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2011修订)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2011修订)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2011修订)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2011修订)

【法规类别】地质资料管理

【发文字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2.25

【实施日期】2001.09.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18)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2001年9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1年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

和,包括城市、农村、矿山的地表及地下空间的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地质灾害等。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保护、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地质环境管理实行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环境工作的领导,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地质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从事地质环境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省外单位进入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的,应当经我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验资质并登记。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质环境的义务。

禁止移动、侵占、损毁地质环境保护设施、标志、设备。

第二章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与地质环境评价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调查,为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提供依据。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每5年编制一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十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区域国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应当进行地质环境评价。地质环境评价结果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一条城镇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铁路、公路、机场、水库等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由省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经评估和认定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项目和采矿项目,应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纳入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预算,与项目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在采矿期间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陕西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提交资料要求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提交资料要求 为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地质环境项目资料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1〕60号)要求,现将2013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的13项资料细化要求如下: 一、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是指项目竣工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县(区、市)国土资源局编写,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下达预算文件、批复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下达任务书等情况。 2.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项目领导小组、项目负责、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等情况。 3.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名称、资质、级别及证书号、法人代表、该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上岗资格等情况 (二)项目进展 1.招标情况:详细说明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标或委托情况。 2.设计情况:详细说明设计书中的每个单项治理工程内容、工程量、预算经费及总费用情况。 3.施工情况:施工方案、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完成的每个单项工程的工程量,治理后的覆盖面积、消除灾害及隐患点数量。 4.设计执行情况:列表对比设计的每个单项治理工程执行、完成情况,设计变更情况,并附原项目批准单位或设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 5.监理情况:监理方案、监理人员及资格、进驻时间,对施工单位及人员、原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施土机械设各、工程环境的控制,以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管理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的监理方法。 6.竣工验收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对每一完成阶段进行自验情况、管理部门初验情况、终验情况。

村干部优缺点考核评价办法

村干部优缺点考核评价办法 欢迎来到华图教育村官招聘网,我们旨在为考生提供提供2017年各省市村官报名时间、各省市村官招聘考试时间、村官招聘报考条件、村官招聘资讯、村官招聘、村官招聘面试、村官招聘工作待遇等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华图教育村官招聘频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村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承担主要管理职责,县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条村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百分制量化考核,科学评价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奖优罚劣,在村级干部队伍中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竞争的工作机制,不断引导村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务实、干事创业,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四条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各行政村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工作任务和难易程度,确定评分难度系数。 全镇制定四级评分原则。孙家川、张川、城关实施同一评分原则,柳湾、刘沟、土坪、李庄实施同一评分原则,杨岔、黄岔、田庄、张岭子实施同一评分原则,南关社区、北关社区和庙巷社区实施同一评分原则。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在做好基础性工作、阶 特色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工作实绩与绩效报酬相挂钩,严格兑付绩效报酬和各项激励保障措施,及时向村民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五条考核评价对象为全镇各行政村“两委”班子中享受报酬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副支书、副主任、村文书。

光明岩盐地质环境监测报告打印版

地面沉降监测、水质监测报告 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地面沉降监测、水质监测报告 编写单位: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山东地质勘查院 项目负责人:杜小亮 主要编写人:杜小亮郝瑞娥 审核:吴树明 总工程师:高发祥 单位负责人:刁海忠 提交单位: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2019年12月

