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购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业技术检查服务的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川委发〔2014〕4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11号)精神,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安监总厅〔2014〕73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省煤监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川安监办〔201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67号)文,更有效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员社会优势力量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域提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业化服务,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理,着力提升防控事故的水平,为五通桥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业技术检查服务的主要内容

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化工(危化企业)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安全环保风险应急救

援预案及应急装备、设施配置,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培育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人才;检查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危化品管道、危化品罐区、危险化学品关键设备精准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在役装置安全诊断,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培训情况、危化品仓库和现场的安全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管理,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重点设备设施的“五定”(定部位、定方法、定标准、定人员、定用期)、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企业关停搬迁等管理情况;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应用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

第一部分:

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服务的对象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服务的对象(以下简称:被服务企业)包括:

1.涉及“二重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

具体企业祥见下表:

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服务的时间

服务周期一年

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服务的方式

1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帮扶

指导被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化工(危化企业)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规定;指导帮助被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台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装备设施配置,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

2安全生产检查

2.1定期综合安全生产检查

a)检查频次:每家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对条件差的企业应适当增

加检查次数),对发现隐患和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复查。

b)检查内容: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

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

113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中

的要求,对被服务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

储运系统、消防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内容开展全面检查。

2.2临时重点检查:

a)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上级指示精神、季节性特点、重要时段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企业实际状态与需求,安排技术专家协

助区安监局或自行开展各项临时重点安全检查,出具书面检查意

见。此项工作不定具体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检查。

3安全生产培训

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的了解,结合企业自身需要和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开展以提升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按章操作能力,培育企业安全管理人才,促进企业安全工作。

4安全技术咨询

随时为被服务企业提供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关

键设备安全生产精准管理体系建设及隐患治理的技术指导、相关技术标准的解读等。

5事故应急服务

应按照五通桥区安监局和被服务企业的要求,派遣相应的技术专家参与有关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四、经费预算

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服务主要费用包括资料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购置费、差旅费、办公费、专家技术服务费、运营成本等,其预算方案如下:

五通桥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业技术检查

服务经费预算表

《学会自立》教案

《学会自立》教案 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知道依赖的危害,懂得自立和自我管理的联系,掌握培养自立能力的方法和途径。 (二)能力与探究:培养自立意识,初步形成自我管理的能力,树立自立的生活态度。(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努力培养合作、探究、活动的能力,在活动中体验自立的快乐,为将来走向自立人生打下坚定的基础。 教学重点:掌握培养自立能力的方法和途径,初步形成自我管理的能力。 教学难点:明确自立于与自主的关系。如何克服依赖心理、、、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老师]有一个七年级的女孩子,在中午吃饭时突然大哭起来。老师跑来问她为什么哭,这个女孩子一边抽泣着一边说:“今天的鸡蛋太硬了,没法吃。”原来,以往每天带的鸡蛋都是她妈妈事先剥好皮的,而这次由于来不及了,没有剥皮。这个真实的故事告诉我们自立的重要性及依赖的危害性,今天我们就来学习《学会自立》。 【新课教学】 一、不能再有依赖 1.依赖使人丧失独立生活能力 活动一:学故事悟道理 活动目的 通过自立学习尝试独立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引发学生思考依赖的坏处。 活动准备 学生分组。 看材料,思考、讨论、交流问题。 故事:某中学生小文,父母平时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以至于她真想独自生活一天试试,父母同意了。送走父母后,她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结果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后又饿又冷,一个劲地流鼻涕。小文心想:“要是妈妈在就不会这样,夜里都是妈妈给我盖被子。现在饿了想吃饭,可冰箱里全是生肉、生菜。我不会烧菜,只好泡方便面吃。” 结合自己的经历,谈谈依赖别人有什么坏处。 活动过程 第一步:学生将依赖产生的问题、坏处写在教材的相应处。 第二步:学生以小组为单位,交流自己对小文故事的看法。(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购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业技术检查服务的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川委发〔2014〕4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11号)精神,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安监总厅〔2014〕73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省煤监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川安监办〔201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67号)文,更有效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员社会优势力量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域提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业化服务,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理,着力提升防控事故的水平,为五通桥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业技术检查服务的主要内容 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化工(危化企业)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安全环保风险应急救

如何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

《如何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 孩子缺乏独立自主性怎么办? 现在很多家长存在着这方面的困扰。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孩子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状况,十几岁了没有洗过衣服、烧过饭的孩子比比皆是,而上大学了还要把脏衣服拿回家来让妈妈洗更是司空见惯的事。 那么,什么是“独立自主”? 就是指,孩子在思考、想象和活动中,不依赖、不追随别人,能够相对独立地进行某项活动或者完成某件事情。独立自主是健康人格的表现之一,它对孩子的生活、学习质量以及孩子成年后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生活的美满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孩子的“独立自主”性,主要表现在学习和日常生活两个方面。今天,我们探讨的主题是《如何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主要从:“孩子缺乏独立自主性的原因”和“培养孩子独立自主性的方法”两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孩子生活自理能力不强和缺乏独立自主性呢? 我们在座的家长不妨想一想,我们自己的孩子独立自主性好不

