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

2023年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水域滩涂养殖作为一种重要的水产养殖方式,对于提供可持续的水产品和促进农民增收起到重要作用。为了规范水域滩涂养殖行为,保护水环境和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在大环境下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二、发证登记管理机构:

成立由相关政府和农业部门共同组成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发证登记工作,包括审批、核查等工作。

三、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的程序:

1. 提交申请:养殖户首先需要向发证登记管理机构提交养殖申请,附带相关材料,包括养殖计划、养殖设备、养殖水质等。

2. 审查和核查:发证登记管理机构进行提交材料的审查和田野核查工作,确保养殖计划和设备符合规定要求,并且所选用的水域滩涂适合养殖。

3. 发放养殖证:经过审查和核查后,发证登记管理机构将给予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发放养殖证,允许其在指定的水域滩涂进行养殖活动。

4. 监督和检查:养殖户在得到养殖证后,发证登记管理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养殖活动的合法性和养殖水质的安全性。

5. 违规处理:对于发现违规情况的养殖户,发证登记管理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取消其养殖证。

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的要求:

1. 养殖计划要具备可行性,考虑到养殖品种的选用、养殖密度、饲料使用和水域滩涂的负荷能力等因素,以确保养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2. 养殖设备要符合安全、环保的标准,确保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3. 养殖水质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养殖户要积极参与相关培训,提高养殖技能和环保意识,做到科学养殖,有效利用资源。

5. 养殖户需要保持与邻近养殖户和当地乡村组织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文明养殖活动。

五、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的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和支持水域滩涂养殖业的发展,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 减免或减少养殖证相关费用。

2. 提供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能和管理水平。

3. 悬挂宣传和推广标志,提高养殖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渠道。

4. 提供市场信息和销售渠道,确保养殖产品可以及时、有序地销售。

5.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保险机制,为养殖户提供保障和赔偿。

六、总结和建议: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是规范和促进水域滩涂养殖行为的重要手段,可以保证养殖户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保护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水域滩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避免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以确保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水域滩涂养殖证实施方案

水域滩涂养殖证实施方案 水域滩涂养殖是一种重要的养殖方式,对于提高水产品产量、改善 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有效推动水域滩涂养殖工作,制 定科学合理的证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就水域滩涂养殖证 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一、水域滩涂养殖现状 目前,水域滩涂养殖已成为我国水产养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海 岸线较长的地区,水域滩涂养殖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养殖的主要 对象包括贝类、海藻、鱼类等,产值巨大,对于当地渔民的生计和 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水域滩涂养殖存在的问题 尽管水域滩涂养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首先,水域滩涂养殖的规模和技术水平不够高,影响了养殖效益。 其次,水域滩涂养殖对水域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需要加强环境 保护。此外,水域滩涂养殖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水域滩涂养殖证实施方案 针对水域滩涂养殖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证实施方案: 1. 提高养殖技术水平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和装备,提高养殖效益;加强科研力量,推动养殖技术的创新和进步。 2. 加强环境保护 建立健全的水域滩涂养殖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养殖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加强对养殖废水的处理和利用,减少对水域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促进水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3. 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 加强对水域滩涂养殖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养殖许可制度和准入门槛;加强对养殖市场的监管,维护养殖市场秩序;加强对养殖补贴和扶持政策的落实,促进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

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 【原创版】 目录 一、引言 1.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的背景和意义 2.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的目的和目标 二、水域滩涂养殖的基本情况 1.水域滩涂养殖的定义和分类 2.水域滩涂养殖的优势和特点 三、申请养殖的具体方案 1.养殖地点的选择 2.养殖种类的确定 3.养殖技术和管理的规划 四、养殖项目的预期效果和影响 1.经济效益的预测 2.环境影响和生态保护措施 五、养殖项目的实施和风险控制 1.养殖项目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风险识别和应对措施 六、结论 1.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的决心和信心 2.对未来养殖项目的展望

