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招拍挂土地是否缴纳契税

【热门】招拍挂土地是否缴纳契税
【热门】招拍挂土地是否缴纳契税

招拍挂土地是否缴纳契税

一、招拍挂土地缴纳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二、购买土地使用权接收方缴纳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契税委托书范本

契税委托书范本 今委托XX(身份证明编号:XX) 全权代理我(单位)办理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的房屋缴纳契税事项,具体为: 1、XX代为申请缴纳契税; 2、XX代为签署缴纳契税所需的各项文件; 3、XX代为缴纳契税; 4、XX代为领取契税完税凭证(减免通知书、不征税证明); 5、XX代为办理与缴纳契税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代理权限为提出缴纳契税申请,办理相关缴纳契税的手续,接受询问,代为签署签收文件,代为领取契税完税证(减免通知书、不征税证明)。 我(单位)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XX 受托人: 委托日期:XX 受托日期: 注:委托人、受托人是自然人的签字、按手印; 委托人、受托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盖公章。 契税委托书范本2(适用电话申报)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结算帐户,用于委托乙方代划应缴 税款,确保在每个申报纳税期内存款余额不低于应纳税额。 二、《税收通用缴款书》中缴款单位及经办人盖章栏,通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预留印鉴的形式予以办理。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指定的结算帐户中划转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且被认可的申报信息。 四、乙方在法定申报征收期内,可不需经甲方同意,直接将当日根据国税机关传输的甲方申报纳税信息,即时从其帐户上扣划税款并解缴国库。 五、乙方从甲方帐户上划解税款入库的同时,必须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加盖收讫章后,并将第一联(收据)放到银行回单箱中或由甲方到银行领取。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XX月XX日

契税征收工作总结

契税征收工作总结 2005年2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中心为我们开辟设立了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收窗口。一年来,在财政局党组和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以狠抓收入为己任,按照“依法征管,文明办税”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税,文明服务,将窗口建设成为一个集中纳税的窗口、服务的窗口、依法行政的窗口、政策宣传的窗口。通过努力,全年累计直接或间接征收“两税”503万元,使我市“两税”征收工作体制日趋完善。

一、2005年来工作总结 (一)集中纳税的窗口。抓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是我们进驻中心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积极争取中心管委会的支持,依靠中心的协调职能,密切我们与土地窗口的配合,贯彻执行“先税后证”制度。工作中,我们调整思路,变坐门等税改为主动出击,在土地部门将有关纳税资料提供以后,我们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定税款,并及时通知纳税人到中心办理纳税事宜。将工作从新办理用地征税拓展到对以前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税款流失的查漏补缺,全年共查处补缴税款161万元。我们还主动与土地部门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对房屋交易办理土地使用证纳税人的房屋契税完税情况进行核查把关,发现以前少缴或漏缴的税款必须予以补缴。目前共办理补税业务9笔(含免税3笔),税款7916元。补缴的税款虽少,但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使以前的偷税漏税得到进一步查处,而且房产部门在

获悉此情况后,主动加强了对房屋契税的协查协征力度,直接增加了房屋契税的收入,彻底杜绝了房屋契税征收工作中的漏洞,取得了明显成效。经中心管委会批准,自8月下旬开始,我们参与项目联审联办工作,直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掌握了大量的耕地占用税税源,为后期的征收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服务的窗口。进驻中心后,我们及时转变工作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窗口工作服务的对象多种多样,情况错综复杂,他们对政策不了解或知之甚少,有时对纳税免不了会埋怨几句,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做耐心细致地讲解工作,消除他们心中的疙瘩。为此,我们总是以饱满的热情,热心接待每一位纳税人。采取“换位思考”提醒自己,工作中兢兢业业,待人“以心换心”,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的服务,使广大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群众切实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 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 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就这些税简单的举个例子,比如某楼盘占用耕地需要按面积缴纳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商出售楼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然后个人购买商品房100万,购买者交契税,当你拥有房产后,就要缴纳房产税。 ----本文档由会计资料编辑整理

