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及要素说

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及要素说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1.教育者:就是从事教育活动的人。一个真正的教育者必须:有明确的教育目的,理解他在实践活动中所肩负的促进个体发展及社会发展的任务或使命。那些偶尔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影响的人,不能称其为教育者。所以,教育者意味着一种“资格”,是能够根据自己对于个体身心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或趋势的认识,来“引导”、“促进”、“规范”个体发展的人。因此,“教育者”这个概念,不仅是对从事教育职业的人的“总称”,更是对他们内在态度和外在行为的一种“规定”。这样才能从“类”和“质”两方面来把握这个概念。

2.学习者:比起教育者来,学习者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目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背景或基础,并由此影响到各自的学习兴趣、能力或风格;不同的人在学习过程中所遭遇的问题与困难不同,进行有效学习所需要的帮助也不同;不同的学习者对于自身学习行为反思和管理意识与能力不同,从而影响到他们各自的学习效率和质量。因此,学习是一种高度个性化的活动。

3.教育影响:教育影响即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作用于学习者的全部信息,既包括了信息的内容,也包括了信息选择、传递和反馈的形式,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从内容上说,主要就是教育内容、教育材料或教科书;从形式上说,主要就是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正是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的统一所构成的教育影响,使得教育活动成为一种区别于其他社会活动的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实践活动。

上述教育的三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规定,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践活动系统。各个要素本身的变化,必然导致教育系统状况的改变。不同教育要素的变化及其组合,最终形成了多样的教育形态,担负起促使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神圣职责。

关于教育学的基本构成要素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要素、四要素、五要素和六要素说:

三要素说:南京师大教育系编的《教育学》认为,教育活动的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王道俊、王汉澜主编的《教育学》把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分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措施;陈桂生先生在其著作《教育原理》中把教育活动的要素分为教育主体、客体和教育资料。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的《教育学基础》中认为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学习者和教育影响。

四要素说:即把教育活动的要素分为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五要素说:这种观点认为教育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教育环境构成。

六要素说:这种观点认为教育的基本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途径和教育环境。

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章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第一节教育政策 一、什么是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二、教育政策的类型? 1.根据主体的制定范围不同:a.政党的教育政策 b.国家的教育政策c.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 2.根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a.总政策 b.基本政策c.具体政策 3.根据范围效力不同:a.全局性总政策 b.区域性总政策 4.根据政策的作用不同:a.鼓励性政策 b.限制性政策 5.根据适用时间不同:a.短期政策 b.中期政策c.长期政策 三、教育政策的体系结构? 指政党、国家和社会团体制定的有关教育政策的存在极其表现形式。 结构分为:横向结构:不同领域内的教育政策,如高等教育政策、普通教育政策、职业和成人教育政策、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和残疾人教育政策。 纵向结构:指依照教育政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作出的纵向排列。依照空间的系列划 分有教育总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一般教育政策;依照政策阶段性过程;来划分 的有长期教育政策、中期教育政策、短期教育政策和即使教育政策。 四、什么是教育政策的制定过程? 教育政策制定是判定教育政策问题和对策方案进行选择的过程;其过程大致分为五步:a.认定政策问题 b.确定政策目标c.拟定政策方案d.选择方案e.颁布方案。 五、确定教育问题目标一般要考虑那些因素? 确定教育问题目标一般要考虑一下因素:a.方向正确 b.抓住要害 c.适度d.具体 六、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依据? 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依据主要从一下几个方面看:a.经济 b.政治 c.技术d.实施条件 七、拟定教育政策的任务和阶段? 任务: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寻找途径和办法。 阶段:a.调查研究 b.预测 八、教育政策方案颁布要经过哪些程序? 教育政策方案颁布要经过一下程序:a.领导和专家意见 b.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c.模拟试运转d.正式提请上级部门批准 第二节教育法规 一、什么是教育法规? 指有关教育方面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以国家机器为后盾而实施的,对人们接受教育权利和义务起着保护和规范的作用。 二、教育法规的类型有? 1.从方式上分为:a.成立法:规范性法律文件 B.非成立法:不具有法律条文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教育的构成要素

