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回收制度

一全部病历执行72小时归档制,即患者出院后72小时内(工作日时间)住院病历应回收至病案室。遇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长假可适当顺延,但应在正常上班第1日归档。

二部分病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归档时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中作好明显标记,待结果回报后前往病案室将病历补充完整。

三死亡患者病历要求执行72小时归档制。进行死亡病例争论需由科室重新将病历自病案室借出,借阅执行《病历借阅制度》中相关规定。

四、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30至各病区进行病历回收工作。

五、各病区在固定地点设立病历回收站,患者办理出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整理完毕的病历放入病历回收站,并由病区指定人员填写《病历回收交接记录》,双方签字认可。病案室工作人员仅回收病历回收站内病历,不再对病历进行催讨。病历归档时间以收取站内病历时间为准。

六、全部归档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在归档前完成。主任医师首页部分的签字可在1周内到病案室完成,但病程部分应在归档前完成签字,不能完成者按未准时归档病历处理。

七、超过时限未能归档的病历进行未归档病历登记,按评分标准

纳入病历质量总评内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

Editor:

篇2: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精确、准时、完整。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使用精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达精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表达要明确、客观,不行模糊其辞或主观推断。书写过程中消失错字时,应当用原笔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纳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三、病历应当根据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名,不得用草书或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全名。

四、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红笔,注明修改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争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准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五、对根据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力量时,

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准时签字的状况下,可由本院主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爱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状况的,应当将有关状况通知《知情选择书》中所确定的被告知者。

篇3:产科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依据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现制定我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和监督检查规定,目的是规范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工作,提高医疗质量,避开医患纠纷,爱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最终保障医疗平安,详细规定如下:

一、坚持医务科督查与科室自检相结合的方法考评。要求医生、护士严格根据病历书写规范,仔细书写,准时完成各项记录。书写病历的医生及护士应常常对比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二、科室内由科主任、高年资医生、护士长组成科室病历质控小组,随时对病历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准时订正。

三、医务科每个月组织一次全院病历检查。

四、检查工作由医务科主持,人员由临床科室各派一人,原则上是科主任参与,假如科主任有事可以指派本科医师参与;此外每次检查病历时,病案室协作抽取病历。

五、病历检查方法为:病历由医务科从病案室抽取,每次每个医

生的病历都要检查;各科室不能检查本科室病历,其余可随机抽取,每份病历均需根据《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逐项全面检查并评分,不得漏项。

六、病历检查人员要本着对医生负责的态度仔细检查,严格根据《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评分,查完后签署名字和日期。

七、医务科将最终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汇总看法后上报院领导,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病历赐予惩罚。

病历回收制度

一全部病历执行72小时归档制,即患者出院后72小时内(工作日时间)住院病历应回收至病案室。遇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长假可适当顺延,但应在正常上班第1日归档。

二部分病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归档时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中作好明显标记,待结果回报后前往病案室将病历补充完整。

三死亡患者病历要求执行72小时归档制。进行死亡病例争论需由科室重新将病历自病案室借出,借阅执行《病历借阅制度》中相关规定。

四、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30至各病区进行病历回收工作。

五、各病区在固定地点设立病历回收站,患者办理出院后在规定

时间内将全部整理完毕的病历放入病历回收站,并由病区指定人员填写《病历回收交接记录》,双方签字认可。病案室工作人员仅回收病历回收站内病历,不再对病历进行催讨。病历归档时间以收取站内病历时间为准。

六、全部归档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在归档前完成。主任医师首页部分的签字可在1周内到病案室完成,但病程部分应在归档前完成签字,不能完成者按未准时归档病历处理。

七、超过时限未能归档的病历进行未归档病历登记,按评分标准纳入病历质量总评内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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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精确、准时、完整。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使用精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达精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表达要明确、客观,不行模糊其辞或主观推断。书写过程中消失错字时,应当用原笔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纳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三、病历应当根据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名,不得用草书或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

全名。

四、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红笔,注明修改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争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准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五、对根据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力量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准时签字的状况下,可由本院主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爱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状况的,应当将有关状况通知《知情选择书》中所确定的被告知者。

篇3:产科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依据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现制定我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和监督检查规定,目的是规范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工作,提高医疗质量,避开医患纠纷,爱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最终保障医疗平安,详细规定如下:

