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念

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念
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念

论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转型速度不断加快,传统的婚姻家庭观正在发生变化,逐渐被人们淡忘,并且更多的受到西方婚姻家庭观念的冲击和影响。文章首先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对婚姻、家庭进行定义。其次,分别对中国传统的婚姻和家庭的特点进行分析和阐释。最后,将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与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进行对比,使人们认识到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对于外来文化我们也要去粗取精,不断地对当代文化进行反思和改进,形成一种和谐的婚姻家庭观。

【关键词】:传统文化;婚姻家庭观;文化背景

引言

家庭是组成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而婚姻则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形成的必要条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特有的一套传统婚姻家庭观,这种传统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婚姻家庭观念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直到新中国的建立,更确切的说是改革开放以后,西方民主自由的婚姻家庭观被带入中国,不断的对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进行着冲击,于是就出现了空巢家庭、丁克家庭、闪婚等很多新形态的婚姻和家庭。而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这让人们不禁联系到中国的封建社会,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离婚率非常的低。因此,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看看与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有什么不同之处,哪些能给我们好的启发。

一.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和家庭的含义

(1)婚姻

《礼记·昏义》中对婚姻是这样定义的:“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从这几句中国古代比较经典的关于婚姻的定义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婚姻的目的只在于家族的延续和对于祖先的祭祀。完全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不是个人的,也不是社会的。在中国封建社会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祖先的祭祀两者关系非常密切,有时是密不可分的。但就重要性而言祖先的祭祀在目的上更重要一些,为了使祖先能“永享血食”才务必要使家族永远的延续下去,可以说对于祖先的崇拜是第一目的,或者最终目的。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子孙结婚是对于祖先的一种神圣的义务,而独身和无后则被认为是一种对祖先不孝的行为。孟子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对此最好的说明。无后,祖先便成了没有后代去祭祀的鬼了,而古人相信鬼是必须血食的。

(2)家庭

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家庭的结构和功能是不尽相同的,其含义也不完全一致,因而很难对它加以界定。我们知道,在仰韶文化时期所出现的连排房,不但有连间或套间,而且还带有火塘;当然,火塘可能是出于取暖的需要,但也未尝不可用于炊事。所以,当时不但是“聚族而居”的,还可能是“分爨而食”的;而“分爨而食”便是家庭的基本标志,因为这表明它是一个财产—生活的共同体。《后汉书·郑均传》中提到:“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敦至。常称疾家庭,不应州郡辟召。”从中我们可以得知郑均此人重义且忠厚老实,赡养守寡的嫂子和带着的孤儿,恩惠礼数都能做到。经常称因忙于家庭不去应州郡的召令。我们可以大致的知道传统社会的家庭就是一种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包括了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

二.中国传统社会婚姻和家庭的特点

(一)传统社会的婚姻特点

1.重视家族的意志,轻视个人的想法

正如上文对婚姻的定义,婚姻的目的是以传宗接代为中心任务,始终离不开对祖先的祭祀和对后代的延续,所以我们不难理解婚姻对于家族的关系重,而对于个人关系则极为轻微。

婚姻的目的中一直没有提到夫妻两人,所以男女的结合要顾及到夫妻本人的想法几乎是不可能的。婚姻之所以合两姓之好,只要是两姓的家长同意子女的结合,经过一定的仪式,婚事便成立了。直系的长辈亲属,尤其是男性,拥有绝对的主婚权,他们可以命令子女与某个人结婚,社会舆论和法律都会支持他们的做法,承认他们的权威,并且不允许子女违抗。

2.重男轻女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同时也是父系氏族社会,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一直传承下来。婚姻中的重男轻女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婚姻的确定过程中重视直系亲属中男性长辈的意志。从婚姻的仪式上来看,没有一项仪式不要经过家中男性长辈的过问,从纳采来看,媒婆都是说某(壻父之名)使某(媒人自称)纳采,问名时说某(壻父名)将加诸卜请问名。另一种情况便是婚姻关系确立以后,在婚姻生活中的男尊女卑,中国传统社会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女性要有三从四德,没有独立的意志,女子出嫁的时候,父母会告知她:“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从出嫁之日起,她便由父权之下移交夫权,丈夫代替了之前的父亲,所以古人说夫为妻纲,与君臣、父子、夫妇并列。

3.中国传统社会长时期的纳妾制度

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夫一妻制,社会和法律承认一个男人和一群女人在一个家庭里共同生活的权利,但是只承认其中的一人是他的妻子,其余的则是妾,可以称之为一妻多妾制,天子诸侯也只能有一个皇后或者一位夫人,其余的都是妃嫔,所以古人说:“诸侯无二嫡”,又说“并后匹嫡,两政祸国,乱之本也”。聘则为妻奔是妾,妾是买来的,根本不能行婚姻之礼,不可以具备婚姻的种种仪式,断不能称此种结合为婚姻。妾在家长的家长并非家属的一员,她与家长的亲属根本不发生亲属关系,不能像妻一样随着丈夫的身份而获得亲属的身份。她与他们之间没有亲属的称谓,也没有亲属的服制(服制又称丧服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丧服等级表明亲属范围和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一般按亲疏远近关系分为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服之外不为亲)。