教育的构成要素:1.教育者、2. 受教育者(学习者)、3. 教育影响(教育中介)教育与生产力:1.生产力对教育的决定(制约)作用、2.教育对生产力的促进用 3.育相对独立于生产力 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1.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制约 2.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 3.教育相对独立于社会经济制度 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制约:1.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教育的性质 2.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教育的领导权 3.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受教育的权利 4.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教育目的 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1.教育为政治经济制度培养人才 2.教育本身是一种影响政治经济制度的舆论力量 3.教育科研促进民主 科学技术对教育的影响:1.科学技术能够改变教育者的观念 2.科学技术能够影响受教育者的数量和教育质量 3.科学技术可以影响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手段 教育与文化关系:1.文化对教育的发展的制约作用 2.教育对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教育的文化功能) 文化对教育发展的制约作用:1文化影响教育目的的确立 2文化影响教育内容的选择 3文化影响教育方法的使用 4文化影响人们的教育观念 (内容的念法) 教育对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教育的文化功能): 1教育具有筛选,整理,传递和保存文化的作用。 2教育具有传播和交流文化的作用 3教育具有更新和创造文化的作用 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 规律启示1不平衡性:(1)同一方面的不同年龄阶段发展不均衡关键期:(劳伦兹) (2)不同方面在相同年龄阶段发展不均衡 2顺序性循序渐进 3阶段性根据年龄特征开展教育 4互补性扬长避短 5个别差异性因材施教 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遗传(第二重要)、环境、教育(最重要)、个体主观能动性

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及要素说

--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1.教育者:就是从事教育活动的人。一个真正的教育者必须:有明确的教育目的,理解他在实践活动中所肩负的促进个体发展及社会发展的任务或使命。那些偶尔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影响的人,不能称其为教育者。所以,教育者意味着一种“资格”,是能够根据自己对于个体身心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或趋势的认识,来“引导”、“促进”、“规范”个体发展的人。因此,“教育者”这个概念,不仅是对从事教育职业的人的“总称”,更是对他们内在态度和外在行为的一种“规定”。这样才能从“类”和“质”两方面来把握这个概念。 2.学习者:比起教育者来,学习者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目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背景或基础,并由此影响到各自的学习兴趣、能力或风格;不同的人在学习过程中所遭遇的问题与困难不同,进行有效学习所需要的帮助也不同;不同的学习者对于自身学习行为反思和管理意识与能力不同,从而影响到他们各自的学习效率和质量。因此,学习是一种高度个性化的活动。 3.教育影响:教育影响即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作用于学习者的全部信息,既包括了信息的内容,也包括了信息选择、传递和反馈的形式,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从内容上说,主要就是教育内容、教育材料或教科书;从形式上说,主要就是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正是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的统一所构成的教育影响,使得教育活动成为一种区别于其他社会活动的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实践活动。 上述教育的三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规定,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践活动系统。各个要素本身的变化,必然导致教育系统状况的改变。不同教育要素的变化及其组合,最终形成了多样的教育形态,担负起促使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神圣职责。 关于教育学的基本构成要素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要素、四要素、五要素和六要素说: 三要素说:南京师大教育系编的《教育学》认为,教育活动的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王道俊、王汉澜主编的《教育学》把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分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措施;陈桂生先生在其著作《教育原理》中把教育活动的要素分为教育主体、客体和教育资料。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的《教育学基础》中认为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学习者和教育影响。 四要素说:即把教育活动的要素分为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五要素说:这种观点认为教育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教育环境构成。 六要素说:这种观点认为教育的基本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途径和教育环境。 --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陕西)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DDD 1.《教育法》在教育法规体系中属于(基本法律)范畴. 2.《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初始阶段的法定年龄为(6周岁) 3.我国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4.在聘任制条件下,学校与教师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5.辞聘是(教师单方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的行为) 6.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7.(依法治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 8.教育活动中的师生关系是(平等关系) 9.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教育法律和与教育关系密切的相关法律) 10.中小学教师资格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 11.《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1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方向性原则、(公益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和终身性原则。 13.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力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称为(教育法律关系)。 14.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15.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6. 学校具有行政主体、(法人)和行政相对人三种不同身份。 17.任命制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18.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19.某教育厅工作人员李某到一所学校检查工作,因工作与学校工作人员王某发生争执,最后动起手来,并将该工作人员打伤。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是(教育厅与王某)。 20. 某校教师张某在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师法》,未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主体为(教师张某)。 21.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律)、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2.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教育活动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的制度称为(教育法律救济). 23.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相同点是(性质相同).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5.《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26.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教育法规)。 27.《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它他教育机构从(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起取得法人资格。 28.《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扶持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这条规定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基本原则。

