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的练习题

一、填空题

1、西周的“九刑”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上、、、四刑。

2、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和。

3、西周的拘役来于。

4、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

5、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作,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叫做。

6、西周将婚姻管理机关叫做。

7、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要经过六道程序,即“”。

8、西周法律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

9、西周的“三不去”指“”,“”,“”。

10、所谓嫡长继承制概括而言,就是“,。”

11、西周在中央设,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叫做。

12、西周把刑事诉讼叫做,把民事诉讼叫做。

13、“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这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尝试。

14、西周的国家机构根据其地位的重要与否,分为和。

15、西周最高统治者是,他掌握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

16、中央政府除了三公外,还有众多官吏,组成“”和“”。

17、按宗法等级实行的奠定了奴隶制政权组织的基本形式。

18、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是。

19、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即所谓的“溥天之下,;率土之

滨,。”

二、单项选择题

1、曾命吕侯作《吕刑》的是()。A

A周穆王 B周公

C秦始皇 D夏启

2、《吕刑》的作者是( )。 D

A、李俚

B、商鞅

C、邓析

D、吕侯

3、西周的成文刑书是()。

A九形 B吕刑

C汤刑 D周礼

4、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是()。 D

A九形 B汤诰

C汤刑D周礼

5、西周的判例叫()。C

A决事比 B廷行事

C成 D刑统

6、西周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即()。 D

A诰 B礼

C遗训D殷彝

7、先王发布的誓命,在西周称作()。C

A诰B礼

C遗训 D殷彝

8、在西周,初了刑作为法律存在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规范作为法律存在,是()。 B

A习惯 B礼

C 王命

D 军令

8、西周初期,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使之成为法定的典章制度的那个人是()。 C

A周文王 B周武王

C周公 D周康王

9、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 A

A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

B天命与天法罚

C德刑并用与德主刑辅

D法网严密

10、“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是()定罪量刑的原则。A

A、西周

B、秦

C、汉

D、唐

11、西周将故意称为( )。 B

A眚B非眚

C非终 D惟终

12、西周将偶犯称为( )。 C

A眚 B非眚

C非终D惟终

13、西周将惯犯称为( )。 D

A眚 B非眚

C非终 D惟终

14、西周将过失称为( )。 A

A眚 B非眚

C非终 D惟终

15、西周规定了“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 )。 B

A窃盗罪 B强盗罪

C大逆罪 D抢劫罪

16、周朝统治者吸取商场灭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规定了一条罪名叫做()。

A 违抗王命罪

B 不孝不友罪

C 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

D 群饮罪

17、西周时期,对公族施用的死刑方法为()。 B

A斩 B绞

C定杀 D醢

18、西周的拘役来于( )。 C

A女徒顾山B龙凤合挥

C坐嘉石D田里不鬻

19、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 )”。 D

A女徒顾山 B龙凤合挥

C坐嘉石D田里不鬻

20、西周的买卖契约叫()。 A

A质剂 B券书

C文券 D傅别

21、西周的借贷契约叫()。 D

A质剂 B券书

C文券 D傅别

22、西周的已经出现了买卖契约,其中买卖人民马牛之类的东西用()。A

A质 B剂

C傅D别

23、西周的婚姻管理机关叫做()。A

A媒氏 B合挥

C殷彝 D纳采

24、西周将结婚程序叫做()。A

A六礼 B七出

C八辟D九刑

25、西周结婚要遵循“六礼”的程序。其中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它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家收下的程序是()。A

A纳采 B问名

C纳吉D纳徵

26、西周结婚要遵循“六礼”的程序。其中男方纳采之后,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生年、月、日,然后卜于祖庙,占其吉凶,卜得吉兆之后,再往下进行的程序是()。B

A纳采 B问名

C纳吉D纳徵

27、在西周的“六礼”中,男家问名之后,已经卜得吉兆,男家仍以雁作为礼物请媒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的程序,被称做()。 C

A纳采B问名

C纳吉 D纳徵

28、在西周的“六礼”中,纳吉之后,男家以玄纁(音勋,玄,黑色;纁,绛色)束帛(五匹为束),两张鹿皮作为聘礼送给女家,即后来所说的订婚礼,这道程序叫做()。D

A纳采 B问名

C纳吉 D纳徵

29、在西周的“六礼”中,纳徵之后,男家择定吉日作为婚期,备礼往告女家,求其同意的程序是()。D

A纳采 B问名

C纳徵 D请期

30、在西周的“六礼”中,新郎亲至女家迎娶的程序叫做()。D

A纳采 B问名

C请期D亲迎

31、《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多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 B

A六礼 B七出

C八辟 D九刑

32、西周法律规定,在几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弃妻子,叫作()。A

A三不去 B七出

C八辟 D九刑

33、西周自后成王以后,王位继承开始实行()。D

A禅让制 B父死子继

C兄终弟及 D嫡长继承制

34、西周时期,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叫做()。 B

A遂士 B士师

C大司寇D小司寇

35、西周时期,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 D A遂士 B士师

C大司寇 D小司寇

36、西周的民事诉讼叫做()。A

A讼 B狱

C剂D傅别

37、西周的刑事诉讼叫做()。 B

A讼 B狱

C剂 D傅别

38、西周的民事诉讼书状叫()。 B

A质剂B剂

C券书D束矢

39、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 D

A均金B束矢

C剂D傅别

40、西周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要缴纳()作为诉讼费。B

A钧金 B束矢

C剂 D傅别

41、西周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要缴纳()作为诉讼费。A

A钧金 B束矢

C剂 D傅别

42、“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最早规定在()。 C

A夏朝 B商朝

C西周D春秋

43、“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最早作为( )断案的依据。 C

A 夏B商

C西周 D春秋

三、多项选择题

1、西周的中央除三公外,还有众多官吏,组成()。AB

A卿事寮B太史寮

C内服 D外服

2、西周的政权机构根据其地位的重要与否,分为()。 CD

A卿事寮 B太史寮

C内服 D外服

3、以下关于西周的礼与刑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

A礼和刑共同构成西周的法

B西周的礼与刑相比,居于主导地位

C西周的礼不能脱离刑二而发挥职能作用

D西周的法要通过礼和刑的相互作用完成阶级统治

4、西周立法指导思想较商朝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是()。BD

A商纣王残暴,周文王温和

B殷商单凭“君权神授”的天命观念,不可能永保王朝的长治久安

C西周完全抛弃了神权学说,确立了君主专制

D西周统治者将天命和自身的德性融为一体以取得民心

5、西周的主要立法有()。CD

A、《工律》

B、《誓命》

C、《吕刑》

D、《九刑》

6、以下属于西周的法律形式的有()。 ABCD

A、誓

B、礼

C、遗训

D、殷彝

7、以下属于西周时期定罪量刑原则的有()。 AB

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 B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

C关于责任年龄 D自首减刑

8、“耄悼之年有最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原则之一,其中“耄”、“悼”分别指()。AC

A、7岁以下

B、70、80岁以上

C、80、90岁以上

D、10岁以下

9、西周区分眚和非眚,就是区分()。AB

A过失B故意

C偶犯 D惯犯

10、西周区分非终和惟终,就是区分()。 CD

A过失 B故意

C偶犯 D惯犯

11、西周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这体现在定罪量刑的原则上就是()。ABCD

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

B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

C慎侧浅深质量以别之

D罪疑从赦

12、“刑罚世轻世重”的具体含义是指()。ABC

A刑新国用轻典

B刑平国用中典

C刑乱国用重典

D刑久国用轻典

13、西周处死一般平民的方法有()。BCD

A绞B腰斩

C弃市D磔

14、西周对判处拘役刑的,根据罪过轻重,在司空监视下分别服劳役()。 ABCD

A、一年

B、九个月

C、七个月

D、五个月

15、以下是西周的罪名的有()。ABCD

A违抗王命罪B不孝不友罪

C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 D群饮醉

16、西周缔结婚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BCD

A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B娶妻不娶同姓

C男子三十而娶

D女子二十而嫁

17、西周规定“娶妻不娶同姓”的目的是()。AB

A防止近亲结婚 B附远厚别

C维护宗法等级 D坚持“亲亲”和“尊尊”

18、西周“三不去”的内容包括()。ABC

A无家可归的B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

C前贫贱后富贵的D赘婿的

19、西周贵族男子可以有各种妻妾,天子有()。ABCD

A后 B夫人

C世妇 D嫔

20、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上的六礼包括以下的( )。ACD

A纳采B问期

C纳吉D亲迎、

21、西周的“七去”包括以下的()。ABCD

A无子 B盗窃

C妒忌 D恶疾

22、西周的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分别叫做()。AC

A 傅别

B 朋

C 质剂

D 锾

23、西周的中央司法机关的有()。 ABC

A大司寇B小司寇

C士师D遂士

24、西周的地方司法机关有()。CD

A小司寇 B士师

C乡士 D遂士

25、“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除了辞听和色听外,还包括有( )。BCD

A、言听

B、气听

C、耳听

D、目听

26、西周规定的上诉期限根据远近划分,出了一年外,还有()。 ABCD

A、一旬

B、二旬

C、三旬

D、三月

27、西周的中央政府设有一大批官吏,组成()。CD

A、内服

B、外服

C、卿事寮

D、太史寮

28、西周的监狱叫做()。CD

A夏台 B均台

C圜土D囹圄

29、以下属于西周罪名的是()。 ABCD

A、违抗王命罪

B、不孝不友罪

C、寇攘与杀人于货罪

D、群因罪

30、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BC

A以德配天 B义刑义杀

C明德慎罚 D德主刑辅

31、西周礼治的核心是()。AB

A亲亲B尊尊

C礼不下庶人D刑不上大夫

四、名词解释

1、周礼

2、九刑

3、明德慎罚

4、义刑义杀

5、刑罚世轻世重

6、坐嘉石

7、田里不鬻

8、质剂

9、傅别

10、六礼

11、七去

12、三不去

13、大司寇

14、五听

15、囹圄

16、《九刑》

17、《吕刑》

18、遗训

19、殷彝

20、礼不下庶人

21、刑不上大夫

22、小宗五世则迁

五、简答题

1、简述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2、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3、西周如何规定徒刑的适用的?

