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安全值日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高置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

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并在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企业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2、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建立严格的劳力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劳力管理制度,劳力由劳工科统一安排。新入场的工人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如架子、机械操作等工种的考核教育),变换工种必须进行交换工种教育,方可上岗。工地建立职工三级教育登记卡和特殊作业,变换工种作业登记卡,卡中必须有工人概况、考核内容、批准上岗的工人签字,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教育。

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开工前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问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及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分部分项工程由工长、施工员向参加施工的全体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制度。企业在施工生产时,为了及时发现事故

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患于未然,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工作,基础上部每周定期进行一次,班组每日上班领导检查。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委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季节特点,开展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堕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检边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存在隐患严格按“三定一落实”整改反馈。

4、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时进行讲评,强调注意事项,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施工用电、搅拌机、钢筋机械等在中型机械及脚手架、卸料平台要挂安全网、洞口临国防护设施等,安装或搭设好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6、建立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调查处理伤亡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和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对于那些玩忽职守,不顾工人死活,强迫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领导行,一定要给予纪律处分,严重的应依法征办。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措施

1、土方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监控及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土方开挖全过程的安全监控、管理。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

挖”的原则。

3)、基坑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表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底土质遭到破坏。

4)、雨天施工或基坑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本层开挖标高上预留150~300mm一层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5)、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0mm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施工机械确定。

6)、基坑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7)、在开挖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土方作业机械或施工机械应在挖方边缘保持2.5m的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1.5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本工程场地狭小,土方开挖后全部外运,不得在基坑边坡上堆土。

8)、机械和人工土方开挖操作时应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9)、机械开挖后边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并及时进行边坡支护,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下层作业。

10)、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

1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劳保用品。

12)、施工人员及材料上下深坑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上下人通道,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13)、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挖掘机、装载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

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辆车厢上。

14)、基坑四周必须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陡坡下面休息。

15)、在雨天时必须排水畅道,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16)、夜间挖土方时,施工现场安装2台镝灯负责夜间施工照明,保证施工场地有足够的照明。

17)、施工现场内交通运输繁忙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来往机械、车辆。

18)、临时用电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设置,电线不得裸露,电线不得拖地,必须架空。并安排专业电工24小时值班。

19)、其它相关措施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方案执行。

(二)边坡监测及控制措施

应对周围环境、基坑支护结构进行监测。监测的内容主要有:基坑支护轴力、弯曲应力、坑外地形的变形;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等。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中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预防为主。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2米以上施工系好安全带。

3)、木工用压刨,多用电锯等机械的防护应各备存放,专人使用,下班后拉闸断电。

4)、工长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6)、坚持每周的安全例会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活动制度并做记录。

7)、特殊工种必需持证上岗,严禁非正式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电气焊操作前必需办理当天的用火证,并有安全防范措施。

8)、任何人进入现场段域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从事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9)、施工前需进行各工种的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不可泛泛而谈,针对重点问题提出重点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是谁。

10)、加强现场临电管理,经常检查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如有损坏,及时更换,除电工之外的任何工种不准私自接改电线,需用时应申请电工完成接线工作。

11)、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实行安全奖罚制度。

12)、注意事项:

(1)模板在装拆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2)所有模板配件拆除完毕后,方可将模板吊走。

(3)垂直吊运必须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且必须使用卡环吊运。

(4)使用拉杆螺栓时,螺母必须拧紧,普通螺纹者,应使用双螺母,且螺杆必须凸出螺母2~3mm以上。

(5)支撑架各连接件须卡紧,勿遗漏。

(6)使用中应经常检查支撑架有无拆改、松扣、钩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一)装置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安装方案,安装人员须持证上岗。

2)、认真勘察地形及进场路线。

3)、认真做好对塔机的防腐除锈及润滑工作。

4)、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交底、持正上岗。

5)、安装期间,严禁喝酒,工作精力集中,不得打闹开玩笑。

6)、严禁向下抛物件,使用的工具要抓紧,防止下来伤人和伤设备。

7)、不得在吊物下、起重臂下等危险区域停留。

8)、非施工人员末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以防事故发生。

9)、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主要受力部位)。

10)、检查绳索、电器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11)、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12)、起板过程应由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13)、起板前须检查确认绳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夹紧,增加的压重部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应可靠。

