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95-94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94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94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

1总则

1.0.1为使发生炉煤气站的设计能保证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常压固定床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对扩建和改建的工程,应合理地充分利用原有的设备、管道、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规范不适用于水煤气站和水煤气管道的设计。

1.0.3发生炉煤气站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噪声的危害必须严格控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发生炉煤气站为生产煤气而设置的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和灰渣贮运、循环水系统以及辅助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2.0.2运煤栈桥运输煤、焦炭或灰渣的胶带走廊。

2.0.3破碎筛分间装有煤或焦炭的破碎设备或筛分设备的房间。

2.0.4受煤斗在煤场内或机械化运煤设备前的贮煤斗。

2.0.5末煤粒度为0.13mm的煤。

2.0.6机械化运输胶带输送机、多斗提升机、刮板机和水力除灰渣等运输方式。

2.0.7半机械化运输单轨电葫芦、单斗提升机、电动牵引小车、有轨手推矿车和简易运煤机械等运输方式。

2.0.8磁选分离设施在运煤系统上装磁选设备、悬吊式磁铁分离器、电磁胶带轮。

2.0.9小型煤气站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小于或等于6000m3/h的煤气站。

2.0.10中型煤气站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介于6000m3/h小型煤气站和50000m3/h大型煤气站之间的煤气站。

2.0.11大型煤气站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h的煤气站。

2.0.12一般通道室内操作和检查经常来往通过的地方。

2.0.13主要通道设备安装和检修运输用的室内干道。

2.0.14搅捧搅松煤气发生炉炉内煤层的装置。

2.0.15煤气净化设备竖管、旋风除尘器、电气滤清器、洗涤塔、间接冷却器、除滴器等的总称。

2.0.16电气滤清器湿式电气除尘器、电除焦油器、静电除尘器的总称。

2.0.17除滴器去除煤气中的水滴的设备。

2.0.18钟罩阀煤气发生炉出口放散煤气或烟气的装置。

2.0.19止逆阀防止煤气发生炉内煤气向空气管内倒流的装置。

2.0.20爆破阀煤气爆炸时阀内膜片破裂泄压后,阀盖由于重锤的作用,自动闭上,能起安全作用的阀。

2.0.21自然吸风装置供煤气发生炉压火时自然通风的设备。

2.0.22排水器排除煤气管道内冷凝水的设备。

2.0.23煤气管伸缩器煤气管道上热膨胀补偿用的装置。

2.0.24盲板煤气设备或管道的法兰间用于临时隔断的堵板。

2.0.25撑铁设在煤气设备或管道的法兰前后,用于装卸盲板、盲板垫圈的支撑。

3煤种选择

应取得供煤协议;供煤协议的内容应包括煤种、数量、粒度和技术指标。

注:本规范所指的煤种包括焦炭。

3.0.2气化的煤种应根据用户对煤气质量的要求和就地就近供应的原则,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确定。

3.0.3一段煤气发生炉气化用煤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用煤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3.0.4两段煤气发生炉气化煤种的技术指标,宜符合表3.04的规定。

3.0.5煤的主要气化指标的采用,应根据选用的煤气发生炉型式、煤种、粒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对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采用其平均气化强度指标;对未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根据其气化试验报告和曾用于煤气发生炉气化的类似煤种的气化指标确定。

3.0.6初步设计前,应取得采用煤种的气化试验报告。当小型煤气站设计取得上述报告有困难时,应取得该煤种的技术指标。

4设计产量和质量

4.0.1煤气站的设计产量,应根据各煤气用户的车间小时最大煤气消耗量之和及车间之间的同时使用系数确定。煤气用户的车间小时最大煤气消耗量,应根据各使用煤气设备的小时最大煤气消耗量之和及各设备之间的同时使用系数确定。

4.0.2煤气用户车间之间的同时使用系数和各设备之间的同时使用系数,应根据其同类型企业相应的实际工况进行核算后确定。

4.0.3在标准状态下,一段发生炉煤气低发热量宜符合下列规定:

4.0.3.1无烟煤系统或焦炭系统不小于5000 kJ/m3。

4.0.3.2烟煤系统不小于5650 kJ/m3。

注:在101325Pa(760mm水银柱)的大气压力下,温度0℃时为标准状态。

4.0.4在标准状态下,两段发生炉煤气低发热量宜符合下列规定:

4.0.4.1上段煤气不小于6700 kJ/m3。

4.0.4.2下段煤气不大于5440 kJ/m3。

4.0.5冷煤气站的煤气温度,在洗涤塔或间接冷却器后,不宜高于35℃;夏季不应高于45℃。

4.0.6热煤气站以烟煤气化的煤气温度,在使用煤气的设备前,不宜低于350℃。对小型热煤气站达到此温度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

4.0.7冷煤气站出口煤气中的灰尘和焦油含量,应根据用户要求确定。当用户无要求时,在标准状态下煤气中的灰尘和焦油含量之和宜符合下列规定:

4.0.7.1无烟煤系统或焦炭系统煤气中的灰尘和焦油含量之和不大于50mg/m3。

4.0.7.2烟煤系统煤气中的灰尘和焦油含量之和不大于100 mg/m3。

4.0.8当用户或环境保护对煤气的硫化氢含量有特殊要求时,应设置脱硫设施。

5站区布置

5.0.1煤气站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

5.0.1.1煤气站区应位于工业企业厂区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0.1.2应靠近煤气负荷比较集中的地点。

5.0.1.3应便于煤、灰渣、末煤、焦油、焦油渣的运输和贮存以及循环水的处理。

5.0.1.4应便于与锅炉房共用煤和灰渣的贮运设施以及末煤的利用。

5.0.1.5应留有扩建的余地。

5.0.1.6宜设绿化场地。

5.0.2煤气站的厂房应与其他生产厂房分开布置,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小型热煤气站的厂房,可与煤气用户的车间毗连,但应设防火墙。

5.0.3煤气站主厂房的正面,宜垂直于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室外煤气净化设备,宜布置在主厂房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0.4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宜与主厂房分开布置。小型煤气站的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可与主厂房毗连布置。

5.0.5循环水系统、焦油系统和煤场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宜布置在煤气站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等的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防止冷却塔散发的水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0.6煤气站区内的消防车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6设备选择

6.0.1煤气发生炉的工作台数每5台及以下应另设1台备用;当用户终年连续高负荷生产时,每4台及以下宜另设1台备用。当煤气发生炉检修时,煤气用户的车间允许减少或停止供应煤气的情况下,可不设备用。

注:煤气发生炉指一段或两段常压固定床气化的煤气发生炉。

6.0.2竖管、旋风除尘器,应分别与煤气发生炉成对设置。

6.0.3竖管底部的焦油渣宜采用水力排除。

6.0.4余热锅炉的设置应满足工艺系统压力降的要求,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0.5余热锅炉应采用火管式锅炉,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6.0.6电气滤清器型式的选择,应根据煤气中焦油和杂质的性质确定;当其流动性差、不能自流排除时,应采用带有冲洗装置的电气滤清器。

电气滤清器的数量和容量,应根据煤气站的设计产量确定,但不宜少于2台,且不应设备用。管式电气滤清器内,煤气的实际流速不宜大于0.8m/s;当其中1台清理或检修时,煤气的实际流速不宜大于1.2m/s。

6.0.7当洗涤塔集中设置或与电气滤清器成对设置时,其数量和容量应根据煤气站的设计产量确定,不应设备用。

6.0.8空气鼓风机的空气流量,应根据煤气站的设计空气需要量确定。

空气压力应根据煤气发生炉在达到设计产量时的炉出口煤气压力、炉内的压力损失、空气管道系统压力损失的总和确定。

6.0.9煤气排送机的煤气流量,应根据煤气站设计产量确定,其煤气压力应根据煤气用户的车间对煤气压力的要求和煤气管道系

统压力损失的总和确定。

6.0.10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采用离心式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0.10.1单机工作时,其流量的富裕量宜为10%,其压力的富裕量宜为20%,并联工作时均应适当加大。

6.0.10.2压力应根据工作条件下介质的密度进行修正,流量应根据工作条件下介质的温度、湿度、煤气站所在地区的大气压力进行修正。

6.0.10.3空气鼓风机和煤气排送机设置的台数宜相等,其各自的并联工作台数不宜超过3台,并应另设1台备用;当需要低负荷调节确认经济合理时,可增设1台较小容量的设备。

7设备的安全要求

7.0.1煤气净化设备和煤气余热锅炉,应设放散管和吹扫管接头;其装设的位置应能使设备内的介质吹净;当煤气净化设备相联处无隔断装置时,可仅在较高的设备上或设备之间的煤气管道上装设放散管。

7.0.2设备和煤气管道放散管的接管上,应设取样嘴。

7.0.3在容积大于或等于1m3的煤气设备上,放散管直径不应小于100mm;容积小于1m3的煤气设备上的放散管直径不宜小于50mm。放散管管口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7.0.19条的规定。

7.0.4在电气滤清器上必须设爆破阀,在洗涤塔上宜设爆破阀,其装设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7.0.4.1应装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部位。