办理《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书》

办理《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书》 项目类型:行政服务 办理机关:市国土资源局或分局 承办部门: 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或分局 市局签订出让合同的,由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办理; 分局签订出让合同的,由分局办理。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 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200号修改)第15条。 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查-决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16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书》 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出让合同主体一致; 2、申请人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已全额支付地价款及其他费用。 申请材料: 1、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于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属于境内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2)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出让合同及附件、附图(含已签订的补充协议)(复印件); 4、已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项目,提交该项目全部的地价款正式发票(复印件)、转让登记表(复印件)、带有出让合同号的转让契税发票通知联原件(需银行加盖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式样相符的收(转)讫章);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出让契税的,提交契税发票(复印件); 5、受让方缴纳的地价款、资金占用费、滞纳金或违约金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及带有出让合同号的出让契税发票通知联原件(需银行加盖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式样相符的收(转)讫章);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出让契税的,提交契税发票(复印件); 6、2005年1月1日前市局签订的出让合同并位于远郊区县的项目,且由远郊区县开具缴费通知单的,提交该项目所在分局或财政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已全额缴清地价款、契税、资金占用费、滞纳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该证明为2008年4月24日以前出具的,还需

申报缴纳土地契税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缴纳土地契税需提交的材料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②土地评估报告; ③土地成交确认书; ④营业执照副本; ⑤税务登记副本。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②土地评估报告; ③土地成交确认书; ④营业执照副本; ⑤税务登记副本。 三、企业之间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 1、转让方提供材料: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复印件; ②企业双方转让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③新的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⑥完税证明(高新区主管分局已审核); 2、受让方提供材料

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⑧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⑨完税证明(契税、印花税)。 四、申报契税减免业务需提交的材料(母子公司) 1、减免申请报告原件---子公司(依据财税〔2012〕4号); 2、章程、验资报告---子公司;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总公司; 4、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总公司; 5、土地成交确认书复印件-----总公司; 6、已缴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总公司;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双方; 8、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双方; 9、机构代码证-----双方; 10、转让协议---双方; 1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 12、其他有助于计税价格认定和纳税人性质认定的材料等(股东会决议)。 五、申报契税减免-----企业更名 1、减免申请报告原件(或股东会决议、文件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3、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

4、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7、已缴纳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8、工商局变更名称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补办合同; ②土地评估报告; ③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④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国土补交费用复印件。

契税委托书范本

契税委托书范本 代缴契税委托书1 今委托XX(身份证明编号:XX) 全权代理我(单位)办理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的房屋缴纳契税事项,具体为: 1、XX代为申请缴纳契税; 2、XX代为签署缴纳契税所需的各项文件; 3、XX代为缴纳契税; 4、XX代为领取契税完税凭证(减免通知书、不征税证明); 5、XX代为办理与缴纳契税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代理权限为提出缴纳契税申请,办理相关缴纳契税的手续,接受询问,代为签署签收文件,代为领取契税完税证(减免通知书、不征税证明)。 我(单位)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XX 受托人: 委托日期:XX 受托日期: 注:委托人、受托人是自然人的签字、按手印; 委托人、受托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盖公章。 代缴契税委托书2 (适用电话申报)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结算帐户,用于委托乙方代划应缴

税款,确保在每个申报纳税期内存款余额不低于应纳税额。 二、《税收通用缴款书》中缴款单位及经办人盖章栏,通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预留印鉴的形式予以办理。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指定的结算帐户中划转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且被认可的申报信息。 四、乙方在法定申报征收期内,可不需经甲方同意,直接将当日根据国税机关传输的甲方申报纳税信息,即时从其帐户上扣划税款并解缴国库。 五、乙方从甲方帐户上划解税款入库的同时,必须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加盖收讫章后,并将第一联(收据)放到银行回单箱中或由甲方到银行领取。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XX月XX日

