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22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_01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杭22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_01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杭22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_01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一、项目解读

(一)区块位置与围

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01地块位于市滨江区东冠单元东北部,火炬大道道路景观轴的东面,铁路线南面,地块西面为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东面和南面均为规划商业用地。

规划地块南面与东面地块用地性质同为商业,北侧为铁南变,对本地块的规划建设限制较小,西侧是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因此,从区块周边关系来看,有利于营造地块良好的商业氛围。

(二)地理区位条件

规划地块处于东冠单元的东北部,东冠单元地处滨江区中心位置,东西两边分别为原长河镇和浦沿镇,北部为高新技术园区和之江居住片,南部靠近冠山。从区位上来看,东冠单元正处于滨江东西向的滨文路城市发展轴,及南北向的火炬大道发展轴相交位置,随着滨江区的整体向南推进发展,其区位发展条件比较好。高新技术园区的发展为该区块的居住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同样,丰富的就业机会为该区域的住宅建设提供了发展空间。片区高教区提

升了周边地区的城市活力,同时也为高新技术园提供了知识储备与技术保障。以“产、学、研”一体化为主要发展思想,协同“商、住、游”同步发展,建设和谐滨江。总体来看,地块区位条件优势明显。

(三)区域交通条件

规划轨道交通6号线行经浦沿路,并在滨文路及东冠路附近设有站点,这将为本区块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目前,快速路四季大道及其高架部分相继建成,开辟了主城区与江南城的快速联系通道。主干路江南大道、滨康路及次干路滨文路业已建成,为滨江区的东西向沟通联系建立了主构架。主干路火炬大道部分路段已经形成,将来火炬大道和浦沿路将成为该单元外南北联系的主通道。单元路网结构已经显现,大部分路网已经建成。优越的区域交通为该区块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

(四)开发建设综合优势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周边利用条件将逐渐转优。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条件,经过合理的规划布局,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同时现状用地地势平坦,有利于减少工程建设的土方量。

(五)现状解读

地块现状地形地貌较简单,地势平坦。规划地块主要为农田、碎石地、天添味精厂以及桥南五金工具厂厂房。规划围现状建设量不大,土地开发拆迁成本不是很高,用地成本较为低廉,有利于土地出让和开发。该地块属于北亚热带过渡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一年中,随着冬,夏季风逆向转换,天气系统,控制气团和天气状况发生变化,形成春多雨、夏湿热、秋气爽、冬干凉的气候特征。全年平均气温16.4 ℃。一年中,月平均以1月份最低,为5.1℃,7月份最高,为27.8℃。年平均降雨量1399毫米,夏季主导风向以东风为主,平均风速2.3米/秒,年平均日照时数1800—2100小时。

(六)开发目标

依托高教园区的智力优势与交通、区位优势,推动滨江南部地区创意产业和高新产业的发展;积极把握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发展的良好契机,面向2l世纪,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将地块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品位高雅、具有极大吸引力与品牌效应的城市综合商业区域。

(七)建设条件及发展评价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周边利用条件将逐渐转优。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条件,经过合理的规划布局,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同时现状用地地势平坦,有利于减少工程建设的土方量。发展劣势在于北侧铁南变以及浙赣线铁路距离地块较近,有一定的污染及噪音,地块南面及东面为规划道路,地块项目兴建需要规划道路的快速建设。

二、原有规划概况

(一)《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控制性详细规划》

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地处滨江区中心位置,东西两边分别为原长河镇和浦沿镇,北部为高新技术园区和之江居住片,南部靠近冠山。从区位上来看,东冠单元正处于滨江东西向的滨文路城市发展轴,及南北向的火炬大道发展轴相交位置,随着滨江区的整体向南推进发展,其区位发展条件比较好。随着市政府提出的“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跨江向南发展,沿江向东发展,这一重要的战略性思想,至此,“从西湖时代走向钱塘时代”。市

滨江区东冠单元的开发建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为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吸引投资,使为规划用地制订的有关开发强度等技术指标准确可行,更好地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做到既能有效、合理地开发土地,又能进一步改善、优化环境,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统一,对滨江区东冠单元C2/C6-01地块进行评估与优化,针对原有的用地性质,对个别指标进行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7.10)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J137—90)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2002年版)

4、《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1年修正版)

5、《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版)

6、《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杭规发[2006]423号)

7、《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2009年7月)