14)、起板前,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接触,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15)、起板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位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起板后的正常运行。

(二)、塔式起重装置加节安全管理措施

1)、风力在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遇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3)、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之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4)、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5)、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顶升。

6)、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有未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塔式起重装置运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修检。

7)、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

9)、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吊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

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门窗。

(四)、塔式起重装置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拆除须编制专项拆卸方案,拆卸人员须持证上岗。

2)、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检查各工作机构的润滑及紧固情况。

4)、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疲劳状况和连接状况,

5)、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刹车装置,必要时进行调整。

6)、检查塔机的吊索及辅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7)、转台后部增加规定的压重或攀绳,并夹紧所有夹轨钳。

8)、放起重臂时必须先将吊钩放到地面。

9)、准备倾倒塔身时,必须将起重臂头部与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10)、塔身放倒后,必须分段垫实后再进行解体。

11)、运输时注意托架车的调整紧固及塔机转台支腿的绑扎固定,防止自行脱出,钩物伤人;将基础吊放平,以免运输中超高。

12)、塔机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4、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视力不够等不适合做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脚手架作业。

2)、脚手架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作业。

3)、配合脚手架工的徒工,在培训前必须经过医务部门体格检查合格。操作时必须有持证技工带领、指导。由低到高、逐渐增加,不得任意上脚手架操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体检。

4)、脚手架支搭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技术交底(覆行双方签字手续)。对于高大异形的脚手架,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向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操作小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特点和要求进行认真讨论、确定支搭方法。明确分工、在开始操作前,组长和安全员应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做一次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脚手架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所用的扳子应栓2m板子绳。安全带必须与己搭好的立、横杆扣牢,不得挂在铅丝或其它不牢固的地方。不得走过档.(即在一根顺水杆上不扶任何东西行走)。也不得跳跃脚手架,在脚手架上操作要精力集中、禁止打闹和玩笑。休息时应下脚手架,严禁酒后作业。

7)、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五级以上、高温、雨雪天气)影响安全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8)、大横杆应扣在立杆里面,搭第一步大横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搭设第四步时必须搭临时小横杆和临时十字盖。搭大横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一人接杆、放平,按顺序扣搭。

9)、递杆、拔杆时、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密切配含,协调一致,执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己搭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接稳杆子后方可松手,并躲离垂直操作距离3m以外。

10)、使用人力吊料,大绳必须牢固,严禁在垂直下方3m以内拉大绳吊料。使用塔吊吊料、应遵守机械吊装安全操作规程,钢管耍绑扎牢固,接料平台外侧不准站人。接料人员应等起重机械停车后再接料、摘钩、解绑绳。

11)、未搭完的一切脚手架,非脚手架工一律不准上架。脚手架搭完后由施工操作人员会同脚手架工长以及使用工种人员、技术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认为合格、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脚手架必须保持完整,禁止随意拆改脚手架或挪用架板。必须拆改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由脚手架工负责操作。

12)、所有的脚手架,经过大风、大雨后,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即时修复。

13)、脚手架工班长每当班前必须认真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分柝当班不安全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二)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拆除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小横杆、立杆等。拆除顺序为:安全网→栏杆→脚手板→剪刀撑→小横杆→大横杆→立杆。

2)、外架拆除前,工长,技术员要向拆架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要有接受人签字。

3)、拆除前,班组要学习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安全员必须对拆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拆脚手架的注意事项必须讲清楚。

4)、拆架前在地上拉好围栏,划分工作区标志。没有监护人、没有安全员、

工长在场、外架不准拆除。

5)、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逐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如脚手板上的混凝土、砂浆块、U型卡、活动杆子及材料。按拆除原则先拆后搭的杆子、剪刀撑、拉杆不准一次性全部拆除。要求脚手架拆到那一层、剪刀撑、拉杆拆到哪一层。

拆除工艺流程:拆护栏→脚手板→小横杆→大横杆→剪刀撑→立杆→拉杆传至地面→清理扣件→按规格堆码。

6)、拆除和放杆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左右呼应、上下协调。拆大横杆时,应有站在中间的人将杆顺下传递,下方人员接到杆拿稳拿牢后、上方人员方准松手,严禁往下乱扔脚手料具。每天拆架不准留下隐患部位。

