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设计规范 体育馆规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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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设计规范体育馆规范规范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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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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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表1.O.8 体育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

1.0.9 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O.10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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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物。 2.O.2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的体育建筑、场地、室外设施以及体育器材等的总称。 2.O.3体育场 stadium

具有可供体育比赛和其他表演用的宽敞的室外场地同时为大量观众提供座席的建筑物。 2.O.4 体育馆 sports hall

配备有专门设备而供能够进行球类、室内田径、冰上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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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技巧)、武术、拳击、击剑、举重、摔跤、柔道等单项或多项室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建筑。主要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体育馆根据比赛场地的功能可分为综合体育馆和专项体育馆;不设观众看台及相应用房的体育馆也可称训练房。 2.O.5 游泳设施 natatorial facilities 能够进行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等室内外比赛和练习的建筑和设施。室外的称作游泳池(场),室内的称作游泳馆(房)。主要由比赛池和练习池、看台、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2.O.6 竞赛区 arena

由观众席围合的运动场地及其辅助区域,包括竞技场地和缓冲区。 2.O.7 跑道 track

体育场内用作径赛的场地。正式比赛的跑道为全长400m的长圆形,并对场地方位、面层、规格有严格的要求。 2.0.8 合成面层synthetic surface 用人工合成方法制成的地面面层,在田径及一些球类项目中,要求采用符合该项目要求的合成面层。 2.O.9 足球场 football pitch

供进行足球比赛的长方形场地。 2.0.10 看台 stands

体育设施中设置有观众席位,并能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观看条件和安全方便的疏散条件的结构体。 2.O.11 观众席 seats for the spect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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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施中供观众观看比赛的席位。 2.O.12 视线 sightline

由观众眼睛至场地设计视点的连线。 2.O.13 视点 focus point

为保证观众的观看质量,在视线设计时,根据不同竞赛项目和不同标准,保证观众看到比赛场地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时所确定的场地设计平面位置。 2.0.14 视距viewing distance

由观众眼睛到比赛场地中被观察物体的距离。 2.O.15 视角 angle of sight 观众视线与视平线之间的夹角,视角过大将造成视觉上的透视变形。 2.0.16 固定座席 fixing seating

体育设施中固定在看台结构上的观众席位。 2.O.17 活动座席 retractable seating

具有特殊构造可将座椅收纳和移动的座席。 2.O.18 记者席 press seats 在正式比赛中,看台座位中供文字记者和广播电视记者等媒体记者使用的专用座位。 2.O.19 包厢 box

在看台观众席中,为满足部分观众的特殊要求而设置的房间。一般由观看席位和休息室等构成。 2.0.20 座宽 seats width

观众席位的宽度。 2.O.21 排深 row depth

5

观众席位排与排之间的距离。

2.0.22 多功能使用 multi-purpose usage

体育设施满足多种体育项目的使用或除体育项目外其他功能的使用方式。

2.O.23 训练房 practice room

供体育项目训练用的厅室。

2

2.0.24 热身场地 warming up area

体育竞赛时,可供运动员在正式比赛之前热身活动的区域。其规格应符合各不同项目的要求。 2.O.25 兴奋剂检测室 doping control room

在正式体育比赛中,对运动员是否服用违禁药物进行测试取样的专用房间。2.0.26 游泳池 swimming pool

供游泳比赛或训练的专用水池。比赛池的规格尺寸规则上有明确要求,在满足技术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进行其他水上项目的比赛和训练。 2.0.27 跳水池diving pool

供跳水比赛和训练的专用水池。其规格、设施均应满足规则的严格要求。

2.0.28 训练池 training pool

供训练用的水池,其规格及设施要求需根据其训练项目确定。 2.O.29 泳道swimming lane

游泳池比赛时,用水面浮标和池底、池壁的标志线来加以界定的比赛活动区。

2.0.30 出发台 starting b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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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出发端的专用设施,其规格等需满足规则的要求。 2.0.31 触板 touch pads

正式游泳比赛时,安装在游泳池端线池壁的专用电子计时装置。 2.O.32 池壁edge of the pool

游泳设施各种水池的垂直壁面,需根据不同项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和设施。2.O.33 池岸 beach area

游泳设施水池边,以及水池之间的区域。 2.O.34 跳板 diving boards

跳板项目的比赛设施,分1m和3m两种,其跳板高度指自板面至水面,材料和面层应符合规则规定。 2.0.35 跳台 diving platform

跳台项目的比赛设施,分5m、7.5m、10m三种,跳台的设置、面层、水深、周围空间等均应满足规则的要求。 2.O.36 水下照明 underwater lighting 根据比赛项目和使用要求,安装在水池水下的照明器。 2.O.37 水下音响underwater sound

根据比赛项目和使用要求,安装在水池水下的音响器材。 2.0.38 升降池底adjustable floor

游泳池根据使用的不同要求通过变更池底高度调节水深的一种技术手段。

3 基地和总平面

3.O.1 体育建筑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城镇当地总体规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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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施的布局要求,讲求使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0.2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适合开展运动项目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2 交通方便。根据体育设施规模大小,基地至少应分别有一面或二面临接城市道路。该道路应有足够的通行宽度,以保证疏散和交通:

3 便于利用城市已有基础设施;

4 环境较好。与污染源、高压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防止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并注意体育设施使用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O.3 市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表3.O.3的规定。

3

3.0.4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面规划远、近期建设项目,一次规划、逐步实施,并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2 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顺畅,管理维修方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标;

3 满足各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安全、防护等要求;

4 注重环境设计,充分保护和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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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面、林木等),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3.0.5 出入口和内部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出入口布置应明显,不宜少于二处,并以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观众出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宜小于0.15m/百人的室外安全疏散指标;

2 观众疏散道路应避免集中人流与机动车流相互干扰,其宽度不宜小于室外安全疏散指标;

3 道路应满足通行消防车的要求,净宽度不应小于3.5m,上空有障碍物或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体育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应环通;当因各种原因消防车不能按规定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满足对火灾扑救的需要:

1) 消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体; 2) 消防车直接开入建筑内部;

3) 消防车到达平台上部以接近建筑主体; 4) 平台上部设消火栓。

2

4 观众出入口处应留有疏散通道和集散场地,场地不得小于0.2m/人,可充分利用道路、空地、屋顶、平台等。 3.0.6

停车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地内应设置各种车辆的停车场,并应符合表3.0.6的要求,其面积指标应符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停车场出入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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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因条件限制,停车场也可在邻近基地的地区,由当地市政部门统一设置。但部分专用停车场(贵宾、运动员、工作人员等)宜设在基地内; 表3.0.6 停车场类别