一、坚持医务科督查与科室自检相结合的方法考评。要求医生、护士严格根据病历书写规范,仔细书写,准时完成各项记录。书写病

历的医生及护士应常常对比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二、科室内由科主任、高年资医生、护士长组成科室病历质控小组,随时对病历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准时订正。

三、医务科每个月组织一次全院病历检查。

四、检查工作由医务科主持,人员由临床科室各派一人,原则上是科主任参与,假如科主任有事可以指派本科医师参与;此外每次检查病历时,病案室协作抽取病历。

五、病历检查方法为:病历由医务科从病案室抽取,每次每个医生的病历都要检查;各科室不能检查本科室病历,其余可随机抽取,每份病历均需根据《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逐项全面检查并评分,不得漏项。

六、病历检查人员要本着对医生负责的态度仔细检查,严格根据《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评分,查完后签署名字和日期。

七、医务科将最终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汇总看法后上报院领导,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病历赐予惩罚。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18篇)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18篇〕 篇1:病历管理制度〔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景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施行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效劳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

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分。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篇2:病历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展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的考评资料,进展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回收制度 一全部病历执行72小时归档制,即患者出院后72小时内(工作日时间)住院病历应回收至病案室。遇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长假可适当顺延,但应在正常上班第1日归档。 二部分病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归档时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中作好明显标记,待结果回报后前往病案室将病历补充完整。 三死亡患者病历要求执行72小时归档制。进行死亡病例争论需由科室重新将病历自病案室借出,借阅执行《病历借阅制度》中相关规定。 四、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30至各病区进行病历回收工作。 五、各病区在固定地点设立病历回收站,患者办理出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整理完毕的病历放入病历回收站,并由病区指定人员填写《病历回收交接记录》,双方签字认可。病案室工作人员仅回收病历回收站内病历,不再对病历进行催讨。病历归档时间以收取站内病历时间为准。 六、全部归档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在归档前完成。主任医师首页部分的签字可在1周内到病案室完成,但病程部分应在归档前完成签字,不能完成者按未准时归档病历处理。 七、超过时限未能归档的病历进行未归档病历登记,按评分标准

纳入病历质量总评内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 Editor: 篇2: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精确、准时、完整。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使用精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达精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表达要明确、客观,不行模糊其辞或主观推断。书写过程中消失错字时,应当用原笔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纳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三、病历应当根据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名,不得用草书或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全名。 四、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红笔,注明修改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争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准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五、对根据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力量时,

医院归档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归档病历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历资料。 2、凡出院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归档到病案室。 3、病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历,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 3、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4、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5、严守病历资料保密制度。 6、住院病历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三)、病历供应制度: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历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2、因开展科研分析需使用的病历,应在病案室内查阅,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3、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

经科主任批准。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历,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纷(经医务科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5、患者或其家属需借阅病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 (四)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患者本人、直系亲属或其代理人; 2、保险机构; 3、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 (五)受理时申请人需要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出院发票。 2、申请人为患者亲属或委托人的,需提供患者身份证原件、出院发票及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交通事故肇事方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公函、

XXX医院出院病历回收制度

蓬溪仁心医院 住院病人出院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是医疗活动客观真实的记录,在医疗质量考核、医疗保险核付、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侵权诉讼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进一步加强本院病案管理,保证病案资料客观完整及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历管理第一责任人。 2、所有出院病历执行7天归档制,即患者出院后7天内住院病历应回收到病案室归档保存。 3、病人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完善病历,按照规定的病历装订顺序(附后)进行整理,并在每张病历右下角用兰黑中性笔从出院(死亡)记录开始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1、2、3、……、直到最后一页,病案首页不编号)。如果出院病历回收到病案统计科后发现未进行整理和编号,按每份病历扣50-100元的标准在当月绩效中进行处理。 4、主管医师应及时将整理好的病历交科室质控员进行检查,最后由科主任、护士长审阅,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员要详细检查病历质量,对不合格、不完善病历指示主管医师进一步完善。 5、出院病历应及时整改并完善,在规定时间内收回病案室,逾期不交者按超期病历处理。负责病历回收的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交接时要进行登记并签字。