正文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优质水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旨在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的背景、目的、以及具体方案。 二、水域滩涂养殖的基本情况 水域滩涂养殖是指在水域和滩涂地区进行的养殖活动,包括海水养殖和淡水养殖。这种养殖方式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资源利用充分等优点,适合在我国广大的水域滩涂地区推广。 三、申请养殖的具体方案 1.养殖地点的选择:养殖地点应具备良好的水域环境、丰富的水生植物资源、便于管理的条件。 2.养殖种类的确定: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生长速度的养殖品种,如鱼类、虾蟹类、贝类等。 3.养殖技术和管理的规划:采用科学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确保养殖过程的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四、养殖项目的预期效果和影响 1.经济效益的预测:根据市场行情和养殖规模,预测养殖项目的经济效益,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2.环境影响和生态保护措施:在养殖过程中,注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减少养殖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五、养殖项目的实施和风险控制 1.养殖项目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明确养殖项目的实施步骤,合理安排时间,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023年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

2023年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水域滩涂养殖作为一种重要的水产养殖方式,对于提供可持续的水产品和促进农民增收起到重要作用。为了规范水域滩涂养殖行为,保护水环境和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在大环境下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二、发证登记管理机构: 成立由相关政府和农业部门共同组成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发证登记工作,包括审批、核查等工作。 三、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的程序: 1. 提交申请:养殖户首先需要向发证登记管理机构提交养殖申请,附带相关材料,包括养殖计划、养殖设备、养殖水质等。 2. 审查和核查:发证登记管理机构进行提交材料的审查和田野核查工作,确保养殖计划和设备符合规定要求,并且所选用的水域滩涂适合养殖。 3. 发放养殖证:经过审查和核查后,发证登记管理机构将给予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发放养殖证,允许其在指定的水域滩涂进行养殖活动。 4. 监督和检查:养殖户在得到养殖证后,发证登记管理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养殖活动的合法性和养殖水质的安全性。

5. 违规处理:对于发现违规情况的养殖户,发证登记管理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取消其养殖证。 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的要求: 1. 养殖计划要具备可行性,考虑到养殖品种的选用、养殖密度、饲料使用和水域滩涂的负荷能力等因素,以确保养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2. 养殖设备要符合安全、环保的标准,确保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3. 养殖水质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养殖户要积极参与相关培训,提高养殖技能和环保意识,做到科学养殖,有效利用资源。 5. 养殖户需要保持与邻近养殖户和当地乡村组织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文明养殖活动。 五、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的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和支持水域滩涂养殖业的发展,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 减免或减少养殖证相关费用。 2. 提供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能和管理水平。 3. 悬挂宣传和推广标志,提高养殖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渠道。

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

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 水域滩涂养殖是一种重要的水产养殖模式,对于增加水产品产量、提高水产品质量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水域滩涂养殖涉及到公共资源的使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等多个方面,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养殖证制度来规范养殖行为,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下面是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完善内容。 一、设立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 1. 定义养殖证的概念和作用 养殖证是对滩涂养殖者进行准入管理的工作证明,是滩涂养殖者合法从事养殖活动的依据,具有指导养殖者规范养殖行为、推动滩涂养殖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 2. 设立养殖证的管理机构 设立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养殖证的发放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人员配备,确保养殖证制度的落地和实施。 二、养殖证的申请和发放 1. 申请条件 申请养殖证的养殖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或个体户; (2)具有相关滩涂养殖经验或专业技术; (3)具备必备的养殖设施和养殖条件;

(4)具备相应的养殖技术和管理能力。 2. 申请程序 (1)养殖者填写《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养殖者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达到规定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标准; (3)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发放养殖证。 3. 养殖证的有效期 养殖证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办理。 4. 养殖证的收费 对于获得养殖证的养殖者,需要缴纳一定的养殖证费用,用于覆盖养殖证管理和相关服务的成本。 三、养殖证的管理和服务 1. 监督管理 对持有养殖证的养殖者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保证养殖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信息公示 建立养殖证持有者的信息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养殖证持有人名单和养殖证相关信息,促进信息透明和公众监督。 3. 技术指导 为养殖证持有者提供养殖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提高养殖者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动养殖水平提升。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是指国家为了规范水域、滩涂养殖活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对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审核并发放养殖证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以下是关于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的详细介绍: 一、发证的意义 1.规范养殖行为:通过发证登记,明确养殖者的身份和养殖范围,规范其养殖行为,防止无序、过度开发水域资源。 2.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发证过程中,会对养殖区域进行评估,确保养殖活动不会破坏水域生态环境。 3.维护渔业秩序:养殖证是渔业生产者的合法凭证,有利于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权益。 4.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水域资源,推动渔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方向发展。 二、发证的条件 1.养殖者需具备合法的身份和资质,如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 2.养殖区域需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划和政策要求,不得在禁养区或限养区内从事养殖活动。 3.养殖者需具备一定的养殖技术和经验,能够保证养殖活动的顺利进行。 4.养殖设施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三、发证的程序 1.提出申请:养殖者需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 2.现场核查:渔业主管部门会组织人员对申请者的养殖区域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其是否符合发证条件。 3.审核批准:经过核查和评估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获得渔业主管部门的

