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难点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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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难点分析

及相应解决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一战略布局的展开,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推动公安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新局面、取得新发展,必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

此外,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变化,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出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这些不适应,既有思想理念上的滞后,也有能力素质上的差距,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制约,也有警务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这些长期困扰和影响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难题,必须迎难而上、改革创新。

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是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党中央基本确定了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实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层次,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科学设置职务职数比例,同步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长期以来,公安队伍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统一管理制度实施人事管理,对于保持队伍的稳定管理和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却未能兼顾到不同工作性质岗位的特殊要求,不利于公安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作用已不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同时,长期形成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制度体系也给公安改革带来了不少障碍。如何打破原有的制度束缚,破除人民警察分类管理的改革难点,从而推动公安管理制度顺利改革?现结合自己入警以来的所见所闻,结合工作实际,结合自己的疑问,从一名基层公安民警的角度对改革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难点分析

(一)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相关配套推进措施。人民警察的分类管理势在必行,不仅能够开拓人民警察的职业前景和调动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更能够激励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服务人民。人民警察分类制度的是一项庞杂的体系,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分类管理推进的好不好关键看相关配套措施跟进情况。目前,我国公安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基本上以2015年2月份中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为主要依据,人民警察分类管理的直接依据是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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