8、《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2009年版)

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45-95,2005年版)

10《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CJJ50--92)

11、《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GB50220—95)

1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GB50282—98)

13、《市城市总体规划》

14、《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控制性详细规划》

15、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建筑设计、建筑管理技术规定

16、规划局和建设单位的其他相关要求。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一、形势和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做了进一步阐述: ”科学发展观, 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近年来, 北京城市经济快速上升, 建设速度持续加快, 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发展期。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要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开创性的先进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加以体现并落实, 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 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去满足和适应各种新需求和新事物。一是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在京中央单位、首都各

项事业和功能发展, 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就业的需求在日益增加, 城市规划在努力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同时, 需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长、短期利益, 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约束的矛盾。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建设方式和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 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加以改进, 适应市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三是适应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需要。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与传统的”精英”决策模式的矛盾逐渐突显。《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 要求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 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 推进社会和谐公平。 面对新的形势, 我们的任务是: 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市规划, 首先是城市规划要尽快完成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变。过去, 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 主要侧重于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而当前的矛盾往往需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综合解决。其次是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多种利益主体的载体和协调者。第三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法规的相对滞后要求城市规划必须不

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一、概况 (3) (一)区域情况 (3) 1、宏观区域 (3) 2、中观区域 (3) 3、微观区域 (4) (二)项目概况 (4) 二、规划情况 (6) (一)总体规划及实施评估报告 (6) 1. 《沾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6) 2. 《沾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城市总体规 划实施评估 (7) (二)地块详细规划情况 (8) 三、现状情况 (9) (一)周边情况 (9) (二)地块现状 (9) 四、论证调整依据及要求 (11) (一)论证依据 (11) (二)修改要求 (11) 五、拟规划调整类型分析 (13) (一)规划修编 (13) (二)规划整合 (13) (三)规划局部调整 (13)

六、用地性质调整原因 (15) (一)规划调整的现实原因 (15) (二)规划调整的社会原因 (16) 七、用地性质调整原则 (17) (一)整体性原则 (17) (二)以人为本原则 (17) (三)区位原则 (17) (四)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 (17) (五)经济利用的原则 (18) 八、用地调整情况 (20) 九、调整用地性质可行性分析 (21) (一)规划用地分析 (21) (二)交通影响分析 (23) (三)基础设施影响分析 (24) (四)环境影响分析 (24) (五)城市景观影响分析 (24) (六)社会效益分析 (25) 十、结论及建议 (26)

一、概况 (一)区域情况 1、宏观区域 沾化,位于山东省北部,渤海湾南岸,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建设的主战场和前沿阵地,是山东省海上北大门,对接天津滨海新区的“桥头堡”。 沾化区位于滨城区东北方向,距滨城区35km,之间有国省道连接,交通便利。 据2014年9月9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滨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19号),撤销沾化县,设立滨州市沾化区,以原沾化县的行政区域为沾化区的行政区域。 区境内有荣乌、津汕、滨德三条高速公路5个出口,205国道纵穿南北,超二级永馆路横贯东西;黄大、滨港铁路穿境而过;大高通用航空机场被批准核发《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1000-3000吨级泊位码头5个,千吨海轮可直接驶入县城。沾化已经构筑起"海陆空铁"立体交通格局,已成为连接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交通枢纽。 2、中观区域 城区内道路采用外环、内环加方格网布局形式。“外环”在180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 (试行)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二O一O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修改原则 第三章修改论证 第四章修改论证报告成果一般要求 第五章用地及指标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第六章道路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局部修改工作的管理与技术审查,保证控规修改论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修改经批准的控规,编制控规局部修改论证报告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修改原则 第三条控规修改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规划原则,并应当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控规修改范围面积累计占原控规总面积50%以上,或修改范围总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应重新编制控规,不作为局部修改处理。 第五条原则上不予修改的控规内容按照《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规定(试行)》执行。 第三章修改论证 第六条控规局部修改,原则上应结合该项目申请修改的内容和周边地区的现状、规划情况,进行控规修改论证。 第七条控规修改论证应由申请单位委托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单位进行。由市规划局承担控规修改论证设计费用的,从定点单位中按采购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八条控规修改论证应以该片控规范围为主要研究范围,并结合控规编制单元进行分析论证。 第九条控规修改论证结论应不突破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论证要点通知单的规定。 第十条控规修改论证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有所侧重。主要包括: 一、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承载能力论证。其中必须包括是否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及解决方案等。 二、城市交通影响论证。如交通量、交通组织(含静态交通)等。