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及要素说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1.教育者:就是从事教育活动的人。一个真正的教育者必须:有明确的教育目的,理解他在实践活动中所肩负的促进个体发展及社会发展的任务或使命。那些偶尔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影响的人,不能称其为教育者。所以,教育者意味着一种“资格”,是能够根据自己对于个体身心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或趋势的认识,来“引导”、“促进”、“规范”个体发展的人。因此,“教育者”这个概念,不仅是对从事教育职业的人的“总称”,更是对他们内在态度和外在行为的一种“规定”。这样才能从“类”和“质”两方面来把握这个概念。 2.学习者:比起教育者来,学习者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目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背景或基础,并由此影响到各自的学习兴趣、能力或风格;不同的人在学习过程中所遭遇的问题与困难不同,进行有效学习所需要的帮助也不同;不同的学习者对于自身学习行为反思和管理意识与能力不同,从而影响到他们各自的学习效率和质量。因此,学习是一种高度个性化的活动。 3.教育影响:教育影响即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作用于学习者的全部信息,既包括了信息的内容,也包括了信息选择、传递和反馈的形式,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从内容上说,主要就是教育内容、教育材料或教科书;从形式上说,主要就是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正是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的统一所构成的教育影响,使得教育活动成为一种区别于其他社会活动的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实践活动。 上述教育的三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规定,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践活动系统。各个要素本身的变化,必然导致教育系统状况的改变。不同教育要素的变化及其组合,最终形成了多样的教育形态,担负起促使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神圣职责。 关于教育学的基本构成要素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要素、四要素、五要素和六要素说: 三要素说:南京师大教育系编的《教育学》认为,教育活动的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王道俊、王汉澜主编的《教育学》把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分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措施;陈桂生先生在其著作《教育原理》中把教育活动的要素分为教育主体、客体和教育资料。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的《教育学基础》中认为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学习者和教育影响。 四要素说:即把教育活动的要素分为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五要素说:这种观点认为教育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教育环境构成。 六要素说:这种观点认为教育的基本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途径和教育环境。

教育的概念、构成要素与形态

教育的概念、构成要素与形态 1.【2017年许昌市建安区(中学)·单选】在我国,“教育”一词最早见于 () A.《论 语》 B.《大学》 C.《孟 子》 D.《学记》 2.【2016年驻马店市直·单选】近年来学校提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所以,学校中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都被看成是() A.教师 B.管理人员 C.教育者 D.服务人员 3.【2017年平顶山湛河区·单选】教育内容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认识的( ) A.主 体 B.客体 C.教的主 体 D.学的主体 4.【2017年驻马店市直/经开区·单选】教育形态的多样化是由于教育()的变化及其结合而造成的。 A.发 展 B.层次 C.类 型 D.要素 5【2016年平顶山·单选】.对于教育的三要素的关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教育者是教育影响和受教育者之间的纽带 B. 受教育者是教育者选择和施加教育影响的对象 C.教育影响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作用的桥梁 D.这三个要素相互独立,没有关系 6.【2017年驻马店市直/经开区·单选】学校产生的客观条件是()的出现。A.生产力发展 B.奴隶制国家

C.文 字 D.体脑分工和专职教师 7.【2016年许昌市直·多选】从横向看,教育的基本形式有()。A.家庭教 育 B.学校教育 C.自我教 育 D.社会教育 E.自然形态的教育 8.【2017年济源·多选】属于现代教学的媒体的有() A.模型教 具 B.电子计算机 C.录音 机 D.微格教室 9.【2017年许昌建安区(小学)·多选】日常生活中教育的特征主要有() A.传统性 B.自发性 C.异质性 D.自为性 10.【2017年驻马店市直/经开区·多选】下列选项中属于学校教育产生的原因有() A.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剩余产品的出现,为学校教育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B.国家的出现,文化的发展为学校教育的产生提供了必要性。 C.第一所学校—美苏尔学校的出现,使得学校教育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D.人类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生活经验,并且逐步地系统化、抽象化、形成了分门别类的学问,客观上要求有专门的学校教育及专门人员来传递这些学问。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第一章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第一节教育政策 一、教育政策概述 (一)定义: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根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为准则 (二)类型 1.根据制定政策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 2.根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3.根据政策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 4.根据政策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分为鼓励性政策和限制性政策。 5.根据政策适用时间的不同,可分为短期政策、中期政策和长期政策 (三)体系结构:是指政党、国家和社会团体制定的有关于教育政策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横向结构是指不同领域的教育政策,依照横向并列关系加以排列形成的组合方式和秩序 纵线结构是指依照教育政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作出的纵向排列。 二、制定过程 (一)认定教育政策问题:又称教育政策问题诊断 (二)确定教育政策目标:方向正确;抓住要害;适度;具体 (三)拟定教育政策方案:调查研究和预测 (四)选择教育政策方案 (五)公布教育政策方案:领导和专家咨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模拟试运转和正式提请上级部门批准 第二节教育法规 一、概述 (一)含义:教育法规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二)类型: 1.依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依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依据教育法规的使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二、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 (一)纵向结构:由不同层次的教育法律文件组成的等级、效力有序的纵向体系 1.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教育基本法:“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母法” 3.教育单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4.教育行政法: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 5.地方性教育法规 6.教育部门规章:(1)由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育规章;(2)地方政府教育部门规章 (二)横向结构: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或社会关系的构成要素的不同