7.0.4.2离地面的净空高度小于2m时,应设防护措施。

7.0.4.3爆破阀的泄压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

7.0.5爆破阀薄膜的材料,宜采用退火状态的工业纯铝板。

7.0.6竖管、旋风除尘器宜设泄压水封。

7.0.77.07的规定

7.0.8煤气排送机后的设备最大工作压力,应等于煤气排送机前的最大工作压力加煤气排送机的最大升压。

7.0.9钟罩阀内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应等于煤气发生炉出口最大工作压力的水柱高度加50mm。

7.0.10煤气设备的水封,应采取保持其固定水位的设施。

7.0.11煤气发生炉、煤气设备和煤气排送机与煤气管道之间,应设置可靠隔断煤气的装置;当设置盲板时,应设便于装卸盲板的撑铁。

7.0.12在煤气设备和管道上装设爆破阀、人孔、阀门、盲板等的地方,其装设高度离操作层或地面大于2m时,应设置平台。

8工艺布置

8.0.1煤气发生炉宜采用单排布置。

8.0.2主厂房的层数和层高、应根据煤气发生炉的型式、煤斗贮量、运煤和排灰渣的方式、操作和安装维修的需要确定。

8.0.3主厂房内设备之间、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应根据设备操作、检修和运输的需要确定;当用作一般通道时,不宜小于1.5m。

8.0.4主厂房为封闭建筑时,底层外墙应按设备的最大件尺寸设置门洞或预留安装孔洞;2层及以上的楼层,应根据所在层的设备最大部件设置吊装孔,并应根据所在层检修部件的最大重量,设置起重设施和预留安装拆卸设备的场地。

8.0.5在以烟煤煤种气化的煤气发生炉与竖管或旋风除尘器之间的接管上,应设清除管内积灰的设施。

8.0.6煤气净化设备应布置在室外,竖管和旋风除尘器可布置在室内。

8.0.7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宜分开布置在各自的房间内。

小型煤气站的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8.0.8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应各自单排布置。

8.0.9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内,设备之间、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宜为0.8~1.2m;当

8.0.10煤气排送机间的层数和层高,应根据设备的结构型式、排水器布置和设备吊装等要求确定。当采用单层厂房时,操作层的层高不应小于3.5m;采用双层厂房时,底层的层高不应小于3m。

8.0.11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的操作层,应在外墙按设备的最大部件设置门洞或预留安装孔洞,并应设检修最重部件的起重设施和预留有安装拆卸部件的场地。

8.0.12空气鼓风机的吸风口,应布置在室外,并应设置防护网和防雨、降低噪声的设施。

9空气管道

9.0.1空气管道系统应设置下列安全设施:

9.0.1.1在煤气发生炉的进口空气管道,应设明杆式或指示式的阀门、自然吸风装置和止逆阀。

9.0.1.2空气总管的末端,应设爆破膜。

9.0.1.3空气总管的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接至室外。

9.0.2饱和空气管道应设保温层,并应在其最低点装设排水装置。

9.0.3空气管道宜架空敷设。

10辅助设施

10.0.1煤气站应设化验室,其化验设备应按经常化验的项目设置,不经常化验的项目宜与有关单位协作。

10.0.2煤气站应设机修间和电修间,其维修设备应按站内机电设备及管道的经常维护和小修的需要设置;大修和中修应与有关单位协作。小型煤气站可不设机修间和电修间。

10.0.3大型煤气站应设仪表维修间。

10.0.4煤气的安全防护组织及其设施,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1煤和灰渣的贮运

11.0.1煤和灰渣贮运系统应按下列条件设计:

11.0.1.1煤的种类、粒度和运输量、末煤和灰渣的排除量。

11.0.1.2煤气站的工作制度和贮运工作制度。

11.0.1.3煤、灰渣和末煤的站外运输方式。

11.0.2大、中型煤气站的煤、灰渣和末煤应采用机械化装卸和运输;小型煤气站宜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装卸和运输。

11.0.3煤气站的煤场,应根据煤源远近、供应的均衡性和交通运输方式等条件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1.0.3.1火车和船舶运输,煤场贮煤量为10~30d的煤气站入炉煤量。

11.0.3.2汽车运输,煤场贮煤量为5~10d的煤气站入炉煤量。

11.0.3.3当工厂有集中煤场时,煤气站煤场的贮煤量不大于3d的煤气站入炉煤量。

11.0.3.4煤场除设置入炉煤的贮存场地外,尚应根据需要预留末煤的堆放场地。

11.0.4露天煤场应夯实和设排水设施,并宜铺设块石地坪或混凝土地坪,在有经常性的连续降雨、降雪地区,煤场宜设防雨、防雪设施,其覆盖面积应根据煤气站的运行经验和当地的气象条件确定。

11.0.5运煤系统设备的每班设计运转时间,不宜大于6h。

11.0.6机械加煤的煤气发生炉贮煤斗的有效贮量,应根据运煤的工作班制确定,当煤气发生炉为三班运行时。贮煤斗的有效贮量宜符合表11.0.6的规定。

11.0.7煤气发生炉的直径大于2m时,其贮煤斗内供排放泄漏煤气用的放散管直径不应小于300mm;当煤气发生炉直径等于或小于2m时,贮煤斗放散管直径不应小于150mm。放散管应设清理设施。

煤气发生炉贮煤斗的有效贮量表11.0.6

11.0.8煤气发生炉的贮煤斗及溜管的侧壁倾角不应小于55°。

11.0.9运煤系统必须设筛分和磁选分离的设施。

当供煤的粒度大于设计要求时,必须设置破碎机,磁选分离设施应设在破碎机前。

11.0.10煤气站的贮运系统应设置煤的计量设施。

11.0.11末煤斗的总贮量不宜小于煤气站的一昼夜末煤产生量,当末煤供厂内使用时,可酌情减少。末煤斗及其溜管的侧壁倾角不应小于60°。在严寒地区的末煤斗应设防冻设施。

11.0.12灰渣斗的总贮量不宜小于煤气站的一昼夜灰渣排除量,灰渣斗及溜管的侧壁倾角不应小于60°。在严寒地区的灰渣斗应设防冻设施。

11.0.13运煤和排渣系统中设备传动装置的外露转动部分,应设安全防护罩;当装设在运煤栈桥内的胶带输送机无安全防护罩时,宜设越过胶带输送机的过桥,并宜在操作人员行走的一侧设置栏杆。

11.0.14主厂房贮煤层应设防止操作人员落入贮煤斗的设施,并宜设防止楼板上的积水流入贮煤斗的设施。

11.0.15当采用胶带输送机给煤时,煤气发生炉贮煤斗上方,应采取避免末煤集中进入最后一个贮煤斗的措施。

11.0.16当运送块煤时,胶带输送机的普通胶带的倾斜角不应大于18°;当运送末煤及灰渣时,不应大于20°。

11.0.17运煤栈桥宜采用半封闭式或封闭式。

11.0.18运煤栈桥的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18.1运行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m,检修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0.6m。

11.0.18.2运煤栈桥的垂直净高不应小于2.2m。

11.0.19运煤筛分破碎设备间应设起吊设施和检修场地。

11.0.20运煤系统的破碎机、振动筛和产生粉尘的转卸点,应设封闭设施。

12给水、排水和循环水

12.0.1煤气发生炉水套的给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2.0.1.1当水套中水温大于100℃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中关于锅壳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12.0.1.2当水套中水温小于或等于100℃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中关于热水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12.0.2煤气发生炉搅棒、人孔等冷却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2.0.2.1悬浮物不宜大于100mg/L。

12.0.2.2 25℃时PH值宜为6.5~9.5。

12.0.2.3根据冷却水的碳酸盐硬度控制其排水温度,不宜大于表12.0.2的规定

12.0.3煤气站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规定:

12.0.4.1无烟煤系统和焦炭系统的冷煤气循环水的灰尘与焦油含量之和,不应大于200mg/L。

12.0.4.2烟煤系统的冷煤气冷循环的灰尘与焦油含量之和,不宜大于200mg/L;热循环水的灰尘与焦油含量之和,不应大于500mg/L。

12.0.4.3 25℃值不应小于6.5

12.0.4.4供水点压力应根据煤气净化设备的高度、管网阻力及所采用喷嘴的性能确定,并宜符合下规定:

(1)无填料煤气净化设备喷嘴前的压力宜为0.1~0.15MPa;

(2)有填料煤气净化设备喷嘴前的压力宜为0.05~0.1 MPa。

12.0.4.5无烟煤系统和焦炭系统的冷煤气循环水的给水温度不宜大于28℃,夏季最高水温不应大于35℃。

12.0.4.6烟煤系统的冷煤气冷循环水的给水温度不宜大于28℃,夏季最高水温不应大于35℃。烟煤系统的冷煤气热循环水的给水温度不应小于55℃。

12.0.5接触煤气的循环水,应与不接触煤气的水封用水和设备冷却水、蒸汽冷凝水、生活用水等的排水分流。

12.0.6冷煤气站站区内接触煤气的洗涤冷却水、水封用水和煤气排水器用水,必须设封闭循环水系统。

12.0.7热煤气站的湿式盘阀、旋风除尘器、热煤气管道灰斗底部以及其他煤气设备的水封用水,不应直接排入室外排水管道。

12.0.8厂区和车间煤气管道排水器的排水,应集中处理。

12.0.9接触煤气的循环水冷却塔宜采用风筒自然通风。

12.0.10烟煤系统洗涤冷却煤气的循环水应分设冷、热两个系统。

12.0.11接触煤气的循环水系统,宜设调节池。

12.0.12接触煤气的循环水沉淀池、水沟等构筑物,应采取防止循环水渗入土壤污染地下水的措施,并应设清理污泥的设施;水沟之间必须有排除地面水的管渠。

12.0.13循环水系统的冷却塔不宜设备用。当冷却塔检修时,应采取不影响生产的措施。

12.0.14循环水水沟应设盖板。

12.0.15煤焦油应采用封闭式输送系统,并宜采用蒸汽保温的管道输送。

12.0.16循环水泵房的吸水井,应设水位标尺。

12.0.17煤气站的循环水系统应设置贮运煤焦油、循环水沉渣的设施。

12.0.18循环水沉淀池的周围应设置栏杆。

12.0.19运煤系统建筑物内,宜设置用水冲洗地面的设施。

13热工测量和控制

13.0.1煤气站应根据安全、经济运行和核算的要求,装设测量仪表和自动制调节装置。

13.0.2煤气发生炉、空气鼓风机、煤气排送机等设备应设测量仪表,并应设在操作时便于观察的场所。

13.0.3控制室内测量煤气参数的仪表,应采用二次仪表。

13.0.4煤气发生炉应装设测量下列参数的仪表:

