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剩余法评估在建工程抵押价格

怎样用剩余法评估在建工程抵押价格
怎样用剩余法评估在建工程抵押价格

资产评估︱怎样用剩余法评估在建工程抵押价格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从上述定义可看出,在建工程抵押得来的贷款只能用于该工程的建造。因此,对已完工甚至已竣工验收了的工程就不能进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而应该督促其尽快完善产权后再进行产权抵押登记。

资料搜集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委托估价方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也就是说,在建工程必须取得合法建造手续方能抵押,上述三证缺一不可。另外,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下列材料:《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施工执照》、有关图纸等。

作为评估人员,首先应仔细审查上述资料的合法性,并认真进行实地踏勘,否则可能给评估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如果在评估中发现实际建筑面积大于规划批准建筑面积的情况,就应按照本地抵押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有效的评估范围及合理的评估价格。

土地面积的分摊在评估在建工程项目时常常遇到如下情况:某工程设计为一栋地上10层的综合大楼,估价时主体工程已建至第三层。若对标的物第一至第三层主体工程进行抵押,随之抵押的只能是其应摊土地面积,而不能将整块土地一起抵押。这时就要对土地面积进行分摊,常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两种,即按建筑面积均摊或按房地产价格大小来分摊。

剩余法的使用

剩余法是评估在建工程的一种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又称假设开发法、预期开发法、倒算法、余值法等。其基本理论依据与收益法相同,是预期原理。计算公式为:V=A-(B+C+D+E+F)

V——在建工程价值;A——续建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指该工程按设计标准完工后的市场可以接受的销售价格,常用市场比较法求得,不能按委托方制定的预售价格);B——续建成本(土建工程费用、设施设备及安装费用、内外装修工程费用、专业费及不可预见费);C——投资利息;D——税金;E——续建投资利润;F——租售费用采用剩余法计算在建工程的步骤为:

调查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

掌握该工程所在城市的性质、该工程在城市中的具体坐落位置及其周围的土地条件和利用状况;查清该工程占地面积大小、形状、地质和基础设施状况,为估算建筑费用提供依据;根据规划掌握该工程用途、容积率、覆盖率、建筑高度限制等;调查此地块的权利状况,包括权利性质、使用年限、能否续期等。

确定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根据所开发不动产的类型,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总开发价值)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确定:对于习惯出售的不动产,如居住用商品房、工业厂房等,应按当时的市场交易价格,采用市场比较法确定;对于习惯出租的不动产,如写字楼和商业不动产等,可根据当时的租金水平,采用市场比较法确定所开发不动产出租的纯收益,再采用收益还原法将出租纯收益转化为不动产总价。

估算续建成本

后续开发建筑成本费用是指后期按设计要求的直接和间接工程费、建筑承包商利润及由发包商负担的建筑附带费用等,一般采用比较法来推算,也可采用建筑工程概预算的方法来估算。

估算专业费用

专业费用包括建筑设计费、工程概预算费用等。对于在建工程来说,专业费用可能已在前期工程中投入。

估算不可预见费

剩余法中为保证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往往预备有不可预见费,一般为总建筑费和专业费之和的2%-5%。

确定后续开发建设周期,估算预付资本利息

后续开发建设周期指自估价基准日至工程竣工并出租或出售完毕的这一段时间。利息即后期开发全部预付资本的融资成本。

估算税金

税金主要指工程建成后不动产销售的营业税、工商统一税、印花税、契税等,应根据当前的政府税收政策估算,一般以不动产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租售费用

租售费用主要指建成后不动产销售或出租的中介代理费、市场营销广告费、买卖手续费等,一般以不动产总价或租金的一定比例计算。

估算开发商的合理利润该利润是指后期投入应计的开发商利润。北京房管局在其《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标准》中规定,开发商的利润应按投资年期不同,采用不同的投资回报率计算,其中投资期1年的回报率为20%,投资期2年的回报率为30%,投资期3年的回报率为40%。

根据公式计算在建工程的价值

由于需要对并不存在的后期工程进行计算,评估中要进行假设,假设条件越多,评估报告的可信度及实用性就越低,所以剩余法对即将完工的工程比较适用。

需要说明的是,设备房是不能单独设定抵押权的,因为其价值已分摊到各个使用层中去了,在计算各使用层后期工程费用时应包括应摊设备层后期工程费。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正式版)范本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正式版)范本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m2。 2.建筑结构:_________。设计层数: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计划批准文号: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元整。

在建工程评估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清单 1.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抵押在建工程建筑面积(须与《商品房销售窗口表》中的面积一致) 3.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8.法定优先受偿权调查记录(有固定格式,附后) 9. 拟抵押在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说明(有固定格式,附后) 10. 拟抵押在建工程施工款支付情况说明(有固定格式,附后) 11、工程承包合同(土建、安装) 12、预售房屋情况说明(房号、面积、价值) 13、土地出让合同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盖章!