4、西周对贵族和平民施以死刑的方式有何不同?

5、西周法律是如何处理拾得遗失物?

6、简述西周的“六礼”。

7、简述西周“三不去”。

8、简述西周的司法机关。

9、试述西周的诉讼制度。

10、西周的法律形式包括哪些?

11、西周的立法概况。

12、西周的民事立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六、判断正误

1、周天子是“天下共主”,也是世间最高的统治者,掌握立法,行政与司法大权。

2、西周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的“家国相通”的统治罗网,有力地维护了西周的统治。

3、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分封制是严格依照宗法等级原则进行的。

4、周礼直接渊于夏商之礼。

5、周初,周武王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用以加强统治奴隶的力量,就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订使之成为法定的典章制度。

6、西周时期把“亲亲”、“尊尊”作为礼治思想的核心。

7、西周在礼、刑的适用上,贯彻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特权原则。

8、西周初期统治者要求立法与司法领域全面贯彻“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思想原则。

9、《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10、史料记载“周有乱政,而作汤刑”。

11、西周的《九刑》实际上指西周的刑罚九种。

12、西周穆王时期,司寇叔向奉王命制《吕刑》。

13、西周的法律形式中殷彝指的是先王的誓命。

14、西周统治者总结了夏商灭亡的教训,在刑事立法方面提出了“义刑义杀”和“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

15、西周的指导思想“义刑义杀”指导思想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16、西周的定罪量刑充分体现了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

17、西周指出“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耄指的孩子,悼指的是老人。

18、西周的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实际上是注意区分犯罪主体主观形态。 19、所谓的“三国三典”,就是“刑新国用重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轻典”。

20、西周时死刑通称“大辟”。

21、西周对公族施用的死刑方法是绞。

22、西周还出现了坐嘉石,类似后世的徒刑。

23、西周初期,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

24、“田里不鬻”指的是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

25、西周的买卖契约叫做傅别。

26、西周的债务契约叫做质剂。

27、质剂的质是长卷,用来买卖奴隶和马牛

28、质剂的剂是短卷,用来买卖兵器珍异之物。

29、西周的媒氏就是婚姻管理机关。

30、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都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1、按照周礼规定,同姓之间不许通婚,“娶妻不娶同姓。”

32、“六礼”中的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它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家收下。

33、据《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所以叫“七出”、“七去”。

34、西周的“七出”,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35、西周对离婚有限制,称为“三不去”,也叫“三不出”。

36、中央司法机关包括大司寇、小司寇、士师、乡士和遂士。

37、西周将民事诉讼称为狱;将刑事诉讼称为讼。

38、西周规定,起诉时不须交纳诉讼费。

39、西周以“以五声听狱讼”。

40、五听包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耳听。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鞭、扑、赎、流

2、义刑义杀明德慎罚

3、坐嘉石

4、田里不鬻

5、质剂傅别

6、媒氏

7、六礼8、七去

9、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先贫贱后富贵

10、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11、大司寇、小司寇

12、狱、讼13、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14、内服外服15、周天子

16、卿事寮太史寮17、分封制

二、单项选择题(见题后)

三、多项选择题(见题后)

四、名词解释

1、周礼

周初,周公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用以加强统治奴隶的力量,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而成的法定的典章制度。

2、九刑

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3、明德慎罚

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德治,也就是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4、义刑义杀

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即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法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5、刑罚世轻世重

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重典,刑乱国用重典”。意思是说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6、坐嘉石

西周的刑罚,指对于有罪过但尚不够判处徒刑的人,要给他们戴上刑具,强迫他们在官府门外左侧的嘉石旁坐一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罪过,然后把刑具去掉,由司空监督他们服一定期限的劳役。

7、田里不鬻

西周初期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制度,即诸侯和辰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

8、质剂

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竹简有两种,长的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短的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品。

9、傅别

西周时期出现的借贷契约。在一片简牍上只写一分借贷的内容,然后从中央剖开,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执一半,牍上的字为半文。

10、六礼

西周缔结婚姻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11、七去

又称“七去”、“七弃”。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包括无;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12、三不去

西周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三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弃妻子。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13、大司寇

西周的全国最高司法机关。辅佐周王“掌建邦之三典”。

14、五听

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物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15、囹圄

西周监狱的名称。囹圄不仅负责关押各类犯罪分子,而且承担者教化的职责。

16、《九刑》

《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17、《吕刑》

《吕刑》是西周穆王时期命令司寇吕侯所制定的有关刑法和赎刑的规定。

18、遗训

遗训是西周的法律形式之一,指由先王发布的誓命,其中也包括长期以来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某些习惯。

19、殷彝

殷彝是西周的法律形式之一,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王朝统治的那些内容。

20、礼不下庶人

礼不下庶人是周礼的特点之一。一方面是说作为统治阶级特权的“礼遇”,庶人百姓不得享有或无从享有;另一方面是说作为禁忌用的“礼”,无论是贵族与平民、百姓,一律具有约束力,如违礼则入于刑。

21、刑不上大夫

刑不上大夫是周礼的特点之一。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受处罚,但重罪除外。

22、小宗五世则迁

小宗五世则迁是宗法制的原则,即只允许小宗祭祀四世内的高祖,一旦满五宗,就要将远祖的神位迁入祧庙。

五、简答题

1、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1)义刑义杀

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2)明德慎罚

这一思想要求,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2、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这表明西周统治者重视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并据此考虑用刑问题。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西周统治者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灵活地运用刑罚手段。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断狱时,首先要考虑犯罪者的罪行严重程序,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此区别量刑的轻重。西周统治者将犯罪主观动机与对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考虑。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

(5)刑罚世轻世重:即所谓的:“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意思是说,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其适用须有节度,不能一味的使用重刑手段。

3、西周如何规定徒刑的适用的?

西周法律规定,处以徒刑的罪犯不带冠饰,以区别正常人。他们要在圜土从事三年、二年或一年不同刑期的生产劳动,能改者期满释放。如果不老老实实接受改造,企图越狱潜逃的,要从重处以死刑。

4、西周对贵族和平民施以死刑的方式有何不同?

西周死刑条目有二百条之多,基本上可分为两类:一是对公族施用的;一是对没有爵位的奴隶主和平民施用的。两者处刑的方法不同。公族是掌握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的上层,他们如果犯罪处死,只用绞,也叫磬,以全其尸。又规定公族犯死罪,要在远郊隐蔽的地方处决。这样,能够保全奴隶主贵族的脸面。

对于无爵位的奴隶主和一般平民犯罪处死,方法很多,有斩(腰斩)、弃市(杀之于市,与众弃之)、轘(音环)(车裂,使头与四肢各部位分裂)、磔(剖断肢体)、膊(去衣磔之)、焚(用火烧死)等。对平民处死的方法非常残酷,而且在人多的市朝执行,以杀一儆百。

5、西周法律如何处理拾得遗失物?

西周法律规定:凡拾得遗失的财物。奴婢、家禽家畜,都要送到外朝交给朝士,公开招领,10日后无人认领者,贵重的大物件以及7岁以上的奴婢,由政府收为公有。小的物件以及7岁以下的奴婢归拾得人所有。

6、简述西周的“六礼”。

六礼是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亲迎。

(1)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

礼物前去求婚。

(2)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然后去占卜。

(3)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男家仍以大雁作礼物请媒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4)纳徵后来也叫纳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即后来所说的订婚礼。

(5)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

(6)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7、简述西周“三不去”。

这是古代对丈夫休弃妻子的三种限制,即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丈夫不得休弃妻子。“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先贫贱后富贵,不去。”也叫“三不出”。

8、简述西周的司法机关。

西周的中央司法机关有:

(1)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2)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

(3)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

西周的地方司法机关有:

(4)乡士,国都之外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

(5)遂士,国都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

9、试述西周的诉讼制度。

(1)诉讼,西周时期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了区别。民事诉讼用“讼”表示,“以两造禁民讼”;刑事诉讼用“狱”表示,“以两剂禁民狱”。

(2)起诉,可以口头起诉,也可以书面起诉。刑事案件的书状叫“剂”,民事案件的书状叫“傅别”。起诉是要交纳诉讼费,否则不予受理或被认定败诉。民事诉讼交纳“束矢”;刑事诉讼交纳“钧金”。

(3)审理,西周规定两造(当事人)具备才能审理,但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审理时“以五声听狱讼”。所谓“五听”,是指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种察言观色的审讯方法,是奴隶主阶级在长期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也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的尝试,虽然时形而上学的,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4)判决,要有司法机关制作法律文书,还要向当事人宣读。西周的判例叫“成”,即以往的办案成例,可以作为断案的参考。

(5)上诉,当事人不服,允许上诉。西周法律规定了不同的上诉期,有一旬、二旬、三旬、三个月和一年。

10、西周的法律形式包括哪些?

