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11·25”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1月25日8时27分左右,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29号味味

川菜馆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4间商铺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6.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做好

事故善后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深刻吸取教训,举

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监察、市政园林、商务、质监、市场监督管理、

总工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思明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参加

组成厦门市思明“11·25”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

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勘验、专家论证、调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界定了事故性质,区分了事故责任,提出了

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安全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4年11月25日8时20分左右,味味川菜馆员工庞启松、刘邦勤夫妇二人打开菜馆厨房门后,庞启松到分店(间隔3个店面)整理物资,刘邦勤进入厨房做营业前准备。刘邦勤在取菜进门的同时打开厨房电灯开关,尔后洗米,将锅放置在灶台准备煮稀饭,在左手打开灶台燃气开关点火时,厨房突然发生爆炸。爆炸致使隔墙毁坏倒塌,飞溅的混凝土砖块致使邻近店面(美湖路27号)内的2人当场死亡,刘邦勤本人严重烧伤。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4家商铺不同程度受损。

(二)救援情况

厦门市政府立即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市领导亲临现场指挥,组织市公安、消防、卫生、市政、安监等部门会同思明区开展救援工作。事发4分钟后,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并展开施救,随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4名伤员分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74医院和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救治,其中1名伤员医治无效死亡。

截止到2015年1月12日,3名伤员中已有2名伤员治愈出院,1名伤员仍在医院治疗,病情平稳;4名遇难者的善后工作已结束,伤亡人员家属情绪稳定。

二、事故涉及有关单位及现场勘测情况

(一)事故涉及有关单位情况

1.味味川菜馆基本情况

味味川菜馆(注册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分店,以下简称“味味川菜馆”)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何平,该店《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截止日期至2016年2月8日;《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

期至2017年4月23日。

事故发生场所位于思明区美湖路29号,为味味川菜馆厨房该场所为

八层框架结构建筑的东侧底层店面,南北走向,经营面积约50平方米,厨房内设置了6套灶具,1个碗柜,冰箱、冰柜各1台和洗刷池,在厨房内部西南侧设置了气瓶区,共有3个50公斤装(YSP118型)液化石油气瓶,气瓶上方位置安装了气化装置,由配气管道配送到

灶台,再通过软管与各个灶具连接。

2.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中埔代销点基本情况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中埔代销点(以下简称“中埔代销点”),位于湖里区高崎中埔,负责人为林上林。该代销点仅持有《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证书编号:厦燃字第067号)。味味川菜馆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由该代销点送气工王林华、林文庆配送,液化气瓶

与气化装置的拆分与安装由王林华负责。

3.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日;福建省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35338-2016号,有效期至2016年6月。

4.厦门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日与美湖花园业主委员会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管理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位于思明区美湖路29号的味味川菜馆属于该公司物业管理对象。

(二)现场勘查情况

1.爆炸发生后,在味味川菜馆厨房内部西南侧提取出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钢瓶3只(均为YSP118型)依次编号为1#(钢印号036034)、2#(钢印号103941)、3#(钢印号104630),均涂敷有“杏泰”字样,即产权单位为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现场与3#配气管道相连的液化气钢瓶瓶阀与其气化装置、配气管道处于开启联通状态。

2.对事故现场瓶装液化气配气管道系统进行保压检漏试验,试验报告证实:配气管道的连接管件处发生泄漏。

3.检验鉴定情况

①委托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对事故现场的3个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了外观检查、称重、气密性检查三个项目检查,检查发现钢瓶瓶身完整,未见瓶阀脱落。

②委托国家化学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对杏泰公司储罐内的液化石油气和味味川菜馆编号1#钢瓶内气体进行了检验,罐内液化石油气及钢瓶内气体检测(C3+C4)烃类组分检测单项判定合格[实测结果均为97,均在标准要求(≥95)之上]。

③邀请厦门市鑫精准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协助对味味川菜馆厨房内瓶装液化气配气管道螺纹活接头进行渗透检测,检测结论为质量符合JB/T4730.5-2005Ⅰ级标准要求。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厨房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与其气化装置、配气管道处于开启联通状态,配气管道管件连接处发生泄漏,泄漏的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引发爆炸。

(二)间接原因。有关单位及个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液化气;有关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餐饮店安全管理及液化气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存在漏洞。