3 承担正规或国际比赛的体育设施,在设施附近应设有电视转播车的停放位置。

3.0.7 基地的环境设计应根据当地有关绿化指标和规定进行,并综合布置绿化、花坛、喷泉、坐凳、雕塑和小品建筑等各种景观内容。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3.0.8 总平面设计中有关无障碍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体育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使用性质、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合理确定建筑的等级和规模。

4.1.2 比赛建筑主要由比赛场地、练习场地、看台、各种辅助用房和设施等组成。应在根据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满足比赛使用的同时,兼顾训练的需要。训练建筑由运动场地和一些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可不设看台或仅设少量观摩席位。

4.1.3 确定建筑平面、剖面、结构选型和空间造型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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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位置、项目特点和使用要求注意其合理性、经济性和先进性。

4.1.4 根据比赛和训练的使用要求,应确定建筑功能分区。可分为竞赛区、观众区、运动员区,竞赛管理区、新闻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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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区、贵宾区、场馆运营区等。应依据分区妥善安排运动场地、看台、各类用房和设施的位置,解决好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和分隔要求。

4.1.5 根据功能分区应合理安排各类人员出入口。比赛用建筑和设施应保证观众的安全和有序入场及疏散,应避免观众和其他人流(如运动员、贵宾等)的交叉。

4.1.6 在同一场地上应能开展不同的运动项目。内部辅助用房应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当若干体育设施相连时,应考虑设备、附属设施的综合利用。

4.1.7 应结合运动项目的特点解决朝向、光线、风向、风速等对运动员和观众的影响。 4.1.8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4.1.9 应合理确定围护结构,采取节能、节水措施。

4.1.10 在建筑处理上应考虑身材高大运动员的使用特点;对一般群众开放时,应考虑儿童、妇女、老人等不同使用对象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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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应考虑残疾人参加的运动项目特点和要求,并应满足残疾观众的需求。

4.1.12 体育建筑应考虑维护管理的方便和经济性,使用中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事件时应有安全、可靠的对策。 4.2 运动场地

4.2.1 运动场地包括比赛场地和练习场地,其规格和设施标准应符合各运动项目规则的有关规定;当规则对比赛场地和设施的规格尺寸有正负公差限制时,必须严格遵守。

4.2.2 运动场地界线外围必须按照规则满足缓冲距离、通行宽度及安全防护等要求。裁判和记者工作区域要求、运动场地上空净高尺寸应满足比赛和练习的要求。 4.2.3 场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地地面材料应满足不同比赛和训练的要求并符合规则规定;在多功能使用时,应考虑地面材料变更和铺设的可能性:

2 应满足运动项目对场地的背景、划线、颜色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3 场地应满足不同比赛项目的照度要求;

4 应考虑场地运动器械的安装、固定、更换和搬运需求。

4.2.4 场地的对外出入口应不少于二处,其大小应满足人员出入方便、疏散安全和器材运输的要求。 4.2.5 室外场地应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设置必要的洒水设备,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规定。 4.2.6 场地和周围区域的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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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比赛场地与观众看台之间应有分隔和防护,保证运动员和观众的安全,避免观众对比赛场地的干扰;

2 室外练习场地外围及场地之间,应设置围网,以方便使用和管理。 4.2.7 室外运动场地布置方向(以长轴为准)应为南北向;当不能满足要求时,根据地理纬度和主导风向可略偏南北向,但不宜超过表4.2.7的规定。

表4.2.7

4.3 看台

4.3.1 看台设计应使观众有良好的视觉条件和安全方便的疏散条件。

4.3.2 看台平面布置应根据比赛场地和运动项目,使多数席位处于视距短、方位好的位置。在正式比赛时,根据各项比赛的特殊需要应考虑划分专用座席区。

4.3.3 观众看台功能分类应符合表4.3.3的规定。表4.3.3 众看台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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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表4.3.4

4.3.5 观众席尺寸不应小于表4.3.5的规定。表4.3.5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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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席最小尺寸

4.3.6 观众席纵走道之间的连续座位数目,室内每排不宜超过26个;室外每排不宜超过40个。当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目应减半。

4.3.7 主席台的规模宜符合表4.3.7的规定。包厢的设置和位置可根据使用情况决定,主席台和包厢宜设单独的出入口,并选择视线较佳的位置。主席台应与其休息室联系方便,并能直接通达比赛场地,与一般观众席之间宜适当分隔。表4.3.7 主席台的规模

4.3.8 看台安全出口和走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全出口应均匀布置,独立的看台至少应有二个安全出口,且体育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体育场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1000,2000人注:设计时,规模较小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下限值;规模较大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上限值;

2 观众席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各分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联系顺畅。通向安全出口的纵走道设计总宽度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总宽度相等。经过纵横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设计人流股数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通行人流股数相等;

3 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4.3.8的规定计算: 表4.3.8 疏散宽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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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每一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宽度不应小于1.1m,同时出口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倍数,4股和4股以下人流时每股宽按0.55m计,大于4股人流时每股宽按0.5m计;

2) 主要纵横过道不应小于1.1m(指走道两边有观众席): 3) 次要纵横过道不应小于0.9m(指走道一边有观众席): 4) 活动看台的疏散设计应与固定看台同等对待。 4.3.9 看台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9m,在室外看台后部危险性较大处严禁低于1.1m;

2 栏杆形式不应遮挡观众视线并保障观众安全。当设楼座时,栏杆下部实心部分不得低于O.4m;

3 横向过道两侧至少一侧应设栏杆;

4 当看台坡度较大、前后排高差超过0.5m时,其纵向过道上应加设栏杆扶手;采用无靠背座椅时不宜超过10排,超过时必须增设横向过道或横向栏杆;

5 栏杆的构造做法应经过结构计算,以确保使用安全。 4.3.10 看台应进行视线设计,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运动项目的不同特点,使观众看到比赛场地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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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或绝大部分,且看到运动员的全身或主要部分; 2 对于综合性比赛场地,应以占用场地最大的项目为基础:也可以主要项目的场地为基础,当兼顾其他; 3 当看台内缘边线(指首排观众席)与比赛场地边线及端线(指视点轨迹线)不平行(即距离不等)时,首排计算水平视距应取最小值或较小值;

4 座席俯视角宜控制在28?,30?范围内;

5 看台视点位置应符合表4.3.10的规定。表4.3.10 看台视点位置

续表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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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 看台各排地面升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视线升高差(C值)应保证后排观众的视线不被前排观众遮挡,每排C值不应小于0.06m;

2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视点位置及C值等可采用较高的标准,每排C 值宜选用0.12m; 4.3.12 室外看台上空的罩棚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罩棚的大小(覆盖观众看台的面积)可根据设施等级和使用要求等多种因素确定,主席台(贵宾席)、评论员和记者席等宜全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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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合理确定罩棚的造型和结构型式,并防止或减少罩棚结构和支柱对观众观看比赛场地和大屏幕的影响;

3 当罩棚设检修天桥时,应有高度不低于1.05m的防护栏杆。 4.