工程款支付情况说明 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名称),由承包建设。经与建筑承包人、监理公司核对,截止年月日,我公司拖欠承包人建筑工程款为元。 发包人:(盖章)总承包人:(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工程建设形象进度说明 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 (项目名称)截止年月日,经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核实,工程进度概况如下: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法定优先受偿权调查记录 (公司名称): 我公司接受贵方的委托,对 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了客观、公正、严谨的完成估价工作,现需要对本次评估的房地产的权益状况进行调查,希望能得到贵方的配合,谢谢! 请根据下列调查要求如实说明相关信息: 1.建设投资主体: 2.合作建设单位: 3.土地使用权人: 4.截止年月日,建设方是否缴清了该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如期支付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款,该房地产是否设定了抵押权,请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欠缴出让金和拖欠工程款的数额,抵押权的权利人、权利范围、权利价值、约定日期): 5.其他事项: 重要提示:接受调查方对以上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并对所说明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由以上信息失实造成的后果概由接受调查方负责。 接受调查方(盖章): 调查方: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调查日期:

房产抵押估价报告(实例)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项目名称:**市*路**号*幢*房地产抵押价值 评估 委托方:** 估价方:北京**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 ** 估价作业日期:2002年月日至月日 估价报告编号:广万[2002]房产或房地产(估)字第* 号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估价方:北京**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二、受托估价方:北京**公司 资格证书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北路*号院*楼 三、估价对象概况 估价对象为地处北京市海淀区西三、四环之间得西八里庄得“国宾嘉园”2#住宅楼房地产,包括房屋与土地。其背景、个别因素与区域因素情况如下: 1、估价对象背景情况 “国宾嘉园”2#住宅楼原为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立项开发,原规划为社区服务科技综合楼,并于1994年9月1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97年,北京中实恒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合作开发该项目,并将该项目规划用途改为商住楼。 1999年12月22日北京中实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0年9月7日取得了该项目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0规建字1344),2000年12月22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投资字(2001)33号文件《关于开发建设西八里庄商住楼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得批复》批准了本项目由北京中实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2001年3月30日取得了该项目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020010777),2001年6月22日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2、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情况 (1)基本情况 “国宾嘉园”整体规划设计就是由北京希埃希建筑设计院设计得,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电话: 1、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并合法有效存 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终止的情 形。 2、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并合法有效存 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终止的情 形。 3、甲方合法持有A项目在建工程的所有权,现拟转让该在建工 程,乙方同意受让该在建工程。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在建工程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中国A项目在建工程的所有权一次性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A项目在建工程的所有权。 第一条、名词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另有约定以外,下列名词只能解释为其所定义的内容,不能作其他任何不同解释。 1.1协议标的:即甲方持有的A项目的开发建设权、在建工程的 所有权及在建工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1.2总价款:乙方购买协议标的根据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全 部价款。 1.3交易完成:即本协议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全部履 行完毕(指在建工程过户手续全部完成、项目文件交接完毕 和转让价款全部付清)。 1.4项目:仅指“”。 第二条、在建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地点: 2.3项目面积: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 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骏工验收后实测面积为准)。 2.4项目范围:本项目的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 至,南至。转让项目包 括。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详细介绍

有关在建工程抵押 一、定义 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1 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二、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二十八条,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 (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依据,《担保法》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该司法解释首次将“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作为法律概念,也正式确立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效力。 2007 年万众瞩目的《物权法》颁布实施,第一次在立法层面上认可了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标的物的身份,对在建工程抵押制度的发展具有里程牌意义。该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建设部发布了《房屋登记办法》,对在建工程抵押权的登记做了专门规定,其中第五十九条规定“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第六十条规定“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四)主债权合同;(五)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记载土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报告案例

. . . . 目录 一、房产估价报告 (1) 二、致委托方函 (2) 三、估价师声明 (4) 四、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5) 五、房产估价结果报告 (7) 六、附件 (11)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报告估价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估价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估价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刘淦培、刘国桢 估价作业日期:2014年02月18日—2014年02月20日 估价报告编号:荆居房(地)估字WW2014—0016号