4.解除婚约的条件有明确的规定

在中国古代并不是没有离婚的情况,婚姻的解除也并不少见,一般来说,婚姻的解除有三种情况。

(1)七出

上文也提到在中国传统社会婚姻是以祖先嗣续为重,以家族为中心,如果婚姻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解除。因此七出的条件除了窃盗一项仅关系到人的道德丧失之外,其余条件无一不与家族有关。七出在不同的时代在法律上的秩序是不一样的,秩序的先后表现着当时社会对于七出的着重点的不同。七出一词要到唐代以后才正式出现,但其内容则完全源自于汉代记载于《大戴礼记》的“七去”,又称作“七弃”。内容如下:“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要注意的是有“三不去”不在七出之限,根据《家语》中的说法,“有所取无所归也,经三年之丧也,先贫后富也”为三不去,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另外,若有义绝的情形,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离婚,则“三不去”亦没有保障。

(2)义绝

除了七出之外离婚的另一个条件是义绝。义绝包括丈夫对妻族、妻子对夫族的殴杀罪,奸非罪,以及妻子对丈夫的谋杀罪。夫妻本为义合,恩断义绝,断难相处,所以这些行为都被视为离婚的客观条件。不同之处在于,七出是作为丈夫一方要求离婚的条件,离婚与否,其权在于丈夫,而义绝则作为离婚条件,有犯下罪的必须强制离异,其权在于法律。七出是单方面的,义绝则是双方的。所以妻子无七出和义绝的情况或者犯了七出而有三不去,便不能休去妻子,否则是要受刑事处分的,而且法律所是不承认离婚效力的,被勒令离去的妻子还必须被追回来相聚。若犯了义绝的行为则任何一方都不允许不离婚,应该离婚却不离婚的人也会有处分,唐、宋的法律处徒刑一年,明、清的法律规定杖责八十。

(3)协离

上述两个条件可以看出传统文化中婚姻的解除是以家族为前提的很少涉及夫妻本人的意志。但是我们也不可过于夸张的说夫妻绝对没有意志可言,丈夫单方面的离婚固然不生效,妻子单方面的意志更是有背妇道,但是双方同意的离婚则是法律所承认的,所以虽然不符合七出义绝的条件,只要夫妻不和并且两人都愿意离婚,则在许可的范围内。

(二)传统社会的家庭种类及特点

由于家庭是一个动态概念,因而不存在一个固定不变的家庭模式。不过,根据其组织结构的不同,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种样式,即:(1)核心家庭,即由夫妻及其子女所组成的家庭,即小家庭。(2) 主干家庭,即由夫妻及其已婚的儿媳和他们的子女,还有未婚的儿女所构成,因而主干家庭,一般都必须包括三代人。不过,当然也有这种情况,即父母双亡之后,弟兄仍未分爨,而由长兄担任家长的,这也可视为主干家庭。(3)复合家庭,亦即大家庭。这是由三代以上的成员所组成的一个庞大的家族。其中不仅包括祖父母,也包括堂祖父母;不仅包括直系的兄弟和未婚的姊妹及已婚弟兄的子女,也包括堂兄弟和未婚的姊妹及已婚弟兄的子女。如果以主干家庭计算,便包括两个以上主干家庭;如果以核心家庭计算,则至少包括三个以上核心家庭。当然,特殊情况也是有的。如果祖父辈为两兄弟,其一无嗣,以致唯一的继承人便只得一房双祧。这种家庭,就其性质而言,仍属复合家庭。

对于春秋以前中国的家庭制度,尤其是庶民以下的下层人民的家庭制度,目前国内尚缺乏深入的研究。从《诗经》所提供的资料看,如“同我妇子,饁彼南亩,田睃至喜”(《幽风·七月》),“或来瞻女,载筐及莒,其馕伊黍”(《周烦·良耜》)等等诗句,所反映出的似乎是一种核心家庭的情景。但是,据《史记·商君列传》所载,商鞅变法的措施之一,便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可见即使在战国时期,主干家庭也一定不少,否则就无须以法律的形式,迫使家庭析产分爨。因此,可以推测,在战国以前,主干家庭当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家庭样式。

战国以后,庶民以下的下层家庭,则可以断定,核心家庭已成为了主要形式。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战国时魏国的李悝以五口为当明一个农民家庭的标准人数;而班固也以五口之家作为汉代农民家庭的标准人数,这样的人口似乎很难断定其为主干家庭。诚然,自汉兴以来,复合家庭日渐兴盛,但核心家庭仍为其基本模式。及至魏晋南北朝,虽

