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国质检锅[2003]194号

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锅炉压力容器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

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

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第22号总局制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

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和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

性能监督检验规则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 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3.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2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工作程序根据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指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受理审查证书的批准颁发及有效期满时的换证程序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设制造许可办公室负责办理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第二章申请

第四条申请的提出

一申请A B C级锅炉和A B 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须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申请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

业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三申请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外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时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应采用

中文或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附中或英译文

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表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下载https://www.360docs.net/doc/3018076879.html,一式二份

二工厂概况说明

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

四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

五典型产品名称及相关参数和规格

六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见第十四条

七工厂质量手册

八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第三章申请受理

第六条负责受理申请的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第七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制造企业安全监察机构在申请

表上签署同意受理意见并将一份申请表返回申请企业第八条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受理的境内制造企业在同意申请受理时发函通知该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第九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发证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不受理意见并说明理由将一份申请表返回申请人第十条获得申请受理的制造企业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以下简称许可条件中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试

制相应级别的典型产品或承压部件以备制造许可审查和进

行型式试验仅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

第四章审查

第十一条制造企业完成产品试制后应当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安排进行实地条件的鉴定评审并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

第十二条鉴定评审机构按评审要求制定评审计划组织评审组并将评审日程安排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到申请企业第十三条评审组按许可条件的规定对工厂进行检查和产品检验审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实生产场地加工制造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及人员状况

二审查质量手册和相关文件

三审查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四审查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对试制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十四条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如气瓶安全阀爆破片和气瓶阀门等应在工厂检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审查有关设计文件图纸

二在现场随机抽样由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

第十五条根据评审情况评审组应做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结论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条件第十六条评审报告结论为需要整改或不符合条件的评审组应书面通知企业

第十七条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的企业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书面报评审组组长由评审组核实确认符合许可条件的评审报告结论应改为符合条件六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评审报告结论应改为不符合条件

第十八条鉴定评审机构应依据评审组的评审报告完成书面鉴定评审报告报发证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

第五章制造许可证的批准颁发和换证第十九条发证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结论意见

第二十条对于审核结论意见为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由安全监察机构上报发证部门为其签发制造许可证对于审

核结论意见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由安全监察机构上报发证部门后向申请单位发出不许可通知

第二十一条制造许可证自签署之日起四年内有效

持证企业如需在有效期满后继续持有制造许可证应在有效

期满前六个月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提出换证申请

第二十二条逾期未提出换证申请的制造许可证在有

效期满时自动失效企业被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三条换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及批准发证程序同本程序第二章至第五章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对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换证审查时若其产品未发生适用标准材质结构型式和使用条件的改变可免做型式试验

第二十五条对于审查结论为不具备换证条件的制造企业由安全监察机构上报发证部门后向申请单位发出不许可通知并允许另行申请低于原制造级别的许可

第六章许可证的注销暂停和吊销程序第二十六条企业由于破产转产等原因不再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时应将制造许可证交回发证部门办理注销

A模拟题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含答案

1、《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在腐蚀介质环境中使用的气瓶检验周期是() A、每3年一次; B、每2年一次; C、每4年一次; D、每6年一次 你的答案:尚未答题正确答案:B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重大的事故由()组织事故调查。 A、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C、国务院或其授权有关部门 你的答案:尚未答题正确答案:B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安全技术规范; D、标准。

你的答案:尚未答题正确答案:B 4、《特种设备目录》对压力管道按用途分类进行细化:长输管道分为输油和输气管道;公用管道分为燃气和热力管道;工业管道分为()管道、动力和工艺管道。 A、输送 B、应力 C、介质 D、疲劳载荷 你的答案:尚未答题正确答案:A 5、《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规定,监督检验单位对()负责。 A、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B、安装安全质量 C、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 你的答案:尚未答题正确答案:A 6、对年度监督检查不合格应予吊销充装许可证的充装单位,()吊销充装许可证书。 A、由地、市、州级质监部门; B、报请省级质监部门;