幼儿园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

第四章幼儿园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 第一节幼儿 ◆教学目标: 1 、理解幼儿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素养要求,能分析评价幼儿园教师的教育行为和教育能力。 2 、理解幼儿的特性、幼儿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幼儿的发展,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发展观 ◆教学重点: 1、能运用教师能力素质要求的理论分析评价幼儿园教师的教育行为和教育能力。 2、正确认识幼儿的发展特点,并能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儿童发展观; 3、正确理解创设幼儿园环境的原则,能运用环境创设的理论分析评价幼儿园环境创设的现象。 ◆教学难点: 1 、掌握教师能力素质要求的具体运用 2 、理解幼儿的特性及幼儿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3 、理解幼儿园环境创设中的适宜性原则;理解教师在环境创设中的地位。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一、结合案例学习,讲解幼儿园教育构成要素 【案例呈现】秋天到了,幼儿园里的果树都挂满了果实。一场秋雨打落了很多成熟的枣儿,有一天,孩子们在院子里还捡到了一个已经变黑的核桃。孩子们对成熟的果实的兴趣,引发了我开展"幼儿园的果树"活动的想法。这一活动从"找幼儿园结果的树"开始,巧妙地渗透了许多相关的数学教育内容,培养了幼儿运用已有的数学经验解决生活当中问题的能力。 【问题研讨】本案例中有哪些要素构成了幼儿园的教学活动?教师与幼儿在活动中各是什么角色?【归纳总结】(一)、幼儿园教学活动的构成要素 1、教师作用: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导因素,是"教"的主体。 2、幼儿作用:在教学过程中,幼儿是学习的主体。 具体体现:1)幼儿是主动的学习者。(2)幼儿在学习方式上存在着种种差别。 3、幼儿园教学内容。 【引导学生看书概括幼儿园教学活动内容】--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包含以下五大领域的活动: 4、幼儿园教学方法与手段作用:教学方法与手段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一个重要的中介因素。 具体体现: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教师以一定的教育内容和手段为中介,与幼儿相互作用,促进他们的发展。形成了由教师的"教"、幼儿的"学"、教育内容和方法手段等构成幼儿园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各要素在教学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效果。 通过现象描述和案例研讨,引导学生理解现代儿童观。 【案例呈现】1、中国少年科技大学第一届天才儿童的成长经历极其告诫 1978年,整个中国的报纸、杂志、电视都在报道宁铂。据当时的报道,宁铂2岁半时已经能够背诵30多首毛泽东诗词,3岁时能数100个数,4岁学会400多个汉字,5岁上学,6岁开始学习《中医学概论》和使用中草药,8岁能下围棋并熟读《水浒传》。几乎一夜之间,这个戴眼镜的神奇少年为整个国家所熟知。1998年,宁铂与程陆华结婚,然后生子、给儿子喂奶、烫尿片、去菜场买菜……婚姻生活似不和谐,于是他醉心于研究佛学。2002年,他前往五台山出家,很快被学校领回去;一年后,他"成功"遁入空门。中国科大第一届少年班学生宁铂曾经对老师表示,造成他发展不利的因素有两条,一是媒体的宣传,二是他选错了专业。他说,如果他当时学围棋或中医,都会比现在有成就。