审核批准。 4.发放证书:审核通过后,渔业主管部门将向申请者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作为其合法从事养殖活动的凭证。 四、注意事项 1.养殖者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养殖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养殖过程中需注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防止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 3.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从事养殖活动时,养殖者需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是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划或者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滩涂。 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养殖权,是指依法取得的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权利。 第三条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具体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 第四条水域滩涂养殖权人可以凭养殖证享受国家水产养殖扶持政策。 第二章国家所有水域滩涂的发证登记 第五条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殖证申请表; (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公示期满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一)水域、滩涂依法可以用于养殖生产; (二)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登记簿应当准确记载养殖证载明的全部事项。 第八条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应当优先用于下列当地渔业生产者从事养殖生产: (一)以水域、滩涂养殖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二)因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由捕捞业转产从事养殖业的; (三)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需要另行安排养殖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 第九条依法转让国家所有水域、滩涂的养殖权的,应当持原养殖证,依照本章规定重新办理发证登记。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0年第9号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已经2010年5月6日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是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划或者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滩涂。 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养殖权,是指依法取得的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权利。 第三条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具体

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 第四条水域滩涂养殖权人可以凭养殖证享受国家水产养殖扶持政策。 第二章国家所有水域滩涂的发证登记 第五条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殖证申请表; (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公示期满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一)水域、滩涂依法可以用于养殖生产; (二)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登记簿应当准确记载养殖证载明的全部事项。 第八条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应当优先用于下列当地渔业生产者从事养殖生产: (一)以水域、滩涂养殖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二)因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由捕捞业转产从事养殖业的; (三)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需要另行安排养殖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范文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范文 一、背景分析: 水域滩涂养殖是我国重要的渔业生产方式之一,对于促进渔业增长、提高渔业产值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长期以来,滩涂养殖的管理和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养殖证制度不完善、权益保护不到位等。因此,为了推动滩涂养殖的健康发展,加强养殖者的权益保护,制定完善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建立健全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促进水域滩涂养殖的规范化、统一化和可持续发展。 2. 原则: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便利高效、可操作、可持续。 三、主要内容: 1. 公示程序的完善:在制定养殖证制度时,应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公示程序的开展,征求各方意见,包括养殖者、渔业管理机构、科研机构等,形成广泛共识。 2. 养殖许可制度的建立:建立养殖许可制度,要求养殖者提前申请养殖许可,并按照程序获取许可证。许可证应包括养殖区域、养殖品种、养殖规模等基本信息。 3. 养殖证的发放与管理: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养殖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管,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4. 养殖证的期限和有效期:设定养殖证的期限,根据养殖的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养殖证的有效期,同时建立续证机制,允许养殖者在期满后进行申请续证,以确保养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5. 养殖证的复核和监管:建立养殖证的复核机制,定期对养殖证进行复核,对养殖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养殖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 养殖证的权益保护和处罚措施:加强对养殖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申诉机制,对于违反养殖证规定的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7. 养殖技术和管理的推广:加强养殖技术和管理的研发与推广工作,提高养殖效益和可持续性。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制定完善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明确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2. 公示和征求意见:将制度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养殖者、渔业管理机构、科研机构等相关方面的意见,形成共识。 3. 试点实施:在水域滩涂养殖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进行试点实施,收集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 4. 修正完善制度:根据试点反馈和相关方面的意见,修正和完善制度,形成最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

