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职业资格:导游的基本权利

导游职业资格:导游的基本权利
导游职业资格:导游的基本权利

导游职业资格:导游的基本权利

【天津光华教育】提供导游人员在旅行社行业中地位日渐低下已是不争的事实。虽然他们兢兢业业、吃苦耐劳,做出了很多奉献,但问题也不少,有些问题性质还相当严重。2002年全国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所反映出的重点问题之一,就涉及了导游人员私拿佣金、索要小费、强迫游客购物、政治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成为了所谓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这些问题的出现,仅仅是导游员本身的责任吗?不是。更深的原因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市场化从无序向有序过渡的时期,计划经济条件下监督、管理体制陈旧,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旅行社运作规程不规范,没有很好地解决导游人员与旅行社、国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问题,导游人员的政治、经济、社会等诸项权利缺乏合法的保障和维护,出现了“只用不管”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了每位公民和劳动者多项权利。导游人员因其自身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他们所应享有的权利,在过去往往强调与法律义务相对称的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而忽视了作为一名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

政治权利

依照我国《宪法》和《劳动法》,导游人员作为一个职业群体,重要的政治权利是享有结社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在我国,中国旅游协会下属许多专业协会,如旅行社协会、旅游车船协会、旅游饭店协会等。导游员协会呼吁多年,但迟迟未能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已将农民工工会的设立列入今年的工作日程中,而导游员工会组织列入旅游管理部门的议事日程还有待时日。代表各个阶层和界别的各级政协组织也未曾见到导游员的身影,倒是不少影视作品和新闻报道非客观地把矛头直指导游员。旅游业一些痼疾问题全都推到他们身上有失公允,但是谁能站在公平的角度上为他们申冤诉求呢?

导游员的政治权利也体现在政治上要求进步。我国导游员队伍

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既有与旅行社签约、人事组织关系隶属于旅行社的专职导游员,也有相当部分的兼职导游员。不少旅行社基于经济利益,没有真正视导游员为旅行社的固有人员。在改制过程中,也并不希望他们持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则侧重于对导游人员惩罚性的计分、年审等行政层面的监督、管理。在这样的体制背景下,导游人员组织上缺少依靠,政治上缺少关心。

经济权利

我国《劳动法》第三条明文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

权利。而导游人员的收入主要是靠商店的佣金、增加景点所得的提成以及部分小费等。这些收入从法律上讲都是名不正、言不顺,即所谓的灰色收入。况且这些灰色收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市场经

济秩序的公开透明正在减少。现在部分大旅行社与专职导游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规定了基本工资,但导游人员收入的大头还是靠进店的佣金返还给旅行社后以所谓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导游人员的。说来说去导游人员收入的多少与进店的次数、购物的数额仍然是直接的关系。

从现行旅行社管理体制分析,旅行社为了追求利润、降低成本,并未将导游人员当作旅行社人力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往往认为专职导游人员愈少愈好,因为减少了旅行社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旅行社缺少一套合理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鼓励导游人员进取,导游人员等级与现实利益脱节,与业绩好坏脱钩,甚至出现了导游人员等级越高,向旅行社所交的人头费越多的不正常情况。现在全国登记在册的导游员中,初级导游员占96.1%也从侧面说明了这个问题。要使旅游业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轨,提高在国际上的信誉以及竞争力,有必要高度正视导游人员的合法收入问题。只有他们的收入合法了、稳定了、激励机制健全了,他们才能一心一意做好本职工作,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才能有可靠的保证。

接受培训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导游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是通过旅行社内部的业务考核或职业培训和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的年审管理、等级考核等规章制度实施的。现在无论是培训的内容和形式都很难适应当前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需要。景点、公园是导

游人员最重要的工作阵地,但是无论从现行的部门规章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证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条例如《北京市公园管理条例》,都未明确规定导游人员进入公园、景点的免费权。带团时多数景点默许导游人员免票,但是如果导游人员平时进入景点、公园,现场考察或预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带团技能时,就可能被拒之门外,挫伤了导游人员自觉学习、提高业务的积极性。有些国家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导游人员可以免费进入国家管理的博物馆、艺术馆、公园、展览馆和其他娱乐场所。为了提高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确立他们的社会地位,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导游人员的业务实践权、景点免费权应该保障。

其他权利

目前,国家并未明确导游人员的职业性质是自由职业者还是非自由职业者,他们可能隶属于不同的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心,多头管理的格局很难整体地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在别人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日、黄金周时他们最忙,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非常辛苦,还享受不到国家规定的假日工资待遇。此外,由于工作本身的性质,爬山涉水,超负荷的连续工作,甚至还要面对个别极不讲理、无理取闹的旅游者,他们的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卫生安全、身心健康的权益都应得到切实的维护。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者一项基本的权利。但是,在与旅行社签约的导游员中,这一政策执行得并不顺利。在导

游服务中心登记的社会导游员中,由于专职和兼职导游员情况不同,执行这一政策还存在诸多法律、经济上的问题。我们呼唤导游员的权利、义务有人管,我们更呼唤导游员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

