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收货与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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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收货与验收

第三十二条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

(一)营业执照;

(二)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四)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企业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第三十六条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第三十七条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第三十八条验收人员应当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验收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第三十九条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第四十条企业委托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收货和验收时,委托方应当承担质量管理责任。委托方应当与受托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协议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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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加强公

司医疗器

械采购、

收货、

验收质量

管理,

特制

定本规

定。

二.

依据:

《医疗器

械经营质

量管理规

范》

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采购员购进产品 1.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把好进货第一关。 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过程中比价,议价的处理事宜。 3.对首营企业、品种的填报审核承担直接责任。 4.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管员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5.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6.购进产品应开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7、做好用户访问工作。 验收、储存、养护 1.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及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逐批进行检查验收。 2.验收保管员凭入库凭证(合同、运单、有关证明文件等)对入库医疗器械逐批按《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3.规范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名负责,按规定保存备查。医疗器械的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验收记录应有:到货与验收日期、名称、数量、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验收人员等。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章。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强化劳保用品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劳保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单位,各建设工地、生产现场以及其他使用劳保用品的部门。 二、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主要种类 (1)安全帽类:是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主要有防尘、防毒、供氧等护具。 (3)眼防护具:是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是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等护具。 (5)防护鞋:用于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

于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7)工作服:用于统一工装和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 (8)防坠落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9)洗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清洗,主要有洗衣粉、香皂、洗涤剂等。 (二)劳保用品的采购 1、各分厂和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劳保用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并上报行政管理部和物资管理部备案,以便采购及发放审核。 2、各分厂和部门定期对木单位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劳保用品请购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根据库存情况对各单位请购明细整理汇总,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经物资管理部经理签字、采购副总签字、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送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3、采购中心接到请购单后,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 1、凡是木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工作岗位而定。 2、发放劳保用品时,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办理

企业采购验收管理规定修订稿

企业采购验收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采购物资的验收作业,确保货物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凡是采购进入企业的物资均适用本制度。? 第3条?主管部门? 货物的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主导,会同仓储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共同验收,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 第4条?基本要求? 1.?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使用部门对所购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2.?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验收人员应当立即向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报告,采购部或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2章?实施检验? 第5条?收货准备?

1.?货物验收人员在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订购单”?时,按供应商、货物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方便收货作业。? 2.?对于需要按重量,化学成分等计量的物资,应借助称重仪器、检测工具、容器等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 第6条?货物验收规范?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就货物的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所需货物制定《货物验收规范》,作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第7条?待验货物处理? 对于已经到货等待验收的货物,必须在商品的外包装上贴上货物标签并详细注明货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到货日期,并且应与已验收货物的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示区分。? 第8条?审核单据? 1.?货物到货后,货物验收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依“订货单”、“采购单”、“合同”?等采购文件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或过磅、测量重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订购单”。? 2.?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并在上面签字。? 第9条?急用品验收?

采购收货与验收管理

采购、收货和验收管理 1.目的:规范职能部门在采购、收货与验收环节的质量把关。 2.依据 2.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部、行政财务部。 采购管理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包括: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章。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四、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质量验收的管理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

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为严格检验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确保订购物资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和要求,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 第二条:职责 采购员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采购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1.必须向评定合格的供应商采购; 2.采购前应提供有效的采购文件和资料; 3.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采购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四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部进行检验, 2.检验员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产品检验控制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 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 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 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 物资工艺图纸。 7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六条:影响采购物资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 采购物资对产品质量、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 2 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 该类物资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情况。 4 采购物资对本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 全数检验 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企业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 免检 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采购货物检验专员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 抽样检验 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八条:技术部编制《采购物资质量标准》,由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发放采购检验人员执行。 第九条:质检部编制《采购物资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经质检部经理审批后发放相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的规范包括货物的名称、检验项目、方法、记录要求。 第十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检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运到公司后,由仓储部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并通知检验人员到现场抽样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物资不得用于生产。 第十二条:采购检验人员接到检验通知后,按相应的标准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该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放行通知,交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第十三条:检测中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根据公司制定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处置,不合格的采购物资不允许入库,由采购人员移入不合格品库,并进行相应的标识。由采购部办理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如果是紧急采购物资,来不及检验和试验时,需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批准方可执行。