一、目的、任务 通过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达到将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的目的,其主要任务包括地质环境问题监测、地下水水质及水位监测和土地资源监测。 二、矿山概况 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矿区位于泰安市城区西南约23km,肥城市东南约25km的东向村附近,东采矿区位于东向村东北1500m处,西采矿区位于东向村东北约300m处,行政区划隶属肥城市边院镇所辖。矿区西距S331约5 km,南部距104国道约2.5 km。以上公路均可通往泰安、肥城等地,交通非常便利。见图1。 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分东、西两个采矿区,东采区原为肥城市制盐厂,西采区为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2004年,两个采矿权合并,采矿权人为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合并后没有办理新证。整合后的西采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其极值直角坐标为:X:3987350~3988010,Y:39495489~39496210,开采标高:-810m至-1175m,面积0.4006km2。整合后的东采区由6个拐点圈定,其极值直角坐标为:X:3987450~3988260,Y:39496910~39498000,开采标高:-715m至-1160m,面积0.6028km2。采矿许可证号C3709002010126110095324,发证机关为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有效期2018.2.5—2023.2.5,开采规模为30万t/年。拐点坐标见表1。 2008年矿区整合后没有颁发新采矿证,直到2010年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办理了新采矿证,发证机关为泰安市国土资源局。采矿许可证号:C3709002010126110095324。采矿权人: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生产规模:2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27日。西采区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其极值直角坐标为:X:3987304.41~3987964.42,Y:39495433.96~39496154.97,开采标高-810m~-1175m;东采区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其极值直角坐标为:X:3987401.42~3988214.43,Y:39496854.98~39497945.00,开采标高-715m~-1160m。矿区面积1.0048km2。 2011年12月,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办理新采矿证,发证机关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采矿许可证号:C3709002010126110095324。采矿权人:肥城光明岩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基本情况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基本情况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于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专门从事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的全民所有制公益性事业单位。 一、总站组建、沿革及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 (一)、总站成立情况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处江西省南昌市,1981年7月在江西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水文观测站(第三、四分队)的基础上组建的。1982年11月地质矿产部以地劳[1982]573号文件批准设立:“江西省地质局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属县、团级事业单位。1983年9月局(83)370号文将“江西省地质局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更名为“江西省地矿局环境地质大队”;1991年8月30日,局(1991)248号文,将“江西省地矿局环境地质大队”更名为“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并同时挂“江西省地质矿产局环境地质研究所”的牌子,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驻地、经费渠道不变。至此,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沿革、发展到现在。 (二)、职工情况 总站现有职工总数219人,其中:退休职工65人,在职职工154人。 1.在职职工年龄结构:平均年龄41岁;25岁以下7人;26~35岁29人;36~45岁71人,46~55岁47人,55~60岁3人。 2.学历结构:博士1人,硕士1人,在读硕士3人,大学20人,大专29人,中专30人,高中(技校)57人,初中1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在岗职工总数的47%。 3.专业结构:全站各类专业人员98人,占全站职工人数的62.4%;其中水工环专业技术人员51人,占总站专业技术人员的5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48%。专业技术人员有高级职称的16人,占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的20%;中级技术职称43人,占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的55%;初级职称20人,占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的25%。 4.野外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比例:全站各方面专业人员98人,野外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48人;野外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与全站技术人员之比为49%。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简介 总站设立党委,实行站长负责制。党委成员由肖旦红、颜春、孙健、寇颖、黄长生5人组成。颜春任站长,肖旦红任党委书记。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防治管理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的分级包括灾情分级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三十人(含)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十人(含)以上三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三人(含)以上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三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下的。 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威胁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一千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一亿元以上的; (二)大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五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 (三)中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一百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冀办发印发稿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强化驻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夙兴夜寐、奋发作为的精神状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准脱贫驻村干部是指省市县三级选派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包括贫困村第一书记和精准脱贫驻村工作组(以下简称驻村工作组)成员。 第三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驻村干部的宏观管理,重点抓省直,督促指导市县。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选派 第四条每个贫困村选派1个驻村工作组和1名第一书记。每个工作组由3人组成,1名组长,2名成员。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组由同一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兼任工作组组长;由不同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不兼任工作组组长,组长由工作组中的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至少连续任职两年以上,脱贫任务重的村要连续任职三年,工作组成员可以一年一轮换。第一书记由所驻县党委组织部门统一任命。 第五条驻村干部主要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直驻冀、在冀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中选派,不得以乡镇干部代替。重点选派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人选和优秀年轻干部。省、市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和近两年没有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一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六条省直选派的第一书记,主要派往6个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县、22个燕山—太行山地区特殊困难县和34个山区贫困县。第一书记要到贫困发生率高、班子弱的村任职,不能安排在县城周边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 第七条驻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 (二)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跑办项目和抓发展; (三)群众感情深,能够和群众打成一片,心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四)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 (五)身体健康。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驻村干部: (一)非在编在职干部(退居二线或退休的除外); (二)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三)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四)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和到期返回原工作岗位的,由派出单位按照条件和程序,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到村接任。 第三章职责 第十条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省委、省政府负总责,统筹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各市党委、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把精力集中在贫困县如期脱贫上;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全力做好精准识别、项目落地、资金使用、队员管理、推进实施等工作。 第十一条派出单位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定点联系帮扶村,一定5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早脱贫早脱钩。帮扶村贫困发生率低于4%的可脱贫出列,经过考核评估确认后,派出单位再帮扶巩固一年即可脱钩,撤回驻村工作

