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银行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细则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结售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业务。衍生产品业务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 (一)客户调查: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二)业务受理:执行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现有法规,对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了解业务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三)持续监控:及时监测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业务:对于业务受理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异常迹象

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与“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原则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审核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二)采取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工作人员明确结 (三)建立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 理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 2014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号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最新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督管理、罚则、附则共五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三)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 (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期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等业务及其组合;

(五)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银行持有的,因银行办理对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等人民币与外汇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局批准。 第五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银行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一并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 第九条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应当由其总行统一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除外。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其他银行由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审批。 第十条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取得已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并报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备案。

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

国际收支外汇业务办事指南1 【申请条件】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具体业务资格的主体均可申请办理相应业务 【办理流程】申请主体根据具体业务提交所需材料,外汇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办理【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时),2:00-5:00(冬时)【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蔡锷中路2号B座10楼 【受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综合业务)处 【联系电话】 1如遇政策变化,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事项名称】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年第2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 【办理材料】 (一)市场准入审批 1、书面申请; 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单证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结售汇头寸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结售汇业务授权管理制度等); 4、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许可文件(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 5、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情况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银行分支机构(含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辖内的农村信用社)采取事前备案制市场准入,需提供:银行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二)市场退出备案 银行停办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自停办业务之日起30日内备案 (三)变更名称、地址,机构合并或者分立

第五章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欢迎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第五章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我国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监管由外汇管理、银行业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条例》等规定,人民银行履行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职责,具体由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商业银行其他外汇业务,如外汇与外汇间的买卖等,由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外汇管理部门还负责保险经营机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资格审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范围包括外汇保险、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代理买卖外币有价证券、即期结售汇业务等。对金融机构监管的另一类重要内容是其为客户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合规性考核制度。 第一节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概述 银行结售汇业务是一项政策性、行政性较强的业务。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时,需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对企业和个人结售汇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同时,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净差额须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对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储备产生影响,并通过基础货币投放影响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因此,需要对银行结售汇业务进行特殊监管。 银行经营结售汇业务需遵循以下管理要求:一是事先向外汇管理部门取得结售汇业务资格,未取得资格者不得经营结售汇业

务;二是为客户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审核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三是按规定对超限额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及时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平盘;四是按规定制定并公布挂牌汇价;五是建立独立的结售汇会计科目,并制定相应的结售汇单证保留制度;六是履行国际收支申报、结售汇统计、结售汇综合头寸统计、大额交易备案以及其他相关统计义务。 二、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管理 (一)即期结售汇业务 对于总行级机构,实行核准制的准入管理方式。银行总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是证明银行具备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材料,包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或银监部门批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许可文件;二是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2014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号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最新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督管理、罚则、附则共五章三十三条。 分享 意见反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三)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 (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期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等业务及其组合; (五)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银行持有的,因银行办理对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参与银行间外

汇市场交易等人民币与外汇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局批准。 第五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银行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一并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 第九条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应当由其总行统一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除外。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其他银行由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审批。 第十条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取得已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并报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备案。 第十一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期间,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新设立的银行应当向外汇局重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发展,便利银行和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规范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指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终端等银行非柜台渠道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条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总行(包括在境内未设总行的外国银行分行,下同)及其分支机构应具有个人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四条银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将本行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五条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售汇和境外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汇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柜台办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个人,应具有凭以

下有效身份证件(不含临时证件)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或外汇储蓄账户: (一)境内个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外国护照; (三)港澳同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个人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有关结售汇年度总额管理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 第七条个人应通过本人人民币结算账户和外汇储蓄账户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八条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时,应核实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国别代码、身份证件号码与业务办理账户开户国别信息、身份证件号码相符。 第九条银行和个人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应符合其他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第十条外汇局及其分支局负责对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系统接入管理第十一条近2年内无重大违反个人外汇管理规定行为,并符合本办法第一、三章规定及《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技术要求》(见附)的银行,应由其总行向外汇局报告并开通测试用户,使用外汇局个人结售汇测试系统进行联调测试。