C、县、市、区质监部门 你的答案:尚未答题正确答案:B 7、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进行鉴定,方可用于制造。未经鉴定或者鉴定不合格的,制造单位不得进行产品制造。 A、国家质检总局 B、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C、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你的答案:尚未答题正确答案:C 8、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充装液化气体,()瓶对瓶直接倒气。 A、允许 B、不允许 C、可以 你的答案:尚未答题正确答案:B 9、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年。 A、2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一、锅炉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 │级│制造锅炉范围│ │别││ ├─┼─────────────────────────────────┤ │ A│不限│ ├─┼─────────────────────────────────┤ │ B│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表压,下同)│ ├─┼─────────────────────────────────┤ │ C│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0.8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及等于1t/h的蒸汽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的热水锅炉│ ├─┼─────────────────────────────────┤ │ D│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0.1MPa的蒸汽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及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 └─┴─────────────────────────────────┘ 注:1.额定出水温大于及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分属于C 级及其 以上各级。 2.持有高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生产低级别的锅炉产品。 3.持有C级及其以上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 对于只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制造企业,应申请有机热载体锅炉单项制造资 格,不需要定级别。 4.对于产品种类较单一的制造企业,可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部件、材 质、品种等。 5.持证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与相应级别锅炉配套的分汽缸、分水缸。 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 │级别│制造压力容器范围│代表产品│ ├───┼───────────────┼───────────────┤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doc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第三条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中,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是指: (一)锅炉。 1. 承压蒸汽锅炉; 2. 承压热水锅炉; 3. 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 2.5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及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压力容器; 2. 公称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低于60℃液体的各种气瓶; 3. 医用氧舱。 本办法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航空器、军事装备和核设施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且输出热水温度低于及等于90℃的电或燃气加热热水器。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办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制造许可 第六条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版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作单位其资质、安装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应要求。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归档。

5、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 6、对运行的锅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查。 7、锅炉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 8、锅炉的各部位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9、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10、锅炉、压力容器的各种表盘应整洁、刻度清晰,各种检验合格证上的有效日期应完整、易辩识。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 INMETRO

The Working Procedure of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Manufacturer Licensing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工作程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指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受理、审查、证书的批准颁发及有效期满时的换证程序。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设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负责办理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机构,办理本地区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第二章申请 第四条申请的提出 1 申请A、B、C级锅炉和A、B、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

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2 申请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3 申请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外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时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应采用中文或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附中或英译文): 1 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见附录1、附录2和附录3)一式三份; 2 工厂概况说明; 3 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 4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资源表(见附录4、附录5); 5 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 6 典型产品名称及相关参数和规格; 7 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见第十四条); 8 工厂质量手册; 9 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第三章申请受理 第六条负责受理申请的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行业资料:________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3 页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锅炉、压力容器是承载压力的密闭设备,发生事故的后果严重,往往产生爆炸,造成人身伤亡与设备损坏。因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把锅炉、压力容器列入特种设备监察范围。 1锅炉的基本构成与分类 锅炉是利用燃料释放的热能将工质(水或其他流体)加热到一定参数的机构设备。 锅炉包括“锅”和“炉”两部分。现代工业上使用的锅炉,已不是简单的“锅”和“炉”,而是具备复杂的汽水系统和炉内系统;汽水系统是使水受热变成水蒸气的管道和容器,通常也叫汽水系统;炉内系统是进行燃烧和热交换的系统,通常也叫燃烧系统或风煤烟系统。锅炉就是汽水系统和燃烧系统的统一体。 锅炉的种类很多,分类和命名方法也各式各样,通常可按其容量和压力来分类。 按容器分类有:大型锅炉(≥100t/h)、中型锅炉(20t/h~100t/h)和小型锅炉(≤20t/h); 按锅炉出口蒸汽压力分类有:低压锅炉、中压锅炉、高压锅炉、超高压锅炉、亚临界压力锅炉和超临界压力锅炉。 2锅炉事故的原因与种类 造成锅炉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设计制造方面:结构不合理,材质不符合要求,焊接质量不好,受压元件强度不够,以及其他设计制造不良方面的原因。 第 2 页共 13 页