4 辅助用房和设施

4.4.1 辅助用房应包括观众(含贵宾、残疾人)用房、运动员用房、竞赛管理用房、新闻媒介用房、计时记分用房、广播电视用房、技术设备用房和场馆运营用房等,其功能布局应满足比赛要求,便于使用和管理,并应解决好平时与赛时的结合,具有通用性和灵活性。 4.4.2 观众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观众用房(含贵宾、残疾人)应与其看台区接近,面积应与其使用要求及使用人数相一致,并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

2 一般观众休息区可根据场、馆性质和当地气候条件,采取位于室内、室外或室内外结合的方式;

3 贵宾休息区应与一般观众休息区分开,并设单独出入口;

4 观众用房最低标准应符合表4.4.2-1的规定。

表4.4.2-1 观众用房标准

5 比赛大厅,卫生器具应符合表4.4.2-2和表4.4.2-3的规定。表4.4.2-2 贵宾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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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2-3观众厕所厕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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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男女厕内均应设残疾人专用便器或单独设置专用厕所。 4.4.3 运动员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动员用房应包括运动员休息室、兴奋剂检查室、医务急救室和检录处等;

2 运动员休息室应由更衣室、休息室、厕所、盥洗室、淋浴等成套组合布置,根据需要设置按摩台等;

3 医务急救室应接近比赛场地或运动员出入口,门外应有急救车停放处;

4 检录处应位于比赛场地运动员入场口和热身场地之间;

5 运动员用房除比赛时运动员使用外,也应具有一般使用者利用的可能性; 6

运动员用房最低标准应符合表4.4.3规定。 4.4.4 竞赛管理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竞赛管理用房应包括组委会、管理人员办公、会议、仲裁录放、编辑打字、

复印、数据处理、竞赛指挥、裁判员休息室、颁奖准备室和赛后控制中心等; 表

4.4.3 运动员用房标准

2 竞赛管理用房最低标准应符合表4.4.4-1和表4.4.4-2的规定。表4.4.4-1 竞赛管理用房标准(一) 表4.4.4-2 竞赛管

理用房标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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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场馆工作人员的休息及更衣室。

4.4.5 新闻媒介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闻媒介用房应包括新闻官员办公、记者工作用房、电传室、邮电所和无线

电通讯机房等。 2 新闻媒介用房最低标准应符合表4.4.5的规定。表4.4.5

4.4.6 计时记分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计时记分用房应包括计时控制,计时与终点摄影转换,屏幕控制室,数据处

理室等;

2 计时记分牌位置应能使全场绝大部分观众看清,其尺寸及显示方式宜根据不

同项目特点和使用标准确定;

3 室外计时记分装置显示面宜朝北背阳,室内馆侧墙上计时记分装置底部距地

应大于2.5m,当置于赛场上空时,其位置和安放高度不应影响比赛;

4 控制室应能直视场地、裁判席和显示牌面;

5 控制室内应设升降旗的控制台; 表4.4.6计时记分用房标准

4.4.7 广播电视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广播电视人员专用出入口和通道,出入口附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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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停放电视转播车,设置电视设备接线室,并提供临时电缆的铺放条件;

2 应考虑架设电视摄像机和微波天线位置;

3 广播电视用房配置标准应符合表4(4(7的规定。

4 播音室、评论员室应能直视比赛场地、主席台和显示牌等。表4.4.7 广播电视用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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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技术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包括灯光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器材库,变配电室和其他机房等;

2 灯光控制室应能看到主席台、比赛场地和比赛场地上空的全部灯光;

3 消防控制室宜位于首层并与比赛场内外联系方便,应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 器材库和比赛、练习场地联系方便;器材应能水平或垂直运输;应有较好的通风条件;出人口大小及门的开启方向应符合器材的运输需要;

5 技术设备用房最低标准应符合表4.4.8规定。表4.4.8 技术用房配置标准

6 当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组等设备安放在场馆内时,应避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比赛区和观众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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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1.1 体育场规模分级应符合表5.1.1的规定。表5.1.1 5.1.2 体育场标准方位应符合表5.1.2和本规范第4.2.7条的规定。 5.1.2 体育场标准方位

5.1.3 体育场的正式比赛场地应包括径赛用的周长400m的标准环形跑道、标准足球场和各项田赛场地。除直道外侧可布置跳跃项目的场地外,其他均应布置在环形跑道内侧。

因条件限制,可采用周长不短于200m的小型跑道,跑道内侧可设置非标准足球场,或篮球、排球、网球等场地,但这种场地不能作正规比赛用。

专用足球比赛场也可只设标准足球场,而不设环形跑道和田赛场地。 5.1.4 体育场的400m的径赛跑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400m环形跑道是由两个半圆(180?,半径36,38m)的曲段(弯道),加上两个直段组成的长圆形,比赛按逆时针方向跑进;

2 新建体育场应采用400m标准跑道,弯道半径为36.50m,两圆心距(直段)为84.39m;

3 特殊情况采用双曲率弯道的400m跑道时,最小半径不应小于24m。

5.2 径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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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400m标准跑道规格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400m标准跑道规格

5.2.2 跑道道牙规格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跑道道牙规格

5.2.3 跑道坡度应符合表5.2.3的规定。表5.2.3 跑道坡度

5.2.4 跑道面层材料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 跑道面层材料

5.2.5 终点线的立柱应符合表5.2.5的规定。表5.2.5 终点线的立柱

5.2.6 跑道的所有分道线、起点线、终点线、抢道线等白色标志线宽0.05m,其位置及标记要求均应按《国际田联400m

标准跑道标记方案》执行。

5.2.7 跑道长度丈量精度:环形跑道400m允许偏差+0.04m,西直道100m允许偏差+0.02m,均不得出现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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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5.2.8 障碍赛跑的跳跃水池和专用转换道应符合表5.2.8的规定。表5.2.8 障碍赛跳跃水池和专用转换道