村干部管理规定

村干部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X X镇村干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加强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真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安排或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3、每月组织村干部利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每季度组织党员、组长学习不少于一次,并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做好学习记录。 4、务必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镇组织办每月都会下发学习计划,请组织收看。 二、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 4、村支部书记必须坚持至少每个月召开好一次村干部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到人,定期解决。 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村干部由党委政府组织评议。 2、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村妇女主任、村官。 3、参加评议人员为驻村干部、全体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等。 4、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村支两委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评议工作实绩。 5、民主评议分“村干部自我评议,村干部述职,民主评议”三步骤进行。 6、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对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将提出警告,不称职票在50%以上者,由镇党委政府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 1、村支书、村主任一般情况下可以向驻村干部请假,由驻村干部代为向片长或副片长请假,如参加县镇会议须向各片片长或副片长请假。一般村干部向村支书请假。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各片片长或副片长请假,未经批准外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假期满后及时销假。 五、村务公开制度

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地质环境监测 一、地质环境含义及地质环境监测内容 1、地质环境含义 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环境等。 2、地质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 地质环境监测的必要性(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P6): 地质环境监测主要监测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动态变化较大的、可能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或利用的地质环境,主要包括: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及自然地质保护区地质环境监测。 二、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依据DZ/T0133-94) 1、监测的目的及主要监测内容 为了进一步查明和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科学管理及环境地质问题的研究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针对地下水开采区,即人类影响较大的地区,包括区域的及城市区的。 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素随时间的变化过程,通过地下水的露头,代表性的钻孔、水井、泉等,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技术要求进行监测。 2、监测网点的布设 2.1监测点的分类 2.1.1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依据监测内容可分为水位、水质、水量及水温监测点,通常水位、水温、水质可共用一个点。 2.1.2根据监测点的控制作用大小,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区级等三级监测点。

2.2监测网点的布设原则 2.2.1对于面积较大的监测区域,应以地下水流向为主,垂直地下水流向为辅布设监测网;对于面积较小的监测区域可根据地下水的补给、迳流、排泄条件进行控制性布设。 2.2.1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主要是控制国家的主要农业区、经济开发区及主要城市,监测的目的层应是具有现实的供水意义或开发远景的主要含水层,监测区内的名泉、大泉及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地热井应为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主要布设在我国主要平原、盆地区及地下水作为主供水水源的城市区。 2.2.3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应在国家级监测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次一级水文地质单元及具有供水意义和前景地区,监测点应包括区内代表性泉、自流井、地热井等。 2.2.4地区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布设则起到加强和强密国家级、省级监测网点的作用,使监测网点更全面、更完善、包括区域或城市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排水影响区及水质污染区等。 2.2.5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密度 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密度主要依据地下水类型(孔隙水、岩溶水、裂隙水)、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复杂、中等、简单)及监测网类型(区域网、城市网),以及地下水供水程度等因素而定。 对于孔隙水、中等复杂地区,区域型监测网每1000km2,应布种类监测点10~8个,城市型监测网每100 km2应布各类监测点10.7~8.5个(地下水供水程度>80%)。 2.3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的建设 2.3.1各类监测点(井、孔)的孔深、孔径必须满足监测要求,具有地层岩性和井管结构资料,监测孔尽可能为非开采井(以受多开采干扰),其中国家级监测点要求最高,地区级监测点可用机井、民井代替。 2.3.2每个监测孔必须建卡,作为永久档案资料,卡片内容包括:统一编号、原编号、观测点类别、位置、座标、井位示意图、地层岩性柱状与井结构图、监测目的层的起——止深度、监测项目、建卡日期、始测日期、其他。