13.0.4.1空气流量。

13.0.4.2饱和空气的压力和温度。

13.0.4.3煤气发生炉出口煤气压力及温度。

13.0.5汽包或煤气发生炉水套,应就地装设水位与蒸汽压力的指示仪表。

13.0.6煤气净化设备之间,应装设测量煤气压力及温度的仪表。

13.0.7煤气站的空气管道、煤气管道系统,应装设测量下列参数的仪表:

13.0.7.1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

13.0.7.3低压煤气总管的煤气压力。

13.0.7.4煤气排送机出口的煤气压力。

13.0.7.5煤气站出口的煤气压力和温度。

13.0.7.6冷煤气站出口的煤气流量。

13.0.8电气滤清器绝缘子箱内应装设测量温度的仪表。

13.0.9从外部引入煤气站的蒸汽、给水、软化水的进站管道上,应装设压力表、流量表。

13.0.10大型煤气站宜装设煤气的热量自动测定记录仪。

13.0.11煤气发生炉应设空气饱和温度自动调节装置。小型煤气站可不设置。

13.0.12煤气站宜设置下列自动控制调节装置:

13.0.12.1煤气站生产负荷自动调节。

13.0.12.2汽包水位自动调节。

13.0.12.3煤气发生炉出灰自动控制。

13.0.12.4煤气发生炉加煤自动控制。

13.0.12.5两段煤气发生炉的上段出口煤气温度自动调节。

13.0.13 煤气站的信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3.0.13.1当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下降到设计值时,应发出声、光信号;当压力继续下降到允许值或空气鼓风机停机时,应自动停止煤气排送机运行,并应发出声、光信号。

13.0.13.2当煤气排送机前低压煤气总管的煤气压力下降到设计值时,应发出声、光信号;当继续下降到允许值时,应自动停止煤气排送机运行,并应发出声、光信号。

13.0.13.3当电气滤清器出口煤气压力下降到设计值时,应发出声、光信号。

13.0.13.4当电气滤清器绝缘子箱内的温度下降到设计值时,应发出声、光信号。

13.0.13.5电气滤清器宜装设煤气含氧量检测装置。当含氧量大于0.8%(体积比)时,应发出声、光信号;当达到1%(体积比)时,应自动或手动切断其高压电源。

13.0.13.6当大型煤气站的煤气排送机、空气鼓风机轴承温度大于65℃或其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小于50kPa时,应发出声、光信号。

13.0.14大型煤气站宜设小型电子计算机或微处理机控制管理系统。除特别重要的参数外,不应重复装设模拟显示仪表。

14采暖、通风和除尘

14.0.1煤气站各主要生产房间的采暖室内计算温度,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表14.0.1的规定。

煤气站各主要生产房间的采暖室内计算温度表14.0.1

14.0.2主厂房宜设机械通风设施。主厂房操作层的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宜小于5次,并宜设夏季用的局部送风设施;主厂房底层及贮煤层的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宜小于3次;在炎热地区,主厂房宜设有天窗或自然抽风筒。

14.0.3当煤气发生炉的加煤机与贮煤斗连接且主厂房贮煤层为封闭建筑时,在贮煤斗内除设置供排放泄漏煤气用的放散管外,尚应在贮煤斗内的上部设机械排风装置;当煤气发生炉的加煤机与贮煤斗不相连接时,在加煤机的上方,宜设机械排风装置。

14.0.4.1当煤气排送机轴承处设局部排风罩时,正常换气次数为每小时6次。

14.0.4.2当煤气排送机轴承处不设局部排风罩时,正常换气次数为每小时8次。

14.0.4.3事故换气次数为每小时12次(包括正常换气次数),其排风装置的开关应在室内外分别设置,并应便于操作。

14.0.5煤气排送机间内送风口的布置,应采取避免使送出的空气经过煤气排送机到达工人经常工作地点的措施。

14.0.6机械化运煤系统的破碎机、振动筛和产生粉尘的转卸点,应设机械通风除尘设施。

14.0.7通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不应靠近煤气净化设备区。

15电气

15.0.1煤气站的供电负荷级别和供电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15.0.2煤气站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室外煤气设备、煤气管道的防雷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15.0.3煤气站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等级,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5.0.3.1主厂房的贮煤层为封闭建筑,且煤气发生炉的加煤机与贮煤斗连接时,应属2区爆炸危险环境;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属22区火灾危险环境:

(1)贮煤斗内不会有煤气漏入时;

(2)贮煤层为敞开或半敞开建筑时。

15.0.3.2主厂房底层及操作层应属非爆炸危险环境。

15.0.3.3煤气排送机间及煤气净化设备区应属2区爆炸危险环境。

15.0.3.4焦油泵房、焦油库应属21区火灾危险环境。

15.0.3.5煤场应属23区火灾危险环境。

15.0.3.6受煤斗室、破碎筛分间、运煤栈桥应属21区火灾危险环境。

15.0.3.7煤气管道的排水器室应属2区爆炸危险环境。

15.0.4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气净化设备和运煤系统等处,均应设修理照明;在仪表盘处应设局部照明。

15.0.5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内各设备的操作岗位处和控制室、煤气防护站、主厂房的通道处,应设应急照明。

15.0.6煤气站应设调度电话,热煤气站及小型煤气站可仅设行政电话。

15.0.7煤气排送机的电动机,必须与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传感装置或空气鼓风机的电动机进行联锁,其联锁方式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5.0.7.1当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升到设计值以上时,方应启动煤气排送机,当降到允许值时,应自动停止煤气排送机的运行。

15.0.7.2空气鼓风机启动后,方应启动煤气排送机;当空气鼓风机停机时,应自动停止煤气排送机;联锁装置应能使所有空气鼓风机互相交替工作。

15.0.8煤气排送机的电动机,必须与煤气排送机前低压煤气总管的煤气压力传感装置进行联锁。当压力下降到允许值时,应自动停止煤气排送机。

15.0.9当煤气排送机、空气鼓风机的电动机采用管道通风时,其电动机与通风机的电动机之间应设电气联锁。

15.0.10连续式机械化运煤和排渣系统,其各机械之间应设电气联锁。

16建筑和结构

16.0.1煤气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厂房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煤气管道排水器室应属于乙类生产厂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

16.0.2加煤机与贮煤斗相连且为封闭建筑的主厂房贮煤层、煤气排送机间、煤气管道排水器室应属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应采取泄压措施。其泄压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16.0.3主厂房操作层宜采用封闭建筑,并宜设通往煤气净化设备平台或热煤气用户的通道。

16.0.4主厂房各层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

16.0.5煤气排送机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6.0.5.1操作层宜采用封闭建筑和水磨石地面,并应设通风良好且有观察窗的隔声值班室。

16.0.5.2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当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m3时,可设1个。

16.0.6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应有消音设施,设备基础应有防振设施。

16.0.7化验室、整流间、控制室和办公室,宜采取防潮湿、防振动、防噪声、排除粉尘和高温等的措施。

16.0.8室外煤气净化设备区,宜铺设混凝土地坪。

16.0.9室外煤气净化设备的平台,宽度不应小于0.8m;栏杆高度应为1.2m;在栏杆底部应设挡板,挡板高度宜为1500mm;平台地面应防滑,平台扶梯宜有斜度;竖直梯大于2m的部分应设护笼。

16.0.10室外煤气净化设备的联合平台,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但长度不超过15m的平台,可设1个安全出口。平台通往地面的扶梯和通往相邻平台或厂房的走道,均可作为安全出口。

由平台上最远工作地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25m。

16.0.11水沟、沉淀池、调节池和焦油池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沟和焦油沟应设盖板,其顶面标高在室内部分应与室内地坪相同,在室外部分应高出附近地面并不宜小于150mm。

17煤气管道

17.0.1厂区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7.0.1.1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柱或栈桥上。

17.0.1.2沿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面上敷设时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

17.0.1.3不应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和仓库区内敷设。

17.0.1.4不应穿过不使用煤气的建筑物。

17.0.1.5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17.0.1.6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路和其他管道之间的最小交叉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17.0.2架空煤气管道可与水管、热力管、不燃气体管、燃油管氧气管和乙炔管伴随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7.0.2.1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水管、热力管、不燃气体管和燃油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其上下平行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50mm。

