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4~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90804~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90804~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X市X区X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养蜂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X县X养蜂业专业合作社,总股本50万元。本社住所设在X县西平镇望海新区经一路166号。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养蜂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成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蜂产品销售加工、运输以及产品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维护成员利益,促进成员增产增收,提高成员生活质量水平。

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成员提供养蜂市场信息,采购养蜂生产、生活资料;

(二)引进蜜蜂新品种、养蜂新技术,组织养蜂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行养蜂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提供其它成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退社须提前三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度结算后退还。

第七条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成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八条成员的义务:

(一)按规定交纳股金,加入本社最低股为1股100元,最高不超过总股本的30%:

(二)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

促进本社发展;

(四)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九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成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成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问题。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社实行成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一条成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会建议时:

(三)五分之一以上成员提出时。

第十二条成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l票制(或比例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1名成员只能代理1名成员。各项决议须有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5目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成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合作社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监事;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五)审查和决定本社的盈余分配,及对成员的奖惩;

(六)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七)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理事会由理事长1名、理事2名组成,每届任期5年,

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法定代表人,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六条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其聘期、报酬和奖惩;

(六)批准接纳新成员或原有成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成员资格;

(七)负责管理本社资产,努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第十八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因本社较小,监事会设执行监事1人,任期5年。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九条监事会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检查理事会对本社章程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受理来信来访,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财务

第二十条本社的资金来源:

(一)成员股金;

成员出资总额:1500000.00 (元)

(二)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

(三)提留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

(四)银行贷款;

(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六)捐赠;

(七)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3O%提取,用于增加积累、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1O%提取,用于成员集体福利事业;

(三)风险基金,按10%提取,用于次后年度的弥补亏损和成员重大事故后恢复生产;

(四)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数量(额)二次返利,按20%提取;

(五)股金分红,按30%提取:

第二十二条本社如发生亏损,以公积金、风险基金、成员股金依次弥补。

第二十三条本社财务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第二十四条本社资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侵占和挪用。

第五章变更、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五条本社合并、分立和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调整注册资本金等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社由于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决定终止时,理事会应制定方案报成员(代表)大会批准,并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

第二十七条本社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清算小组同意,不得处分本社资产。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X市X区X养蜂专业合作社

2018年3月15日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范本仅供参考。 本示范章程的中括号内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阜城县保丰瓜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3年09 月 20 日召开设立大会,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三条本社及全体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由侯建武、侯春勇、侯春正、侯春路、侯春红等设立人发起设立。本社名称:阜城县瓜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六条本社住所:衡水市阜城县古城镇刘南星阁村,邮政编码:053000 。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社业务范围:瓜菜农产品收购、销售,蔬菜瓜果、豆类、油葵种植、销售。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第九条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第十条凡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向本社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查并表决通过的,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

太华养蜂专业合作社规制度

太华养蜂专业合作社 规章制度 一、办社宗旨及原则 养蜂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蜜蜂种源生产资料的购买、蜂蜜销售、贮藏以及与养蜂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养蜂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 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四、收入管理制度 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 、利润收入; 3 、接受的捐赠款物; 4 、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 、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 、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养蜂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望城县靖港镇大泊湖农业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次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合作社由程建波等人发起,于二0 一一年四月六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本合作社定名为:望城县靖港镇大泊湖农业种养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四十万元。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程建波。本合作社地址:望城县靖港镇石豪村14 组,邮政编码:410204 。第三条:本社采用专业合作社形式经营。成员共同认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成员出资。第四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合伙经营。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第八条本合作社在望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农民和相关业务人员,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可以吸收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第十条欲加入本合作社者,须履行以下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维护合作社利益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依照章程规定享有权利。二经本合作社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章程规定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七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对本合作社享有均等的表决权。出资额较多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可以享有一定的附加表决权。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第十三条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承偌承担保证责任的成员,须履行相应的承偌。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主动声明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第十五条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成员资格自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整理版

农村专业合作社章程 、、八 章 程 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

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总股本。本社住所设在县(市)乡(镇)村。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 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 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采购生产、生活资料; (二)弓I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 (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本社自愿加入合作社联合社,承认其章程,享受社员社的权利,履行社员社的 义务。 第二章社员 第七条凡从事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申请,承认并遵 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八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退社须提前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 度结算后退还。 第九条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十条社员的义务: (一)按规定交纳股金;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顺丰高效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王生明等6人发起,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顺丰高效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成员出资总额:伍拾陆万元(¥560000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王生明业务范围: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 本社住所:村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710000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从事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延安市安塞县县(市、旗、区)果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

农村种养合作社章程(农合网)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村种养合作社章程(农合网)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 第一条本社名称:XXXXXXXX种植专业合作。本社住所: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XXX种植、储藏及销售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XXXXX万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XXXXX万元人民币;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 第四条本社成员共X名。其中,农民成员X名,所占比例100%。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自愿申请退出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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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本社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本社名称: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她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社业务范围: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第五条全体设立人为本社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或对本社予以支持的,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履行入社手续的,能够成为本社成员。 第六条本社的成员中,农民成员为人,占成员总数的 %。 第七条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八条成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字据,理事会讨论经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成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成员义务; (三)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1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副本

xxx笔架山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的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xxxx乡xxxx等人发起,于2016年3月3日召开代表大会。 本社名称:xxx笔架山养蜂专业合作社。 本社法定代表人:xxxx。 本社处所:xxxxx。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交流技术,互相学习,自负盈亏。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蜂群和蜂箱的购买,蜂蜜的销售以及与蜜蜂养殖有关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对成员采购蜂群、蜂箱和养蜂工具等提供指导服务; (二)对蜂蜜质量严格把关,对蜂蜜进行统一商标销售; (三)提供养蜂技术支持,开展与养蜂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诉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才可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的捐赠。 第七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蜂蜜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退出本社; (八)成员决议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本社签订的合同业务,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三)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四)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五)成员共同决议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盈亏和分红:合作社内个人生产的自负盈亏,合作社内多人合作的按各自出资的比例多少来负责出资所占比例的债务和分红。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___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 (____年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代表人: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

