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研究细则(试行)

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研究细则(试行)
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研究细则(试行)

附件1:

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

扬大研院〔2014〕21号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的需要,完善导师遴选制度,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导师队伍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遴选工作应立足于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遴选工作应以社会需求和培养质量为主线,有利于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有利于培养研究型、应用型、复合型和国际化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遴选工作应有利于国家级、省级重点(或优势)学科建设,有利于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学位点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学科的协同创新和交叉融合。

(四)遴选工作应坚持标准,程序公开、公正、合理。

二、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限于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具有

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位种类(或领域)。

三、基本要求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二)目前从事教学、科研或工程技术工作,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我校在岗人员和兼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申报年份的12月31日,下同);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45周岁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为研究生开设专业学位课程和反映学科前沿动态的选修课;或长期开展“政产学研”合作,从事科技开发或社会发展等工作,具有明显的企(行)业背景,能够为研究生开设实践类课程或指导实践教学。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或实践工作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发展趋势,取得了较好的科研业绩或实践成果。

四、科研业绩要求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稳定的理论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厅级及以上课题(不含校级课题);

2. 主持扬州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或留学回国人

员科研基金项目;

3. 主持横向委托课题,到帐经费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万元、理科类不低于3万元、工农医科类不低于5万元;

4. 以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排名前5位);

5. 以主要成员参加省部级科研课题(排名前3位)。

近三年,根据所申报硕士生导师所属学科类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业绩,分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人文社科类:

1. 在本学科发表SSCI、A&HCI(限境外外文期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发表CSSCI(核心期刊目录)收录论文2篇或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论文3篇。

2. 出版学术著作(独著或第一作者)或主持出版译著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且在本学科发表CSSCI(核心期刊目录)收录论文1篇或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论文2篇。

3. 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10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10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位;二等奖排名前3位;三等奖唯一获奖者或排名第一)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5位;一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

奖排名前2位);或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唯一获奖者或排名第一)。

自然科学类:

1. 在本学科发表SCI、EI(限境内中文期刊)、SSCI、A&HCI (限境外外文期刊)来源期刊目录收录论文1篇或CSCD(核心库)、MI、中华医学会系列核心期刊或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2. 出版学术著作(独著或第一作者)或主持出版译著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且在本学科发表CSCD(核心库)、MI、中华医学会系列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3. 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10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10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位;二等奖排名前3位;三等奖唯一获奖者或排名第一)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5位;一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奖排名前2位);或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唯一获奖者或排名第一)。

4. 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唯一发明人或排名第一)或2项(排名前2位);或获得软件著作权、新产品新品种的省级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3位);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稳定的理论或实践研究方向,所从事的实践研究方向

应具有明显的行业背景,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加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市厅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或专业实践项目或工程项目(排名前3位),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业绩或实践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本专业领域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CSSCI(核心期刊目录)、CSCD(核心库)、MI、中华医学会系列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等收录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译著、教材)1部(排名前3位)。

2. 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10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10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位;二等奖排名前3位;三等奖唯一获奖者或排名第一)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5位;一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奖排名前2位);或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唯一获奖者或排名第一)。

3. 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新产品新品种的省级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3位);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

4. 取得实践类成果1项(排名第一)或2项以上(排名前2位)(如制定重要的规划设计、工程设计、软件设计等,或起草制定地级以上政府法规和规章、政府决策咨询报告、大型企业咨询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等);或主持或参加本领域相关实践活动(如重要创作展演、重要外事活动口译笔译等),并获得政

府部门或行业权威机构的奖励。

五、其他情况

1. 与我校长期开展“政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科研院所、基础教育部门、政府机关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我校兼职人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具有相应业务管理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应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能够为研究生开设专业选修课程或相关领域讲座的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2. 对从国外新引进的特殊人才,适用特殊支持政策;从外单位调入我校的教师,在原单位已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且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认定其具备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六、成果认定