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

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 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 现在有不少人认为导游是吃青春饭的。而许多旅行社在招聘广告上也标明只要30岁以下的,在旅行社内部干个五年八年的老导游都转行当内务了。从身体素质考虑,导游工作很辛苦,起早贪黑,跋山涉水,确实需要一个强健的体魄。不过除了要有一个强健的体魄外,渊博的知识以及丰富的阅历才是最重要的,这点对于年轻人来说还是有一定缺陷的。 有一位导游告诉记者:许多人都说导游是吃;青春饭;的,不可否认现在的情况好像做导游确实受年龄限制,尤其是女导游。但我觉得只要热爱这一行,下决心干下去,还是能有一个较长的职业寿命的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像我们做全陪出去时,好些地接导游都是上了年纪的。因此我认为导游非但不是吃;青春饭;的,正相反,它是吃;年龄饭;的。 导游的职业规划分三步走 导游该如何实现职业的可持续发展?职场专家认为,导游的职业规划可以分成三步走: 第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在目前的导游队伍中,除了部分经正规培训、注册的专职导游外,大部分是

来自其他行业的在职人员和学生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所以,若你想从事这一行,可抓紧考导游证书,并抓住一年几次的旅游季节的招聘高峰,充分锻炼自己的能力,积累出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知识内涵以及行业经验,争取进入正规旅行社从事全职导游。 若你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导游,则应苦练内功,充分把握好每一次带队的机会,做到优秀。另外,也可以参加一些导游大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业界知名度 第二步,成为有一技之长的导游优秀的导游紧缺,有一技之长的导游更缺。目前正在从事导游工作的人才可以学习一技之长,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比如境外游越来越热,而各类境外旅游线路的开发人才非常稀少,从事导游工作的你,不妨多学习些旅游线路开发方面的知识并加强实践,给自己的职业提升埋下伏笔。又如,如今懂得日语、西班牙语、俄语、韩语等小语种的导游人才非常稀少,多学一门外语,能给你的职业增添不少亮色。 第三步,成为全能型的高级旅游人才目前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已由以往简单的全陪、地陪升级到会设计旅游路线,全陪、地陪一身兼,这为导游制造了更高的

导游的职业生涯规划范文最完整

导游的职业生涯规划范文最完整 一、决策前分析 根据我的性格特点,我大致倾向与酒店管理。 二、我的性格特点 三、解决性格缺陷 我深知人的性格一旦形成是很难改变的,但是如果想成为新世纪的人才我们就一定要克服重重困难,发扬自己的优势,改变自己的劣势,所以我下决心改掉自己做事恒心不足的缺点,我发现以前制定计划完不成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计划太宽泛,难度较大,我从现在开始要从简单的做起,制定计划时先从简单易行的做起,由小到大,慢慢把自己做事的恒心一点一点的积累起来!但是有时单凭自己的努力还是不够的,所以我也会时时注意别人的看法与评价,请老师与同学监督与配合。 四、选择该就业方向的理由 但是通过研究市场情况,我发现以下问题 许多饭店人力资源部门在招聘员工时宁愿吸收高中生,而不愿要大学生。对此业界与学界各执一词,我认为有下列原因需引起注意: 第一,中国现行高校招生制度仍然以分数为基础,学生对学校及专业的选择仍有较大的盲目性,因此出现专业与意愿之背离。 第三,目前我国饭店已进入成熟阶段,提升机会相对较少,且现有的中层管理人员其年龄较为年轻,这便使大学生更感到提升无望; 第四,由于大学生在一线操作方面与职高生相比其技能略逊一筹,且失去年龄优势,更使饭店产生大学生不及职高生的印象,这也客观造成了大学生对饭店工作环境的不认同感;

第五,由于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存在着对人才使用方面的限制,而外管饭店通常较少有“户口指标”,客观上限制了异地优秀人才的选用。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我觉得首要任务还是努力培养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并且避免眼高手低的问题出现,要培养愿意从基层干起的精神,再是要时时关心与本专业有关的形势动态,遇到事情要努力培 养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再次要向各个阶层的人虚心学习,学习他 们的优点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五、行动计划 1、每天坚持锻炼身体至少1小时; 3、大二下学期通过英语4级考试并争取拿高分; 4、每年争取保持成绩优秀并拿到奖学金; 5、大三通过英语6级考试并争取那高分; 6、在离开博物馆时至少拿到4星志愿者证; 7、平常要不断了解时事,尤其是了解旅游动态,并及时对事情 作出分析; 一、决策前分析 根据我对旅游管理出路的理解,大致有以下方向: 旅行社(导游,计调,销售等)、酒店(销售,大堂副理等)、旅游国际机场航空公司(航空机票定位员)、旅游局(公务员)--------要 考公务员、旅游景区规划与开发(研究,设计人员)--------压力很大 根据我的性格特点,我大致倾向与旅游。 二、我的性格特点 一直以来,我都生活得平平淡淡,家庭条件并不宽裕。过去的我几乎从不为自己的未来过于担忧,总是觉得就业距离自己太遥远, 如今,我已是一个即将步入大二的学生,看到学哥学姐们辛苦的求 职经历后,我才知道,未来并非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一片光明,我需

导游职业生涯规划简易版

When The Goal Is Established, It Analyzes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nditions Of Organiz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Organizational Goals To Be Achieved And The Ways To Achieve Them.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导游职业生涯规划简易版

