(简称特殊题材),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四份,并要出具省(市)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内容涉及真实人物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授权。 8.描写英模、先进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的,需出具本人或亲属的授权,以及相应级别宣传部门或荣誉授予单位的同意文件。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二届劳动技能练兵竞赛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二届劳动技能练兵竞赛 —法纪知识技能练兵竞赛题 o答错试题:国家对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制度。 o正确答案:C o选项: ?A、备案登记 ?B、考试 ?C、职业资格 ?D、分类管理 o用户答案:A o答案注释:依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对职业资格实行登记注册管理。 o答错试题:以下哪种行为不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禁止的? o正确答案:C o选项: ?A、北京协和医院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河北省的一家有出版物印刷资质的印刷厂进行印刷 ?B、佛学研究会将自己协会用于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寺庙里低价卖给来烧香的人 ?C、北京市民政局将单位申请印制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寄给海淀区民政局 ?D、某五星酒店将自己的企业内部交流企业文化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放在大堂中供客人随意取阅 o用户答案:B o答案注释: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编印内部资料,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批准的名称、开本(开版)、周期印制,不得用《准印证》印制其他内容,一次性内部资料不得一证多期,连续性内部资料不得一期多版;(二)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标价、销售或征订发行,不得在公共场所摆放,不得向境外传播;不得将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作为发送对象,也不得以提供信息为名,将无隶属关系和指导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发送对象;(三)不得以工本费、会员费、版面费、服务费等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搞经营性活动; 编印单位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评奖、验收、论证等工作之便向服务和管理对象摊派或变相摊派;(四)不得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

甘肃省广播电视播音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甘肃省广播电视播音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播音系列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做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播音系列技术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制订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融媒体中心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的现职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做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做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包括副高、中级2个层级,职称名称依次是: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主任播音员对应五至七级,一级播音员对应八至十级。评价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 第四条本系列播音指导由省职改办委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播音指导对应一至四级。 本系列主任播音员职称由陕甘宁青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本系列一级播音员由省广播电视局播音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本系列二级播音员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后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初级职称对应十一至十二级。本系列不设员级职称。 第五条对县(市、区)以下基层(含甘南、临夏州属单位,下同)实行高级职称单独评审,评价的职称在全省基层范围有效,条件标准另行制定。鼓励基层作出贡献人才、作出突出贡献人才按本条件标准申报评审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 第六条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暂行办法》播音系列的下列人才,可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评价相应层级高级职称: (一)全省做出重大贡献人才; (二)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三)全省新兴产业、身怀绝技的特殊人才; (四)甘南、临夏州引进人才。 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 第七条品德条件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京工商发…2009?133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 自主创新示范区文件的意见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工商办字…2009?200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原则,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实际需要,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具备实施条件,可予先行先试 (一)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于中关村示范区内的各园区。 (二)登记管辖权。 1.设立示范区企业登记注册窗口。 在示范区各园区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示范区企业登记注册窗口”,负责示范区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登记注册,核发套印示范区分局印章的营业执照。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示范区下列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 (1)依企业申请,对住所设在中关村示范区,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示范区工商分局可以进行登记。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示范区下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权: (1)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

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

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 评价试行办法 为加强数字传播产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助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按照国家《新闻系列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市《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数字内容传播相关业务的单位中,利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存储技术和显示技术等数字技术手段,从事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作品选题策划、稿件资料组织、编辑加工整理、校对审核把关、运营维护发布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及资格设置 (一)专业设置 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包括数字新闻编辑、数字出版编辑、数字视听编辑三个领域,具体专业划分如下: 1、数字新闻编辑包括:数字新闻内容编辑、数字新闻技术编辑、数字新闻运维编辑等专业; 2、数字出版编辑包括:数字出版内容编辑、数字出版技术编辑、数字出版运维编辑等专业; 3、数字视听编辑包括:数字视听内容编辑、数字视听技术编辑、数字视听运维编辑等专业。