17.0.2.2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氧气、乙炔管道共架敷设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及《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

17.0.2.3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在同一支架上敷设时,其平行敷设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17.0.2.4车间内架空的冷煤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上下和交叉敷设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17.0.2.5利用煤气管道及其支架设置其他管道的托架、吊架时,管道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尚应采取措施消除管道不同热膨胀的相互影响。

17.0.2.6煤气管道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管道共架敷设时,煤气管道应架设在上方;对于易漏气、漏油、漏腐蚀性液体的部位,应在煤气管道上采取保护措施。

17.0.3煤气管道支架上不应敷设电线,但供煤气管道使用的电缆和用钢管布线的电线可敷设在

17.0.4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架空电力线路交叉时,煤气管道应敷设在电力线路的下面,并应在煤气管道上电力线路两侧设有标明电线危险、禁止沿煤气管道通行的栏杆;栏杆与电力线路外侧边缘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交叉处的煤气管道必须可靠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17.0.5煤气管道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17.0.6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的交叉角不宜小于45°。

17.0.7敷设在建筑物上的煤气管道,在与建筑物沉降缝的相交处,不应设固定支架。

17.0.8冷煤气管道在车间的进口处,应设阀门、流量检测装置、压力表接头、取样嘴和放散管,其位置宜设在车间的墙外,并应设操作平台。

17.0.9车间煤气管道不应穿过易燃或易爆品仓库、烟道、进风道和配电室、变电室等地方,当需要穿过不使用煤气的生活间时,必须设套管。

17.0.10车间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与设备连接的支管架空敷设有困难时,可敷设在空气流通但人不能通行的地沟内。除供同一炉子用的空气管道外,不应与其他管线在同一地沟内敷设。

17.0.11厂区冷煤气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0.005;车间冷煤气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管道最低点应设有排水器。

17.0.12煤气管道支架间的允许最大跨度,应根据管道、冷凝水和保温层的重量、风和雪的荷载、内压力及其他作用力等因素,按强度计算确定;并应验算煤气管道的最大允许挠度。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厂区架空煤气管道的强度及支架的荷载均应按其中任一支架下沉失去支撑作用后的条件进行设计。

17.0.13在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5℃的地区,厂区冷煤气管道的排水器应采取防冻设施。

17.0.14寒冷地区,冷煤气管道和阀门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煤气管道长度、负荷高低等因素进行保温的设计。

17.0.15煤气管道应采取热膨胀的补偿措施。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波形或鼓形伸缩器。

17.0.16煤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热煤气管道的连接,可采用法兰。煤气管道与阀门或设备的连接应采用法兰,但在与管道直径小于50mm的附件连接处,可采用螺纹连接。

17.0.17冷煤气管道的隔断装置,应采用封闭式插板阀、密封蝶阀、水封或明杆闸阀;但管道直径小于50mm时,可采用旋塞;管道检修需要隔断处,应增设带垫圈及撑铁的盲板或眼镜阀。

热煤气管道的隔断装置,应采用盘形阀或水封;当阀门安装高度大于2m时,宜设置平台。

17.0.18吹扫用的放散管,应设在以下地点:

17.0.18.1煤气管道最高处。

17.0.18.2煤气管道的末端。

17.0.18.3煤气管道进入车间和设备的进口阀门前,但阀门紧靠干管的可不设放散管。

17.0.19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7.0.19.1应高出煤气管道和设备及其平台4m,与地面距离不应小于10m。

17.0.19.2厂房内或距厂房10m用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出厂房顶部4m。

17.0.20厂区煤气管道上,每隔150~200m宜设置人孔或手孔。在独立检修的管段上,人孔不应少于2个;在煤气管道经常检查处,应增设人孔或手孔。人孔的直径不应小于600mm;在直径小于600mm的煤气管道上,宜设手孔,其直径与管道直径相同。

17.0.21热煤气管道应设保温层。热煤气站至最远用户之间热煤气管道的长度,应根据煤气在管道内的温度降和压力降确定,但不宜大于80m。两段煤气发生炉的热煤气管道,当压力降允许时,其长度可大于80m。

17.0.22热煤气管道应设灰斗,灰斗的间距应根据有利于清灰的原则确定,灰斗下部应设排灰装置。

17.0.23热煤气管道上应设吹扫孔或机械清灰装置。

附录A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

②安装在煤气管道上的栏杆、平台等任何凸出结构,均作为煤气管道的一部分。

③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水平距离,应考虑导线的最大风偏情况。

④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地下管、沟的水平净距,系指煤气管道支架基础与地下管道或地沟的外壁之间的距离。

⑤当煤气管道的支架或凸出地面的基础边缘距离路面更近于煤气管道外沿时,其与道路的净距应以支架或基础边缘计算。

附录B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路和其他管道的最小交叉净距

②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最小交叉净距,应考虑导线的最大垂度。

附录C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在同一支架上平行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

注其他小管道利用小型支架架设在大煤气管道侧面时,其最小水平净距也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附录D车间架空冷煤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最小水平、垂直和交叉净距

注:煤气的引出口与电气设备不能满足上述距离时,允许二者安装在同一柱子的相对侧面,当为空腹柱子时,应在柱子上装设非燃烧体隔板。局部隔开。

化工设计规范大全

工艺专业现行标准图集目录 序号标准代号名称院库号作废标识 一法规 1 劳动部(1996)140号文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化工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培训教材 4 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5 TSG D3001-2009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6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二国家标准 1 GB/T 10303-2001 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 2 GB/T 1047-2005 管道元件DN(公称尺寸)的定义和选用 3 GB/T 1048-2005 管道元件PN(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用 4 GB/T 12221-200 5 金属阀门结构长度 5 GB/T 12224-2005 钢制阀门一般要求 6 GB/T 12226-2005 通用阀门灰铸铁件技术条件 7 GB/T 12227-2005 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 8 GB/T 12229-2005 通用阀门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 9 GB/T 12230-2005 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 10 GB/T 12232-2005 通用阀门法兰连接铁制闸阀 11 GB/T 12233-2006 通用阀门铁制截止阀与升降式止回阀 12 GB/T 12237-2007 石油、化工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球阀 13 GB/T 12244-2006 减压阀一般要求 14 GB/T 12246-2006 先导式减压阀 15 GB/T 12250-2005 蒸汽疏水阀术语、标志、结构长度 16 GB/T 12459-2005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17 GB/T 12716-2002 60°密封管螺纹 18 GB/T 12771-2008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19 GB/T 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 GB 13296-2007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21 GB/T 13401-2005 钢板制对焊管件 22 GB/T 14716-2002 60°密封管螺纹 23 GB/T 14976-200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24 GB/T 16400-2003 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 25 GB/T 17241.1-1998 铸铁管法兰类型 26 GB/T 17241.2-1998 铸铁管法兰盖 27 GB/T 17241.3-1998 带颈螺纹铸铁管法兰 28 GB/T 17241.4-1998 带颈平焊和带颈承插焊铸铁管法兰 29 GB/T 17241.5-1998 管端翻边带颈松套铸铁管法兰 30 GB/T 17241.6-1998 整体铸铁管法兰 31 GB/T 17241.7-1998 铸铁管法兰技术条件 32 GB/T 20173-2006 石油天然气工业管道输送系统管道阀门 33 GB/T 20322-2006 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往复压缩机 34 GB/T 20368-2006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