1. 论文成果形式认定依据SCI、EI (限境内中文期刊)、SSCI、A&HCI(限境外外文期刊)、CSSCI(核心期刊目录)、CSCD (核心库)、MI、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等收录源期刊。

2. 中文论文须以正式发表见刊为准,英文论文须以ONLINE 为准。论文等级由人文社科处或科学技术处负责鉴定和解释。

3. 相关专业领域的法规和规章、政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创作展演等实践类成果以申请人起草制定的文件、报告或发表在主流报刊上的文章或政府部门、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奖励等

形式进行认定。

七、遴选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扬州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并提供项目批文、论文、专著、教材、专利、成果鉴定或奖励等有关复印件。表中相关基本信息由学院负责审核。相关科研类项目和成果(或实践类项目和成果)由学院初审,人文社科处或科学技术处负责复审。申请资格认定人员填写《扬州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并提供本人导师资格批文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兼职导师申请人应与我校有稳定的政产学研合作关系,需提供与我校合作科研攻关协议和双方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且需征得其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由我校两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

3.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以投票方式表决(申请资格认定者除外)。对获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人数2/3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

4. 研究生院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推荐、审查、评议结果进行审定,以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人数2/3者方可通过。

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期内,由研究生院负责受理个人或集体对审定工作提出的异议。

6. 学校发文公布批准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的名单。

八、附则

1. 硕士研究生导师每年遴选1次。

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遴选条件为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基本要求,鼓励学院在本实施细则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制定更高且切实可行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对于不同专业学位种类(或领域),学院须分类制定更详细且可操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施行。

3.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扬大研〔2011〕17号)和《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扬大研〔2011〕18号)同时废止。

4. 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7月15日印发

3、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教财[1996]85号文件,江苏省教委教财[1996]52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 本校研究生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其中优秀奖学金设:品学兼优奖学金(二年级)、中期考核优秀奖学金(三年级)二种。朱敬文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见各自实施办法。 二、普通奖学金的评定 (一)研究生享受普通奖学金的条件 凡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我校计划内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以上; 3、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和学习内容。 (二)普通奖学金的标准 1、博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它在职人员,下同)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4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6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80元。 2、硕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参加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时间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

每月240元。 (三)普通奖学金的申请与发放 1、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凡需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者,在入学报到时,须填写《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向学校提出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申请。 2、原为国家职工的脱产研究生,在递交《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的同时,还须递交国家职工的“工资转移(证明)单”。 3、普通奖学金申请者名单经学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通知财务处对研究生逐月发放普通奖学金。在财务处规定的时间内,由班级或本人持研究生证向学校财务处领取。 4、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研究生处通知财务处扣发或停发普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受到警告处分者,自决定处分之日起的下一个月开始,每月从普通奖学金中扣除30元,持续3个月;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持续半年; (2)受到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者,从处分决定日期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普通奖学金。 (3)研究生在休学期间和延长学习期间,不发普通奖学金;研究生因停学、退学等原因离校者,从批准日期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普通奖学金。 (四)有关政策规定 1、校财务处按国家规定确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专款划拨给研究生处。按本办法执行后盈余的经费,主要用于发放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的报酬,奖励在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研究生,不得挪作它用。 2、有合同或协议确定不由学校发生活费的研究生,按合同(协议)执行。 3、对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执行本办法。 三、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统招入学的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连续学习期满1学年以上,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学风正派、品德优良并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 行)

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1、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2、每个专业转出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人数的20%。如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人数20%,按申请转出学生所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 3、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按本专业一年级人数10%的比例确定,转入单独代码招生专业可不受此限制;对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控制转入人数。 4、考核要求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如拟转入人数少于公布计划数可只安排面试)。笔试的考核重点放在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素质上。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学生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涉猎和了解、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及已修课程学习情况等。 第二条申请资格 1、全校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一、本二批次本科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4、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志向和爱好。单独代码招生和对口单独招生的学生分别只能在单独代码专业和单招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其它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实施办法 1、每学年春学期第4周前,各学院将本院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的人数及考核要求报教务处。上报材料必须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核后于春学期第5周公布各学院各专业可以接受学生的名额与考核要求。 2、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学生于每学年春学期第6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

