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材料进货检验程序(doc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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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进货检验程序

深圳金帝食品有限公司二零零零年十月

文件修订记录表

深圳金帝食品有限公司 ISO9001

产品检测控制程序

产品检测控制程序 1目的 为规范TLC产品认证过程中的产品检测,加强对检测有效性的控制,特制定此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TLC各检测分包机构对申请产品认证组织进行产品的型式试验。 3职责 3.1受理部负责安排检测任务并将认证合同相关信息传递给分包检测机构; 3.2分包检测机构负责安排产品检测工作,汇总检测资料,对检测的全过程负责; 3.3评审部负责处理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信息; 3.4评审部负责评定产品检测报告。 4程序 4.1受理部根据产品认证合同的约定,按照企业自愿、就近安排、兼顾均衡的原则,及时向相应产品检测分包机构下达委托检测任务,明确产品检测实施的时间、依据标准及相关要求。 4.1.1下达委托检测任务时主要考虑该机构的检测能力、检测任务情况及其业绩和组织要求等情况。 若申请企业对受理部安排的检测机构不满意或认为其不能公正地进行产品检测,可向受理部提出,有正当理由的受理部应无条件给予更换。 4.1.2若由于检测机构或组织的原因无法按要求实施检测,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回受理部。 4.1.3下达委托检测任务时应将必要的产品信息包含其中,在《产品检测委托书》中应明确检测产品、依据标准、检测时间要求等相关内容,以利于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得到全面的信息。

4.2检测机构按其在TLC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进行检测,并考虑从相关渠道获得的信息,如果检测机构对受理部传递的相关信息有疑义,应及时与TLC受理部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识。企业送检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为多家时,组成样品的各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供方,应为采购量最大的供方),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时将进行核对。企业报TLC的产品描述中的关键元器件及材料、供方信息等内容应至少包含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产品描述信息。 4.2.检测机构按照TLC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检测和判定,保留检测原始数据,根据检测结果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并注意样品的保管;组织按TLC下达的“检测收费通知单”要求分别向TLC及检测机构交纳产品检测费用。 4.2.2当在组织处检测时,如果组织的检测设施在效率及质量上优于产品检测机构的设备,检测组可在比对的基础上加以利用,但应保留比对的数据和相关记录。 4.2.3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检测报告报送TLC评审部,必要时对不合格项目的情况进行说明,评审部负责通知组织进行整改,一个月后向检测机构重新提交样品进行检测,如果再次检测仍不合格,则本次产品认证结论为不合格,组织一年后才能重新提出产品认证申请。 4.2.4检测机构对检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涉及产品一致性的问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评审部,以便评审部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可参照4.5条的要求。 4.3检测报告经检测机构批准后将以下记录报送评审部: a、产品检测报告; b、不合格项目的原始数据及相关记录; c、采用组织检测设施的比对记录。 4.4评审部对检测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评定,资料齐全且满足认证要求的,评定为通过; 若发现检测报告中存在问题,评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涉及组织

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 1. 目的 对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 定义:无 4. 职责 4.1采购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4.1.1采购人员负责下达《原材料请验单》(以下简称《请验单》); 4.1.2质检部检验员根据《请验单》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4.1.3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4.2仓储部门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3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依据。 4.4质检部门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 工作内容 5.1原材料的分类 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 关键项: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重要项:即重要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一般项:即一般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由生产技术部汇总后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5.2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5.3检验工作程序 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验收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交质量经理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 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请验单》,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原材料检验单》,工厂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样件检验完毕后,《样件检验单》交由采购部门,以据此做出鉴定报告,采购部门通知供方并列入《合格供货方清单》,根据供方情况制定初步供货份额。 非首次供货: 供方须待质检报告、理化实验报告单、合格证、采购员开具的《外购件检验验收单》,检验员确认后进行检验,检验后检验员将检验数据和相关资料交质量负责人批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4检验工作要求 5.4.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月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报送《请验单》,填写器件名称、交检批数量、制造单位等内容; 5.4.2、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问题通知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 5.4.3、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产品图纸、工艺要求、加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5.4.4、仓库必须确认《检验单》上的质量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检测报告管理程序文件

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编写人: 日期:审核人: 日期:批准人:日期:

1.目的: 对检测报告的容、格式、编制、修改、签发、存档等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和客观而有效的检测报告。 2.围: 适用于本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管理。 3.权责: 3.1…负责检测数据的记录、汇总、分析和检测报告的编制。 3.2…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 3.3…批准检测报告的签发。 3.4…负责检测报告盖章、发放、副本(或拷贝)存档。 4.定义:无。 5.工作程序: 5.1对完成的每一次或每一系列检测项目要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出具检测报告, 在为部客户进行检测或与客户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简化的方式报告结果,但有关信息可从本检测中心随时调用。 5.2检测报告的格式和容 5.2.1检测报告由封面、检测容、检测结果、检测结论及检验、审核、批准人签名等 组成。报告的格式、容应满足客户或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适用于所进行 的各种检测类型,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并且提供足够的信息, 这些信息通常是以下要求的容: 5.2.1.1标题:检测报告; 5.2.1.2本检测中心的名称和地址; 5.2.1.3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在报告上编制编号和页码、以确保能够识别 证书的唯一性和完整性,并打印“以下空白”作为报告的结束语; 5.2.1.4客户的名称或地址:标明委托方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5.2.1.5所用方法的标识:给出检测所依据的文件名和编号; 5.2.1.6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标识; 5.2.1.7日期:检测日期、有效日期,有必要时,给出抽样日期或委托/接收日 期; 5.2.1.8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的说明; 5.2.1.9检测结果:应按检测方法的要求给出结果(适用时,带有法定测量单 位); 5.2.1.10检测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职务、签字或等效标识;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对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一)职责 1.采购人员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2.质检人员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采购人员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4.仓管员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5.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供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依据; 6.技术总监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二)原材料的分类 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关键项: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重要项:即重要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一般项:即一般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三)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1.进货检验判定依据: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2.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3. 检验工作程序:依照《原材料采购的质检、入库、领取及核销规程》。

(四)检验工作要求 1. 检验员严格按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 2. 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各项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3. 仓库必须确认《检验单》上的质量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五)质量问题的处理 1.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应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质量负责人依据检验记录进行汇总,并定期向采购人员提供信息以便统计供应商业绩集中考评。 (六)进货检验规定 1.进货检验抽样方式:检验样本须由检验人员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2.原材料检验标识验证:采购部门收集供方产品合格证书等文件并存档,形成供方档案。检验人员必须对原材料的合格标识进行核实,发现标识有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 3.外观检查:当批量在500件以下时,按5%的比例抽检,不低于5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下时,按2-3%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0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上时,按1-2%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5件。 4.性能检验和试验:抽检项目应符合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等的要求。 5.检验及试验记录: a.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要作记录。 b.所有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应建立检验台帐。 6.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a.标识办法和内容详见《证书、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修订记录 分发表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 对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产品检验提供依据,确保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或流入下道工序及交付给客户。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来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及试验的控制。 3.0 定义 无 4.0职责 4.1品管部 负责对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及存档,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的分析,按相应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2仓库 负责库存产品的清点及标识、摆放。 4.3 生产部 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自检和互检。 5.0:程序 5.1来料检验 5.1.1检验和试验 IQC接到通知后先核对来料的名称、规格、编号等。主要原材料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否则不予收货。本公司对以下辅助材料可予免检:A)五金工具类 B)常用包材 C)特殊工艺用料 5.1.2报告和判定 IQC检查员核对检验完毕后,须如实的在《进料检验报告》中记录其检验结果,品质主管对《进料检验报告》签名审批其检验结果。若来料不合格,品管主管审批《进料检验报告》的记录及对不合格样品作出判定。 5.1.3来料处理 依据以上对来料检查的结果, IQC必须对来料的质量状态进行适当的标识, 并由仓库将来料转移至适当的区域, 以免出现混乱;来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4来料紧急放行 因生产停工待料而IQC来不及对来料进行检验,或试验时间长暂无法判定结果