城市总体规划的动态维护机制探讨——基于实施评估成果反馈的视角

城市总体规划的动态维护机制探讨 ——基于实施评估成果反馈的视角 朱雯娟,邢栋 摘要: 2009年出台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强调了总规评估应该是一个定期周期性展开的工作,原则上每2年进行一次。然而,针对总规实施的阶段性评估工作开展的尚不普遍,我国总规的动态维护机制还没有建立。本文首先通过对制度的研究和对以往评估工作实践概况的总结,探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分类,提出了总规实施的阶段性评估的概念,即在总规实施过程中,每2—3年定期对总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有重点的评估,并及时把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从而达到调整完善、有效实施已有规划、并指导制定城市发展政策目的的工作。然后探讨了阶段性评估工作成果反馈的机制保障。最后还提出建立我国总规的动态维护机制和循环总规模式的若干设想,指出需要从实施策略调整和总规自身的调整完善两方面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总规的动态维护。 关键词:总规实施评估评估评估成果反馈动态维护机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率节节升高。但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出现的种种失衡或透支表明,原有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出现了“新常态”——经济增长从高速转向中速,发展的立足点转移到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而对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关注必然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中摒弃终极蓝图式的规划方法,同时也要避免随意改变规划,或是在规划未到期就盲目编制新规划的情况。于是,对总体规划进行周期性的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有效的反馈,并建立总规的动态维护机制势在必行。 1、我国总规实施评估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概况 1.1制度建设 早在2005年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中就有涉及总规实施评估的相关内容。《编制办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编制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而在2008年起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中则首次明确提出了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修改论证报告

第1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一、对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1、城市发展方向基本一致 近几年来汉川市基本是按05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建设,即向北以充实完善为主,适当向西;新河开发区主要向南,沿霍城大道和老荷沙公路布局大量工业用地;马口主要发展方向西北,与庙头呈现一体化发展态势;城隍主要向东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的扩散。超出05版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主要位于荷沙一级公路以北区域以及马口镇依托汉宜快速铁路站点及白石湖的开发有向南拓展的趋势。 2、主城空间总体结构框架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一定指引 六年来,汉川主城区基本按照上轮总规确定的结构框架进行建设。老城关组团逐步实施旧城改造,承担商业、居住、休闲的主导功能进一步凸显;城北组团已成为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布局的空间,同时吸纳老城区的人口转移;北桥和华一工业组团是近几年新增工业用地比较集中的区域,主要沿霍城大道两侧集中分布;新河开发区综合组团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了汉正工业园规划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同时汉川电厂三期扩建、达利、银露等食品加工业相继入驻,为汉川与武汉吴家山产业园区的对接提供平台。 3、将马口纳入城区范围适应了城市经济产业及空间发展的需求 上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到马口为湖北省著名纺织基地,是汉川襄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96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逐渐成为重点开发的地区,新区包括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各种功能,在建筑、景观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为汉川市民提供了现代化居住、工作、交通等设施和场所。 二、05版总规对某些问题的判断存在失误和不足,导致实施中问题突出 1、对城市发展目标的制定考虑不够长远 在经济发展指标的制定方面未能准确预测汉川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导致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发展空间需求也突破了上轮总规的预测,城市建设用地