1.味味川菜馆主体责任不落实,在非专用气瓶间设立液化气气化装置,未设置燃气浓度报警器,未建立燃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未指定专人对用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未制定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操作技能及安全常识培训,导致燃气泄漏而引发爆炸,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杏泰公司及中埔代销点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对50公斤钢瓶的经营及管理不到位,未对送气工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向客户提供气瓶时未严格确认用气环境,在不具备安

全用气条件的情况下向味味川菜馆配送50公斤装YSP-118型液化石

油气钢瓶、安装气化装置,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怡家物业公司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美湖花园物业管理

处未按《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对事发餐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状况进行检查的情况,未检查、未发现,

没有督促美湖花园物业管理处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也没有将存在的

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督促处理,致使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造成安全管理漏洞。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11]52号)的规定,对味味川菜馆的日常安全监管由其所在的

开元街道、美湖社区、怡家物业公司具体负责;区经贸、环保、质监、建设、城管、卫生和开元公安派出所(受区消防大队委托)等部门,按其各自职能对燃气管理实施监管。经查,美湖社区、开元街

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等有关监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

员履行职责不够到位,未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在湖里区家乡瓦罐

煨汤馆“9·19”较大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部署了对全市餐

饮场所燃气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辖区有关部门未及时对味味川菜馆进行检查,该店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思明区味味川菜馆“11·25”较大燃气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此次事故涉及企业、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责任人员9名,相关人员责任及处理建议如下:

(一)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员(3人)

1.何平,味味川菜馆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在非专用气瓶间设置液化气气化装置,未建立用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安

全管理制度,未指定专人对用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未制定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操作技能及安全常识培训,导致燃气泄漏而引发爆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王林华,中埔代销点送气工。安全意识淡薄,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指导不到位,未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向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配送50公斤装YSP118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林上林,中埔代销点负责人。对中埔代销点疏于管理,未对送气工进行安全管理教育,未完整建立用户档案,对50公斤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经营及管理不到位。在向客户提供气瓶时未严格确认用气环境,在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情况下向味味川菜馆配送50公斤装YSP-118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安装气化装置。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作出其他处理人员(6人)

1.黄景岁,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公交燃气处处长,履行全市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致使杏泰公司及其中埔路代销点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送气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和整改,给瓶装燃气使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2.王梅华,思明区开元街道美湖社区主任。美湖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组织社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味味川菜馆在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查整治,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

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3.黄仲,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未认真组织辖区餐饮场所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未及时督促做好味味川菜馆燃气安全隐患

的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4.苏醒,杏泰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制定包括所

有代销点在内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与所属燃气代销点未签订安全

管理协议,对代销点员工未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中埔路代销点

客户档案不健全等问题,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中未发现、未采取有

效措施督促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许劲松,怡家物业公司经理。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美

湖花园物业管理处未按《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对事发餐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状况进行检查的情况

未检查、未发现;没有督促美湖花园物业管理处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也没有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督促处理,造成安全监

管漏洞,致使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6.林剑铿,怡家物业公司美湖花园物业管理处主任。未按《厦门市

消防管理若干定》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事发餐馆未按要求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未检查、未发现,没有督促其及时整

改存在问题,也没有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督促处理,造成安全监管漏洞,致使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对事故发生负有

管理责任。

建议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有关人员的处分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如有涉嫌犯罪、失职、渎职行为的,建议由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分

别予以处理。

(三)行政处罚建议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42号令)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由安监部门对事故负有主体责任的味味川菜馆处以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该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建议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吊销中埔代销点《燃气供应许可证》,并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3.建议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杏泰公司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4.建议由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和消防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怡家物业公司依法进行处理。

(四)其他处理

建议责成思明区公安分局对开元公安派出所民警许建辉给予效能告诫问责。

建议责成思明区建设局向思明区政府作出检查。

建议责成思明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检查。

建议责成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向市政府作出检查。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四条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在部署开展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基础上,围绕经营、运输、使用、安装维修等

环节,对全市燃气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范燃

气市场秩序。

二是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提升安全管理基础。

三是依法明确市、区两级燃气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各有

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监管关系,完善燃气安全管理监管体系。

四是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防

自救能力。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11·25”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