器械采购收货验收规定

. 为加强公司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质量管理,特制目的:一. 定本规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依据:二采购、收货、验收适用范围:三. 责任者:采购员、收货员、验收员四. 内容:五. 1.采购采购员把质量作为选择所购入医疗器械和供货者条件的1.1.1. 首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采购,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入医疗器械;采购员在采购前应当获取完整供货者、所购入医疗器械1.1.2. 营业执照;①、并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医疗器械注③、②、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加盖本企业公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册证或者备案凭证;④、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1.1.3. 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采购员将供货者、所购入医疗器械相关

证明文件(归质1.1.3. 管部存档)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后,交质管部审核合格后采购。采购员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1.2.1. 、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的名称、规格(型号)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建立档案。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1.2.2. 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采购部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交财务1.3.1. 部存档);、注册采购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1.3.2. . . 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2. 收货 2.1.购进医疗器械收货 2.1.1. 收货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 2.1.2. 随货同行单(交财务部存档)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

劳保用品内部检验标准

劳保用品部检验标准 一、安全帽 1 生产资质要求 检查采购的安全帽是否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三证”不齐全的,不准接收。 2 结构形式要求 2.1 帽壳顶部应加强。可以制成光顶或有筋结构。帽壳制成无沿、有沿或卷边。 2.2 塑料帽衬应制成有后箍的结构,能自由调节帽箍大小。 2.3 无后箍帽衬的下颏带制成“Y”型,有后箍的,允许制成单根。 2.4 接触头前额部的帽箍,要透气、吸汗。 2.5 帽箍周围的衬垫,可以制成条形,或块状,并留有空间使空气流通。 3 尺寸要求 3.1 帽壳部 a)长:195--250mm; b)宽:170--220mm; c)高:120--150mm。 3.2 帽舌:10--70mm。 3.3 帽沿:0--70mm,向下倾斜度0°--60°。 3.4 透气孔隙:帽壳上的打孔,总面积不少于400mm2。特殊用途不受此限。 3.5 帽箍: 分下列三个号 1号:610--660mm; 2号:570--600mm; 3号:510--560mm。 帽箍,可以分开单做,也可以通用。 3.6 垂直间距 a)塑料衬:25--50mm; b)棉织或化纤带:30--50mm。 3.7 佩戴高度:80--90mm。 3.8 水平间距:5--20mm。 3.9 帽壳周围突出物高度不超过6mm,突出物周围应有软垫。 4 颜色 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5 重量

a)小沿、卷边安全帽不超过430g(不包括附件); b)大沿安全帽不超过460g(不包括附件); c)防寒帽不超过690g(不包括附件)。 二、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1 术语 1.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防御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颗粒物(如毒烟、雾等)等危害其呼吸系统或眼面部的净气式防护用品。 1.2 全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住眼、面、鼻、口和下颌等的面罩。 1.3 半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口和鼻,或遮盖口、鼻和下颌的面罩。 1.4 过滤件(过滤盒、过滤罐)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的,可滤除吸入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过滤组件)。 1.5 吸气阀 只允许吸入气体通过其进入面罩,防止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的单向阀门。 1.6 呼吸阀 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其排出面罩,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面罩的单向阀门。 1.7 导气管 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件的气密性软管。 2 分类及标记 2.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按照面罩与过滤件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导管式防毒面具和直接式防毒面具。 2.2 面罩 面罩按结构分为全面罩和半面罩。 2.3 过滤件 2.3.1 过滤件类型 2.3.1.1 普通过滤件 普通过滤件包括: a)A型:用于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汽; b)B型:用于防护无机气体或蒸汽; c)E型:用于防护SO2或其他酸性气体或蒸汽; d)K型:用于防护氨及氨的有机衍生物; e)CO型:用于防护CO气体;