00012036100302 事项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县级权限)下业务项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县级权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县级权限)(变更) [00012036100302]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00012036100Y1 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县级权限)[000120361003]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县级权限)(变更)(00012036100302)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 5 .实施依据 (1)《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公布)第三条 (2)《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公布)第五条 (3)《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公布)第六条 (4)《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公布)第八条 (5)《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公布)第十条

(6)《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公布)第十一条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3)16号) 6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 7 .实施机关: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8 .审批层级:县级 9 .行使层级:县级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否 I1受理层级:县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 .初审层级:无 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源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养殖权人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养殖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发证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公布)第十五条养殖权人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养殖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发证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摘要: 本方案旨在通过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促进水域滩涂养殖业的科学发展,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域养殖业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包括调整养殖证发放条件、优化养殖证管理流程、加强养殖环境监测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试行本方案,期望能够为水域滩涂养殖业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调整养殖证发放条件 1. 强化养殖场的规划和管理要求,确保养殖场的位置、规模和养殖品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2. 优先考虑符合生态养殖原则的养殖项目,鼓励推广清洁养殖技术。 3. 鼓励养殖场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如建立排污和废弃物处理设施。 二、优化养殖证管理流程 1. 简化养殖证申请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允许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通过网上申请,减少纸质材料的提交。 2. 采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养殖场规模和养殖品种的不同,分级管理养殖证。对规模较小、品种较少的养殖场,减少抽样检验频次和检验项目。

3. 按时审批和发放养殖证。对养殖证申请材料完整、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必须按时审批和发放养殖证。 三、加强养殖环境监测和管理 1. 建立完善的养殖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水质、底质和生物多样性等环境要素的变化情况,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养殖场。 2. 加强养殖环境的日常管理,组织养殖场进行养殖环境的清理和消毒工作,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 3. 定期组织监测和评估养殖场的养殖效益和环境影响,对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进行整改或停产处理。 四、加强养殖证的管理和监督 1. 建立养殖证信息管理系统,对养殖证的发放、使用和注销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2. 定期开展养殖场的抽查和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 建立公众参与制度,鼓励社会监督和参与养殖场的管理和发展。 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1. 组织开展相关水域滩涂养殖技术和管理的科研项目,推动养殖业的技术创新和进步。 2. 鼓励养殖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范本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对水域滩涂养殖活动的管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背景和目标 2.1 背景 水域滩涂养殖是一种重要的渔业经营模式,对于增加水产品供应、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管理不规范、环境污染等问题,水域滩涂养殖活动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亟需完善养殖证制度,加强对养殖活动的监管。 2.2 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确保养殖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水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方案内容 3.1 养殖区划管理 设立水域滩涂养殖区划,并划定不同类型养殖区域,明确各区域的养殖规模、养殖品种等。 3.2 养殖证颁发 对符合条件的渔民和渔业企业,颁发水域滩涂养殖证,准许其在规定的养殖区域从事养殖活动。 3.3 养殖证管理

建立养殖证管理数据库,记录养殖证的颁发、变更、注销等信息,加强对养殖证的监管。 3.4 养殖活动规范 制定水域滩涂养殖活动的规范,包括养殖设施的设置、水质管理、饲料使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养殖活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3.5 监测和评估 建立水域滩涂养殖活动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养殖区域的水质、生物资源等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四章实施机制 4.1 主体责任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管理由渔政部门负责,养殖证的颁发、变更、注销等工作由地方渔业部门具体负责。 4.2 协同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的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养殖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4.3 培训教育 对从事水域滩涂养殖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养殖证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4.4 奖励和惩处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 记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0.04.17 •【文号】农渔发〔2020〕6号 •【施行日期】2020.04.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的通知 农渔发〔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有关部署,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养殖水产品稳产保供,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 养殖水域、滩涂是水产养殖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是依法确立水产养殖生产者享有水域滩涂养殖权的法定程序。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是渔业领域落实党的“三农”政策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当前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有关要求的重要支撑,也