土地出让缴纳契税须知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四、土地出让缴纳契税须知 征收机构:江门市财政局农业税收征收分局。 受理范围:蓬江区域、江海区域。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3、《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 5、《江门市区契税征管实施细则》(江府办[2006]97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662号) 提交资料: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2619286465.html,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 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土地是近几年来比较热门的一种资源,土地出让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使用者 的行为,所以针对土地出让,也是要上缴税费的。那么土地出让税费是怎么回事?应该如何缴纳呢?下面赢了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土地出让税费 土地出让应该缴纳以下几种税费: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印花税和契税(双方)、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二、土地出让税费应如何缴纳 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税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三、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land transaction fees) 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

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问题是国家和公民都关注的问题,土地出让也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土地利用的方式。税收是一个国家收入的来源,土地出让也需要缴纳税费,本文已经介绍了土地出让税费缴纳相关方面的问题。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的介绍,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赢了网。 ?因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约合同是否有效https://www.360docs.net/doc/2619286465.html,/fc/730831.html ?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https://www.360docs.net/doc/2619286465.html,/fc/730830.html ?租赁农村土地能建房吗https://www.360docs.net/doc/2619286465.html,/fc/730829.html ?房产抵押未登记有什么后果是否丧失优先受偿权https://www.360docs.net/doc/2619286465.html,/fc/730828.html ?办不下房产证房屋合同有效吗作为买家如何维权https://www.360docs.net/doc/2619286465.html,/fc/730827.html ?土地确权的意义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2619286465.html,/fc/730826.html

缴纳契税及办理房产证流程

首套房缴纳契税流程 1、尽量是业主(买受人)本人去地税局缴纳契税,或者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亲属。 2、到户口所在地县以上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有效期七天) 3、到新郑市房管局开具首套房证明(有效期一天) 4、到新郑市地税局填写《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 5、到新郑市地税局缴纳契税(只能刷卡) 开具无房证明需要资料: 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未婚(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注:孩子未满18岁和家庭是一个单位,也需开具无房证明。 6、缴纳契税所需资料: A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只需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合同前5页及盖章、签字、按手印的页复印即可)。 B购房发票 C结婚证 D户口本(夫妻双方在一个户口本上只拿一个户口本即可,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各拿所在户口的户口本) 没有结婚的需要《单身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局) E无房证明 F首套房证明 两套房及以上缴纳契税流程 1、尽量是业主(买受人)本人去地税局缴纳契税,或者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亲属。 2、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只需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合同前5页及盖章、签字、按手印的页复印即可)。 3、购房发票 4、缴税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办理房产证提供要件 1、购房合同1份 2、购房发票(办证联) 3、房款交清证明 4、契税票(办证联) 5、维修基金票(办证联) 6、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原件) 7、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原件) 8、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 ###市地税局地址:###市新华路路南115号(###西边、###边、电业局南边)。电话:####,契税窗口:####。 ###市房管所地址:新建南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日月同辉转盘东北角)。电话:#####。

情况说明及证明

证明 业主购买我公司开发的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枫情阳光城1xxx号楼-105单元商品房,该房屋前置测量面积190.82平米,后置测量面积194.8平米,面积差为4.02平米。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互不就上述房屋面积差额多退少补,如有任何纠纷我公司与业主协商解决,与任何第三方无关。 特此证明 天津xxxx有限公司购房人: 年月日年月日

情况说明 业主xx于2012年10月22日购买我司开发的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澜海庄园x-x-301单元商品房,全款总价:610000元整,按照天津市津南区房管局规定购房人可将购房所需缴纳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缴至开发商后再由开发商缴至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因上述原因该业主契税票等相关税费缴纳日期为2013年01月18日。 另因我司由于国家调控政策影响导致资金较为紧张,从而导致地税局给予我司为购房业主开具的购房发票日期较为延迟。经我司最后确认该业主开具购房发票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 以上反映情况均属实,如出现任何纠纷我司与业主自行协商解决,与任何第三方无关。如给相关办事机关及部门带来不便,我司深表歉意。 天津xxxx有限公司购房人: 年月日年月日