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

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所经营的产品来源的可追溯性及产品品质的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应向有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的供货商采购有产品注册证的产品。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进货时,应向供货方索取产品质保单,并将所进货物的名称、型号、批号(编号)、规格、数量等详细记录登记在《报验单》上。第四条购进的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且做好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第五条检验部门在接到供方的产品质保单和《报验单》后,应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填写《产品入库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 单位名称、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注册号、生产批号、生产厂、有 限期、质量状况、包装、标签、说明书、检验结论、验收人员、入库 日期等。 第六条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交由仓库保管员填写《货位卡》,进行妥善的保管。 第七条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应与技术部门联系共同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并交质检部审批。 第八条经质检部审批最终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通报销售进行退货处理。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将供应商的供货业绩(供货数量、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或退货情况等)记录在案。 第十条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规定验收,并注明原因。 第十一条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二年,但不得少于三年,长期

植入人体的产品记录应永久性保存。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报验单文件编号:CXJ7.5.3-02 No.

填表人:日期: 报验单文件编号:CXJ7.5.3-02 填表人:日期: 供方业绩记录表 企业: 产品:

业务员:日期:审核:日期: 不合格品评审表文件号:QZJ 8.3-01

企业采购管理制度模板

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模板

XXXXX采购管理制度 编号:XXXXXXXXXX号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

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经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

医疗器械采购

: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 1.1.1. 采购员把质量作为选择所购入医疗器械和供货者条件的首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采购,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入医疗器械; 1.1. 2. 采购员在采购前应当获取完整供货者、所购入医疗器械并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包括:①、营业执照;②、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③、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④、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1.1.3.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1.1.3. 采购员将供货者、所购入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归质管部存档)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后,交质管部审核合格后采购。 1.2.1. 采购员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建立档案。 1.2.2. 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1.3.1. 采购部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交财务部存档); 1.3. 2. 采购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2. 收货 2.1.购进医疗器械收货 2.1.1. 收货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 2.1.2. 随货同行单(交财务部存档)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2.1.3.交货员和收货员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 2.1.4.收货员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1.5.收货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2.销售退回医疗器械收货 2.2.1.收货员应当依据计算机系统中销售人员的退货凭证,没有退货凭证或者退货凭证内容不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不得收货。 2.2.2.收货员要根据退货凭证对销后退回医疗器械进行核对,确认为本公司销售的医疗器械,方可收货并放置于验场区。在收货清单上签字,并与验收员交接。

劳保用品进货检验制度

劳保用品进货检验制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1.Purpose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进货检验,避免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Scope 适用公司内所使用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焊接面罩、打磨面罩、焊工手套、绝缘手套、焊工服、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其他焊工防护用具等。 3.Definition 无 4.Procedure 4.1.职责: 4.1.1. QESH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进货检验。 4.1.2. 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来料接受。 4.1.3. 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的联络。 4.2.作业程序: 4.2.1. 采购部在下单之前应先对劳保用品进行试用,试用反馈合格后方可下单采购。 4.2.2. 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送QESH部: 4.2.2.1.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当年度该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4.2.2.2.所检批次劳保用品的出厂检验报告(非合格证书); 4.2.2.3.属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还应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4.2.3. 仓库在接到劳保用品供应商来货时应第一时间通知QESH进行检验。 4.2.4. 仓库接收来货时应检查品名与数量是否与订单相符。 4.2. 5. QESH在收到中所要求资料之后方可进行检验。 4.2.6. 劳保用品检验分外观检验及性能检验,性能检验如无专用检测仪器则以出厂检验报告及国家检验机 构报告结果为准。 4.2.7. 劳保用品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并依照GB 2828-2003《抽样检验标准》执行。 4.3.检验要求: 4.3.1. 安全帽: 4.3.1.1.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1.2.是否有产品使用说明,包括保质期、适用头围大小等。 4.3.1.3.帽衬、帽箍、吸汗带、缓冲垫、衬带、下颏带、锁紧卡等部件是否齐全。 4.3.1.4.系带宽度不小于10mm。 4.3.1. 5.安全帽质量不超过430g。 4.3.1.6.帽壳内部尺寸:长:195-250mm;宽:170-220mm;高:120-150mm; 4.3.1.7.帽舌:10-70mm。 4.3.1.8.佩戴高度:80-90mm。 4.3.1.9.垂直间距:不大于50mm。 4.3.1.10.水平间距:5-20mm。 4.3.1.11.通气孔: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面积为150mm2-450mm2。 4.3.1.12.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大 于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3.耐穿刺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 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4.下颏带强度:下颏带发生破坏时的力值应介于150N-250N之间。 4.3.2. 安全鞋: 4.3.2.1.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2.2.安全鞋的所有测试均依据GB/T 20991-2007〈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进行。 4.3.2.3.除缝合底外,鞋帮/外底结合强度不应小于4N/mm;如果鞋底有撕裂现象,则结合强度不应小于 3N/mm。 4.3.2.4.足趾保护: 4.3.2. 5.鞋内保护包头不能移动,保护包头应有一层边缘覆盖层从保护包头后部边缘开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 5mm,并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10mm。脚趾部位的抗磨损覆盖层厚度不小于1mm。 4.3.2.6.保护包头的最小长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公司验收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 验收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验收管理制度 第1条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使用部门对所购货物或劳务等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2条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报告,采购部或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3条货物的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主导,会同仓储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共同验收,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 第4条收货准备。 1.货物验收人员在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订购单”时,按供应商、货物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方便收货作业。 2.对于需要按重量、长度、体积等方面计量的物资,应借助称重仪器、检测工具、容器等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 第5条待验货物处理。 已经到货、等待验收的货物,必须在商品的外包装上贴上货物标签并详细注明货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到货日期,并且应与已验收的货物分开储存,并规划出“待验区”以示区分。 第6条实施验收。