(2)运行管理方面: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设备失修、超过检验周期,没有进行定期检验;操作人员不懂技术;无水质处理设施,或水质处理不好,其他运行管理不善方面的原因。 (3)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灵。 (4)安装、改造、检修质量不好,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 2.2锅炉事故的种类 2.2.1锅炉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总是在受压元件最薄弱的失效部位,然后由汽、水剧烈膨胀引起锅内大量的水发生水锤冲击使裂口扩大。 立式锅炉破裂,多数在下脚圈处,大量蒸汽从裂口喷出,就象火箭腾空飞起,可能飞离几十到几百米远。 卧式锅炉的爆炸,易发生在锅筒下腹高温辐射区或者内燃炉膛上方高温辐射区,由于在炉膛内部,锅炉本体最可能是前后平行飞动。 锅炉爆炸的原因: (1)先天性缺陷设计失误:结构受力、热补偿、水循环、用材、强度计算、安全设施等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制造失误:用错材料、不按图施工、焊接质量低劣、热处理、水压试验等工艺规范错误等。 (2)超压破裂锅炉运行压力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使元件应力超过材料的极限应力。超压工况常因安全泄放装置失灵、压力表失准、超压报警装置失灵、严重缺水事故而处理不当引起。 (3)过热失效钢板过热烧坏,强度降低而致元件破坏。通常因锅炉缺水干烧,结垢太厚,锅水中有油脂或锅筒内掉入石棉橡胶板等异物原因引起。 (4)爆纹和起槽元件受交变应力作用,产生疲劳裂纹,又由腐蚀 第 3 页共 13 页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规则 (2)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2003年7月1日,国质检锅[2003]1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条件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三部分构成。资源条件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前者是制造各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通用要求,后者是制造相关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专项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专项条件。 第四条企业必须建立与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连续有效运转。企业应有持续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业绩,以验证锅炉压力容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能力。 第五条企业的无损检测、热处理和理化性能检验工作,可由本企业承担,也可与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企业签订分包协议,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所委托的工作由被委托的企业出具相应的报告,所委托工作的质量控制应由委托方负责,并纳入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范围。专项条件要求具备的内容不得分包。 第六条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主体制造,不得将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受压部件都进行分包。

第三章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 第一节基本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的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具有A1级或A2级或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即具备D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如制造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10MPa。同时最大直径<150mm且水容积<25L,则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同样,制造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壳体和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也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造不规则形状的承压壳体应报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决定是否需要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第十七条压力容器质保体系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资历的下列质量控制系统(以下简称:质控系统)责任人员:(一)设计工艺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二)材料质控责任人员。 (三)焊接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四)理化质控制责任人员。 (五)热处理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六)无损检测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七)压力试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八)最终检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第三条逬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中, 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是指: (一〉锅炉: K玫压蒸汽锅炉; 2、以压热水锅炉; 3、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IMPa (农压),且圧力与容积的乘积人于及等于2?5MPa?1的盛装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及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压力容器; 2、公称工作压力人于及等于0. 2MPa (农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人于及等于L OMPa - 1的盛装气体、 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低于60£液体的各种气瓶: 3、医用氧舱。 本办法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航空器、军爭装备和核设施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额定热功率小「0. 1MW且输出热水温度低于及等于90£的电或燃气加热热水器。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贵本办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贵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制造许可 第六条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试题(通用版)

( 安全试题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试 题(通用版) Regular examinations and questions are an important means to supplement and consolidate the knowledge of personnel in the company’s security positions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试题(通用版) 一、填空题 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各企业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 3、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三)级管理。 4、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发电企业的锅监委主任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职)担任。 5、各发电企业的(专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日常管理工作。 6、新建锅炉压力容器合同谈判中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资质审查;(设计总图审查);设计、制造所采用的标准审查;监造、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审查;产品应提供的设计、制造资料