生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于第7周初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并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按转入专业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于第7周末发给接收学院,由转入学院进行考核。 4、考核工作在春学期第9-10周内完成。笔试的命题与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由学院专人负责,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应由学院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至少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纪检员等组成的考核组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 5、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学生面试结果必须合格)与各专业接收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春学期第12周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6、教务处审核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主管领导审定,审定结果将在学校网页上公示。第14周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 第四条后续事宜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一律从转入专业的二年级开始学习。 3、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校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4、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经修读的学分,凡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学院与有关任课教师确认后予以承认,凡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记录。凡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重修的要求办理。 5、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转其它专业,并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第五条本办法自2009级学生起开始实行,广陵学院参照此办法在本学院内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终止执行。

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基本要求及格式

一、工作量要求: 学生必须完成不少于300字的中文摘要及相同内容的英文摘要。 毕业设计计算说明书的字数不少于1.5万字,毕业论文字数在8000字左右。个别特殊专业工作量的要求,可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在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中具体规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采用“结构分”评定,其构成为: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人的评分、答辩小组的评分分别占总分的30%、30%、40%。特殊专业可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地点等情况酌情调整比例,但必须报教务处批准。 评定后的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结构分90-100为优、 80-89为良、 70-79为中、 60-69为及格、 60以下为不及格)。 三、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装订及材料存档 (一)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本人装订。顺序如下: 1、毕业设计: ①封面;②中文摘要及关键词;③英文摘要及关键词;④目录;⑤毕业设计报告;⑥附录 (三)学生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报告或毕业论文,与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毕业设计图纸等一起装入学院统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由学院按教学档案要求保存,至少保存五年(实物成果单独存放)。 附件一: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 一、毕业设计报告(或计算说明书)文本内容及要求: 文本内容包括:1、封面;2、任务书;3、中文摘要及关键词;4、英文摘要及关键词;5、目录;6、正文;7、致谢;8、参考文献;9、附录(可选);10、毕业设计有关图纸(一)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 (二)任务书:由各学院制定。 (三)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在前,英文在后):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设计、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在300汉字左右。“摘要”字样用黑体小四号,位置居中;摘要内容用宋体小四号,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四)目录:按三级目录标题编写,层次要清晰,且与正文标题一致。主要包括绪论、正文主体、结论、致谢、主要参考文献及附录等。 (五)正文:正文部分包括绪论(或前言、序言),论文主体及结论。要层次清楚,文字简练、通顺,突出重点。题序层次大致种类及格式要求: 文字简洁、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和庸俗之词。 (七)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附于文末,应包含以下项目:

《文学概论》教学大纲

文学概论教学大纲 An Introduction to Literary Theory 课程编号:011501-2 课程性质:学科基础课 适用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先修课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后续课程:美学概论、20世纪西方文学理论流派、文艺心理学、文艺学研究方法论、中国文学批评史 总学分:4 总学时:72学时(其中64课时为理论讲授,8学时为实践环节) 总体目标:本课程旨在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文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文学的本质、特征、功能、发展、创作、风格、作品、语言、鉴赏、批评等基础理论。具体包括: 1、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使学生能够正确分析、研究与评价文学作品、文学思潮和文学现象; 2、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文学鉴赏水平,增强学生的文学批评能力; 3、培养与训练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为学习其它专业课程与成为中文专业的卓越人才奠定基础。 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 教学方法: (1)教师应按本教学大纲认真施教,精心设计教学方式和准备教学内容,着重讲清楚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同时注意追踪文学理论的前沿动态,满足学生的求知需要。(2)结合教学内容,进行研究性教学改革与实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采取以讲授为主,辅之于课堂讨论、情境模拟、互动交流、自学辅导、课题研究等方法;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文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学生应将文学概论课程与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结合进行,努力扩大知识视野,“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做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思维能力与实践能力。