(二)资格设置 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四个等级,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 三、评价方式 按照“自主申报、社会评价、择优聘任”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价,申报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通过考试或评审取得《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一)中级、初级(助理级)采用考试的方式。通过考试,重点考核申报人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中级考试科目为《数字编辑基础理论》、《数字编辑实务》两门,申报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助理级)考试科目为《数字编辑基础理论与实务》一门,申报人员通过考试后,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级、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年组织一次,考试组织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二)高级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能力及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1915981852.html, 中国机构网2009年03月20日15时29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2018年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统一考试大纲

2018年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统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编导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笔试一 (1)文学艺术常识,30分; (2)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 (3)材料作文,40分。 2.笔试二 (1)广播影视动态,10分; (2)命题编写故事,20分; (3)节目策划,30分; (4)影视作品分析,40分。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3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闭卷集中考试,笔试一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含影视作品放映时间)。 四、考试内容 (一)文学艺术常识 1.考核目标 考察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对古今中外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书法等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 2.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 3.考核要求 对基本知识识记准确,对基本概念理解正确;无错别字,表述准确;卷面整洁。 4.考核内容 中国文学常识,如《诗经》与中国文学的现实主义源头、“唐诗宋词”的重要代表作家及其作品、鲁迅小说和杂文、莫言的小说等; 外国文学常识,如古希腊神话和史诗、欧洲现代文学、川端康成的作品等;

戏剧戏曲常识,如世界三大古老戏剧、元曲四大家及其代表作、古希腊三大悲剧家及其代表作品等; 音乐常识,如民族乐器的基本分类及西洋乐器的基本分类、声乐的分类和演唱形式的分类、古典音乐(巴赫、莫扎特、贝多芬等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等; 舞蹈常识,如民间舞蹈、现代舞、芭蕾舞剧等; 美术、书法常识,如“文房四宝”与“书法五体”、中国绘画题材、中国画名家及代表作品、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及其代表作品等。 (二)广播影视基础知识 1.考核目标 考察考生对广播电影电视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广播电视编导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2.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 3.考核要求 对基本知识识记准确,对基本概念理解正确;无错别字,表述准确;卷面整洁。 4.考核内容 广播电影电视的发展历史;广播电影电视的基本理论、制作方法等。 (三)材料作文 1.考核目标 考察考生提炼背景材料主题的能力;分析现象和问题的能力。 2.考试题型:材料作文。 3.考核要求 内容健康,观点正确,中心明确;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楚;语言通顺,论述严谨;卷面整洁。 4.考核内容 能够准确概括、提炼背景资料的主题思想;能够深入、客观地分析背景资料中所反映的现象、问题,并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能够联系实际、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四)广播影视动态 1.考核目标 考察考生对广电专业的认知程度;对广电领域最新动态的掌握程度。 2.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 3.考核要求 对基本知识识记准确,对基本概念理解正确;无错别字,表述准确;卷面整洁。 4.考核内容 广播影视前沿信息,如最新的技术应用等;业界最新动态,如电影上映、国内外奖项的评定等。 (五)命题编写故事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类相关案件处理指导意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类相关案件处理指导意见(一) 2016-12-26FDA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类相关案件处理指导意见 (一)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监管效率,统一规范本市食品类相关案件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做出明确规定前,本市食品类相关案件处理适用本意见。 一、关于行政处罚职权种类及依据 (一)我市食品类行政处罚职权种类及依据已经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法》不是本市食品类行政处罚的依据。 已被废止的原质监总局、工商总局、卫生部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本市食品类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现行有效,是本市食品类行政处罚的依据。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在现行《食品安全法》施行前终了的,应定性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依据《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规定,予以减轻处罚。 二、关于抽检不合格案件的处理 (一)快速检验结果 抽检不合格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食品检验机构 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应注明相应的不合格项目,不得只列报告编号和名称。 快速检验结果未经确定不得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食品安全标准 1.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企业标准、通知、通告等不得作为判定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据。 2.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的,应定性为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3.有食品安全标准,但产品标识执行标准为企业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经食品检验机构检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产品标识的执行标准的,应定性为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