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方式方法

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方式方法 【摘要】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该文提出了企业在发展中开发新项目选址、土地征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及时申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明确地质性质、条件、论证项目选址的适应性,对申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手续进行须明确,对从事前期项目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注意事项 一、前言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一项极具现实意义的重要研究课题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非工程性重要措施,其研究成果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为区域发展及中长远规划提供基础背景资料;为评价建设工程用地的适宜性及基础设施布设提供依据;为受灾害威胁的地区制定应急措施以及为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提供工作基础;直接为科学而经济地组织实施防灾减灾工程服务;为灾害保险及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及损失提供参考依据。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也是地质灾害风险分析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认识地质灾害灾情、制定防灾政策、规划防治区域、实施防治措施以及优选防灾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在一些领域进行的灾害评估,已经在减灾、防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我国一些区域或城市完成的洪水灾害评估、地震灾害评估等,不但为国家经济规划和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直接指导了减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在减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为国土资源规划,重大工程选址以及地质灾害治理、监测、预报及制定救灾应急措施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我国已相继开展了全国和区域性的风险评价与区划;开展了部分地区-多发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危险性评价;部分建设用地的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重大工程(如三峡水库、青藏铁路等)的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 1、为国土资源规划和重大工程选址提供依据。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全国和区域性的风险评价与区划,可以为各种重大工程建筑的选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提供依据。各种工程活动和土地开发利用,都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各种重大工程建筑应建在地质灾害风险程度较低的地区。 2、为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依据。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可以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依据;对发生规模不同的地质灾害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进行治理或综合治理。如果地质灾害危险性低、易损性小,则宜采用工程防治措施;如果地质灾害危险性高、易损性大,则应采用躲避或搬迁措施;在无法躲避、无合适搬迁地址,或不允许搬迁时,则宜采用高标准的工程措施。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总结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总结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总结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总结 根据20xx年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现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一、第一章前言存在的问题: 1、方案应补充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概况,即调查工作实物工作量多少,如边坡调查、水质调查等。 2、编制依据中补充264、561号文件。 3、《方案》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年限未超过10年的,适用年限为治理恢复年限,超过10年才进行修编。 4、方案正文以矿山业主的口吻编制。二、第二章矿山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 1、在“2.1.5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建议补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情况。 2、应该说明矿区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已开采矿山现状工程要有图件内容表示,现有采矿、选矿工艺也要说明清楚。 3、较大的矿山每一个探矿特别是采矿活动点都要调查到位,要有照片有视频。 三、第三章矿床特征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存在的问题 不要死搬硬套开采设计中不切合实际的内容,往往造成与后面的地质环境条件、治理恢复工程布置、总平图等产生矛盾,应统一思路,前后一致。 四、第四章矿山地区自然地理与环境地质概况存在的问题:

1、第四系有残积、冲洪积层等多种成因,应分开描述;在地层岩性中无“亚粘土”的说法,应按最新土层命名为粉质粘土。 2、矿山工程地质一节中划分岩组时按岩土体工程性质组合去划分,即具体按岩石的岩性组合、强度特征及岩体结构类型划分;矿区有岩溶的,要对岩溶特征交待。 3、矿区水文地质要交待区域水文地质的内容,并指出矿区地下水流向,矿区在区域水文地质单元的位置(补给区、排泄区、径流区)。 4、矿坑涌水量和矿山疏排水的降落漏斗影响预测要有计算依据,并对周围含水层或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进行分析。 5、上层滞水、包气带水有地表水出露的需交代清楚;有无地下水出露要交代,有要表述其成因。 6、在地下水与含水层之间的关系中应对老窑水的特征进行简述。五、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存在的问题: 1、延续开采的矿山应将矿山开采的现状描述清楚,如地下开采应将采空区分布情况划出,已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的成因、特征描述清楚;露天开采应对存在的采坑、边坡或已经发生崩塌滑坡的边坡情况描述清楚(即崩塌滑坡的成因、要素、规模),并对存在的采场边坡、堆淋场等应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价,且交代清楚现状是否与设计严格要求相符,最后用剖面图表示以看出现状对破坏的影响程度。 2、同时存在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的,要计算分析相互间的影响,特别是露天采坑底部到地下采区的顶板有效厚度是否存在采空区地面塌陷和导水裂隙带贯穿地面造成矿坑突水,不要把含水层破坏和矿坑突水混为一谈。