6、如果在规定的病历归档时间内,部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临床科室应作好相关记录,待结果回报后前往病案室将病历补充完整。 7、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出院病历7天内必须返回病案室,每份病历每超过回收期限1天扣科主任50.00元,扣主管医生30.00元,(超过2天扣科主任100.00元,扣主管管医生60.00元,以此类推翻倍处罚),直到病历交回病案室止。 9、遗失病历的扣主管医师1000.00元。 10、因各种原因离职的住院医师,必须完成病历交接工作,因工作原因无法交接的,该医师停止接收新病人,直至当前所管病历完善并交付病案室归档后方可离院,否则医院有权扣除当月所有工资。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病历交接流程 病人出院(4天内)主管医师及科主任完善病历 护理部(2天内)完善护理记录,做好病历排序并保证病历完整 病案室病历首页上报人员(2天内)完成病历首页上报,病历归档保存

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编号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为每位住院患者建立住院病案,为每位门(急)诊患者建立门(急)诊病案。 (二)建立住院病案和门(急)诊病案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 (三)住院患者有唯一识别病案资料的病案号。通过一个病案号可获得相关的历史诊疗记录,保证病案的完整性、连续性。 (四)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案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案进行检索。 (五)对于办理住院手续后患者又放弃住院且未产生医疗费用的患者,可以不计为住院患者,病案号可继续给其他患者使用。 二、病案回收制度 (一)病案回收是指住院患者每次出院后或门(急)诊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将出院病历或门(急)诊病历收回到病案科(室)。 (二)病案科(室)负责全部出院病案的回收工作。在患者出院后及时将病案回收到病案科(室)。一般情况下,出院病案在2个工作日内回收到病案科(室)率≥95%,死亡病历在7个工作日内回收病案科(室)率为100%。 (三)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病案科(室)负责回收。由病案科(室)负责回收的,应当在收到检查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将检查检验结果归入门(急)诊病历,并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将门(急)诊病历归档。 (四)回收出院病案时,应严格做好病案的核对、交接、签收工作,交接双方在《病案回收登记册》上签名。登记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出院科室、病案号、出院日期、接收病案时间、接收人、送交人等信息。回收至病案科(室)后应立即完成人科登记。 (五)若回收病历时还有未出结果的辅助检查报告单,如病理报告单,病房经治医师应在收到检查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将报告单送至(或通知)病案科(室),并据实、按要求书写相关病历内容(详见第一篇第三章第二节),病案科(室)工作人员应在24小时内归入病历。 (六)定期统计出院病案回收情况。据住院日报表,每日统计未回收病历并列出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15篇)病历管理制度篇1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景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忙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