致委托方函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委托的内容和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实的原则,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规范和公允的技术标准,对贵公司拥有的位于易家岭发展路南段西“徽商国际购物中心”(负一层建筑面积为8812.36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为8144.5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7743.15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为5520.84平方米,B区机房建筑面积498.2平方米,四、五层建筑面积1515.84平方米)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房产总面积为32234.89平方米,在估价时点的现时价值进行估价。 一、评估时点:2014年02月18日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三、评估人员:刘淦培、刘国桢 四、估价日期:2014年02月18日—2014年02月20日 五、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 5、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6、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2013080号;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2011029号;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荆规用地2011029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合同双方 1.1委托方: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1号 电话: 传真: 1.2 受托方: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1号 电话: 传真: 1.3 甲方是公安部直属综合性研究所,是国内警用装备最大的科研生产基地,并为全国公安及社会公共安全防范部门提供器材与技术服务。 乙方是具有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 甲方拟在自 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2.1 项目的功能策划及论证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的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申领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必要时,申请调整项目的控制性详规条件,并办理所需手续。 2.2 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征集) 甲方委托乙方以经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或征集,侧重于一期开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需求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中选)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 2.3 办理开发建设的政府手续 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开发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负责或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用、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上述手续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报批,办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及租赁许可证、组织建设用地的评估并协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组织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及节水的报批;办理市政各口(包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其他优先权的法律冲突 商品房的建造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长。目前房地产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自有资金、建筑商垫付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以及银行抵押贷款等。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在建工程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占银行开发贷款的比重也在逐步增加。 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同时涉及房地产开发商、银行、购房人、在建工程承包人、税收部门、抵押登记部门等多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特别复杂,银行必须十分谨慎地操作才能防范风险。本文拟结合信贷实践,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对银行在建工程抵押权与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购房人的商品房期待权、国家的税收优先权之间可能存在的法律冲突进行分析,并就如何防范、化解这些冲突提出建议,供金融机构参考。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建设或工程,包括成套或单项建设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以及维修、安装、改建、扩建和大修理工程。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其抵押人为房地产开发商,抵押权人为提供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贷款的银行,抵押目的在于获得继续建造资金,抵

押物为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通过转让才能实现在建工程的价值,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在建工程抵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在建工程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法定的特别优先权,其效力优于银行抵押权,承包人行使该特别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案例分析:

在建工程房地产资料清单估价和抵押

在建工程房地产项目抵押登记备案所需资料清单 (注意:原始资料要求字迹图文清晰,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清晰无误) 一、估价科备案所需提供资料: 1、估价备案申请表(估价科领取表格,或由金达评估公司传电 子版,双面打印。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盖章) 2、土地证(证号表格附图完整,数据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规划建审总平面图(大图要求文字数字清晰复印件加盖公 章) 8、规划证总幢数和总建筑面积中各单体建筑面积明细数据(单 体建筑面积之和应等于规划许可证面积。同样,施工证总建 筑面积应等值分解到各单体楼号中,可由《建设项目报建表》及综合审查意见确定) 9、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有廉租房请明确廉租房安排在那幢建设,以及廉租房建筑 面积。 11、如有拆迁安置房,不管是就地还是异地安置,均应明确安置 房楼号、建筑面积、目前的形象进度和竣工日期。

12、如有公益项目(幼儿园、卫生院等),则提供其占地面积测量 成果表(麦普测量,南二环与太乙路十字西南角) 13、房屋建筑面积预测量报告(仅需要报告前6页,无需具体房 号表。如已测量必须提供,如未测量,则不提供。复印件加 盖公章) 14、结建人防工程审查报告,明确各幢楼人防建筑面积和项目总 人防建筑面积。 15、施工单位出具的不欠工程款证明原件(评估公司可提供样本) 16、优先受偿权说明(评估公司可提供样本) 17、项目形象进度及已完工作量说明(评估公司提供附表) 18、土地取得方式证明(评估公司可提供样本) 19、房屋销售情况说明(评估公司提供样本) 20、已售房屋情况明细表(以网上登记备案数据为准) 21、城建配套劳保节能消防费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按规 划建筑面积缴纳,并按照缴纳费用收据填写下表) 22、全额土地出让金缴纳收据凭证(复印件,确认和土地出让合同金额一致,如不一致,作出说明,字迹清晰!) 23、项目成本总投入明细表 24、评估报告(评估公司提供)