证明 业主xxx购买我司开发的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xxxxx-1-xx05单元商品房,因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无法入住及正常使用,现我司与业主本着友好协商的前提,特为吕魁刚所购买上述房源换至澜海庄园x1-xx05单元。现特此证明。如有任何纠纷由我司与业主协商解决与任何第三方无关。 特此证明 天津xxx有限公司业主确认: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出让环节的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环节相关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补充: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小计7700元: 1、营业税=(45-31)*5%=7000元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00*(7%+3%)=700元。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小计13725元: 1、印花税=45*0.05%=225元 2、契税=45*3%=13500元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35572.5元: 1、增值额=45万元-(31万元+7700元+13725元)=118575元 2、规定扣除项目:331425元 3、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36%(118575/331425*100%),因此适用第一档税率30%: 土地增值税税额=118575*30%=35572.5元 四、出让方共需缴纳税费款为56997.5元,受让方为13725元。 五、除契税向财政局的农税中心(局)缴纳以外,其他统一向地税局缴纳。

契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金税三期工程《契税申报》用户操作手册 V1.0

目录 第1章概述 (1) 1.1主要容 (1) 1.2预期读者 (1) 第2章系统简介 (2) 2.1系统术语与约定 (2) 2.2基本操作说明 (2) 第3章契税申报概述 (5) 3.1业务概述 (5) 3.2功能描述 (5) 3.3操作人员 (5) 3.4前置条件 (5) 第4章操作流程 (6) 4.1操作流程图 (6) 4.2操作说明 (6) 4.2.1初始化界面 (6) 4.2.2申报表填写界面 (7) 4.2.3申报表确认界面 (8) 4.2.4申报回执界面 (9) 4.3异常与处理 (9)

第1章概述 1.1 主要容 本文档为申报征收-契税申报,容包含契税申报功能。 1.2 预期读者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1.3 注意事项 1、在中华人民国境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 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该税种申报需要做相关的税费种认定,有土地 税源或是房源登记信息并且有相应的交易信息才可进行申报。 2、纳税人需下拉选择、“税源标志”、“税源编号”、“征收品目”,下拉 选项来源于核心征管系统,转让方信息中“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 号”由系统自动带出。

第2章系统简介 2.1 系统术语与约定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和密码登录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和密码直接访问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2.2 基本操作说明 申报征收功能可由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 图2- 1 申报表填写期间可通过红色方框标识部分,将左边和右边辅助区域打开或关闭。 ?如图是辅助区域打开页面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企业因经营发展之需要,常通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达到融资的目的。在土地转让过程中,涉及比较核心的问题则是税收问题。本所将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所处理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相应整理,现将税费问题提示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所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涉税分析 出让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l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L.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 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6.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受让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

市政配套费也要交契税

市政配套费也要交契税 A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正在接受税务检查。该公司会计小马咨询,当初通过招拍挂拿地时缴纳出让金20000万元,缴纳契税800万元,为什么税务检查人员认为公司少缴了契税呢? 经了解,A公司取得土地后,在办理规划证手续时,交纳了大配套费3000万元,而没有及时申报补缴契税。 大配套费又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和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和危房补偿费等。这里的大市政配套费即大配套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这里的市场建设配套费即大配套费。 建设单位是大配套费的缴纳主体,征收标准以各地方具体政策为准且一般不得因减免大配套费而少缴契税。若土地出让金与大配套费分次缴纳,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对大配套费的性质不明晰,难免不知道要补缴契税或忘补缴契税。 属于红线外的配套就属于大配套,属于红线内的配套属于小配套。 哪些配套费需要计入土地成本缴纳契税: 先看相关规定: 1,基本征税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财法字[1997]52号》 2、土地出让契税计税价格《财税[2004]134号》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在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国税函2009 603号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从上面文件可以看出以协议,竞价,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市政配套费应该是已经包含在成交总价中,不存在后期因交纳配套费而补交契税的情况。一般的大市政配套费都是政府摊派工程,事实上都是计入二级科目配套设施费,