为世族制度的鼎盛时期,但核心家庭仍是当时家庭制度的基本模式。《魏书·裴植传》谓:“植虽自州送禄奉母,及赡诸弟,而各别资财,同居分爨,一门数灶,盖亦染江南之俗也。”可见江南的析产分爨更为普遍。正是这个缘故,以致在宋世祖孝武帝时,周朗指出:“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异,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产,亦八家而五矣。凡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又嫉谚谗害其间,不可称数。宜明其禁,以革其风。先有善于家者,即务其尝,自今不改,则没其产。”(《宋书·周朗传》)这种情形,直到隋唐以后,随着宗族制度的日渐兴盛,才日渐受到抑制。

在核心家庭条件下,对父母的赡养有以下几种形式:(1)在析产时,父母自留一份,以养老;(2)若父母本无恒产,在丧失劳力之后,则由诸子分担其养老之资:或轮流供养,或分别集资。不过,无论是前一种形式还是后一种形式,对于贫穷的家庭来说,丧失了劳力的父母,其处境大多是很可怜的。唯其如此,在后来的发展中,主干家庭便日渐成为了一种主要的家庭模式。

总的来说,复合家庭固然合乎中国传统的礼教,并因而受到社会的赞扬乃至朝廷的表彰。但是,这种家庭的维持却是相当艰难的,家长不仅需要一个“忍”字,更重要的还必须有相当的领导才具,并保证在分配上的公平。因此,同主干家庭、核心家庭相比较,这种家庭模式始终是为数不多的。

三.当代文化背景下我们对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的思考

建国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西方文化不断传入中国,西方那种崇尚自由的精神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认同,这点在现代人的婚姻家庭观上体现的特别明显。二十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离婚率逐年攀升,1979年,中国的粗离婚率为0.3‰,此后持续递增,1990年上升到 0.7‰,到2000年的粗离婚率近1.0‰,而到了2003年,离婚率则达到了2.1‰。在当代的文化背景下婚姻自由既包含了结婚自由,也包含了离婚自由,这在传统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在传统文化背景下,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不是夫妻两人就能自由选择和决定的。我们无法一口认定那种观念更好,因为是产生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相濡以沫,白头偕老的婚姻谁都想拥有,不可否认的是传统社会的婚姻更持久,家庭的完整性更高,这可能是我们最应该从传统社会的婚姻家庭观中可以去研究学习的内容。

参考文献

[1]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 鲍宗豪. 婚俗与中国传统文化[M]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关于现代人婚姻观念的调查报告