1.货物到货后,货物验收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根据“装箱单”、“订购单”、“合同”等采购文件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或过磅、测量重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订购单”。同时,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并在上面签字。 2.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使用按顺序编号的验收报告,对那些没有对应采购申请的商品或劳务,一律不得签收。 3.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完毕后,对验收合格的商品或劳务应当编制一式多联、预先编号的验收证明,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收货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和质量以及运货人名称、原购货订单编号等,作为验收商品或劳务的依据,并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4.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载的货物与“装箱单”、“订购单”或合同所载内容不符,应通知办理采购的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验收过程发现货物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情况而且达到一定程度时,验收人员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供应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其状态以利于公证作业。 6.公证单位或供应商确认后,验收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部门负责人核实后,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 第7条超交处理。 1.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的部分应退回供货商。

医疗器械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工作。 三、验收员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 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记录,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核对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项目,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 四、验收工作中抽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 真实、准确、完整。 五、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 行逐一检查。 六、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 复原封箱。 七、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 (二)、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产品商品名称的标注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八、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 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九、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拒收, 并进行系统锁定报质管部处理,由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员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事宜。 十、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凭总部开票员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

劳保用品内部检验标准..

劳保用品内部检验标准 一、安全帽 1 生产资质要求 检查采购的安全帽是否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三证”不齐全的,不准接收。 2 结构形式要求 2.1 帽壳顶部应加强。可以制成光顶或有筋结构。帽壳制成无沿、有沿或卷边。 2.2 塑料帽衬应制成有后箍的结构,能自由调节帽箍大小。 2.3 无后箍帽衬的下颏带制成“Y”型,有后箍的,允许制成单根。 2.4 接触头前额部的帽箍,要透气、吸汗。 2.5 帽箍周围的衬垫,可以制成条形,或块状,并留有空间使空气流通。 3 尺寸要求 3.1 帽壳内部 a)长:195--250mm; b)宽:170--220mm; c)高:120--150mm。 3.2 帽舌:10--70mm。 3.3 帽沿:0--70mm,向下倾斜度0°--60°。 3.4 透气孔隙:帽壳上的打孔,总面积不少于400mm2。特殊用途不受此限。3.5 帽箍: 分下列三个号 1号:610--660mm; 2号:570--600mm; 3号:510--560mm。 帽箍,可以分开单做,也可以通用。 3.6 垂直间距 a)塑料衬:25--50mm; b)棉织或化纤带:30--50mm。 3.7 佩戴高度:80--90mm。 3.8 水平间距:5--20mm。 3.9 帽壳内周围突出物高度不超过6mm,突出物周围应有软垫。 4 颜色 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5 重量

