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厂锅炉技术的监督管理,确保电厂锅炉的安全运行和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电厂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运行、检测等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厂应建立健全负责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锅炉技术的监督管理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锅炉的设计和制造

第四条锅炉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锅炉设计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考虑到燃料种类、烟气排放要求、热效率等方面的因素,最大限度地提高锅炉的性能和效益。

第六条锅炉制造必须由具备锅炉制造资质和技术实力的单位进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制造,确保锅炉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锅炉制造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零部件,保证锅炉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三章锅炉的安装和改造

第八条锅炉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由具备锅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锅炉安装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锅炉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锅炉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操作要求得到满足。

第十条锅炉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经过技术评审和审批程序,由具备锅炉改造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四章锅炉的维护和运行

第十一条锅炉的维护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锅炉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锅炉的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锅炉的日常运行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格遵守锅炉的运行参数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锅炉的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锅炉的检测和评估

第十五条锅炉的安全检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的检验和不定期的检测。

第十六条锅炉的定期检验必须委托具备锅炉安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必须通过国家相关机构的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锅炉的不定期检测包括常规检测、定向检测和临时检测,必须由具备锅炉安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第十八条锅炉的安全评估必须由具备锅炉安全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必须通过国家相关机构的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锅炉技术管理工作的电厂,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其列入电厂信用管理系统。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电厂应建立并健全相应的技术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二十二条电厂应定期进行技术管理工作的自查和自评,并将结果报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1. 引言 锅炉使用率是一个国家能源消耗的主要指标之一,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能源浪费,加强锅炉节能技术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旨在规范锅炉节能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2. 术语和定义 2.1 锅炉:指利用燃料燃烧和传热方式将水加热为蒸汽或热水的设备。 2.2 锅炉节能技术:指在锅炉设计、制造、运行等各个环节,通过优化结构和工艺,降低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各种技术手段。 2.3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指对锅炉节能技术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监测、评估、管理措施等方面。 3. 锅炉节能技术应用 3.1 锅炉节能技术的分类 •燃料的选择和烧烤技术:优化燃料选择、提高热风温度和供氧条件等,实现燃烧过程的高效率和节能。 •锅炉温度控制技术:通过表面技术控制锅炉出口烟气温度,减少烟气中的热量损失。 •锅炉节能改造:对已有的老旧锅炉进行改造,更新锅炉设备和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2 锅炉节能技术应用的要求

•锅炉设计要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应的节能要求,提供 设计图纸和技术参数。 •锅炉制造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锅炉安装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锅炉使用过程中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 的良好状态。 4.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 4.1 锅炉节能技术的监测和评估 •监测锅炉能源消耗情况,记录能源的输入和输出量,建立能源平衡表。 •评估锅炉的能源利用效率,对锅炉进行能效评价, 提出改进意见。 •监测和评估锅炉使用过程中的节能措施和效果,及 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2 锅炉节能技术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的锅炉节能技术管理体系,确定相关的管 理责任人。 •制定锅炉节能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环 节的职责和要求。 •进行锅炉节能技术培训,提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的技术水平。 •强化对锅炉节能技术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 正违规行为。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一、背景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厂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不 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而为了维持电厂的稳定运行,必须要对电厂内部的各种设备进行监督和管理。其中,锅炉技术的监督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锅炉是电厂发电的核心设备之一,负责将化石燃料等能源转化为热能,提供蒸汽给汽轮机驱动发电机。 二、管理目的 为了保证电厂锅炉的安全运行和提高效率,建立了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包括: 1.确保锅炉运行的安全和稳定,防止发生事故; 2.保证锅炉的经济性和效率; 3.保护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管理范围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电厂的锅炉设备,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等 能源所驱动的锅炉。管理范围包括锅炉的安全生产、锅炉的日常监督、锅炉的检修和维护、锅炉的节能技术等方面。 四、管理内容 该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 确保锅炉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1.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电厂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锅炉设备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制定紧急应对措施,做好锅炉供应的应急准备。 2. 保证锅炉的经济性和效率 1.采用先进的锅炉技术和设备,提高锅炉的效率; 2.通过调节锅炉的燃烧参数和排放参数,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3.严格对锅炉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修正燃烧问题,保 证锅炉的正常运行。

