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店塔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不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东电力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编写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安全生产各种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周(月)安全情况汇报(附件1);

(二)安全专项检查、验收、自查总结;

(三)季度、半年、全年安全生产情况总结;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总结;

(五)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事故(事件)即时汇报;

(七)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八)设备一类障碍报告;

(九)发电企业电力生产事故、一类障碍月(半年、全年)综合统

计报表。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对口报送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

第五条店塔发电公司、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各各部门应将向上级公司报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定期公布联系人信息。

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系人信息变更后,应及时将新的联系人信息报安全监察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和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是发电公司系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二)负责一类障碍和一般以上等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按照有关要求向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电力监管机构报送工作。

(四)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

核。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二)负责一般以上等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向公司或地方政府、电力监管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人身轻伤、机组非计划停运(以下简称“非停”)、设备一类障碍(含该等级的供热异常事件、突发环境事件,下同)、设备二类障碍、设备异常、机组非计划降出力、未遂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汇总和存档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五)明确并监督有关职能部室、部门、班组、员工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职责。

第九条、其他部室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单位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等进行报送。

(二)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及时上报本单位安全监察部。

第十条班组的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部门进行报送。

(二)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等安全生

产信息进行汇总和总结,及时上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员工

发生或发现不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本班组、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本单位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负责人汇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信息报送

第十二条发生以下不安全事件,都应按照本规定进行信息报送。

(一)人身、设备、电力安全、供热、和环境等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

(二)地方政府、上级公司对各单位进行的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治理情况;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企业月度、年度不安全事件统计分析报告、总结等。

第一节信息即时报告

第十三条在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时,行政一把手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电监会报告。报告时应以书面形式报送,不具备书面报告的可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3日内还应报送电子信息。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三条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供热事故、环保事故、电力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按以下要求报告即时信息:

(一)有关负责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简要报告初步情况;

1、主要负责人向公司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报告,同时向公司相关部门通报;

2、安全分管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人报告;

3、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监察部专责人对口报告。

(二)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监察部书面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二《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单》,下同)初步情况;

(三)公司调度室接到电话和书面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对口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报告;

(四)行政一把手应依据事故级别、类别,在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相应的神东电力公司、电力监管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向地方电力监管机构报告时应以书面形式报送,不具备书面报告的可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3日内还应报送电子信息。

人身事故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发生人身轻伤、机组非计划停运、设备一类障碍,应按以下要求报告即时信息:

(一)有关负责人员应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公司安全监察部简要报告初步情况;

1.当值值长向公司调度室主管人员对口汇报;涉及降(甩)负荷的,还应向电力调度部门人员汇报;

2.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分别对口向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部报告。

(二)应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部书面报告初步情况。

第十五条发生构成设备一类障碍的环保事件、突发环境事件、供热异常事件,应按以下要求报告即时信息:

(一)有关负责人员应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公司安全监察部简要报告初步情况;

1.当值值长向公司调度室主管人员对口汇报;

2.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分别对口向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部和事件其它主管部室报告。

(二)应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部和事件其它主管部室书面报告初步情况。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修以及处理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逐级向上级公司汇报。

第十七条发生人身轻伤(含交通轻伤)事件,应按照下列要求即时报送信息:

(一)主要(分管)负责人在接到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向公司主要(分管)负责人报告;

(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到在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向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三)部门所属班组负责人应在接到事件发生后5分钟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四)事发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班组负责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直接向关职能部门汇报、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负责人报告。

第十八条现场发生异常、未遂、违章等事件,应按照下列要求即时报送信息:

(一)主要(分管)负责人应在接到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向公司

安全监察部、生产部负责人报告;

(二)专业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接到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向公司生产部、安全监察部有关人员报告;

(三)事发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班组负责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直接向生产部、安全监察部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员工现场发现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或直接报告安全监察部;

(五)员工现场发现装置性违章,不能立即整改的,报告本部门、责任部门或生产部、安全监察部。

第十九条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进行汇报。情况危机时,也可越级直接汇报至单位行政一把手。

第二十条即时报送的信息应主要内容见《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单》

第二节信息定期报送

第二十一条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生产(含供热)事故、电力安全事件,安全监察部,在完成调查形成报告书或收到事故(事件)报告书5个工作日内,应将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书报送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第二十二条应将本单位每月(年)电力事故或事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报送。