扬州大学毕业答辩论文要求与格式样本

扬州大学毕业答辩论文要求与格式

扬大教[2006]69号 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和质量总检查。通过这一环节着重培养学生: 1、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如绘图、计算机应用、翻译、查阅 文献等)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验研究的能力;撰写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报告,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阐 述理论和技术问题的能力。 3、收集加工各种信息与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4、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二、选题的原则及程序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本学科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

2、选题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题目不宜过大,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 3、选题应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生产、科研的实际,选择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课题。同时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一人一题。如因选题较大,确需多人合作完成,按各人所完成的任务及内容确定自己的题目。允许优秀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但必须严格选题审批程序。 5、学生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更换题目,如遇特殊情况更换题目者,必须在学院备案。 6、每届学生的选题应尽量避免重复,以保持较高的更新率。 (二)选题程序: 1、各学院组织符合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选题原则拟定、申报题目,填报《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附件二)。 学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的,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确定,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报

扬州大学毕业论文要求与格式

扬大教[2006]69号 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和质量总检查。通过这一环节着重培养学生: 1、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如绘图、计算机应用、翻译、查阅文献等)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验研究的能力;撰写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报告,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阐述理论和技术问题的能力。 3、收集加工各种信息与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4、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二、选题的原则及程序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本学科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 2、选题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题目不宜过大,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 3、选题应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生产、科研的实际,选择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课题。同时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一人一题。如因选题较大,确需多人合作完成,按各人所完成的任务及内容确定自己的题目。允许优秀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但必须严格选题审批程序。 5、学生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更换题目,如遇特殊情况更换题目者,必须在学院备案。 6、每届学生的选题应尽量避免重复,以保持较高的更新率。 (二)选题程序: 1、各学院组织符合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选题原则拟定、申报题目,填报《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附件二)。 学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的,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确定,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报《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制定、实施研究计划。 2、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根据选题原则对指导教师申报的题目进行审核。 3、学院汇总备选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向学生公布。 4、学生选题。 5、选题确定后,学院填报《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附件三),填报本表时,除成绩栏为空,其它项目均应填写,并报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栏,应具体为已确定的题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确定题目者,必须明确题目的范围。 三、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的校长领导下,由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全面实施,教务处负责相关环节的督查与指导。 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

《文学概论》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与标准 《文学概论》课程是扬州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是一门理论性课程,总学时72课时(其中理论课64课时,实践教学8课时),在本科二年级开设一年。 一、考核方式 为了全面、真实地考核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本课程不断改革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教师施教和学生学习两大方面。 对教师的考核,由以往的“教学督导评课+学生评教”相结合的办法,改为“教学督导评课+领导评课+同行教师评课+学生评教”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主要有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几个方面。每学期结束后及时向任课教师通报评教结果,以促使教学质量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平。 对学生的考核,分为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个部分。平时成绩包括课程作业、专题讨论、课堂出勤及课堂回答问题等环节,通过这些环节以便及时掌握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吸收和消化的程度,该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30%;课程考试主要考核学生对该课程总体的学习情况,要求学生在掌握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能够融会贯通,灵活地运用所学的理论分析具体的文学现象,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70%。 试卷的制订实行考教分离制度,由过去的让执教者自己命题,改为由本教研室同行教师命题;试卷的评阅由过去的任课教师自己评阅,改为同行教师流水阅卷。同时要求任课教师每次考试、每次作业必须评讲,并写出试卷分析和考核总结,以利于教师和学生共同提高。 二、考核标准 绪论 一、术语 文学文艺学文学理论 二、知识 1、文艺学的三个分支。 2、文学活动的“四要素”及提出者。 3、文学理论的方法体系的三个层面。 4、常见的文学理论研究方法有哪几种?