3. 保护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采用环保设备,减少锅炉废气的排放; 3.加强对锅炉灰渣和废水的处理,保护环境。 4.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1.建立完善的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培养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对锅炉设备的日常监督和维护要求进行标准化,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 五、监督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该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采取以下监督管理措施: 1.建立监察制度,定期对电厂的锅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 2.对锅炉设备进行日常测试和监控,发现不正常,及时处理; 3.对锅炉设备的管理进行严格的记录和文件归档,做到可追溯; 4.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总结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是保障电厂锅炉设备安全和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 也是维护电厂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也必将不断完善和改进。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编者按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发布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行;该规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等环节的节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规范锅炉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将该规程的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学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节能工作,促进锅炉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以煤、油、气为燃料的锅炉及其辅机、监测计量仪表、水处理系统、控制系统等以下简称锅炉及其系统; 燃用其他燃料的锅炉、电加热锅炉和余热锅炉的节能监督管理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锅炉及其系统节能方面的基本要求;对于适用范围内的锅炉,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均应当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四条鼓励生产单位研究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锅炉及其系统能源转换利用效率,以满足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 达到工业锅炉热效率指标见附件A规定目标值的各类工业锅炉产品,可以作为评价工业锅炉节能产品的条件之一; 第二章设计 第五条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时应当对节能相关的内容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节能相关要求的设计文件,不得通过鉴定;

各类工业锅炉设计热效率值应当满足附件A中限定值要求;电站锅炉热效率值应当满足相应标准规定或用户技术要求; 第六条锅炉设计应当包括热力计算、烟风阻力计算、水动力计算等内容,以明确锅炉及其系统的经济性; 第七条锅炉设计说明书应当包括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工况范围、设计燃料要求、燃料消耗量、设计热效率、锅炉金属消耗量、配套的辅机参数,以及排烟温度、给水温度、过量空气系数等与锅炉经济运行有关的主要参数指标及其设计依据; 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应当包括系统设计概况、安装指导要求和经济运行操作说明等内容; 第八条锅炉排烟温度设计应当综合考虑锅炉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符合以下要求: 一额定蒸发量小于1t/h的蒸汽锅炉,不高于230℃; 二额定功率小于的热水锅炉,不高于180℃; 三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的热水锅炉,不高于170℃; 四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的有机热载体锅炉,不高于进口介质温度50℃; 五额定功率大于的有机热载体锅炉,不高于170℃; 第九条锅炉排烟处的过量空气系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流化床锅炉和采用膜式壁的锅炉,不大于; 二除前项之外的其他层燃锅炉,不大于; 三正压燃油气锅炉,不大于; 四负压燃油气锅炉,不大于;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厂锅炉技术的监督管理,确保电厂锅炉的安全运行和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电厂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运行、检测等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厂应建立健全负责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锅炉技术的监督管理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锅炉的设计和制造 第四条锅炉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锅炉设计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考虑到燃料种类、烟气排放要求、热效率等方面的因素,最大限度地提高锅炉的性能和效益。 第六条锅炉制造必须由具备锅炉制造资质和技术实力的单位进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制造,确保锅炉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锅炉制造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零部件,保证锅炉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三章锅炉的安装和改造

第八条锅炉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由具备锅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锅炉安装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锅炉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锅炉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操作要求得到满足。 第十条锅炉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经过技术评审和审批程序,由具备锅炉改造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四章锅炉的维护和运行 第十一条锅炉的维护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锅炉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锅炉的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锅炉的日常运行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格遵守锅炉的运行参数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锅炉的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锅炉的检测和评估 第十五条锅炉的安全检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的检验和不定期的检测。 第十六条锅炉的定期检验必须委托具备锅炉安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必须通过国家相关机构的认可后方可使用。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范文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各类火力发电厂的锅炉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电厂应建立健全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维护环境安全。 第四条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锅炉技术监督机构 第五条电厂应设立锅炉技术监督机构,负责锅炉技术的监督、检查、评估、咨询等工作。 第六条锅炉技术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锅炉技术监督管理计划; (二)组织锅炉技术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开展锅炉技术安全评估,防范事故发生; (四)提供锅炉技术咨询服务,解决各类技术问题; (五)开展锅炉维修、改造工作的技术指导;