个人外汇业务考试结售汇业务试题.doc

结售汇业务 一、单选题 1.根据外管局规定,境内个人结汇和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 每人每年等值(B)美元 A、1万(含) B、5万(含) C、10万(含) D、100万(含) 2.根据外管局规定,境内个人结汇和购汇超过年度总额,应(D ) A、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B、无需提供证件 C、仅需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 D、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 3.以下关于个人年度结售汇额度,错误的是(D ) A、境内个人结汇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 B、境内个人购汇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 C、境外个人结汇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 D、境外个人购汇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 4.境内个人结售汇超额度应重点审核:( A) A、应关注外币材料,结汇审核外币来源 B、应关注外币材料,结汇审核外币用途 C、关注人民币材料,结汇审核人民币用途 D、关注人民币材料,购汇审核人民币来源 5.境外个人结售汇超额度应重点审核:(C ) A、应关注外币材料,结汇审核外币来源 B、应关注外币材料,购汇审核外币用途 C、关注人民币材料,结汇审核人民币用途 D、关注人民币材料,购汇审核人民币用途 6.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且结汇单笔等值(C )美元 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A、1万 B、2万 C、5万 D、10万

7.中国籍用户王先生前来办理一笔资金属性为职工报酬的收汇结汇,但是经查 年度累计总额已达到5万美元,用户需提供身份证件和(D )方可办理这笔收汇结汇。 A、付款证明,协议/合同(法律、会计、咨询等) B、关系证明、给付人收入证明 C、经公证的捐赠协议/合同,且符合国家规定 D、雇佣合同,收入证明 8.银行办理以下个人结售汇业务,不需要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是:(B ) A、张某收汇结汇1000美元,来自国外工作的女儿。 B、李某将外币存款的利息100美元结汇。 C、美国人约翰来中国旅游,结汇1000英镑。 D、赵某收到国外亲人遗产10万美元并结汇。 9.境外卡通过自助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B )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A、需要 B、不需要 10.机构信息变更包括机构更名、营业地址变更等情况,变更行持《银行经营 即期结售汇业务机构信息变更备案表》,在机构信息变更正式确认后的(D )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办理备案。 A、5 B、10 C、15 D、20 11.境内机构若变更(B ),不用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的变更登记。 A 、机构名称 B 、联系电话 C、机构性质 D、组织机构代码 12.总行制定,授权分行在一定范围内浮动,(A)向外汇局报送挂牌汇率报表。 A、每日 B、每旬 C、每月 D、每季 13.下列挂牌价间的关系正确的是( B)。 A、现汇买入价<现钞买入价<中间价<现钞卖出价=现汇卖出价 B、现钞买入价<现汇买入价<中间价<现钞卖出价=现汇卖出价 C、现钞买入价<中间价<现汇买入价<现钞卖出价=现汇卖出价 D、中间价<现钞买入价<现汇买入价<现钞卖出价=现汇卖出价 14.某个时点,我行的美元挂牌中间价是644.42,下列哪个价格是不合理的。( A) A、现钞买入价644.54

工行个人结售汇业务介绍

工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简介 一、个人结汇 (一)业务简述 个人结汇指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前提下,您按我行当日实时牌价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的业务。 (二)特色优势 1. 币种多:我行可为您办理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新加坡元、瑞士法郎、丹麦克朗、挪威克朗、瑞典克朗、澳门元、新西兰元、韩元、台币、马来西亚林吉特和卢布等18个币种的结汇业务。具体能兑换的币种根据网点业务开办情况而不同,办理前请发送短信至95588或拨打当地95588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2. 范围广:无论是境内居民或境外人士,均可持外币现钞或外汇账户存款在我行办理结汇。 3. 境外个人在离境前可凭护照、原结汇凭证、外卡在ATM 的取款凭条在我行指定网点将结汇换得的人民币换回外币。 (三)服务渠道 1. 您可通过我行指定网点办理个人结汇业务。 2. 您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办理“小额结汇”业务,年度结汇最

高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该项服务按地区开通,欲了解您所在地区详细情况,请拨打当地95588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四)操作指南 无论境内个人还是境外个人,也无论何种事项的结汇,每人每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结汇等值5万美元(含)。其中“每年”即一个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于超过每年等值5万美元年度总额的结汇,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对于境内个人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需自带复印件): (1)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2)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3)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4)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5)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细则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结售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业务。衍生产品业务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 (一)客户调查: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二)业务受理:执行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现有法规,对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了解业务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三)持续监控:及时监测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业务:对于业务受理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异常迹象