扬州大学文学院介绍及专业介绍

文学院前身是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一代词曲学大师任中敏(半塘)先生开创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审定地中国古代文学博士点.现设有汉语言文学(师范、文秘方向)、对外汉语两个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和省级品牌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文学院建有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中国文化研究所、扬州文化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中国古代文学学科梯队为江苏省优秀学科梯队.《文学概论》课程为国家精品课程,同时为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一类精品课程.《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为江苏省一类精品课程.教材《文学理论》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我院姚文放教授指导地博士论文年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在文学院办学历史上,涌现了一批学养深厚、诲人不倦地知名教授,如任中敏、徐沁君、李廷先、蒋逸雪、谭佛雏、王善业、李人鉴、江树峰、孙龙父、顾黄初、曾华鹏等,他们薪火相传、泽被后学,为文学院地发展奠定了坚实地基础.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文学院地师资队伍职称、学历、年龄、学缘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教授余人,副教授人.他们教书育人,砥砺学问,奋力开拓出文学院广阔地学术天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近年来,文学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学遗产》、《中国语文》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出版论著余部,具有代表性地获奖成果数十项,其中项成果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以及港台、日本、越南、韩国学术刊物,曾多次推介我院地重要学术成果和学术带头人地业绩.我院学者与美国、加拿大、瑞典、挪威、韩国、越南、港台等国家和地区地学者保持经常性地学术交流.目前承担各类科研项目余项,其中余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余项部、省级科研项目.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多年来,文学院培养了大批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其中既有蜚声中外地专家学者,又有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地毕飞宇等著名作家和评论家,更有众多奋斗在高等教育和中学教学第一线地辛勤地园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文学院重视本科生地培养,通过实施“新生引航工程”、“英才助推工程”、“师生交融工程”、“优质就业工程”为学生成为杰出人才提供全程全方位地支撑.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

附件一: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 一、毕业设计报告(或计算说明书)文本内容及要求: 文本内容包括:1、封面;2、任务书;3、中文摘要及关键词;4、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5、目录; 6、正文; 7、致谢; 8、参考文献; 9、附录(可选);10、毕业设计有关图纸 (一)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 (二)任务书:由各学院制定。 (三)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在前,英文在后):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设计、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在300汉字左右。“摘要”字样用黑体小四号,位置居中;摘要内容用宋体小四号,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四)目录:按三级目录标题编写,层次要清晰,且与正文标题一致。主要包括绪论、正文主体、结论、致谢、主要参考文献及附录等。 (五)正文:正文部分包括绪论(或前言、序言),论文主体及结论。要层次清楚,文 (六)致谢:对导师和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表示感谢。要文字简洁、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和庸俗之词。 (七)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附于文末,应包含以下项目: 期刊文献的格式:作者、文章题目名、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图书文献的格式:作者、书名、年份、版次、出版单位、页码 会议文献的格式:作者、文章题目名、会议名(论文集)、年份、卷号、页码 著录格式可参考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二、毕业论文内容及要求: 毕业论文内容包括:1、题目;2、署名;3、中文摘要及关键词4、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5、正文; 6、致谢; 7、参考文献; 8、附录(可选) (一)题目题采用黑体小二号字,位置居中。 (二)任务书:毕业论文任务书按规定格式打印。 (三)署名:注明年级专业、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采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居中。 (四)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在前,英文在后):“摘要”字样用黑体小四号,