(1)誓,即誓词,多位周王或诸侯于战前对臣下发布的军令。在以誓作为形式的王命中,被讨伐之罪,即成为刑法的罪名;被宣布的处罚,便成为刑罚的种类和惩罚的手段。

(2)诰,即统治者关于施政的训令。

(3)命,是周王针对具体事务临时向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

(4)礼,礼涉及范围广泛,不仅有政治、经济、军事,也同时有法律、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各方面的内容,故法律成为周礼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

(5)遗训,是指由先王发布的誓命,其中也包括长期以来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某些习惯。

(6)殷彝,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

11、西周的立法概况。

(1)制定成文刑书——《九刑》

《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西周的《九刑》实际上指西周成文刑书共分为9篇。

(2)吕侯制《吕刑》

《吕刑》是西周穆王时期吕侯奉王命所制。所谓“吕命穆王,训夏赎刑”。

《吕刑》是根据夏朝赎刑制度,针对西周时期的“疑罪”而规定的赎刑之法。

12、西周的民事立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所有权制度

西周奴隶制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和奴隶,所以法律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对土地和奴隶的所有权。

A、土地所有权制度

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田里不鬻”。事实说明,周王对全国土地有最高所有权。

西周中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荒地的开垦,各封国实力的增长,宗法纽带的松弛,私有土地开始出现。土地国有制和“田里不鬻”的局面已经被冲破。

B、其他所有权

西周土地以外,奴隶和牛马也是奴隶主的重要财产。奴隶主可以随意买卖、赠予,或用以赔偿,抵债和继承。

C、关于拾得遗失物处理

西周规定,凡拾得遗失的财物。奴婢、家禽家畜,都要送到外朝交给朝士,公开招领,10日后无人认领者,贵重的大物件以及7岁以上的奴婢,由政府收为公有。小的物件以及7岁以下的奴婢归拾得人所有。

(2)契约关系

西周时,契约关系有所发展。常见的有买卖契约、租赁契约和借债契约等。

A、买卖契约

西周的买卖契约叫做质剂。所谓质就是长卷,用来买卖奴隶和马牛;所谓剂就是短卷,用来买卖兵器珍异之物。

在西周中期以后,出现了土地买卖关系。

B、债务契约

西周的债务契约叫做傅别,就是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傅,即把债的标的及权利义务等书之于契券;别,即在简札中间书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其半,札上的字为半文。

C、租赁契约

在西周晚期已存在以土地作为标的租赁关系,出现了租赁契约。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租金,是租赁关系成立的条件,而这种关系已为西周政府所承认。

D、损害赔偿

西周民事法律,严格保护奴隶主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说明土地和奴隶都可以用于损害赔偿。

六、判断正误

1、对

2、对

3、对

4、对

5、错

6、对

7、对

8、对 9、对 10、错 11、错 12、错 13、错 14、对

15、对 16、对 17、错 18、对 19、错 20、对 21、对

22、错 23、对 24、对 25、错 26、错 27、错 28、错

29、对 30、对 31、对 32、对 33、对 34、对 35、对

38、错 39、对 40、对

[本章内容总结]

周族原本是生活在我国西部黄土高原渭水流域的一个古老部族。周族先是一个弱小部族,面对“邦畿千里”的商王朝,只能称臣,成为向商朝进贡的一般诸侯。到周文王时期,由统治者修德与爱民,得到普遍支持,周国的政治经济得到发展,周国的地位也有所提升。周国在文王死后,由他的儿子武王继位。周武王利用商朝衰落的有利时机,相继联合八百个诸侯国,在公元前1027年发动讨伐商纣王的战争。在牧野一战中,周武王领导的诸侯联军打败了强大的商朝。周朝取代商朝,建立起新的王朝统治。

周朝取代商朝后,吸收了商纣王暴政害民导致亡国的教训,开始修德,采有了

开明专制的统治方式,即在维护奴隶主国家统治的前提下,注意维持普通民众的生活条件,用以缓和社会矛盾,协调阶级对立关系,推动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终于使我国的奴隶社会发展到一个高潮时期。

西周较之商朝,其政治制度更加完善。周天子是“天下共主”,也是世间最高的统治者,掌握立法,行政与司法大权。其下设置三公协助周王治理天下。除上以外,西周政权组织形式,又表现为分封诸侯制。各地诸侯在所辖地区执掌各种权力,同样具有地方政权的职能。

西周又是宗法奴隶制社会,各级政权机构与宗法制度相结合,使国家政权与宗族权力融为一体,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的“家国相通”的统治罗网,有力地维护了西周的统治。综观中国奴隶制三代,无论是社会政治、经济、或者是法律、文化的发展状况,都以西周为鼎盛时期。这一期间所创造的治国经验,对整个封建后世都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分封制是严格依照宗法等级原则进行的。通常由天子主持,将爵位、田土以及生活其上的民人封给诸侯。各地诸侯、卿、大夫又可以效法国君,再逐级分封,从而划分各级统治区域,建立政权机关。因此,分封制便为奴隶主贵族确定家族、宗族成员的族权、政治权力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渊源于夏,形成于商的宗法式分封,到西周统治时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宗法式的分封,天子得以独尊,各奴隶主贵族分治领地,从而建立全国性的统治网络。西周初期通过分封,诸侯从天子那里得到封国,然后将部分土地与奴隶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再把部分土地分封给“士”。

西周总结殷商“兄终弟及”导致变乱的历史教训,在宗法制中正式确认王位的“嫡长继承”原则。并且明确规定正妻生长子为“大宗”之“宗子”,是法定的继承人。其余嫡次子和庶出之子不得参与王位继承。宗法制度在确认王位嫡长继承的同时,又规定诸侯、卿、大夫的职位都是由嫡长继承。

周礼直接渊于夏商之礼,周初,周公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用以加强统治奴隶的力量,就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订使之成为法定的典章制度。周礼对以往礼制的发展,集中体现在统治阶级“以礼为法”上,即把有关礼仪的典章制度与各项规范法律化,使之变为调整社会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周初确立的“以礼为法”的原则,一方面使周礼法律化,另一方面使周朝法律制度开始伦理化。从而促进了奴隶社会的礼法结合,充分发挥了本阶级伦理道德对立法和司法的指导作用。

周礼是西周奴隶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包括了周朝基本制度和礼仪规范的各个方面,所以涉及内容相当广泛。周礼是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起到调整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作用。周礼又是奴隶制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必须遵循的准则。西周奴隶主阶级充分运用礼的精神统治力量,在社会成员的头脑中构筑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起到先期防范的作用。

西周时期把“亲亲”、“尊尊”作为礼治思想的核心,不允许任何人动摇它们的地位。西周在礼、刑的适用上,贯彻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特权原则。所谓“礼不下庶人”,一方面是说作为统治阶级特权的“礼遇”,庶人百姓不得享有或无从享有。所谓“刑不上大夫”,并不是说“刑”在任何情况下不适用“大夫”以上的贵族,

西周初期的统治者在夏商“王权神授”、“天讨”、“天罚”的基础上,发展了“德治”、“礼治”的思想原则,形成了奴隶主贵族较为完备的立法思想体系。“君权神授”说依然是周朝法律统治的理论武器,但在具体宣传上却发生了某些变化。西周初期统治者要求立法与司法领域全面贯彻“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思想原则。

《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西周的《九刑》实际上指西周成文刑书共分为9篇。西周穆王时期,司寇吕侯根据已变化了的社会情况,奉王命制《吕刑》。《吕刑》吸收前代立法经验,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作了改革,规定赎刑原则以及其他刑事政策,从而使奴隶制立法渐趋成熟。

在西周时期,除去上述的成文刑书《九刑》与《吕刑》以外,还常以誓、诰、命等立法形式发布王命,这些法律形式在国家的法律渊源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中主要包括:誓、诰、命、礼、遗训、殷彝。

西周统治者总结了夏商灭亡的教训,在刑事立法方面提出了“义刑义杀”和“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义刑义杀”指导思想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明德慎罚”的统治思想要求,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德治,也就是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定罪量刑包括以下若干原则:第一,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依据犯罪主体的行