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

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教育法学的概念:教育法学是一门法学与教育学为主要理论基础,教育 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运用法学和教育学的研究方法,例如案例研究法、法律解释法、比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历史考察法等多种方法对教育法律现象进行研究,揭示教育法律规律,建立教育法律理论体系,指导教育法律实践的一门交叉学科。 二、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特定的社会现象——教育法规以及其所引起的 一切教育法律现象。 三、教育法律现象:是教育法的产生、存在和运作的各种表现形式。主要是 指具有法律意义,并接受法律调整的教育现象,包括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思想、教育法律关系,也包括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等等。 四、教育法学与教育学的联系: 1、教育学是教育法学产生和成长的环境与条件,教育学的内容、性质、特 征、发展和变化决定着教育法学的内容选择和发展方向。 2、教育法学与教育学是横向联系,是教育学相关知识的扩展。它丰富了教 育学的学科体系。 五、教育法学与教育学的区别: 1、研究对象不同 2、研究范围不同 3、学科地位不同:教育法学不是教育学的子学科,它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 被称作边缘教育学科。 六、教育法学与法学的联系: 1、教育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中的部门法学,是法学的下 位学科,他们之间是从属关系,是纵向联系。 2、法学特别是理论法学作为教育法学的主要基础来源之一。 3、教育法学为法学提供纵向的知识增长,教育法学的产生和发展充实着法 学的发展壮大。 七、法律的三代人权:自由权——社会权——发展权 八、权利的因果关系:原权、派生权 九、教育权的内涵: 1、权力的角度:是指国家或各级地方自治团体在教育事务上所拥有的权限, 以及其所属机关或公务员所行使的公权力。 2、权利的角度:泛指公民在教育事务上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这是作为私权 利的一种宪法规定的教育基本权。 十、教育权的分类: 1、从教育权实施主体上讲有:国家、父母、社会、学校、教师等教育权。 2、教育权的原权只包括:家庭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和国家教育权。 十一、家庭教育权的性质: 1、家庭教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养的权利义务,这种权 利义务即为亲权。 2、亲权是一种自然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 3、亲权是属于一种利他权利。亲权的行使需为子女的权利。 亲权行使的最重要的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尊重儿童的选择。

教育政策与法规作业

《教育政策与法规》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教育立法主体的多元性,导致了教育法的( C ) A.公定力特点 B.强制性特点 C.多变性特点 D.国家意志性特点 2.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和全面性关系的法律,称之为(B ) A.非教育基本法律 B.教育基本法律 C.教育行政法规 D.教育规章 3.我国《教育法》第27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这项规定范畴属于( C ) A.教育行政强制执行 B.教育行政强制措施 C.教育行政许可 D.教育行政指导 4.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中,其关键要素是( B ) A.假定 B.奖惩 C.处理 D.条件和范围 5.依据《教育法》规定,学校设立时必须具备的一般要件为(D ) A.有银行贷款 B.有营利目的 C.有足够的生源 D.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6.下列属于学校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是( C ) A.开除 B.罚款 C.消除影响 D. 没收违法印制的学历证书 7.属于教师最基本的权利,并是教师区别于其他职业的典型特征的权利是( D ) A.科学研究权 B.物质保障权 C.民主管理权 D.教育教学权 8.建国以来,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教师资格国家标准的教育法律是( B ) A.《义务教育法》 B.《教师法》 C.《教育法》 D.《高等教育法》 9.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考入师范、农林、体育、民族等专业的学生均有权享受( B ) A.优秀学生奖学金 B.专业奖学金 C.定向奖学金 D.优秀奖学金 10.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过错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体现了归责原则中的( D )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11.教育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是( C ) A.权利对等 B.权力对应 C.权力服从 D.自愿平等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12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7条规定: 此规定属于(B) A.确定性规范 B.委任性规范 C.准用性规范 D.非确定性规范 13.下列属于学校作为法人,参与民事活动的是( C ) A.教师职务评审 B.学生处分 C.委托培养 D.颁发学位证书 14.由若干成员为了共同目的而自愿组成的各种社会组织,是( A ) A.社团法人 B.机关法人 C.事业单位法人 D.企业法人 15.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财产性和( B ) A.法人性 B.补偿性 C.不对等性 D.隶属性 16.作为权利主体,教师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条件下,有权要求各级政府、各级学校提高多种形式的继续学习的机会,表明教师享有( A )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教育法》在教育法规体系中属于(基本法律)范畴. 2.《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初始阶段的法定年龄为(6周岁) 3.我国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4.在聘任制条件下,学校与教师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5.辞聘是(教师单方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的行为) 6.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7.(依法治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 8.教育活动中的师生关系是(平等关系) 9.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教育法律和与教育关系密切的相关法律) 10.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11.《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1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方向性原则、(公益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和终身性原则。 13.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力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称为(教育法律关系)。 14.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15.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6.学校具有行政主体、(法人)和行政相对人三种不同身份。 17.任命制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18.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19.某教育厅工作人员李某到一所学校检查工作,因工作与学校工作人员王某发生争执,最后动起手来,并将该工作人员打伤。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是(教育厅与王某)。 20.某校教师张某在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师法》,未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主体为(教师张某)。 21.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律)、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2.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教育活动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的制度称为(教育法律救济). 23.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相同点是(性质相同).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5.《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26.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教育法规)。 27.《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它他教育机构从(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起取得法人资格。 28.《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扶持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这条规定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基本原则。29.《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的构成要素及其关系