5.3 田赛场地

5.3.1 跳远和三级跳远场地应符合表5(3(1的规定。表5.3.1

续表5.3.1

5.3.2 跳高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跳高场地规格

5.3.3 推铅球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3的规定。表5.3.3

5.3.4 掷铁饼和链球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4的规定。表5.3.4 掷铁饼和链球场地规格

5.3.5 掷标枪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

5.3.6 撑竿跳高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6的规定。表5.3.6

5.4 足球场地

5.4.1 足球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4.1的规定。表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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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足球场应提供较比赛场地更大的草坪区,其周围区域应符合表5.4.2的规定。表5.4.2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5.1 比赛场地的综合布置应紧凑合理,在满足各项比赛要求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缩小场地总面积。 5.5.2 铁饼、链球、标枪、铅球的落地区应设在足球

场内,投掷圈或助跑道应设在足球场端线外。 5.5.3 跳高、铅球场地应设在跑道弯道与足球场端线之间的半圆区内。

5.5.4 跳远和三级跳远,撑竿跳高场地宜设在跑道直道的外侧,也可设在两个半圆区内。当设在直道外侧时起跑点距看台宜大于5m。

5.5.5 各田赛项目至少应设置两个不同方位的场地,满足田赛比赛对场地阳光和风向的选择。 5.5.6 西直道外侧场地宽度应满足起终点裁判工作、颁奖仪式等活动的需要。 5.5.7 比赛场地和观众看台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正式比赛场地外围应设置围栏或供记者和工作人员用的环形交通道或交通沟,其宽度不宜小于2.5m,并用不低于0.9m的栏杆与比赛场地隔离。交通道(或沟)与观众席之间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但不应阻挡观众视线。沟内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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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比赛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沿跑道内侧和全场外侧分别设一道环形排水明沟,明沟应有漏水盖板。足球场两端也宜各设一道排水沟与跑道内侧的环形排水沟相连。足球场草地下宜设置排水暗管(或盲沟)。 5.5.9 比赛场地内还应根据使用要求妥善设置各种通讯、信号、供电、给排水等管线和装置。 5.5.10 跑道的弯道圆心及足球场地位置标记,应设置埋于地下;的永久性标桩。 5.6 练习场地

5.6.1 练习场地的数量和标准,应根据比赛前热身需要、平时的专业训练和群众锻炼的需要确定。 5.6.2 热身练习场地应根据设施等级的使用要求确定,其最低要求应符合表5.6.2的规定。表5.62 热身练习场地最低要求

5.6.3 根据气候条件和使用要求,必要时宜设置田径练习馆或防风雨练习场。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7.1 进行正式比赛的体育场,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小比赛场地内的风速,使比赛能正常进行。

5.7.2 正式比赛时,应设置径赛自动计时系统。跑道终点线处地面至1.5m高

度范围内的空间照度标准应不低于1500Lx。

5.7.3 正式比赛时,应设置固定式大型电子计时记分牌一块,重大比赛时宜另设一块电视式屏幕显示活动图像,或者将二块牌的功能合一。田赛成绩分别由场地上临时安装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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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式小型记分牌显示。

5.7.4 比赛场地出入口的数量和大小应根据运动员出入场、糊行仪式、器材运输、消防车进入及检修车辆的通行等使用要求综合解决。

5.7.5 比赛场地的出人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至少应有二个出入口,且每个净宽和净高不应小于4m;当净宽和净高有困难时,至少其中一个出入口满足宽度,高度要求;

2 供入场式用的出入口,其宽度不宜小于跑道最窄处的宽度,高度不低于4m;

3 供团体操用的出入口,其数量和总宽度应满足大量人员的出入需要,在出入口附近设置相应的集散场地和必要

的服务设施;

4 田径运动员进入比赛区的入口位置宜靠近跑道起点,离开比赛区的出口宜靠近跑道终点;

5 足球运动员进入比赛区的出入口宜位于主席台同侧,并靠近运动员检录处及休息室。5.7.

6 举行重大比赛时,田径检录处宜设在练习场地或进入比赛区之前的区域。由运动员检录处至比赛场地应采用专用通道(或地道),并应采用塑胶或其他弹性材料地面。当木作永久性的时,可临时铺设塑胶地毯。 5.8 田径练习馆

5.8.1 田径练习馆的场地根据设施级别和使用要求,宜包括200m长的长圆形

跑道,其内侧应设短跑和跨栏跑直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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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和推铅球的场地。需要时也可设置少量观摩席位。

5.8.2 200m长圆形跑道应采用200m室内标准跑道的规格,其弯道半径应为17.50m(第一分道的跑程的计算半径),弯道倾斜角不应超过15?。

5.8.3 200m室内标准跑道规格应符合表5.8.3的规定。

5.8.4 室内直跑道规格应符合表5.8.4的规定。表5.8.4 室内直跑道规格

5.8.5 室内田赛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8.5的规定。表5.8.5 室内田赛场地规格

5.8.6 室内田径练习馆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室内墙面要平整光滑,距地面至少2m高度内不应有突出墙面的物件或设施,以保证运动员安全;

2 在直道终点后缓冲段的尽端应有缓冲挂垫墙,应能承受运动员冲撞力;

3 地板电气插孔,临时安装用挂钩或插穴等,应有盖子与地面平;

4 从弯道过渡区到下一个直道开始前的弯道外缘应提供一个保护性的跑道;

5 如果跑道内缘的垂直下降超过0.10m,就要实施保护性措施;

6 训练馆应附有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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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淋浴、库房等附属设施: 7 宜结合当地条件采用天然光和自然通风。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1.1 体育馆规模分类应符合表6.1.1规定。表6.1.1 体育馆规模分类

现代化体育场馆照明设计要求

现代化体育场馆照明设计要求 现代化体育场馆在设计上往往都是一个多功能的综合性场所,它除了能满足各类体育比赛的要求外,还有可能承担文艺演出、各类会议接待要求,在体育场馆的辅助建筑场地中还包括有如餐厅、酒吧、咖啡厅、商场、会议室、办公室等等不不同需要的场所。 照明在现代化多功能体育场馆中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它不仅要满足各类体育比赛对场地的照度要求,而且对照度、光色、眩光都要达到一定的国际标准。对于观众席及其他区域照明则要求能适应不同环境泊不同需求,达到不同的照明效果。通过对多功能体育场馆的各类照明灯具按各自的不同的要求进行智能照明控制,是现代化多功能体育场馆的必要选择。 现代化多功能体育场馆按功能区域划分,可以分为两大区域,即主赛场及辅助区域。所有辅助区域可以细分为观众席、餐厅、酒吧、咖啡厅、会议室等等。现代体育场馆对照明有以下基本要求: 运动员和裁判员:能够清楚察看比赛场地内的任何活动,发挥最佳的表现。 观众:在舒适的情况下观看比赛,同时可以清楚看到四周的环境,特别是在进场,观看期间和退场时的安全问题。 电视、电影和新闻从业员:对比赛过程、运动员的近镜(大特写)、观众席、记分牌??…等,能够摄取优良的效果。 体育场馆的其它主要辅助功能区如:大会议厅、多功能厅等,需要不同的场面而变幻的灯光效果,以营造出最佳的照明环境。体育场馆的照明耗电约占整体