为能力,区别用刑的原则。第二,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注意区分犯罪主体主观形态。第三,“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西周不但考虑犯罪者的主观动机的善恶,同时也兼顾犯罪对社会危害的轻重,综合起来使用刑罚手段的立法意图。第四,罪疑从赦,这可以视为中国古代有利于被原告原则的最早萌发,它对后世的慎刑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第五,(五)“刑罚世轻世重”。这一原则的基本思想是,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依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西周的刑名,基本上沿用商朝五刑,但在流刑、徒刑、赎刑等方面,比商朝规定得较为具体。西周时死刑通称“大辟”。西周死刑条目有二百条之多,基本上可分为两类:一是对公族施用的;一是对没有爵位的奴隶主和平民施用的。处死公族只用绞,

也叫磬,以全其尸。对于无爵位的奴隶主和一般平民犯罪处死,方法很多,有斩、弃市、轘、磔、膊、焚等。西周还出现了坐嘉石,类似后世的拘役。

西周刑法中的罪名,主要有:违抗王命罪、不孝不友罪、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群饮罪。

西周奴隶制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和奴隶,所以法律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对土地和奴隶的所有权。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田里不鬻”。事实说明,周王对全国土地有最高所有权。西周中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荒地的开垦,各封国实力的增长,宗法纽带的松弛,私有土地开始出现。土地国有制和“田里不鬻”的局面已经被冲破。

西周土地以外,奴隶和牛马也是奴隶主的重要财产。奴隶主可以随意买卖、赠予,或用以赔偿,抵债和继承。

西周规定,凡拾得遗失的财物。奴婢、家禽家畜,都要送到外朝交给朝士,公开招领,10日后无人认领者,贵重的大物件以及7岁以上的奴婢,由政府收为公有。小的物件以及7岁以下的奴婢归拾得人所有。

西周时,契约关系有所发展。常见的有买卖契约、租赁契约和借债契约等。西周的买卖契约叫做质剂。所谓质就是长卷,用来买卖奴隶和马牛;所谓剂就是短卷,用来买卖兵器珍异之物。在西周中期以后,出现了土地买卖关系。西周的债务契约叫做傅别,就是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傅,即把债的标的及权利义务等书之于契券;别,即在简札中间书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其半,札上的字为半文。在西周晚期已存在以土地作为标的租赁关系,出现了租赁契约。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租金,是租赁关系成立的条件,而这种关系已为西周政府所承认。西周民事法律,严格保护奴隶主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说明土地和奴隶都可以用于损害赔偿。

西周统治者对婚姻问题极为重视。为了加强对婚姻问题的管理,设立了掌管婚姻事务的机构,媒氏就是婚姻管理机关。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都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按照周礼规定,同姓之间不许通婚,“娶妻不娶同姓。”这对当时或以后我国古代人口质量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娶于异姓”,还有其政治目的,就是“附远厚别”。西周的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西周统治者对婚姻关系的重视,还表现在婚礼方面。凡婚姻关系的缔结,要先后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道繁琐的程序,即后世所谓的“六礼”。

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它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家收下,故称为“纳”。“采”,谓采择之意。

问名,男方纳采之后,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生年、月、日,然后卜于祖庙,占其吉凶,卜得吉兆之后,再往下进行。

纳吉,男家问名之后,已经卜得吉兆,男家仍以雁作礼物请媒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徵,后来也叫“纳币”。纳吉之后,男家以玄纁(音勋,玄,黑色;纁,绛色)束帛(五匹为束),两张鹿皮作为聘礼送给女家,即后来所说的订婚礼。

请期,纳徵之后,男家择定吉日作为婚期,备礼往告女家,求其同意。

亲迎,新郎亲至女家迎娶。

西周的“六礼”,对后世影响极大,买卖婚姻,即源于此。

离婚是婚姻关系的终止。据《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所以叫“七出”、“七去”。所谓“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丈夫则不得休弃妻子。“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故称“三不去”,也叫“三不出”。

西周的继承制度,是在总结夏、商继承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继承的主要内容包括王位、贵族的身份、土地和财产,所以它只适用于奴隶主阶级和平民,而对于奴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西周司法审判机关比夏、商更加完备。在中央和各诸侯国以及地方的乡、遂都设有司法审判机关。中央司法机关包括大司寇、小司寇和士师。地方司法机关包括乡士和遂士。

西周的诉讼制度较夏商有很大的发展。

西周时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有区别的。讼,指民事诉讼;狱,指刑事诉讼。无论民事或刑事案件的提起,大抵都要由原告到官府起诉,一般来说轻微的案件,可以口头起诉;比较重大的案件,则要交文字书状。刑事案件的书状叫,“剂”,民事案件的书状叫“傅别”。起诉时要交纳诉讼费。

当事人起诉并交纳诉讼费3日之后开庭审理,要把当事人双方都传唤或拘提到庭。审理时,“以五声听狱讼”,所谓“五听”,一曰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如果理屈则言语错乱;二曰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果理亏,就会面红耳赤;三曰气听,即听

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果他没有理,就会紧张得喘息;四曰耳,即审查当事人的听觉反应,如果他没有理,就会紧张得听不清法官的话;五曰目听,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如果他没有理,眼睛就会失神,或浑浊不清。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允许上诉。根据地区的远近,西周法律规定不同的上诉期限。上级司法机关接到上诉期之内的上诉书,就要开庭再审。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学习建议】:本章是学习中国早期法律制度的重点,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明晰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沿革、发展,以及在此指导思想影响下,对西周法律制度的确定所产生作用。要结合西周分封制与西周礼制两方面的因素,考察西周家国一体的国家政治模式。对西周的法制指导原则和司法制度要做重点学习,这些内容通过以后儒家的改造之后,对中国整个封建王朝的法制都产生过影响。 【本章知识点】: 1.西周法制指导思想形成的原因以及主要指导原则。 2.西周宗法制度的结构。 3.《周礼》与《吕刑》所代表的西周时期礼与刑间的关系。 4.西周刑事法律的主要内容。 5.西周民事法律的主要内容。 6.西周在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主要特点。 7.西周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周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基本内容】: 一、本节内容主要涉及周王朝建立时,在借鉴商王朝覆灭的教训下,就王朝政治与法律思想所做出的调整与发展。其所确立的原则是“敬天保民”、“明德神罚”及“亲亲”、“尊尊”。 二、西周在全面借鉴、吸收商代文化的基础上,将西周部落有特色的宗法家族原则上升到国家指导原则上,即将维系宗法家族血缘、亲缘关系的尊卑等级扩展至整个国家范围,将体现这种关系的“亲亲”、“尊尊”原则作为国家法制的指导原则。 【概念辨析】: “亲亲”与“尊尊”原则间的关系? 【难点分析】:如何理解西周法制指导思想形成的原因? 1.历史原因:西周代商而取天下,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向本部落、和西周联盟的部落、被打败的商部落做出周取代商的合理解释,既要解决王朝权利、权威来源合法性的问题。 2.对商重神权的反思:比较商代重神权的指导思想,西周将“人”的地位提高。在“天命在王”的基础上,西周要求王要敬重天,以天命来保民;王要有德行,将德落实在国家的各种活动中。 4.周自身在宗族关系上确立的原则:将“亲亲”、“尊尊”上升到国家政治、法制原则的高度。 第二节宗法制、礼与刑 【基本内容】: 一、宗法制 宗法制是指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二、礼

西周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1、西周的民事诉讼叫()。 A质剂B傅别C狱D讼 2、《吕刑》的作者是( )。 A李俚B商鞅C邓析D吕侯 3、西周的买卖契约叫()。 A傅别B质剂C券书D朋 4、周穆王是曾命()作刑。 A周公B吕侯C李悝D邓析 5、西周时期,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 A遂士B士师C大司寇D小司寇 6、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 A均金B束矢C剂D傅别 7、西周的( )为周公所作,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四刑。 A 九章律B九刑 C 吕刑 D 法经

8、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 )。 A明德慎罚B法令由一统C德刑并用D法网严密 9、西周将故意称为( )。 A眚B非眚C非终D惟终 10、西周规定了“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 )。 A窃盗罪B强盗罪C大逆罪D抢劫罪 11西周的拘役来于( )。 A女徒顾山B龙凤合挥C坐嘉石D田里不鬻 12、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 )”。 A女徒顾山B龙凤合挥C坐嘉石D田里不鬻 13、西周的债物契约称作( ) 。 A红契B券书C傅别D质剂 14、西周在中央设( ),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A大司寇B小司寇C士师D乡士 15、西周把刑事诉讼叫做( )。

A傅别B 狱C讼D钧金 16、“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西周时期的( )。 A 司法原则B审判地点C审讯方法D审判工具 17、在有关西周的文献资料中,有"惟终"的法律概念,它是指()。A故意B过失C惯犯D偶犯 18、我国对上诉期限作出规定,始于()。 A西周B秦C汉D唐 19、以下程序属于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上的六礼的是( )。 A纳采 B 请期C纳吉D亲迎 20、“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有( )。 A目听B耳听C气听D色听 21、西周的主要立法有()。 A《工律》B《誓命》C《吕刑》D《九刑》 22、西周的买卖契约和债务契约分别叫做()。 A 傅别 B 朋 C 质剂 D 锾