契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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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1章概述 (1) 1.1主要容 (1) 1.2预期读者 (1) 第2章系统简介 (2) 2.1系统术语与约定 (2) 2.2基本操作说明 (2) 第3章契税申报概述 (6) 3.1业务概述 (6) 3.2功能描述 (6) 3.3操作人员 (6) 3.4前置条件 (6) 第4章操作流程 (7) 4.1操作流程图 (7) 4.2操作说明 (7) 4.2.1初始化界面 (7) 4.2.2申报表填写界面 (8) 4.2.3申报表确认界面 (9) ..

... 4.2.4申报回执界面 (10) 4.3异常与处理 (10) ..

... 第1章概述 1.1 主要容 本文档为申报征收-契税申报,容包含契税申报功能。 1.2 预期读者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1.3 注意事项 1、在中华人民国境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 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该税种申报需要做相关的税费种认定,有土地 税源或是房源登记信息并且有相应的交易信息才可进行申报。 2、纳税人需下拉选择、“税源标志”、“税源编号”、“征收品目”,下拉 选项来源于核心征管系统,转让方信息中“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 号”由系统自动带出。 .. ..

... 第2章系统简介 2.1 系统术语与约定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和密码登录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和密码直接访问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2.2 基本操作说明 申报征收功能可由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 图2- 1 申报表填写期间可通过红色方框标识部分,将左边和右边辅助区域打开或关闭。 .. ..

契税基础知识

契税基础知识 一、契税的沿革 (一)起源 谚语:“地凭文契官凭印”、“买地不税契,诉讼没凭据”。 起源于东晋时期的“估税”。买卖田宅、奴婢、牛马,立契据双方都要交估税。 北宋开始征收印契钱,不再由买卖双方分摊,而是由买方缴纳了,并规定缴纳期限为两个月。 清清顺治四年:明确民间买卖、典押土地和房屋登录于官时缴纳。 (二)民国时期 1.1914年颁布契税条例。 2.1927年国民政府公布验契暂行条例及章程,将契税划归地方收入。 3.1934年国民政府通过了《契税办法四项》,要求各省整理契税,规定买契6%,典契3%为税率高限。 (三)新中国成立后 1.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土地、房屋的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征收契税。

2.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土地禁止买卖和转让,征收土地契税也就自然停止了,使得契税征收范围大大缩小,收入额很小。到文革后期,全国契税征收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 3.改革开放后:为适应形势的要求,从1990年开始,全国契税征管工作全面恢复,全国年收入才1.3亿元。 4.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现行《契税暂行条例》,并于同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主要源于国土部2006年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竟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的,要提出申请。 三、征税范围 (一)条例规定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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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年"%月&’日财政部发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第三条 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第四条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条例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五条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六条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出售+是指土地使用者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赠与!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第七条条例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条例所称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条例所称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第九条条例所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变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

房屋、土地交易缴纳契税流程

房屋、土地交易缴纳契税流程 一、纳税人领取、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并按房屋、土地交易类型提供相关资料。 二、受理人员对《契税纳税申报表》和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受理人员应告知纳税人不通过的原因,并指导纳税人重新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或补充需要的相关资料,初审通过的,由受理人员签收《契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三、初审通过决定受理后,审核人员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一)属缴纳税款的:1.将纳税人申报的房屋、土地的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核定纳税人房屋、土地的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出具审核意见,制作《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2.将经审批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的计税数据交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3.将盖有地税部门征收章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传递给开票人员。4.纳税人缴纳税款,领取契税完税凭证。 (二)属减免税的:转入税收减免税办理程序,审核人员将纳税人的相关资料报主管契税征收机关,由主管契税征收机关按减免税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办理减免税证明。(纳税人2份原件) (三)属符合不征契税规定的,审核人员制作《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出具不征税款的审核意见报审批。审批通过的,制作不征契税证明。 四、纳税人凭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不征契税证明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