的来料生产又急用。须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并由IQC检查员在来料现品票上粘贴“紧急放行”标识, 注明来料编号/数量/检查日期/紧急物料放行单编号/检验者签印; 通知货仓发料给生产部,生产部在使用时做好自检互检, 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必须依标识全数追回或做挑选。 5.2过程检验 5.2.1首件检查 1)可连续生产的设备刚开机、设备运行条件(标准成型条件)不变、生产稳定 后,生产组长会同IPQC检验员对其生产的首件产品进行首件判定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下列条件应进行首件检验: a 正常生产的过程, 刚开始时; b 设备更换、维修后; c 用新工艺或更改工序后; d 用新材料或更换材料后; 2)首件检验合格时,由IPQC检查员在首件样品上标记并通知生产组长或操作员 可继续正常生产,且将确认后的样品放于生产工位以备查对,记录检验结果在《首件检验报告》相应栏目内。 3)首件检验不合格时,IPQC检查员通知生产组长或技术人员并指出不合格部位, 要求改善及改进,直至首件检验合格方可继续正常生产。 4)IPQC检查员须将《首件检验报告》交由品质主管审批,审批后将之归档存放。 5.2.2生产操作员自检/互检 1)生产部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对自己工位生产的部品进行自检并填写《QC 检验日报表》,将不合格品拣选出,不得流入下工序。 2) 生产部操作员应对来料和上道工序的组件及半成品进行互检, 将不合格品 拣选出放置在不良品区域,由当班的管理人员处理。 5.2.3巡检 1)首件检查合格,生产部正常生产时, IPQC检查员每4小时按各工序的检验规范及各工位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各工位进行巡检检查。 2)如巡检检查中发现严重品质问题,则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 成品检验 5.3.1检验和试验 5.3.1.1 FQC依照成品检验规范、参考图纸、客户样品或技术样本等对产品进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原材料外购件入厂检验规程(DOC)

北京中矿威通技术有限公司 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 编号WT1301-01 发布实施北京中矿威通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WT1301-01 共3 页第1 页 一、原材料、外购件入厂检验总规程 二、本安外壳入厂检验规程 三、PCB板入厂检验规程 四、电子元器件入厂检验规程 五、电缆的入厂检验规程 六、隔爆兼本安电源的入厂检验规程 资料来源编制 校对 自拟 标准化 提出部门质检部审定 标记处数更改文件号签字日期批准文号批准