1.安全监察部每月2日前,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送上月(上年度)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统计表(附件三)。;

2.安全监察部汇总本单位月度(年度)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情况,并于每月17日,次年1月底前报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三条应将本单位全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电力事故或事件

规律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及整改措施等进行总结分析,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报送。

1.安全监察部应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全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电力事故和事件规律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及整改措施等,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

2.安全监察部汇总本单位全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电力事故或事件规律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及整改措施等,并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四条每月应将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逐级汇报、汇总,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报送。

1.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每月底前,将本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四)报送本单位安全监察部;

2.安全监察部应在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本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五条周安全情况汇报

将本周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障碍、非计划停运、异常、未遂事件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报送。

(一)安全监察部每周一11时之前,负责将本周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障碍、非计划停运、异常、未遂事件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周安全情况汇报参考格式见附件五;

(二)每周一15时前,安全监察部负责将所属企业本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单位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报集

电力公司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准确上报安全监察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与安全专项工作季度、半年、年度总结,具体内容与时间要按照附件六执行。

第二十七条应按照公司节假日、重大活动和安全检查有关通知的要求,向公司及时、准确报送安全检查通知、安全情况定期汇报和总结等材料。

第二十八条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计划安排应在每年的4月10日前报公司;在本单位安全性评价查评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报送《安全性评价自查评报告》。

第二十九条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的要求,向公司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总结。

第三十条应按照公司《防灾、减灾工作管理规定》和防汛工作通知的要求,向公司调度室报送防汛工作安排及相关信息;在每年汛期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调度室及安全监察部同时报送防汛工作总结。

第三十一条应对公司安全生产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撰写剖析报告,经单位安全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在公司督查结束后7日内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发生的人身轻伤、非停、设备一类障碍形成的调查分析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对本企业发生的人身轻伤、设备一类障碍、非停形成的定性和责任追究的决定材料,应当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部门发生的异常、未遂等不安全事件,事件所在部门安监人员应在事发后3日内,将事件分析报告(附件七)、报本单位安全监察部存档。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应将月度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障碍、异常、未遂事件情况进行总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报送。

(一)每月25日前,安全监察部负责将本月度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障碍、异常、未遂事件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各单位电力生产事故月度综合统计表》(附件九)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二)每月25日前,安全监察部负责将本月度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填写月度安全生产分析报告(附件十),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三十五条应将本单位年度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障碍、异常、未遂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报送。

(一)每年1月10日前,安全监察部负责将本企业年度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障碍、异常、未遂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各单位电力生产事故、一类障碍、月度(半年、年)综合统计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安全监察部对本单位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和评价。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根据《生产本质安全奖惩管理规定》考核。

第三十八条对及时、如实、准确报送各类安全信息的部门、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周(月)安全情况汇报

2. 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单

3.__月(年)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部分)

__月(年)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部分)

__月(年)电力事故基本信息统计报表

__月(年)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统计报表

4.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5. 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6. 安全监察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与安全专项工作季度、半年、年度总结

7. 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

8. “四不放过处理单”

9.各单位电力生产事故、一类障碍月度(半年、年)综合统计表

附件1:

周(月)安全情况汇报

店塔发电公司XX周周动态

一、上周安全生产情况

二、挂牌的重大问题及隐患整改情况督办

三、专项检查查出的各类问题及隐患整改情况

四、本周重点工作安排

XXXX年XX月XX日

店塔发电公司安全监察部

店塔发电公司X月份安全分析汇报

一、X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二、挂牌的重大问题及隐患整改情况督办

三、专项检查查出的各类问题及隐患整改情况

四、本月份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五、下月份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六、安全监察部动态

七、高危风险项目及安全措施

XXXX年XX月XX日

店塔发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附件2

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单(电监会格式)

注:1、事故(或事件)类型: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或事件)、设备事故(或事件)。

2、初判事故等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信息不填报事故等级。

3、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填写本表。

4、电网企业直管、控股、代管县及县级市供电企业及其所属农村供电所组织的10千伏及以下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或事件)亦属电力事故(或事件)报送范围。

5、本页填报不完的可另附页。

附件3

__月(年)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电监会格式)

(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部分)

审核人签字:制表人签字:填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月(年)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部分)