(六)进行锅炉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第三章锅炉技术监督措施 第七条锅炉技术监督措施包括监督检查、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 第八条电厂应定期进行锅炉技术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燃烧情况,排放情况等,并及时整改,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九条电厂应每年对锅炉技术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第十条电厂应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解答员工在锅炉技术方面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电厂应根据需要,提供锅炉技术指导,为设备维修、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电厂应定期开展锅炉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增强锅炉技术管理能力。 第四章锅炉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电厂应建立健全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档案,做好安全记录。 第十四条电厂应每天对锅炉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措施。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 汽水两用锅炉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部适用于水容量小于30L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和原子能锅炉; 第3条各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执行本过程的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附则锅炉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劳动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本规程的规定式锅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果与本规程的规定不符时,应以本规程为准; 第5条进口固定式蒸汽锅炉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内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也应符合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如与本规程基本要求不符时,应事先征得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6条有关单位若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等新技术,如与本规程不符时,须将所做试验得条件和数据或者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依据送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意后,饱、报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7条锅炉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锅炉的结构应符合本规程第四章的要求;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应按水管锅炉受压元件权度计算或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进行计算和校核; 第8条锅炉产亲出厂时,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1. 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核主要受压部件图; 2. 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 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4. 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核水压试验证明; 5. 锅炉安装说明书核使用说明书; 6. 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的锅炉,至少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 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 2. 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方法 为了确保电厂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电厂必需对锅炉技术进行监督管理。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方法,以期为电厂管理者供给参考。 一、锅炉设备管理 1、设备档案和备份 锅炉的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日期、技术参数、设备运行记录、维护和修理记录等信息。电厂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档案,确保设备的可追溯、可管理。在每一时段都应备份设备档案,以防丢失或损坏。 2、设备防护 电厂必需建立健全的设备防护制度,实行各种措施保护设备,包括机械防护、氧化膜保护、喷涂保护等。在安装新设备时,应当注意保护设备现场,防止物品落入设备内部,损坏设备。 3、设备检定和校准 电厂的锅炉设备应当依照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重要项目包括PI检定、温度和压力的校准、水位掌控系统的校准等。检定和校准的结果应当记录在设备档案中。 二、燃烧监控管理 1、燃烧器调整 燃烧器是锅炉燃料转化的核心部件,电厂应当定期对燃烧器进行调整,以确保锅炉能够正常燃烧,达到高效节能的效果。