导游职业生涯规划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计划文件应用在目标确立时,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处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没有任何的技 能与目标,那么将会成为万人之下的人。知道 这残酷社会的生存游戏的法则,并找出规律, 才能成为这游戏的赢者。要成为一个成功的赢 者,背后一定有份很周详的职业规划。因此, 职业规划对一个人的职业生涯有着举足轻重的 作用。规划好自己的人生,放飞最初的梦想与 目标。 俗语说的好,花无百样红,人无完人;没 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总会有一些缺点。我 也是人,也会有缺点。平时总会忘记一些东 西,到想起的时候,又十分后悔,暗自责备为

什么自己总忘东忘西。有时心情不好,就不理人,无论什么事情都不想理会。到我需要到同伴时,他们都一如既往的帮助我;同时,我很庆幸有这班好友在身边。有时候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会,其实只是一知半解,有时总认为自己时最聪明的,但其实也只是一个愚者,总之自大是我常失败的原因。我爱贪玩,玩起来,什么事情都忘记,经常受到责备。有时候又很胆小怕事,一遇到难事,往往会退却或推给别人。每天都想用同一段时间做不同的事情,但每次都三分钟热度, 这就是我经常做事都不成功的原因吧。因为我总想着急功近利,想从捷径去获取成功,但毕竟天下是没有免费的午餐,要获得真正的成功,必须靠个人的努力踏实的工作、学习等正确途径去取得。我做事有时候很急躁,常赶

旅游管理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书

旅游管理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书 本文是关于旅游管理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旅游管理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书(一) 一、决策前分析 根据我对旅游管理出路的理解,大致有以下方向: 无论是任何方向,如果想发展的好,前提是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 旅行社(导游,计调,销售等)、酒店(销售总监,大堂副理等)、旅游国际机场航空公司(航空机票定位员,空中小姐等)、旅游局(公务员 )--------要考公务员、旅游景区规划与开发(研究,设计人员)--------压力大、度假村、会展(策划师,销售等)、油轮公司--------英语要求很高,工资不高,但有出国机会、老师、旅游咨询顾问--------好方向之二,但对经验和学历要求非常高、旅游财会--------好方向之三,需要考CpA 根据我的性格特点,我大致倾向与酒店管理。 二、我的性格特点 一直以来,我都生活得无忧无虑,家庭条件谈不上十分宽裕,但是也可以让我衣食无忧,过去的我几乎从不为自己的未来过于担忧,总是觉得就业距离自己太遥远,如今,我已是一个即将步入大二的学生,看到前辈们辛苦的求职经历后,我才知道,未来并非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一片光明,我需要对自己来一次好好的分析。以便于更好的进行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通过仔细的自我分析,我发现自己爱好广泛,喜欢唱歌,钢琴,与人交流,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性格乐观向上,责任心强,喜欢探索与创新,很多事情都有新奇的想法,与人交往时热情大方是我的优点,所以我的人际关系良好,但是我的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做事恒心不够,往往喜欢三分钟热度,所以自己制定的计划往往完成地并不理想。 三、解决性格缺陷 我深知人的性格一旦形成是很难改变的,但是如果想成为新世纪的人才我们就一定要克服重重困难,发扬自己的优势,改变自己的劣势,所以我下决心改掉

导游人员职业权益维护及其利益表达

导游人员职业权益维护及其利益表达 [摘要]我国导游员队伍建设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导游人员职业权益的长期缺位,现实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旅行社企业内、外部及境外同行都存在随意侵害导游人员工作岗位行政许可独占权;二是导游人员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难以保障;三是导游人员学习培训权难以维护。导游人员职业权益维护重在措施落实到位,更在于建立健全导游人员利益表达机制。具体措施主要有加强导游总量控制、旅行社企业等级标准与拥有导游队伍情况密切挂钩、旅游者(团)接待档次与陪同导游等级水平相匹配等;拓宽导游人员利益表达渠道则主要靠政府及其部门、导游群体代言人、工会组织、社会舆论监督、旅行社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和民间团体等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发挥作用。[关键词]导游人员;职业权益;利益表达;旅行社 由于历史、体制和自身等原因,我国导游员队伍建设出现许多与蓬勃发展的旅游业格格不入的矛盾和问题,许多专家和学者对此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和探索。南开大学旅游学系本科生科研创新小组对建立合理的导游人员职业机制问题进行了研究[1];肖佑兴等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导游人员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在于旅游产品产权界定困难、制度创新成本高、信誉低和追求短期利益、违规行为的风险有限、激励机制不当等[2];范玉翔等在导游收授回扣问题上引进“博弈论”,分析监管对导游收授回扣的失效原因”,4);李云霞就旅游线路产品低价格现象背后导游与旅行社的矛盾进行了分析[5];梁智等认为导游人员的道德危险是近年困扰着旅行社业的一个严重问题[6];姜彩芬等分析了旅行社在导

游管理中不公平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7]等等。这些探索研究提出了许多提高导游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议和主张,对深入认识和理解当前导游市场大有帮助。但综合治理当前导游市场痼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深度挖掘矛盾和问题的根源,力求正本清源。虽然造成导游队伍建设的矛盾和问题出现、发展和蔓延的原因很多,但归根结底在于导游人员职业权益的长期缺位,在于该职业利益表达方式严重缺失、维护权益渠道障碍不畅,致使导游人员许多合法利益无法真正得到维护和保证。