2015年1月21日

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日前,河南省对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7 19”重大爆炸事故进行责任追究。6名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2名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18名企业责任人员分别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个责任单位被责令做出深刻检查,依法对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罚,依法吊销义马气化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2019年7月19日17时43分,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1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170.008万元。 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所致。 义马气化厂不执行企业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置;设备管理不规范,备用设备不能随时启动切换;层层请示汇报,该决策不决策;未按规定履行隐患排查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督促义马气化厂及时停车检修,检修和停车制度不落实;未落实监督监察主体责任,错误下达指令;督促义马气化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力。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发展意识不强;制度建设有重大缺陷,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组织所属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力。 相关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落实省属企业属地监管职责、履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职责不力,对义马气化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行工业企业领城安全管理职责不力,对河南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未履行安全生产指导职责。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_1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 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 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 同志重要批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副省长刘捷,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 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 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政府应急办、省工商局、省能源局、泸州市人民 政府组成的“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井下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泸县福集镇华安村六社。始建于1978年,原名称为泸县石岗公社桃子沟煤厂,生产能力1万吨/年。1989年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矿,属镇办集体企业。2007年省政府批准为独立扩能矿井,3扩9万吨/年。2012年9月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剑。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日前,《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2013年4月11日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包茂高速公路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马凯、孟建柱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2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组成的国务院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聘请了有关专家,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陈强,卧铺大客车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1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2002年12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2008年10月29日增驾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准驾车型代号为A1,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高金良,卧铺大客车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9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人。1993年6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2003年10月15日增驾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准驾车型代号为A1、A2,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闪文全,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兼押运员,男,42岁,河南省焦作市人。1981年10月5日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苏州燃气集团横山储罐场生活区办公楼“6·11”重大液化石油气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6月11日7时26分,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入院救治,其中1名伤员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于6月20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33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与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安监总局杨栋梁局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学立即派员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总局监管二司和应急救援中心多次对事故调查进行指导和督办。江苏省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并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李学勇省长、缪瑞林副省长率省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苏州市市长周乃翔也在第一时间调集指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救援处置。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局长王向明任组长,省监察厅、公安厅、住建厅、安监局、总工会和苏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省政府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6?11”重大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

加,并聘请了全国燃气、爆炸、建筑结构、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横山液化石油气储罐场(以下简称“储罐场”) 隶属于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位于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苏福路交界处。 储罐场分为生产区和生活辅助区两个部分。生产区储罐现有100m3卧罐10只、400m3球罐2只、10m3液化石油气残液罐1只(已经停用),以及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储存规模为1810m3,最大储存量为760吨,年灌装能力为3万吨。 生活辅助区主要由综合办公楼、配电间、空压机房、锅炉房、消防水池、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汽车修理厂等建筑。 1、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以下简称“综合办公楼”) 1982年与储罐场生产区同步建成投用,为3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529 m2,结构设计符合74年《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完整。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中新网7月11日电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今天发布。《报告》披露,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全文如下: 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蒋铁铀,宝源丰公司工厂厂长,工厂生产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未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周绍岩,宝源丰公司工厂动力部主任,工厂生产车间电气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按规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检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贾玉山,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董事长,企业唯一出资人。严重违反《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追求企业和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员工生命安全。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为节省自身投资而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厂房保温材料;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未依法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进行过安全检查;未按规定

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采取措施保持车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工作和组织员工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2.张玉申,宝源丰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兼任工厂厂长。作为总经理,严重渎职。未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未组织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对员工组织实施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和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3.贾铁金,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2011年任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宝源丰公司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施工资质办理建设手续;组织人员进行宝源丰公司项目钢构部分施工并指派其公司内部无资质人员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做了项目设计,违规挂靠到辽宁纺织工业非织造布技术开发中心并办理手续;参与宝源丰公司项目违规变更阻燃材料。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4.刘升,长春建工集团职工。联系经办与宝源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办理施工手续的事项,从中提取管理费。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5.刘振江,中共党员,2005年7月任长春建工集团吉兴管理公司经理,2012年3月病休。经刘振江同意,宝源丰公司项目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办理了相关建设手续。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6.张新明,无业。联系经办宝源丰公司违规挂靠瑞城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事项。代表瑞城监理公司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建设进行监理,同时代表宝源丰公司进行技术管理,从双方领取报酬。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7.姚改政,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生产工厂以外的消防、安全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未协助公司负责人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公司安全管理混乱。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2013年上半年燃气爆炸事故分析报告(燃气用户篇-警示教育篇)