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病历管理制度篇2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资料,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职责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病历质量的评价。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病案室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室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室负责回收、保存与管理医院全部出院病历;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按规定复印有关病历资料;负责对发生医疗争议病历的封存和保管。 一、回收制度: 患者出院24小时后,由住院处提供出院患者名单,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将住院病历回收到病案室,严格签收制度。并及时对病案进行质量检查、整理、登记、编码(包括疾病、手术、病理等)、首页信息录入等。 二、借阅制度: 1、门诊复查须借用查看住院病案者,接诊医师负责填写病案借条,和当日挂号票一起交病人,到病案室借阅,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送、收病案。 2、再入院病人需参阅原病案者,由本院医师携带再入院病案首页及本人签字盖章的借条到病案科办理借阅手续,三日内归还。不允许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来借取病案。 3、科研病案借阅时,科主任到病案室填写借阅登记并签字。每次最多可借20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3天。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须凭科主任签字借条,请3日内送还。 (1)医疗事故、纠纷病案讨论。 (2)示教、尸解病案。 (3)教学、会诊病历讨论。 5、未归档病案,概不外借。库存病案资料为本院临床医教研工作服务,非本院临床人员不得借阅。借阅者不得修改病案内容。 三、复印制度: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规定受理、复印有关病案资料;查验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登记备案。复印的病历资料需经医务科核对无误后加盖证明印记。(详见《病案对外开放服务规定») 四、封存拆封制度: 当患方要求封存病历时,由主管医师报科主任、医务科和病案室,并由医护人员带病历原件和患者或近亲属同时到病案室,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以下程序进行封存。 1、封存前,复制一份完整病历。若患方要求复印者,复印其病历中的客观病历。 2、用医院大号信封,封存原始病历。病案室工作人员在信封正页写清住院号、病人姓名、科室、封存日期,由医务科在封口处盖章。病房医护人员在下面签字认可封存内容。病人或近亲属在封口处签字或做标记。封存病历交病案室保管。 3、非正常工作时间封存病历时,需行政值班人员在场并签字。封存病历行政值班人员暂时保管,过后交病案室保管。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回收制度 1、所有病历执行3日内内归档制,即病人出院后3日内住院病历应回收至病案室。 2、部分病历病理报告、化验检验报告归档时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中做好明显标记,待结果汇报后送往病案室将病历补充完整。 3、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日8:30至各病区进行病历回收工作。 4、各病区质控医师、科主任、护士长,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病历质控完毕放置在指定地点,以便病案室工作人员回收,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再进行催讨,病历归档时间以收取病历时间为准。 5、所有归档病历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及质控医师签字齐全。 6、超过时限未能归档的病历进行未归档病历登记,按评分标准纳入病历质量总评内实施病历终末质量评价。 病历借阅制度 一、存档病历限于本院在职有关医务人员借阅,并需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二、法律部门需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法律部门相关证明以及所需要复印的病历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委托人的委托书,经医务科办理手续后方能借阅或按规定复印。 三、患者本人或代理人需借阅或复印病历的,必须出具患者本人或连同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写出申请,经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借阅或按规定复印。 四、病历借阅者对所借阅病历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拆散、缺页或丢失,借阅病历不得复印外传。 五、病历借阅者应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将所借病历之内容随意外泄。 六、临床诊断治疗需要的单份病历可随时借阅。因科研、教学需借出数量较多的病历时,须经医务科同意,与病案室联系后,病案室按数按时提供,借出时

间一般不超过二周。 七、借出病历如遇临床诊断治疗需要,病案室可随时通知调回。对违反本规 定的各种要求及借口借阅病历,病案管理人员可给予拒绝。 病历复印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保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减少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机构信誉,患方有权按照规定复印住院病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复印申请人资格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二、申请人应提交院方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身份证。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身份证、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或街道、派出所证明)。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或街道、派出所证明)、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委托书);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委托书)。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单位介绍信)及执行公务人员的身份证。 三、住院病历可以复印的法定范围 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是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档,它记录了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疗过程、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病历回收制度是 医疗机构为了保障病历安全、便于管理和利于医疗质量监控而实施的 一系列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病历回收制度的目的、重要 性以及实施过程。 一、病历回收制度的目的 病历回收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的病历管理能够规范 有序、信息可靠、数据完整。具体而言,病历回收制度的目标包括: 1. 保护患者隐私:病历中含有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联系 方式、病情等,回收制度可以确保这些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2. 简化病历管理流程:通过制定病历回收制度,可以使病历的整理、归档和检索过程更加高效,减少人力和时间成本。 3. 提升医疗质量:病历回收制度可以确保医护人员对病历进行及时、准确的审核和评估,以便更好地制定治疗方案和进行医疗决策。 4. 方便医疗质量监控:通过对回收的病历进行统计分析,医疗机构 可以了解病情发展趋势、医疗资源利用情况、治疗效果等,有利于医 疗质量的监控和改进。 二、病历回收的重要性 病历回收对医疗机构和患者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对医疗机构而言,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回收制 度可以确保病历被妥善管理、保密和归档,避免信息丢失和混乱。这 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诊断准确性以及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都起到 了关键作用。 2. 对患者而言,病历是他们医疗过程的记录,以及接受医疗赔偿、 参与医疗决策的依据。回收制度可以保证患者的病历信息完整、真实 可信,避免信息泄露和患者权益的损害。 三、病历回收制度的实施过程 要实施一套高效的病历回收制度,医疗机构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回收政策和流程:医疗机构应该制定明确的病历回收政策和 具体的流程,包括回收的时机、回收人员、回收方式、回收范围等, 确保病历回收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2. 提供回收工具和设备:医疗机构需要为回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具 和设备,如标签、盒子、扫描仪等,以便于病历的标识、分类和数字 化处理。 3. 健全回收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的 病历回收管理系统,实现对病历的数字化存储、查询和检索,方便管 理人员进行监控和分析。 4. 加强回收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该定期组织对回收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回收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病历书写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的客 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病历回收及保管 第一条在我院就诊治疗患者的门(急)诊病历、留观病历、住院病历,由相关科室医 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书写。 第二条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己保存;留观患者在留观期间病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离 院后留观病历由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与管理。住院期间的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 负责保管,患者和家属不允许翻阅病历,非本科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出院后,其 出院病历由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三条科室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应按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价表》对每一份出院病历进 行质量检查,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进行病历质量评分,达到甲级病历标准后,打印纸质病历并 同时提交电子病历,按照规定对纸质病历进行整理、排序、装订,方可送交医疗信息管理办 公室。 第四条病区在收到患者各项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医师在开立医嘱时,应尽量避免检查报告可能迟于患者出院的现象发生。若在患者出院时仍有检查报告单未归的 情况,要求在病历目录页中标明未归的检查报告单名称,以便于全部报告单归入病历后再进 行病案数字化。各病区必须建立迟回检查报告单登记本,在收到迟回的各项检查报告单后24 小时内由病区指派专人送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接收后在病 区登记本上签字,并协助其将报告单粘贴入病历中相应位置。迟回检查报告单登记本由病区 妥善保管。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终末病历检查单缺失责任由主管医师负责。 第五条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出院病历登记本,出院病历由病区负责登记,并于出院两 个工作日后报送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与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接收人员交接签字。登记本由 病区妥善保存。 第六条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每日对未按时送交的病历进行统计,并通知病区及时将病 历送交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医疗信息管理办公室接收病历后,按照病案管理规定,建立入库登记并进行质控、编码录入以及病案数字化、纸质病案装箱真空密封保管。 第二章病案查阅及打(复)印 第八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调阅、复制该患者的病案。 第九条医务人员查阅出院病案可在本科室病案数字化浏览模块查阅,也可在病案电子 阅览室进行查阅。禁止对出院病案进行拍照,查阅后应当立即关闭系统,以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条本院医师查阅病案,允许查阅本人所管属患者的既往所有病案资料。本院医师 查阅本科室非本人管属患者的病案资料,须经本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看;跨科室查阅病案,

