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实用版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实用版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131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矿井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二、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

三、拆除通风设施必须预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施工。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四、各生产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五、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后,通风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申请验收,质量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通风设施技术规范》之规定,移交给相应生产单位。

六、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种类、编号、管理人等。

七、矿井主要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定期检查,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的规定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 通风设施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矿井通风设施施工和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 1044-2007)、《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 1055-2008)、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神华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版)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通风设施管理 第一条矿井通风设施主要包括密闭(挡风墙)、风门、调节风窗、风桥等。 第二条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风设施质量验收、检查、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三条各矿井通风设施必须有施工设计,由通风管理部门负责,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其主要内容包括:设施位臵、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臵等。施工前由通风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下达施工联系书,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接到施工联系书后,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

施,报相关部门和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审批签字后的措施由技术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后方可施工。双巷或多巷掘进的联巷密闭、一个综采工作面回采期间联巷密闭可以编制通用安全技术措施,如联巷密闭有特殊要求时,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在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各矿井必须由通风管理部门对掏槽、砌筑、充填、封顶、抹面等隐蔽工程进行监理及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必须重新砌筑,施工的各种记录必须齐全,且真实可靠。 各矿井必须有通风设施施工、监理、验收、检查、维护、记录及台账,防火、防爆密闭必须由安监局救护队组织验收,在密闭说明牌及验收记录上签字,各矿井必须对每一道密闭建立永久性档案,其它通风设施由矿井通风副总组织验收,建立台帐,并有记录可查。由通风队负责在密闭前设臵栅栏(不导电材料)、警标、说明牌、检查牌(入、排风的挡风墙除外)。 所有通风设施的管理、检查、记录及台账由矿通风队负责,采空区密闭(防火密闭、防爆密闭、防水密闭、一般防火密闭)每周至少检查1次,主要检查密闭完好、闭内外气体情况、气温、水温及内外压差,且有记录可查;其它密闭(一般永久密闭、临时密闭)每周至少检查1次,主要检查密闭完好及密闭外的气体情况。通风设施维护由矿通风管理部门下达通风设施维护联系书,联系书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施工地点、施工标准及安全技术要求等。

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初稿)

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规范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选型,节约通风电耗,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 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工作人员数量以及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 1、按照瓦斯涌出量计算: Q hf=100 旳hg *hg 式中Q hf—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 q hg—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抽 放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应扣除瓦斯抽放量进行计算; k hg—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正 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1个月,最大绝对瓦 斯涌出量与月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的比值;100 —按掘 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的浓度不应超过1 %的换算系数。 通常,机掘工作面取 k hg=1.5?2.0 ;炮掘工作面取k hg=1.8?2.0 2、按照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Q hf=67 旳he *hc 式中q hc—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 m3/min ; k he—掘进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 数。正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1 个月,最大绝对二氧化碳 涌出量与月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比值; 67—按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应超 过1.5%的换算系数。 3、按炸药量计算: (1)一级煤矿许用炸药: Q hf=25A hf (2)二、三级煤矿许用炸药: Q hf=10A hf 式中25—每千克炸药爆炸不低于25m3的风量; 10—每千克炸药爆炸不低于10m3的风量; A hf —掘进工作面1次爆破所用的最大炸药量,kg。 4、按工作人员数量计算: Q hf=4N hf 式中4—每人每分钟应供应的最低风量,m3/min人; N hf —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煤矿20版标准化-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1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通风系统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煤矿必须有完整、独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 不得出现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采空区通风。 二、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一个采(盘) 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 条 专用回风巷;低瓦斯 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 必须设置 1 条专用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 安设电气设备和兼做主要行人巷;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制定 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 巷、一段为回风巷。 三、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当采掘工作面布置 独立通风确有困难而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煤矿总工程师审批。煤层 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必须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 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禁止采用局部