好?如果不好,那么您认为是哪里出了问题?或者自己哪里做的不到位,让孩子产生了依赖性和惰性的心理?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也许我们意识不到这些举动原本是错误的行为,而恰恰是这些习惯性的生活细节,导致了孩子自幼便缺乏独立自主性的锻炼机会。 任何一个孩子,都是由于父母的教育和环境的影响,才形成了不同的人格品质和能力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家长怕累着孩子,怕孩子做不好,自己重新再做太麻烦,因而不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例如:有的孩子说,妈妈我帮你洗碗吧!妈妈则连忙推托说:“你快一边玩去别捣乱了,你这么小哪会洗碗啊?洗不干净我还得冲洗刷不说,不小心兴许还得把碗给我打了。”如果家长的话再多一点儿,还会不停唠叨着,这碗可是从哪里买来的,可是花了多少钱等等。家长觉得这是一种得不偿失冒险行为,所以不肯放心和放手地让孩子去尝试,而孩子又何苦呆着没事找这番数落呢?有过一两次的教训后,渐渐就失去帮忙刷碗的兴趣了,潜意识里就会形成一种“我不行,我可刷不好碗”的这种不成文的意识了。 还有一些家长认为,吃饭、穿衣等生活技能不用练,等孩子长大了自然就会了。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会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事事都依赖父母的坏习惯,也将导致

小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浅探-最新文档

小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浅探 在学校里,孩子聚集成群。他们在活动中,相互交往之间自 然会经常产生一些矛盾。由于孩子年龄小,生活经验缺乏,还没 有形成独立的道德判断能力,且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差,因此一旦出现矛盾,他们往往会到成人那里去诉说,寻求成 人的解决。作为教师,如果对孩子所陈述的问题一一加以了解、 劝导,难免有些力不从心,而且也不利于孩子独立分析问题解决 问题能力的形成与发展。那么,能不能通过提高孩子们的道德判 断力,教给他们一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解决纠纷的方法等手段,当同伴间或自己与同伴产生矛盾时,自己学着去解决,从而促进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萌芽呢?在对孩子的教育过 程中,我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去尝试实现这一设想的。 一、要鼓励学生学会勇敢面对问题 常发现很多学生遇到事情就会哭,不能勇敢面对。而教师为了安全很多时候对学生管束也较严,这不准那不准的,这也会扼杀学生的冒险精神。比如看到学生摔倒了,老师就赶紧跑过去抱(或扶)起学生问这问那“摔哪了?疼吗?”学生本来没哭的, 一听反而“哇-”的大哭起来……过度的关心成了培养学生勇敢 品质的一大障碍。 可以多鼓励学生接触他们害怕的或某些新鲜的事物。如:前段时间,班级后园常出现小蚯蚓。学生看了都围在一边起哄,谁

都不敢碰。我就用手指轻轻地碰了一下它,学生看到老师碰,也 想试试,我就拉着其中一个的手一起去碰,其他学生看了胆子也就大了,你碰一下我碰一下,渐渐地不怕了。后来他们还捉蜘蛛玩。另外,我觉得在老师的看护和确保的安全情况下,可让学生 玩一些“冒险”游戏,如:从桌子上跳下来、滑梯上的吊圈、荡 秋千等。教师要从容对待,不失时机地给予肯定和赞赏。学生有 了勇敢的精神,在面对问题时才不会退缩、胆小,这对学生独立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二、教师要把握好目标、时机,给予适当适时的帮助,引导 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在学校里,争吵、闹纠纷,是学生交往中常见的一种现象。 教师面对这种现象,往往采取简单的阻止方法,立刻把孩子拉开,帮其解决矛盾。其实争吵、闹纠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教师毫无 根据的强行阻止和不问青红皂白的指责、批语。教师不应当简单地充当宣判是非的法官。当学生跑来告状时,教师先要认真观察,了解孩子的想法。观察时,教师要明确:适度地延迟孩子需要的 满足,给孩子面对问题的时间,以赢得自己的主动观察。不急于表态,有时不要直接把自己的想法、体验告诉给孩子,让孩子 轻松得到答案,就会终止对问题的思考,套用成人的思维。然后 认真倾听孩子们的陈述之后,判断学生是不是真正需要帮助,是不是真的遇到了难题。必要的时候采取适当的方法,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帮助。尽可能地让孩子面对问题,给学生足够的自主分析