导游职业生涯规划

导游职业生涯规划 我是一个高职二年级学生,曾经的我一直没有一个标准的目标,一个能够让我积极向上的动力,在初中阶段的成绩一直不佳,在这个重要的人生转折点上一直徘徊不定,十分茫然。作为一名当代的高职生,若是带着一脸茫然,踏进这个拥挤的社会怎能满足社会的需求,是自己占有一席之地?我们都希望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要实现这样的愿望就要有适合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因此,我试着为自己拟定一份职业生涯规划,将自己的未来好好做设计一下。这样才能让自己在毕业之后,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去向。有了目标,才会有动力。一、对自我的认识 我性格外向、开朗活泼,业余时间爱交友、听音乐、外出散步、聊天、还有上网,偶尔打打羽毛球。身体状态良好,无先天性疾病和病痛;心理状态良好,生活有规律。心中的偶像:李连杰、成龙。 A、优势与优点 自信又阳光的外表加上较强的交际能力,使我在陌生群体中很快就能被接受,做事认真投入、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能力,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拥有一颗快乐和感恩的心加上适当的娱乐和享受生活,使我对自己对生活对世界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让我的生活过得充实而精彩! B、我的优势与缺点 我自觉性不够、惰性较大,遇事要有压力才能快速行动,、惰性较大,遇事要有压力才能快速行动,学习是“天打渔,两天晒网”以致不能成为尖子生,没有成大器的气质和个性,易相信别人,过于敏感;由于经验较少,对事物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思想有点单纯。 C、职业价值观 我的职业价值观是在事业上我看中的是实现自我价值,所做的事情必须是能够将我的精力与能力融入到所在的行业与我的工作单位所需要的地方,并充分发挥我的交际能力,以实现我的目标,实现我的价值。因此,我希望在正式工作几年中成为一名实现自我价值的专业人士,很清楚的了解自己的行业最大的挑战以及机会之所在。 D、自我分析小结 基于我对自己的职业未来的期望,我认为自己在某方面还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自觉性不够、惰性较大,遇事要有压力才能快速行动,以后在这个方面要时刻提醒自己。其实,现在的我已经开始在改变自己缺乏毅力、恒心的缺点了,还有一些潜在的不足,我也在努力改变着。 二、职业分析 A 家庭环境分析 经济状况是在对影响职业选择的因素中占了很大比例的,因为每个人的工作都离不开赚钱,除了那些自由主义者。既然是为了赚钱,那么家庭状况不是很好的人更会渴望找一个好的工作。对于家庭状况一般的我也渴望以理想的职业。 B、家人期望 我的父母一代在职业是并不是很优秀,所以他们把希望托付在我身上,他们希望我将来成为一名医生、教师或者是导游。 C、就业形势 最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的吸纳力提高,到有意成为人们寻求的热点行业。据了解,韩国市场在中国入境旅游市场中的地位成为越来越重要,相对于其他语种的导游严重不足,相对于英语、日语、俄语还相对欠缺。所以目前导游队还是很乐观的,而且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壮大对旅游事业的投入,再加上人们对服务性观念开始转变,觉得在

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

---------------------------------------------------------------范文最新推荐------------------------------------------------------ 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 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 现在有不少人认为导游是吃青春饭的。而许多旅行社在招聘广告上也标明只要30岁以下的,在旅行社内部干个五年八年的老导游都转行当内务了。从身体素质考虑,导游工作很辛苦,起早贪黑,跋山涉水,确实需要一个强健的体魄。不过除了要有一个强健的体魄外,渊博的知识以及丰富的阅历才是最重要的,这点对于年轻人来说还是有一定缺陷的。 有一位导游告诉记者:许多人都说导游是吃‘青春饭’的,不可否认现在的情况好像做导游确实受年龄限制,尤其是女导游。但我觉得只要热爱这一行,下决心干下去,还是能有一个较长的职业寿命的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像我们做全陪出去时,好些地接导游都是上了年纪的。因此我认为导游非但不是吃‘青春饭’的,正相反,它是吃‘年龄饭’的。 导游的职业规划分三步走 导游该如何实现职业的可持续发展?职场专家认为,导游的职业规划可以分成三步走: 1 / 11

第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在目前的导游队伍中,除了部分经正规培训、注册的专职导游外,大部分是来自其他行业的在职人员和学生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所以,若你想从事这一行,可抓紧考导游证书,并抓住一年几次的旅游季节的招聘高峰,充分锻炼自己的能力,积累出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知识内涵以及行业经验,争取进入正规旅行社从事全职导游。 若你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导游,则应苦练内功,充分把握好每一次带队的机会,做到优秀。另外,也可以参加一些导游大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业界知名度 第二步,成为有一技之长的导游优秀的导游紧缺,有一技之长的导游更缺。目前正在从事导游工作的人才可以学习一技之长,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导游的职业规划“三步走”及计划。比如境外游越来越热,而各类境外旅游线路的开发人才非常稀少,从事导游工作的你,不妨多学习些旅游线路开发方面的知识并加强实践,给自己的职业提升埋下伏笔。又如,如今懂得日语、西班牙语、俄语、韩语等小语种的导游人才非常稀少,多学一门外语,能给你的职业增添不少亮色。 第三步,成为全能型的高级旅游人才目前旅行社对导