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学习建议】:本章是学习中国早期法律制度的重点,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明晰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沿革、发展,以及在此指导思想影响下,对西周法律制度的确定所产生作用。要结合西周分封制与西周礼制两方面的因素,考察西周家国一体的国家政治模式。对西周的法制指导原则和司法制度要做重点学习,这些内容通过以后儒家的改造之后,对中国整个封建王朝的法制都产生过影响。 【本章知识点】: 1.西周法制指导思想形成的原因以及主要指导原则。 2.西周宗法制度的结构。 3.《周礼》与《吕刑》所代表的西周时期礼与刑间的关系。 4.西周刑事法律的主要内容。 5.西周民事法律的主要内容。 6.西周在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主要特点。 7.西周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周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基本内容】: 一、本节内容主要涉及周王朝建立时,在借鉴商王朝覆灭的教训下,就王朝政治与法律思想所做出的调整与发展。其所确立的原则是“敬天保民”、“明德神罚”及“亲亲”、“尊尊”。 二、西周在全面借鉴、吸收商代文化的基础上,将西周部落有特色的宗法家族原则上升到国家指导原则上,即将维系宗法家族血缘、亲缘关系的尊卑等级扩展至整个国家范围,将体现这种关系的“亲亲”、“尊尊”原则作为国家法制的指导原则。 【概念辨析】: “亲亲”与“尊尊”原则间的关系? 【难点分析】:如何理解西周法制指导思想形成的原因? 1.历史原因:西周代商而取天下,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向本部落、和西周联盟的部落、被打败的商部落做出周取代商的合理解释,既要解决王朝权利、权威来源合法性的问题。 2.对商重神权的反思:比较商代重神权的指导思想,西周将“人”的地位提高。在“天命在王”的基础上,西周要求王要敬重天,以天命来保民;王要有德行,将德落实在国家的各种活动中。 4.周自身在宗族关系上确立的原则:将“亲亲”、“尊尊”上升到国家政治、法制原则的高度。 第二节宗法制、礼与刑 【基本内容】: 一、宗法制 宗法制是指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二、礼

夏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将"法"改为"律",是在()。 C A夏朝B西周C战国时期的秦D汉 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条。 D A五百B一千 C二千D三千 3、"威侮五行,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 B A习惯B战争动员令 C祭祀D礼仪 4、"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D)。 A昏B墨 C贼D杀 5、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 "杀人不忌为( )"。 C A昏B墨 C贼D杀 6、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 A夏朝B商朝 C西周D秦朝 7、《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三十六年作( )"。 D A囹圄B夏台 C钧台D圜土 8、相传夏桀时,曾把商汤"囚之(C) A圜土B钧台 C夏台D囹圄 9、奴隶制五行最早来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A A苗族 B汉族 C少数民族 D藏族 二、多项选择题 1、夏朝的监狱叫做()。 ABC A圜土B夏台 C均台D囹圄 2、"昏、墨、贼,杀"是夏朝的法律制度,其中的罪名是()。 BCD A 杀B昏 C墨D贼 3、法和含义是()。ABC A均平、公平 B不偏不倚 C限制和强制 D音律 三、名词解释 1、禹刑 禹刑是夏朝统治者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的总称。规定了五种刑罚,共3000条。 2、甘誓 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发布的战争动员令。 第二章商朝的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炮烙之刑出现于()。D A、夏朝 B、西周 C、春秋 D、商朝 2、商朝假托天意断罪、具有一定司法权的人是()。C A、商王 B、贵族 C、卜者 D、掌戮 3、商朝在实行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后,又逐渐实行了()。A A、嫡长继承制 B、兄终弟及 C、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 D、诸子均分 4、商朝刑法的总称是()。D A、九刑 B、禹刑 C、宫刑 D、汤刑 5、把犯罪者晒成肉干的刑罚称作()。A A、脯 B、醢 C、墨 D、劓 二、多项选择题

中国法制史-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法律概况礼及礼邢关系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第一节西周时期的法律概况一、西周法制指导思想二、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三、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一、西周法制指导思想(一)以德配天天是公正的,与任何人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天命是可以转移的。“天命靡常”、“惟命不于常”天命转移是有条件的,即“德”。“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德”的中心内容是保民。“敬天保民”,“天不可信,民不可轻”,知小民之依(二)明德慎罚明德:崇尚德治,提倡德教。慎罚: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审慎、宽缓。亲亲:在亲族范围内,人人都应亲爱自己的亲属,按自己的身份行事,“亲亲父为首”。尊尊:在社会范围内,人人都要恪守自己的名分,有明确的等级秩序,“尊尊君为首”。二、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1、从周天子到诸侯王、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2、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 3、各级诸侯王、卿大夫、士,既是一种家族组织,又各自构成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向最高宗子――周天子负责。三、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一)“周公制礼”(二)《吕刑》(三)“九刑”(四)“遗训”及“殷彝”第二节西周的礼及礼刑关系一、“礼”的渊源与发展礼:“二玉在器之形”;“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源于氏族时代的祭祀风俗。一些祭祀礼仪和相关规范流传下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被逐渐注入了反映血缘亲疏、等级尊卑的内容。在阶级分化、国家形成以后,一部分反映等级差别和专制要求的精神原则逐渐从具体的礼仪形式中被抽象概括出来,形成了一系列指导阶级社会生活的原则和规范。周礼继承夏商之礼而又

发扬光大。二、周礼的性质与作用“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抽象的精神原则:忠、孝、节、义、仁、恕,核心是亲亲、尊尊。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六礼、九礼。周礼对社会起着法律调节作用,具备法的性质: 1、周礼的规范性毋庸置疑。 2、周礼的国家意志性极为明显。 3、周礼具有很强的国家强制性。三、西周时期“礼”“刑”关系刑:专指砍头的刑罚――所有刑罚的通称――泛指与刑罚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礼:积极主动的规范,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刑:消极的处罚,是“惩恶于已然”的制裁。“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对于各种罪行、恶行的断定,主要依据“礼”的精神原则和具体的礼仪规范。四、关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不是说礼对庶人没有约束力,而是强调礼是有等级有差别的,不同等级之间不能僭越,一些礼庶人无权享用。刑不上大夫,不是说对大夫以上的贵族不适用刑罚,而是在一些非政治性的领域,贵族官僚犯罪往往会享有许多减免特权。第三节西周时期的刑事法律规范一、主要罪名(一)不孝不友(二)犯王命(三)放弑其君(四)杀越人于货(五)群饮(六)违背盟誓(七)失农时二、主要刑罚(一)五刑与九刑体系(二)流刑(三)赎刑(四)圜土之制(五)嘉石之制三、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一)主要刑法原则 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4、宽严适中(二)“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第四节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所有权二、债和契约三、婚姻继承制度第五节

2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一、单选题 2.按照西周宗法制的要求,享有权位和财产继承权者是( ) 【0501】 A.嫡长子 B.嫡子 C.庶子 D.庶长子 3.西周时,定罪量刑要考虑犯罪的主观要件,将过失称为( ) 【0501】 A.非终 B.眚 C.非眚 D.唯终4.西周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须向官府交纳()【0510】 A.束矢B.钧金 C.路鼓D.肺石 5.西周时期全面负责中央司法事务的是()【0510】 A.司寇B.小司寇 C.大司寇D.士师 2.西周穆王时期,命吕侯重修刑书,史称()【0610】 A.《吕刑》 B.《九刑》 C.《汤刑》 D.《禹刑》 3.西周时期规定,刑事诉讼必交诉讼费()【0610】 A.束矢 B.肺石 C.路鼓 D.钧金 3.作为制度,嫡长子继承确定于()【0701】 A.夏朝末期B.商朝末期 C.西周时期D.春秋末期 4.西周时期,“争罪曰狱”,而“争财”称为()【0701】 A.狱B.刑 C.讼D.辞 2.西周时期关押、监禁罪犯的地方称为()【0710】 A.监狱B.夏台 C.圜土D.钧台 3.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0710】 A.质剂B.合同 C.傅别D.判书 3.西周时期将过失犯罪称为()【0801】 A.眚B.非眚 C.非终 D.惟终 4.西周初期制定周礼的是()【0801】 A.周成王B.周公 C.周穆王 D.周康王 5.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0801】 A.傅别B.书契 C.质剂D.判书

31.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包括()【0801】 A.亲亲B.尊尊 C.长长D.男女有别 E.一断于法 3.以下各选项中,属于商、周法律形式的是()【0810】 A.律 B.格 C.诰 D.科 4.西周时期的刑书,称为()【0810】 A.《禹刑》 B.《汤刑》 C.《九刑》 D.《吕刑》 5.西周的五刑制度中,“死刑”称之为()【0810】 A.具五刑 B.大辟 C.弃市 D.孥戮 3.制定于西周穆王时期的刑书,史称()【0901】 A.《汤刑》B.《禹刑》 C.《吕刑》D.《九刑》 4.西周时期,全面负责中央司法事务的官吏是()【0901】 A.小司寇B.士师 C.大司寇D.太卜 3.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0910】 A.质 B.券书 C.剂 D.傅别 2.西周时期将罪犯肢解后曝晒其尸的刑罚称为()【1001】 A.膊 B.辜 C.焚 D.踣 3.西周时期用来买卖牛、马、奴隶等有生命物品的契约称为()【1001】 A.质 B.剂 C.合同 D.傅别 2.嫡长子继承制成熟于( ) 【1101】 A.夏朝 B.商朝 C.西周时期 D.春秋时期 3.炮烙酷刑见于( ) 【1101】 A.夏朝 B.商朝 C.西周时期 D.春秋时期 4.西周穆王时期所制定的法律是.( ) 【1101】 A.《九刑》 B.《吕刑》 C.《禹刑》 D.《汤刑》 5.西周专门用于惩罚贵族或官员的刑罚是( ) 【1101】 A.死刑 B.肉刑 C.徒刑 D.鞭刑 6.西周时期将偶犯称为( ) 【1101】 A.惟终 B.非终 C.眚 D.非眚