(完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1、用地性质 2、用地地块划分 3、适建性、兼容性确定 4、各级道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 5、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定位 6、与图则配套的地方规定。 7、每个地块内的建筑控制,包含一般经济指标、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规定等。 估计还有更多,随着逐步深入学习,将持续更新。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分区规划的内容、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针对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确保编制的控规能适用于规划局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 另外,我们必须研究的就是控规的编制单元确定,如何能在能在管理中进行弹性调整。因为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开发权转让制度,而国土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土地节约原则及鼓励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加剧了对控规的侵害,因此如何科学地公平公正的做好弹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对编制单元内的建筑容量、环境容量、人口容量、公建设施配套等做好平衡,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以数据控制和图纸控制为手段,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控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将控规纳入法定规划,城市和镇都必须编制控规,经依法批准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均应该符合控规要求;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批准的控规既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也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控规既能控制市场开发行为,避免市场失效,也能控制行政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但是,控规理论自身还不够完善,编制水平各地差距较大,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城乡规划法》要求控规全覆盖,实际操作中有一次全覆盖、分区分期编制、根据出让情况临时编制小地块控规等多种。一次性全覆盖统观全局、整体性好,各项配套设施能够全盘考虑,但也有研究不足、针对性不强、编制粗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缺点。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小地块控规优缺点正好相反,针对性强但缺乏全局观念,三大设施难以配套到位。以上两种方法对大城市弊端尤为突出。分区分期编制控规综合了上述方法的优点,既能纵观全局,也加强了各区域的针对性研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既考虑控规的普适性,也考虑针对性,强调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编制控规较好的城市均采用分区分期编制方法,如北京市中心城共1088平方公里,划分成33个片区(平均约30平方公里)、300个街区(平均约3平方公里)、3万多个地块(3公顷左右)。各分区一次编制,逐步深化,分期审批,定期评估并进行动态维护,不断将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到城市规划及建设上来。 就合肥市而言,控规编制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2004年)以《城市规划法》实施为标志。《城市规划法》自1990年实施后,合肥市即启动了控规的编制工作。初期,主要结合道路改造和建设,编制道路两侧地区的控规,如马鞍山路地区控规等。中期,结合城市改造成片地区编制控规,如南七地区控规等。后期,即2000年以后,主要针对新区建设编制控规,如政务文化新区控规、望湖城地区控规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东莞市黄江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调整论证报告 ——C区C-01-09地块调整说明 东莞市黄江镇规划管理所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007.4

《东莞市黄江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6年12月开始正式实施。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为北岸片区袁屋围旧村改造的商业金融地块,根据黄江镇旧村改造压力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本次规划将C-01-09地块的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混合用地(R5)。 本次规划调整只涉及到C街区C-01-09 一个地块的调整. 二、调整地块区位及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黄江镇袁屋围大道西侧的C街区C-01-09一个地块,调整范围约13139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把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变为商住混合用地(R5).由此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 四、规划调整前后对比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用地性质调整,调整前后用地控制指标对比如下: 由此可见,调整后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化,其他技术指标保持不变,建筑密度由45%变为40%,绿地率由20%变为25%。 规划调整前后方案对比 五、规划调整影响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本次规划C-01-09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主要是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更,总居住人口增加了1030人;按照《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需增加2班小学,2班幼儿园,1班初中和1班高中,在编制《黄江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教育设施配套规划中小学与幼儿园的学位和用地指标略有盈余(详见《黄江镇教育设施规划汇总表》), 其中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幼儿园最低用地标准126班,片区规划130班,幼儿园用地3.3公顷,有4个班学位余量,幼儿园配套可以满足本地块教育设施增量的需求;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小学最低用地标准12.8公顷,片区规划小学用 原方案 调整后方案

018.“控规+”——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转型探索

“控规+”——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转型探索
陈玢,杨贺
摘要:北京中心城进入存量空间管控时代,在资源环境的约束条件下倒逼经济转型、城市运营转型,城市 规划管理的转型更为迫切。在此新形势下,中心城控规管理的方式也面临继续完善优化的需求,并迫切需 要破解管理机制的瓶颈。本文总结了现行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的运行模式与实施成效,剖析了新形势下控 规管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以“控规+”作为破题和引领中心城控规管理转型的战略方向,探索在“控 规+”的语境下,中心城控规管理转型的具体实施路径,提出了中心城控规管理“六个转型”的战略框架, 并将实施单元作为最重要的承接管理转型的载体,优化控规管理机制,结合北京实际情况提出在实操过程 中可以运用的各种政策工具。 关键词:控规+ ,控规管理,转型,实施单元,政策工具
1.研究背景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在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主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控规的法定地位和作用以及 管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规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依据, 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会依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划拨或出让用地的规划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因此,控规管理工作对城市规划实施与城乡建设至关重要。 当前,北京中心城在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倒逼经济转型、城市运营转型,城市规划管理 的转型更为迫切。 在经历了城市增量扩张发展时期中心城控规动态维护制度的创新后, 中心 城进入存量空间管控时代,其发展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此新形势下,中心城控规管 理的方式也面临继续完善优化的需求,并迫切需要破解管理机制的瓶颈。 本论文是笔者基于 2015 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深化专项工作《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 方式转型及规划实施单元划分》 的思考与总结, 重点对当前中心城控规管理的机制瓶颈进行 再审视和再思考, 提出中心城控规管理的应对思路与转型创新的方向以及具体实施路径, 为 下阶段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的优化完善提供指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材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 098-C-3-11、098-C-3-14地块修改论证报告 筑家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1、项目位置及规划用地范围 2、用地权属情况 3、用地及周边现状 二、原控规及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 (7) 1、原控规要求 2、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 三、修改要求、理由及依据 (8) 1、修改要求与修改后的技术指标 2、概念性规划方案印证 3、修改理由及依据 四、修改论证 (14) 1、常住人口计算 2、公共服务设施影响论证 3、道路交通影响论证 4、修改前后对绿地的影响论证 5、历史文化保护影响及空间景观影响论证 6、对周边建设影响论证 7、市政设施影响论证 8、“四增两减”政策的落实 五、结论 (23)