导游职业资格:导游的基本权利

导游职业资格:导游的基本权利 【天津光华教育】提供导游人员在旅行社行业中地位日渐低下已是不争的事实。虽然他们兢兢业业、吃苦耐劳,做出了很多奉献,但问题也不少,有些问题性质还相当严重。2002年全国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所反映出的重点问题之一,就涉及了导游人员私拿佣金、索要小费、强迫游客购物、政治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成为了所谓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这些问题的出现,仅仅是导游员本身的责任吗?不是。更深的原因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市场化从无序向有序过渡的时期,计划经济条件下监督、管理体制陈旧,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旅行社运作规程不规范,没有很好地解决导游人员与旅行社、国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问题,导游人员的政治、经济、社会等诸项权利缺乏合法的保障和维护,出现了“只用不管”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了每位公民和劳动者多项权利。导游人员因其自身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他们所应享有的权利,在过去往往强调与法律义务相对称的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而忽视了作为一名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 政治权利

依照我国《宪法》和《劳动法》,导游人员作为一个职业群体,重要的政治权利是享有结社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在我国,中国旅游协会下属许多专业协会,如旅行社协会、旅游车船协会、旅游饭店协会等。导游员协会呼吁多年,但迟迟未能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已将农民工工会的设立列入今年的工作日程中,而导游员工会组织列入旅游管理部门的议事日程还有待时日。代表各个阶层和界别的各级政协组织也未曾见到导游员的身影,倒是不少影视作品和新闻报道非客观地把矛头直指导游员。旅游业一些痼疾问题全都推到他们身上有失公允,但是谁能站在公平的角度上为他们申冤诉求呢? 导游员的政治权利也体现在政治上要求进步。我国导游员队伍 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既有与旅行社签约、人事组织关系隶属于旅行社的专职导游员,也有相当部分的兼职导游员。不少旅行社基于经济利益,没有真正视导游员为旅行社的固有人员。在改制过程中,也并不希望他们持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则侧重于对导游人员惩罚性的计分、年审等行政层面的监督、管理。在这样的体制背景下,导游人员组织上缺少依靠,政治上缺少关心。 经济权利 我国《劳动法》第三条明文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 权利。而导游人员的收入主要是靠商店的佣金、增加景点所得的提成以及部分小费等。这些收入从法律上讲都是名不正、言不顺,即所谓的灰色收入。况且这些灰色收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市场经

导游职业生涯规划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2a14911394.html,)/工作计划 导游职业生涯规划书 一.大学毕业后的x年总体规划 时间:20xx至201x 美好愿望:成为一名优秀的导游人员 职业方向:全陪 总体目标:高级导游 已进行情况:准备进行国家导游资格证考试 二、分析自身条件 我就度于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涉外旅游专业。尽管还没有太多暷资历,但是也有一些工作经验,因为我会利用节假日出去实习、进一步对导游专业的学习,也经常出去做兼职,职业是大连地方带有人员。我是个性格开朗,活泼的人。为人热情,易于相处、且超级热爱各地的美丽山水,喜欢结交朋友。自我感觉我是

适合导游这项工作的,而且我易于相处,所以也会成功的成为译名优秀的导游人员。 三、确定职业目标 (一)职业理想: 以为我的家乡就是一个美丽的旅游县城。所以贶环境的影响,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一个理想,那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导游员,让更多的人爱上我的家乡,来我的家乡观光旅游。为家乡奉献自己的一点力量。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不仅对家乡的美景爱恋,而且爱上了所有拥有美丽景色的地方。现在我的目标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导游人员。我不濚要把祖国的文化、风情、美景送给大家,还要让游客对我国的文化、历史有更深的了解,还希望让外籍人民对中国更更深的了解,让他们也爱上钜们这个有着悠久文化历史,幅员辽阔的东方国度人。希望可以棦扬文明,让世界人们了解我们的祖国。 (二)职业理想须具备的条件: 导游是一个高级服务的职业,是传播文化,交流文化,推进全民之间交流的重要渠道。有句话说“要看祖国河山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导游在现代服务业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导游在现代旅游产业与旅游服务的诸多要素中,导游人员是最直接的一线服务人员,也是代表单位甚至地方的“窗口”形象,这就为我们

导游2021年个人工作计划范文(通用版)

导游2021年个人工作计划范 文(通用版) Through the work plan, you can make a plan for future work and work out a detailed plan; the work plan function greatly improves work efficiency.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导游2021年个人工作计划范文(通用版)导语:通过工作计划,可以对未来工作进行一个规划,制定出详细计划;这样能让工作更有条理性,还能对工作进行全局的管理,可以更好的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作计划功能对提升工作效率有很大提升。 导游xx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1.在带领旅游团游览景点过程中,不再只是单一的讲解景点历史,而是结合天津近几年的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计划系统讲解给游客,进而展现一个近代与现代相结合,高速发展中的天津市。 2.加深与游客的交流,在最短的时间内融入到游客当中。并像陪伴家人一样对待全团每一位游客,尽量满足游客所提出的要求,虚心听取游客的建议,以最好的服务让每一位游客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3.在旅行社规定范围内,为我社及个人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4.在工作过程中,不断的像我社同事及其他旅行社导游学