是《渔业法》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关系着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大发证登记工作力度,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实现规划全覆盖,全面完成已颁布规划的县(区、市)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做到应发尽发;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现发证登记全覆盖。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规划编制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的重要依据。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8〕17号)要求,加快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进度。各地要不断提高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水平,已经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但不符合相关编制要求的,或者超越法律法规之外盲目扩大禁养区的,应按照程序进行修订后重新公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数据处理及地图制作软件(推荐软件使用Arcgis,坐标系使用CGCS 2000),制作矢量化规划图件,提高规划编制的信息化水平。 三、严格发证程序,加快发证进度 各地要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法律规章要求,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确定的养殖区和限养区内,加快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对符合发证登记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发证登记手续,也不得超越《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附加任何条件。不应将其他证书作为申领《水域滩涂养殖证》(以下称“养殖证”)的前置条件。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公告第1408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水域滩涂养殖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0〕92号)有关要求,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范本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范本 一、背景和目的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水产品的需求量迅速增加。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水域滩涂养殖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目前水域滩涂养殖行业存在一些问题,如养殖规模过大、污染物排放多等,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因此,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的试行势在必行。 本试行方案旨在建立健全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规范水域滩涂养殖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滩涂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二、试行范围和对象 本方案的试行范围为全国水域滩涂养殖业。试行对象为水域滩涂养殖业从业者。 三、试行内容和措施 1.建立养殖证制度 (1)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审批、颁发和管理办法,明确办证流程和责任分工; (2)设立养殖证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同期限; (3)对没有养殖证的养殖者进行整顿,逐步淘汰无证经营行为,整顿期限为两年。 2.规范养殖行为 (1)制定养殖规模控制标准,限制养殖区域内的养殖密度;

(2)严格控制饲料投放量和采食量,减少水体污染; (3)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促进绿色养殖; (4)加强养殖区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3.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 (1)建立水域滩涂养殖区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水质和养殖区域的底质进行监测; (2)制定养殖区环境保护和治理计划,对污染问题进行治理; (3)建立养殖区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4.加强技术培训和支持 (1)组织水域滩涂养殖从业者参加相关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其技术水平; (2)财政和金融部门给予水域滩涂养殖业适当贷款和财政补贴,支持其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 1.由农业部门牵头成立水域滩涂养殖证试行工作组,负责方案的实施和监督; 2.各级农业部门配合试行工作组,组织力量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批和颁发工作; 3.建立水域滩涂养殖证追溯体系,加强证书管理和信息公示;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范文

2023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范文____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 一、引言 水域滩涂养殖是我国近海养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生态价值。然而,由于养殖规模庞大、养殖技术复杂、环境风险较高等原因,水域滩涂养殖在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为了促进水域滩涂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制定____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对于规范水域滩涂养殖业的管理、提高养殖效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制定和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达到以下目标: 1. 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明确养殖主体的权利义务。 2. 提高水域滩涂养殖的规模和效益,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加强水域滩涂养殖的监管和管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三、试点范围和内容 本方案拟将____年作为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点年,试点范围包括我国若干个滩涂养殖区域,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办法和审批程序。 2. 确定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有效期和续期办法。 3. 明确水域滩涂养殖证的使用条件和限制。 4. 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管理和监督措施。 5. 探索水域滩涂养殖证的交易机制和流转方式。 四、试点方案 1. 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办法和审批程序 (1)设立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机构,明确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 (2)根据滩涂养殖区域的资源情况,设定养殖证的发放数量和面积限制。 (3)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批标准和审批时限,确保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 2. 确定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有效期和续期办法 (1)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前应提前办理续期手续。 (2)对于符合条件且有发展前景的滩涂养殖户,可以适当延长养殖证的有效期。 3. 明确水域滩涂养殖证的使用条件和限制 (1)养殖证持有人应按照规定的养殖种类和养殖规模进行生产。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的

关于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的精选范文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科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平衡,保障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5) 236 号)、《XX省水利厅关于贯彻〈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水函(2010) 899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2010年笫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证原则。 充分体现“合理规划、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稳定、防止污染、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二、实施H标与证件用途 (-)实施目标。 通过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力求实现以下LI标: 1. 进一步稳定水域滩涂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 2. 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 3. 依法管理和促进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域滩涂资源可持续利用; 4. 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0.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 6.促进水产养殖的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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