扬州大学专业发展规划

附件: 扬州大学专业发展规划(2013-2015年) 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对高等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专业建设决定着人才培养的格局与办学水平。为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高等教育国际化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和《扬州大学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现制订2013-2015年扬州大学专业发展规划。 一、学校办学定位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改革试点的高校,是江苏省“九五”、“十五”、“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校之一。根据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条件,学校明确了办学定位。 目标定位:国内有地位、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类型定位: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的人才类型为应用、研究型。 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 适度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 学科定位:以应用学科为主,各学科协调发展,构建适应科技进步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学科体系。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江苏,服务全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江苏省的“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和知识贡献。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研究型高级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设计思路为:在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关系上,注意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在专业与基础的关系上,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在专业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的关系上,要树立在加强文化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培养专门人才的思想;在知识、能力、素质的关系上,要树立三者辩证统一和全面素质教育的思想;在教与学的关系上,要树立在教师主导下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独立学习和创造精神的教育思想;在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的关系上,要树立在教育目标指导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思想。 二、学校主体特色 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47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84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1000多人。现设26个学院,110个本科专业,涵盖十二大学科门类。学校充分发挥综合优势,以“深度交融”拓展专业领域,以“内涵发展”提升专业水平,文理渗透,理工结合,管理体制改革与专业建设发展同步推进,使体制改革和专业融合协调发展,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相得益彰。

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扬州大学文件 扬大研院…2018?21号 关于印发《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大学 2018年9月10日

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219号)和《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精神,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在职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校研究生学籍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第三条学校按规定统筹使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经费,支持奖励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章奖励基本条件与标准 第四条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攻读学位类别设立奖励等级、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等级根据研究生

综合表现、学习情况、科研工作等因素确定。 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等级标准和获奖比例: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15600元;其他年级设立三档标准,即一等奖每生每年18000元,获奖比例约为参评人数的30%、二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获奖比例约为参评人数的60%、三等奖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约为参评人数的10%。 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等级标准和获奖比例:一年级新生设立两档标准,即一等奖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约为参评人数的25%、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约为参评人数的75%;其他年级设立三档,即一等奖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约为参评人数的25%、二等奖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约为参评人数的60%、三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约为参评人数的15%。 第六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或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第三章评审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人员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的具体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第八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以

扬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规定

扬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为依据,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按照“有利于优秀人才集聚,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积极完善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开放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事业发展服务。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设岗是评聘工作的前提。学校将根据事业发展、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制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各单位要强化岗位意识,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第六条我校各级教师职务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的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聘任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教师(含教学、科研、实验)职务任职条件按学校制定的各类资格条件执行;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参照江苏省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资格条件执行。 第七条各学院、各部门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与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要求,按照学校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尤其是教师高级职务的职责和任职条件。 第四章评聘组织与程序 第八条我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2019年扬州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9年扬州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 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初试上线情况及我院的招生计划(学术型总计13人,其中推免4人。艺术硕士全日制11人,艺术硕士非全日制7人。教育硕士全日制6人,教育硕士非全日制4人,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不占名额,总计41人),经研究决定,今年我院研究生招生按录取名额1:2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成绩要求如下: 单科成绩符合国家线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总分347分以上(含347),艺术硕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单科成绩符合国家线标准,总分347以上(含347),教育硕士单科符合国家线标准,总分356以上(含356),其中调剂考生必须双达线(即符合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单科与总分国家线,友情提示:教育硕士外语、政治单科线为44分)。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按时到我院参加复试。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3月27日10:00之前,填写专业技能测试表及其他相关表格发送到邮箱:1134926599@https://www.360docs.net/doc/1c11302975.html, ★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专业技能测试表(附件二)/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三)/调剂申请表(附件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五)”(调剂考生需3月25日系统关闭时完成调剂,调剂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00) (二)3月31日上午9:30到音乐学院鸣乐厅报到,资格审查,上交复试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内容与上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两寸照片各6张,用信封装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则不含此项)和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1c11302975.html,/,点击本人查询→注册→登录→进入学信档案→下载打印。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或学籍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盖教务处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品德考核表(学习或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 6.非全日制考生须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对于以大专学历身份报考(即2017年9月1日以前大专毕业),同时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成绩单或证明(报考外语学科要求取得相应的专业外语四级证书)”或“自考本科7门以上合格成绩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携带《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符合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根据要求提供盖有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聘用合同”及“聘期考核材料”。 ★重点查验:报考条件与同等学力考生 (1)下列情况符合报考条件: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大专毕业2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以前大专毕业,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准,下同),达到我校对同等学力的要求(见第5条); ④本科结业生(可以当年报考);⑤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录取入学者);⑥自考本科生或网络教育本科生;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扬州大学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理科.doc