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的练习题 一、填空题 1、西周的“九刑”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上、、、四刑。 2、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和。 3、西周的拘役来于。 4、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 5、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作,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叫做。 6、西周将婚姻管理机关叫做。 7、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要经过六道程序,即“”。 8、西周法律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 9、西周的“三不去”指“”,“”,“”。 10、所谓嫡长继承制概括而言,就是“,。” 11、西周在中央设,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叫做。 12、西周把刑事诉讼叫做,把民事诉讼叫做。 13、“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这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尝试。 14、西周的国家机构根据其地位的重要与否,分为和。 15、西周最高统治者是,他掌握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 16、中央政府除了三公外,还有众多官吏,组成“”和“”。 17、按宗法等级实行的奠定了奴隶制政权组织的基本形式。 18、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是。 19、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即所谓的“溥天之下,;率土之 滨,。” 二、单项选择题 1、曾命吕侯作《吕刑》的是()。A A周穆王 B周公 C秦始皇 D夏启 2、《吕刑》的作者是( )。 D A、李俚 B、商鞅 C、邓析 D、吕侯 3、西周的成文刑书是()。 A九形 B吕刑 C汤刑 D周礼 4、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是()。 D A九形 B汤诰 C汤刑D周礼

5、西周的判例叫()。C A决事比 B廷行事 C成 D刑统 6、西周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即()。 D A诰 B礼 C遗训D殷彝 7、先王发布的誓命,在西周称作()。C A诰B礼 C遗训 D殷彝 8、在西周,初了刑作为法律存在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规范作为法律存在,是()。 B A习惯 B礼 C 王命 D 军令 8、西周初期,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使之成为法定的典章制度的那个人是()。 C A周文王 B周武王 C周公 D周康王 9、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 A A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 B天命与天法罚 C德刑并用与德主刑辅 D法网严密 10、“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是()定罪量刑的原则。A A、西周 B、秦 C、汉 D、唐 11、西周将故意称为( )。 B A眚B非眚 C非终 D惟终 12、西周将偶犯称为( )。 C A眚 B非眚 C非终D惟终 13、西周将惯犯称为( )。 D A眚 B非眚 C非终 D惟终 14、西周将过失称为( )。 A A眚 B非眚 C非终 D惟终 15、西周规定了“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 )。 B A窃盗罪 B强盗罪 C大逆罪 D抢劫罪 16、周朝统治者吸取商场灭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规定了一条罪名叫做()。 A 违抗王命罪 B 不孝不友罪 C 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 D 群饮罪 17、西周时期,对公族施用的死刑方法为()。 B A斩 B绞 C定杀 D醢 18、西周的拘役来于( )。 C

2-第二章 西周法律制度(案例)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案例) 一、田地交易案 (一)案情简介 此案载于西周厉王的鬲攸从盨铭文中。是一起发生在公元前九世纪(周厉王二十五年)的田地交易案。 铭文大意是:周厉王二十五年七月的一天,王在永师田宫。章、复二人与鬲从因田地交易、租赁发生纠纷。王让小考成友迎接内史、太史来处理此案。经审理,章、复二人与鬲从订立契约:章卖给鬲从田三邑,赠送二邑;复卖给鬲从田三邑,并有期限地租给鬲从田五邑。右半契券鬲从保存。当时就把此案件铸在盨上。(据《古文字研究》第三辑) (注释:盨-音同许,古代盛食物的铜制器皿,有盖和两个耳子。) (二)案件分析 西周初期,周王对土地拥有最高所有权,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田里不鬻"。西周中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各封国实力的增长,宗法纽带的松弛,私有土地开始出现。在奴隶主阶级内部,土地已经可以用来交换、赔偿、赠予。土地国有制和"田里不鬻"的局面已经被冲破。我们从此案中可见一斑。 二、盗禾案 (一)案情简介 此案是典型的盗窃案,载于西周中期的曶鼎铭文中。铭文中记载的大意是:在发生饥荒的时候,匡季的众奴和臣盗窃了曶的禾十秭。曶向东宫起诉,告匡季。东宫责令匡季查捕盗禾者,匡季行礼表示听从,随后向曶交付田五田,众一人、臣三人。被交出的四人说:我们本不愿来,真正的盗犯不出头,强把我们驱赶来了。曶不服,再次诉于东宫,要求经济赔偿。东宫裁决:"赔偿曶禾十秭,另加十秭,共二十秭。如到第二年仍未赔偿,就要付四十秭。"匡季只得又交付田二田、臣一人。匡季共交付曶田七田、五人,曶减免了匡季外加赔偿的三十秭。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公元前11世纪—前771年) 重点、难点: 一、西周“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产生及其内容; 二、周礼、《吕刑》及礼与刑的关系; 三、宗法等级制度与刑事、民事法律内容; 四、司法机关体系的建立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色。 商末统治日趋腐败,社会危机不断加剧。为了挽救垂死命运,殷纣王变本加厉,以严刑峻法疯狂镇压民众,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起兵灭商,建立周政权,定都镐京,史称西周。到公元前770年平王东迁洛邑时止,西周共传十一世十二王历时二百余年,成为继夏商之后的一个十分发达的宗族城邦制国家。它所确立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和礼刑并用的法律体系,是中国早期法制建设初步走向成熟完备的典范,直接影响到后世两千多年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春秋后期的孔子,就曾高度赞扬西周的法制文明和礼乐制度:“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他不仅毕生为恢复周礼所铸造的社会秩序而孜孜以求,并且还以西周的礼乐刑政思想为基础创立了儒家学派。 一、立法指导思想 西周政权认真总结借鉴夏商两代的历史经验教训,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指导下,通过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建立起一套礼刑并用的法制体系。 (一)“明德慎罚” 对于夏商两代的政治法律思想,西周政权既有继承又有发展。首先,它继承夏商时期的天命鬼神思想与宗教神权观念,敬事“上帝”为神,宣称自己“受天命”。如《诗·周颂·昊天有成命》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尚书·康诰》亦载:“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二后”即指文、武二王;“帝休”则指“上帝”赞扬文王的政绩。西周效法夏商两代,不仅宣称自己“受天明命”,而且同样祭出“行天之罚”的大旗。 在坚持“天命”、“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的同时,西周统治者也从夏商周三代的政权更迭中发现一个问题,即同样是“受天命”的夏商政权,却都“命不于常”,先后走上亡国之路。如果不能及时找出夏商两代覆灭的原因,西周政权就难免重蹈覆辙,很可能也会像夏商两代那样,被另一个“受天命”的政权所颠覆。因此,必须总结汲取夏商两代的失败教训,“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从夏桀和殷纣王暴虐无道的前车之鉴中,西周统治者逐渐悟出“天命靡常”,“天命不僭”,“天命不易,天难谌”的道理,开始怀疑“天命”的神权地位,甚至大胆提出:“天不可信!”为了“祈天永命”,珍视“天命”祐助,固然应“敬事上帝”,但更重要的是“不可不敬德”。夏桀和殷纣王就是由于“不敬厥德,乃早

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 第一节西周时期的法律概况 一、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 ,一,西周时期,在立法、司法领域起指导作用的,是在夏、商两代“天罚”和“天讨”神权法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理论。 ,二,政治复杂性表现在: 第一,商朝末年,以着名暴君商纣王为首的商王朝统治集团倒行逆施,毫不恤民,最终导致民怨沸腾,社会动荡,商代末年强大的殷商帝国很快分崩离析,一朝瓦解。 第二,周族原本是商王朝统治下的一个诸侯国。 第三,在西周政权建立之初,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需要解决,这就是进行反商革命合理性的问题。二、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一,宗法制度是指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的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 ,二,为维系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组织形式,西周统治者在政治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原则和制度: 其一,从周天子到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其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 其三,各级诸侯王、卿大夫、士,既是一种家族组织,又各自构成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向高宗子——周天子负责。 从宏观上看,宗法制度构成了西周社会的基本结构。三、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 ,一,“周公制礼”——经过周公制礼之后,周礼作为内涵广泛的言行规范调整着西周社会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因此,在西周时期,“礼”也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吕刑”——记载了周穆王命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既不是一部成文法典,也不是此次法律改革的直接成果,而是关于这次法律改革的历史记录。 ,三,“九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表明西周已经有比较完整的刑书,作为统治阶级定罪科刑的依据。 ,四,“遗训”和“殷彝” 殷彝是指商朝的某些法规或习惯。