原材料、外购件入厂检验总规程 WT1301-02 共 3 页第1 页 1 目的 对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 职责 供应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仓库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研发部负责提供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依据 质控部检验员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并对质量问题进行反馈。 供应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4 工作内容 外购件的分类 外购件主要是:电路板、电子元器件、外壳、电缆等。 进货检验判定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等。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 检验工作程序 供方供货——〉采购员(仓库)报检——〉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交质量负责人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 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供应部门,质检部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检验单。质检部已制定有检验项目的,检验员可直接按原检验项目检验。 样件检验完毕后,检验单交由供应部门,以据此做出鉴定报告,交由技术部、质检部作出结论。如供方连续三次供货均合格,经企业有关部门评审合格后,供应部门通知供方并列入《合格供货方名录》,根据供方情况制定供货份额。 资料来源编制 自拟 校对标准化 提出部 门 质检部审定 标记处 数 更改文件 号 签字日期 批准文 号 批准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成品质量管理,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保证出货品的产品品质 2 范围 适用于入库前完成品、外发加工成品检验 3 原则 程序流畅,责任明确,全面细致,真实准确 4 作业控制 4.1 成品检验的内容 4.1.1 包装检验:核查包装内产品、防护措施、包装材料、储运标识等 4.1.2 入库检验:核对待检品,做好检验准备、允收批处理货拒收处理 4.1.3 出货检验:安排出货检验,核对出库单内容、数量等 4.2 检验前作业 4.2.1 生产部门开立“入库单”送交仓库品管 4.2.2 检验前需核对设备器具是否仍在有效校准/检定周期内 4.3 检验作业 4.3.1 检验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上岗训练 4.3.2 检验须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执行 4.3.3 检验结果须填入成品检验报告 4.3.4 检验结果未获得当班班长确认,产品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4.4 检验后处理 4.4.1 成品检验合格的入库作业 4.4.1.1 验收合格后,由品管员填《成品检验报告》 4.4.1.2 在“入库单”上确认合格,办理入库作业 4.4.2 成品验退作业 4.4.2.1 验退时,仓库主管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判定将验退原因记载于“入库单”上。检验不合格品,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2.2 送验部门在收到退货通知后两天内,取回处置,并填写“异常处理单” 4.4.2.3 退货批须保持批的完整性,不得混批后送检 4.4.3 成品报废作业 4.4.3.1 进判定为报废品、无使用价值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4.4.3.2 主管审核同意后,转仓储办理出售或丢弃 4.4.3.3 仓储部寻找合适供应商出售报废或予以丢弃 4.5 来料包装检验 4.5.1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完好无缺,没有受潮、受挤压变形 4.5.2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注明有供应商名称及P/N。对照A VL检查供货商是否在A VL记录中,P/N是否正确,若有不同之处或无法判断供应商及有关内容,则将缺陷记录于MR单4.5.3 若外包装有损坏或受潮,应检查受损部位的物料有无发生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报告有关工程师处理 4.6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及缺陷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汇总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 质量检验规范 南京劲风机械有限公司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2 职责 2.1物资供应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2.2质量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2.3 技术开发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2.4工艺定额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2.5 生产运行部库房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3 原材料的检验 3.1 检查验收依据 a) 有关的国家标准; b) 产品专用标准、图纸; c) 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 3.2 材料进厂验收 3.2.1 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 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两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核实内容如下: a) 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 b) 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 c) 根据3.3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3.2.2 编写材料检验号 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3.2.3 实物验收 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对检测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检测数据准确有效可靠,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试验室的各类检测工作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落实指令性质量检测任务,负责检测报告的发放和保存工作。 3.2 各功能试验室负责样品采集和检测,填写原始记录,进行数据计算和原始记录整理。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报告的审批,负责对检测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审核。 4 程序内容 4.1 检测工作程序 4.1.1 试验室主任组织人员编制年度检测计划或根据指令性检测任务编制检测计划,经技术负责人审核、试验室主任批准后下发。 4.1.2 采样人员按规范、标准及设计图、合同文件要求执行采样。 4.1.3 采样回来后,采样人员必须到样品室及时办理样品移交登记手续。对合格样品在样品验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样品在样品室按待检、检毕情况分区、分类保管。 4.1.4 对合格样品进行登记后,及时通知相关试验负责人进行检验。样品从采集、验收、移交、保管及检毕后的处理等过程的具体要求按照《样品管理程序》执行。 4.1.5 检测人员必须持有承检检测的上岗证方可检测和出具检测数据。 4.1.6 检测前,检测人员必须检查所用仪器的工作状态和环境温湿度条件并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上记录;检测时,应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以及样品测试的方法和标准,正确填写原始记录;检测后,检测人员再次检查并记录所用仪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进行记录后恢复仪器原有的状态。原始记录数据经计算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原始记录的填写和复核工作按《记录和档案控制程序》执行。 4.1.7 当发现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应进行复验。 4.1.8 检测结束后,检测人员应及时将检毕样品放在至样品室留存。 4.1.9 复核人员将复核无误的原始记录交检测报告编制人,由编制人编制和打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实行三级签名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批准并填写签发日,一份加盖本试验室专用章发出,一份印章登记存档。检测报告具体的编制、审核、存档和发出工作按照《检测报告编制和管理程序》执行。 4.2 复核检测工作程序 当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由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先对本试验室样品检测过程进行审核,再决定是否需要复核检测。若需要进行复核检测的,复核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

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DOC)

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 1.目的 对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 定义:无 4. 职责 4.1仓库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4.2质量工程部检验员根据本规程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 工作内容 5.1原材料的分类 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 关键项: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重要项:即重要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一般项:即一般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5.2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5.3检验工作程序 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送货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交质量部长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 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公司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非首次供货: 供方须待质检报告、理化实验报告单、合格证、采购员开具的《进货检验记录》,检验员确认后进行检验,检验后检验员将检验数据和相关资料交质量负责人批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4检验工作要求 5.4.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月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填写器件名称、交检批数量、制造单位等内容; 5.4.2、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问题通知