陕西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编制格式及资料要求(试行)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编制格式及资料要求(试行)为规范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成果报告的编制,保证技术报告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特制定本要求。 一、勘查/设计技术报告提交 1.勘查/设计技术报告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重点突出、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 2.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的编制章节和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勘查/设计技术报告格式:正文、表格的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规格(个别表格也可采用A3规格,但应折叠成A4大小);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建设(委托)单位、提交单位和日期(送审稿应在封皮的报告名称下方注明“送审稿”字样);扉页除有封面部分内容外,还需有报告编制单位、项目负责、报告编写人、审核人、总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栏;目录应包括正文目录、附图目录、附件目录及相应的页码;附图件大小依据项目的规模而定,比例尺应满足其精度的要求,一律按A4规格折成手风琴式,图面朝里,图签向外;附图册和附表册幅面可为A3幅面(其格式要求详见本要求附件)。 4.勘查/设计技术报告中的文字、术语、标点、代号、符号、数字、图例、图式、单位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5.勘查/设计技术报告中的插图应注明图号、图名、图例、比例尺(图号、图名采用黑体置于图下部);插表应注明表号、表名(表号、表名采用黑体置于表上部)。

6. 勘查/设计技术报告附图、附件应按顺序排列,附于文字报告后;附图中应有责任栏(右下角)。 7、勘查/设计技术报告内容装订顺序:封面、扉页(责任栏)、单位资质、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组名单、报告目录、正文、报告附图、报告附件。 8.勘查/设计技术报告最终稿应沿左侧胶装成册。 二、技术成果格式 1、勘查成果报告格式(详见本规定附件1-1~1-9): 附件1-1:封面格式 附件1-2:扉页格式 附件1-3:单位资质 附件1-4: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1-5:评审专家组名单 附件1-6:报告目录格式 附件1-7:正文格式 附件1-8:报告附图(包括工程地质平面图、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等) 附件1-9:报告附件(包括委托书、土工试验成果、钻孔记录照片等)2. 设计成果报告格式要求(详见本规定附件2-1~2-9) 设计成果由设计总说明(或设计报告)、图纸、工程投资估(或概)算书、设计计算书(另册装订)等四部分内容组成。 附件2-1:封面格式

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

**乡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村值班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2、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展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掌握一门以上致富技能,具有带头致管事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团结凝聚人心,善于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善于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3、公道正派理念强。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办事公平公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具备村干部基本条件的同时,村民会议可以根据本村情况在选举办法中作出其他规定。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七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建和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 3、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日常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开展“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职、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四议两公开等六大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验收办法

山东省1:5万比例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验收暂行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山东省1:5万比例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工作)质量,保证调查工作成果的客观真实性,依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山地丘陵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1〕213号)、《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实施细则》、GB/T14158-93《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及有关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查工作完成情况野外验收,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组成技术工作验收小组进行审查验收,省国土资源厅督导。 第三条技术工作验收小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由从事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10年以上,水、工、环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野外工作全部结束后,对取得的各项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并提交当地市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包括:野外工作总结、原始资料及清单、本单位对调查工作的野外验收意见。市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分别向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和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交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验收申请。 第五条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设计(或方案)规定的野外工作量; (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并进行了初步整理; (三)编写了地质灾害野外调查工作总结; (四)项目承担单位对其调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内部野外验收,并提供初审意见。 第八条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野外验收于当地市(县、区)进行。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和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收到野外验收申请后,及时确定专家组成员,并与当地市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具体验收时间和