北京工商局地址电话大全

北京工商局地址电话大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淀区苏州街36号100080 咨询:82691919投诉举报:12315 登记注册处:8269030282690324 企业监督管理处:8269122382691211 市场监督管理处:8269120582691207 合同监督管理处:82691006 商标监督管理处:82690806 广告监督管理处:82691106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82691109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后永康胡同17号100007电话:640337426405203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地址:西城区金融街丙26号100032 电话:8808765788087608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地址: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100016 电话:5106900951069431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地址:海淀区人民大学北路33号院100084电话:8269131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地址: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100054电话:633650706344244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 地址: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2号100043 电话:688632436887025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 地址:门头沟区南滨河路70号102300 电话:6984286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22号102401 电话:69366848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地址:通州区新华大街110号 电话:6954254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 地址:怀柔区北大街14号101400 电话:6964436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 编号 预期完成时间年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课题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制

申请人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遵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课题研究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同意并授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及资料。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本表报送一式五份及电子版,请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封面单面打印),于左侧装订;电子版本名称统一为“申请书-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 三、封面左上角编号框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签字处不得用打印字和印刷体代替。 四、本表一至六项由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填写,七至九项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填写。 五、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若有不明问题,请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联系。 六、本表须经课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和管理职责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52。 联系电话:83138048 86098786 电子信箱:xwchbkt@https://www.360docs.net/doc/1915981852.html,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1. 课题项目名称应与《2017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指南》中的项目表述一致。 2.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全称填写。 3. 所在省市填写格式为“××省××市”。 4. 联系电话与手机号码必须填写课题项目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 5. 主要参加者系指参加本课题研究的核心人员,不含课题项目负责人。 6. 预期研究成果形式系指预期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最多选报3项。 7. 申请经费单位为万元。请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新闻 【发布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14.04.21 【实施日期】2014.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指 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项目,主要研究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宏观战略问题、理论前沿问题和重大业务问题,面向全国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具备资质的研究团队,通过公平竞争实现择优立项。 现公布《2014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指南》,欢迎业内外具备资质的单位(部门)积极申报,于2014年5月20日前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具体申报工作及研究要求,详见《2014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说明》。我们将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立项。 有关材料可在https://www.360docs.net/doc/1915981852.html,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1.2014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指南

2.2014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管理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附件1: 2014年新闻出版课题研究指南 2014年新闻出版行业重点课题项目,主要研究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宏观战略问题、理论前沿问题和重要业务问题,面向全国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具备资质的研究团队,通过公平竞争实现择优立项。具体研究项目及其说明如下。 一、新闻出版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1.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问题研究 说明:本课题要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这一重大改革问题,立足当前新闻出版相关领域实际,科学界定出版权和制作权的概念,按照既放活市场又有效掌控内容导向的原则,深入分析出版权和制作权分开的现实意义及现有相关政策的利弊,提出出版和制作分开的合理实现路径和政策建议。 2.重要国有出版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研究 说明:本课题要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出版传媒企业

2020年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

xx市场主体 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根据《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在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 第二条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是指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办理登记,通过登记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资格并予以公示的制度。本意见不涉及取得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资格,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资格的取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规定办理。 本意见所称市场主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参照执行。第三条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遵循依法登记、自主申报、意思自治、信用承诺、信息共享、便捷高效的原则。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关的要求及时予以更正。对于拒不更正或者提交虚假材料以及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办理登记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予以公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办理要求和程序 第四条告知承诺制度适用于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增减补换证照及股权出质登记。

第五条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实名认证管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提交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下同)、申请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股东等,下同)在办理登记时,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实名登记制度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技术手段等,证明自身身份的真实性。第六条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要求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制登记标准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第七条申请人、提交人在申请登记提交登记材料和文件时,应认真阅读告知书后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已完全知晓登记机关的告知事项,提交的登记材料和文件达到相应的条件和要求,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及不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 申请人、提交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承诺书归入市场主体登记档案,承诺内容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告知承诺书,向申请人告知下列内容: (一)登记审批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获得批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法律效力,以及作出虚假承诺、未履行承诺的法律后果。第九条申请人应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已知晓公布的法定条件和标准,完全按照公布标准填写和提交材料,并已达到相应的条件和要求; (二)填报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和一致,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如提交申请材料中信息不一致出现异议,以登记申请书填报信息为准; (三)签署章程、协议、决定等材料内容合法并已依法签署、生效;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示例)

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示例)