莫让燃气成杀手安全使用警钟鸣 2013年上半年,因燃气使用不当引起爆炸事件80余起,死伤近500人,经济损失达3亿元,本文通过危害篇、寻因篇、预防篇三部分,说明事故危害,解释事故原因,帮助培养安全意识,普及安全使用知识。 近年来,作为清洁、高效的新能源,管道燃气已经进入越来越多的用户家中。但由于一些用户对家用燃气知识的掌握不到位,或者对燃气产品使用不恰当,常有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燃气爆炸之危害篇。 在我们身边未发生燃气爆炸事件之前,大家会觉得家用燃气看起来就像普通的水和电资源一样,只要正常使用便不会造成任何危险,实则不然,根据网络调查显示,仅2013年上半年,因燃气使用不当引起的爆炸事件就已经有80余起,死伤近500人,经济损失达3亿元之多。由此可见,燃气爆炸给用户带来了严重的物质和精神损失,甚至付出生命代价。 案例一: 时间:2013年2月11日 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恒嘉佳苑小区C幢204室 危害:整套房子里面到处都是玻璃碎片,两间卧室以及客厅、阳台上的窗户都在爆炸中被炸到楼下,厨房和卫生间的吊顶掉落,厨房门被炸飞到五米外的客厅里,飞溅的玻璃甚至插进了餐厅的墙壁上,爆炸现场一片狼藉。因当时室内人均不在客厅,逃过一劫。 原因:判断为老鼠咬破胶管导致燃气泄漏,并遇明火引发爆炸。 (厨房门被炸到客厅)

(卧室门窗整体被炸飞) (燃气胶管被老鼠咬破) 案例二: 时间:2013年1月28日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南一路一栋居民楼一楼门面房 危害:爆炸的门面房已经被炸的面目前非,现场4名女子受伤,造成10%到40%不同程度烧伤。原因:爆炸的初步原因为该户居民私自将燃气口外接,燃气外漏遇到明火导致爆炸。

宝坻区御景家园二期项目“6·29”较大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宝坻区御景家园二期项目“6·29”较大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6月29日7时30分许,天津市宝坻区御景家园二期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为355万元。 依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事故发生当日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建委等部门派员参加,成立了宝坻区御景家园二期项目“6·29”较大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市监察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聘请了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天津珠江京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京津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4日,法定代表人:张修全,属私营企业。注册地址: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注册资本5千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等。持有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肆级),

证书编号:津建房证〔2008〕第S1435号,有效期: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2.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总承包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日,法定代表人:苏峰昌,属私营企业。注册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湖下开发区铜湖路22-23号;注册资本2.6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持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17〕081136延,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 3.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昊集团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0日,属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邢海涛;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北洋工业园18号;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等。持有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津)JZ安许证字〔2013〕CY0003513,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16年5月28日至2019年5月28日。 4.广东珠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监理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日,法定代表人:廖武夫,属私营企业。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05号华景路华景街15号308室,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监理。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期:2013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英国邦斯菲尔德油库爆炸事故调查总结报告