2019年扬州大学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 理科) 扬州大学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理科) 2019年扬州大学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理科) 选择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考生后半生的生活方向和轨迹,很多考生因为高考填志愿时没有足够重视,要么浪费了不少分数;要么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在大学里感觉“痛不欲生”。 俗话说“七分考,三分报”,正是说明志愿填报的重要性。那么如何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选大学应主要考虑哪些指标?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大学招生计划人数和招生专业。今日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扬州大学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扬州大学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知识。 注:2019年扬州大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人数截至发稿前官方暂未公布,所以小编先整理了2018年扬州大学的招生计划专业的信息。考生务必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本文只作参考!

2018年扬州大学招生计划人数和招生专业在江苏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计划类型层次科类计划数思想政治教育 (师范)非定向本科文史55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非定向本科文史45汉语国际教育非定向本科文史20会计学非定向本科文史16财政学非定向本科文史10学前教育 (师范)非定向本科文史30英语 (只招英语考生)(师范)(口)非定向本科文史19旅游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51金融学非定向本科文史10国际经济与贸易非定向本科文史14法学非定向本科文史34西班牙语 (只招英语或西班牙语考生)(口)非定向本科文史30经济学非定向本科文史14财务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19农林经济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15社会工作非定向本科文史45翻译 (只招英语考生)(口)非定向本科文史30秘书学非定向本科文史30哲学非定向本科文史25汉语言文学 (师范)非定向本科文史41市场营销非定向本科文史10商务英语 (只招英语考生)(口)非定向本科文史17人力资源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12档案学非定向本科文史45工商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10历史学

2015年扬州大学外院复试指南及笔试面试形式及内容

本人为扬大外院一名研究生。去年参加了外院复试(笔试和面试),现在将考试的具体流程、内容、以及所需要注意的细节等,给予各位学弟学妹们一定的指导,当然这也将上架我的淘宝店,作为商品卖出,以供养家糊口。 一,关于复试分数,通知方式,以及时间 扬州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效率是极其低下的,基本上诸多名牌学校(南师大、南大、武大、华中科技大学等)结束了复试,去年是4月初,今年应该会有所提前,预测为3月底。扬大才开始准备通知学生复试,所以大家务必要耐心等待,不到最后一秒不要放弃时间,抓紧时间准备复试。扬州大学通知复试的方式,电话或者短信,具体你会被哪一个方式通知,看学校的心情。通知电话为你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所填,所以务必保持所填电话畅通。 复试分数,就是复试的最后一名学生成绩,基本上为国家线。譬如,去年教育类专硕国家线为315。举例,扬大外院,英语学科教学,的最后一名成绩为317。学校划线的规则很简单,从最高分往最低分刷,名额之类的最后一名就是复试线。但是大家不必过于担心,考扬大的学生并不多,所以刷下来基本上最后一名就是国家线左右。所以考扬大的学子,只要你过了该专业的国家线,基本上你就可以进复试了。超过国家线10分,100%能进复试。 各类专业复试线请点击:https://www.360docs.net/doc/1c11302975.html,/kyzx/kydt/201403/20140318/828601850.html 二,关于外院的录取比例 扬大外院的录取比例极其高,基本上是7:6或8:7,除了少数冷门专业,只招收一个学生的专业除外(如日语语言学)。譬如学科教学英语,2014年招收了29名学生,进入复试的为33人,所以除非你表现得特别差,不然是不会被刷下去的。 三,是否需要联系导师和查看排名 1,你联系不到导师,导师也不会鸟你,除非你是他家亲戚或者朋友。 2,你想通过电话查询排名是不可能的。确实查到排名心里会更加有底,不过外院的研招办主任,叶蓉。她是出了名的官腔官调,一副不屑的态度。相信我,你打电话给她,除了得到一肚子火以外,不会有任何收获。你的排名等你到复试现场的表格上,就会看得到。 四,复试具体解析 整个复试为一天半,首日上午体检(抽血,胸透),费用20元。首日下午,笔试时间为两个小时,所有外院复试者考语言学基础知识。次日上午面试,按成绩排名依次进入笃行楼3或4楼的某个教室,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教室以及不同的教授面试。 外院的复试地点为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坐火车来扬州的同学,如果想要节约钱,请在火车站内乘坐22路公交车,到汽车西站南后,过马路到对面站台搭乘29路即可到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西门,公交费用为2+2,请准备好零钱,不找零。出租车的费用为20元左右。 坐汽车来扬州的,最好买乘坐到汽车西站的票,然后直接坐29路便可到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 到达学校后,笃行楼在扬大的最东面,即从西门进入后,往东直走1里即可到。大家提前一日赶到,做好准备工作,避免第二日早上手脚忙乱。到了之后找地方住也是一个经常困扰外地同学的问题。由于扬子津地属郊区,并不繁华,为了方便第二天和第三天复试,我为大家提供三个住宿方案。 1,西门往北回走30米,有一个十字路口,往西左手边有很多宾馆以及廉价旅馆。如果找不到东西南北,请问路人“帝翔大酒店在哪里?”便可以找到一溜的网吧和宾馆。 2,直接进入学校西门,走50米,找到19栋。那是一栋专门招待外来人员的宿舍,就是学校内部自开的宾馆,需要一定的费用,有单人间和三人间,价格为100一天。不过基本上复试前夕就被扬大本校研友预定而空。不过有时候运气好会有几间3人间,如果你一个人