能源的30%左右,要求通过控制系统能达到节省能源消耗对于主赛场的照明不仅要求照明亮度稳定、可靠,满足运动员比赛时 的视觉要明的要求。通常,主赛场照明的显色指数Ra应大于80 ,色温应在4000-7000K, 亮度在700-1500Lux ,在一般比赛的照度约1200Lux 。 主赛场的照明一般可以采用金卤灯为主,混合碘钨灯为辅的组合方 式,满足地照度的要求。由于金卤灯的功率在( 25W-1000W )。其启动时 间更长,约10-15分种,这就需要对金卤灯的启动进行必要的控制。 在一个比赛场地,即使同一种比赛在不同时间段,如比赛准备、正式比赛、场间休息、颁奖、演讲、观众席等,对场地灯光要求和点灯模式要求各不相同;因此对比赛场地的照明控制需适应不同的亮灯模式,用一般的控制器件难以实现多种的控制要求,所以必须采用场景预设方式来进行灯光控制。 对于辅助区域的各种功能不同的场所,照明效果在整个环境中丐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因此照明设计显得尤为重要。通常会使用多种光源,气派而且富有层次,通过调光和场景预设置功能营造多种灯光效果,变换不同的光间,给人以舒适完美的视觉享受。

中小学教学楼设计要求

---------------------------------------------------------------最新资料推荐------------------------------------------------------ 中小学教学楼设计要求 中小学教学楼课程设计任务书一、课程设计的目的及要求1.巩固课堂教学,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习了解民用建筑设计的步骤方法; 3.牢固掌握建筑构造设计的原理和做法; 4.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图的绘制技巧。 二、设计任务 1.题目: 烟台市某中学教学楼建筑设计 2.规模: 18 班 3.建筑层数: 34 层。 4.房间组成及使用面积: 分项房间名称间数使用面积容纳人数备注教学用房普通教室 18 56~62m2 每班 50 人音乐教室 1 56~62 m2 50 人物理实验室 1 80~90 m2 每班 50 人化学实验室 1 80~90 m2 每班50 人实验准备室 2 30~40 m2 应与实验室靠近语言教室 1 80~90 m2 图书阅览室 1 100~110 m2 办公辅助用房教师办公室 12 12~16 m2 广播室 1 12~16 m2 体育器材室 1 12~16 m2 大会议室 1 32~48 m2 档案室 1 12~16 m2 厕所在教学楼中按层设置医务室 1 12~16 m2 5.层高: 教学用房: 3.6~3.9 m,办公用房: 3.0~3.3 m。 1 / 7

6.楼地面: 水泥类或局部镶铺地面。 7.门窗: 木门、铝合金窗。 8.采光系数: 教学用房: 1/4~1/6,其他: 1/6~1/8。 9. 结构型式: 砖混结构(也可局部采用框架结构)或框架结构三.图纸要求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每个学生应完成 5 张图纸的绘图工作量,以铅笔线条绘制。 所有注字、图表等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施工图内容包括: (一)简要施工说明(二)各层平面图1: 100(三)剖面图(横剖在楼梯间)1: 100(四)南、北及侧立面图1: 100(五)屋顶平面图1: 100~200施工图深度要求: (一)施工说明1.内外墙面、楼梯面、平顶等装修做法。 2.屋面防水、保温或隔热做法。

室内体育场馆验收要求规范

室内体育场馆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体育场所实施体育服务认证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7093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GB 17498 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19272 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22185 体育场馆公共安全通用要求 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JGJ 31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3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HAUC 003 体育场所服务保证能力要求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体育场所

向社会开放的,能满足人们进行体育运动健身休闲、训练、竞赛等活动需要的体育场所。 4 卫生、环境和建筑要求 4.1 体育场所内和体育场所周边环境噪音应符合GB3096要求。 4.2 体育场所环境卫生应符合GB9668要求。 4.3 体育场所室内空气应符合GB/T17093要求。 4.4 体育场所内外公共信息符号应符合CB/T10001.1要求,指示用标志应清晰、实用、美观。 4.5 体育场所如采用网架结构,建筑设计应符合GB50017要求。 4.6 体育场所及附属设施的建筑设计应符合JGJ31要求,且应考虑节能要求。 4.7 室内体育场馆照明应符合JGJ153要求。 5 安全保障要求 5.1 体育场所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应达到治安、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标准。 5.2 体育场所应有安全保卫监视系统(包括摄像头和监控室)。 5.3 体育场所应有覆盖全场的中、英文双语应急广播系统。 5.4 体育场所体育器材的使用和存放应符合公安、消防安全规定。 5.5 体育场所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及附属设施、防火封堵及其他消防设施应保持使用状态良好。 5.6 体育场所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要求 5.6.1 各种电器、机械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随时启用; 5.6.2 体育场所开放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5.6.3 体育场所变配电室要求 5.6.3.1 体育场所变配电室为10KV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KVA及其以上的,应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体育场混光照明设计方案[详细]

目录 第一章光源选择 (2) 第二章布灯方案与灯具选择 (2) 第1节照明杆塔四角布置方案 (3) 第2节照明杆塔两侧对称直线布置方案 (3) 第3节照明杆塔一侧直线布置方案 (3) 第三章照度计算 (4) 第四章灯光控制及其它 (4)