英国邦斯菲尔德地区油库火灾爆炸事故 调查总结报告

1. 前言 2005 年12 月11 日凌晨位于伦敦的东北部的邦斯菲尔德油库由于充装过量发生泄漏,并最终引发爆炸和持续60 多小时的大火,事故摧毁了20 个储罐,造成43 人受伤和高达8.94 亿英镑(相当于101 亿人民币)的经济损失,是英国和欧洲迄今为止遭遇的最大火灾。2006 年1 月成立的独立的事故调查委员会,自2006 年2 月21 日发布第一份调查报告以来,一共公布了9 份报告,直到2008 年7 月才宣布调查结束。委员会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调查,事故的完整过程和和深层原因被逐步揭示,整个工业界都在反思调查结果,以从中吸取教训。 本文通过对事故调查报告的分析与总结,提出可供国内油气储运企业借鉴的经验,以方便企业对自身进行检查,或者依据检查结果采取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管理已经被世界上很多能源产业公司所接受和认可,尤其是在石油化工、电力、核电、化工工业等高风险的行业都有很好的实践和应用。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方法和理论,它包括各种不同的风险管理手段,本文所涉及到的风险管理手段只是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关于的它的详细内容可以参照Scandpower 风险管理中国公司的其他报告,本文不作进一步的深入介绍。 2. 英文缩写 本文中用到了多处英文缩写,其完整表达如下(按文中出现的顺序): HOSL COMAH Hertfoudshire Oil Storage Limited Control of Major Accident Hazards Regulations 哈福德郡储油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控制法案 BPA British Pipeline Agency Limited 英国管道运营公司 BP British Petroleum Limited 英国石油公司 UKOP UK Oil Pipelines Ltd 英国石油管道公司 ATG Automatic Tank Gauging 储罐测量监控系统 SIL Safety Integrity Level 安全完整性等级 QRA Quantitative Risk Assessment 量化风险评价 3. 邦斯菲尔德地区介绍 3.1 区域布置 邦斯菲尔德地区是一个大型的油料储存区,位于伦敦的东北部,某种意义上具备战略储备油库的功能。该地区存在有多家储油公司,是依照原有的英国健康安全署土地规划法发展起来的,这部方案按照已建设危险源为起点,不断向往扩展安全距离,并规定在不同的安全距离内允许被规划的土地使用。因为工厂只被允许在最小的安全距离内发

2017上半年我国燃气爆炸事故分析报告

2017上半年我国燃气爆炸事故分析报告 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我国共发生燃气爆炸事故389起(同比增长2.4%),共造成500余人受伤(同比增长11.1%)、58人死亡(同比增长93.3%)。其中居民用户燃气爆炸事故发生率为64%,饭店、商户发生率为23%。另外,2017上半年因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116起。 图1 图1显示,5月份为上半年燃气爆炸事故高发期。2017年5月共发生100起燃气爆炸事故,较去年同期增长25%。夏季天气炎热,给燃气爆炸事故创造了“有利”条件,提醒广大燃气用户,在夏季高温时期做好自检,定期更换老化的软管。特别提醒一些粗心大意的居民,外出前一定要认真检查厨房是否在煮东西,做到人外出火灭阀门关,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引发小火酿大灾,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图2 图2显示,2017上半年燃气爆炸事故高发省份为江苏(58起)、广东(43起)、浙江(35起)、山东(27起)。江苏省燃气爆炸事故发生次数依旧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希望江苏省燃气主管部门及经营企业能够警钟长鸣,加强安全用气监管和宣传工作。 图3 图3显示,2017上半年发生在居民家中的燃气爆炸事故为247起,同比增长2.06%,饭店、商户发生91起,同比增长3.41%。

图4 图4显示,2017上半年发生在居民家中的燃气爆炸事故占比为64%,饭店、商户23%。 图5 图6

由图5和图6可知,多数事故在爆炸发生时未能在第一时间明确事故原因。根据以往事故分析得知,90%的燃气爆炸事故均是由于使用不当、阀门、胶管等原因而造成的,因此日常生活要养成勤检查的好习惯,一旦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燃气公司专业人员整改,千万不可铤而走险私自改动燃气设施。 2017上半年十大燃气爆炸事故排行榜 1、山东金誉石化爆炸数公里外有震感 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的一辆运输石油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2、原平市一宿舍发生天然气使用不当中毒事件 2017年5月6日,原平市工程路饲料公司宿舍发生一起因天然气使用不当造成的四死一伤意外中毒事件。初步判断是本户人员使用天然气不当,没有及时关闭操作开关,造成烧焦灶具及笼内食品产生有害气体后中毒身亡的。 3、上海一四层楼房天然气爆炸 4人死亡 1月11日20时53分,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110报警,杨浦区控江路398号一幢四层楼房二楼、三楼的外立面坍塌。接报后,公安、消防、燃气、120等单位迅速到场处置。经初步了解,事故疑似天然气泄漏引发,造成4人死亡。 4、哈市居民自杀引发燃气爆炸致3死4伤 5月4日凌晨2时45分,哈尔滨市南直路进步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经哈尔滨市道外区相关部门初步调查了解,系现租户崔某点燃天然气自杀导致,已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5、上海一饭店发生燃气事故 3人身亡 2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上海市汶水东路530号一面馆发生意外:饭店内疑发生燃气爆燃,导致3人不幸身亡。 6、南京一月子会所发生爆炸致2死8伤 6月8日上午,位于江苏南京鼓楼区江苏路30号江苏康达母婴月子会所食堂发生爆燃事故。经消防支队现场勘验,系液化气泄漏爆燃事故。2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8人在医院接受治疗,伤亡人员无孕妇和儿童。 7、厦门同安一卤料店发生煤气爆燃