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与“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原则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审核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二)采取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工作人员明确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 (三)建立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个人结售汇业务常见问题答疑(一)

个人结售汇业务常见问题答疑 一、从个人外币现钞账户支取外币现金,可否由他人代为办理? 答:经向外管局确认,因未有文件明确规定,目前暂时可以。 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规定的需提供的外币提钞单据,是否仅指从本人账户支取的提钞单据?可否提供从其他人账户支取现钞的提钞单据? 答:经向外管局再次确认,外币提钞单据须本人提钞单据。(修订后的答案) 三、境外人士购汇是否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录入结售汇系统? 答:境外个人购汇虽无限额规定,但其购汇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四、境外人士境内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是否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法购汇。” 五、人民币现金兑换外币现钞超过等值10000美元,是否也需要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 答:经向外管局确认,该问题请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办理:“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六、中国银行个人结售汇可以在网上完成吗,如果能,怎么办理?答:中行网上银行可以进行个人小额外币结售汇(5万美金以内)带上身份证元件和复印件以及中行借记卡就可以开通,随便一可以开通电话银行业务。 七、中国银行网上结售汇的金额最少是100美金,那么最多呢?答:个人结售汇每人每年的额度是5万美元,这个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国内的任何银行都一样,中行柜台上每天每人的结售汇金额各是等值为10000美元的。

银行英语情景口语 结售汇业务

银行英语情景口语结售汇业务 关于结售汇业务的相关英语口语表达是在银行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的基本知识。以下是给大家的关于结售汇业务的银行英语情景口语,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dialogue 1 对话一 A:Hello there. Is there anything I can help you with? 您好。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吗? B:Yes,please. 70,000 US dollars is being transferred into our aount. 是的,麻烦你。我们有70000美元要转到我们的账户上。 A:Which pany are you from? I'll check your details. 您是哪家公司的?我要查一下您的详细信息。

B:I'm the aountant with Guo Zhong Computers. 我是国忠计算机公司的会计。 A:Ah, yes. Mr Cao,isn't it? Yes, the money has been transferred suess?fully. But you'll need to change it into RMB before you can have it. 哦,是的。曹先生,对吗?是的,钱已经顺利地转过来了。但在您提款之前,您需要兑换成人民币。 B:No problem. Can I withdraw all of it now? 没问題。我现在可以全额提款吗? A:You have an aount with us, right? If so,there shouldn't be any problem. 你在我们这里有账户,是吧?如果有的话,不应该有任何的问题。 dialogue 2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客户操作流程20141114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 客户操作流程 1.业务概述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系统是中国民生银行向对公客户提供的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业务网上综合交易平台,实现了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业务客户全流程线上自主操作,提供询价和挂单两种交易方式,并根据当地外管局的规定及客户需求,选择为客户开通电子单据审核、延迟交割方式等多样化功能服务。 2.管理员设置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客户端岗位分为:管理员、制单员、审批人。管理员负责办理网银签约、操作员及相关账户信息维护,制单员负责录入业务要素,审批人负责审核业务要素。询价/挂单权限可根据需要配置给制单员、审批人或者其他人员。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业务操作至少需要一名制单员和一名审批人,且不能设置于同一个KEY中。客户可按交易额度范围调整审批人级别和审批人数(一级审批人、二级审批人……)。 首次办理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的客户,需首先通过企业网银管理员权限登录网银客户端,办理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签约及相关业务信息维护。