六、附件、附图 (24) 附件: 1、长沙市城乡规划局2015.6.17下达的控规修改论证通知单 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爱尔总部大厦项目的公文处理单 3、长沙市领导对(关于《支持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反馈意见)的批示 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解决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 5、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6、长沙市卫生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建设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7、长沙市商务局《关于解决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反馈意见 8、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承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转办单》反馈意见 9、省市两级政府关于支持总部大厦建设的政策和文件

附图: 1、位置图 2、原控制指标规划图 3、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图 4、项目详细规划方案图 5、项目详细规划方案日照图 6、地铁铁道学院站位置示意图 7、项目详细规划方案效果图 8、项目详细规划方案鸟瞰图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一、形势和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做了进一步阐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近年来,北京城市经济快速上升,建设速度持续加快,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发展期。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开创性的先进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加以体现并落实,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去满足和适应各种新需求和新事物。一是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在京中央单位、首都各项事业和功能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就业的需求在日益增加,城市规划在努力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同时,需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长、短期利益,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约束的矛盾。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设 - 1 -

方式和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加以改进,适应市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三是适应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需要。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与传统的“精英”决策模式的矛盾逐渐突显。《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要求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推进社会和谐公平。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的任务是: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市规划,首先是城市规划要尽快完成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变。过去,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主要侧重于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而当前的矛盾往往需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综合解决。其次是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多种利益主体的载体和协调者。第三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法规的相对滞后要求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创新,以适应变化。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规划不断适应城市化、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和民主化进程的需要,实现中央对北京做好“四个服务”的工作要求,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 二、中心城控规编制与实施的历史回顾 1995年-1999年,北京市根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复(1993年)的要求,开展了《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 - 2 -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西安市规划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管理,提高控规审查审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安市规划局审查、审批(报批)应由本局审查审批(报批)的中心城和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地区控规或其局部调整,适用本规定。市域其他地区的控规审查审批,由区(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此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控规审批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控规(含大纲图则和详细图则两种形式,下同)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控规局部调整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以及控规编制、调整成果的管理和维护。 “大纲图则”是指按《西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有关要求编制,并经审批的大纲性控规图则,“详细图则”是指按《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要求和“大纲图则”编制,不经公示、但经过审批的控规详细图则。我局现已编制、未经公示但审批完成的控规全部

属于“详细图则”。 第四条控规方案审查审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等国家、省、市规范、标准、文件; 3、编制项目的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 4、项目范围内及相关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 第二章控规的审批(报批) 第五条西安市规划局对控规成果的审批程序,包括初审、会审和审批(报批)三个阶段。 第六条初审程序 初审程序包括规划局内各部门审查和专家技术审查(对控规“大纲图则”进行审查,原则上应邀请专家参与初审)。必要时可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初审。 一、接收申请 由总工办负责统一接收控规编制单位的6套报审资料。 报审资料包括: 1、《控规方案初审申请表》(1号表); 2、符合要求的控规图说文件。图说文件除包含有关资质证