聚仕 教育的构成要素及其关系 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措施。其中,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主导因素。 1.教育者 教育者是指影响受教育者的知识、技能、思想、品德、身心等方面发展变化的人,它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是引导年轻一代,尤其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领路人。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都是教育者。孩子入学之后,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学校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则成为主要的教育者。教育者以自身的知识和技能引导和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朝着社会需要的方向发展,其通过教育活动传承人类文明的精髓,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是人类文明和知识的象征。 2.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就是在教育活动中学习、接受教育的人,是教育的对象,既包括在学校中学习的儿童、青少年,也包括接受各种成人教育的学生。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接受教育者的引导和教育,不断地把教育内容和教育思想内化到自己的行为中,从而使自己的知识与能力、思想与品德得到发展和提高。受教育者是学习的主体,因而其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受教育者所获得的知识和所发展的能力的程度以及学习的效果。 3.教育措施 为了达到一定的教育目标,教育者就必须采用一定的教育措施。教育措施主要包括教育的内容和手段。教育内容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教的载体,主要包括各种教科书、教学参考书以及相关的电视影像资料、报刊、广播等信息载体以及教育环境等。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教育的内容是不相同的,随着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内容也会有所变化。教育手段指的是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既包括教育者教的方法,也包括受教育者的学习方式以及教育活动中运用的一些物质器具等,如教师教具、试验设备、教育辅助材料等。 4.三要素之间的关系 构成教育活动的三个基本要素间有着密切而复杂的关系。其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是教育活动过程中最主要的关系和矛盾。两者分别作为教与学的主体存在于同一教育实践活动中,共同构成了教育活动的复合主体。同时,二者又具有互为主客体的关系。在教的过程中,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客体;在学习过程中,受教育者又是活动的主体。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有共同的教育活动对象--教育内容,共同的活动目的——受教育者素质的全面发展。

教育的基本要素及其关系

教育的基本要素及其关系 一,教育的基本要素 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 1、教育者 广义的教育者指对受教育者态度、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响作用的人,狭义的教育者指从事学校教育活动的人,其中教师是学校教育者的主体,是直接的教育者,在整个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是学生身心发展的主要影响源。一般而言,教育者主要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具有一定资格的从事专门教育教学活动的专职教师。一个真正的教育者应该具备两个条件:有明确的教育目的,理解自身在实践活动中所肩负的促进个体发展及社会发展的任务或使命;了解个体身心发展规律以及社会对个体发展所提出的客观要求,并能够根据自己对个体身心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或趋势的认识,引导、促进、规范个体发展。 2、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学习者)指在教育活动中承担学习责任和接受教育的人,即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受教育者(学习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受教育者(学习者)的特征:①不同的学习者有不同的学习目的;②不同的学习者有不同的学习背景或基础,从而学习兴趣、能力和风格存在差异;③不同的学习者在学习中所遭遇的问题和困难不同,从而需要的帮助不同;④不同的学习者对于自身学习行为反思、管理意识和能力不同,从而学习效率和质量不同。 3,教育影响 教育影响即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作用于受教育者(学习者)的全部信息,既包括了信息的内容,也包括了信息选择、传递和反馈的形式,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从内容上说,主要就是教育内容、教育教材或教科书;从形式上讲,主要就是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等。此外,教育目的、教育环境也属于教育影响。 二、教育的基本要素之间的关系 1,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育者、受教育者(学习者)、教育影响互相独立。由于受到各个方面条件的制约,三个要素所处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发挥作用的方式和程度也不一致。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学习者)是教育过程中“人”的要素,教育影响是教育过程中的“物”的要素。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学习者)的角色位置存在差异,教育者是平等中的首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学习者)的角色任务不同,教育者以促进受教育者(学习者)发展为天职,受教育者(学习者)以发展自己为权利和义务,教育影响作为教育的中介发挥作用。 2.教育者、受教育者(学习者)、教育影响互相规定、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共同构成完整的教育实践活动系统。没有教育者,教育活动就不可能展开,学习者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指导;没有学习者,教育活动就失去了对象,无的放矢;没有教育影响,教育活动就成了无米之炊、无源之水,再好的教育意图、再好的发展目标也都无法实现。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去影响受教育者(学习者),教育者要有效地进行教学,需要了解受教育者(学习者)和教育内容;受教育者(学习者)要有效地学习,同样也需要了解教育者和教育内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学习者)之间的联系和作用是通过一定的教育影响来实现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学习者)在教育活动中共同处于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他们既共同作用于教育内容,又互相进行着双向互动,三者之间交互作用的主要结果是受教育者(学习者)的身心获得发展。教育使上述三个要素的有机结合。各个要素本身的变化,必然导致教育系统状况的改变。不同教育要素的变化及其组合,最终形成了多样的教育形态,担负起促使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神圣职责。