2、烟气排放监控 电厂必需建立健全的烟气排放监控体系,通过检测和分析烟气 中的污染物含量,掌控燃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 健康。 3、节能改造 为了节能减排,电厂应当实行节能措施,如高效燃烧器、二次 燃烧等技术,改善燃烧效率,削减燃料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 三、水处理管理 1、水质检测 锅炉的水质对锅炉设备的寿命和燃烧效率有特别大的影响,电 厂应当定期对锅炉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要求。检测的方法 可以采纳电导率检测、PH值检测等。 2、化学清洗 锅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简单受到水垢和污垢的影响,这就需 要进行化学清洗。电厂应当依据锅炉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化学清洗。清洗的方法可以采纳酸洗、碱洗等。 3、水处理剂的使用 为了保证锅炉的水质,电厂应当加入水处理剂,进一步清洗和 防腐锅炉水系统。水处理剂在使用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使用规定 进行使用。 四、电采暖监管 1、设计规范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是指对电厂的锅炉技术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锅炉是电厂的核心设备之一,它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电厂的生产和供电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强对电厂锅炉技术的监督和管理是必要的。 一、锅炉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确保电厂锅炉的安全运行,保证电厂的生产和供电任务的完成。 原则:科学合理、安全高效、规范操作、持续改进。 二、锅炉技术监督管理的责任和机构设置 1. 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电厂锅炉技术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 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技术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责。 三、锅炉技术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 锅炉设计和操作规定的制定和执行 (1)制定电厂锅炉相关的设计规定,保证锅炉的设计和选型满足电厂的需求。 (2)编制电厂锅炉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2. 锅炉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使用 (1)制定锅炉设备维护和检查的技术标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完善电厂锅炉技术文档的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维护。 3. 锅炉设备检测和维护的组织和实施 (1)建立电厂锅炉设备的检测计划,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测和评估。 (2)组织对锅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锅炉事故的防范和处理 (1)建立电厂锅炉事故的预警与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管理。 (2)建立锅炉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及时处理和处置。 5. 锅炉运行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1)定期对电厂锅炉运行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 (2)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6. 锅炉人员培训和考核 (1)建立电厂锅炉人员培训计划,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 (2)定期对电厂锅炉人员进行考核,保证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锅炉技术监督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1. 进行锅炉技术监督和管理工作的现场检查和评估。 2. 掌握电厂锅炉技术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3. 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1、前言 电厂锅炉是发电厂的核心设备,其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供应和稳定至关重要。因此,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必要的,对于保证电厂锅炉的安全、高效、环保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针对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进行阐述,包括管理要求、监督措施、责任和处罚等内容。 2、管理要求 (1)质量管理要求 电厂锅炉的质量是决定其安全和有效运行的关键。因此,应对锅炉质量进行强制性检测,检测范围包括锅炉的制造、安装、调试和运行等环节。 (2)技术要求 为了保证锅炉的安全高效运行,应当对锅炉的设计、制造及运行技术进行监督控制。重点包括加强对锅炉的设计及生产厂家的抽查,严格审核锅炉的所有制造、检测、检验、调试等过程,及时解决锅炉优化改造中出现的问题。 (3)安全要求 针对锅炉的安全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锅炉的设备管理、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等。此外,还需要定期对锅炉的安全过程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4)环保要求 随着现代社会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电厂烟气排放问 题也该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应 当明确对于锅炉烟气排放限值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真空除尘、脱 硫和脱氮等污染物控制技术。 3、监督措施 (1)设立检查机构 在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中,应设立专门的锅炉检查机构,负责对锅炉的安全运行、法规遵守及污染物控制等进行全面性检查。 (2)制定监管标准 为了确定锅炉各项技术指标的合规程度,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 理办法应当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涵盖锅炉的设计、建造、安装、 调试、运行等各个阶段,以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3)强化监督力度 在锅炉技术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应当采取强化管控措施,对涉及到电厂锅炉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和检查。对于发 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以确保锅炉的安全、高效及环保运行。 4、责任和处罚 对于违反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导致事故的发 生或造成环境污染,应当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民事和刑 事责任。在法律监管的基础上,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资产损失、人

2023年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电厂的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科学监管、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监督管理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电厂包括火力发电厂、热电联产装置等。 第二章锅炉安全管理 第六条电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加强维护,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电厂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锅炉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电厂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锅炉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电厂应加强对锅炉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条电厂应建立健全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电厂的锅炉技术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电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应当向电厂提供工作证件。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抽查、抽样等方式。 第十四条电厂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提供与锅炉技术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时,电厂应当及时整改,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第四章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电厂,监督管理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责令整改、暂停生产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电厂,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产整改,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情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盗窃、销售假冒伪劣锅炉产品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方法 锅炉压力容器作为传热、传质、蒸汽发生的关键设备,制造、使用、检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牢靠性至关紧要。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牢靠性,必需建立科学、合理、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护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从而保障人员、社会和环境的安全。 一、监督管理责任 (一)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技术监督机构应依法开展压力容器监督管理,严格监管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护等环节。 (二)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销售、使用单位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制造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地方法规要求。 二、监管程序 (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向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制造压力容器的资质,并严格依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范围和许可证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 (二)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确保存在安装使用登记证。

