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立学校的行政法地位
论公立学校的行政法地位
作者:王柱国;崔英楠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10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102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1671-1106
年:2004
卷:000
期:003
页码:8-12
页数:5
中图分类:G40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公立学校;行政法律地位;行政诉讼主体
摘要:我国目前把公立学校定位为事业单位,行政法律地位不明,使得学校管理行为在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等基本人权时逃避了司法监督;实际上,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中,公立学校都具有行政主体地位,尤其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遭到抛弃、人权意识勃兴的时代里,司法对学校管理行为的适当介入是教育兴盛和人权保障的必然结果.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