关于现代人婚姻观念的调查报告 调查者及分工:设计调查表: 问卷调查: 写调查报告: 班级:21班 一.调查的计划 现代人的婚姻情况是对于现代年轻人是否成熟的面对社会,对家庭负责任的一种表现。作为年轻的即将到结婚的年龄,对家庭问题的处理,受现在家庭婚姻剧的热播,几代人思想观念的改变,其中的问题都在现代人的婚姻中有所体现,主要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变得不同。我们组针对现代各年龄阶段的人群进行了随机访问,了解目前他们对婚姻的观念。此次,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04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100份。 二.数据分析(在附录中已附上调查问卷及调查原始数据) 在此次调查中被调查的一百个人中有50 名男性和50 名女性,其中有37%的未婚男性,33% 的未婚女性,13%的已婚男性,17%的已婚女性。总体上在调查者中有18%处于适合结婚的年龄阶段,因为现代人文化水平普遍提高,结婚年龄也比以前相对的推迟。现代人的婚姻稳定也一定程度上与其经济收入有很大的关系,现代人对婚姻质量的要求比前辈更高,除了物质方面的追求,精神层面也不能缺少,所以有59%的人认为在婚姻中双方的精神支持和经济基础,一样都不能少。受国际化的影响,中国社会逐渐的开放开明,相亲类的节目也非常的丰富,有10%的人就通过相亲来成就了自己的婚姻,但71%的人都支持自由恋爱,通过旁人介绍或其他一些方式找到自己的命中注定的人也有18%。介于现在这种社会,人们对自由的向往,只要真心的为对方付出,全心全意的为生活奋斗,肯定会很幸福的,所以48%的人认为结婚对象的门当户对不重要,但是中国社会的传统性让46%的人认为这方面还是很重要的。中国是个礼仪之邦,所以对家长的意见还是会听从的,并且现代人婚姻的经济基础总要从长辈那里获得,在选择结婚的对象上,49%的人都会考虑一下父母的意见,这是两人结婚的基本礼仪,都要见家长后才会举行婚礼,有46%的人会较少考虑,而完全不听从的只有1%。通过调查,在周围因家庭状况不理想而找不到结婚对象的人占66%,这也说明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64%的人认为恋爱基础对婚姻来说很重要,就像一位调查者所说,我们也看重婚姻,但是不会固守一份没有感情的婚姻,人生并不漫长,要对自己的幸福负责。剩余的23%的人认为不重要,还有23%的人认为这个要因人而定。对于现在很普遍的试婚,也就是婚前同居,有17%的人支持,有46%的人不支持,还有37%的人认为无所谓。如今,许多结婚只因为金钱,缺少的那份真挚,所以支持婚前财产公证的有38%,认为没必要的有26%,还有36%的人觉得无所谓,由于新婚姻法的出台,这个问题更加的的到大家讨论。作为80后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中,有着一些方面的不成熟,但是对待婚姻观念,91%的人都认为是人生的大事,应该非常慎重的决定。而裸婚更是有47%的人不赞同,认为社会的现实性让年轻人对自己的婚姻更应有责任感。对于闪婚的看法65%的人也不赞同,26%的人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只有20岁到25岁的9%的年轻人表示赞同。在作为第三者插足的问题上,现代人的观念也是保守的,70%的人都持谴责的态度,17%额人表示同情和惋惜,而13%的人认为做第三者没关系,只要能成功就行了。新的时代,女性也不是一直在家相夫教子了,49%的人认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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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之好的一种婚姻成立方式,所以,资财也就成了婚姻缔结的重要条件。唐律就规定,结婚须实行“以聘财为信”的送财礼制度,从而使结婚成为买卖交换的一种形式。唐律甚至还规定,即使没有正式签订婚约,但只要接受了聘礼,“聘则为妻”,婚姻关系就应当得到确认,与签订婚书一样具有婚约的性质。 公平地说,包办强迫婚姻在秦汉至唐的封建社会上升时期还尚未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特别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儒术的独尊地位被冲垮,又由于这是一个汉民族和各少数民族大融合的时期,婚嫁相对两汉来说要显得自由些,男女青年在择偶问题上也有一定的自主权。据《晋书·王濬传》载,平吴名将王濬年轻时任河东郡从事。州刺史徐邈的女儿有才能,“择夫未嫁”,徐邈就将手下佐吏召集议事,让女儿在帘内暗暗挑选,徐女看中了王濬,告诉了一旁的母亲,徐邈遂将女儿嫁给了这个小吏。有时,男女双方相爱私通,也允许成婚。《晋书·贾充传》和《世说新语·惑溺》都记载了西晋时韩寿“偷香”的故事。韩寿貌美,是司空府里的小吏。司空贾充的女儿贾午自见到韩寿后,就爱上了他。韩寿从贾午婢女口中得知了小姐的思恋之情,遂约期“逾墙而入”,私会贾午。贾午连皇帝赐给父亲的奇香,也偷偷当作信物赠给了情人。贾充发觉后并未大事声张,而是将女儿正式嫁给了韩寿。这段史实与后世《西厢记》情节颇近,不同的是,《西厢记》中老夫人得知真情后仍不肯将莺莺嫁给张生,而贾充却成全了这段姻缘。 (2)家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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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 答案: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系关系的亲属,即生育 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间的称谓。它是不分岔的垂直血亲关系,即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 论述题 第6题(25)分什么是家庭暴力?你认为怎样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依法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答案:什么是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在法律上,是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 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积极的身体打击和消极的精神虐待,如随意致伤受害人,使受害人挨冻受饿,有病不给治疗,不准受害人回家等等。司法实践中,关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存在着较大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结果论其认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应当以行为是否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为依据。没有伤害后果,或伤害结果没有达到认定暴力的程度,就不能认定有家庭暴力的存在。在此基础上,有人认为,只有夫妻一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才应当认定家庭暴力。否则只能称之为夫妻之,正常的推搡摩擦。第二种观点,行为论。其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发生故意殴打配偶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伤

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念

论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转型速度不断加快,传统的婚姻家庭观正在发生变化,逐渐被人们淡忘,并且更多的受到西方婚姻家庭观念的冲击和影响。文章首先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对婚姻、家庭进行定义。其次,分别对中国传统的婚姻和家庭的特点进行分析和阐释。最后,将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与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进行对比,使人们认识到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对于外来文化我们也要去粗取精,不断地对当代文化进行反思和改进,形成一种和谐的婚姻家庭观。 【关键词】:传统文化;婚姻家庭观;文化背景 引言 家庭是组成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而婚姻则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形成的必要条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特有的一套传统婚姻家庭观,这种传统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婚姻家庭观念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直到新中国的建立,更确切的说是改革开放以后,西方民主自由的婚姻家庭观被带入中国,不断的对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进行着冲击,于是就出现了空巢家庭、丁克家庭、闪婚等很多新形态的婚姻和家庭。而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这让人们不禁联系到中国的封建社会,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离婚率非常的低。因此,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看看与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有什么不同之处,哪些能给我们好的启发。 一.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和家庭的含义 (1)婚姻 《礼记·昏义》中对婚姻是这样定义的:“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从这几句中国古代比较经典的关于婚姻的定义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婚姻的目的只在于家族的延续和对于祖先的祭祀。完全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不是个人的,也不是社会的。在中国封建社会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祖先的祭祀两者关系非常密切,有时是密不可分的。但就重要性而言祖先的祭祀在目的上更重要一些,为了使祖先能“永享血食”才务必要使家族永远的延续下去,可以说对于祖先的崇拜是第一目的,或者最终目的。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子孙结婚是对于祖先的一种神圣的义务,而独身和无后则被认为是一种对祖先不孝的行为。孟子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对此最好的说明。无后,祖先便成了没有后代去祭祀的鬼了,而古人相信鬼是必须血食的。 (2)家庭 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家庭的结构和功能是不尽相同的,其含义也不完全一致,因而很难对它加以界定。我们知道,在仰韶文化时期所出现的连排房,不但有连间或套间,而且还带有火塘;当然,火塘可能是出于取暖的需要,但也未尝不可用于炊事。所以,当时不但是“聚族而居”的,还可能是“分爨而食”的;而“分爨而食”便是家庭的基本标志,因为这表明它是一个财产—生活的共同体。《后汉书·郑均传》中提到:“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敦至。常称疾家庭,不应州郡辟召。”从中我们可以得知郑均此人重义且忠厚老实,赡养守寡的嫂子和带着的孤儿,恩惠礼数都能做到。经常称因忙于家庭不去应州郡的召令。我们可以大致的知道传统社会的家庭就是一种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包括了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