医院病历回收制度

医院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医疗文件,它记录了病人的基本信息、 病情诊断和医疗治疗过程等内容。由于病历涉及到病人的隐私,因此医院 需要建立一个规范和安全的病历回收制度,以保障病人隐私的安全和医院 的工作秩序。 首先,医院应制定病历回收制度的具体规定,明确病历回收的责任和 流程。病历回收制度应由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并经过医院领导层的审批。 制度中要明确回收人员的身份、职责和权限。回收人员应当是医院内部具 备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他们应能够理解并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内部规定。医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病历回收员, 由其负责日常的病历回收工作。 其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历回收流程。医院可以通过采用电子病历 系统、物理病历回收箱等方式来规范病历回收流程。对于电子病历,医院 可以通过系统设置权限、加密等方式保护病历的安全;对于物理病历,医 院可以设置专门的回收箱,由回收人员定期巡视并回收。当病人出院或转 院时,病历应及时移交给回收人员,并有专门记录。同时,医院可以通过 制定相关标准和流程,来确保回收人员能够按时、正确地进行病历的回收 工作。 此外,医院还需要加强对病历回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医院可以建立 一个病历回收管理小组,由医务科室和质量监管科室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该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病历回收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并 解决问题。医院还可以通过将病历回收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中,加强对 病历回收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最后,医院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病历回收制度 的认识和执行力。医院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制定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员 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并强调病历回收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医院还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沟通、建立反馈机制等方式,听取员工的建议和 意见,并及时解决问题,以提高病历回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医院病历回收制度是保护病人隐私、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 重要环节。通过制定规范的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对回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可以确保病历回收工作的安全和规范。同时,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可以提高员工的认识和执行力,进一步保障病人隐私的安全和医院的工作 秩序。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21篇)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21篇) 篇1:病历管理制度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 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景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 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 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 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 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 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 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忙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 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篇2: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 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 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资料,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 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职责心强的高级职 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 次全院病历质量的评价。 (二)、贯彻执行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 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 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资料,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