哪些是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根据《软件条例》第23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 软件著作人享有对软件作品公开发表权,未经允许著作权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都无权擅自发表特定的软件作品。如果实施这种行为,就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 此种侵权行为的构成主要是行为人欺世盗名,剽窃软件开发者的劳动成果,将他人开发的软件作品假冒为自己的作品而署名发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不管其发表或者登记该作品是否经过软件著作人的同意,都构成侵权。此种行为主要侵犯了软件著作权的开发者身份权和署名权。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 此种侵权行为发生在软件作品的合作开发者之间。作为合作开发的软件,软件作品的开发者身份为全体开发者,软件作品的发表或者登记权也应由全体开发者共同行使。如果未经其他开发者同意,又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独创作品发表或者登记,即构成本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

这种行为是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作品上添加自己的署名,或者替代软件开发者署名以及或者将软件作品上开发者的署名进行涂改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软件著作人的开发者身份权及署名权。此种行为与第(2)条规定行为的区别主要是对已发表的软件作品实施的行为。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 此种行为是侵犯了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权中的修改权、翻译权与注释权。对不同版本计算机软件,新版本往往是旧版本的提高和改善。此种提高和改善应认定为是对原软件作品的修改、演绎。 此种行为应征得软件作品原版本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如果征得软件作品著作人的同意,因修改和改善新增加的部分,创作者应享有著作权。 对系职务作品的计算机软件,参与开发的工作人员调离原工作的开发单位,如其对原开发单位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进行修改、提高,应经过开发单位许可,否则构成侵权。 软件程序员接受第一个单位委托开发完成一个软件,又接受第二个单位委托开发功能类似的软件,仅将受第一个单位委托开发的软件略作改动即算完成提交给第二个单位,此种行为也构成侵权。 如果您有版权登记需求,可以上汇桔网,汇聚全国各地的版权登记服务商,一对一服务,选您喜欢的版权登记服务代理商。严选优质商机,交易托管,实时监控服务流程,对每一步服务进度负责,汇桔网平台权威有保障,值得信任。若有版权相关疑问,欢迎登录汇桔网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进行了解。

对幼儿进行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

对幼儿进行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 石平平 一、对幼儿进行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 .目前,对于大多数幼儿来说,由于他们从小就受到父母比较多的呵护、宠爱,生活自理能力的基础较差,这样对他们以后的生活方面都会出现很多的困难和障碍。这一点在初入园的幼儿身上表现最明显。大部分孩子不会自己穿衣服、系鞋带,有的甚至连大小便都不会,既浪费时间,又容易使幼儿养成一种依赖性。很不利于他们自理能力的提高。怎样才能让这些孩子自觉轻松的学会这一基本技能呢? 我尝试过手把手地教他们,但效果不明显,幼儿学习时也很不情愿,于是我把它作为一节课去专门教授,课上我邀请了大班的小朋友为幼儿做穿衣服比赛,比赛的时候他们的兴趣都很高,都说要自己动动手,就这样经过几次的练习小朋友们的自理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从此,幼儿每次穿衣服都会和别的小朋边比赛,边快速的穿衣服,就像在玩游戏一样,再也不会皱着眉头说:“我不会穿。” 从这件简单的事例上使我得出一个结论: 教幼儿学习一种生活技能的难点不在于他们原有的技能如何,而在于教师如何找出适宜他们接受的学习方法,如果能将这些方法渗透到日常生活中,体现在随机教育上,投入到活动区活动里,真正营造一个自然、周密、轻松的主动学习氛围,幼儿掌握独立生活的技能就会容易的多。教师在平时的游戏中可以让幼儿大胆的尝试,多给幼儿动手的机会,要多鼓励幼儿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这样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才会积极主动的并认真地完成每一件事。 二、组织集体教育活动,即如何进行课堂教学 幼儿教育最核心的组成部分是集体教育活动,既课堂教学,但我们的教育特点强调的是让幼儿在游戏中学,自愿主动的学,要顺应他们的认知规律,试想让幼儿规规矩矩地坐好听老师讲课,既束缚了他们好动的天性,又不会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所以这种方式不可取。幼儿的学习特点与青少年相比有显著的区别,可概括为:“好奇、好想、好问、好动”,这分别来自于他们的四种心理潜能:“观察力、想象力、求知欲和创造力,只有达到这些心理需求,才能让幼儿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在工作中,我发现幼儿对音乐课的接受相对困难,一般的授课程序是:让幼儿学会歌词——教师范唱——幼儿学唱——熟悉后独立演唱。整个过程显得呆板,而孩子在唱的时候也无精打彩。于是,我作了如下尝试,首先,对幼儿学习记忆歌词速度慢、时间长上做出改进,针对幼儿先天具备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我们应当加以有效地引导和利用。授课前我为幼儿设定歌曲的主人公,请幼儿围绕设定的主人公编歌词,对幼儿的思路作简单的引导,让他们抓住重点去描述。比如:为小鸡编歌词必然要想到小鸡怎样叫,它有什么样的代表性动作,独特的本领等。当然,一首歌曲的歌词应当符合整齐的韵律,在幼儿创编的过程中,我在认可他们创编成果的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稍作改动。这样,一首由幼儿亲自参与创编的歌词内容就产生了:“小小鸡,叽叽叽,东跑西跑捉虫子,叽叽叽叽叽叽叽叽。”读起来朗朗上口,极大地肯定了幼儿的成绩,调动起他们的学习兴趣,很轻松地便学会了歌词,再由教师为其配上乐曲,幼儿不需要教师范唱就