中国传统文化精神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作如下归纳:一、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二、贵和尚中、和而不同的和谐精神;三、以义为上、注重伦理的道德主义情怀;四、民为邦本、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本文就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传统文化; 基本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些思想观念或固有传统,长期受到人们的尊崇,成为生活行动的最高指导原则,在历史上起了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成为历史发展的内在思想源泉,这就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它是民族延续发展的精神动力,或者说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思想观念或文化传统,它必须具有两个不可或缺的特点:一是具有广泛的影响,感染熏陶了大多数人民,为他们所认同所接受,成为他们的基本人生信念和自觉的价值追求;二是具有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必须具有这两方面的特点,才可以称为文化的基本精神。从理论思维的高度审视,所谓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作如下归纳:? 一、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自强不息的精神占据重要的地位。对于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做出明确表述的是《易经》。《易传》对此作了经典性表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生生之谓易”、“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顺乎人”,这里的意思是说,人格气质与生命精神应当效法健动有力、运行不止的天体,人必须发挥自我能动性,自强不息、努力奋斗。孔子是极力提倡有为并身体力行的思想家。他一生奔波,幻想以周礼匡扶乱世,“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结果是“发奋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对“饱食终曰,无所用心”的人生态度投以极度的蔑视。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认为无论在乱世还是在太平盛世,都需要自强不息。? 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具有的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是中华民族奋发向上、蓬勃发展的动力。它体现在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几千年来这种精神已经不知不觉地渗透到国人的血液中,深深地影响着、激励着古往今来的中华儿女不断地奋发图强。近代以来,多少

婚姻家庭法

第一章绪论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坚持唯物主义的婚姻家庭观,正确认识婚姻家庭的社会本质,掌握婚姻家庭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内在联系,了解婚姻家庭制度的各种历史类型以及其演进过程。多以选择、名词解释的形式出现。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9、1单选】、【08、1单选、多选】、【07、10多选】、【06、10单选】、【05、10单选、多选】、【04、10多选】、【03、10名词解释】、【02、10多选、名词解释】。 串讲内容: 1、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及其含义(名词解释、多选、简答,考查频率一般)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其有如下三层含义: (1)婚姻须为异性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2)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不具有此等身份的结合不成其为婚姻。(3)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否则,男女双方即使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02年10月名词解释) 其有如下在层含义:(1)家庭是一个亲属团体;(2)家庭须有共同经济,如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组织消费等,家庭历来都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生活单位;(3)家庭既是亲属团体又是生活单位。 2、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名词解释,考查频率一般) 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体。 3、婚姻家庭的属性(单选、多选、简答,考查频率较高) 婚姻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与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其属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是婚姻的生理学上的基础。通过生育而实现的种的繁衍和由此而形成的血缘联系,是家庭这一亲属团体的生物学上的功能。通过两性结合、生育行为而实现的人口的再生产,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上述自然前提或自然因素,婚姻家庭是不可能出现于人类社会的。 我们应当正视婚姻的自然属性。婚姻家庭立法应当考虑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例如:法律不承认同性结合具有婚姻的效力,以到达法定婚龄为婚姻成立的必备要件,以当事人有一定范围的血亲关系和患特定的疾病为婚姻成立的障碍,以有生理缺陷、无行为能力作为婚姻成立的障碍或离婚的理由等。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产物,而不是自然的产物。婚姻家庭本身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任何婚姻家庭都不是抽象的,脱离社会而存在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也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属性而非自然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婚姻家庭中的物质社会关系,是同作为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不同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组织形式等,决定了婚姻家庭领域的经济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婚姻家庭中的思想社会关系,是同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具体表现在思想感情、伦理道德、法律和习惯等诸多方面。 4、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单选、多选,考查频率很高)(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功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功能;(3)文化教育功能。 6、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1)原始社会中的群婚制与对偶婚制(单选、多选、名词解释,考查频率较高)