合成氨工艺流程

合成氨工艺流程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将无烟煤(或焦炭)由炉顶加入固定床层煤气发生炉中,并交替向炉内通入空气和水蒸汽,燃料气化所生成的半水煤气经燃烧室、废热锅炉回收热量后送入气柜。 半水煤气由气柜进入电除尘器,除去固体颗粒后依次进入压缩机的Ⅰ、Ⅱ、Ⅲ段,加压到~,送入脱硫塔,用溶液或其他脱硫溶液洗涤,以除去硫化氢,随后,气体经饱和塔进入热交换器,加热升温后进入一氧化碳变换炉,用水蒸汽使气体中的一氧化碳变为氢。变换后的气体,返回热交换器进行降温,并经热水塔的进一步降温后,进入变换器脱硫塔,以除去变换时产生的硫化氢。然后,气体进入二氧化碳吸收塔,用水洗法除去大部分二氧化碳。脱碳后的原料进入压缩机Ⅳ、Ⅴ段,升压到压缩机~后,依次进入铜洗塔和碱洗塔,使气体中残余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含量进一步降至20(ppm)以下,以满足合成氨的要求。 净化后的原料气进入压缩机的最后一段,升压到~MPa进入滤油器,在此与循环压缩机来的循环气混合,经除油后,进入冷凝塔和氨冷器的管内,再进入冷凝塔的下部,分离出液氨。分离出液氨后的气体进入冷凝塔上部的管间,与管内的气体换热升温后进入氨合成塔。在高温高压并有催化剂存在的条件下,将氮氢气合成氨。出合成塔的气体中,约含氨10~20%,经水冷器与氨冷器将氨液化并分离后,其气体进入循环压缩机循环使用。分离出的液氨进入液氨贮槽。 原料气的制备:制备氢氮比为3:1的半水煤气 即造气。将无烟煤(或焦炭)由炉顶加入固定床层煤气发生炉中,并交替向炉内通入空气和水蒸汽,燃料气化后生成氢氮比为3:1的半水煤气。整个生产过程由煤气发生炉、燃烧室、废热锅炉、气柜等设备组成。 固定床半水煤气制造过程由吹风、上吹制气、下吹制气、二次上吹、空气吹净等5个阶段构成,为了调节氢氮比,在吹风末端要将部分吹风气吹入煤气,这个过程通常称为吹风回收。 吹风阶段:空气从煤气炉的底部吹入,使燃料燃烧,热量贮存于燃料中,为制气阶段碳与水蒸汽的反应提供热量。吹风气经过燃烧室和废热锅炉后放空。上吹制气阶段:从煤气炉的底部通入混有适量空气的水蒸汽,和碳反应生成的半水煤气经过炉的顶部引出。向水蒸汽中加入的空气称为加氮空气。 下吹制气阶段:将水蒸汽和加氮空气由炉顶送入,生成的半水煤气由炉底引出。二次上吹制气阶段:水蒸汽和加氮空气自下而上通过燃料层,将炉底残留的半水煤气排净,为下一步送入空气创造安全条件。 空气吹净阶段:从炉底部吹入空气,所得吹风气为半水煤气中氮的主要来源,并将残留的半水煤气加以回收。 以上五个阶段完成了制造半水煤气的主过程,然后重新转入吹风阶段,进入下一个循环。原料气的净化:除去原料气中的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杂质,将一氧化碳转化为氢气本阶段由原料气脱硫、一氧化碳变换、水洗(脱除二氧化碳)、铜洗(脱除一氧化碳)、碱洗(脱除残余二氧化碳)等几个工段构成,主要设备有除尘器、压缩机、脱硫塔、饱和塔、热水塔、一氧化碳变换炉、二氧化碳吸收塔、铜洗塔、碱洗塔等。 脱硫:原料气中硫化物的存在加剧了管道及设备的腐蚀,而且能引起催化剂中毒,必须予以除去。脱硫方法可分为干法脱硫和湿法脱硫两大类。干法脱硫是用固体硫化剂,当气体通过脱硫剂时硫化物被固体脱硫剂吸附,脱除原料气中的少量硫化氢和有机硫化物。一般先进行湿法脱硫,再采用干法脱硫除去有机物和残余硫化氢。湿法脱硫所用的硫化剂为溶液,当含硫气体通过脱硫剂时,硫化物被液体剂吸收,除去气体中的绝大部分硫化氢。

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通用技术条件

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通用技术条件 机械行业标准JB7327-94 199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部颁布实施

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通用技术条件 机械行业标准JB7327-94 1995-07-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的设计制造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操作压力为常压,炉体夹套压力小于0.1Mpa的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包括蒸汽集汽器,以下简称煤气发生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气茶炉、煤气锅炉和以用煤气为副产品的其它常压型制气设备。 2.引用标准 GB69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713—86 锅炉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 GB2586—91 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 GB2587—81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2588—81 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 GB2589—81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3274—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3768—83 噪声源声功率的测定----简易法 GB4879—85 防锈包装 GB6222—86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7561—87 合成氨用煤质量标准 GB9143—88 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用煤质量标准 GB9437—88 耐热铸铁件 GB9439—88 灰铸铁件 GB11352—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J58—83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JBJ11—82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TJ28—78 城市煤气设计规范 JB2880—81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 JB2536—80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 JB4403—87 蠕墨铸铁件 JB/ZQ4000—86 通用技术条件 JB/ZQ4286—86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ZQ4295—86 不锈钢、耐酸、耐热锻件用钢 JB/ZQ4297—86 合金铸钢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煤气发生炉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3.1.2煤气发生炉的设计和改进,应符合JBJ11、TJ28、GB6222和城市煤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1.3煤气发生炉性能见表1 表1 3.1.4可靠性质量指标制气工艺混合煤气水煤气 3.1. 4.1在规定使用条件下用煤质量标准 GB9143 GB7561 年连续运行率应大于82%。煤种无烟煤烟煤无烟煤或焦炭 3.1. 4.2在规定使用条件下,产品气化效率% >72 >75 >55 性能和精度在给定范围输出强度MJ/m2h >4000 >4500 >3200 内的保持时间不少于10年。注:煤气发生炉的输出强度是指炉膛直径横截面积每平方米每小时输出的煤气热量

双段煤气发生炉操作规程

程双段煤气发生炉操作规 目录 煤气发生炉炉的基本操作 一、新建煤气站的启动 (5) 二、煤气站正常运行操作 (8) 三、煤气站停气操作程序 (9) 四、煤气发生炉操作 (9) 五、净化设备的操作 (11) 六、空气鼓风机开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 七、煤气加压风机开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 八、电捕焦轻油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 九、水泵工的开停操作 (15) 十、煤气化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5) 十一、探火工维修工操作规程 (17) 十二、电器仪表设备的一般操作 (18) 十三、上下水夹套和蒸汽包的操作 (19) 十四、热备炉的一般操作 (19) 十五、紧急事故安全操作 (20) 十六、煤气的输送和使用………………………………………………………………… 21十七、煤气炉的并网和脱网……………………………………………………………… 22十八、气化条件和工艺参数的调整 (23) 十九、全站送气操作 (24) 二十、全站停气操

作 (25) 二十一、煤气储气柜的一般操作 (25) 二十二、煤气站脱硫装置的操作 (25) 二十三、焚烧炉操作 (26) 二十四、如何根据发生炉煤气的颜色来判别煤气质量? (27) 二十五、煤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升高或降低说明什么情况? (27) 二十六、煤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增高或降低说明了什么情况? (27) 二十七、煤气中的氢气含量增高或降低说明了什么情况? (28) 二十八、煤气中的甲烷含量增高或降低说明了什么情况? (28) 二十九、煤气中的氧含量增高说明了什么问题? (29) 三十、炉出煤气中水分含量增高说明了什么情况? (29) 三十一、如何根据煤气成分分析数据来调整操作? (29) 三十二、煤气发生炉仪表上显示的主要参数有哪些? (30) 三十三、发生炉出现炉底压力升高的原因是什么? (30) 三十四、饱和温度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 (31) 三十五、不同饱和温度,其对应的水蒸汽含量是多少? (31) 三十六、几个重要名词解释 (32) 三十七、常见故障检修一览表 (33) 气化用煤 一、煤碳的元素组成及其性质 (35) 二、十大类别煤炭的各自特征 (36) 三、气化用煤的选择原则及规定 (37) 四、常用的气化用煤中的烟煤褐煤 (37) 五、常用的汽化用煤中的无烟煤和水洗煤 (38) 六、不同煤种的煤是否可以混合加入炉气化? (39) 七、什么样的煤可以制造发生炉煤气? (40) 八、碳的工业分析及其对气化的影响如何? (41) 九、碳的元素分析 (43) 十、煤中灰分对气化有何影响? (44) 十一、煤中的水分对气化有什么影响?……………………………………………… 45十二、煤中挥发份含量与气化有什么关系?………………………………………… 45十三、煤的块度大小与气化有什么关系?……………………………………………

50万吨年煤气化生产工艺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生化工程系毕业论文(设计) 50wt/年煤气化工艺设计 1.引言 煤是由古代植物转变而来的大分子有机化合物。我国煤炭储量丰富,分布面广,品种齐全。据中国第二次煤田预测资料,埋深在1000m以浅的煤炭总资源量为2.6万亿t。其中大别山—秦岭—昆仑山一线以北地区资源量约2.45万亿t,占全国总资源量的94%;其余的广大地区仅占6%左右。其中新疆、内蒙古、山西和陕西等四省区占全国资源总量的81.3%,东北三省占 1.6%,华东七省占2.8%,江南九省占1.6%。 煤气化是煤炭的一个热化学加工过程,它是以煤或煤焦原料,以氧气(空气或富氧)、水蒸气或氢气等作气化剂,在高温条件下通过化学反应将煤或煤焦中的可燃部分转化为可燃性的气体的过程。气化时所得的可燃性气体称为煤气,所用的设备称为煤气发生炉。 煤气化技术开发较早,在20世纪20年代,世界上就有了常压固定层煤气发生炉。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用于煤气化的加压固定床鲁奇炉、常压温克勒沸腾炉和常压气流床K-T炉先后实现了工业化,这批煤气化炉型一般称为第一代煤气化技术。第二代煤气化技术开发始于20世纪60年代,由于当时国际上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开采及利用于制取合成气技术进步很快,大大降低了制造合成