(三)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使用单位应当依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规定,建立压力容器档案,对其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验等情况进行全面记录。 (四)每个锅炉压力容器都应有一个编号,以便对其生产、使用、检验等进行管理。 (五)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本领,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三、监管要求 (一)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护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确保符合安全、牢靠、环保的要求。 (二)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护等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不得私自进行改装、修理等操作。 (三)对于新建的锅炉压力容器和更换的压力部件,须进行强制性的初验和定期的检验,确保符合安全、牢靠、环保的要求。 (四)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维护、检验等单位应落实责任,保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完善相关标识和警示标志,加强应急措施等,确保操作人员和通过人员的安全。 (五)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和技术检查,确保其安全牢靠的使用,适时发觉问题进行升级、修理或更换。

锅炉技术监督规定

锅炉技术监督规定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XXXXX电厂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提高锅炉设备运行的可 靠性,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有的关制度、规定,结合XXXXX电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锅炉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电力设施安 全、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纳入火力发电厂安全、经济生产的全过程。 3、锅炉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 术责任制”,坚持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研究推广新技术,不断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锅炉专业技术监督水平。必须贯彻安全生产“可控、在控”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内容及要求 1、锅炉及辅机的监督项目 锅炉及其辅机的监督,主要指锅炉本体、燃烧系统、辅机系统等,监督项目主要有如下内容: 1)汽水参数:锅炉蒸发量、主汽压力、主汽温度、再热蒸汽压力和温度、给水温度、减温水量等; 2)燃烧参数:煤的工业分析、元素分析、煤粉细度、排烟温度、

燃烧氧量等; 3)燃烧侧排放参数:飞灰可燃物、炉渣可燃物; 4)预热器漏风状况; 5)风机电耗,制粉电耗,燃煤锅炉的燃油量、锅炉热效率等。 2、管理要求 1)安技部、发电部及设备部的锅炉监督人员要了解利掌握设备的性 能结构和参数,掌握调试中暴露出来的重大设备缺陷,并参加消缺措施的制订工作; 2)发电部锅炉监督专责人应于每月5日前统计完成本公司“锅炉运 行情况统计表”,并报安技部; 3)安技部锅炉监督专责人,应于每月6日以前通过网络或传真将 本单位“锅炉运行情况统计表”报送安徽电力研究院锅炉监督专责人。 4)安技部锅炉监督专责人应于每年7月15日和1月20日以前通 过网络或传真向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徽电力研究院锅炉监督专责人报送年中和年终监督工作总结,内容包括: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情况、目标管理情况、技改情况、存在问题及打算等,并报送全年的“锅炉运行情况统计表” 5)安技部应建立下列技术资料 (1)锅炉设备台帐、图纸、说明书; (2)锅炉调试报告,技术改造报告,考核试验报告; (3)锅炉重大运行事故分析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页码Page: 1 / 19 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页码Page: 2 / 19 目录 1总则 (1) 2监督机构与职责 (1) 3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的内容 (4) 4附则 (7)

页码Page: 3 / 19 1 总则 1.1为了实现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设备具体情况,结合国务院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件》,原劳动部颁发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等一系列法规,制定了本细则。 1.2 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是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基本保证和重要条件。 1。3 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涵盖设备的内容:锅炉压力容器采购合同谈判中的设计审查;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的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的监督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技术监督管理与定期检验监督管理;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的审查;锅炉压力容器停用及重新启用的监督管理。 1。4 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的目标是:锅炉压力容器定检率100%,压力容器监督部件缺陷处理率100%,压力容器监督部件缺陷消除率≥95%. 1。5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工作。 2 监督机构与职责 2.1 监督机构 本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体制,第一级为技术监督组长(总工程师及技术监督副组长),负责领导全厂的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工作。第二级为设备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专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全厂的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工作;设备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专责人是全厂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日常管理归口单位。第三级为检修维护部、发电运行部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检修班组以及相关部门

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华能日照电厂企业标准 Q/203—03·14-2003 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2003-05-01发布 2003-05-01实施 华能日照电厂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以《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为基础,按照DL/T600—1996《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结合本厂具体情况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符合上述标准和规定。 本标准对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做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运行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端 审核:高世勤 审定:牟春华 批准:杨祥良 本标准于2003年05月01日首次发布实施。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203-03·14-II