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阶段验收总结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验收阶段总结报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委托北京岩土工程勘察院编制了《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方案适用期为2012年-2016年),在此方案到期后委托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制定了新一期的地质环境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方案适用期为2016年-2021年),其中矿山2012年-2013年实施计划已通过***********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阶段性验收,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现需对2014年-2018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总结如下: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的与任务 山西省忻州市***********政府、自然资源局十分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矿(以下简称**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要求,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 二、**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领导组 (一)组织机构图 (二)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长:* 推进副组长:* 协调副组长:**** 成员:******************** 组长由矿山总经理担任,直接领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并对开展效果进行考评。 推进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负责部署和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相关工作,确保按《方案》的顺利执行。

陕西省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资料要求试行

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资料要求(试行)为规范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编制及备案管理工作,保证提交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特制定本要求。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交 1.评估报告应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重点突出、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 2.评估报告的编制章节和内容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和省主管部门指导意见。 3、评估报告格式:正文、表格的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规格(个别表格也可采用A3规格,但应折叠成A4大小);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和日期(送审稿应在封皮的报告名称下方注明“送审稿”字样);扉页除有封面部分内容外,还需有报告编制单位、项目负责、报告编写人、审核人、总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栏;目录应包括正文目录、附图目录、附件目录及相应的页码;图件大小依据建设场地的规模而定,比例尺应满足其精度的要求,一律按A4规格折成手风琴式,图面朝里,图签向外;附图册和附表册幅面可为A 4、A3幅面(其格式要求详见本要求附件)。 4.评估报告中的文字、术语、标点、代号、符号、数字、图例、图式、单位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5.评估报告中的插图应注明图号、图名、图例、比例尺(图号、图名采用黑体置于图下部);插表应注明表号、表名(表号、表名采用黑体置于表上部)。 6. 评估报告附图、附件应按顺序排列,附于文字报告后;附图中应有责任栏(右下角)。 7、评估报告内容装订顺序:封面、扉页(责任栏)、单位资质、专家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组名单、报告目录、正文、报告附图、报告附件。 8.评估报告最终稿应沿左侧胶装成册。 二、一级评估报告评审 申请评估报告评审时应提交的资料(按下列顺序整理) 1、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 2、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 3、评估项目合同书或委托书 4、地方主管部门评估项目备案登记表 5、建设项目立项支持性文件 6、评估报告送审稿1份 三、一级评估报告备案 1、申请评估报告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 (1)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 (2)项目合同书或委托书 (3)地方主管部门评估项目备案登记表 (4)项目评审意见书(含专家组名单)、专家个人审查意见、专家现场考察书面意见 (5)评估报告评审情况记录及反馈表 (6)评估报告修改情况说明表 (7)参会人员签到表 (8)与项目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9)评估报告终审稿和光盘各一式两份 (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不少于10份,其中需备案存档5份) 2、备案要求

城市地质调查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属性表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属性表 C.1 地下水监测 C.1.1 地下水观测井基本情况表 记录地下水观测井(点)的基本情况,每一个观测井(点)作为数据库的一条记录。该表向上与调查点基础数据表关联,向下与一系列的检测表关联。具体数据表结构见表C.1。 表C.1地下水观测井基本情况表(JCDSGCJB) 192

表C.1(续) C.1.1.1 地下水自动监测记录表 记录地下水监测的原始数据,主要作为资料性数据保存,每一次监测数据是数据库的一条记录。该表向上与地下水观测井基本情况表关联,具体数据表结构见表C.2。 表C.2地下水自动监测记录表(JCDSZDJC) 193

C.1.1.2 地下水位观测记录表 记录地下水位观测数据,数据库的每一条记录为观测井某一时间的观测数据。该表向上与地下水观测井基本情况表关联,具体数据表结构见表C.3。 表C.3地下水位观测记录表(JCDSSWGC) C.1.1.3 地下水位观测成果汇总表 记录经过计算、汇总的地下水位观测值,每年某一特定日(5,10,15,20,25,30)观测的数据作为数据库的一条记录。该表向上与地下水观测井基本情况表关联,具体数据表结构见表C.4。 表C.4地下水位观测成果汇总表(JCDSSWHZ) 194