记录管理控制程序

1. 工作目的 对本站记录和档案的填写、标识、借阅、保管和处理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记录符合检测/鉴定工作要求,为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鉴定工作符合要求提供证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站各种管理活动和检测/鉴定活动记录识别、收集、编目、存档、借阅、维护和清理等环节的控制及档案的管理。 3. 工作职责 3.1 检测/鉴定人员负责原始记录的填写。 3.2 监督员负责对记录真实性的监督。 3.3 技术质量管理部部长负责批准技术/质量记录的借阅复制,分站站长负责批准分站技术记录的借阅复制。 3.4 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技术/质量记录的归档保管。 3.6分站综合办公室负责分站技术、质量记录的归档保管。 3.6 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技术记录的销毁,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质量记录的销毁。 4. 工作程序 4.1 记录的分类和控制要求 4.1.1 记录分为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 4.1.1.1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记录为质量记录,主要包括: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记录;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投诉处理记录;管理体系文件控制记录;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记录;合同评审记录;监督检查记录等。 质量记录格式应包括:记录的标题、记录的标识和总页数、日期、记录人等项目。 4.1.1.2 检测/鉴定等技术运作形成的记录为技术记录,主要包括:检测/鉴定原始记录;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记录;检测/鉴定报告及副本等。 技术记录格式还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鉴定的对象、检测/鉴定时的环境条件、使用的

仪器设备、记录观察得到的数据、计算公式和导出的结果、意外情况的描述和记录(适用时),记录人和审核人等必要的信息。 4.1.1.3 技术记录应满足复现的要求,提供足够的信息并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设计。 4.1.2 记录格式的编制应符合《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 4.2 记录的形成 4.2.1 记录的填写由执行人员在产生的当时予以记录,填写时使用钢笔或中性签字笔,所有签名应由本人亲笔签署,不允许代签。 4.2.2 技术的原始记录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记录,不允许追记、补记。 4.2.3 原始记录填写过程中应注意单位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取位合理。 4.2.4 检测/鉴定人员在完成记录后应及时按照规定的要求由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4.2.5 如遇原始记录填写错误需要更改时,应采用“杠改”的方式在错误处划一杠。更改人在“杠改”内容的右上方填上正确的内容后签名。 4.2.6对于记录表内无内容可填的空白栏,应用“/”标记。 4.2.7鉴定记录可选择适宜的方法,如书写、绘图、影印、计算机、录音、照相、摄像和3D激光扫描等。当被鉴定对象的特征可能出现动态变化时(如消失、好转等),且该特征又是判断依据时,除文字记录外,还应通过照相或录像方式保存鉴定时的发现,并配以必要的标识便于核查。 4.3 记录的管理 4.3.1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质量记录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由资料管理员归档保存。 4.3.2 技术记录 4.3.2.1 本站技术记录填写完成后要及时归档保管。 4.3.2.2 数值修约按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进行。 4.3.2.3 检测/鉴定人员应根据标准方法、规范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数据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可轻易剔除,应报告部门技术主任,进行研究后决定取舍。 4.3.2.4 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记录应转换成法定计量单位的表达。 4.3.2.5 检测/鉴定人员填写原始记录后,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进行审核并签名。