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几种类型

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类型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根据《民法通则》第5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同样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权利被侵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侵权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对此,《民法通则》第130条及有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87条的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

入学前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

入学前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 2010年07月13日 23:52 孩子一上学就要接受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正规学校教育,在教师的专门指导下进行学习。学习是他们的基本活动,上课是他们获得知识、技能和培养品德的主要途径。上学之后他们是否愿学、爱学?能否学好?做为家长让我们一起帮助孩子做一些学习的准备. ■ 培养孩子学习的兴趣和求知欲 兴趣是儿童对一定事物所抱的积极态度。它是儿童探究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意识倾向。 求知欲是儿童力求认识、探索客观世界,渴望获得知识和不断追求真理并带有强烈的情绪色彩的一种意向活动。孩子对周围不明白的事物或现象,总爱问个“是什么”、“为什么”,都想知道,都想懂得、这就是求知欲的表现。 孩子一旦有了兴趣和求知欲,就能对感兴趣的事物积极地去探究,也就能自觉自愿,主动愉快地去学习。所以说,兴趣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是他们探究新事物的动力,也是推动他们学习新知识和从事活动的一种精神力量。 孩子上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学习的主要工具又是书本。家长应经常找一些图画书给孩子看,要经常念一些内容有趣的书给孩子听,这是很有益处的。可以告诉孩子:“你看,书里可以让人懂得许多事情的,上学以后,自己识字多;自己就可以看书,能懂得许许多多的道理,那多好!”从而激发孩子热爱课本的兴趣,促进迫切上学的愿望。 ■ 培养孩子正确的学习态度 学习好还必须有个正确的学习态度,也就是对待学习认真负责,积极努力,不敷衍了事,马马虎虎不当回事。学生的学习态度端正与否,决定着学习的成绩与效果。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能够按时上学,上课、不逃学、不旷课、不早退、不迟到,遵守课堂纪律,不随便说话,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和回答问题,按时做作业,认真复习考试不作弊等。所以,入学前要培养教育孩子在做好每一件事时都要讲究认真、负责的态度,以便在进入小学后能以积极的态度学习知识、掌握技能。 ■ 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习惯是儿童后天所养成的,在一定情况下自动化地去进行某种动作的特殊倾向。如早晨起床穿袜穿鞋,然后上厕所、洗脸、吃饭、学习习惯是学习活动中比较稳定的行为方式。如上课的铃声一响,学生就进教室,拿出课本和铅笔盒,等待老师上课。 一个人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对他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都大有好处。对将入学的孩子说来养成良好的习惯比获得知识重要得多,而良好的学习习惯则是他们顺利进行学习活动的保证,所以孩子入学前要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家长应该培养孩子如下的学习习惯: □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的习惯; □ 看书时坐姿端正的习惯; □ 爱想、爱问和认真回答问题的习惯; □ 正确地握笔写字、看书、读书的习惯; □ 爱护书本及学习用品的习惯。 孩子到了四、五岁以后,无论从事复杂活动的能力,还是知识的积累程度以及语言的发展水平,都已具备了接受学校的教育条件。但是,从幼儿园进入小学,仍

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教学目标:克服依赖心理,学会宽容别人。发现同学的缺点能当面指出。初步培养自 教学重点:初步培养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的能力。 教学难点:消除依赖心理,学会宽容别人。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揭示课题。 1、师:小朋友,我们在学校里一起生活、学习。你觉得开心吗?如果,你看到有位同学犯错误了,你会怎么办?引出:打小报告(板书) 2、如果,在学校里有人欺负你了,你又会怎么办? 3、你在哪些情况下,会去报告老师?(教师随意板书) 二、看小品,明理。 1、小品1:下课了,同学们在玩,小亮无意中撞了小明一下,小明不问缘由,就跑去向老师报告,说小亮打他,急得老师放下要批改的作业本,去处理这件事。 看完请学生说小明是怎么做的?对不对?为什么? 2、小品2:有一位家长在和老师交谈,冬冬总是插进来说话,使老师和家长都无法谈话。 看完请学生说冬冬这样做对吗?为什么? 3、教师小结 刚才两位同学的做法,都是不对的,不仅把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