审查。 7、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我国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我国安全法规基本要求的,应征得(国家主管部门)的同意,执行合同中双方同意的国际标准或某国标准体系。 8、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包括在(制造厂)现场监检和在(安装工地)现场监检,监检要委托专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检结束后应出具(监检综合报告),并对设备(总体安全状况)作出评价。 9、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前,(监检单位)应提出整套试运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缺陷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锅炉是否具备整套试运行的条件作出(评价)。 10、锅炉压力容器在投运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电站锅炉压力容器要按照有关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 11、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包括(外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规章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规章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单位领导对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其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到锅炉房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2、锅炉房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3、司炉人员应持有效的《司炉操作证》操作锅炉,其职责如下: a、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安全规定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b、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c、认真按时填写运行记录,保持运行记录簿的完整清洁。 d、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e、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f、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接班人员未到不得离开锅炉房。 2、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3、接班人员在听取交班情况介绍后,查阅各项记录,在交班人员陪同下进行全面检查,经核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正常,工具齐全方可进行接班,并在接班记录上签字。 4、交接班前或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未处理完之前不得进行交班。 5、在交接班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主管领导汇报。 6、交接班结束后双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交接班记录至少应保存一年。 (三)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房负责人和锅炉操作人员均有责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按规定路线和内容进行巡回检查。 2、巡回检查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3、巡回检查的路线一般由炉前到炉后、炉下到炉上、由仪表、附件到管道,由锅炉间到辅机和附属设备间。附属设备的巡回检查按照汽水系统、燃烧系统、烟风系统的顺序,从头到尾进行检查。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7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9月29日原劳动部《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第三条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中,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是指: (一)锅炉。 1. 承压蒸汽锅炉; 2. 承压热水锅炉; 3. 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 2.5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及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压力容器; 2. 公称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低于60℃液体的各种气瓶; 3. 医用氧舱。 本办法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航空器、军事装备和核设施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且输出热水温度低于及等于90℃的电或燃气加热热水器。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办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制造许可 第六条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第七条锅炉和压力容器按照附件一的规定,划分为A、B、C、D 4个制造许可级别。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编号:SM-ZD-17188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安 全管理规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上油(气)生产设施(以下称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称《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所规定范围内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但不适用于船用和移动式钻井平台上的锅炉、压力容器。 第三条作业者应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并按所制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并指定具有锅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作业者在锅炉、压力容器投人使用前,应向中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2021版)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作单位其资质、安装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应要求。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归档。 5、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 6、对运行的锅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查。 7、锅炉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 8、锅炉的各部位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9、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国质检锅[2003]194号 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锅炉压力容器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 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 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第22号总局制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 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和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 性能监督检验规则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 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3.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2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工作程序根据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指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受理审查证书的批准颁发及有效期满时的换证程序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设制造许可办公室负责办理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第二章申请 第四条申请的提出 一申请A B C级锅炉和A B 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须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申请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条件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三部分构成。资源条件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前者是制造各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通用要求,后者是制造相关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专项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专项条件。 第四条企业必须建立与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连续有效运转。企业应有持续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业绩,以验证锅炉压力容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能力。 第五条企业的无损检测、热处理和理化性能检验工作,可由本企业承担,也可与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企业签订分包协议,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所委托的工作由被委托企业出具相应报告,所委托工作的质量控制应由委托方负责,并纳入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范围。专项条件要求具备的内容不得分包。 第六条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主体制造,不得将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受压部件都进行分包。 第二章锅炉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第一节基本条件 第七条提出锅炉制造许可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第八条锅炉制造企业必须具备适应锅炉制造和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 (一)应配备锅炉制造、机械加工、无损检测、焊接、材料、质量管理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A、B级许可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10%,C、D级许可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其中,各级锅炉制造企业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能满足制造需要的锅炉和焊接专业技术人员。 (二)制造锅炉的各个环节(设计、工艺、材料、冷作、热加工、机加工、成型加工、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压力试验、产品检验、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须有相关责任工程师负责。 (三)持证无损检测人员和无损检测项目、持证焊工人数和焊接项目都应能满足实际产品的制造需要。 第九条厂房和技术设施要求: (一)锅炉制造车间面积、高度应满足所申请级别锅炉产品制造的需要。制造流程应合理布局。锅炉产品承压件的焊接必须保证在室内作业完成。 (二)管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必须有一定的防护措施。 (三)对有温度、湿度要求的焊材的存放处应具有保证温、湿度的设施,具有此类焊材在使用前的烘干和保温的设施。 (四)具有能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射线无损检测场地,应具有能保证底片冲洗质量和底片保存的基本条件。 (五)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无损检测设备(无损检测分包时可不要求)。 (六)具有满足锅炉产品制造需要的工装设备。 (七)主车间起吊能力应能满足产品制造的需要。 (八)具有满足锅炉产品制造需要的钻孔和弯管设备。 (九)具有满足锅炉产品制造需要的焊接设备。 (十)具有满足制造要求所必需的检测平台、检测工具和水压试验设备。 (十一)具有满足制造需要的机械性能和理化检验设备或有保证质量能力的分包关系。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试题附答案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试题附答案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年检验1次?A.2B.3C.5 2、气瓶的瓶体有肉眼可见的凸起(鼓包)缺陷的,应如何处理?() A.作报废处理B.维修处理C.改造使用 3、充装气瓶时,以下哪项是不正确的?()A.检查瓶内气体是否有剩余压力B.注意气瓶的漆色和字样C.两种气体混装一瓶 4、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分别是安全阀、水位表。()A.电表B.温度计C.压力表 5、压力表在刻度盘上刻有的红线是表示。()A.最低工作压力B.最高工作压力C.中间工作压力 6、处理液化气瓶时,应佩戴何种保护用具?()A.面罩B.口罩C.眼罩 7、在对锅炉、压力容器维修的过程中,应使用()伏的安全灯照明?A.36B.24C.12 8、在锅炉房中长时间工作要留意()。A.高噪声B.高温中暑C,饮食问题 9、下列哪种燃料不准在锅炉炉膛内燃烧?()A.煤炭B.汽油C.油渣 l0、可能导致锅炉爆炸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24小时不停地使用锅炉B.炉水长期处理不当C.炉渣过多