通风机稀释瓦斯。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溜煤眼不得兼作通风使用。 四、煤矿每月至少召开1 次通风工作例会,总结安排年、季、月通风工作,并有记录。煤矿每月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通风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按季度绘制,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应当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五、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煤矿各区域内通风设施由当班瓦斯检查工负责日常检查;施工单位对 本区域内通风设施负管理责任。 六、煤矿准备采区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改变全矿井、一翼或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编制改变通风系统的设计及安全措施,由相关人员会审,煤矿总工程师审核后实施。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七、必须安装2 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者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行状态、风量、风压等参数。装有主要通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井通风设施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永久性通风设施与临时性通风设施一般按服务期限6个月和使用地点为界设置。服务期限超过6个月(包括6个月)的为永久性设施,不足6个月的为临时性设施。 第三条矿井永久性通风设施必须要有施工设计,其内容包括:设施位置、规格、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并绘制设施位置和周边巷道的局部关系平面示意图、设施的主视图和侧视图。 第四条施工防火密闭时,墙体必须设置观察孔、措施孔和放水孔(内低外高的除外)。 第五条通风科要成立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组,对通风设施质量进行验收把关,不符合设计的工程要坚决推倒重建,验收合格的工程要填写验收记录,存档管理。矿井通风设施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第六条通风科负责对通风设施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工程验收组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 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 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 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 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 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 确无误, 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1日、11日、21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 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 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1718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 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131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矿井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二、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 三、拆除通风设施必须预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施工。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四、各生产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五、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后,通风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申请验收,质量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通风设施技术规范》之规定,移交给相应生产单位。 六、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种类、编号、管理人等。 七、矿井主要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

某知名煤矿企业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榆家梁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榆家梁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榆家梁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部门在生产设计时, 必须全盘考虑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设置位置和数量, 符合通风系统的要求。 第二条通风设施的质量严格执行《榆家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通风设施的规定。 风桥、风门、密闭、挡风墙等设施由驻矿服务队负责施工, 每月25日前由通风科组织有关部门按施工标准进行验收。 第三条通风设施由通风科负责日常管理, 采、掘队及其他生产、施工单位必须管好、用好所辖作业区域内的通风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在密闭墙前5米, 风门、风桥、测风站前后各10米范

围内堆积物料或杂物。管线穿通风设施墙体时, 必须预先打管线孔, 严禁随意穿过风门墙体或调节风窗。 第四条井下作业人员、车辆通过风门时, 严禁用车辆、重物撞开风门;人员、车辆通过后, 必须将风门全部关闭好, 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在两道风门中间停放车辆时, 不得支抵风门, 从而造成风门启闭困难或漏风。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密闭、板墙、盲巷前的栅栏内。由于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时, 要制定完善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 待专职瓦检员测定有害气体浓度后, 方可进入作业。 第六条通风科要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均要实行质量终身服务制, 做到谁施工, 谁负责。 各类通风设施每班由各区域专(兼)职瓦检员至少检查一次, 发现损坏及时组织维修, 并参与分析和追查处理责任者。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第一节矿井通风管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按大于生产能力的20﹪配备。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主扇特型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小时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科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系统图每季报公司通风部门一份。 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此种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 4、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主要通风机的实际功率必须在电机额定功率之内、运行效率在60﹪以上、主要通风机的风压在允许最高风压的90﹪之内。 5、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6、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主要准备巷道(皮带巷、轨道巷、专用回风巷)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7、所有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内不得

通风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及验收制度 一、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第1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和矿井通风设施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得使用木杠墙、木板墙、挡风帘(处理事故或处理瓦斯超限不在此限)。 第2条矿井永久性通风设施必须要有施工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包括:设施位置、规格、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并绘制设施位置和周边巷道的局部关系平面示意图、设施的主视图和侧视图。 第3条需构筑通风设施时,通风科向施工连队下发设施构筑通知单,通知单的内容必有包含设施构筑时间、构筑标准。施工连队根据通知单编制施工措施,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有关部门对施工措施进行审定。 第4条施工防火密闭时,见实底硬帮后,底铺50mm水泥座浆,墙体必须装设灌浆管、观测管和反水管。 第5条通风设施的构筑要求 1.及时构筑通风设施(指永久密闭、风门、风窗和风桥) 2.设施墙(桥)体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其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 3.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墙体与煤岩接实,四周有不少于0.1m的裙边,周边与围岩不漏风。