当代大学生婚姻家庭观与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比较

当代大学生婚姻家庭观与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比较——以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为例 田 雨 内容提要:本文是一篇对当代大学生的婚姻家庭观与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对比的调查报告,文章首先运用文献资料对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进行论述,总结出传统的婚姻家庭观的一些特征,然后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将当代大学生的婚姻家庭观与传统的观念进行对比;论述观念变化的原因、分析由于观念变化带来的影响等。 关键词:大学生婚姻家庭传统观念 一.导言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家庭诞生的那天起,它就与社会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并相互影响。一定的社会制度,在不同的程度之上影响着人们的婚姻家庭观①,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都会有相应的婚姻家庭观念与之相适应。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每一次变革,都不可避免的给婚姻家庭制度提出新的要求,灌注新的内容,赋予新的形式;婚姻家庭作为社会设置②的一个方面,并不只是被动的受社会制度的制约,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起着反作用。一种和谐良好的婚姻家庭观,不仅对一个家庭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同时对一个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 抛开家庭对社会的反作用暂且不说,我们谈一下婚姻家庭观对社会的影响。本文就是在社会转型的基础之上,探讨当代大学生的婚姻家庭观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中国近代社会经历过几次大的转型,第一次是辛亥革命,第二次是新中国的诞生,第三次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在这次改革春风的沐浴之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国外的文化纷纷传入中国。受外来文化的影响,中国民众的思想观念也得到改变,家庭的功能在这样的冲击之下或多或少的丧失,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自然而然的受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民众究竟应该何去何从?是全盘接受外来文化还是有批判的继承;父母、婚姻、子女对他们究竟意味着什么?责任、累赘还是甜蜜的负担,这一切引起了笔者的兴趣。 已经说过,一个良好的婚姻家庭观不仅会对家庭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同时对一个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婚姻家庭观不只是针对已经成家立业的公民而言,因为一种良好的风气的形成,是从小,从青少年时期培养的结果,因而笔者将这一目光投向当代大学生。大学生是这个社会特殊的群体,年轻的一代,正处在社会化的重要阶段。他们积极向上,对生活充满期望与热情,容易接受外来的新鲜事物,对大学生婚姻家庭观的调查有助于笔者了解当代年轻人的思想;更为主要的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对整个社会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所发挥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家庭、婚姻或许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在人类社会的文明史上,家庭已存在了数千年,人类对家庭的思考和研究也有了几千年,然而关于家庭社会学的研究只有150年左右的历史。时间虽短,但是学者们对家庭内容的研究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因为家庭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笔者将从两个方面进行文献综述: (一)文献回顾: 由于家庭、婚姻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发展史上相当重要的问题,涉及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

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调查报告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农村婚姻家庭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婚姻家庭状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孝义市下堡镇10个行政村的已婚家庭. [调查目的]对本地区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相应的调解和解决的办法 [调查方法]本调查报告采用收集资料、电话采访、网聊、面谈、填写调查表,口头问卷等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地点] 孝义市下堡镇10个行政村、镇民政办、计 生办、法庭和妇联 [调查时间] XX年3月份本人自小在农村土生土长,自以为农村情况复杂多变,实际情况受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科学,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等多种因素的严重影响,致使各个方面并不发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的婚姻家庭状况也随之出项了一些明显的问题。 XX年3月份,我对孝义市下堡镇10个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随机抽取350例已婚家庭妇女名单。先后走访了民政办、计生办、法庭和妇联,发放调查问卷,深入村组座谈,了解调查对象的结婚、离婚等家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庭情况,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婚姻家庭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 在350例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78%,再婚者占%,丧偶者占5%,离婚者占%,存有离婚动机的占15%,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人们对离婚的态度渐趋向宽容。法院案卷数据显示,离婚案件占其民商事案件的%。 从调查问卷的座谈情况看,110户家庭存在家庭纠纷,夫妻感情不和,有的还存在婚姻危机,不稳定家庭占11%;婚前性行为发生率 高达25%;75%人对婚外性行为持排斥批判的态度,部分人持理性态度。 二、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导火索。 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影响,西式婚恋和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从大中城市人群渗透到农村外流人员,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妇联组织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近几年处于小幅上升的趋势。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居高不下,被访者中有15%的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