7)、拆架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拆除过程中,应指派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人担任指挥,负责全部拆除工作的全部安全作业。

8)、拆架时遇有管线阻碍时不得任意割移,同时要注意扣件崩扣,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操作。

9)、拆架时螺丝扣必须从钢管上拆除,不准留在钢管上。

10)、拆架人员应配备工具套,手上拿钢管时,不准同时拿扳手,工具用后必须放在工具套内。

11)、拆架休息时不准坐在脚手架上或不安全的地方、严禁拆架时戏嘻打闹。

12)、拆架人员要穿戴好亇人劳保用品、不准穿硬底易滑鞋上架操作。衣服要轻便。

13)、拆除中途不得换人、如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14)、拆下来的架杆要随拆、随清、随运,分类、分堆、分规格码放整齐。

要有防水措施、以防浸水生锈。扣件要分型号装袋保管。

15)、拆下来的钢管要定期刷一道防锈漆,一道调和漆,弯管要调直、扣件要上油润滑。

16)、严禁脚手架工在夜间进行脚手架搭拆工作。

(三)脚手架的验收、使用和管理

1)、把好验收关:搭设过程中的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施工层高度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与搭设班组、工长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办理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

2)、未经技术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改脚手架。

3)、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按脚手架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4)、基础、卸荷措施和脚手架分段完成后,应分层验收、填写验收单。

5)、不准利用脚手架上、下,应从专用扶梯行走。

6)、不得在脚手架上使用梯子或其它类似工具来增加高度。

7)、不得在仅供防护用的脚手架上作业。

8)、当在电源附近操作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触电。

9)、脚手架上荷载不得过分集中。

10)、外架第一步(1.8m)开始设置立网和兜网、每层均设水平安全网,隔层铺设脚手板防护。

11)、脚手架搭好后派专人管理,任何人未经特许、不得改动。

12)、脚手架上不得有任何活动材料,一但发现、立即清理干净。

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10日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兰州助剂厂(以下简称企业)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 第二章工艺管理 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 (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 (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 (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 (二)泄压和排空系统; (三)紧急停车系统; (四)监控、报警系统; (五)联锁系统; (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 (七)材料、备品、备件等。 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 (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 (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 (三)控制失效的影响;

(四)人为因素等。 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 (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 (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 (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 (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 (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 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并办理《系统(关键设备)开车操作票》、《系统(关键设备)停车操作票》。 2.7 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二)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车步骤紧急停车; 2.8 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的危险化学品须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顶排放或运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2.9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过安全限值。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做好相应记录。

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 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从化市江埔街大江路公共租赁住房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 编制单位:从化市江埔街大江路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部 编制人:年月日 审核人:年月日 日月年审批人: 目录

一、建立安全管理目标........................................................ - 3 -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 4 -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1 - 四、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12 - 五、危险源分析.................................................................. - 13 - 六、重大安全措施.............................................................. - 13 -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公司在类似工程中的经验,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措

施。 一、建立安全管理目标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安全值日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卫生、现场的安全、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201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质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 本工程开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保部门定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的危害,组织干部和工人学习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 (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精编版)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 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 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节约水电, 节约能源, 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 适用范围 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厂(车间)。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集团公司配电室、锅炉房负责电气、蒸汽的安全供给, 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公司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 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条使用单位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厂(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 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 节约能源。 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条蒸汽安全管理 1、动力设备厂锅炉房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厂(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 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六条循环水安全管理 1、各厂(车间)负责管辖内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2、动力设备厂负责本部门内部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 31号文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 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 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 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范围: 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 水、消防系统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安全职责: 3.1动力车间负责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 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3.2安全部总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制度内容: 4.1电气安全管理 4.1.1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4.1.2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4.2.3生产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1.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4.2蒸汽安全管理 4.2.1动力车间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