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回收制度 病历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 等关键信息。为了加强医院内部信息管理,规范病历的使用和保管, 建立一个高效的病历回收制度至关重要。本文将讨论病历回收制度的 必要性、目标、步骤以及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病历回收制度的必要性 病历回收制度对于医院的健康运营至关重要。首先,病历回收制度 有助于确保病历的及时归档和保管,避免信息的丢失或泄露。其次, 病历回收制度有利于医院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医疗事故的防范和 处理能力。此外,病历回收制度能够为医疗质量控制和研究提供基础 数据,促进医院的学术发展和科学研究。 二、病历回收制度的目标 病历回收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病历的安全、有效和可追溯性。具体来说,病历回收制度应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病历的发放,确保只有授权人 员才能获取患者病历;同时,病历回收制度应规定了准确的回收时间,避免病历长时间滞留在临床科室或医务处。此外,病历回收制度还应 确保归档和保管的规范,避免病历的遗失和篡改。 三、病历回收制度的步骤 1. 确定病历发放权限:医院应制定明确的规定,确定哪些人员有权 发放病历,并建立授权机制,确保发放病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规定回收时间:医院应规定准确的病历回收时间,确保病历能够及时回收,并避免滞留在临床科室或医务处。 3. 确定归档和保管规范:医院应建立归档和保管病历的规范,包括病历的分类、编号、封存等,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4. 建立病历回收渠道:医院应建立方便、快捷的病历回收渠道,包括纸质病历的回收箱、电子病历的归档系统等,确保病历能够有效回收和保管。 五、病历回收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 培训和宣传: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对病历回收制度的理解和重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监督和督查:医院应加强对病历回收制度的监督和督查,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3. 信息安全保护:医院应加强对病历信息的安全保护,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保护患者隐私权和权益。 4. 与其他系统的衔接:医院在实施病历回收制度时,还应考虑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确保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病历回收制度对于医院的信息管理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病历回收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医院的信息管理水平和病历保管质量,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和安全性。医院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的病历回收制度,并不断加强和改进,以满足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医疗质量提升的需要。

出院病历回收制度

. '. 出院病历回收制度 各临床科室: 病历是医疗活动客观真实的记录,在医疗质量考核、新农合、医疗保险核付、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侵权诉讼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进一步加强本院病案管理,保证病案资料客观完整及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历管理第一责任人。 2、所有出院病历执行5天归档制,即患者出院后5天内住院病历应回收到病案统计科。 3、病人出院后,管床医师应及时完善病历,按照规定的病历装订顺序(附后)进行整理,并在每张病历右下角用兰黑中性笔从出院(死亡)记录开始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1、2、3、……、直到最后一页,病案首页不编号)。如果出院病历回收到病案统计科后发现未进行整理和编号,按每份病历扣50-100元的标准在当月绩效中进行处理。 4、管床医师应及时将整理好的病历交科室质量员进行检查,最后由科主任、护士长审阅,科主任、护士长、质量员要详细检查病历质量,对不合格、不完善病历指示管床医师进一步完善。 5、出院病历应及时整改并完善,在规定时间内收回病案统计科,逾期不交者按超期病历处理。负责病历回收的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交接时要进行登记并签字。 6、如果在规定的病历归档时间内,部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临床科室应作好相关记录,待结果回报后前往病案统计科将病历补充完整。 7、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出院病历5天内必须返回病案统计科。每份病历每超过期限1日以扣科室20元及管理分0.3分为起点翻倍处罚(超过2天扣40元及0.6分,超过3天扣80元及1.2分,如此类推),直到病历回收至病案统计科之日为止。 8、返修病历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修改完成并回收到病案统计科,逾期未完成的依超期病历处罚标准执行。 9、丢失病历扣责任人每份1000元。 1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病历管理制度