2.1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签约维护 客户管理员进入管理员设置菜单中的“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签约维护”交易,阅读“中国民生银行对公网银结售汇/外汇买卖交易协议”及“中国民生银行对公网银结售汇/外汇买卖交易规则”等,认可上述内容后点击“同意”,系统反馈“签约成功”: 如果客户终止在我行办理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须处理完成所有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的未完结交易,然后客户管理员进入管理员设置菜单中的“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签约维护”交易,点击“解约”解除在我行的对公网银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业务办理关系,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 管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2014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号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最新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督管理、罚则、附则共五章三十三条。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 汇局)是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关。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银行是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 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二)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 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三)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 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与外汇期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等业务及其组合;(五)结售 汇综合头寸是指银行持有的,因银行办理对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等人民币与外汇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局批 准。第五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四)拥有 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与外汇 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二)具备完善的业 务管理制度;(三)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四)符合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支付结算 【发文字号】农银发[1994]69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6年11月25日实施日期:1996年11月25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1994.04.04 【实施日期】1994.04.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4年4月4日农银发〔199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总行制定的《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望各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遵照执行,并转发辖属分支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精神,结合我行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我行办理结算业务的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结汇是指我行按照国家规定将境内机构的各类外汇收入结为人民币入帐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售汇是指我行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向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出售外汇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称外汇帐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个人在我行设立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帐户。 第二章外汇帐户 第六条境内机构的下列外汇,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在我行开立外汇帐户,并按规定办理结汇: (一)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及其他服务业务项目下所取得的业务往来外汇;

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促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32号)、《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等法规和**银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概念及定义 (一)“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指本行为个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 (二)“个人”系指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境外个人”是指持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 — 1 —

(三)“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对于出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方能办理业务的,需将证明复印件留存。 第三条个人结售汇业务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外汇系统)办理,业务办理方式可分为联机接口和网页登录二种。 第四条本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受理渠道包括柜台、电子银行(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验收合格并批准运行的业务渠道。 第五条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基本原则 (一)应当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展业三原则。 (二)应当遵守外汇管理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根据外汇管理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行在办理业务时,除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当地外汇管理政策规定。 (三)应当遵守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外汇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级经营机构。 — 2 —

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历程 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我国的开展始于1997年。1997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这是首个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性文件,为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监管依据。1997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中国银行 首家试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当时仅有美元一个币种,最长期限为4个月。随后,在2003年4月和2004年10月远期结售汇业务分别经历了两次扩大试点,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准开办此项业务。 在之后的推广阶段,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满足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市场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0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 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为扩大办理人民币对外币远期业务银行主体;实行备案制的市场准 入方式,加强银行的内控和自律管理;放开交易期限限制,由银行自行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期限结构、合约展期次数和汇率。200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 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允许银行可在规定价差幅度内自 行调整当日美元挂牌价格,即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价由原来的一日一价调整为一日多价,并取消银行对客户的非美元货币挂牌汇价的价差幅度限制,以增强汇率定价机制的灵活性[1]。2005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通知》,自2006年 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7月1日开始,对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管理,允许银行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市场交易在资金实际 收付日计入结售汇综合头寸,也就是说,远期结售汇签约时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这些举措进 一步打破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准入限制和交易限制,赋予银行更强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现状 截至2009年末,全国共有271家中外资银行获准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其中,67家银行获准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48家银行获准对客户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经营 资格。除外资银行、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之外,上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 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中小商业银行也已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 截至目前中国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瑞士法郎、加元、澳大利亚元和英镑八种,期限涵盖一周、二十天、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五个 月、六个月、七个月、八个月、九个月、十个月、十一个月和十二个月。另外有择期的交易 方式,即不固定具体的交割日,在限定的时间内的任一工作日都可以交割。 由于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远期结售汇交易虽历经数年发展,但我国境内人民币远期的成交金额在2003年时仍不足90亿美元,仅为贸易总额的 1.06%;2004、2005年不足贸易总额的 1.3%,而国际上相应的比例则高达150%。再如2005年8月1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推出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品种,当天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只成交了2笔美元/人民币远期交易,期限分别为1个月和1年,当天再无其他银行达成交易。发展近一年后