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规定守则

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规定守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为有效实施对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避免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措施,公司配备了GPS监控平台。 二、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三、公司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四、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为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必须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公司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班人员给予处罚。 六、监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积极与平台服务商沟通,学习,加深对平台的了解;如发现平台出现异常,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服务商沟通。 七、公司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北苑2号院住宅项目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北苑2号院住宅项目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一.概况: 二.区位及周边概况: 三.原控规概况: 四.用地性质调整论证: 五.建筑控制高度调整论证: 六.控规调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分析 七.结论: 附加图片 一.概况: 安外北苑2号院原为中国航空设计研究院,建筑多为五六十年代的平房,无法满足现有科研办公居住要求,北京格林豪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设计研究院合作对该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改善科研办公居住条件及该区域城市景观等问题。 大院内目前共有居住面积67951.3平方米,居住人口5738人,人均居住面积11.78平方米,在居住人员中,有全国人大常委、政协常委、两院院士、老红军、国家级待遇的领导干部12名,国家副局级以上干部126名,航空专家20余名,高级科研人员173名,处级以上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就更多了,房屋居住情况比较紧张,对航空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影响很大,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北苑2号院现有居住建筑中的多数平房已达到40-50年,还有个别平房是解放前老兵营的房屋,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屋顶、楼板等部位均出现了严重的危险隐患,主体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沉、墙体松散等,综合以上的若干危险状况,要进行大修存在经费来源,住户搬迁等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 采取措施对大院办公、居住房屋进行彻底的改造,重新进行规划建设更符合新世纪北京发展的总体规划格局,符合北京市危旧房改造设想,也符合院内广大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的居住安全的需要。 由于项目拆迁建设费用高,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改善城市环境,实现经济平衡,北京格林豪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块的控规指标进行论证,论证其合理性,以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区位及周边概况: 安外北苑2号院住宅楼项目位于朝阳区安定门外,地块西侧为北苑路,西临朝阳区来广营乡,南隔规划洼里路为北苑1号院,北侧为城市规划路,南北长约200米, 东西长近1公里。按由东到西将用地划分为0#、1#、2#、3#、4#五个地块(见附图),其中0#地为现状办公楼,1#、2#地为现状居住建筑。中国航空设计研究院将大院内的科研办公建筑集中在4#地内,建设新的办公综合楼,将1#、2#、3#地转让给北京格林豪森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商品房开发,开发项目占地面积约11.06公顷。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xxx市x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 报告 ——C区C-01-09地块调整说明 xxx市xxx镇规划管理所 xxx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007.4

《xxx市x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6年12月开始正式实施。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为北岸片区袁屋围旧村改造的商业金融地块,根据xxx镇旧村改造压力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本次规划将C-01-09地块的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混合用地(R5)。 本次规划调整只涉及到C街区C-01-09 一个地块的调整. 二、调整地块区位及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xxx大道西侧的C街区C-01-09一个地块,调整范围约13139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把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变为商住混合用地(R5).由此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 四、规划调整前后对比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用地性质调整,调整前后用地控制指标对比如下: 由此可见,调整后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化,其他技术指标保持不变,建筑密度由45%变为40%,绿地率由20%变为25%。 规划调整前后方案对比 五、规划调整影响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本次规划C-01-09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主要是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更,总居住人口增加了1030人;按照《x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需增加2班小学,2班幼儿园,1班初中和1班高中,在编制《xxx 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教育设施配套规划中小学与幼儿园的学位和用地指标略有盈余(详见《xxx 镇教育设施规划汇总表》), 其中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幼儿园最低用地标准126班,片区规划130班,幼儿园用地3.3公顷,有4个班学位余量,幼儿园配套可以满足本地块教育设施增量的需求;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小学最低用地标准12.8公顷,片区规划小学用 原方案 调整后方案

佛山市绿地绿线动态维护管理办法

佛山市绿地绿线动态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本市绿地绿线调整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程序,动态维护本市的绿地绿线数据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佛山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地绿线动态维护概念)绿地绿线动态维护包括绿地绿线调整规划与入库两部分内容。本办法所指的绿地绿线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态控制线。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各类绿地绿线的动态维护。其中生态控制线调整程序还应符合《广东省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 第四条(组织编制)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全市绿地绿线动态维护工作。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区行政辖区内的绿地绿线动态维护工作。 第五条绿地绿线一经划定,非经规定程序不得擅自

更改。 第六条(调整分类)绿地绿线调整规划分为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 第七条(技术修正的界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技术修正: (一)因基础数据(包括地形图、土地使用证等)不准确、缺失或笔误等原因需要微调边界的; (二)因蓝线、红线、黄线、紫线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的需要,导致绿地边界有相应轻微变化的; (三)因绿地建设需更新现状绿地地块边界的; (四)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局部调整的界定)除技术修正外的其他情形视为局部调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因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因重大建设项目对控制区域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确需修改的; (三)因保护自然资源、景观资源及有利于规划绿地实施建设需要,经市园林绿化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认定确需调整的。 第九条(局部调整原则)绿地绿线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浅谈控规成果动态维护规划管理工作