教育政策法规课后题

第一章导论 一、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答: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有: 1、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2、依法治教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3、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4、依法治教是培养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答: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三、当前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我国的依法治教?答:1、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观念; 2、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 3、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 4、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5、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四、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 答:1、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异同。 ⑴制定的主体不同; 在制定的主体上,法律、法规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国家机关,甚至社会团体的领导机关都可以成为政策的制定主体。 ⑵表现的形式不同; ⑶实施方式不同; ⑷作用不同。 2、正确处理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⑴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 ⑵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这是政策和法律保持协调一致的基础; ⑶政策和法律由于各自不同的特点,使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 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将从主要依据政策,逐渐过渡到在政策的指导下,主要依据法律。 五、你认为依法治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有哪些? 答:实行依法治教是一个必然趋势。 ⑴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它是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的必然结果,对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⑵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必然要求依法而治。教育关系到一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它必须用法律手段来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 ⑶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现在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法制的强化和完善,以此来保障国家对教育要求的实现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⑷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教育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管理必然由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逐渐转移到运用法律手段,教育行政管理范围的扩大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也迫切需要实行依法治教。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的基本要素培训讲学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的基本要素 课题名称: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概述和原则 教学课时:3课时(第1课时) 教学目标: 1、能正确掌握并理解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的含义; 2、理解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的基本原则及在运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3、理论联系实际,能具体运用到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中,灵活处 理分析具体问题。 教学重点: 1、掌握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的含义; 2、掌握幼儿园活动设计与组织的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培养学生从幼教实践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并遵循基本原则分析具体的教育活动。 教学准备:幼儿园教学活动案例若干 教学过程: 导入语:幼儿园教育活动是幼儿园教育目标实现的重要载体。在活动的设计、组织、实施及评价等诸多环节中,活动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是有效实现幼儿园教育目标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衡量教师教育能力的关键。 师:结合你自己的经验,说说什么是幼儿园教学活动? 生:(运用讨论法、经验分享法)思考讨论。

一、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含义 《纲要》指出,幼儿园教育活动是教师以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过程。 (播放幼儿园教育活动视频片段) 师:幼儿园与中小学的教育活动相比,有哪些特点? 二、幼儿园教学活动的特点 1、游戏性 ①学习与发展主要以游戏为载体,教育与游戏之中; ②游戏的口吻、游戏的情景以及游戏的活动。 2、启蒙性 ①获得的是粗浅的、基础的、具体的、容易理解的、简单的知识和 技能; ②获得感知和体验、具体操作和尝试、贴近生活、语言浅显易懂。 3、整合性 ①发展要全面,知识属于非同一专业和同一系统,必定要做到教中 有保,保中有教; ②不同领域要相互整合; ③以主题活动为主:一个活动多个目标。 4、活动性 ①在与环境材料的相互作用中获得发展; ②感知操作、探索发现、师幼互动、幼幼互动。 5、形式多样 6、有目的、有计划

教育活动的三大基本要素

教育活动的三大基本要素: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媒介) 教学过程基本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手段 制约课程的三大因素:社会、知识、儿童 影响身心发展的因素:遗传(物质前提)、环境(外在动力)教育(主导)、个体

课程评价的主要模式(本身、学生学业): 目标模式——泰勒(课程评价之父) 目的游离模式:从预期结果---------实际结果转移 CIPP模式——背景,输入,过程,成果评价(背书过程) 教学方法:语言传递:讲授、谈话、讨论、读书指导 实际训练:练习,实践活动,实验、实习作业法 直观感知:演示法(实物、教具、示范性实验)、参观法(现场教学) 情感陶冶:欣赏教学、情境教学-李吉林 教学模式:国外:探究式 国内:自学-指导;目标-导控;传递-接受;问题-探究