债务承担责任。 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第六条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中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合作社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本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本社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本社名称: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三章业务围 第四条本社业务围: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第五条全体设立人为本社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或对本社予以支持的,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履行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本社成员。

第六条本社的成员中,农民成员为人,占成员总数的 %。 第七条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八条成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字据,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成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成员义务; (三)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社实行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分享财务年度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执行监事的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有权申请退出本社,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本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缴纳出资额;

养蜂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DD县AA蜂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1年11月27日第一次全体社员表决通过)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关小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 本社名称:DD县AA蜂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XX镇XX 村XXXX。邮政编码: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 本社的业务范围:蜜蜂养殖,蜂产品加工,产品销售,技术信息交流与服务,种蜂养殖等。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122000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财产,成员出资的情况详见第六章附件。 第四章:成员 一、凡从事本社规定业务范围工作,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二、本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利;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 理事会和其它决议。 5、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6、成员共同决议的其它权利; 7、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 决权。 三、本社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规定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国,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 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蜂业生与发展,履行与本社 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合作的团体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的共有财 产; 5、不从事有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事; 6、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7、成员大会共同决议的其它义务; 四、成员有以下情形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1、自愿申请退出的;

(2020年编辑)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2007年8月21日 9:15:42 高县工商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罗庄区恒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1年12月05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梁作松、孙继芬、王江叶、张庆玉、王振叶5人发起,于2011年12月05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00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梁作松。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有机蔬菜、水果、中药、花卉的种植加工、运输、储藏及销售 (二)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 (三)农业生产技术,信息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以上的成员,在本社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北京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总结

北京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总结 强化管理促进地区养蜂产业健康发展 —北京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 北京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就是由我村村民付连朝等养蜂户发起~2007年9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的专业合作组织。岭角村位于妙峰山西麓、苇甸沟下游~距市中心42公里处。占地面积约5000亩~毗邻109国道~交通便利。现有70户~196人~其中40户参加养蜂专业合作社~合计出资总额24.3万元~业务范围:养蜂,蜂产品加工为一体的生产、贮藏、销售业务,对社员开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生产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储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 一、合作社成立背景 妙峰山镇岭角村~位于两山之间~山峦起伏~山上绿树成林~山花掩映~草木葱郁~流水潺潺~具有发展养蜂业的自然优势。这里养蜂基础比较牢固。发展养蜂业~不占土地~充分利用野外资源~经济效益高~而且可以使农作物增产~美化环境~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蜂蜜作为一种古老的天然高级营养保健品~深受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消费者的青睐。长期以来~养蜂者均是个体户~没有形成规摻化养蜂~管理松散~养蜂人的文化水平低下、质量意识淡薄、养蜂技术落后~养蜂业发展缓慢~养蜂户的效益不高。为了保证蜂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增加蜂农收入~实现企业与蜂农双赢~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岭角村成立养蜂专业合作社~ 1 提高养蜂技术~扩大养蜂规摻~实行行业自律~保证产品质量~实行统购统销~走“合作社+蜂农”联合生产的摻式。

二、合作社运作模式及取得的成果 1、北京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设有专门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办公室1间、会议室1间、蜂蜜灌装车间1间、储藏室3间~原有社员20户全部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今年新发展养蜂户20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正在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合作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与合作社的经济活动往来~主要记录成员的出资额、量化公积金份额、财政扶持资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形成资产量化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情况和盈余返还等情况。合作社全力为社员服务~与成员交易量达到合作社交易总量的100%~按照交易量比率分配给社员的盈余达到合作社盈余总额的61.5%。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民主管理水平。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具有符合本社实际情况并且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北京市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并制定了《北京市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北京市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制度》、《北京市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制度》等三会制度~按照章程的规定~合作社坚定不移的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严格按“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运作~财务管理、合作社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上都是按照理事会研究、监事会审核、社员大会通过 2 的程序实施的~实现了自我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宗旨~贯彻执行合作社引导、社员做自己的主的组织原则。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和成员大会~涉及到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由成员大会决议通过~2011年共召开社员大会2次~并保留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同时~合作社不断建立健全《北京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岭角村养蜂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范本仅供参考。 本示范章程中的楷体倾斜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字体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人,占成员总数的%)。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注:上述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20190804~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X市X区X养蜂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养蜂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X县X养蜂业专业合作社,总股本50万元。本社住所设在X县西平镇望海新区经一路166号。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养蜂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成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蜂产品销售加工、运输以及产品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维护成员利益,促进成员增产增收,提高成员生活质量水平。 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成员提供养蜂市场信息,采购养蜂生产、生活资料; (二)引进蜜蜂新品种、养蜂新技术,组织养蜂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行养蜂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提供其它成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退社须提前三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度结算后退还。 第七条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成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八条成员的义务: (一)按规定交纳股金,加入本社最低股为1股100元,最高不超过总股本的30%: (二)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

促进本社发展; (四)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九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成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成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问题。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社实行成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一条成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会建议时: (三)五分之一以上成员提出时。 第十二条成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l票制(或比例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1名成员只能代理1名成员。各项决议须有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5目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成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合作社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监事;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五)审查和决定本社的盈余分配,及对成员的奖惩; (六)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七)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理事会由理事长1名、理事2名组成,每届任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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