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外协外购件入厂验收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电动工具所需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以及其它辅料的入厂验收。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检验员在品质主管领导下,负责检验工作,每个检验员对自己验收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条检验员必须严格按检验规程及技术文件、标准、顾客的要求验收产品,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记录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 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检验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检验员的职责是按规定判断产品质量状态,对产品进行标识存放,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对现场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条件、过程、环境、操作等进行监督。 第七条检验员有权阻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有权对检验方法、检具的改进提出建议。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上班前做好量具、检具的自检校对,查看量具、检具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已到期或有误差的及时送计量室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每周由品质主管组织召开周例会,内容可包括本周发现问题通报,今后须注意事项宣导等。 第十条检验组在收到送检零件后: a)检查是否有供方标识,如供方的检验合格标识、; b)仔细核对批次计划单、关键零部件清单的内容,按《检验卡片》要求抽足样本,进行检验活动,合格的标识入库;不合格的标识区分,将信息在半小时内反馈品质部。 c)如不属合格供方的采购物资原则上拒检。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品质部,由品质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d)原材料进货验收时,首先检查供方提供的技术标准、不同批号的理化分析试验报告等资料,需理化复检的,按工艺要求进行。 e)检验完毕,及时记录《配件质检报告》、《进货检验记录日统计表》,填写记录应真实、清晰、完整、准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跟踪。验收合格后,送检部门凭答字后的送检单入库。 f)验证中发现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填写《外协检验报告》在半小时内反馈品质部,由品质部调查审定后签署处理意见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涉及尺寸修改问题时,需对库存品进行处理,具体按品质部的处理意见执行。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控制、检验,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 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特采: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用选别、让步接收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 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 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委外/供应厂商交货时仓管直接带供应商将货交至“暂收区”,并需随货附《送货单》,仓库依本公司《物料需求单》之规格、数量点收,核对无误后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盖本公司“暂收专用章”交还送货供应商做暂收动作,填写《来料送检单》转品质部检验。 5.2 进料检验: 5.2.1 IQC接到《来料送检单》后,应于“暂收区”抽取待检物料,并依原材料的相关检验标 准、《承认书》或厂商《出货检验报告》等进行抽样检验及相关性能测试。 5.2.2 品保人员于检验时应将结果填写于《IQC日报表》及《来料检验报告》。 A.判定合格,即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上签字转仓库 办理入库手续。 B.若判定不合格,开立《材料不良通知书》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后,根据《材料不良通知 书》的决议,退货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特采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特采”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及检验报告上注明特采。检验完成后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或退货手续。 5.2.3 正常情况下工作日内当天进料16:00前收到《来料送检单》,当天完成检验,16:00 后收到《来料送检单》,需在次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处理完毕。 5.2.4对于RoHS材料,IQC须依《订单通知单》注明的RoHS需求,对材料进行检验。 5.2.5若进料为RoHS材料,采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ICP测试报告》,IQC应核对相应材料的ICP 测试报告是否合格,必要时品质部将材料委外检验,并要求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5.3 制程检验: 5.3.1 生产部在每批生产前均需制作首件,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通知品质部和PIE工程师 确认。 5.3.2 品质部以BOM、《IPQC检验作业指导书》等为依据对生产部在制品进行检验或测试。 a.首件检验:生产部每条生产线开始生产或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工艺后生产的第一件 产品,经生产自检合格后,由IPQC根据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如不合格应要求返工或重新生产,直到检验合格,品质部签字确认后才能批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doc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第三方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

状况。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化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物控部仓管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仓管员按照《成品库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仓管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4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 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可入库。 三、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 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 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 方式、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 明。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其 中,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五、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一)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规格、型号等项目。 (二)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三)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四)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五)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六)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

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 应由供货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采购进货。 六、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生要 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并立即停止进 货和使用,进行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七、在进货查验时,发现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发现 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报告。 八、进货查验记录应如实记录进货时原始情况,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少 于二年。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2012.04.16 日期:日期: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 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 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控制、检验,生产的半成品 /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 /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全检: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 , 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用全检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 :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但生产部必须进行全检。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原材料、外购件、外包件进货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包件进货检验的基本检验要求和接收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军品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包件的进货检验、验证。 2. 分类检验的原则 原材料、外购件、外包件进货检验执行按材料分类检验的原则,材料按其在产品中的地位和作用分为A、B、C三类,材料的分类依据Q/GET05-2005《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表列之外的材料分类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没划分类别要求的则不受此控制。 3. 检验依据标准 检验依据产品质量计划、设计图样提供的材料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4. A类材料进货检验 4.1 A类原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技术要求应符合该类别材料标准所列的标准规定。4.2 A类零部件的外观质量、主要几何尺寸检查依据图样设计规定、产品标准及定货合同技术要求。 4.3 对质量证明书的审核 审核质量证书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采购合同规定及设计图样要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供方名称(6)钢号 (2)需方名称(7)炉罐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和件数 (3)生产日期(8)品种名称、尺寸和级别 (4)合同书(9)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和性能指标 (5)材料制造标准(10)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所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必须是经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的原件。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的原材料,要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4.4 当质量证明书检验内容不全时,对材料的力学及弯曲性能或化学成分有怀疑或用户协议要求的对所缺项目进行补项检验或进行复验,补项检验或复验结果应符合材料标准要求。4.5 原材料标记检验: 原材材料标记检验,材料明显部位至少应标有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且与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致。 使用本公司库存原材料外包加工的零部件应标有公司的材料代号标记。 4.6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按不同焊接材料产品标准进行检验、验收。 5. B类材料进货检验 5.1 B类材料中金属材料制作的零部件需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核内容同A类材料检验要求。 5.2 B类材料进货外观质量、主要几何尺寸检查依据图样设计规定、部件产品标准及定货合同技术要求。 5.3 B类材料标准件验证其零件的合格证。 6. C类材料进货检验 C类材料为生产过程辅助物资,检验其首次提供的样件及质量证明文件,验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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