中国传统文化的起源

中国传统文化的起源 一、中国传统文化起源之学说 1、西来说: 2、中源说:正统学说:“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 譬如,世人说史,大多从盘古说起,即所谓“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 ①盘古: 中国传说系统中的领头雁,他的事功只是开天辟地,同人事并无多大关系。按《三五历记》所载,他的事功是:“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开天辟地,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 ②三皇五帝: A.“三皇” “三皇”所指何人,各种文献说法不一,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一是天皇、地皇、人皇,二是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以后者为主。也有文献以祝融、女娲或黄帝代替燧人氏,但伏羲氏和神农氏则是大多数文献的共识。 古人认为,历史按皇、帝、王、霸的顺序展开,三皇、五帝、夏商周王道、春秋战国的霸道,且一代不如一代。《管子·兵法》曰:“明一者皇,察道者帝,通德者王,谋得兵胜者霸。”《管子·禁藏》:“凡有天下者,以情伐者帝,以事伐者王,以政伐者霸。”《庄子·人世间》:“古者五帝贵德,三王用义,五霸任力。”《淮南子·本经训》:“帝者替太一,王者法阴阳,霸者则四时,君者用六律。” 三皇时代,人民生活并不幸福。《韩非子·五蠹》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多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瓜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以为王,号之燧人氏。”《吕氏春秋·恃君》曰:“昔太古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 三皇给人民带来了福祉,但却没有“治国平天下”的伟业。 三皇的功业: 燧人氏的功业是“钻木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具去毒”; 伏羲氏的功业是“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 神农氏的功业是“始教民播种五谷,相土地,宜燥湿肥土尧高下,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 B.“五帝” 五帝所指何人,各家说法不一。 《国语》记展禽语:“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即以黄帝、颛顼、帝喾ku、尧、舜为五帝。《五帝德》、《帝系姓》、《五帝本纪》都依此说。 《吕氏春秋》以少白皋、太白皋、黄帝、炎帝、舜帝为五帝。

婚姻家庭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第一节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的概念 1、婚姻的定义: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 应把握四个层次: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必须是社会规范所认可的结合;必须是男女两性合法结合;必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2、家庭的定义: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所产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的共同体,家庭关系则是由法律所规范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家庭的特征:a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至少有两人。以一定的亲属关系为前提条件,有固定身份称谓,家庭成员只能限制在亲属的一定范围内,家庭成员一定是亲属,亲属不一定是家庭成员。 b 组成家庭的亲属一般有三个来源:婚姻,血缘,法律拟制。 c 被法律确认和调整的家庭,以权利义务为实体内容,即作为家庭成员的亲属之间在法律上存在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备的婚姻家庭立法既要注意调整家庭关系,还要注意调整家庭外的亲属关系) d 家庭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既是由人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又是以一定的物为基础的财产集合体。婚姻家庭法一方面应规范亲属身份关系,另一方面还应建立合理有效的家庭财产制度。 4、婚姻与家庭的关系:在本质上,婚姻和家庭都是一种社会关系。其中,婚姻是家庭的前提,家庭是婚姻成立的结果,也是婚姻的结构载体;在微观和现实表现上,婚姻当事人双方组成里最初的家庭,然后才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家庭关系。一般来说,家庭关系包括婚姻关系,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则包括夫妻的权利义务。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个体化的婚姻是造就家庭的基本动力之一。因此,婚姻是否稳定,影响到家庭是否稳定,婚姻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家庭的命运。 婚姻家庭的结构与职能 5、婚姻的结构:历史上经历了群婚结构、偶婚结构和个体婚结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是个体婚的变种。一夫一妻是协调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最佳婚姻结构。 6、婚姻的职能:性爱职能、生育职能、扶助职能。 7、家庭的结构: (一)核心家庭,由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1)配偶家庭:只有一对夫妇而没有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 ①未育配偶家庭:尚未生育子女或根本不准备生育子女的一对夫妇所组成的家庭 ②空巢家庭:子女均已成年并单独成家生活或子女不幸死亡,只剩下夫妇两人的老年型家庭。2)单亲家庭:由于死亡或离婚而只剩下夫妇中一方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包括父单亲家庭和母单亲家庭,属于缺损家庭之一。 (二)扩大家庭,与核心家庭相对应,扩大家庭指由两对或两对以上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类: 1)主干家庭,又叫直系家庭,或异代扩大家庭:由两对或两对以上均异代夫妇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是核心家庭异代、纵向扩大的结果。 ①一对夫妇与男方或女方父母以及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占多数) ②一对夫妇与男方或女方父母、未婚子女、未婚弟妹或兄姐所组成的家庭。 ③特殊或不完整形式:只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均异代的夫妇而没有未婚青少年的配偶主干家庭;夫妇或父母缺损一方的单亲主干家庭。 2)联合家庭,又叫复合家庭:由至少两对或两对以上同代夫妇及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