小事夸大,还影响了老师办公。所以我们“不要动不动就打小报告”(板书) 4、行为指导 如果你是他们,你会怎么做?请你帮他们一下好吗? 板书:请让我来帮助你 三、行为指导。 刚才我们同学说了好多事都要报告老师。那我们现在再来想想,有哪些事我们可以不报告老师,让我们来自己解决? 1、看板书指导。并贴上小红花。 2、指名表演。 (1)小亮和同学吵架了,小明看见了,进行劝阻。 (2)老师在办公,小艳看见了一件不文明的事,本想告诉老师,但思考了一下就走过去劝阻。 (3)小亮不小心碰翻了小艳的铅笔盒,摔断了几只铅笔,小艳原谅了他。 四、表扬与奖励 1、夸夸我们班能主动帮助同学的学生。 2、夸夸能宽容别人的学生。 3、夸夸能自己的事自己想办法解决的学生。 五、总结、唱歌 今天这堂课,使你学到了什么本领?是呀,只要我们都有一颗宽容别人的心,自己的事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就会快快长大,变

小学数学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小学数学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小学数学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摘要:小学生正处在学习数学、应用数学最关键的培养时期,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课业学习、日常生活都至关重要。本文首先提出了培养数学问题解决能力的指导思想;其次论述了具体策略;最后,归纳总结了几种适合小学生解决数学问题的具体方法。本文成果对教师的教学实践有参考价值。关键词:小学;数学;能力;解决引言小学数学的教学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逐渐掌握多种方法、获得丰富的知识,最终形成独立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去解决生活中、学习中遇到的数学问题。小学生的数理逻辑能力正处于启蒙期,如果过多灌输抽象思维的解决方法,不利于学生的理解数学问题、解决问题,容易陷入某种思维误区之中。故而,应该考虑到小学生的心理、智力发展水平,提出切实可行的培养策略。数学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长期的,数学技巧琐碎、繁杂,不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教师条分缕析,讲明白讲清楚,长期培养,在耳濡目染之间传授给学生知识和方法,这对教师的耐心和教学水平都有很高的要求。 本文首先深入阐述了培养学生数学问题解决能力的指导思想;其次,结合指导思想,提出了具体策略;最后,论证分析了几种具体方法。 一、培养数学问题解决能力的指导思想 本文认为,影响或改变对象的某种属性,应以结合对象的特点为指导思想,即培养小学生数学问题解决能力,就必须结合小学生的独特心理发展水平、知识储备、生活背景等特征为指导思想,否则将南辕北辙。具体来看,首先,小学生逻辑能力稚嫩,对于直观事物的理解强于对抽象事物的理解,因此,培养数学问题解决能力,不应该教授过多的抽象方法,而应该教授直观的方法,如图解法、列表法、枚举法等。其次,不应该过早的教授高年级的内容,教材在知识点的分配上,充分考虑了学生的智力、心理发展水平,高年级的方法虽然解决问题效率更高,但不适合学生当前的智力、心理发展水平,容易造成基础不牢、知识混乱,不利于学生长期能力的培养和后续的学习。再次,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小学生人生经历有限,不应该教授过于超出其知识储备的新知识,应该循序渐进,这点是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及类型

一、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及类型: 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2.、财产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二)停止侵害是指侵害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延续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排除妨碍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权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实现的客观事实状态。(四)消除危险消除危险,是指侵害人消除由其行为或者物件引起的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急事实状态。(五)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侵害人将其非法占有或者获得的财产移转给所有人或者权利人。(六)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使受害人的财产恢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适用此种责任形式的条件有二:一是可能性,即受损害的财产在客观上具有恢复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受损害的财产须有恢复原状的必要。(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加害人在其不良影响所及范围内消除对受害人不利后果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是指加害人在其侵害后果所及范围内使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

曾受损害的状态。消除影响是侵害人格权如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则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二、校园侵权责任承担原则: 1、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3、补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校园侵权赔偿责任的认定: 1、未成年学生之间在校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 如果学校制定了合理、明确的规章制度、校规校纪,并以适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了教育,学校一般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学校教职员工明知存在某种危险,而没有采取措施避免结果的发生,则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核心内容: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民事责任是怎么分类的?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法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双方责任和单方责任、共同责任和单独责任、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等种类。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责任的种类。 民事责任的种类: 一、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 根据民事责任和否由合同关系引起,可以分为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即合同上的责任。它不仅包括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债务所生的民事责任,还包括因合同变更、解除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保证责任和非违约方未尽到防止或者减轻损害的义务所应负的责任。非合同责任,是指非因合同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具全包括缔约过失责任、侵权民事责任、不当得利返还民事责任等。 二、双方责任和单方责任 根据承担责任者是否仅为一方当事人,民事责任分为友方责任和单方责任。双方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对损害后果均有过错,各自依其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如《民法通则》第113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单方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共同责任和单独责任 根据承担责任者是一人还是多人,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共同责任和单独责任。 单独责任,是指责任人仅有一人的民事责任。共同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以上的民事责任。根据共同责任人是否按一定的份额承担责任,共同责任又可以分为按分责任和连带责任。按份责任,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雾茫茫得当事人的约定,共同两答按照特定的份额稳中有各自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共同责任不分份额地共同向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区分共同责任和单独责任的意义在于:共同责任的责任分配关系复杂,单独责任的分配简单易行。对于按份共同责任而言,尚需确定共同责任人稳中有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对