C.1.1.4 地下水温观测记录表 记录地下水温观测数据,每一次观测数据是数据库的一条记录。该表向上与地下水观测井基本情况表关联,具体数据表结构见表C.5。 表C.5地下水温观测记录表(JCDSWDGC) C.1.1.5 地下水温观测数据汇总表 记录经过计算、汇总的地下水温度观测值,每年某一特定日(5,15,25)观测的数据作为数据库的一条记录。该表向上与地下水观测井基本情况表关联,具体数据表结构见表C.6。 表C.6地下水温观测数据汇总表(JCDSWDHZ) 195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文字报告编写题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1 前言 1.1 任务由来及编制目的 阐述任务由来:主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的委托书或合同要求而编制。 编制方案的目的: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的落实;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落到实处;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和矿山业主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依据。 1.2 方案编制工作概况 阐述矿山资料的收集、调查工作量情况;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及验收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现状调查,现状和预测评估情况,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与部署情况,经费估算情况,方案编制过程、公众参与(包括义务人、土地权人、有关部门的意见,下级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 插工作量表、工作程序图。 1.3 方案编制依据 按下列顺序列出依据: 1)法律法规。 2)部门规章 3)政策性文件。 4)技术标准与规范。

5)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矿山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矿产地质详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详查报告、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尾矿库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方案编制委托(或协议)书等。 1.4 方案的服务年限 据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剩余年限(或拟申请的、或拟延续的采矿许可证期限),加上超出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年限(一般1年),再加上监测管护年限(一般3年),确定方案服务年限(自××年××月-××年××月)。 2 矿山基本情况 2.1 矿山概况 2.1.1 矿山简介 阐述矿山采矿权人、矿山名称、项目位置、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开采深度、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剩余服务年限、若为申请变更或者延续的矿山,需说明变更或者延续的理由,同时附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2.1.2 矿山开采历史与现状 2.1.2.1 以往取得矿山采矿许可证情况,开采范围、层位、开采方式方法、矿种、深度、生产规模、开采时间等。 2.1.2.2 矿山现状采矿许可证情况,开采范围、层位、开采方式、矿种、深度、开采规模、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等。 2.1.2.3 现有采空区的分布范围、矿柱、矿墙、采空区充填状况、坑口标高、开采的最大深度及标高、积水情况、坑口排(注)水水量与水质情况、废渣场、堆淋场、堆矿场、尾矿库(含赤泥库、排泥库)的状况,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1.2.4 相邻矿山分布与开采情况。 2.1.3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包括矿山生产规模,矿山开拓布局、开拓工程参数、采剥比或采掘比、开采段高、采矿方法、掘进施工工艺、采矿生产工艺、采场生产能力、采场技术参数和接续方式矿山批准的(或拟开采的)开采层位、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矿山资源及储量、矿山设计生产

村干部工作制度

村干部工作制度 一、村两委分工负责制度 (党委书记)主持村党委全面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 (村党委副书记)协助村党委书记、村主任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纪检委员)分管纪检、农业,主抓计生、妇联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组织委员)分管组织、统战,主抓党建、党务村务公开、老年人、关工委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宣传委员)分管宣传、企业,主抓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医疗、卫生、工会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副主任)分管渔业,主抓企业、安全生产、土地、村建工作,挂钩。(村委会委员)分管文秘,主抓民政、村务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后勤、信访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委员)分管综治工作,主抓流动人口、双拥、民兵、共青团工作,挂钩支部。 (村务专职工作者)协助党建、文秘、共青团等工作,挂钩支部。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村委会下设下列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 ⑴经济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抓好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增值、盘活工作,增加村财收入。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⑵治保委员会,其职责:抓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抓好护村队的工作,强化治安巡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出租房的管理。主任: 委员: ⑶人民调解委员会,其职责: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和信访息访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主任: 委员: ⑷计生委员会,其职责:按照计生责任状要求,做好村民计生自治、计生协会工作,落实各项计生常规工作,抓好流动人口育妇计生管理。 主任: 委员: ⑸社会保障委员会,其职责: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和扶贫助弱工作,重点关心村弱势群体,做好新农合工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主任: 副主任: ⑹文教卫委员会,其职责: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文化、宣传、教育、卫生工作,负责开展评选“文明户”等活动。 主任: 聘任干部职责: :治保、村建 :民兵 :报帐员、企业统计 :计生服务室、药具管理员、计生管理员 :船舶管理、渔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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