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注:《不征收契税证明》样式: 不征收契税证明 XX地税契免字〔〕号 _____________:(填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你(单位)涉及的权属证号为、房屋(土地)地址为、建筑(土地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土地)权属变更行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契税征税行为,依法不征收契税,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XX地方税务局(公章) 年月日

契税申报资料及注意事项

契税纳税申报资料及注意事项 申报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P1-P7页及合同签订时间所在页的复印 件 2、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建筑物分户实测平面图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房收款收据 4、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 唯一普通住房认定相关证明 1、户口本和身份证(包括军官证、护照),以家庭为单位,孩子 未满18周岁不属于独立个体(审原件留复印件)。 2、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审原件留复印件)。达到 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内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留原件)。丧偶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3、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申报表有征收机关受理 后统一交市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4、非本辖区居民(陕西省内,西安市除城六区以外)购房,还应 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住房证明(留原件)。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3%征收契税 5、90平米以下首套住宅契税享受1%优惠,二套按3%征收 注意事项: 1、陕西省内除西安市城六区以外需开无房证明

城六区:未央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包括:经开区、曲江区、高新区、浐灞区) 2、陕西省外不用开无房证明 3、如果是二套住房需提供一套住房的买卖合同或者房产证复印 件 4、如业主自愿放弃享有契税减免政策需填写声明 5、无房证明是以家庭为单位,子女未满18岁也需提供。 大修基金的交纳: 1、客户需在物业处领取《缴存通知单》; 2、自开发商通知之日起7日内,持《缴存通知单》和身份证在银行 柜台交纳。 3、全市15家银行都可办理,具体见公示牌。

土地出让缴税的规定

在土地交易主要包括新征耕地环节、土地出让环节、土地转让环节、土地使用环节,其中土地使用环节又分自用、出租、投资几部分。在这些环节中包含的土地出让契税所涉及的税种、税率和内容均不相同。以下我们就来简单分析下土地交易各环节中的土地出让契税。 第一是新征耕地环节。这个环节包括征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耕地占用税中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批准占用的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契税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印花税按土地使用证数目征收,每本贴花五元。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征用耕地的自批准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的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 第二是出让土地环节,包括土地出让契税和印花税。其中土地出让契税为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所属,承受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出让契税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不得因减免出让金而减免土地出让契税。印花税按土地使用证数目征收,每本贴花五元,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数据征收,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第三是土地转让环节。这个环节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其中营业税按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积水依据为营业税,城建税的税率为市区7%,县城和建制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土地增值税分为四级,税率分别为30%,40%,50%和60%。契税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第四是土地使用环节。其中自用环节应缴的税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环节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投资环节应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 土地出让过程应缴纳的土地出让契税简和具体操作简要分析 在房地产行业中所涉及的税费多如天上繁星,其中仅土地出让环节中的土地出让契税也不少。而土地出让契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和契税,土地增值税三个主要税种。以下我们就这三种主要的土地出让契税做简要分析。 第一,营业税及附加,它是由土地出让方缴纳的土地出让契税,其中附加税包括成交谁和教育费附加。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通知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即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应该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对方征收全部价款的价外费用的百分之五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具体的操作是出让方按土地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百分之五的营业税,并且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百分之七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二,印花税和契税,印花税是土地出让方和竞得方双方都要缴纳的土地出让契税,而契税在是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出让契税。根据印花税的相关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产权转移数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而按取得土地使用权合适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规定,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税,依照规定的税额在取得次月的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又有规定,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浴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该又受让方从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签订合同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具体操作是土地出让双方按产权转移书据即合同所载金额缴纳百分之零点零五的印花税,此外按合同所载成交价格缴纳百分之三或者百分之五的契税。 第三,土地增值税,这是由土地出让方缴纳的土地出让会。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其具体操作是出让方按取得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其中规定扣除的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开发的成本和费用,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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