1.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原因

1.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原因 中国传统法制,是指自夏朝建立开始至清末改制之前的中国奴隶制类型法制和封建制类型法制。 (1)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礼”原本是氏族社会末期祭祀祖先神灵的习惯,后来逐渐演变成为阶级社会确定人们血缘关系亲疏尊卑和社会等级的规范。经过汉儒的改造,“礼”融进了诸子中的可取成分,成为指导立法、司法的原则和理论依据。统治者们一方面制定大量的宗法礼仪制度,运用德礼教化来调整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又以法律进行专擅垄断的手段,来辅助“礼法”的实施。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者法律规定被认为是不合乎“礼教”原则的情况下,“礼教”往往可以“经义决狱”的形式直接成为裁判依据。 其要旨是“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以及由此而衍生的“亲亲”、“尊尊”的政治和伦理原则。在这种原则下,“礼教”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定义为法律,“七出三不去”,“八议”以及丧服制度等相继入律,并为后世法典所沿用。同时,“礼教”还成为评价和解释法律的最高权威和最重要的依据。如对于唐律的最高评价就是“一准乎礼”(完全按照了“礼教”的准则),而唐律的立法解释《唐律疏议》,也主要是以“礼教”和儒家的经典为依据。 原因: ①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主要是以刑始于兵,礼院于祭祀的形式 完成的。礼较早的成为了统治阶级的统治基础,具有较强的精神威慑力; 能够起到安上治民,体国立政的作用,是调整社会关系和国家生活的思想 基础,也是维护王权专制的理论教条。 ②从秦朝统一全国,到两汉建立,封建大统一的国家需要统一的学说来作为 国家的指导思想。 ③经过长期的统治,使统治者在立足现实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将两 者之长加以结合。 ④两者在为政权服务的政治目的是相通的,礼法遵循“尊尊”,旨在确立君 主、皇帝的最高权威;法家不仅同样尊尊,而且鼓吹极端的专制主义。2.家庭本位,伦理法制。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社会结构以家族为基础。这就决定了中国传统法制的家族本位特色。流行于社会上的具有伦理法性质的“家法”、“族规”、“家训”等,不仅得到国家的认可,而且成为国家法的重要补充,起着严重束缚家族成员的重要作用。 其表现有:在家庭制度上,确认家长的特殊地位,拥有财产权、教诫子女权和对子女婚姻的决定权;在刑法上,无辜者可能因家族关系受牵连而获罪,有罪者亦可能以家庭原因而减免刑事责任(如留养承祀之制,同居相为隐原则等),家族内部亲属之间互相侵犯的犯罪行为,可能因伦常关系而加重(如亲属间相役,相奸等侵犯人身的行为)或减轻(如亲属间相盗)。 原因:中国古代是沿着由家而国的途径进入阶级社会的, 因此, 以家族为本位, 宗法的伦理精神和原则渗透和影响着整个社会。在封建的法律体系中, 国家制定法居于主导地位, 而调整家族关系的家族法规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家法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模拟 试卷1 (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西周关于婚姻的“六礼”制度中,把男家卜得凶吉通知女家订婚称为( )。 (分数:2.00) A.纳采 B.纳吉√ C.纳征 D.问名 解析:解析: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六礼内容是:(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家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男家在女家答应议婚后,请媒人问女方的生年日月时辰,并卜于祖庙以定吉凶;(3)“纳吉”,即男家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家,决定订婚;(4)“纳征”,又称为“纳币”,即男家送聘礼给女家;(5)“请期”,即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择定婚期;(6)“亲迎”,即男子赴女家迎女方,举行结婚仪式。 3.西周时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被称为( )。 (分数:2.00) A.五听√ B.五刑 C.五过 D.五罚 解析:解析:五听为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五听为西周时期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五过为西周时期官吏渎职犯罪的五种情形。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五罚属于“五过之疵”的情形。 4.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 )”。 (分数:2.00) A.禹刑√ B.汤刑 C.九刑 D.五刑 解析:解析: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5.西周时期明确对惯犯和偶犯作出了区分,西周把惯犯称为( )。 (分数:2.00) A.眚 B.非眚 C.非终 D.惟终√ 解析:解析:西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非眚和眚,将偶犯和惯犯区分为非终和惟终。 6.我国的赎刑制度最早起源于( )。 (分数:2.00)

第二章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 第一节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 学习重点: 1.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内容和形成背景 2.“礼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特征。 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以德配天”提出的动机:解决天命与亡国的矛盾 “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5年》引《周书》)。只有有德者才能得到上天的保佑“德”的要求:以德治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西周统治者在思想上仍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基于殷商灭亡的教训,周公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的人才可承受天命。 二、“礼治”的基本原则 “周公制礼”:周公姬旦摄政,主持进行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通过“制礼作乐”,建立起一套典章礼仪制度与宗法等级秩序。 周礼的基本原则 “亲亲”、“尊尊”: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原则。 亲亲是一条别尊卑,序长幼的宗法伦理原则,“亲亲父为首”,以“孝”为核心。 尊尊是一条别贵贱、序尊卑的等级差别原则,“尊尊君为首”,以“忠”为核心。 三、“礼治”的基本特征 “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第二节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 学习重点: 1、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 2、礼的渊源、性质与作用 3、礼与刑的关系 一、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 (一)礼:指〈周礼〉,为周初周公所制。内容涉及内容庞杂,包括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典章制度以及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礼节。 (二)刑:相当与于现代的刑法典。如《九刑》《吕刑》 (三)誓:誓词,指为周王或诸侯所发布的战前动号令,属于军令。如〈尚书·牧誓〉(四)诰:(gào)? :训诫之词,是周王对诸侯发布的命令。如〈尚书·大诰〉 (五)命:王命,为周王对某一具体事务临时发布的命令 二、礼的渊源、性质与作用 (一)礼的渊源 “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二)礼的性质与作用 礼的性质: 是具有法律甚至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礼”字源于古代的祭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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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法律制度是什么样的- 查字典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西周的法律制度是什么样的”,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1、礼的作用与内容:(1)周礼是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起到调整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作用。(2)以别贵贱,序民人为内容,起到防民,整民的重要作用。 2、礼与刑的关系:(1)服务于奴隶主阶级的专政,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2)礼靠刑的强制力实施,刑以礼为指导原则。出礼则用刑。 3、立法指导思想:(1)“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2)“亲亲”与“尊尊”的立法指导思想 4、立法概况:<九刑>、<吕刑>、<周礼>是奴隶制的根本法 5、法律开形式:(1)誓,即誓词,多为周王或诸侯于战前对臣下发布的带有军令性质。(2)诰,周王对诸侯和下级官吏的训话。(3)命,周王就具体事务临时向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4)礼,相传周公“制礼作乐”。礼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其中不少具有法律规范性。(5)遗训,先王的遗训。(6)殷彝,商朝法律中有利于西周的统治而被承认有效的某些内容。 6、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