光源选择 建筑照明的电光源按发光原理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类是热辐射光源,如白炽灯、卤钨灯;另一类是气体放电光源,如荧光灯、高压汞灯、金属卤化物灯等。热辐射光源显色性好,但光效低、寿命短;气体放电光源光效高、寿命长,但显色性差。体育比赛场地照明的质量是评价体育场的主要指标之一,所以光源选择尤为重要,要求光效高、显色性好、色温舒适、寿命长。因此在设计前,笔者收集了有关体育场地照明设计中一些成功经验和教训的资料,认为体育场宜采用混光照明方式。 随着高强气体放电灯迅速发展,照明光源几经换代,先后出现了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显色改进型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尽管这些光源各具特色,但仍不能满足工程设计的广泛需要,因此出现了混光照明技术。混光照明方式有两种:一种为场所内混光,另一种为灯具内混光。灯具内混光又包括双灯混光和单灯混光。单灯混光照明就是将两种光源的管芯组装于同一玻壳内,使两种不同光源发出的光在玻壳内进行充分的混合,成为一种新型混光光源,配以合理的灯具,达到更佳的照明效果。单灯混光不是简单的组合,而是根据光源的发展趋势,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在双灯混光照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双灯混光照明已广泛用于各种场所,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在使用中还存在着许多的缺点: 1)两种光源混光不均匀; 2)两种光源要分别接入镇流器触发器,安装接线复杂; 3)两种光源平均寿命不同,当一种光源损坏时而另外一种光源还在运行,若维护、更换不及时,就会使显色指数、光效都降低,达不到真正的目的。单灯混光照明恰恰能克服和弥补以上的不足。 单灯混光按其配光形状进行分类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灯具在上下二个半球空间中所占的光通量的百分比值分类的国际照明委员会(IEC)系统分类法分为:直接型、半直接型、扩散型、半间接型、间接型;另一种按灯具安装距高比的数值进行分类:特狭照型、狭照型、中照型、广照型、特广照型。为了适应各种不同形状的光源和受照面的照明需要,由反射器来实现控光和调整光强分布。混光灯具反射器的形状多种多样,通常有旋转对称反射器、柱面反射器、不对称反射器、组合式反射器。 混光的主要目的与效果: 1)提高发光效率,获得高照度; 2)改善光色和显色性,造成良好的照明效果和气氛,有利于电视摄像; 3)降低设备费用; 4)减少电耗XX省电能,降低电费。 大中型体育场混光照明尤以采用镝灯与高显色性高压钠灯(DDG+NGG)混光光源为最多。这种混光光源光效高、寿命适中、显色指数大于80,红色光谱所占的成份提高到20%以上,颜色还原性好,照明的视觉效果极佳,满足了重要体育比赛及彩色电视转播要求;而且还XX省设备投资,节约能源和降低运行费用。 布灯方案与灯具选择 体育场具有广大的空间和宽阔的场地,可以进行很多的运动项目比赛,因此需要大面积的照明设施。其目的是使运动员能够愉快地进行比赛,在观众与运动员之间创造明朗愉快的视觉环境。这就要求体育场照明要有足够的照度,并且照度均匀;适宜的亮度,减少眩光;显色性要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方案》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照度、均匀度、眩光、显色性、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量与节能指标,教室照明所使用灯具、光源与附属电器的技术要求,以及照明灯具设置与安装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技术教室以及阅览室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1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GB/T 13379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GB/T 15144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 ) GB 1904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7793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JGJ/T 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 310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根据辐射对标准光度观察者的作用导出的光度量。单位为流明(lm)。 对于明视觉: λλλ λd V d K m ??Φ=Φ?∞)()(d 0e

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体育馆建设标准(a4)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xx 20xx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建标――20xx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xx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xx]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xx]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

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体育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6) 第三章建设规模 (7) 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 第五章建筑标准 (10)

体育馆规范规范

目次 1 总则 2术语 3基地和总平面 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5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 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声学设计 10建筑设备 10.1 给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表1.O.8 体育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 1.0.9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物。 2.O.2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的体育建筑、场地、室外设施以及体育器材等的总称。 2.O.3体育场 stadium 具有可供体育比赛和其他表演用的宽敞的室外场地同时为大量观众提供座席的建筑物。 2.O.4 体育馆 sports hall 配备有专门设备而供能够进行球类、室内田径、冰上运动、体操(技巧)、武术、拳击、击剑、举重、摔跤、柔道

中小学教学楼设计规范1

中小学教学楼设计规范 1.普通教室 1.1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mm。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 1.1.2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1.1.3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1.2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喇叭箱,“学习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 1.3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00mm,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mm,中学不宜小于4000mm。 1.3.2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mm;中学宜为1000--1100mm。 1.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2. 实验室 2.1 物理、化学实验室可分边讲边试实验室、分组实验室及演示室三种类型。生物实验室可分显微镜实验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三种类型。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的不同条件,这些类型的实验室可全设或兼用。 2.2 实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 双人单侧化学、物理、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600mm。 2.2.2 四人双侧物理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75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900mm。 2.2.3 岛式化学、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1250mm。 2.2.4 教师演示桌长不宜小于2400mm,宽不宜小于600mm。 2.3 实验室的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3.1 第一排实验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mm。 2.3.2 两实验桌间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300mm;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500mm。 2.3.3 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900mm。 2.3.4 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550mm。 2.4 实验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 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应根据功能的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插座。 2.4.2 实验室内应设置黑板、讲台、窗帘杆、银幕挂钩、挂镜线和“学习园地”栏。