2018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影响市政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的因素,试图对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提出一些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 市政公用工程多数在城市内施工,战线长、露天作业、交叉施工、交通和环境影响大多 是市政工程不同于其他建设类工程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也使得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有着 显著的不同。 1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 1.1 建设安管等机构没有有效地落实 建设单位没有合理的布置安全机构。在进行这些机构的设置的时候,很多时候因为费用 不足,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原因并未认真地落实,而一些单位虽然设置了但是并没有配置充足 的人员以及费用等来维持其活动,有的为应对检查工作。单位的职工并没有非常高的安全思想,相关的制度和规定等也不能有效地散发到相关的建设方,单位职工并没有形成安防思想,建设场地面对非常多的不利现象,这些问题不能积极的传递到有关机构。同时监督机构也如 上述一样没有有效的形成,许多安管制度等存在问题,项目不多,通常是道路,和别的项目 比对来看,其问题不是很多,因此项目负责人通常对其没有过多的关注,关键是重视其品质 和工期等。经过无数的分析得出,这些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具体建设者对于相关的各项安全内 容等都没有非常深入的分析,这体现了监督机构的活动无效,无法合理的传递安全相关的内容,使得安全问题经常地出现。 1.2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意识不强 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薄弱,对于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监督,否则任何一个环节 的失误都会造成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管理人员的管理多是根据安全管理经验,缺乏专 业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对施工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无法及时的发现并消除,很多施 工操作人员如挖掘,运送材料的司机缺乏上岗证便进行上岗作业,甚至进行超载装运,极易 造成交通事故,还有施工企业,为了节省开支.对购买的机械不经过安全检验,甚至直接购买 一些报废的机械装置,稍作修理继续使用.对一些材料的验收同样如此,由于材料种类繁多, 安垒管理部门没有设置相关的管理系统,不遵循国家规定,购置材料的相关程序和标准,造 成各种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丰富与否,安全管理意识的强弱,关乎一个公用工 程的安全施工的程度。 1.3 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缝全 安全工作的实施到位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国家必须及时出台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如何对此很好的执行,需要备类监管部门正确的学 习法律,严格的执行法律。该法律的颁布和执行对公用工程的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 规范,有了法律的支持,市政公用工程的管理人员要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的管理,但对于施工 的众多复杂的生产环节。 对于一项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何对柏美邬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由于管理人员没有适 当的衡量标准。就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另外对于工程的安全实施表现优秀的人员如何奖励,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没有相关参照条例,因为对一个模范员工的奖励,会督促和激励其他 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的热情,更加积极的学习安垒操作知识和规范。 2 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形成安管机构 单位要想确保运作合理,就要有规划的开展建设工作。重视成就而忽略安全的现象一定 要积极地整改,单位要成立安管机构,工作者应该有必要的安管理论,要有充足的知识体系,要有高超的管理水平。安管机构的关键工作是要保证工作运作安全,保证相关的安全制度等 认真地贯彻,在项目的综合过程里对其进行监管,以此来保证所有的步骤能够顺利的落实, 尽量的将其中的不安全因素除去,切实体现出安管机构的功效,对相关的安全现象,开展分 析活动,寻找其原本的规律内容,然后分析处理方法,进而保证项目安全运作。 2.2 认真贯彻安全运作许可标准

住建部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明确“危大工程”范围 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建筑各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59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建筑各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正式样本

建筑各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土方工程: 1.1 开挖基坑、基槽前,严格制定出基坑开挖专 项施工方案。 1.2开挖基坑、基槽时根据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 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 1.3挖土时确保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 坍可能时,人员立即撤离并及时处理。 1.4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小于2-3 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1.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工作,不得将土或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1.6机械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1.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1.8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米高护栏并进行围挡,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9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1.1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1.11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及时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合长高速HCJL2总监办所辖标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划分和管理要求,积极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渝交委安〔2014〕31号),结合标段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危险性较大公路工程是指依据重庆市交委《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所指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2、危险性较大公路工程应当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签字后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土石方开挖工程 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 2、滑坡和高边坡处治工程 ①滑坡体处治工程 ②高度超过6米(含6米)的边坡处理工程 ③高度超过3米(含3米)的支挡工程 ④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 3、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①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段桩基工程。 ②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③地质条件不良或周围环境及地下光缆、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 ④水深超过5米(含5米)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目录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2)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 四、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4) 五、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6) 六、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9) 七、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7) 八、自制卸料平台安全管理措施 (20) 九、幕墙安装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26)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公司在类似工程中的经验,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安全值日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高置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并在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专项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包括图集)、施工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 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 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 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车间。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条安全科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 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条蒸汽安全管理 1、集团公司锅炉房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完整word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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