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

中国传统文化与实现中国梦 日前,习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地对“中国梦”进行阐释,一下子触动并点燃了每个中国人内心深处的“中国梦”。作为当代大学生,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积极传承、弘扬千年流传积淀的熠熠生辉的中华传统文化,并将其融会贯通到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用优秀的传统文化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不同的文化形态来表示的各种民族文明,风俗,精神的总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根与魂。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绵延不绝,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孕育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文化。这种独特文化赋予中华民族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梦要实现的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我认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实现中国梦这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存在于一个统一的过程之中。(——P31)。 “传统文化是一面镜子,是一部教科书,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中华文化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智慧、道理,黄帝文化是中华文化的起源。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这些精华不可丢。”中央党校哲学部副主任、博士生导师王杰结合黄帝文化,谈人的品德、生活风气,旁征博引、举一反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重要价值支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中国传统文化中崇礼尚义、“百善孝为先”的道德风尚,“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治国理念,“大同世界、天下一家”的美好理想,“忧国忧民、先忧后乐”的家国情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价值取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价值理念,“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特质,“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实践意识,“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的生态伦理……这些无不蕴含着现代性力量。今天,我们提及中国梦的实现,提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个伟大的进程中,有一样东西是不可或缺的,那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坚定民族文化自信。当今世界,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历史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提供了丰厚滋养,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从文化发展的维度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了我们的文化自觉意识,体现了我们的文化自信底气和文化自尊理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梦想。 传统文化塑造坚毅品质。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无数鼓舞人心的励志故事。有“头悬梁、锥刺股”的毅力、有韩信受胯下之辱的隐忍。传统文化丰富人的内涵。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有着许多珍贵的传统文化,这里有唐诗宋词的风韵、有琴棋书画的艺术、有宽容仁爱的修养。用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塑造人的修养和气质,从而促进中国梦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亦即“中国梦”,在实现中国民主、富强、文明、和谐的强国梦的过程中,我们要正视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发掘它们蕴涵的真正力量,以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是中国人的万年祖德,是承传之大根大本,我们中华儿女当知当学。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我们的

婚姻家庭法一名词解释考试必备

1、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联系和交往方式。 2、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3、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4、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就法律关系的角度而言,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5、家庭,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体 6、婚姻家庭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自然前提或自然因素。 7、群婚制是指人们结成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同一群体的成员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群体之间的关系,无法用后世的亲属成为加以区别。 8、血缘群婚已经排除了不同辈分的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不同辈分的异性间有着严格的婚姻禁例,两性关系是按世代来划分的。是群婚制的一种低级形式。 9、对偶婚制视为从群婚制到一夫一妻制的过渡。一对男女在或短或长的时间相对稳定地同居生活,这种现象在群婚制下或更早的时代便已出现,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同性的制度。 10、所谓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是指以婚姻家庭法(或其他类似的名称)为名的规范性文件,它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是一定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全面反映。 11、所谓实际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是一定国家中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和。 12、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3、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一定国家的婚姻家庭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婚姻家庭制度本质和特征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 14、婚姻自由在有些法律中亦称婚姻自主,系指男女公民均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来自外力的强迫或干涉。 15、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制或双单式婚姻,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一夫一妻制的普遍实现,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16、男女平等原则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婚姻家庭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因性别而异。 17、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在重婚关系中,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终止,故对发生于后的违法结合以重婚相称。 18、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19、家庭暴力是发生于家庭内部的,即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0、婚姻家庭法中所说的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身体上、精神上蒙受损害的行为。 21婚姻家庭法中所说的遗弃,是指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受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其义务的行为,遗弃总是以不作为的形式而出现的。 22、亲属是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3、宗族亦称宗亲、本亲或内亲,在古代亲属制度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宗族以本宗男子为主体,还包括在室女和来归之妇,前者指本宗尚未外嫁的女性,后者指嫁入本宗的女性。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

总结并例举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 中华大地,五千年的历史,孕育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思想和观念。这些传统文化既是中华民族的思想动力与精神动力,更是对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启示和了解中华民族的思想的渠道。我们来分析一下我们中华传统文化的特点。 1.历史悠久并且世代相传 古巴比伦、古埃及、古代中国、古印度这是四个人类文明最早的发源地。然而,随着时间长河的流逝,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却渐渐地退出了文化历史的舞台。然而,唯有中华传统文化经过了五千年文化历史的长河,依然为当代的中国人所传承,甚至已经远洋海外。 在这五千年的文化历史长河中,中国的传统文化在某些短暂的历史时期内有所中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多或少的有所改变,但是大体上没有中断过。 2.博大精深并且具有民族性格 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是世人皆知的,中国传统文化不但内容广泛,而且颇有深度。我们的传统文化内容广泛,遍及政治思想,文学艺术,饮食起居,建筑音乐,江河湖海,名川大山。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博大胸襟,有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壮志,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豁达淡然的心态,也有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爱国情怀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我们自己的民族性格。这是我们中华传统美德,经过五千年的文明发展, 历代流传下来的宝贵的道德文化遗产, 它包含了优秀的民族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情感、良好的民族礼仪等方面。它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形”与“魂”。 3.文化传播海外 孔子的思想文化流转至今,他的思想中有着很多的启示,深受启示的不仅仅是一代又一代的华夏儿女,连海外国家的人民也深受启发,日本近代的“实业之父”涩泽荣一从通过《论语》来提高商人的道德,使商人明晓“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又要让其他人知道“求利”其实并不违背“至圣先师”的古训,尽可以放手追求“阳光下的利益”,而不必以为与道德有亏。由此观之,中国的传统文化在海外也深受其他国家人民的追捧,这是一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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