气的投资和生产成本,导致世界上制取合成气的原料转向了天然气和石油为主,使煤气化新技术开发的进程受阻,20世纪70年代全球出现石油危机后,又促进了煤气化新技术开发工作的进程,到20世纪80年代,开发的煤气化新技术,有的实现了工业化,有的完成了示范厂的试验,具有代表性的炉型有德士古加压水煤浆气化炉、熔渣鲁奇炉、高温温克勒炉(ETIW)及干粉煤加压气化炉等。 近年来国外煤气化技术的开发和发展,有倾向于以煤粉和水煤浆为原料、以高温高压操作的气流床和流化床炉型为主的趋势。 2.煤气化过程 2.1煤气化的定义 煤与氧气或(富氧空气)发生不完全燃烧反应,生成一氧化碳和氢气的过程称为煤气化。煤气化按气化剂可分为水蒸气气化、空气(富氧空气)气化、空气—水蒸气气化和氢气气化;按操作压力分为:常压气化和加压气化。由于加压气化具有生产强度高,对燃气输配和后续化学加工具有明显的经济性等优点。所以近代气化技术十分注重加压气化技术的开发。目前,将气化压力在P>2MPa 情况下的气化,统称为加压气化技术;按残渣排出形式可分为固态排渣和液态排渣。气化残渣以固体形态排出气化炉外的称固态排渣。气化残渣以液态方式排出经急冷后变成熔渣排出气化炉外的称液态排渣;按加热方式、原料粒度、汽化程度等还有多种分类方法。常用的是按气化炉内煤料与气化剂的接触方式区分,主要有固定床气化、流化床气化、气流床气化和熔浴床床气化。 2.2 主要反应 煤的气化包括煤的热解和煤的气化反应两部分。煤在加热时会发生一系列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气化炉中的气化反应,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体系,这里所讨论的气化反应主要是指煤中的碳与气化剂中的氧气、水蒸汽和氢气的反应,也包括碳与反应产物之间进行的反应。 习惯上将气化反应分为三种类型:碳—氧之间的反应、水蒸汽分解反应和甲烷生产反应。 2.2.1碳—氧间的反应 碳与氧之间的反应有: C+O2=CO2(1)

煤气管道设计规范

煤气管道设计施工注意事项 1、煤气管道设计要求 煤气管道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管道材质选择 管道材质可选用《石油天然气输送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石油天然气输送用直缝电阻钢管》、《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材质均应采用镇静钢,钢号一般可选用20优质钢,弯头宜选用无缝弯头。 (2)管道连接 应尽量采用焊接,对于热煤气管道可釆用法兰连接。 法兰密封面应釆用突面形式(RF),法兰材质宜选用20镇静钢。热煤气法兰垫片采用耐热耐油垫。 热煤气系统紧固件采用六角螺栓或双头螺栓,材料采用合金钢(如35CrMo 等)。 (3)管道布置 煤气发生炉煤气管道须架空敷设,且不得穿过不使用煤气的建筑物,尤其是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或库区。 厂内煤气输送管线与建筑物及相邻管线的水平和垂直净距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厂区煤气管道的坡度宜取0.005,车间煤气管道的坡度宜取0.003,便于清除积水等。 2、安全设施 煤气管道每20m做静电接地,接地连线可沿支架接地极,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应按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如爆破阀(防爆铝板+挡板,业内也习惯称之为“防爆板”)、泄压水封、放散管、煤气隔断装置(大水封)等。 3、管道施工及验收 煤气管道的安装、施工、检验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 施工时,应按规定进行无损探伤检验,焊缝等级不得低于III级。 安装完毕后,应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确保煤气管道无泄漏,以保证其安全输送煤气。管径较小的支架应以刚性滑动为主,直径较大、高度较高的管道应以柔性铰接支架为主。合理设置补偿器和固定支架以减少土建工程的投资,尽可能使用自然补偿以减少管道工程的投资。 5、煤气管道破坏形式 管道破坏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管道在腐蚀介质的作用下壁厚不断减薄,导致管道整体强度不足而发生爆破;另一种是管道经“过腐蚀”,其有效壁厚尚能达到使用要求,即使管道不会发生整体破坏,而局部由于泄漏点直径扩大等原因发生的局部再破坏。 6、煤气管道施工安全 (1)煤气管道施工安全操作 煤气管道施工是土建、吊装、安装、焊接等多个工种的组合。 (2)煤气管道带气施工 各种压力的煤气管道进行带气作业时,均需制定周密的带气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以“四防”为原则: 防止原有燃气管道内进入空气。 防止作业人员烧伤、中毒或窒息。 防止作业现场着火,爆炸。

煤气发生炉安全评价

1 概述 评价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企业生产运行安全。 找出该单位煤气站装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主要条件。找出煤气站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提出消除、预防或降低装置危险性、提高装置安全运行等级的安全对策与措施,为装置的生产运行以及日常管理提供依据,并为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监察管理提供依据。 评价依据 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8号(1990)]; 5)《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1996)3号令]; 6)《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综合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鲁安监发(2002)28号]; 7)《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41号);8)《××市消防管理条例》; 9)××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淄政办发电(2004)19号]; 10)《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3)37号]。 本项目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1)《××峰霞陶瓷有限公司专项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书》; 2)××峰霞陶瓷有限公司煤气站项目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评价标准、规范、规程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 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3)《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 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86);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9)《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10)《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 11)《职业性接触有毒物程度分级》(GB5044-85);

白灰炉生炉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白灰炉生炉安全操作规程(通用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白灰炉生炉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一)、点火前准备 A、各运动部件冷态实验正常。 1、检查各减速机内和其它应润滑部位的加油。 2、链板机旋转正常;转动方向是否正确。 3、先用手盘砖风机有无异常,风机启动、停止正常;转向是否正确。 4、上料系统:料斗加料、上升、落料、下降正常。 5、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拧紧,系统五泄露。 6、检查钟罩行程、密封是否合格。 7、检查各阀门开关灵活、无故障。 B、各仪表显示正常。反映灵敏、准确。 C、水封水位正常;水位计显示清晰、进出水时液位显示正常。

D、蒸汽系统循环正常。 1、除尘器自动泄压装置正常无堵塞。 2、蒸汽管道畅通,打开蒸汽放散阀。 E、铺炉 用粒度为30~100毫米的石灰石铺炉至炉膛高出喷火最100㎜左右,并摊平。 (二)、点火 1、点火:加入木柴,木柴量以确保引燃煤气为准。木柴应均匀 分布于整个炉膛,点燃木柴并使其全部燃旺,点火时应打开放散阀,放下钟罩。 2、待木柴燃旺后,可少量送煤气燃烧,启动一次风机,以小量风助燃,如有局部未燃烧时,关小风量或停风,并用探扦适当拨动,使全炉膛均匀着火,如果还不能均匀着火,应重新点燃。停风观察炉膛是否均匀着火,如着火情况良好,点火过程即完成。 3、逐步加石灰石待料层达到一定高度时即可正常配送煤气。 4、待煤气产生正常后,转入供气程序。

煤气发生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可编辑 煤气发生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一、煤气发生炉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煤气站的煤气发生炉选用济南黄台煤气炉有限公司制造的一段式Φ 3.0BZ—Q型发生炉。 技术规格 炉炉膛内径 3.0 m 炉膛横截面积 7.07 m2 水套受热面积 29.2 m2 水套工作压力 O.294(Φ 3.0BZ-3Q)MPa 水套蒸汽产量 ~550 kg/h 燃料块度 6~13、13~25 25~50 mm 燃料消耗量 2000~2670 kg/h 煤气产量 6000~8000 Nm3/h 煤气热值(低) 5225~5670 KJ/Nm3 炉出口煤气温度 400~550 ℃ 炉出口煤气压力 <1470 Pa 炉底鼓风压力 <6000 Pa 鼓风饱和温度 50~65 ℃ 软化水耗量 ~800Kg/h 探火孔蒸汽压力 0.294 MPa 灰盘转速 0.15~1.5 r/h 灰盘传动电机功率 5.5 KW 液压站电机功率 2.2 KW

可编辑 精品 二、煤气站工艺流程图 装载机

三、生产前的准备及检查 煤气发生炉在投入正式生产前,应在安装、调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如下工作: 1、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配备生产、维修、防护及管理人员。 2、以国家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责任制,准备好运行记录及有关统计报表。 3、购买检测用的仪器、仪表和操作及维修用的工作器具、安全防护用品。 4、按技术要求,供应合格的气化原料,确保电、蒸汽、生产水、软化水的正常供应。 5、对全部设备、管网阀门、电器仪表系统各种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其进入生产状态。 四、煤气发生炉操作规程 1、点火 1.1发生炉点火的必备条件 必需在空车联合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点火,亦就是说必需具备下列系统的正常运转。 (1)上煤系统能正常运转。 (2)煤气炉加煤机能正常运转。 (3)煤气炉出渣系统能正常运转。 (4)煤气炉的生产水、循环水和软化水能正常供给。 (5)煤气炉的鼓风系统能正常工作。 (6)煤气加压系统能正常工作。 (7)电力供应正常。 (8)仪器、仪表、控制装置和信号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9)外来蒸汽供应正常。 (10)电捕焦油器空载试车完成。 1.2发生炉点火的具体要求 (1)点火用的材料: 煤灰渣:9~10m3,粒度25~50mm,含碳量<10%