4.墙面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抹面或喷浆,抹面的墙面1m2内凸凹深度不大于10mm。 5.设施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 6.设施统一编号,每道设施有规格统一的施工说明及检查维护记录牌。 7.密闭位置距全风压巷道口不大于5m,设有规格统一的瓦斯检查牌板和警标,距巷道口大于2m的设置栅栏;所有导电体在密闭处断开0.3m以上(在用的管路采取绝缘措施处理除外)。 8.每组风门不少于2道,其间距不小于5m(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列长度),通车风门按规定设置和管理,并有保护风门及人员的安全措施。 9.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连锁,使2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门框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风窗有可调控装置,调节可靠。 第6条通风设施的拆除必须办理申请单,经通风科和通风助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拆除时必须有通风科指定人员在现场安全监管。对私自拆除、破坏设施的责任人必须严肃查处。 第7条通风科每周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填写通风设施检查记录,并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 第8条井下通风设施的增加、减少必须在24h内反映在通风系统图上。

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办法.docx

附件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通风设施的构筑位置选择、类型选择、及时构筑或拆除、施工质量、检查维护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的前提基础。合理地控制风流、风量、构筑通风设施,并使通风设施常处于完好状态,是矿井通风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井下栅栏管理标准 (不含防火栅栏门) 一、基本规定 1、待维修且不具备行人安全条件的巷道两端、待贯通巷道(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的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m前)、临时停风巷道、未及时密闭的盲巷、长度超过6米的水仓口、高瓦斯及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回风联巷口、回风立井井底两侧、主副立井井底清淤通道口、密闭墙或不设调节风窗的挡风墙前(墙前巷道深度满足构建栅栏要求)、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处、永久防火墙前及其它需要设置栅栏的地点,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2、各矿井总工程师应把好设计、计划编排和施工先后顺序关,做到合理、科学、统筹地安排采掘工程,杜绝出现盲巷。因调整通风系统、回采结束造成的临时或未及时密闭的盲巷,必须及时设置栅栏,如该区域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3、水仓口、主副立井井底清淤硐室口、回风立井井底、爆炸材料库回风口、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等长期需要设置栅栏处,宜采用圆钢或钢管焊接加工成的栅栏,其它地点宜采用木质栅栏。不应采用砖、水泥砂浆等材料构筑花墙栅栏。 二、设计及施工要求 1、木质栅栏采用厚度10mm、宽度50mm、长1500~2000mm的松木条制作,如采用其它木质疏松的木材,厚度可适当增加;木条两边的宽面宜刨光,以便刷油漆。木质栅栏网格大小见图1、图2。 2、铁质栅栏可采用φ16mm(边框和骨架)和φ14mm(网格)圆钢焊接,竖网格宽200mm、高600mm~1000mm。采用钢管焊接宜采用DN15(1/2”)钢管和φ14mm圆钢。为方便运输,铁质栅栏宜设计成两扇或多扇的组件,在栅栏靠巷道两帮处设计带孔挂耳便于安装固定,两扇连接处焊上轴、销连接件。水仓口、主副立井井底清淤硐室口设置栅栏,要考虑过车需要,可安装对开式栅栏门。栅栏安装完成后,栅栏需刷成红色。 3、根据现场巷道高度的2/3(±200mm)确定栅栏的高度。

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依据 国家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 涉煤二级公司及煤矿要根据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制定切合实际的相关制度。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备概念及范围 第三条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煤矿开拓与开采过程中顶板管理、矿井通风、瓦斯

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矿山救护保健 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等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四条安全设施、设备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第五条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六条煤矿井下安全设施、设备凡属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七条安全设施投运前,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

操作规程,及时贯彻到位,操作人员要掌握安全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 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按规定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应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明确职责部门,按规定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登记台帐》。 第九条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组织验收,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人员 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制度,由相关负

煤矿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三、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四、严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风,严禁出现串联风中的“并─串”或“串─并”形式的二次串联风。 五、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一次串联风,同一采区内一次串联风不得超过一处。 进入串联风流中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在串联风流中,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六、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无法形成通风系统的通过制订专门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局扇供风,但必须实施“三专二闭锁”或“双局扇双电源”,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七、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有单独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主要回风道中。 八、矿井及各地点所需风量,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九、全矿井风量每旬至少测定一次,重点区域经常测定。对供风量不足地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确保合理供风。 十、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 十一、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风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十二、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备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十三、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检查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