习,借鉴先进的带团模式,充实自己文化修养,进而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5.在接到社里分派接团通知的情况下,提前做好行程计划,与全陪或领队及时沟通,以便在第一时间掌握本次团队的第一手资料,从而更好的安排时间与行程,以避免因沟通不及时导致的时意外状况的发生,而导致游客的不满。 以上几点是我个人在这一年工作中学习和总结出的经验,同时经过这一年的工作也锻炼了我自己的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保证了每次接待旅行团的工作都能正常顺利的进行,以精神饱满的状态对待每一天的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性;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个人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作还不够细致,由于个人脾气秉性容易与同事造成不愉快等等,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会努力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社领导和各位同事多帮助我,指出我的缺点和不足。我会虚心听取,及时改正。

导游人员的素质

导游人员的素质 导游既是一种服务,又是一门专业和艺术。一名合格的导游人员首先应该具有服务的意识、服务的技能,同时也应具有导演的水平和演员的本领。具体来说,导游人员的素质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良好的思想品德 (1)热爱祖国 热爱祖国是中国的合格导游人员的首要条件。在海外旅游者的心目中,导游人员是国家形象的代表,是“非官方大使”。旅游者正是透过导游人员的思想品德和言行举止来观察、了解中国。因此,导游人员应把祖国的利益、社会主义事业摆在第一位,自觉地维护祖国的尊严、民族的尊严。 (2)优秀的道德品质 从接待旅游者的角度说,旅行社和各接待单位实际上组成了一个大的接待集体,导游人员则是这个集体中的一员。因此,导游人员在工作中应从这个大集体的利益出发,从旅游业的发展出发,依靠集体的力量和支持,关心集体的生存和发展。导游人员要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并把这一精神与“宾客至上”的旅游服务宗旨紧密结合起来,热情地为国内外旅游者服务。 (3)热爱本职工作、尽职敬业 导游工作是一项传播文化、促进友谊的服务性工作,因而也是一种很有意义的工作。导游人员在为八方来客提供旅游服务时,不但可以结识众多的朋友,而且能增长见识、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导游人员应该为此感到自豪。为此,导游人员应树立远大理想,将个人的抱负与事业的成功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进取,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热忱地为旅游者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 (4)高尚的情操 高尚的情操是导游人员的必备修养之一。导游人员要不断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努力使个人的功利追求与国家利益融合起来;要提高判断是非、识别善恶、分清荣辱的能力;培养自我控制的能力,自觉抵制形形色色的精神污染,始终保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没有导游证的导游 前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段关于像我们一样的一个大学生当导游的消息。但这个消息是有点奇怪。原来是这样,一个某高校外语系学生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他急于从事导游工作,所以他跟某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次年7月,正值旅游旺季,该旅行社导游不足,就聘用这个学生充任导游人员。不久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了罚款处罚。 说实话,我觉得太可惜了,刚做了个导游却被处罚了。但是这位学生受到处罚没有错的。作为一个导游的最基本条件是先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导游证。这位学生连这个最基本的条件都没有属实,还要去当任导游工作是不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应该受到处罚。但在这里还有一个单位负担一定的责任,也就是说聘用这个学生的旅行社。因为这家旅行社明明知道他没有导游证,还聘用他,给他提供导致错误的从业机会。 我认为我们大学生作为导游除了取得导游证以外,还要在从业旅游行业之前必须具备几个方面的内容。它主要包括: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不能从旅游者身上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义务维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的意识,遵守职业道德的意识,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意识,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义务,佩戴导游证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意识,自己不是领导别人而给别人服务的意识。

所以我们作为一个大学生做事应该先弄明白首先要做什么、必须具备怎样的条件,尤其是作为导游要有较强大的服务意识,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必须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我觉得这位没有导游资格证的导游,除了取得导游证以外,还需要具备很多方面的条件。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这位学生的行为明明属于擅自从事导游活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没有参加资格考试合格的人不能当导游,所以罚款处罚了。不论是什么人,不论那个人有天大的本事,如他想要当导游,那么首先必须要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在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聘用这位学生的旅行社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虽然这位学生的行为属于擅自从业导游活动,跟那家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但他不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因为聘用这位学生的旅行社,给他提供这样的机会,也就是说给他提供不应该提供的职位和机会,《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聘用的导游和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聘用的领队,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所以依据《旅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对这家旅行社进行处罚,这家旅行社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如这家旅行社把全部责任推给学生的话,这位学生有权利诉讼这家旅行社要负担一部分的责任。

导游访谈报告(职业生涯规划)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学生实践调研报告 课程名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实践调研报告题目:导游访谈 调研报告负责人:高妙凌廖碧娟张碧霞所在院系:管理学院 任课教师:林素絮 日期: 2012年4月6 号

目录 一.访谈前言 (4) 二.访谈对象选择的理据 (4) 三.访谈工作的进度安排 (5) 四.访谈工作的分析 (6) 五.访谈总结 (14) 六.谈问卷调查 (23) 七.参考文献 (25) 八.访谈照片 (26)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社科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学生实践情况简表 课程名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实践题目导游访谈 实践地点学校,中易旅行社实践时间3月11号到3 月25号 实践方法面对面访谈,q聊,问卷调查 指导教师林素絮实践教学成 绩 实践小组成员(不超过6-8人) 姓名院系班级学号实践组员 杨昊霖11旅管2班2011025144129 组长 石月玲11旅管2班2011025144120 组员 廖碧娟11旅管2班2011025144121 组员 黄爱丽11旅管2班2011025144124 组员 高妙凌11旅管2班2011025144125 组员 黄晓南11旅管2班2011025144126 组员 方瑞芬11旅管2班2011025144127 组员 杨健11旅管2班2011025144123 组员 张碧霞11旅管2班201102514430 组员