5.1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办法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已经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副省长刘捷,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政府应急办、省工商局、省能源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组成的“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井下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255-44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特别重大事故,如飞机失事、火车脱轨、瓦斯爆炸、沉船等,这些事故的发生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乃至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为此,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发布并实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其目的是通过发布这一暂行规定,保证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让人们记取事故教训,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一、特别重大事故的概念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我国发生的一些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其损失十分严重。如1979年11月27日“渤海二号”沉船事故,1979年9月7日温州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事故,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火灾事故,

关于煤矿瓦斯爆炸的调查报告

关于煤矿瓦斯爆炸的调查报告 作者曲金凯 前言 在我国的能源工业中,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70%左右,预计到2050年还将占50%以上。因此,煤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当前,国家对煤炭工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瓦斯爆炸是井工煤矿频发的事故之一。瓦斯爆炸可能引起以下严重事故:造成人员的中毒窒息、瓦斯燃烧;摧毁巷道支护与设备,引发冒顶、片帮,造成人员伤亡等。矿井瓦斯突出、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一般都具有突发性强、危险性大的特点,一旦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多人伤亡甚至矿毁人亡。因此,为了煤炭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煤炭职工的安全稳定,从根本上控制瓦斯突出、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是煤炭企业必须解决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因此我们凯旋调查小组对邯郸峰峰矿区进行了关于煤矿瓦斯爆炸的调查,本次调查以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为导火线,了解了煤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而展开了一系列对邯郸矿区煤矿在矿井瓦斯防治技术方面的调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获取相关数据得出调查结果;根据数据信息,结合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编制出瓦斯爆炸原因的事故树,求取结构重要度和顶上事件发生的概率,参照事故树所得的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以利于问题的解决。

调查信息 根据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的调查得出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 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1.直接原因:电火花、明火。 2.事故的自然原因: 1)未按操作规程在回风顺槽始未设置安全探头检测瓦斯、或虽有安全探头但已失效; 2)老空区、老采区瓦斯积聚; 3)地质构造如断层、背斜、向斜和陷落柱处瓦斯涌出; 4)瓦斯和煤尘联合爆炸。 3.事故的人为原因: 1)瓦斯超限依然违章作业,例如矿井总回风道瓦斯浓度超过0.75%,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5%,仍未停止作业; 2)井下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 3)违章在井下拆卸电气设备; 4)人工违章在井下吸烟。 根据上述原因以及其他资料数据绘制煤矿瓦斯爆炸的原因事故树图。

天津市河西区君谊大厦1号楼“12·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市河西区君谊大厦1号楼“12·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12月1日3时53分,位于河西区友谊路35号的君谊大厦1号楼泰禾“金尊府”项目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2516.6万元。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委书记李鸿忠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对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善后处理提出明确要求,并于当日上午亲自赶赴现场组织火灾处置,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情况汇报,部署开展全市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属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消防局分别派员赶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公安部消防局指派多名国内权威火灾调查专家来津,协助我市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 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事故发生当日,由市政府领导同志、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纪委、市总工会、市建委、河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了“12·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现场实验、视频分析、技术鉴定、调查取证、询问嫌疑人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