诸城东坡医院 病历管理制度 关于规范病历纸张和内容的规定 为贯彻卫生部、卫生厅的有关规定,规范我院的病历纸张、格式及内容,经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对病历纸张和内容做出以下规定。 1、各临床、医技科室不得擅自增减、更改现有病历纸张(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辅助检查报告单等)和病历内容(表格式病历)。若需增减或更改,必须经医务处、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 2、物资配送中心负责病历纸张的印刷、发放。未经医务处、门诊部批准并签字盖章,不得给予印刷。 3、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由此而导致的后果,由科室和个人承担。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一、临床科室: 1、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负责本科室病历质量(包括基础、环节和终末质量)的检查把关。 3、上级医师应指导及检查下级医师病历的书写,及时进行修改、补充、签名。 4、收到病历质量整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完成。 5、结合本专业的特点,为新进科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等讲授病历书写课程。 6、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病历质量检查活动。 二、病案管理科: 1、病案管理科质量检查人员负责抽查出院病历并进行评分,及时通知病房医师检查病历。 2、负责病历首页医疗信息的计算机录入、扫描,并保证其录入的准确性,扫描的完整性。 3、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病历质量检查活动。协助临床科室病历自查。

三、医务处 1、负责有关病历书写、管理、检查等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负责对住院病历进行基础、环节、终末质量的全程控制。 3、负责对临床医师、新进院人员、进修医师进行有关病历书写和管理的培训、指导。 4、协助门诊部、急诊部对门诊、急诊病历进行督检。 5、病案质量检查人员负责抽查出院病历质量并进行评分,及时通知病房医师检查病历。 6、监管病案科工作。定期对住院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有关领导,反馈各临床科室。 7、负责年终优秀病历的评选工作。 四、急诊部:负责急诊门诊病历、观察室病历质量,医务处负责监督抽查。 五、门诊部:负责门诊病历的管理与检查。 六、护理部:负责护理记录质量。 七、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病历质量管理中重大问题研究,督促医务处、临床科室病历质量管理工作。 病房病历管理制度 一、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房管理。要保持病案的整洁、完整,防止破损和残缺。不得丢失。 二、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三、患者转科、会诊或到他科检查治疗时,由病房工作人员递送病历,不得交患者或家属携带。 四、患者或公安、司法机关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在接到病案质量管理科通知后予以协助。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房时,应当由病房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到病案管理科复印。 五、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封存病历时,病房应报告医务处。派专人负责保管和携带病历,与患者或其代理人一起到病案管理科封存。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管理科保管。

出院病案回收保管管理规定

徐医附院病历管理规定(试行) 病历反映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医疗质量和医师的业务水平,病案在医院管理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病案不仅是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保障,而且还涉及医疗管理、疾病预防、医疗保险及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病案质量,根据目前我院现状就病案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病案质量管理实施全程监控 1、建立、健全病案质量管理体系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病案室、病案质量评审专家组、科室质控小组。在业务院长的领导下,医务处、门诊部、病案室负责组织对门诊、住院病历进行检查。 业务院长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医务处门诊部病案室病案质量评审专家组 科室质控小组 医师、护士

2、建立病案质量评审专家组、质控小组(QC小组) (1)、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院病案质量评审专家组,名单如下: 刘彦群李东野孙晓青徐开林谭迎春尹忠诚王人颢 刘永海刘颖王新生瞿结宗陈玉玲周莹梁爽 张梅靳振怀叶和清胡建荣戴春陈明颜学兵 吴文漪吕兴侠梁平张晓筠何徐彭潘秀英黄一虹 杨荣礼李励许铁夏勇王志荣钱文浩崔爱东 殷松楼张敬川朱炳喜沈霞李向农刘斌郭萌 郭开今于如同虞正权刘勇张中明钱伟民陈家存 陈仁富彭玲玲李培华牟莉陆晓媛韩秋峪卢思广 程华魏志平徐忠侠 (2)、各专科质控小组人员应由科主任、护士长及一名高年资医师组成。 3、实行“病案质量三级管理制度” 一级管理:主治医师(质控医师)认真检查每份出院病历,对书写格式、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疑难、危重、死亡病例、重大手术病例(甲类手术)应重点检查,高级职称医师检查并审签。经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审签的病历都应为甲级病历。护士长应检查与护理有关的记录。各临床专科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病历的质量监控,应认真记录活动内容。 二级管理:病案室检查出院病历,及时将不足之处反馈给临床医师,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科主任,在规定的时间及范围内予以完善。 三级管理:医务处、病案室负责定期组织病案质量检查,对现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出院病历进行评价,及时归纳、总结病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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