a)小沿、卷边安全帽不超过430g(不包括附件); b)大沿安全帽不超过460g(不包括附件); c)防寒帽不超过690g(不包括附件)。 二、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1 术语 1.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防御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颗粒物(如毒烟、雾等)等危害其呼吸系统或眼面部的净气式防护用品。 1.2 全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住眼、面、鼻、口和下颌等的面罩。 1.3 半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口和鼻,或遮盖口、鼻和下颌的面罩。 1.4 过滤件(过滤盒、过滤罐)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的,可滤除吸入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过滤组件)。 1.5 吸气阀 只允许吸入气体通过其进入面罩,防止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的单向阀门。 1.6 呼吸阀 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其排出面罩,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面罩的单向阀门。 1.7 导气管 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件的气密性软管。 2 分类及标记 2.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按照面罩与过滤件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导管式防毒面具和直接式防毒面具。 2.2 面罩 面罩按结构分为全面罩和半面罩。 2.3 过滤件 2.3.1 过滤件类型 2.3.1.1 普通过滤件 普通过滤件包括: a)A型:用于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汽; b)B型:用于防护无机气体或蒸汽; c)E型:用于防护SO2或其他酸性气体或蒸汽; d)K型:用于防护氨及氨的有机衍生物; e)CO型:用于防护CO气体;

企业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采购物资的验收作业,确保货物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凡是采购进入企业的物资均适用本制度。 第3条主管部门 货物的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主导,会同仓储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共同验收,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 第4条基本要求 1. 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使用部门对所购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2.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验收人员应当立即向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报告,采购部或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2章实施检验 第5条收货准备 1. 货物验收人员在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订购单”时,按供应

商、货物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方便收货作业。 2. 对于需要按重量,化学成分等计量的物资,应借助称重仪器、检测工具、容器等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 第6条货物验收规范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就货物的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所需货物制定《货物验收规范》,作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第7条待验货物处理 对于已经到货等待验收的货物,必须在商品的外包装上贴上货物标签并详细注明货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到货日期,并且应与已验收货物的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示区分。 第8条审核单据 1. 货物到货后,货物验收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依“订货单”、“采购单”、“合同”等采购文件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或过磅、测量重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订购单”。 2. 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并在上面签字。 第9条急用品验收 紧急货物到货后,若尚未收到“请购单”。验收人员应先与采购部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 8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 58 号)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搞好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及时了解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情况和进行复核,企业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供货资质、产品标准等资料,并认真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 1、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三、医疗器械验收: 1、公司须设专职质量验收员,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 2 年,但不得低于 5 年; 3、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4、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精神,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公司职工、临时工、民工都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3、前期预防 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提供给职工的工作场所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6、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7、如果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施工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8、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

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外协外购件入厂验收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电动工具所需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以及其它辅料的入厂验收。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检验员在品质主管领导下,负责检验工作,每个检验员对自己验收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条检验员必须严格按检验规程及技术文件、标准、顾客的要求验收产品,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记录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 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检验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检验员的职责是按规定判断产品质量状态,对产品进行标识存放,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对现场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条件、过程、环境、操作等进行监督。 第七条检验员有权阻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有权对检验方法、检具的改进提出建议。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上班前做好量具、检具的自检校对,查看量具、检具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已到期或有误差的及时送计量室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每周由品质主管组织召开周例会,内容可包括本周发现问题通报,今后须注意事项宣导等。 第十条检验组在收到送检零件后: a)检查是否有供方标识,如供方的检验合格标识、; b)仔细核对批次计划单、关键零部件清单的内容,按《检验卡片》要求抽足样本,进行检验活动,合格的标识入库;不合格的标识区分,将信息在半小时内反馈品质部。 c)如不属合格供方的采购物资原则上拒检。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品质部,由品质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d)原材料进货验收时,首先检查供方提供的技术标准、不同批号的理化分析试验报告等资料,需理化复检的,按工艺要求进行。 e)检验完毕,及时记录《配件质检报告》、《进货检验记录日统计表》,填写记录应真实、清晰、完整、准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跟踪。验收合格后,送检部门凭答字后的送检单入库。 f)验证中发现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填写《外协检验报告》在半小时内反馈品质部,由品质部调查审定后签署处理意见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涉及尺寸修改问题时,需对库存品进行处理,具体按品质部的处理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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