煤矿分公司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分公司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为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运行平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防治瓦斯超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角联、扩散及采空区等通风。 第二条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帮和安装。 第三条每年在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严格按照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通风科必须于每年12月中旬完成对下一年度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报公司通风处备案。 第四条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并报公司通风处备案后,方可将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调整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通风科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主扇型号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当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h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科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系统图每月报公司通风处一份。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科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14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公司通风处备案。 第七条回采工作面在没有构成完整通风系统前严禁进行安装和回采工作。 第八条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掘进中的煤巷或半煤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25m/s,掘进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15m/s。回采工作面排瓦斯巷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井下严禁出现风速超限现象。 第九条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运行后(或主要通风机改造后),以及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

通风系统管理技术措施

编号:SY-AQ-0619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通风系统管理技术措施 Technical measures for ventilation system management

通风系统管理技术措施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0102102综采工作面设计风量为2437m3/min,在该工作面正式生产前进行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确保工作面实际配风量满足设计要求。 2.该工作面按照重点瓦斯管理区进行管理,测风员每三天对工作面风量进行一次测定,保证工作面风量、风速满足要求,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3.综采队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出口及两巷维护,确保巷道通风断面不小于巷道2/3设计断面积。 4.健全通风设施检查、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井下所有在用风门必须全部实现闭锁,装设开关传感器及声光语音报警装置,地面机房实施监控,设置反向风门(自动风门除外)。 5.通风一队加强通风设施日常管理,按规定要求对井下010202辅助运输通路、1665辅助运输通路,010201回撤通路、南四底大巷等

地点的自动风门每天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对其他地点的风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对井下各地点的调量窗、挡风墙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使用。 6.0102102综采工作面回采后,加强山顶地表裂隙的充填,减小外部漏风对综采工作面通风系统的影响。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稳定可 靠、简单合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 必须报区域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 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新 采区投产移交前,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做到位后方可进 行回采。 三、所有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作两种用途(其 中一段作进风,另一段作回风)。 四、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除临时为开拓掘 进巷道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凡

是永久风门必须上联锁装置。对损坏设施或者敞开风门不关者要严肃追查处理。 五、消灭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避免角联通风。串联通风措施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六、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生产。要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必须首先提高矿井的通风能力。严禁任何采区超通风能力的组织生产。 七、矿井各用风地点的确需风量计算,严格按照《规程》第110条配风细则进行。 八、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定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控制在规程标准之内。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和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上报的通风数据要准确、真实。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

《安全管理》之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一、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异常区每3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及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 (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免平面交叉。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须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五)主通风机必须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 (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及进回风巷道布置不合理等现象。 (七)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八)及时修复失修巷道。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九)井下各类通风设施设置及时,建筑位置合理,质量标准高,实现规范化管理。采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得使用风桥。 (十)井上下反风设施齐全,检查维修及时。按规定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有关技术指标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反风设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十一)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应安装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风门遥讯。 (十二)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安全措施;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预案,并纳入矿井灾害与处理计划中。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副总理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上井。 (十三)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1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 (十四)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二、矿井通风系统经济合理 (一)主要通风机工况点合理,矿井通风网络特性曲线与风机特性匹配,风机运行效率达到60%以上。 (二)矿井通风阻力符合标准要求。矿井主通风机必须实现风量、风压等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 (三)矿井的通风能力与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配风不超过需要风量的1.15倍。备用采煤工作面的配风不得于小于设计配风量的50%。 (四)加强矿井外部漏风的检查与封堵,按期检查检测,矿井主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井通风设施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永久性通风设施与临时性通风设施一般按服务期限6个月和使用地点为界设置。服务期限超过6个月(包括6个月)的为永久性设施,不足6个月的为临时性设施。 第三条矿井永久性通风设施必须要有施工设计,其内容包括:设施位置、规格、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并绘制设施位置和周边巷道的局部关系平面示意图、设施的主视图和侧视图。 第四条施工防火密闭时,墙体必须设置观察孔、措施孔和放水孔(内低外高的除外)。 第五条通风科要成立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组,对通风设施质量进行验收把关,不符合设计的工程要坚决推倒重建,验收合格的工程要填写验收记录,存档管理。矿井通风设施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第六条通风科负责对通风设施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工程验收组负责对掏槽、用料、墙体砌筑、充填砂浆或黄土、里墙封口前后的内外抹面和外墙封口后的墙体喷浆、抹面及裙边等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考核。 第七条密闭(挡风墙)的使用和要求 (一)矿井主要进、回风巷之间以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不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在联络巷两侧建筑挡风墙密闭。 (二)矿井与已采区贯通的地点必须构筑永久防火密闭。 (三)废弃的溜煤眼、风眼必须对上下口进行封闭。被封闭的溜煤眼、风眼深度低于5m时,必须用不燃性材料予以全部充填;被封闭的溜煤眼、风眼深度大于5m时,要求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厚度不低于5m。 (四)全风压系统中长度大于6米、局部通风系统中长度大于3米的独头巷道,使用盲巷墙进行密闭。 (五)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24小时内实施永久密闭。 第八条拆除永久通风设施必须办理申请单,经矿通风副总和通风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拆除时必须有通风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对私自拆除、破坏设施的责任人必须严肃查处。