银行结售汇平盘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结售汇平盘业务管理办法 xx总发〔2010〕71号附件7,2010年5月31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发展我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的平盘交易,促进我行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的相关法规及我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银行间外汇市场(以下简称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交易的市场。 第三条结汇售综合头寸平盘是指我行在外汇市场卖出或买入外汇,进行人民币外币交易。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四条计划财务部负责根据国际业务部提供的全行汇总结售汇金额、币种和日常经营所需的外汇资金确定全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余额,并以此为依据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头寸平盘交易。 第五条国际业务部负责汇总全行结售汇金额和币种,日常营业所需的外汇资金;负责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金融同业的境外资金清算和账务处理。 第六条会计出纳部负责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金融同业的境内资金清算和账务处理。 第三章交易程序 第七条结售汇平盘交易必须报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交易员履行如下具体交易程序:(一)与头寸管理员核实上日头寸余额; (二)根据综合管理头寸限额,已及国际业务部所需外汇币种、数量等,拟定当日拟交易的金额、币种、结算方式; (三)交易员当日在外汇市场上进行买入或卖出的头寸平盘操作。 第八条交易结束后,交易员须将交易结果向头寸管理员及部门领导及时反馈。 第九条平盘业务的资金划拨单实行部门领导审批方式。 第十条审批后的资金划拨单交相关部门出款时,接单人须在划拨单上签章确认。

结售汇业务的说明

北京农商行: 业务简介: 网上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我行为开通网上银行的境内个人客户提供结售汇办理及查询的业务,又称小额结售汇,包含小额购汇和小额结汇两个产品。可为您提供足不出户办理结售汇业务的便利。 适用客户: 持有我行本外币一本通存折(卡),并已开通我行网上银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人。 产品特点: 足不出户,省时省力:通过网上银行渠道自助办理小额结售汇业务,可大大节省路途耗费、排队等候、手续办理等时间; 多种币种,随需选择:小额结售汇可办理多种币种的结售汇业务,目前支持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等七大币种; 自助办理,实时清算:通过网上银行渠道自助办理结售汇业务,资金实时到账,外汇随用随取。 服务时间: 办理时间为每日8:00-20:00。如遇调整,我行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须知: 您在网上银行渠道可办理结售汇年度总额以内的交易,目前每人每年的结售汇年度总额为等值5万美元。超过年度总额的个人结售汇业务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银行柜台办理。 温馨提示: 1、目前只有证件类型为正式身份证的境内个人证书客户可在我行网上银行办理该业务。 2、通过我行网上银行渠道购买的外汇资金默认存为汇户,我行个人客户汇户取钞无手续费。 3、您在选择购汇币种前建议通过电话咨询我行营业网点是否可以提供该货币的现钞兑换服务,以避免购汇后不能及时兑换的情况。 工商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结售汇业务介绍 一、业务简述: 个人网银结售汇业务,是为已在工行开立多币种账户,同时开通网上银行的境内个人客户提供的网上自助本外币兑换业务。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已在工商银行开立多币种账户,同时注册网上银行的境内个人客户。 三、特色优势: 个人客户可以在网上办理结售汇业务,无需再到柜台辗转奔波。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好的进行结售汇业务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以下是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细则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结售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业务。衍生产品业务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 (一)客户调查: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二)业务受理:执行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现有法规,对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了解业务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三)持续监控:及时监测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

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业务:对于业务受理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异常迹象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与“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原则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审核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二)采取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工作人员明确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 (三)建立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

个人客户违规结汇业务的案例

个人客户违规结汇业务的案例 一、案例展现 网点柜员办理一笔个人外汇买卖结汇交易,金额为5万美元。调阅相关凭证影像发现:该笔业务附件只有结汇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年度累计结汇金额已达10万美元,结汇资金属性为“旅游”,本次结汇金额5万美元。网点核查答复: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外管系统以非居民购买境内资产(商品房下)结汇备案。该笔业务被评定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一)监管风险。依据《个人外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境内外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原则,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年度总额内的结、售汇业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直接办理;超过年度总额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境外个人办理的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结汇,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本案中,客户单笔已超5万美元且本年度已结汇超10万美元,超额结汇未见超额结汇所需的资料证明,存在外汇监管风险。 (二)操作风险。该笔业务所附结汇通知书注明结汇属性为“旅游”,实际为购买商品房。柜员受理业务时,一是未能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结汇的真实意图;二是不了解外汇业务相关管理办法或制度,未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案例启示 (一)加强业务培训。网点应加强外汇业务培训,使柜员熟练掌握外汇业务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减少因对制度规定不了解而引发的风险事件。 (二)加强履职管理。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重要事项、重要业务、重要风险点事中风险防控,有效控制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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