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和工艺说明

AHF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和工艺说明 干燥的萤石粉经螺旋机进入斗式提升机、卸入萤石粉储仓,再由储仓定时加入萤石计量斗,经电子秤,变频调节螺旋输送机将萤石粉定量送入反应器。 来自硫酸储槽的98%硫酸经电磁流量计、调节阀调节流量送至H2SO4吸收塔吸收尾气中的HF,而后进入洗涤塔洗涤反应气体夹带的粉尘及其夹带的重组分,然后进入混酸槽。发烟硫酸经电磁流量计、调节阀调节流量与98%硫酸配比计量后一并送至混酸槽。在混酸槽中经过混合,使SO3与98%硫酸中的水分及副反应水分充分反应,达到进料酸中水含量为零,而后进入反应器。进入反应器的萤石和硫酸严格控制配比,在加热的条件下氟化钙和硫酸进行反应。反应所需热量由通过转炉夹套的烟道气提供。烟道气来自燃烧炉由煤气燃烧产生。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经管道输送至燃烧炉。离开回转反应炉夹套的烟道气经烟道气循环风机大部分循环回燃烧炉,少量烟道气经烟囱排空。反应系统为微负压操作,炉渣干法处理。 反应生成的粗氟化氢气体,首先进入洗涤塔除去水分、硫酸和粉尘。洗涤塔出来的气体经粗冷器将其大部分水分、硫酸冷凝回洗涤塔。粗冷后的气体经HF水冷、一级冷凝器和二级冷凝器将大部分HF 冷凝,冷凝液流入粗氟化氢中间储槽;未凝气为SO2、CO2、SiF4、惰性气体及少量HF进入H2SO4吸收塔,用硫酸吸收大部分HF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粗HF凝液自粗HF中间储槽定量进入精馏塔,塔底为重组分物料,返回洗涤酸循环系统,塔顶HF经冷凝后进入脱气塔,从脱气塔底部得到无水氟化氢经成品冷却器冷却后进入AHF检验槽,分

析合格后进入AHF 储槽,后送至充装工序灌装槽车或钢瓶出售。从脱气塔顶排出的低沸物和部分未凝HF 气一起进入H 2SO 4吸收塔,在此大部分HF 被硫酸吸收。工艺尾气经水洗、碱洗后,除去尾气中的SiF 4及微量HF ,生成氟硅酸,废气经洗涤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装置采用DCS 集散控制系统。 其化学反应过程如下: CaF 2+H 2SO 4?→? 2HF ↑+CaSO 4 (1) SiO 2+4HF ?→? SiF 4+2H 2O (2) SiF 4+2HF ?→ ?H 2SiF 6 (3) CaCO 3+H 2SO 4 ?→ ?CaSO 4+H 2O +CO 2 (4) ·生产采取的工艺技术主要包括7个生产装置 萤石干燥单元 萤石给料计量单元 酸给料计量单元 反应单元 精制单元 尾气回收单元 石膏处理单元 附: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 ↓

GB50195-94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 1总则 1.0.1为使发生炉煤气站的设计能保证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常压固定床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对扩建和改建的工程,应合理地充分利用原有的设备、管道、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规范不适用于水煤气站和水煤气管道的设计。 1.0.3发生炉煤气站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噪声的危害必须严格控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发生炉煤气站为生产煤气而设置的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和灰渣贮运、循环水系统以及辅助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2.0.2运煤栈桥运输煤、焦炭或灰渣的胶带走廊。 2.0.3破碎筛分间装有煤或焦炭的破碎设备或筛分设备的房间。 2.0.4受煤斗在煤场内或机械化运煤设备前的贮煤斗。 2.0.5末煤粒度为0.13mm的煤。 2.0.6机械化运输胶带输送机、多斗提升机、刮板机和水力除灰渣等运输方式。 2.0.7半机械化运输单轨电葫芦、单斗提升机、电动牵引小车、有轨手推矿车和简易运煤机械等运输方式。 2.0.8磁选分离设施在运煤系统上装磁选设备、悬吊式磁铁分离器、电磁胶带轮。 2.0.9小型煤气站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小于或等于6000m3/h的煤气站。 2.0.10中型煤气站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介于6000m3/h小型煤气站和50000m3/h大型煤气站之间的煤气站。 2.0.11大型煤气站在标准状态下,煤气设计产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h的煤气站。 2.0.12一般通道室内操作和检查经常来往通过的地方。 2.0.13主要通道设备安装和检修运输用的室内干道。 2.0.14搅捧搅松煤气发生炉炉内煤层的装置。 2.0.15煤气净化设备竖管、旋风除尘器、电气滤清器、洗涤塔、间接冷却器、除滴器等的总称。 2.0.16电气滤清器湿式电气除尘器、电除焦油器、静电除尘器的总称。 2.0.17除滴器去除煤气中的水滴的设备。 2.0.18钟罩阀煤气发生炉出口放散煤气或烟气的装置。 2.0.19止逆阀防止煤气发生炉内煤气向空气管内倒流的装置。 2.0.20爆破阀煤气爆炸时阀内膜片破裂泄压后,阀盖由于重锤的作用,自动闭上,能起安全作用的阀。 2.0.21自然吸风装置供煤气发生炉压火时自然通风的设备。 2.0.22排水器排除煤气管道内冷凝水的设备。 2.0.23煤气管伸缩器煤气管道上热膨胀补偿用的装置。 2.0.24盲板煤气设备或管道的法兰间用于临时隔断的堵板。 2.0.25撑铁设在煤气设备或管道的法兰前后,用于装卸盲板、盲板垫圈的支撑。 3煤种选择

煤气管道设计规范

煤气管道设计规范 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铁路、道路和其他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作为煤气管道的一部分

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遵守表2的规定。 表2

煤气管道敷设高度除符合表2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型企业煤气输送主管管底距地面净距不宜低于6m煤气分配主管不宜低于4.5m,山区和小型企业可以适当降低; ――新建、改建的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一般架设高度:管底至地面净距不低于 8m(如该管道的隔断装置操作时不 外泄煤气,可低至6m),小型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 管可低至6m ――新建焦炉冷却及净化区室外煤气管道的管底至地面净距不小于 4.5m,与净化设备连接的局部管段可低于 4.5m; ――水煤气管道在车间外部,管底距地面净空一般不低于 4.5m,在车间内部或多层厂房的楼板下敷设时可以适当降低,但要有通风 措施,不应形成死角。 煤气分配主管可架设在厂房墙壁外侧或房顶,但应遵守下列规定:——沿建筑物的外墙或房顶敷设时,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 ――安设于厂房墙壁外侧上的煤气分配主管底面至地面的净距宜大于4.5m,并便于检修。与墙壁间的净距:管道外径大于或等于 500mn!勺净距为500mm外径小于500mn t勺净距等于管道外径,但 不小于100mm并尽量避免挡住窗户;管道的附件应安在两个窗口 之间。穿过墙壁引入厂房内的煤气支管,墙壁应有环形孔,不

应紧靠墙壁; ——在厂房顶上装设分配主管时,分配主管底面至房顶面的净距一般不小于800mm外径500mm以下的管道,当用填料式或波形补偿 器时,管底至房顶的净距可缩短至 500mm此外,管道距天窗不宜 小于2m并不应妨碍厂房内的空气流通与采光。 厂房内的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在地下室不应敷设煤气分配主管。如生产上必需敷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厂房内的煤气管道架空敷设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地沟内,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沟内除敷设供同一炉的空气管道外,禁止敷设其他管道及电 缆; ——地沟盖板宜采用坚固的炉箅式盖板; ——沟内的煤气管道应尽可能避免装置附件、法兰盘等;——沟的宽度应便于检查和维修,进入地沟工作前,应先做一氧化碳浓度含量分析; ——沟内横穿其他管道时,应把横穿的管道放入密闭套管中,套管伸出沟两壁的长度不宜小于 200mm; ——应防止沟内积水。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热发生炉煤气管除外),必须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 车间冷煤气管的进口设有隔断装置、流量传感元件、压力表接头、 取样嘴和放散管等装置时,其操作位置应设在车间外附近的平台上热煤气管道应设有保温层,热煤气站至最远用户之间热煤气管道的长

煤气发生炉安全设计要求

煤气发生炉安全设计要求 煤气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可燃气体。燃烧无烟、火力强、易点燃且 不污染环境,所以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如陶瓷、耐火材料、金属加 工等。煤气是由煤等固体燃烧或重油等液体燃料经干馆气化等过程而得 的气体产物。它的主要成份是氢气、一氧化碳和轻炷类。着火温度在 500C—600C之间,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后,遇火会爆炸。所以煤气在 生产以及输配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 大损失,因此切实落实煤气发生站的防火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一、防火间距方面。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煤气发生炉煤气站 与相邻厂房应满足10m的防火间距,与民用建筑应满足25m的防火间 距。对于产气量小于6000立方/小时的小型煤气站,〈〈发生炉煤气站 设计规范》中规定,可与煤气用户的车间相毗连,但应设防火墙。这里 的无间距要求,只是对直接使用该煤气发生炉煤气且相邻外墙为防火墙 的车间而言的,对非煤气用户的车间仍应满足10m的防火间距。 二、设备安全方面。 在实际的煤气生产中,煤气发生炉多为半敞开式生产,所使用的煤气发生炉为固定床式全气化炉。这类制气系统是在高压下运行,没有外界空气吸入的可能,但也因为其压力高,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密封性也要求高,因此应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部位装设爆破阀。〈〈发生炉煤气设计规范》GB50195-94中只规定了在电气滤清器及洗涤塔上装设爆破阀。但笔者认为除上述两处之外还应在除尘器及分管道的末端安装防爆膜。因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除尘器中的水封已撤去直接与煤气管路相