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君谊大厦1号楼泰禾“金尊府”,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总计38层,含地下3层、地上35层,建筑高度137.65米,总建筑面积39925.2平方米。 君谊大厦由1号楼(B座)和2号楼(A座)组成,由天津市建工集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06年1月27日初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名称为“君谊公寓”;2007年1月,盛捷友谊(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整体购买1号楼地上5至35层的297套房产等资产,建筑面积31030.97平方米,其他楼层房产仍由天津市建工集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自持。2007年12月,天津隆榕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2号楼,并将其命名为“城市大厦”,一直沿用至今。 天津市建工集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君谊大厦”工程的名义进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并通过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整体验收合格,于2009年2月24日取得《关于君谊大厦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津公消验字〔2009〕0013-1号)。2009年3月10日,君谊公寓完成建设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备案,2009年7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君谊大厦”。盛捷友谊(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在开业前,申报其拥有部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经河西区公安消防支队检查合格,并于2009年12月16日下达《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山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台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中荣公司)抛光二车间(即4号厂房,以下简称事故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企业概况。 中荣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是由台湾中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英属维京银鹰国际有限公司在昆山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位于昆山开发区南河路189号,法人代表吴基滔(中国台湾人)、总经理林伯昌(中国台湾人),注册资本88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3497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3746.6平方米,员工总数527人。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主要生产工序是轮毂打磨、抛光、电镀等,设计年生产能力50万件,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1.65亿元。 2.建设情况。 该公司于1998年8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年9月开始一期建设(电镀车间、前处理车间、宿舍)。2002年5月进行二期建设(2个抛铜车间)。2004年6月开始三期建设(4个厂房、办公楼及毛坯检验区),其中4号厂房为本次事故厂房,该厂房由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江苏省涟水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2005年投入使用。 (二)事故车间情况。 1.建筑情况。 事故车间位于整个厂区的西南角,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厂房南北长44.24米、东西宽24.24米,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4.5米,每层分3跨,每跨8米。屋顶为钢梁和彩钢板,四周墙体为砖墙。 厂房南北两端各设置一部载重2吨的货梯和连接二层的敞开式楼梯,每层北端设有男女卫生间,其余为生产区。 一层设有通向室外的钢板推拉门(4米×4米)2个,地面为水泥地面,二层楼面为钢筋混凝土。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11·25”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1月25日8时27分左右,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29号味味 川菜馆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4间商铺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6.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做好 事故善后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深刻吸取教训,举 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监察、市政园林、商务、质监、市场监督管理、 总工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思明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参加 组成厦门市思明“11·25”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 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勘验、专家论证、调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界定了事故性质,区分了事故责任,提出了

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安全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4年11月25日8时20分左右,味味川菜馆员工庞启松、刘邦勤夫妇二人打开菜馆厨房门后,庞启松到分店(间隔3个店面)整理物资,刘邦勤进入厨房做营业前准备。刘邦勤在取菜进门的同时打开厨房电灯开关,尔后洗米,将锅放置在灶台准备煮稀饭,在左手打开灶台燃气开关点火时,厨房突然发生爆炸。爆炸致使隔墙毁坏倒塌,飞溅的混凝土砖块致使邻近店面(美湖路27号)内的2人当场死亡,刘邦勤本人严重烧伤。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4家商铺不同程度受损。 (二)救援情况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1997年11月13日19时20分,淮南矿务局潘三矿东四采区掘进203队施工的1772(3)轨道顺槽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波及到了东四采区进回风上山、开拓三队、201掘进队施工的1761(3)运输顺槽工作面、202队施工完毕正在回收设备的1761(3)轨道顺槽以及综一区综采工作面。事故发生时,该采区有作业人员104人,死亡88人,其中抢救事故过程中有2名救护队员遇难;受伤13人,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极为重视,派员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作了重要批示,煤炭部张宝明副部长对事故抢救处理作了五点指示。煤炭部部长王森浩、副部长王显政、总工程师尚海涛;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永安,监察部、全国煤矿地质工会有关领导;安徽省委书记卢荣景、副省长黄岳忠、省人大副主任吴昌期,以及安徽省、淮南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慰问了受伤职工和伤亡人员家属。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34号),成立以煤炭部副部长王显政为组长,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安徽省副省长黄岳忠、煤炭部总工程师尚海涛、监察部执法室事故处处长周可喜、全国煤矿地质工会副主席张文生、淮南市常务副市长杨爱