一、访谈前言 3月23号之前,经过多次的小组会议讨论,明确的分工后。终于在这一天的晚上九点左右,在学校的一教,我们以足够的幸运邀请到了两位担任过兼职导游的直系师兄师姐,并如愿般理想地进行了一次的采访。第一次的采访我们满载而归。接着,在4月1号,我们又对中易旅行社的黄导游进行了一次简明的采访。她热心的回答了我们的采访问题并协助我们完成了相应的工作。 二、访谈对象选择的理据 首先,20世纪80年代以来。旅游业已发展成为世界的龙头产业。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政府都把作为旅行社都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振兴地方经济的主导产业,给与充分的重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导游作为旅行社旅游接待服务工作中的主体,是旅行社的窗口和形象,对旅游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在中国的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旅行社的分布较为广泛,所以导游这一职业日益受到关注,对导游人员进行调查具有现实性意义 。接着,作为旅游专业的学生,采访导游可以使我们接触了解到关于本专业更多的课外知识,熟悉导游这一职业工作的性质以及实际的要求,使我们在大学学习期间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及目标,以及更好的规划和挑战我们未来的职业、,可以提高我们的专业知识、开拓我们的视野,同时对我们的学习有一定的指导性、前瞻性

导游个人职业规划书-精选范文

导游个人职业规划书 导游个人职业规划书 一、职业规划 美好愿望: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方向:开一家旅行社 总体目标: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习,有自己的事业。 二、社会环境规划和职业分析 1、社会一般环境:中国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在全球旅游事业发展迅速的形势下,中国的旅游事业也在突飞猛进的发展,逐渐从以前的中专水平—大专水平—本科水平,更甚者可以出 国深造与国际进行交流。 2、导游职业特殊社会环境:由于中国的管理科学发展较晚,管理知识大部分源于国外,中国的企业管理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中国急需管理人才,尤其是经过系统培训的高级管理人才。因此企业管理职业市场广阔。要在中国发展企业,必须要适合中国的国情,这就要求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和环境动态适应相结合。因此,受中国市场吸引进入的大批外资企业都面临着本土 化改造的任务。这就为准备去外企做管理工作的人员提供了很多机会。 3、导游的工作环境:导游变导购,其行为成为旅游者与媒体关注的焦点,成为被指责的对象,这种局面的出现,应该说是与导游的生存环境分不开的。旅行社之间的残酷竞争,并不富裕的旅

游者只对旅游价格感兴趣而对存在的服务质量差异视而不见,旅游相关行业为扩大收入而不择手段,法律法规的欠缺使得导游职业难有认同感,等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导游的工作环境。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批高素质的导游人员还是被需求的。 三、对导游专业的认识: 1、具备健康的身体、爱岗敬业、有刻苦耐劳的精神是做好导游工作的关键。导游工作既是一种复杂的脑力劳动也是一种繁重的体力劳动。在接待旅行团组织旅游活动的时候,要步行、要爬山、要连续不断的工作,还要适应气候的差异、饮食的不同……这一切都需要导游要有一个健康的体魄,能适应这种长时间多方位的劳作;其次每天都要带着旅行团在外观光,日晒雨淋是难免的;而且游客迷路,不按时集中的情况是经常出现的,遇上此情况导游只有亲自去找游客,这样往返地跑来跑去会很累。但当我们爱上导游这份工作后,即使再苦,我们也可以忍受,再累,我们也会认为是值得的。当我们做到这一点时,就会觉得生活还是充满激情和新鲜感的,每一天都有新的期待。有期待就有动力,动力是成就事业的基本前提。 2、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合作,有利于旅游业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给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机遇。中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未来较长时间经济发展仍将处平稳的上升期,在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目标下,人民整体的生活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xx年北京奥运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概述 权利和义务,是个多义的、广泛的范畴。在社会生活中,个人或组织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所讲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指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所谓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是指导游人员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这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导游人员可以自己作出一定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和请求保护。 所谓法律义务,是与法律权利相对称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它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导游人员的法律义务是指导游人员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例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这就是法规要求导游人员必须作出的行为。又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这就是法规规定导游人员不得作出的行为。 导游人员作为公民的一员,依法享有广泛的政治、经济、文

化和社会等各种权益。这里所讲的导游人员的权利主要是指《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样,这里所讲的导游人员的法律义务也主要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义务。 2.导游人员的权利 (1)导游人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由以上规定可见,导游人员在执行导游职务活动中,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种。所谓人格,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能够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如生命、健康、名誉等,既是构成人的人格要素,也是人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人格权是每一个公民和法人毫无例外终身享有的权利,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基本的民事权利,无论公民或者法人,如不享有人格权,他的人身权就没有实际意义。因此,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之所以作上述规定,是因为在实际中,个别旅游者在旅行游览活动中,遇有不顺其心意的事情,就肆意侮辱谩骂导游人员,甚至还发生殴打导游人员的事件。针对这种情形,《导