体育馆设计规范 体育馆规范规范

体育馆设计规范体育馆规范规范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 1 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2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表1.O.8 体育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 1.0.9 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O.10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1 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物。 2.O.2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特定环境,学校建筑设计的好坏,是影响全面培养人才质量的重要因素。学校的建筑设计,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规范和标准外,在总体环境的规划布置,教学楼的平面与空间组合形式,以及材料、结构、构造、施工技术和设备的选用等方面,要恰当地处理好功能、技术与艺术三者的关系,同时要考虑青少年好奇、好动和缺乏经验的特点,充分注意安全。 一、教学楼的组成与设计 中小学教学楼一般是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教学部分: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及图书阅览室等。它们是教学楼的主体部分。 办公部分:包括行政、社团办公室及教师办公室等。 生活辅助部分:包括交通系统、厕所、饮水处以及贮藏室等。 (一)普通教师的设计 1. 要求:大小合适,视听良好、采光均匀、空气流通、结构简单和施工方便等。 2. 教室尺寸的确定:取决于教师容纳的人数、课桌椅的尺寸与排列方式,以及采光、通风、结构、设备及施工等因素。按教育部规定,中学每班学生名额近期为50人,远期为45人,每人使用面积为1.08m2;小学每班近期为45人,远期为40人,每人使用面积为1.04m2。 (1)课桌椅的尺寸:要与学生的身高和人体各部分的尺寸相适应表课桌尺寸。 (2)课桌椅的布置:要满足学生视听及书写要求,并便于通行就座和教师辅导,见图课桌椅的布置。 ①视距要求:第一排前缘距黑板面≥2000mm;最后一排距黑板距离,不超过8500mm,到后墙面距离>600mm。 ②视角要求:水平视角(即前排边座到黑板远端的夹角)应>30°;垂直视角(即第一排学生的视线与黑板顶部构成的夹角)应>45°。 ③座位的排列,每行不宜多于两个座位,行间距b,中学为550~600mm,小学为500~550mm。排距c,中学为850~900mm,小学为800~850mm;课桌距侧墙的距离a,为60~120mm。 (3)教室的平面形状与尺寸:平面形状通常有矩形及方形,此外还有多边形及扇形等,见图教室的平面形状与尺寸。 ①矩形教室:是当前国内大量采用的形式。其平面轴线尺寸,中学可采用: 9000mm×6900mm、9000mm×6600mm、9000mm×6300mm,小学可采用8100mm×6600mm、8100mm×6300mm、9000mm×6000mm等几种。 ②方形教室:教室的进深与开间基本相同,平面尺寸(轴线)可采用7200mm×7200mm、7500mm×7500mm、7800mm×7800mm及7500mm×7800mm等。该形式教室的有效面积系数较矩形教室低,且不宜用于内廊式组合。 ③多边形教室:有五边形、六边形等,这种形式在采光、通风和座位排列上有其优越性,但经济性较上述形式要差一些。 (4)教室的层高:取决于空气容量、采光均匀度,房间的比例及经济等因素。一般来说,3.6~3.9m层高才能满足空气容量的要求;其次从房间的比例和空间的视觉效果看,以层高为房间跨度的1/2~2/3为好;最后,还必须考虑经济,不适当的增加层高,就会增加造价,应予避免。 3.教室门窗设计 (1)教室门的设计:门主要作为交通疏散,并兼通风用。根据我国的实践,一般在教室前后各设一门,门洞宽1000mm。在平面组合中,若设两个门有困难,也可只设一个门,

体育馆照明设计要点

体育馆照明设计要点 摘要:体育馆照明设计重点是馆内场地照明,也就是比赛灯光。馆内场地照明是一项功能性强、技术性高、难度较大的设计。要满足各种体育项目比赛要求,有利于运动员技术水平发挥,有利于裁判员的正确评判,有利于观众席上各方位的观看效果。体育馆设计要特别注意彩色电视现场实况转播,为保证转播图像画面生动清晰、色彩逼真,对垂直照度、照度均匀度及立体感、光源的色温及显色性等指标有特定要求。体育馆照明设计是否能够满足照度标准和照明质量的要求是评价一个体育馆的主要标志之一。 关键词:体育照明照明设计设计标准照明标准球场灯高悬挂荧光灯 LED灯金卤灯羽毛球场灯网球场灯足球场灯 1、照明标准 2、照明选择 目录 3、灯具布置 4、灯光控制 5、配电原则 6、了解更多 现代体育运动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断发展起来的。体育运动离不开场馆的建设。体育场馆的照明设计特点是灯光照射空间大,距离远,照度技术要求高,所以其场地照明一般选用高效率、长寿命的专业配光灯具。 第一部分照明标准 1-1表比赛场馆照明标准(万业照明根据GE及CIE等文件整理)

1-2表新闻发布厅照明标准 1-3表会议室照明标准 1-4表球员更衣室照明标准 1-5表走廊通道照明标准 1-6表观众席照明标准 1-7表治疗室照明标准 1-8表应急照明标准

第二部分照明设备设施的选择 一、光源的选择: 1、灯具安装高度较高的体育场馆,光源宜采用高悬挂荧光灯、高效LED投光灯具、金属卤化物灯。 2、顶棚较低,面积较小的室内体育馆,宜采用高悬挂荧光灯和小功率LED灯具。 3、特殊场所光源可采用特殊灯具,如防爆灯具。 4、光源功率应与比赛场地大小,安装位置和高度相适应。室外体育场宜采用大功率和中功率LED灯具、金属卤化物灯,并保证光源工作不间断或快速启动。 5、光源应具有适宜的色温,良好的显色性,高光效,长寿命和稳定的点燃及光电特性。 6、眩光与灯具的发光方式、安装高度、角度、灯具功率有直接关系,对眩光要求高的场所推荐采用高悬挂荧光灯具或者采用高度角度的调整来降低灯具的眩光。 发光方式:点光源(LED、金卤灯),特点,单点光效高,眩光大,难以控制; 面光源(高悬挂荧光灯、高悬挂LED灯),照度均匀,眩光低。 7、光源的相关色温及应用可按下表确定。 二、灯具的选择 1、灯具及附件的安全性能应完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灯具的防触电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选用有金属外壳接地的工类灯具或II类灯具。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应选用防触电等级为III类的灯具。 注:按光束分布范围1/10最大光强的张角分类。 (1)灯具配光应与灯具安装高度,位置和照明要求相适应。室外体育场宜选用窄光束和中光束灯具,室内体育场宜选用中光束和宽光束灯具。 (2)灯具宜具有防眩光措施。

[整理]中小学设计规范一些相关内容.

现将中小学设计规范一些相关内容分述如下,以方便复习此类题目之需。 总则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 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第2.2.2条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2.2.3条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小学每学生不宜小于2.3m2,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3.3m2。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0.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1.0.8 不同等级体育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0.8的规定。

1.0.9 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0.10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 2. 0.2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的体育建筑、场地、室外设施以及体育器材等的总称。 2.0.3 体育场 stadium 具有可供体育比赛和其他表演用的宽敞的室外场地同时为大量观众提供座席的建筑物。 2.0.4 体育馆 sports hall 配备有专门设备而供能够进行球类、室内田径、冰上运动、体操(技巧)、武术、拳击、击剑、举重、摔跤、柔道等单项或多项室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建筑。主要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体育馆根据比赛场地的功能可分为综合体育馆和专项体育馆;不设观众看台及相应用房的体育馆也可称训练房。 2.0.5 游泳设施 natatorial facilities 能够进行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等室内外比赛和练习的建筑和设施。室外的称作游泳池(场),室内的称作游泳馆(房)。主要由比赛池和练习池、看台、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 2.0.6 竞赛区 arena 由观众席围合的运动场地及其辅助区域,包括竞技场地和缓冲区。 2.0.7 跑道 track 体育场内用作径赛的场地。正式比赛的跑道为全长400m的长圆形,并对场地方位、面层、规格有严格的要求。 2.0.8 合成面层 synthetic surface 用人工合成方法制成的地面面层,在田径及一些球类项目中,要求采用符合该项目要求的合成面层。 2.0.9 足球场 football pitch 供进行足球比赛的长方形场地。