注: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起数”的单位为“次”,“死亡”和“重伤”的单位为“人”。

审核人签字:制表人签字:填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月电力事故基本信息统计表

审核人签字:制表人签字:填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

1、事故类型: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

2、事故等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3、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类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灼烫伤、火灾、坍塌、中毒、爆炸、道路交通等。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1.1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表管理,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管理。 1.3本办法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2 职责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向省电力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资料。 各项目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表资料。 3 内容 基本原则 上报各类信息、报告应及时、如实、准确、完整,应对上报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有具体数字、事例及必要的影像资料。 对于一些定性和责任暂不明确而要求及时报告的事件,应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待核实清楚后再详细汇报。

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及后期处理情况应按要求跟踪报告。 分类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分为即时报告、信息周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其他报告。 内容及时间要求 即时报告各单位发生下列事故后,应立即用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1)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2)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件信息来源、事件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信息报告方式、时间要求1)发生中规定报告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先立即采用手机或固定电话方式即时报告,再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30分钟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单(R 420-13-01)”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2)各单位应按下列时间要求,将盖本单位公章后的书面材料(格式详见附表R420-13-2009)电传至公司安全监察部。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6小时内。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4. 职责 4.1 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2 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4.3 分管副总负责变更的审批。 4.4 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 工作程序 5.1 变更分类 5.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原料介质变更; 2)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 操作规程的变更; 5) 工艺参数的变更;

6)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 安全设施的变更; 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5.1.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 人员的变更; 3)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 管理职责的变更; 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5.3 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5.4 审核后报至分管副总处,进行变更审批。 5.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5.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

夏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573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夏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夏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目的 针对夏季气温较高、易发生安全事故这一实际情况,为搞好夏季安全生产,打好夏季安全生产战役,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及外来施工人员。 三、内容 1、储罐区管理规定 1.1组织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把罐区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而引发事故。 1.1.1、成品罐区值班人员负责各罐区的安全工作,认真组织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加大巡检力度,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1.1.2、若遇收发油、气,液化气、成品储罐区、成品油销售中心值班人员须盯靠现场,随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1.1.3、当班调度对各储罐库存情况必须做到了如指掌,对发生的问题根据重点部位重点组织调度的原则及时处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065-75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信息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有针对性地制订反事故措施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四不放过”的重要环节。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是确保事故处理及时、稳妥的关键,是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把握安全生产动态,为领导和上级决策部署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依据南方电网《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信息职责、分类、汇报流程,报送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发电厂。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具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质安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填写人身事故统计报表,负责审核设备、电网事故(障碍)报表,负责汇总、核实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发布,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上报。 第七条生技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中所需的技术数据,组织填写有关电网、设备事故(障碍)统计报表,负责拟写电网、设备事故(障碍)技术调查分析资料。 第八条各车间按照本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汇报安全生产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492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Hospital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work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要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的要求,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

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见附表1、2)。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10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一月中旬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六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局安监办及社保处报告。 第七条安全事故发生后: (一)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报送局安监办。 (二)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三)死亡事故: 一般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规定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本站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经营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4.职责 4.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2站长的变更审核。 4.3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工作程序 5.1变更分类 5.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2)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3)操作规程的变更; 4)工艺参数的变更; 5)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5.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2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站长签字认可。 5.3变更实施前,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5.4安全管理员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变更的程序 6.1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的程序, 站长提交变更申请。

6.1.3站长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事项进行讨论和研究,充分分析变更的可行性性、可靠性与潜在的风险,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补充或修改,对于技术上可行、风险上可接受的变更,经站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6.1.4对于不予采纳的变更,各车间主任站长要及时把不予采纳的理由反馈给变更申请人。 6.2管理变更的程序, 管理变更的相关程序按本站的有关规定执行。 6.3设计变更的程序 6.3.1、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原造价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站长签字确认、批准后下发。 6.3.2设计单位虽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且不改变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应事先书面征求站长的意见,经站长及相关人员开会讨论批准后,方可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由生站长确认、批准后下发。 6.3.3生安全管理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由安全管理员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站长确认后签发。 6.3.4施工单位因不可抗拒等原因要求对施工图作出变更,安全管理员到现场察看后确实需要变更,安全管理员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由站长审核确认后签发。