浅谈控规成果动态维护规划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9-12-06T10:52:37.22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5期作者:南海燕1 时超2 [导读] 摘要:近年来很多城市启动控规修编工作,片区成果数据成功入库和发布是实行规划公众参与的有效方法。 1济南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大众报业集团经济导报社 摘要:近年来很多城市启动控规修编工作,片区成果数据成功入库和发布是实行规划公众参与的有效方法。本文以济南市控规成果动态维护工作为例探索研究关于此项工作的管理经验,以期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并提出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控规;动态维护;规划管理 一、研究背景 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市政府片区控规批复文件要求,为保障控规指导规划编制和项目管理的科学性、时效性,经局研究确定,2018年启动了片区控规动态维护工作。 随着土地开发建设、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变化、上位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的编制调整、城市产业发展的调整及城市功能空间布局的优化,需要对控规内容进行调整更新,因此控规动态维护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为了更好的开展该项工作,需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为规划管理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为保障控规成果数据的及时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评估总结主要从2018年片区控规动态维护的工作内容、成果以及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估总结。 二、研究内容 (一)制定系列数据标准,为片区控规动态维护奠定标准基础。 根据片区控规成果管理及应用需求,制定《济南市街区控规成果数据标准》、《济南市街区控规成果数据建库标准》和《审批项目拟调整控规数据建库标准》;同时修订《济南市片区控规成果数据标准》和《济南市片区控规成果数据建库标准》。系列数据标准的制定,从控规成果数据建库的种类、坐标、内容、指标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定,为控规成果数据规整、管理、更新、应用和共享,奠定了坚实的标准基础。 (二)建设配套软件工具,提高片区控规动态维护工作效率。 为提高控规成果管理、更新的工作效率,提升控规成果数据应用的便捷性,本项工作开展以计算机自动化和人工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和目标,建设控规管理更新配套软件工具,主要包括:一是完成控规辅助设计与规整工具的建设,实现数据的规整、质检、入库,并具体指导街区控规数据规整和入库。二是完成控规数据维护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数据的转换、加密、数据台账和安全管理等,并具体支持控规数据管理和更新维护。 (三)完成相关的规划成果和审批信息更新入库工作。 一是先后完成20余项规划、4个街区控规成果数据规整、质检和入库工作。二是对2018年用地许可范围线进行整理入库,并筛选出85个引起控规调整的审批项目,按照《审批项目拟调整控规数据建库标准》,进行数据规整、质检和建库,形成审批项目引起控规调整专题图,共计完成审批信息更新入库用地面积1821公顷。通过片区控规动态维护工作开展,构建了包括36个片区控规、引起控规调整的审批信息及相关规划成果、能够反映控规最新情况的数据库,统一发布到局规划一张图系统,实现了片区控规成果、街区控规成果、相关规划成果和引起控规调整用地等叠加查看和分析。 三、研究成效 通过本项工作开展,首次实现我市片区控规动态管理更新,为提高规划管理、编制和审批的科学性、精准性、高效性等方面发挥良好的作用。同时通过该项工作开展,从工作组织模式、标准规范建设、技术路线等方面的探索,为后续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首次实现片区控规管理更新,保障控规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通过片区控规动态维护工作开展,形成的控规动态更新管理成果库,反映了控规的最新情况,保障了控规指导规划编制和项目管理的科学性、时效性。一是为规划编制提供统一、权威底版数据。将控规动态更新管理成果作为新规划编制项目的统一底版数据,保证新编制项目吸纳整合相关规划成果、审批信息对控规调整更新的内容,节约了新规划编制项目收集相关规划、审批信息进行梳理、分析的时间,加强编制成果与控规的衔接,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为规划审批提速增质。将控规动态更新管理成果统一发布到统一发布到局规划一张图系统,实现了片区控规成果、街区控规成果、相关规划成果和引起控规调整用地等叠加查看和分析,大大提升规划审批的效率和精准度。三是为控规实施评估提供数据支撑。片区控规动态更新管理成果,是随着项目审批、实施和相关规划编制的调整建设,反映的是控规成果批准到最终实施的客观过程,将为控规实施评估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 (二)结合控规编制和项目管理,形成片区控规动态维护的工作组织模式 通过2018年片区控规动态维护工作的探索实践,形成一定的工作组织模式。一是对由规划编制引起的控规调整,形成由编研中心牵头、组织编制处室(单位)参与、编制单位调整、信息技术服务部门更新的工作组织模式;二是对于因审批项目引起的控规调整,形成由编研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参与、信息技术服务部门更新的工作组织模式。组织模式的完善,保障片区控规动态维护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 (三)兼顾控规编制和成果应用,形成片区控规动态维护标准体系 《济南市街区控规成果数据标准》、《济南市街区控规成果数据建库标准》和《审批项目拟调整控规数据建库标准》等数据标准制定以及原有控规成果的修订,是紧密集合控规(含街区控规)编制“控规(街区)控规编制导则”,是充分结合局规划管理对控规成果的应用需求形成的,其每个图层、每个指标属性,都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保证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充分依托信息技术,构建片区控规动态维护的技术体系 本项目从控规编制辅助设计、成果数据规整、数据转换、数据管理、数据维护和数据应用等各个环节,均配套建设软件工具,为规划编制人员、规划成果管理人员、规划审批人员、规划编制组织人员等各种角色人员开展工作,提高了工作的精准度,提升了工作效率,为后续的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本项目的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是我们清晰地知道,其组织模式、标准体系、技术路线以及成果的实用性、科学性尚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才能不断地深化和完善。