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华能日照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能、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华能日照电厂350MW机组锅炉技术监督的管理,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其修订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电力部电安生[1996]430号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国电发[2000]643号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部[1996]DL/T611 300MW级锅炉运行导则 山东经贸委[2002]DBDL037—001 山东电网锅炉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HZD—42—SC03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 职责 3.1 监督机构 3。1。1 厂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全厂锅炉技术监督工作. 3。1。2 生技部是技术监督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锅炉技术监督工作. 3。1。3 运行部是锅炉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厂锅炉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3.1.4 锅炉监督专责人负责开展全厂锅炉技术监督的具体工作。 3。1。5 锅炉监督工作组成员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具体锅炉监督工作。 3。2 职责与分工 3。2。1 总工程师的职责 3.2。1.1 领导全厂锅炉监督工作,建立监督网络,贯彻上级有关锅炉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审批本厂与锅炉监督工作有关的计划、措施、总结。 3.2.1。2 定期主持召开锅炉监督网会议,经常听取锅炉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协调、落实本厂锅炉监督工作。 3.2。1。3 组织调查研究与锅炉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隐患,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报省电力研究院。 3.2。2 锅炉监督专责人的职责 3。2.2.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锅炉监督的各项规程、制度和规定,协助总工程师做好3.2。1所列工作。3。2.2。2 建立厂内监督网,并定期活动,协调和落实全厂锅炉技术监督工作。 3.2。2。3 每月(每年)及时向山东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锅炉监督专责工程师报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情况及年度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3。2.2。4 对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进行监督。 203-03·14-1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与依据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电厂技术工作,强化技术监督管理,确保电厂的安全运行和优质发展。制定依据包括《电力法》、《电力工业法律制度建设的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厂的技术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改造等各个环节。 三、责任与职权 1.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维护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秩序,制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技术工作的各项措施。该部门具备以下职责:- 制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并定期修订; - 监督电厂技术安全的执行情况; - 组织技术工作的培训和考核; - 处理技术纠纷和投诉。 2. 各部门和岗位职责

电厂的各部门和岗位都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职权,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四、技术管理流程 1. 技术设计 电厂技术设计应当符合安全、经济、可靠的原则,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设计流程应当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和审批。 2. 施工管理 电厂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管理等环节。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施工管理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设备。 3. 运行管理 电厂运行管理是电厂技术工作的核心。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运行、巡检、检修、备品备件管理等方面。运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 4. 维护与改造 电厂维护与改造是确保电厂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应当建立健全的预防性维护和计划性改造机制,对设备的损耗和老化进行监

锅炉技术监督制度

锅炉技术监督制度 锅炉技术监督制度 锅炉技术监督制度 为加强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提高锅炉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制度制订本规定。 (一)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制度;(二)确定锅炉的有关安全、经济的重点项目; (三)全面掌握锅炉的设备特性、运行、检修状况,研究解决锅炉技术监督工作中重大技术关键问题,组织对锅炉运行故障及时分析解决。 (四)组织对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 (五)对设备运行、大小修及非计划检修进行监督,对机组异常问题进行指导,参与修前检修项目、检修方案的制定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六)主持和组织锅炉运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反事故措施;(七)及时了解锅炉的运行状况,进行超前监督和预防性监督,提高锅炉技术监督水平; (八)年中和年度提出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报告,特别是在年度工作报告中要针对频发性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九)组织召开锅炉技术运行分析会; (十)负责向公司汇报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提供相关技术数据作为公司决策的参考依据; (十一)锅炉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每月15曰前编写一份监督月报,对上月锅炉技术监督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内容应包括:锅炉运行经济指标分析、主要故障分析及反措、机组大修工作情况等。 生技部负责锅炉技术监督曰常管理工作。公司设立锅炉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其职责为:

1.组织开展、协调落实本企业锅炉技术监督工作,并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2.负责本企业锅炉技术监督工作年度计划; 3.由运行车间配合,及时向公司报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情况(见附表)及半年和年度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5.监督、检查锅炉的运行、检修、改造、节能工作及能耗情况,统计报批备品备件计划。建立健全锅炉技术档案; 6.及时向公司报送锅炉大小修、一类障碍、二类障碍、考核事故等的工作总结报告、定性分析报告和处理措施。 扩展阅读:09、锅炉技术监督工作规定201*版印刷定稿 山东省电力行业锅炉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适用范围------------------------------------(1)第三章职责分工------------------------------------(1)第四章内容及要求----------------------------------(3)第五章信息资料------------------------------------(5)第六章总结与考核----------------------------------(6)第七章附则--------------------------------------(6)附表--------------------------------------------(8) 山东省电力行业锅炉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鲁经贸运字(201*)215号文发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电力行业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提高锅炉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以及山东省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山东省电力行业锅炉技术监督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定。

电站锅炉金属技术监督

电站锅炉金属监督管理 一、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 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经过关于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即时了解并旦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小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保证人身安全,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二、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 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进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进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1.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进程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工作。 2.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进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如发现问题,即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措施。关于调峰运行的机组,其重要部件应加强监督。 3.了解受监范围内管道长期运行后的应力状态和关于其支吊架全面检查的结果。 4.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处理关于策,并且敦促实施。 5.参与焊工培训考核工作。 6.参与新机组的监造和老机组更新改造工作,参加带缺陷设备和超期服役机组的安全评估、寿命预测和寿命管理工作。 7.采用先进的诊断或在线监测技术,以便即时、准确地掌握和判断受监金属部件寿命损耗程度和损伤状况。 8.建立和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三、电站锅炉金属技术监督的范围 1.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50°C的高温承压金属部件(含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联箱、阀壳和三通),以及与主蒸汽管道相联的小管道。 2.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35°C的导汽管。 3.工作压力大于和等于3.82MPa的锅筒。 4.工作压力大于和等于 5.88MPa的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含水冷壁管、省煤器管、联箱和主给水管道)。 5.300MW及以上机组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 四、电站锅炉金属材料的技术监督 1、受监范围的金属部件的材料选用 DUT715《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 2、受监范围的金属材料及其部件选用的监造 DL/T586《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 3、材料的质量验收 (1)受监的金属材料必需契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口的金属材料必需契合合同规则的有关国家的技术标准。 (2)受监的钢材、钢管和备品、配件,必需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进行质量验收。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应标明钢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必要的金相试验结果和热处理工艺等。数据不全的应进行补监补监的方法、范围、数量应契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有关标准。进口的金属材料,除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3-10-18 15:23:01 编者按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发布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行。该规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等环节的节能工作提出明确规定,对规范锅炉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将该规程的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学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节能工作,促进锅炉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合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以煤、油、气为燃料的锅炉及其辅机、监测计量仪表、水解决系统、控制系统等(以下简称锅炉及其系统)。 燃用其他燃料的锅炉、电加热锅炉和余热锅炉的节能监督管理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锅炉及其系统节能方面的基本规定。对于合用范围内的锅炉,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查检测等均应当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四条鼓励生产单位研究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锅炉及其系统能源转换运用效率,以满足安全、节能、环保的规定。 达成工业锅炉热效率指标(见附件A)规定目的值的各类工业锅炉产品,可以作为评价工业锅炉节能产品的条件之一。 第二章设计 第五条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锅炉设计文献鉴定期应当对节能相关的内容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节能相关规定的设计文献,不得通过鉴定。 各类工业锅炉设计热效率值应当满足附件A中限定值规定;电站锅炉热效率值应当满足相应标准规定或用户技术规定。 第六条锅炉设计应当涉及热力计算、烟风阻力计算、水动力计算等内容,以明确锅炉及其系统的经济性。 第七条锅炉设计说明书应当涉及锅炉安全稳定运营的工况范围、设计燃料规定、燃料消耗量、设计热效率、锅炉金属消耗量、配套的辅机参数,以及排烟温度、给水温度、过量空气系数等与锅炉经济运营有关的重要参数指标及其设计依据。 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应当涉及系统设计概况、安装指导规定和经济运营操作说明等内容。 第八条锅炉排烟温度设计应当综合考虑锅炉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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