导游职业生涯规划

导游职业生涯规划 导游作为旅游业发展的推动者、先进文化的传播者、中外交流的友好使者,导游服务水平是旅游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但是近年来关于导游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除了社会地位问题,还有收入、婚恋顾家等问题,一一摆在导游的面前,使得很多热爱旅游事业的导游在去留间挣扎。科学、客观、对口的导游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在这旅游大转型的时期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导游被认为是中国入世后最紧缺的人才之一,国家对导游人才的需求也正逐年增长。回顾新中国导游事业发展的历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的导游员大部分是掌握外语的大学毕业生,身份是国家干部,工作内容是从事外事接待工作,代表了国家的形象,受到全社会的尊敬。第二阶段(1978 年改革开放———20 世纪90 年代初):这一时期的导游队伍以旅行社的全职导游为主体,队伍不断扩大,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外语水平较高,这时的导游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就业门类。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90年代末):这一时期我国入境、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初步形成三大市场共同发展的格局。导游队伍发展规模迅速扩大,导游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继1989 年我国建立了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制度,1995 年起又建立了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第四阶段(20 世纪初———至今):目前我国有60 万职业导游,但实际上有资质的导游约有70 万人,还有30 万名讲解员,导游员、讲解员已是一支百万大军。这时的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导游是旅游服务的重要环节。在2005- 2010 年的5 年里,中国旅游者的增长率每年超过60%,中国导游员、讲解员人数翻了3 倍。2010 年,我国接待入境游游客5566 万人次,出境游游客5738 万人次,市场的需求和扩展在加快,但导游队伍的增长远未达到这个需求,导游从业人员数量需求较大。然而,由于旅游法制建设滞后、旅游监督管理环节薄弱、旅行社无序竞争等原因,大部分持证导游生活保障低,难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原有的优秀人才也流失严重。中国的导游具有学历低、年龄低、收入低、社会地位低,以及高风险、高流失率的“四低两高”的特点。以广东省旅游局的调研(2011)为例,每年有大量的导游新兵进入旅游市场,旅行社并没有好好培养,而只是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在进入导游行列三年内,大部分新导游都将离开导游岗位,原因就是当他们转变为资深导游时要面对更多新兵的挑战。综上所述,导游从老一代的国家干部、民间大使的身份,到如今的无基本工资、无基本福利保障、无明确劳动报酬保障的“三无人员”,在时代的发展进程中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很多一线导游感到前途很迷茫,也使很多立志想从事导游工作的有识之士望而却步。对于导游生涯规划的分析与研究应该与时俱进,为广大导游有序地安排自己进入职场发展的人生规划、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导游之路提供参考意见。 1、人力资本理论舒尔茨在1960 年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指出人力资本体现在人的身上,表现为人的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等,综合起来就表现为人的素质。导游是实践性极强的一类工作,其人力资本是稀缺的,其人力资本像其他一切资本一样,都应当获得回报,其时间经济价值的提高是一种趋势。导游在带团过程中,每一个团队的成员都不同,每一个旅游目的地即使多次重游都有差异性,其经历的旅程都有各种情况发生,具有不可复制性,因此逐渐形成了其独特的经验资本,并成为企业及其本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导游的生涯规划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避免因为退出壁垒不高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人力资本的亏空。 2、导游人力资本的价值(1)拥有广大的客户资源。中央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要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要求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导游作为旅游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在服务游客的过程中,带给游客知识、健康和愉悦,服务于人的发展;同时导游又是文明的使者,倡导文明、传播文明是导游的“天职”。导游作为服务于广大游客的一线人员,与游客面对面,心贴心,在青山绿水间更容易获得彼此心灵的沟通,建立信任感,赢得回头客。游客的满意度越高,其忠诚度就越高。随着带团量的逐步增多,导游将积累长期、稳定的客户群,这成为其人力资本的重要资源。(2)积累丰富的旅游经验。旅游业要更好地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考试吧(https://www.360docs.net/doc/2a14911394.html,)2006-7-21【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模拟考场MIPRO咪宝行业领先导游系统移动扩音,声声入耳https://www.360docs.net/doc/2a14911394.html, 嘉强电子提供数字导游系统,大型企业,政府单位,外宾接待,国际会议,博物馆,旅游业.. 无线导游器无线导游器天津恒达科技专业经营无线导https://www.360docs.net/doc/2a14911394.html, 天津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经营无线导游器,生产语音讲解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 百度推广1.概述 权利和义务,是个多义的、广泛的范畴。在社会生活中,个人或组织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所讲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指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所谓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是指导游人员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这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导游人员可以自己作出一定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和请求保护。 所谓法律义务,是与法律权利相对称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它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导游人员的法律义务是指导游人员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例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这就是法规要求导游人员必须作出的行为。又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这就是法规规定导游人员不得作出的行为。 导游人员作为公民的一员,依法享有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种权益。这里所讲的导游人员的权利主要是指《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样,这里所讲的导游人员的法律义务也主要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义务。 2.导游人员的权利 (1)导游人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由以上规定可见,导游人员在执行导游职务活动中,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种。所谓人格,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能够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如生命、健康、名誉等,既是构成人的人格要素,也是人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人格权是每一个公民和法人毫无例外终身享有的权利,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基本的民事权利,无论公民或者法人,如不享有人格权,他的人身权就没有实际意义。因此,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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