连通,一旦出现故障,密封煤气管道是中往除尘器中紧急注水来实现的,若操作失误,易形成负压,极容易吸入空气,而引发爆炸。并且还应在煤气发生炉的炉顶、煤气出口处煤气总管和分管的末端增设放散管。该放散管上应设取样嘴,以利检修吹扫管道时,检测煤气的含量。放散管的直径根据炉的容积来确定,若容积大于或等于1立方,放散管不应小于100毫米;若小于1立方, 放散管不应小于50毫米。这样才能做到煤气在管路中的放空不留死角,从而有效地降低因回火造成煤气管路爆炸的机率。 三、电气设备方面。 虽然在〈〈发生炉煤气设计规范》GB50195-94上确定了主厂房的底层及操作层属非爆炸危险环境,对煤气用户车间未做要求,但在发生炉顶部及管道敷设车间仍应属于爆炸危险环境。因为煤气在炉内以及管道中是以高压维持且分管道上设置有放散管,极易泄漏。而且发生炉的加煤和出灰是依靠煤锁斗和灰锁斗来封闭炉内高压煤气的,须将锁斗内的高压煤气释放,才能进行,一旦密封不严或操作失误,煤气便会喷出,极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所以在这部分的照明及动力用电仍应采用防爆设计和增设CO气体报警器,以更好地满足消防安

煤气发生炉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煤气发生炉安全管理a I时'间H 卜/ / 1 / 8

(一)人员管理 1.煤气站站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煤气发生炉的基本常识,会使用各种救护设备,懂得一般的急救常识,并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质;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3.员工进站工作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熟悉本岗位操作技术才能上岗作业; 4.煤气站岗位作业人员应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管理。包括: 1)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检测维修管理制度; 2)制定检修计划; 3)进行检测、维修前,应对检测、维修作业进行风险评价,采取 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对检测、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2.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 3.对进行检修、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4. 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辅助设施安全管理 1.煤气站应设化验室,其化验设备应按经常化验的项目设置,不经常化验的项目宜与有关单位协作。 2.煤气站应设机修间和电修间,其维修设备应按站内机电设备及管道的经常维护和小修的需要设置,大修和中修应与有关单位协作,小型煤气站可不设机修间和电修间,大型煤气站应设仪表维修间。维修间距离煤气站和煤气管道不小于15

1造气炉2800mm检修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Ф2800mm煤气发生炉检修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Ф2800型间歇式固定层煤气发生炉检修和验收。其它型号间歇式固定层煤气发生炉的检修和验收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设备检修技术规程》 2010年6月版《设备完好标准》 3.技术要求 3.1 设备参数及主要技术特性 3.1.1 造气炉 1)型式:间歇式固定层煤气发生炉。 2)设备能力:半水煤气产量7000m3/h。 3)炉膛直径:Ф2610-2800mm。 4)炉膛截面积:5.35-6.15m2。 3.1.2 水夹套: 1)水夹套受热面积:21m2 2)水夹套外形尺寸:Ф2970*2350 3.1.3 热管锅炉 1)煤气进口温度:250-270℃软水进口温度:≤30℃ 2)煤气出口温度:140-160℃软水出口温度:≥110℃ 3)煤气流量: 7000Nm3/n 工作压力:(外筒)0.02MPa(内筒)0.2MPa 3.1.4 炉条机 1)型号及电流:pm35,ZQH350,I=23.34 2)电动机Y132M-6;N=5.5KW;n=960r/min 3.1.5 泵站: 1)齿轮泵CB63、100;Q=63、100ml/r;P=10MPa

2)电动机Y132M-4;N=11、18.5KW;n=1450r/min 3.1.6 设备润滑: 1)减速机:N68机械油 2)蜗轮蜗杆:N68机械油 3)上下滚道,钢球:ZFU-Ι复合铝基润滑脂 3.1.7 设备主要运行指标:炉底温度〈300℃ 3.2 检修周期及检修内容 3.2.1 检修周期: 3.2.2 小修检修内容: 1)检查炉底加油装置、检修加油泵、消除漏点。 2)检查更换炉底三箱密封圈、检查托盘轴的磨损情况、消除油管接头漏点。 3)检查疏通冲齿圈排水管路。 4)检查更换灰仓外壳方门盘根、防爆孔、防爆膜。 5)灰仓外壳焊缝漏点焊补。 6)检查炉盖填料老化程度,必要时更换。 7)消除炉盖的跑偏和盖后的定位固定。 8)检查蜗轮蜗杆,小齿轮磨损情况,视情况更换炉条机。 9)检查炉条机变速箱齿轮磨损程度、更换或添加润滑油,紧固地脚螺栓,校正联轴器,检查或更换柱销。 10)消除水、气、风及油路系统的跑冒滴漏。 11)检查齿轮油泵运行情况,清洗过滤网,紧固螺栓,校正联轴器,检查或更换柱销。 12)检查电磁换向阀弹簧,清洗阀体及阀芯,消除接头漏点,检查消磁片,损坏的更换。 13)检查各液压阀十字头过渡杆、阀杆连接是否可靠,有无松动、滑丝现象。 14)计划检查各液压阀阀体、阀板磨损情况,关闭时升降楔是否有效,阀片螺栓是否松动。

合成氨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说明: 将无烟煤(或焦炭)由炉顶加入固定床层煤气发生炉中,并交替向炉内通入空气和水蒸汽,燃料气化所生成的半水煤气经燃烧室、废热锅炉回收热量后送入气柜。 半水煤气由气柜进入电除尘器,除去固体颗粒后依次进入压缩机的Ⅰ、Ⅱ、Ⅲ段,加压到1.9~2.0Mpa,送入脱硫塔,用A.D.A.溶液或其他脱硫溶液洗涤,以除去硫化氢,随后,气体经饱和塔进入热交换器,加热升温后进入一氧化碳变换炉,用水蒸汽使气体中的一氧化碳变为氢。变换后的气体,返回热交换器进行降温,并经热水塔的进一步降温后,进入变换器脱硫塔,以除去变换时产生的硫化氢。然后,气体进入二氧化碳吸收塔,用水洗法除去大部分二氧化碳。脱碳后的原料进入压缩机Ⅳ、Ⅴ段,升压到压缩机12.09~13.0Mpa后,依次进入铜洗塔和碱洗塔,使气体中残余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含量进一步降至20(ppm)以下,以满足合成氨的要求。 净化后的原料气进入压缩机的最后一段,升压到30.0~32.0 MPa进入滤油器,在此与循环压缩机来的循环气混合,经除油后,进入冷凝塔和氨冷器的管内,再进入冷凝塔的下部,分离出液氨。分离出液氨后的气体进入冷凝塔上部的管间,与管内的气体换热升温后进入氨合成塔。在高温高压并有催化剂存在的条件下,将氮氢气合成氨。出合成塔的气体中,约含氨10~20%,经水冷器与氨冷器将氨液化并分离后,其气体进入循环压缩机循环使用。分离出的液氨进入液氨贮槽。 原料气的制备:制备氢氮比为3:1的半水煤气 即造气。将无烟煤(或焦炭)由炉顶加入固定床层煤气发生炉中,并交替向炉内通入空气和水蒸汽,燃料气化后生成氢氮比为3:1的半水煤气。整个生产过程由煤气发生炉、燃烧室、废热锅炉、气柜等设备组成。 固定床半水煤气制造过程由吹风、上吹制气、下吹制气、二次上吹、空气吹净等5个阶段构成,为了调节氢氮比,在吹风末端要将部分吹风气吹入煤气,这个过程通常称为吹风回收。 吹风阶段:空气从煤气炉的底部吹入,使燃料燃烧,热量贮存于燃料中,为制气阶段碳与水蒸汽的反应提供热量。吹风气经过燃烧室和废热锅炉后放空。 上吹制气阶段:从煤气炉的底部通入混有适量空气的水蒸汽,和碳反应生成的半水煤气经过炉的顶部引出。向水蒸汽中加入的空气称为加氮空气。 下吹制气阶段:将水蒸汽和加氮空气由炉顶送入,生成的半水煤气由炉底引出。 二次上吹制气阶段:水蒸汽和加氮空气自下而上通过燃料层,将炉底残留的半水煤气排净,为下一步送入空气创造安全条件。 空气吹净阶段:从炉底部吹入空气,所得吹风气为半水煤气中氮的主要来源,并将残留的半水煤气加以回收。 以上五个阶段完成了制造半水煤气的主过程,然后重新转入吹风阶段,进入下一个循环。原料气的净化:除去原料气中的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杂质,将一氧化碳转化为氢气本阶段由原料气脱硫、一氧化碳变换、水洗(脱除二氧化碳)、铜洗(脱除一氧化碳)、碱洗(脱除残余二氧化碳)等几个工段构成,主要设备有除尘器、压缩机、脱硫塔、饱和塔、热水塔、一氧化碳变换炉、二氧化碳吸收塔、铜洗塔、碱洗塔等。 脱硫:原料气中硫化物的存在加剧了管道及设备的腐蚀,而且能引起催化剂中毒,必须予以除去。脱硫方法可分为干法脱硫和湿法脱硫两大类。干法脱硫是用固体硫化剂,当气体通过脱硫剂时硫化物被固体脱硫剂吸附,脱除原料气中的少量硫化氢和有机硫化物。一般先进行湿法脱硫,再采用干法脱硫除去有机物和残余硫化氢。湿法脱硫所用的硫化剂为溶液,当含硫气体通过脱硫剂时,硫化物被液体剂吸收,除去气体中的绝大部分硫化氢。 CO变换:一氧化碳对氨催化剂有毒害,因此在原料气进入合成氨工序之前必须将一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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