说明: 1.该目录编制主体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该目录公示主体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本市各级市场监管系统。 3.属于下列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将处罚裁量基准档统一确定为“A档”:(1)对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反垄断、强制性产品认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存在安全质量问题,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2)因商业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

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特殊时期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侵犯消费者隐私、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 4.“裁量基准编码”、“违法行为名称”、“法律依据”、“违法情节”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应内容填写。 5.“违法行为分类”和“处罚公示期限”对照附件2“行政处罚裁量档阶”与“违法行为分类”对应关系表填写。 6.符合《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在市场主体申请缩短公示期后,对照附件2“行政处罚裁量档阶”与“违法行为分类”对应关系表,确定“可依申请缩短公示期”的期限。处罚公示期为3个月和36个月的,不可依申请缩短公示期限。

附件2 “行政处罚裁量档阶”与“违法行为分类”对应关系表 注:1.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应不同违法行为分类时,应先行按照违法行为本身的危害性,对现行处罚裁量基准“裁量档”进行核对,属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或者社会秩序,存在严重失信问题的违法行为(见附件1说明中“3”),应统一确定为处罚裁量“A档”。 2.处罚裁量基准中,有多个处罚“裁量阶”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节严重”情形的,均应按照上表中“情节严重”建立与“违法行为分类”之间的对应关系并据此确定处罚公示期限。 3.属于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一般程序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不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17年度基层广播影视统计工作集体、个人表扬名单

2017年度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集体、个人表扬名单 一、表扬集体名单 无线电台管理局财务处 广播科学研究院财务部 原中央电视台计划统计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计划财务部 北京电视台计划财务部 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计财办公室 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广播电视台 天津市滨海新区广播电视台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财务处 河北广播电视台 沧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长治市文化局 朔州市文化局 忻州市文化局 呼伦贝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阿拉善盟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财务审计处 辽宁广播电视台 锦州广播电视台 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处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与公共服务处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 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海宁基地服务中心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财务处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

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委员会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财务处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龙岩电视台 江西广播电视台 吉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处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 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 安阳市广播电视台 三门峡市文广新局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处武汉市文化局 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荆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处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东广播电视台

甘肃广电网络TVU+产品策略及价格方案2013

甘肃广电网络TV u+产品策略及价格方案 市场管理部 二O一三年十二月 1

广电网络2013年第一季度精彩生活随您“+ ”整合营销传播策划方案 |原创文章|品牌营销|案例分享|其他 一、第一季度整合营销传播思路 (一)第一季度主要工作重点: 1. 品牌传播任务:增加用户对e+TV的了解与认知,让用户知道e+TV是什么,有什么好处,从而提高品牌与产品对用户的销售拉力 2. 业务营销任务:吸引新客户,促进全业务销售,特别是高价值套餐的销售(主推588以上套装,尤其是1099套餐),为完成全年35万用户的营销打下良好基础。 (二)第一季度工作目的与目标: ● 大力提高品牌认知度,提高品牌对用户的拉力 ● 再通过各种营销活动,以及业务人员的努力,形成推力 ● 推拉结合,全力完成新增5-10万用户的季度任务,为全年实现35万用户的任务实现开门红。 ● 具体任务目标如下: 2

(三)第一季度运作时间 2013年3月1日—2013年5月31日 (四)本季活动主题: 季度核心主题:精彩生活随您“+” 品牌宣传主题:高清+点播+时移+回看+3D+宽带=e+TV 业务营销主题:精彩1:“你+我+他,我们是一家”组团优惠随您享精彩2:订广电e+TV1099套餐,足赤金条等您拿 精彩3:装广电4M宽带,9种好礼任您选 精彩4:凭短信办业务,订购费用帮您减 配合公益主题:“我们是一家”广电公益基金 3