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 吴燕平

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 大一班吴燕平 作为父母,在花费时间和精力搞好自已孩子学习的同时,更应该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不可能陪孩子一辈子,因此,要放手让孩子做自已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要包办太多,要相信自己的孩子,给孩子以锻炼的机会。 俗话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孩子只要不舒服、不顺意,父母的心里就难受,情脉是相通的。父母只要用心对孩子好,孩子是可以领悟和感受的,不必时时处处、事无巨细都亲自动手表现。家长不要认为不帮孩子做孩子应该做的事,就是不关爱孩子。 在我小时候,父母都让我们自已做事。因为在农村,家里孩子多,父母只管农活,所有生活都得我们自理。书包全都是孩子自己提着或背着,家长是不会给孩子拿书包的。小孩子在家起床穿衣服,家长是不会帮忙给孩子穿的,就让我们自己穿。父母就是从小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在家里,我尽量多的让小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会做的事情学着做。 西方许多国家的孩子成人以后,家长都会让孩子离开父母家,去想法设法独立生活。看似家长冷酷无情,其实关爱孩子生存的亲情尽在其中。 在我国,许多家长也都认识到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很重要。但是,在教育方式和培养方法上都有一些不太科学。经常会出现事事骄纵孩子,舍不得孩子去做一些苦累的事,也不敢放手让孩子做一些自己该做的事;又处处挟制孩子,给孩子讲大道理,要求孩子应该这样、应该那样,就是不给锻炼的机会。 其实,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有两点很重要:一是要从小培养,二是要大胆放手。就这两点,说着容易做着难,许多家长在事上不是担心就是后怕,总会认为孩子还小,等长大以后就好啦。结果,孩子长大了,学习还得让家长陪着,招聘面试还得让家长陪着,许多事情还得依赖家长。 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是需要孩子自己去体验感悟的。家长不要包办代替孩子的事情。在孩子成长的每一个阶段和时期,都有孩子应该自己做的事情。比如说,孩子学习是孩子的事,家长就不必日夜陪读,培养孩子掌握学习方法和技巧就可以了。再大一点的孩子谈对象那是孩子的事,家长就不必挑三拣四,横挑鼻子竖

民法中的四种责任方式

无过错责任:产品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的小孩儿收到损害,幼儿园是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责任:你把别人打残疾了。 公平责任:两个行人正常走路,无缘无故撞在一起,一人受伤,两人均无过错,但两人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 1)含义: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 2)适用过错责任的意义: ①在一般侵权中,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应有的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损害也不负赔偿责任。 ②在过错责任下,对一般侵权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③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第三人或受害人的过错对责任承担有重要影响。 2、无过错责任原则 1)含义: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民通106条系3款)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2)适用情形(民通规定): ①从事高度危险活动致人损害的行为 ②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行为 ③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④产品不合格致人损害的行为 3、公平责任原则 1)含义: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2)适用中的注意事项: ①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既无过错,又不能推定过错,也不存在法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况。 ②当事人如何分担责任,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害事实与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综合衡量,力求公平。 ③在法条中的体现(民通和民通意见):紧急避险致人损害的(险情由自然原因形成;行为人采取的措施无不当);为对方利益或共同利益中致人损害的(可责令对方或受益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过错推定的适用范围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条); ②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条);