11、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下列哪项操作是不正确的?() A.禁止敲击碰撞B.当瓶阀冻结时,用火烤C.要慢慢开启瓶阀12、下列哪种措施是处理气瓶受热或着火时应首先采用的?() A.设法把气瓶拉出扔掉B.用水喷洒该气瓶C.接近气瓶,试图把瓶上的气门关掉。 13、焊接及切割用的气瓶应附什么安全设备?()A.防止回火器B.防漏电装置C.漏电断路器 14、在气瓶运输过程中,下列哪项操作是不正确的?() A.装运气瓶中,横向放置时,头部朝向一方B.车上备有灭火器材C.同一辆车尽量多的装载不同种性质的气瓶 15、焊接作业所使用的气瓶应存放在下列哪种地方?()A.阴凉而空气流通的地方B.隔烟房内C.密闭地方 16、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下列哪项操作是不正确的?() A.当瓶阀冻结时,用敲击的方法将冻阀敲开B.当瓶阀冻结时,不能用火烤C.要慢慢开启瓶阀 17、为使压力容器能正常安全地运行,下列对其安全阀的要求,哪项是不正确的?() A.结构紧凑,调节方便B.动作灵敏可靠,当压力达到一定程度时,能自动跳开,排出气体C.排气后能及时关闭,但不保持密封。 18、乙炔瓶的储存仓库,应避免阳光直射,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A.10米B.15米C20米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系统复习题

实用文档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共100分) 一、判断(正确的请在括号内打“√”,错误的请在括号内打“×”每题1分,共120分) 1.>电化学腐蚀是一种金属表面与电解质相互作用,阴极发生溶解的现象。(×) 2.>锅炉机组整体水压试验前,监检单位应提出水压前缺陷整改清单,并提出水压试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是否具备水压试验作出评价。(√) 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能超过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4.>低温液体储槽阀门、仪表、管道有冻结不通时,可用明火烤化。(×) 5.>通过易燃气体充装站的机动车辆应备有阻火器。(√) 6.>低压液化气体是指临界温度高于70℃的液化气体。(√) 7.>低温液氧储槽安装在室内时,大量的气、液体可以排放在室内。(×) 8.>各级锅监委要加强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过程的检查,对严重威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改进。(×) 9.>组织本公司系统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技术比赛、调考是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之一。(√) 10.>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监检要委托专门的检验机构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不包括在制造厂现场监检和在安装工地现场监检。(×)11.>液化石油气瓶制定全国通用的设计文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审批(√) 12.>未到使用年限及检验有效期气瓶就可以充装。(×) 13.>汽包和过热器上所装全部安全阀排放量的总和应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14.>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a I时'间H 卜/ / 1 / 8