顿制、特朗普制----大中小有利于学生:马蹄、圆圈(同心圆、矩形、三角形)、扇面、分组(模块型) 德育模式:认知---皮亚杰、体谅--麦尔费尔、社会模仿---班杜拉 德育内容: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理想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劳动纪律,法制教育 班级管理内容:组织建设,制度管理,教学管理,活动管理 班级管理模式:班级常规管理,班级平行,班级民主(班干部轮换,值日生制度),班级目标管理 班主任首要和中心环节:组建良好班集体 中心任务:促进班集体成员健康成长 班主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了解和研究学生 班主任工作计划:学期、月或周计划、具体活动计划 总结:全面和专题 教师备课做好三方面工作:专研教材,了解学生,设计教法 三种计划:学期、课题(单元),课时 课外、校外教育(课程标准以外)的组织形式:群众性、小组(自愿组合、小型分散、灵活机动)、个别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以内)五大内容: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学生自主学习) 五大特点:整体性,实践,开放,生成,自主 学校与家庭间的联系:互访,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教育讲座,建立通讯录 心理学 大脑左半球:逻辑思维(阅读、书写、运算、推理)和言语中枢

教育的基本要素

简述教育的基本要素 教育的构成要素即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和教育资源。 1.教育者 在教育活动中以教为职责的人是教育者。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教”的主体,主要体现在:教育者是社会文化和价值取向的传播者;是科学知识和社会文明的传播者;是教育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教育活动的展开起领导作用;是学生学习发展的指导者;是一个具有自我提高能力的学习者。 2.受教育者 在教育过程中以学为职责的人被称为受教育者。受教育者是教育的对象,也是学习的主体,其主体性体现在:受教育者是学校存在的主体;是学校职能部门及其管理的中心;是学校和教师评价的主体;是教育任务完成的主体。此外,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还体现在,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特点制约着教师的教,受教育者的独立性、选择性、需要性、创造性和他们个人的兴趣、爱好、主观能动性等这些主体性特征也制约着教师的教学活动。 3.教育影响 教育影响即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作用于学习者的全部信息,既包括了信息的内容,也包括了信息选择、传递和反馈的形式,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从内容上来说,主要就是教育内容,教育材料或教科书;从形式上来说,主要就是教育手段、教育活动、教育组织形式。它包括: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途径、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环境。 4.教育资源 教育资源是人类社会资源之一。教育资源包括自有教育活动和教育历史以来,在长期的文明进化和教育实践中所创造积累的教育知识、教育经验、教育技能、

教育资产、教育费用、教育制度、教育品牌、教育人格、教育理念、教育设施以及教育领域内外人际关系的总和。 教育怎样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 1、经济方面 ①教育可以为为经济发展提供现实劳动力。 ②教育可以促进科学技术的“物化”。 ③教育可以促进科学技术的创新。 2、政治方面 ①教育培养一定阶段所需要的政治人才,直接为统治阶级服务。 ②教育可以促进国家的政治民主。 ③教育可以传播一定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态,促进受教育者的“政治社会化”。 3、文化方面 ①教育具有传递——保存文化的功能。 ②教育具有传播——交流文化的功能。 ③教育具有选择——提升文化的功能。 ④教育具有创造——更新文化的功能。

1教育的基本要素及其关系

教育的基本要素及其关系 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教育内容与教育物资。 而教育物资是指进入教育过程的各种物质资源。根据这些物质资源在教育中的小同作用,可以把它们分为教育的活动场所与设施、教育媒体以及教育辅助手段三大类。这是教育活动中物的要素(非教育基本的要素)。 1.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教”的主体 在教育活动中以教为职责的人是教育者。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教”的主体,主要体现在:教育者是社会文化和价值取向的传播者;是科学知识和社会文明的传播者;是教育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教育活动的展开起领导作用;是学生学习发展的指导者;是一个具有自我提高能力的学习者。 2.受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学”的主体 在教育过程中以学为职责的人被称为受教育者。受教育者是教育的对象,也是学习的主体,其主体性体现在:受教育者是学校存在的主体;是学校职能部门及其管理的中心;是学校和教师评价的主体;是教育任务完成的主体。此外,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还体现在,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特点制约着教师的教,受教育者的独立性、选择性、需要性、创造性和他们个人的兴趣、爱好、主观能动性等这些主体性特征也制约着教师的教学活动。 3.教育内容是师生共同认识的客体。

教育内容是基于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科学文化技术发展水平之上,学校向学生传授的知识和技能,灌输的思想和观点,培养的习惯和行为的总和,教育内容在学校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课程标准和教科书。首先,教育内容是联系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中介。其次,最佳的教育内容是目的性与对象性的统一。教育内容内在地包括教育目标。因为教育目标是教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也是衡量教育活动效果的标准,是教育内容传授的出发点和归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