夏季安全生产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夏季安全生产防暑降温管理制度1、目的:进入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夏季生产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系统和采矿施工队。 3、具体规定: 3.1、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公司各系统分管领导为组长,全面负责所辖系统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各个部门(厂部)负责人、采矿施工队负责人为现场负责人,每个人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防暑降温工作的要求,要以对一线生产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 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 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 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3、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夏季根据生产施工的工艺过程,尽 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 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3.4、保证生产施工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现场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 要求的饮用茶水、绿豆水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 件。 3.5、落实防暑降温物品。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生产施工的 广大一线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生产施工人员随 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藿香正气水、茶叶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71824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重庆浩泰能源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 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

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3.应急管理原则 3.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 3.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4.应急管理机构 4.1领导机构 公司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4.2办事机构

公司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兼职),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5.运行机制 5.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5.1.1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5.2 应急处置 5.2.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2 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规定全新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监狱所属各科室在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方面存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重大变化。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3.2职能部门负责变更审核。 3.3监狱长负责变更的审批。 3.4设备科负责对变更情况组织进行验收。 4、变更分类 4.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设备参数的变更; 7)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4.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4.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组织机构引起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6)应急预案的变更。 4.4变更管理的要求 1)明确变更内容; 2)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3)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5、变更程序 5.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2变更审批: 1)填写《变更申请表》后,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2)逐级上报设备科和主管领导审批。设备科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5.3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科室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5.4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设备科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设备科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 5.5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由档案室存档。 5.6监狱鼓励员工在工作中通过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发现问题,提出相应变更建议;积极地演习、消化、吸收国内、外同行业中先进的经验与技术,提出改进和优化设备技术参数,及其操作方法的变更意见,并对采纳的科室经予一定奖励。 5.7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监狱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生活如意,事业高升。 前程似锦,美梦成真。 百事大吉,万事顺利。 事业有成,幸福快乐。 幸福快乐,与君同在。 以上文字可删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Word范本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整齐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非生产 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3)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厂长负责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最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 2019年7月11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四、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七、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八、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九、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店塔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不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东电力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编写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安全生产各种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周(月)安全情况汇报(附件1); (二)安全专项检查、验收、自查总结; (三)季度、半年、全年安全生产情况总结;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总结; (五)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事故(事件)即时汇报; (七)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八)设备一类障碍报告; (九)发电企业电力生产事故、一类障碍月(半年、全年)综合统

计报表。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对口报送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 第五条店塔发电公司、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各各部门应将向上级公司报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定期公布联系人信息。 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系人信息变更后,应及时将新的联系人信息报安全监察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和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是发电公司系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二)负责一类障碍和一般以上等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按照有关要求向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电力监管机构报送工作。 (四)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

编号:SM-ZD-8271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 审、修订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评审、修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初稿。 (3)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定或修订的安

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初稿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 (4)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发布实施。 4、控制程序 4.1制定 (1)安全环保部组织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初稿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安全环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2)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初稿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2评审 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亚盛公司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3、职责 3.1 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 安全管理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 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 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 应急事件管理 4.6.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4.6.3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6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正 式版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

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X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X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目录 总则————————————————---4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5 一、组织设计基本原则-----------------------5 第二章权限管理制度---------------------------7 一、董事长职责-----------------------------7 二、总经理职责-----------------------------7 三、生产副经理职责-------------------------8 四、安全副经理职责-------------------------9 五、总工程师职责---------------------------9 六、综合办公室职责------------------------10 七、安监科长职责--------------------------11 八、生产科长职责--------------------------12 九、供应科长职责--------------------------13 十、销售科长职责--------------------------14 十一、车间主任职责--------------------------14 十二、班组长职责----------------------------16 十三、岗位人员职责--------------------------17 第三章识别、获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18 第四章办公管理制度--------------------------22 一、公司会议管理制度----------------------22 二、门卫管理制度--------------------------23 三、物资领用管理制度-----------------------25 四、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27 五、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 加工项目质量管理制度--------------31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和规范宛坪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生命和管理处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宛坪管理处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三、职责 (一)安委会对管理处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路产科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定期对管理处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三)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四)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五)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六)应急事件管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管理处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

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管理处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管理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3.事故发生后,管理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管理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6.事故发生后,管理处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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