第一章 总则第1 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2 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第3 条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中,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第4 条本办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是指: 锅炉。1 .承压蒸汽锅炉; 2.承压热水锅炉; 3.有机热 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 (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2.5MPa?l的盛装、液化气体和最高 工作温度高于及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压力容器; 2.公称工作压 力大于及等于0.2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 1.0M Pa?1的盛装、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低于60C液体的各种气瓶; 3.医用氧舱。本办法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航空器、军事装备和 核设施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且输出热水 温度低于及等于90 C的电或燃气加热热水器。第5条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办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

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第二章制造许可第6 条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第7 条锅炉和压力容器按照附件一的规定,划分为A B、C D4个制造许可级别。D级锅 炉和D 级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证》,由制造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其余级别的《制造许可证》由国有质检总局颁发;境外企业制造的用于境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其《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以下统一简称发证部门)。《制造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二。第8 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 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三)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四) 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规定执行。第9 条申 请取证的制造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取证申请, 并提交有关资料。安全监察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和全部资料后的15 个工

(全考点)A特种设备相关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证复审模拟考试

A特种设备相关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证复审模拟考试 1、【判断题】对司炉人员、水处理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是锅炉管理人员职责之一。()(√) 2、【判断题】()压力管道是一种特种设备,实行国家安全监察。(√) 3、【判断题】充气单位应建立充装档案,负责妥善保管气瓶充装记录,一般保存时间不应小于二年。(√) 4、【判断题】()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时,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5、【判断题】()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充装制度。(√) 6、【判断题】压力容器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如强度不够,受压元件在内部压力作用下,会发生塑性变形或发生爆炸事故。()(√) 7、【判断题】()带压密封技术也称为不停车带压堵漏技术。(√) 8、【判断题】()燃烧和爆炸本质上都是可燃物质的氧化反应。(√) 9、【判断题】()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法律责任。(×)

10、【判断题】()事故调查组认为需要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的,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11、【判断题】()当液态介质变为或部分变为气态时,容器内就会产生压力。(√) 12、【判断题】()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向各级政府报告。(×) 13、【判断题】()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4、【判断题】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中核定的使用参数运行。()(√) 15、【判断题】()处于饱和状态下的蒸汽叫饱和蒸汽。()(√) 16、【判断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7、【判断题】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 18、【判断题】()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不需要在制造现场进行。(×) 19、【判断题】使用单位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1 锅炉的安全管理 1. 1 订购锅炉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锅炉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 1.2 订购的锅炉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锅炉总签上应有审查批准字样。锅炉制造厂在交货时必须提交锅炉图纸、强度计算书、质量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1.3 锅炉安装前,施工单位应逐台将锅炉及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锅炉质量证明书、安装工艺、安全措施、技术质量措施、主要工装设备等书面材料,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不准施工。 1.4 锅炉安装的施工单位,必须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锅炉安装工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并作好各项安装记录。 1.5 锅炉安装许可证由安装单位自行办理,未办理许可证一律不准安装锅炉,否则按上级文件处理。 1.6 锅炉安装完毕后,使用部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安装单位应整理安装质量技术证明资料,协助使用部门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经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填写《锅炉登记卡片》(锅炉使用登记薄),向政府锅炉安全监察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使用证,实行凭证 第 2 页共 2 页

1.7 使用锅炉部门应加强锅炉安全管理的领导,重视锅炉安全技术工作,明确职责,指定专业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锅炉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1. 8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12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安排司炉工参加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的司炉工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1.9 锅炉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的锅炉水质标准,锅炉用水必须进行水质处理,锅炉蒸发量大于10吨/时必须进行除氧。 1.10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锅炉使用部门按规定对锅炉每 年至少进行停炉内外部检查与检修以及水质监测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常用煤种的热效试验,并将结果及时填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1.11 锅炉的改造、大修必须征得政府锅炉安全监察主管部门同意,并由经过考试合格的持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的焊工进行焊接工作,未经考试合格的焊工一律不准承担受压部件的焊接工作。 1.12 锅炉的订购、调拨、报废均应报请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审批,并上报市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处理。 1. 13 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应按Q/SZ G59.34标准及相关法规逐级上报,不得延误和隐瞒。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本着撍牟环殴的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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