如何培养孩子独立生活能力

如何培养孩子独立生活能力 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杰出家长做的三件事,杰出的父母从来都选择“有所为,有所不为”,更明确的说,只做三件事。第一件事: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第二件事: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第三件事:引导孩子学会学习。教育孩子并没有父母想像的那么复杂,做好这三件事,父母成为杰出的父母,孩子成为杰出的孩子,就都不是遥远的梦想了。 一个现代人,首先必须具备独立精神和独立能力。独立,是现代人必备的素质,是健全人格的重要构成,是人能够立足于社会,发挥其潜力的基础。与现代社会对孩子的独立的要求相比,中国孩子独立能力都较薄弱。根据资料分析,在我国的家庭中,子女对父母的依赖日趋严重。他们从小到大,处处离不开父母的照顾。结果是让孩子养尊处优、心理脆弱、独立能力差,解决困难的能力和承受挫折的勇气缺乏。四年级的小学生不会剥蛋壳,大学生开学是“全家总动员”,甚至有大学生把不会洗的衣服用包裹寄回家,离家读书领着父母去陪读……每每读到这些令人担忧的现象我就暗下决心:我绝不娇惯孩子。因为在过度保护下成长的孩子,依赖性越来越大。 是我们的孩子天生缺乏独立的能力吗?不是。事实上,我们的孩子不缺乏“独立基因”,只要给他环境,给他条件,教育者合理引导,孩子长大后也会成为独立的一族。放手让孩子独立地去行动,这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一旦孩子能够沿着独立的道路前进,深藏在他身体内

部的各种潜能都能充分地发挥出来。独立性强的孩子一定会发展得好,独立性差的孩子发展一定是比较差的,这是社会的需求造成的。因此,从小培养学生的独立能力就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 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独立能力呢?我认为:家庭是培养孩子独立能力的首要场所。记得读过一篇短文,说蛾子破茧而出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于是,有好心者为它剪破茧壳。谁知,未经破茧之苦的蛾子却不会飞。原来,蛾子破茧时翅膀充血,撞来撞去练就了力量,长硬了翅膀,这才能飞翔。这个事实给人很深刻的启示:既然我们不能代替孩子成长,就不能为其免除自立的痛苦,否则,纵有辽阔的天空,孩子也不会飞翔。 可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家长不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给予孩子锻炼的机会,久而久之,孩子也就丧失了独立能力。曾说过我绝不娇惯孩子。可我的孩子今年离家到外地读初一了,其间她也给我添了不少的麻烦。首要因素她就是老打电话回来“骚扰”我们。她早上上学,中午就打电话回来,下午还打电话回来,晚自习下课后又会打来。而且每次都有理由,不是头疼就是心里难受,或者是腿疼。这些电话常常吓得我们三天两头往她的学校跑。可是一到星期天她就啥毛病都没有。几周以后孩子也瘦了不少,大人也感到非常疲倦。经过我和孩子的沟通,才发现,孩子觉得一个人无法面对学校的生活。这时,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我和孩子的爸好好反省了一下,觉得平时对孩子锻炼不够。以前我会认为有些事孩子干不好而代劳了。现在想想真是出力不讨好啊。

四川公务员面试题同事缺乏独立解决问题能力

2016四川公务员面试题:某同事缺乏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题目】 在平时工作中,遇到问题小王总是问同事问领导,导致同事很反感,你认为小王存在什么问题?他要怎么改正? 【参考答案】 一人技短,多人技长。遇到问题,倘若只是自己闭门造车,极有可能事倍功半,降低效率。倘若能听取他人意见,汲取他人经验,便能为自己提供有效参考,缩短问题解决周期。于小王来说,遇到不懂之处懂得向同事领导请教,这是一种谦虚好学精神的体现,也有助于借鉴领导同事有效意见,做到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但作为公职人员,我们也需具备主动性、独立性,遇事应先独立思考,待解决不了之时再向他人请教,倘若事事都向他人请教,不仅无助于自身能力的提高,而且会给他人增添负担,如题中一样,引发同事反感。所以,题中小王的问题,便在于过度依赖他人,既给他人增添负担,也不利于自己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养成,于日后工作开展较为不利。 若想改变这一问题,小王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摆正心态。 困难像弹簧,你若他就强。面对困难,人总会有一种天生的惧怕感,总会想寻求他人的依赖。于小王来说,应摒弃这种依赖心理,相信自己的能力,坚信“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迎难而上。 第二,提升能力。 解决困难的前提是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小王事事询问领导同事,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能力不足,导致自己应付不了复杂局面,处理不了复杂问题。于此,小王应多向领导请教、多向同事学习、多向书本求知、多参加实践活动,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充实业务知识,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谦虚好问。 领导同事是前辈,资历深、阅历足、见识广,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当自身独立解决不了问题之时,小王可向领导同事请教,以减少工作出错几率,提高工作完成效率。 第四,吸收借鉴。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理论依据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理论依据 核心内容: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以消除影响等方式来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理论依据主要有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益为目的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理论依据。 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理论依据: 第一,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由于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法律关系,违反民事义务往往给对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而不法行为人用以承担责任的财产一般是给予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民事责任方式中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规定,如行为人损坏他人财产,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但由于民事法律关系还包括人身法律关系,运用民事责任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多样的,因此民事责任不限于财产责任,还应包括一些非财产责任,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非财产责任方式就成为必要。 所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就是人民法院责令不法行为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在受害人的名誉、人格尊严等遭到侵害的同样范围内,澄清各种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则是责令不法行为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受害人表示兼意,这里并不是一种道德责任,而是强加给不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不能由不法行为人随意选择。这些非财产责任方式的设定,是尊重人的人格和尊严,保护主体的人身权利的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并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而且,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有时也会遭受财产损失,因而同时规定财产责任方式和非财产责任方式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益为目的。 民事责任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它的范围,一般来说应与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相一致。这样才能切实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使受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另一方面,与民法调整方法的平等和等价有偿相一致,民事责任的形式大多不具有惩罚性,而只是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到原先的财产和精神状态。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等责任方式都是如此。