煤矿公司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第1条巷道掘进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掘进工作面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完整的局部通风设计,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全负压供风的掘进巷道开工通知单必须在开工前三天、工作 面穿岩子等临时设计的掘进巷道至少提前24h送达通风部门,通风部门根据矿井通风系统作好系统调整、风量分配工作,通风系统个合理,风量不足的不准开工。 第2条严禁无计划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应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由风机工持证、挂牌看管(瓦斯检查员、电工和放炮员个能兼管)。风机工在岗工作范围:局部通风机至风筒末端。风机工必须熟练掌握局部通风机操作程序,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启动局部通风机时(包括自动切换实验),必须执行“四人”(即风机工、瓦斯检查员、电工、安检员)同在制度,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第3条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7、12& 129条规定,并实行局部通风机挂牌管理,牌板内容质量标准的要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向通风部门申请,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矿井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试验检漏装置,并由施工部门指定风 机工守候在局部通风机旁,确保在1rrin内恢复送电。否则按无计划停电.停风论处。

每次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每天检漏试验除外),必须填写“局部通风机停开记录手册”,通风部门都要登记备查,对每一次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局部通风机,矿安全监察部门都要组织追查分析,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4条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 斯区域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备用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工作面不准作业。每天必须对自动切换功能进行一次试验,并有原始记录可查。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现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 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 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井下所有局部通风机装置齐全,安设符合标准要求,并挂局部通风 管理牌板和检查牌板。风筒要逐节编号,风筒和接头要严密个漏风(末端 20米除外)、吊挂平直、环环吊挂,拐弯地点必须设置弯头。 装有监测监控系统的矿井,所有局扇必须装备开停传感器并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 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泄压三通装置或瓦斯自动排放器。瓦斯排放严

矿井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 总则 第一条矿井主要通风机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设备,为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管理,确保主要通风机安全、可靠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矿山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主要通风机是指担负整个矿井、矿井的一翼或一定区域的通风装置,主要包括有:主要通风机、风机的供(配)电设备、润滑装置、控制与监测、调节风门、防爆门(盖)和风道观察孔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煤业地面主要通风机。 2 基础管理 第四条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张挂的相关制度及图表,矿机电科将相关管理制度装订成册: 1、操作规程。 2、交接班制度。 3、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巡回检查制度。 5、岗位责任制。 6、设备包机制度。 7、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8、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9、消防管理制度。 10、反风操作系统图。 11、供电系统图。 12、巡回检查路线图表。 13、设备主要技术特征表。

电气控制原理图册应在机房内存档。 第五条矿机电科及机电队必须建立有主要通风机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矿机电科建立的档案有: 1、主要通风机说明书。 2、主要通风机安装图。 3、设备技术特征。 4、机房的设备供电系统图 5、电气控制原理图。 6、技术测定与探伤报告。 7、事故记录。 8、风机切换记录。 9、改造及大修记录。 10、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11、事故分析追查责任制。 第六条新安装及技术改造后的主要通风设施,必须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并补充完善相关档案管理资料。 3 主要通风机及安全保护设施的要求 第七条主要通风机的各部分,包括主要通风机、蝶阀及其启动设备、防爆门(盖)、供电系统、电动机、控制设备和监测装备以及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完整,安全可靠。 第八条主要通风机: 1、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基本建设期间回风井有提升设备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 3、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4、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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