(五)第一季度整合营销传播思路: 1.【引子,营造热点,吸引关注】 通过“高清+点播+时移+回看+3D+宽带=?”的有奖悬疑广告为引子,吸引大家竞答,自造关注热点,从而引出后续品牌宣传和业务促销相互配合的整合营销传播活动。 2.【品牌传播,形成销售拉力】 通过“高清+点播+时移+回看+3D+宽带=e+TV”各类告知广告,提高品牌认知,并对主题下的高清、点播、时移、3D、宽带,这几个点,通过单页、易拉宝、软文等各种方式,进行深度详细传播,以让用户全面了解我们e+TV的好处,从而实现品牌拉力。 3.【业务营销,形成销售推力】 结合品牌推广,开展业务营销,形成推拉结合。 具体业务营销,根据各子公司,各业务模块,分为4大块:1.针对所有业务的常规业务营销活动——组团优惠活动,2.针对高价值套餐业务的促销活动,3.针对宽带的业务促销,4,针对发送悬疑有奖短信的客户,吸引其前来订购的活动。 具体活动如下: 4

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操作流程图

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操作流程 为建设好我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行为的日常监测监管,及时、有效办理房地产市场违规案件,根据《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工作流程示意图

二、案件处理程序 (一)案件录入 1.便民热线违规行为投诉,由城研中心和应急处录入; 2.网上投诉自动转入监管平台,由城研中心分派各部门; 3.舆情监测反映的违规案件,由城研中心录入; 4.各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规案件、转办案件及督察督办案件,由各部门录入; 5.区县建设房管部门收集的案件,由区县指定专门的部门录入,并及时将本区县负责案件分派经办部门办理。 (二)案件分拣 市建委收集的案件,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分件: (1)房屋交易环节案件,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市场管理部门办理; (2)房地产经纪环节案件,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区县建委、房管局经纪机构管理部门办理; (3)房地产开发环节案件,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管理部门办理; (4)房地产评估环节案件,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市建委房屋市场处办理; (5)物业管理环节案件,由城研中心分件至物业指导中心,物导中心再分至区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 (6)房屋测绘环节案件,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市测绘所办理。 (三)案件受理 各经办部门派专人每日登录监管平台查看本部门分办案件,

并通过系统及时分派给经办人员调查办理。 经办部门发现案件超出本部门业务围或是无效投诉,可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将案件回退至派件部门或不予受理。 (四)企业回复 监管平台自动将案件分派给各相关房地产企业,各类房地产企业应每日登录信息平台查看本企业案件,3个工作日进行网上回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回复和整改意见。 (五)部门催办 各案件经办部门和人员应督促被投诉举报企业及时回复投诉举报情况;无法通过监管平台自动分派的案件,经办部门可将案件容通过复印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房地产企业,企业应在3日书面回复经办部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一并提交整改方案,并于15日进行整改。 (六)调查处理 案件经办部门针对投诉举报情况和企业回复意见以及调查了解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并于受理后10个工作日提出处理意见,复杂案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处理时限(各部门对案件办理时限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办理)。 1.如果企业回复意见答复了所有问题,且答复符合规定或法律虽没有规定但企业作了合理解释或经调查企业不存在违规行为的,经办部门将企业答复意见或调查结果直接回复或要求企业回复投诉举报人。

北京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北京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广播许可资质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我们也可以叫它影视制作节目经营许可证,作为影视文化行业从业单位必须要取得的许可之.有了广播许可证公司制作的影视剧,才能合理合规的上线视频网站播放平台; 以北京办理为例,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 1公司不能含有任何形式的中外合资成分。公司股的话逐层追溯至最后出资人为止。 2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其公司未被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3经营范围要求公司营业执照添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4需要广播电视专业或者影视制作专业的从业人员(至少三名,之前未有过申请记录)。 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申请表》 3公司章程 4企业三名广播电视人员的专业原件,简历业绩。(业绩若无可空) 5 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 公司在取得广播证之后,需要做月报,季报,年报手续,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抄报就行,如电视剧,电影,综艺或者网络剧,专栏专题一类的,做了多少分钟,就填多少分钟,如实填报之后,年终汇总,会自动生成,如果不按流程进行处理的话,引发的后果是公司业绩将会视为不合格,许可到期,广电局将不予延续,请各企业负责人知悉。 我们是专做北京许可证审批的,我们熟知办事流程,为您节省时间,缩短企业开展业务的周期。除此之外我们还办理北京地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拍卖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等各类许可证办理。 一件事无论太晚或者太早,都不会阻拦你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这个过程没有时间的期限,只要你想,随时都可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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