2019年度深圳橙线黄线蓝线规划动态维护采购需求

?2019年度深圳市橙线、黄线、蓝线规划动态维护》采购需求文件 项目名称2019年度深圳市橙线、黄线、蓝线规划 动态维护 米购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米购方式自行米购(单一来源)财政预算限额(元)1350000 项目背景 (1)深圳市橙线、黄线、蓝线规划的意义 城市橙线是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险设施(含现状的和规划新增的)的风险 水平,对其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7E的、必须控制的城市 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库、渠、人工湿地、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 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界线,是城市用地规划的 重要控制线。 (2)城市橙线、黄线和蓝线规划管理是我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深圳市橙线规划》和〈〈深圳市橙线补充划定》涉及我市重大危险设施周边影响区域的空间规划管理与控制,目的在于降低重大危险设施发生灾害事故时周边建、构筑物的风险水平,确保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深圳市黄线规划》和〈〈深圳 市蓝线规划》是涉及城市空间和用地控制的重要规划,前者是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后者是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对城市橙线、黄线和蓝线的规划管理是我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3)〈〈2018年度深圳市橙线、黄线、蓝线规划动态维护》已开展,2019年维护工作为上一年度工作的承接与延续 深圳市橙线、黄线、蓝线规划年度动态维护已列为我局常态化管理工作之一,此前已由问一供应商持续开展6年。橙线、黄线、蓝线规划年度动态维护是相关规 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的汇总和延续,继续开展年度维护工作是规范管理的必要措 施。 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投标人须为已注册的组织机构,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 二、须为深圳市政府米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 三、须有国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因国家机构改革之故,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停审查审批,凡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有效期在2018年12月29日以后的皆视 为有效。 四、投标人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6年04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原件

基于动态维护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方法和机制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基于动态维护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方法和机制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2014-03-04来源:ghy 【摘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必要性已经形成了规划界共识,但目前各地尚未建立起一套面向地方规划管理需要的、行之有效、规范化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和动态维护机制。目前,我国大部分的规划实施评估研究集中于对实施评估内容、评估方法的研究,缺乏评估之后的结论如何反馈至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之中。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突出编制、审批、反馈环节的评估工作框架搭建,探索了从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建立总体规划动态维护的“双平台”,提出了三类评估、三级对应维护的总规动态维护机制,提高了规划实施评价的可操作性,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 1. 引言 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后评估、动态维护是整个规划运作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总体规划批后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但长期以来未得到足够重视。实际上,我国提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时间较早,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检查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每五年向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批准机关作出报告”,可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早期法律规定,但由于当时较长一段时间对总体规划的批后实施管理认识不够深入,该条规定并未得到较好地执行,在学术界也未得到共同认识。随着城市规划行业的快速发展,2000年之后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又逐步受到重视。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四十六条规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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