20XX年扬州大学专业排名

20XX年扬州大学专业排名 篇一:最新全国高校专业排名 中国大学本科教育分专业排行榜 (192个) 010101马史思主义哲学(55) b+等(17个):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苏州大学、四川大学、黑龙江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贵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安徽大学、西北大学、河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湘潭大学 b等(16个):同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昌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湖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c等(11个):名单略 010102逻辑学(3) 排名1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 等级A+ 排名2 学校名称北京大学

等级A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b+等(1个):南开大学 010103宗教学(6) 排名1 学校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等级A+ 排名2 学校名称中央民族大学 等级A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b+等(1个):武汉大学 b等(2个):复旦大学、山东大学c等(1个):名单略 020XX1经济学(261) 1 b+等(79个):浙江财经学院、深圳大学、湘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广东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广东金融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上海海事大学、长春税务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东北大学、河海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山西大学、湖南商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安徽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宁波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山东财政学院、西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苏州大学、河北工业大学、贵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新疆大学、青岛大学、西安财经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湖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天津商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温州大学、重庆交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北京物资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侨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广西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聊城大学b等(78个):北京信息工程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西南民族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安徽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学院、云南农业大学、燕山大学、华东交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扬州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宁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重庆三峡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漳州师范学院、云南民族大学、上海金融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攀枝花学院、孝感学院、西华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

关于印发《扬州大学关于学生自主选择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扬大教[2006]70号 关于印发《扬州大学关于学生自主选择单位 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 随着人才市场的变化,许多用人单位要求将应聘学生的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本单位进行,以利于“双向选择”。为了提供学生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又能使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的教学有序进行,学校研究决定,允许部分学生自主选择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为了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管理,学校特制定《扬州大学关于学生自主选择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希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附件:扬州大学关于学生自主选择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 扬州大学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扬州大学关于学生自主选择单位 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 为保证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环节的教学有序进行,更好地促进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允许部分学生自主选择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教学过程必须坚持“规范程序,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 为加强管理,保证该教学环节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院主要职责 1、根据学生条件及接收单位的资质审批学生的申请; 2、选配校内指导教师,并督促教师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3、协助指导教师解决学生在自主选择的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接收单位主要工作 1、接收单位应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及较强的技术能力,并选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校外指导教师; 2、提供学生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3、协助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日常管理; 4、协助校外指导教师做好对学生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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