日常生活独立能力评估

日常生活独立能力评估表2 科室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 入院日期__________ 评估日期__________ 第()次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籍贯______ 职业________ 手机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 民族________ 宗教信仰__________ 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_____ 村(居委会)________________(详至门牌号) 评分 项目 评分内容得分 使用电话□0分:完全不会使用手机或座机 □1分:需他人帮其按电话号码并教导下接听 □2分:能拨打家人电话及接听电话,但不会使用电话其他功能□3分:需提醒下使用电话里的功能,如发信息、查询号码等□4分:独立使用电话,包括查询、拨号、其他功能等 理财口0分:不会使用银行卡/乱花钱(依赖家属处理财物) 口1分:需别人协助下能到银行存钱 口2分:需指导下到银行存钱,但不清楚自己存多少钱 口3分:提醒下能将自己财物存入银行,并规划好自己钱财 口4分:能独立将自己财物存入银行并熟悉操作流程,(能将财物做理财业务) 交通口0分:完全不能识别交通工具或标识(公交车、的士、地铁等) 口1分:能识别交通工具,但不能自行乘坐/不会看站牌 口2分:需他人协助下乘坐交通工具,但不能确定下车位置 口3分:能自己乘坐市内短途的士、公交车,知道目的地路线且完成付款,但不会乘坐市外长途汽车 口4分:能自行独立乘坐长途、短途交通工具,且知道目的地路线且完成付款 购物□0分:完全不会购买物品或不能辨别商品 □1分:需人陪并依赖别人选购日常生活用品□2分:能辨别购买物品,需指导出街路线 □3分:能独立上街,但需提醒下购买所需用品□4分:能独立在商店内购买所需用品 烹饪□0分:不能识别烹饪工具、不会煮饭菜。 □1分:能识别烹饪工具,能洗菜切菜,但不会烹饪 □2分:能识别调味料,需协助下烹饪,但常烧焦锅/不熟 □3分:能准备所需材料,一步一步提示下才能完成烹饪 □4分:能正确识别所有工具、调味料,自行烹饪可口的饭菜 室内清洁口0分:不能识别清洁工具或各种工具的用途 口1分:能识别简单清洁工具及清洁用品,但不会使用工具清洁 口2分:需一步一步指导下使用清洁工具、用品,但打扫不干净,且不主动倒垃圾

关于大学生独立生活能力的调查报告

南京理工大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调查报告 题目关于当代大学生 独立生活能力调研 姓名郁顶、高莹莹、 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专业班级公共事业与管理 学号 1115450131、11154501 日期 2012年 2月 20 日 查报告指导教师评阅意见

目录 前言 (2) 一﹑报告基本信息 (2) 1﹑调查目的 (2) 2﹑调查范围 (2) 3﹑样本容量及抽样方式 (2)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3) 三﹑采取建议与意见 (5) 四﹑总结 (8) 附录1 (9) 附录2 (10)

前言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自立自强,靠的是人才,靠的是青年。纵观我国的青年一代,他们是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的一代,他们有理想、有抱负,善于把握机遇、敢于拼搏。但是,从目前大学生的现状来看,也有不少另人忧虑之处。随着许多家庭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和提高,家长对子女越来越宠爱,事事不管有利无利,都一手包办。再者,现在的大学生中独生子女占了绝大部分。于是,在大学生中也随之出现了许多“小公主”、“小皇帝”,形成了校园里新的一族——“抱大族”。这些“抱大族”们普遍缺少生活经验,独立生活能力差,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 一.报告基本信息 1、调查目的 作为一个大学生,只会学习书本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完成高等教育 之后,我们将会到社会中继续新的学习与生活,所以学会独立的面对和 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各种问题,掌握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是现代大学生 走向社会的必要条件。为了了解大学生应该具备怎样的独立生活能力, 开展了本次关于当代大学生独立生活能力的调研。 一、当代大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不容乐观。我国当代的著名教育家陶 行知先生就说过:“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 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 独立是指什么?大学生又该如何做一个独立生活的人?学会独立真的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必须经过的吗?…社会上对当代大学生独立生活能力一直密切关注。为此,我和我的伙伴在我们思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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