体育场灯光设计

体育场场地照明设计概述及实际应用 刘X 陕西XX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710065 摘要:通过对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中有关条款的梳理,对某某省体育馆场地照明灯具布置要求和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归纳,总结场地照明的设计思路,并结合工程设计实例,对光源和灯具的选择、马道设置、灯具布置、控制模式、配电方式等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将设计结果与标准进行比对校验。 关键词:体育馆;场地照明;设计思路;马道设置;灯具布置;控制模式;配电方式 0 引言 随着我国近年体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承接体育赛事的增多,尤其是某某省体育场承办世界杯预选赛及全运会比赛的要求。各地方新建和改造了大批的体育场馆,对场地灯光的改造最为突出。而场地照明较普通建筑照明需要考虑的因素更多,设计复杂程度更高,因此本文将通过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中有关条文的梳理,对体育馆场地照明灯具布置要求、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归纳,对目前经常采用的场地照明灯具布置方式进行分析,总结场地照明设计的思路和设计流程,并结合实际案例,对体育场馆的照明的广原灯具选择、马道设置、灯具布置、及其配电方案进行分析,并将设计结果与国家规范、竞赛规则比对校验,最终得到满足设计的要求。 1体育场场地照明设计概述 1.1体育场场地竞赛项目设置及照明要求 体育场即能进项体育比赛和体育锻炼的建筑,可以有单一功能的场馆,如篮球馆、自行车馆、田径场馆等。大多数的项目竞赛规则中都规定,在专业级别的比赛期间尽量避免自然光对竞赛的影响。因此,多种使用功能的实现与场地照明的设置也因运动特点而有不同要求,具体要求如表1. 相同的竞赛项目在体育场馆中的运动分级也不同(见表2),在不同的运动等级中其也有相应的照度要求、照度均匀度要求。具体要求如表3(以足球为例)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编制说明 二〇一八年七月

广东省地方标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是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6〕847号)进行起草制定的。 本规范由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提出,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由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施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等单位共同起草。 二、制定标准的背景和必要性 由于技术和经济的原因,我国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一直停留在比较落后的水平。近年来,在全国兴建了大量的新校舍,虽然教室的照明有一定的改善和提高,但总体上我国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依然停留在十分落后的状态:教室照明设计、布置不合理,使用的灯具简陋、老化,使用光效低的光源,造成灯光频闪、照度低、均匀度低、存在眩光等问题。落后的教室照明质量影响着学生的视觉健康和学习效率。 2007年上海同济大学发布了《中小学生视力健康与光照环境课题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显示,孩子们的视力之所以下降,教室照明环境不良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中小学教室照明环境存在

诸多健康隐患:一是黑板照度不够,无黑板灯具,反射眩光严重;二是教室课桌面水平照度均匀度较差。 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发表的《广州市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现状分析》显示,教室朝向合格率为79.4%,有78.6%教室自然采光的平均照度>150lx,仅有32.5%的教室采光系>1.5%;有97.6%的教室人工照明的平均照度>150lx,但仅有4%的教室照度均匀度>0.7,仅有3.2%的教室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两项指标均符合现行卫生标准,仅有19.8%的教室黑板平均照度和均匀度均符合现行卫生标准。教室普遍存在照度均匀度低、亮度差、光源质量低下的状况。 2010年,北京市教委与市卫生局对学校教学照明环境进行了卫生监测,结果显示,全市中小学教室课桌面平均照度合格率为60.3%,黑板平均照度合格率仅为22.9%,教室及背板照明条件不合格的学校共有1496所。 广州市教育局于2018年初启动全市学校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作。2018年6月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指引》(穗教发[2018]54号)(详见文后附件一),要求广州市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按《技术指引》贯彻执行。 以上《技术指引》的编制专家曾参与编订《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送审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参考了《技术指引》的核心内容,并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提高了一些关键要求,包括光源技术要求等。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

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第十一条第二条体育场根据使用要求确定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2-104的规定。 表2-104 体育场根据人口规模分级对应的建设规模表

标准体育场设计要点汇总

福州师范大学标准体育场 设计要点说明 第一节建筑专业设计说明 1. 设计要求及设计依据 1.1 体育场总投资估算约为3250 万元。 (2)功能要求:能举办群众性、地方性运动会和单项国际比赛训练的标准田径和足球场。满足学校正常的教学要求; (3)设计要求:标准田径场配置。塑胶跑道,设弯道8条,直道10条。跑道各起点至终点预埋电动计时电缆,100米终点看台最高处设一电动计时工作室;天然草足球场,配自动淋灌系统。6000人看台,分东西布置,西侧为主看台(含主席台),东侧为副看台。 根据功能要求在西侧看台下设广播室、器材室、裁判休息室、运动员休息及更衣室、新闻工作室及休息室、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同时考虑布置武术课教学训练室。 根据功能需要设灯光、音像、通讯、监控记分、电视屏幕等配套设施。 2. 工程概述 2.1 建筑规模: (1)建筑面积:约3500 ㎡。 (2)座席数量:6000席,其中固定座席席,活动座席席。 2.2体育建筑等级:乙级 2.3建筑层数:2层。 2.4建筑总高度:m。 2.5建筑最大跨度:m。

2.6结构选型:屋盖以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盖采用索桅支承空间钢桁架结构。 2.7抗震设防烈度:7度。 2.8 建筑物防火分类:一类。 2.9 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 2.10 建筑结构使用耐久年限50年。 2.11屋面防水等级:2级。 3. 功能布局 根据“功能第一,经济实用”的原则,及对本体育场的功能定位和具体要求,在功能空间布局方面着重做到“平赛结合、功能多元”,兼顾体育比赛和平时训练等多种使用要求,整合空间,在西侧看台下设置了三道100米标准室内跑道,跆拳道训练室、太极拳训练室、新闻工作室及广播室、运动员休息室、贵宾休息室和接待室等功能用房以满足平时上课训练要求,而正式比赛时,室内百米跑道部分可以作为运动员的检录大厅,位于一层中部的跆拳道训练室、太极拳训练室则可临时充当组委会和后勤的办公室,从而在功能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其中,运动员休息区设置于西侧看台席下房间的北端。贵宾休息区设置于西侧看台席下房间的中部,设独立的出入口与主席台相连。新闻记者区设置于西侧看台席下房间的南端。设备用房集中布置。观众相对集中的西侧看台下设有观众休息平台。 西侧看台下设有卫生间,便于观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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