偶犯。故意犯罪或一贯犯罪的从重处罚,过失犯罪或偶然犯罪的从轻处罚。(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考虑犯罪者罪行严重的程度,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区别量刑的轻重。(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采取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5)刑罚世轻世重: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7、西周的刑名:(1)死刑,西周通称为“大辟”。(2)肉刑,仍然沿用商朝的墨、劓、剕、宫。(3)流刑,流,也叫“放”或“流放”。(4)徒刑,西周把判处徒刑的犯人送到监狱里执行。(5)拘役,对有罪过,但又不够判处徒刑者适用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来自于“坐嘉石”。嘉石是一种有纹理的石头,一般放在官府门外左侧。坐嘉石就是对有罪过者施以刑具,使之坐在嘉石上思过。(6)赎刑。根据不同的罪行,规定赎金的多少。(7)没为官奴婢。男犯没入官府为奴隶,女犯充作舂米、做饭的女婢。 8、罪名:(1)违抗王命罪:如果不服从周王的命令,就要被从重处罚。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2)不孝不友罪:就是不孝敬父母,不恭敬兄长。(3)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强盗罪”(4)群饮罪:规定不许聚众饮酒(三人以上)。 9、(“田里不鬻”)土地所有权: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田里不鬻”。 10、契约关系:(1)买卖契约,西周称为质剂。质剂就是买卖契约(2)债务契约,西周称为傅别。 11、媒氏:婚姻管理机关。 12、六礼:中国古代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名词解释: 1九刑:(1)西周初年的刑书。“周有乱政,而作九刑”(2)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九种刑罚 2《吕刑》:西周中期周穆王制定命司寇吕侯制定的一部法律,名之为《吕刑》。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赎刑是其核心内容,其刑罚原则是“明德慎罚”。 3质剂:西周的买卖契约。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质”,指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指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由专人保管。 4、傅别: 西周的契约。为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 5 “六礼”: 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对后世影响很大,中国古代聘娶婚嫁源于此。 6、“七出”: 西周解除婚姻关系七条理由,也可称“七去”。男子可以七条理由中任何一条休妻。这七条理由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7“三不去”: 西周维护婚姻关系的三条理由。男方在三种情况下不能休妻:无娘家可归的、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前贫*后富贵的.对稳定婚姻关系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8五听”: 西周时期形成的审理案件的制度。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要求审理案件时特别注意观察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言表达、面色、喘息、听觉、目光这些方面情况。实际上是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 9五过 是西周时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是:惟官,畏权势而枉法;惟反,报私怨而枉法;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10“三刺”制度/之法 西周凡遇重大疑难案件,要三道特殊程序决定。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 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11钧金束矢 西周时期。诉讼双方交纳的诉讼费。刑事诉讼中称为“入钧金”民事诉讼中称为“束矢” 12质人 质人是管理市场的官员。 答:(1)天罚思想:“敬天保民”的思想是对商朝统治者单纯信奉天命政策的转变,由信奉天命发展到与保民并重,通过保民来获得天命。(2)“明德慎罚”: “明德慎罚”是“敬天保民”的具体化,就是要以德教化民众、对民众行仁政,施用刑罚要慎重。(3)礼治思想:亲亲、尊尊。亲亲就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尊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四)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战国秦汉三国两晋 南北朝法律制度(四)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 1.将刑名律改为刑名、法例两篇的封建成文法典是______。 A.《法经》 B.《九章律》 C.《晋律》√ D.《曹魏律》 《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完善了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晋律》在刑名之后添法例,二篇共同构成法典总则性质。 2.首次以“名例律”作为总则篇的封建成文法典是______。 A.《曹魏律》 B.《泰始律》 C.《北齐律》√ D.《开皇律》 《北齐律》将《晋律》的刑名、法例两篇合为一篇,最终完善了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也属于首创。 3.杖刑是由______政权创立的。 A.北魏√ B.北齐 C.隋朝 D.宋朝 北魏时期增设鞭刑和杖刑,形成死、流、徒、杖、鞭五种刑罚,这为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的最终确立奠定了基础。 4.《曹魏律》一共______。 A.12篇 B.18篇√ C.20篇 D.9篇 《曹魏律》一共18篇。 5.秦朝把庭审案件称为______。 A.诏狱 B.讯狱 C.鞫狱 D.治狱√ 在秦朝,讯问被告被称为“讯狱”,庭审案件被称为“治狱”。 6.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法律形式——式,指的是______。 A.封诊式 B.大统式√ C.永式 D.户调式 秦朝的封诊式不是独立的“式”;永式为唐朝“式”的一种。 7.首创总则篇目的封建成文法典是______。 A.《法经》√ B.《曹魏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 《法经》中的“具法”相当于总则,故为始创。 8.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始创于《法经》,完善于《北齐律》√ B.《九章律》中的总则篇在尾不在首 C.秋冬行刑不属于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 D.春秋决狱“论心定罪”,故而为司法的野蛮擅断提供了依据 B项错在:《九章律》中的具律,既不在首,也不在尾。C项错在:秋冬行刑是汉朝刑罚执行上儒家化的表现。D项错在:春秋决狱虽然“论心定罪”,但这并非说明该制度在作用上都是消极的,无论怎样,该制度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仍然起到弥补法律不足的作用。 9.西晋以______作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A.大理 B.司寇 C.廷尉√ D.大理寺 秦、汉、三国两晋时期,廷尉一直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到了北齐才将廷尉改为大理寺。 10.《法经》中类似于诉讼法的篇目名称是______。 A.《盗法》篇 B.《捕法》篇√ C.《杂法》篇 D.《具法》篇 《法经》中类似于诉讼法的篇目名称有《囚法》和《捕法》二篇。 11.第一次以“具律”作为法典总则篇目的封建成文法典是______。 A.《法经》 B.《秦律》√ C.《九章律》 D.《曹魏律》 《法经》中称为具法,商鞅改法为律后,《秦律》始称具律。 12.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科”这一法律形式在南北朝时期被“格”所取代√ B.登闻鼓制最早源于曹魏 C.南北朝时期最著名的格是《别权调格》 D.《曹魏律》和《晋律》的篇目都是20篇 B项错在:登闻鼓制源于西晋。C项错在:南北朝时期最著名的格是东魏的《麟趾格》。D项错在:《曹魏律》是18篇,而《晋律》是20篇。 13.下列关于法律儒家化表现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汉朝法律的儒家化,不仅体现在刑罚执行和审判上,也体现在刑法适用原则上 B.春秋决狱作为法律儒家化的表现之一,是汉朝独有的审判方式√ C.法律儒家化与西晋的引礼入律、礼律融合相辅相成 D.亲亲相隐属于法律儒家化的表现形式之一 B项错在:春秋决狱始于汉朝,沿用于三国两晋南北朝,因此并非汉朝独有。 14.关于北魏法制建设的成就,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北魏时期使死刑复奏成为正式制度 B.北魏时期最早出现了“格”这一法律形式 C.北魏时期将流刑分为五等√ D.北魏政权首次将“官当”入律 C项错在:北周政权将流刑分为五等。 15.汉朝掌管地方监察事务的机关为______。 A.司隶校尉

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时的法律制度练习题

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政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 传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法官是()。 A. 蚩尤 B. 皋陶 C. 共工 D. 黄帝 2. 中国古代法制的雏形形成于( )。 A. 夏 B. 商 C. 周 D. 秦 3. 夏朝法律的总称是()。 A. 肉刑 B. 夏政 C. 禹刑 D. 五刑 4. 夏朝中央最高司法官叫()。 A. 蒙士 B. 大理 C. 大司寇 D. 小司寇 5. 夏启夺取政权后将所征服的地域划分为()。 A. 九牧 B. 九州 C. 九鼎 D. 九洲 6. 最早出现的军法出现在()。 A.《礼记.王制》 B.《左传》 C.《尚书.甘誓》 D.《尚书.汤誓》 7.夏启作为夏朝第一个帝王,打破了传统的禅让制,确立了()。 A. 王位世袭制 B. 皇帝世袭制 C. 爵位世袭制 D. 总通世袭制 8. 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A. 夏 B. 商 C. 西周 D. 秦朝 9.“禹刑”最先见于()。 A.《史记》 B.《左传》 C.《尚书》 D.《竹书记年》 10. 夏朝的“五刑”有墨、劓、膑、宫和()。 A.罚金B.杀C.鞭刑D.徒刑 11. 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 A.圜土B.夏台C.畿内D.社 12.夏朝法的主要形式是假借天意发布的()。 A.王命B.天命C.禹刑D.礼仪 13.《五刑》又称为()。 A. 汤刑 B. 甫刑 C. 赎刑 D. 正刑 14.关于《五刑》的起源,最早见于()。 A.《尚书.大传》 B. 《尚书.尧典》 C.《尚书.甘誓》 D.《尚书.汤誓》 15.“威侮五行,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 A. 习惯 B. 战争动员令 C. 祭祀 D. 礼仪 16.炮烙之刑出现于()。 A. 夏朝 B. 西周 C. 春秋 D. 商朝 17.商朝假托天意断罪、具有一定司法权的人是()。 A. 商王 B. 贵族 C. 卜者 D. 掌戮

西周法律制度特点

西周法律制度特点 (一)立法思想:西周的法律受夏、商两代的“天罚”等神权法思想基础影 响,配合“明德慎罚”的理论。这一点就意味着,除了强调上天的旨意外,还强调了统治者的道德也要有一定要求,要用道德去感化民众,不单单是用刑罚来惩戒,而是更加注重民众内心的教化。 (二)民事法律: (1)民事法律制度: 1.土地采用分封制,但是本质上土地还是划归周王所有,西周初期,土地只是可以继承,采用嫡长子继承制的继承,但是不得私自买卖,“田里不鬻”。但是西周到中期后就出现了一租赁交换和充当赔偿的例子,并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贵族对土地已经享有随意处置的权利。 2.契约关系较复杂。无论是买卖奴隶还是兵器,贵重之物等都要通过“质人”,也就是市场管理者,要成立“质”(奴隶等需要长期的契约)“剂”(珠宝,兵器等较短的契约)。另外借贷之类的契约采用“傅”“别”等形式。“傅”就是现如今的债券,当需要用到的时候,将“傅”分开为两份,这就是“别”,债权人拿着左边,咋无人拿着右边。出现纠纷后,当时的法官以这个为凭证,审理相关的案件。 3.婚姻:西周时期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嫡妻只有一个,但是允许纳妾。 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一、必须得到父母的指示与主持。 二、必须有媒婆从中撮合。 三、相同的姓氏是不能成婚的。 四、要采用“六礼”举办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五、要解除婚姻,父母可以以“七出”的理由要求丈夫抛弃妻子: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但是已婚女子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被迫解除婚姻也就是“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以上三种情况可以要求不得因为“七出”为理由抛弃妻子。 (三)刑事法律 (1)刑法:以“誓”、“诰”、“名”等形式发布王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周初期法制为了重大的政治活动服务。 (2)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1.因地因时置宜。西周初期,周王为了稳定局面,将不同的分封国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原则:“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2.区分了“故意(非眚)”、“过失(眚)”、“惯犯(惟终)”、“偶犯”。3.严惩惯犯,故意犯罪。4.禁止乱杀无辜。对于疑难案件,宁可放宽也不能错杀,乱杀。 (3)刑罚:西周基本沿用了夏、商的五刑:墨、劓、刖、官、大辟五刑加上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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