光为副组长,部、省、市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 瓦斯爆炸事故部、省联合调查组”。特邀4名瓦斯治理专家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证资料,与有关人员谈话、取证,技术分析,基本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结合淮南矿务局实际情况,提出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建议防范措施,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矿井概况 潘三矿始建于1979年6月,1992年11月投产,设计能力和核定能力为300万t/年,1996年实际产量197万t,1997年计划产量210万t,1~10月实际产量173万t。现有职工7493人,三班生产(早5~13时,中13~21时,夜21~5时)。 该矿井田走向9.2km,倾斜长5.5 km,井田面积50.6平方公里,可采煤层13层,可采储量5.4亿t。矿井为立井,主要集中运输大巷、分区石门及上下山开拓方式;分一、二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为-650m,二水平标高为-830m;目前开采一水平C13—1煤层,属气煤。矿井现有东四、东三、西一、西二4个采区,共4个采煤面,其中3个综采面,1个高普面,有15个掘进工作面,其中有11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准备),4个岩石工作面(开拓)。

天津塘沽爆炸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天津塘沽爆炸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天津塘沽爆炸事故 20xx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关于现场的爆炸物,有专业化学工程师分析,分析报告结合了事故爆炸视频与图片,给出如下判断:爆炸初期出现升腾向上的蘑菇云状火球,表明为高挥发性易燃液体爆炸;而后,液体火球转化成黑色蘑菇云,燃爆进程明显比汽油激烈,因此是远比汽油可怕得多的有机强挥发溶剂;从大量黑烟判断,不会是醇、醚。结合前面的较小爆炸来看,很可能是含氧环状有机物,从环保测量空气中甲苯含量也可以证实这点。第二次爆炸,视频整个屏都白了,这次更大威力的爆炸,地震局监测到级地震,相当于21吨TNT,对周边造成严重伤害。这次爆炸同时发生了固体、液体、气体三种物态爆炸,从火球颜色看,温度远远超过3000℃,一般的爆炸很难保持这个温度,很可能含有易爆金属粉,最大可能为锌粉;至于是否含有电石,根据央视拍到的画面,遍地都是白色粉末,电石反应后生成的就是白色的氧化钙及氢氧化钙粉末,进一步与二氧化碳反应生成白色碳化钙粉末。 最后结论就是,现场至少存放大量极易燃有机溶剂,大量遇热及冲击强烈分解爆炸的强氧化剂,很可能有遇水释放

大量易爆气体的电石及硅钙,及产生高温粉尘爆炸的锌粉。 对于危险品的管理,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能放置在一起,遇水释放可燃气体的必须密封包装,另行存放。上述物质,应该至少分别存放在3个以上互相相隔很远的储存点,全部都应该在高级别的专门仓库存储。 截止XX年8月27日下午3时,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45人,已确认身份145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67人,民警9人,其他人员48人。失联者人数28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13人,民警2人,其他人员10人。住院治疗人数474人,其他危重症7人,重症21人,累计出院323人。 这次爆炸给多家车企带来了损失,除了之前报道的现代、大众和雷诺之外,丰田有经销店在灾后被迫关闭,并且负伤员工超过50人,直接经济损失将达40亿。事发地附近还有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等科技型机构、企业,也都受到波及。 一般大型化工爆炸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1.离爆炸处相对远的位置因冲击波导致的划伤、摔伤、出血; 2.短期内大量通讯导致的暂时性通讯中断; 3.大量人群转移导致的交通阻塞; 4.未知的爆炸物伤害、二次爆炸,以及可能存在的有毒

山东海明化工“”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滨州市沾化区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3月18日9时47分,位于滨州市沾化区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明化工”)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8.2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督导事故调查,研究防范措施。郭树清省长、于晓明副省长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立即组织事故调查,迅速查明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省安监局李世瑛局长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和调查工作。滨州市委、市政府及沾化区委、区政府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积极救治伤员,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3月18日,滨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经信委、质监局、人社局和沾化区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海明化工“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滨州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特种设备、化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3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向省政府下达《关于对滨州市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爆炸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函》(安委办函[2015]24号)后,省政

府成立了由省有关部门以及滨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在滨州市前期调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海明化工是山东润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桓台县,以下简称“润兴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1624228002978,注册地址为沾化经济开发区恒业三路157号,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注册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偶氮二甲酰胺、偶氮二异丁腈、水合肼、液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氢气、双氧水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12〕160094号,有效期自2012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29日。 海明化工现有职工400余人,占地480余亩,现有10万吨/年双氧水等9套生产装置。2015年1月,润兴公司任命罗怀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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