房地产评估报告抵押评估价值的含义

房地产评估报告抵押评估价值的含义目前贷款以房地产作抵押物进行反担保的行为十分普遍,但由于贷款期短则一年,长则5年,因此在初次房地产抵押时,搞清楚其抵押价值的含义,能够正确使用房地产抵押价值,对估价机构和银行都十分重要。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抵押评估价值的含义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房地产估价机构抵押评估报告中抵押价值的含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技术监督总局于2014年2月1日颁布实施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其中对抵押价值的含义有明文解释,原文为:“抵押价值是假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减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价值。 严格从市场价值的内涵来衡量,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不是市场价值………因此,抵押价值既不是经过贷款成数打折或扣除拍卖、变卖的费用和税金后的净值或静价格,也不是不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款的完全价值”。 条文中的“价值”、“市场价值”、“净值”、“完全价值”和“抵押价值”的关系用公式可以这么表达: 1、价值=完全价值 2、市场价值=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 3、抵押价值= 市场价值

4、净值=抵押价值-实现抵押权所需税费 同时须注意的是,条文中还强调了“抵押价值”基于“价值时点”体现。 也就是说,目前普遍使用的房地产抵押报告中的抵押价值是在价值时点下减去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市场价值。 假设某个评估报告描述:“价值时点是:2014年9月5日,确定估价对象的房地产抵押价值为人民币83.80万元。 (估价结果与假设和限制条件一致,未扣除出让金、税金及相关费用)”。 其含义为:在2014年9月5日这个时间点上(注意是“点”)估价对象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市场价值是83.80万元,而且没有扣除将来为了实现抵押权所必须付出的税费额。 那么,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需要的是什么样的抵押价值呢? 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的抵押价值的四个特点 1、房地产抵押价值是预期价值: 预期价值应在贷款存续期内考虑了抵押房地产所承担的各种风险(如市场价格波动、抵押物本身减值、功能和经济折旧、各项影响价格因素的波动和房屋的使用情况质量等等)之后,量化上述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程度后得到的价值,且需要将来处置房地产时和原评估价值基本保持一致,即: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013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合同标准版本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合同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 2.建筑结构:_________.设计层数:_________.用

3.资金来源:_________.计划批准文号: 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地区类别: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土地证号: _________. 8.土地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总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将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将在建工程有关要件:计划批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证、_________交

项目评估委托合同

项目评估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主要从事电信业务; 2、乙方是具有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的相关资质及专业能力,且资信状况不存在瑕疵、经营手续完备的合法经营者; 3、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的评估,从而达到 之目的; 4、甲方注意到并特别取信于乙方就其在甲方所委托事项涉及的活动领域内的专业知识所做出的陈述,以及乙方所做出的完全遵照本合同条款履行服务的承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项目的评估委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评估项目名称和工作成果 1 2 3、本合同项下全部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二、项目评估委托内容、方式和要求 1 2 3 4 5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约定,对整个项目评估工作的时间、质量等进行监督,并审核项目评估报告的完成质量;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约定,要求乙方提供项目报告、工作底稿等相关材料; (3)甲方有权提出具体的项目需求及乙方需达到的目标; (4)甲方有权组织专门的验收评审组,对乙方服务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5)对于本合同项下知识产权成果,如甲方决定向国家行政主管单位进行登记或注册的,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登记或注册有关工 作; (6)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任何索赔或收

费抵消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表开展项目评估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开展项目评估并采取补救措施; (8)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配合乙方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保证项目评估工作质量、按照合同条款完成评估报告的制作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费用; (2)乙方承诺,如其需要为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引用第三方资料,将事先合法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并尽审慎义务对其合法 性进行审查;乙方承诺,其提供的工作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 的合法权益; (3)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以及甲方不时的需求,安排项目评估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4)乙方应将工作成果按甲方要求形式提交验收,并应根据甲方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对甲方提出的质询做出相应的口头或书面解释。 同时,乙方还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及实际情况,对工作成 果进行相应的修改、修正或增减后,重新提交甲方验收;乙方应 保证在按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及实际情况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 修正或增减之前,将尽审慎义务来确保该等修改、修正或增减后 的工作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不会违反中国的 法律法规; (5)乙方未按计划开展项目评估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开展项目评估工作并采取补救措施。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评估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评估并提交成果,重新评估所需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合同项下全部成果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给乙方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范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范——以商业银行防范风险为视角 于晨曦 张文锋 中国工商银行授信业务部 一、商业银行在建工程抵押价值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建工程由于其未完工的特点,在其功能性、可转让性及稀缺性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这决定了其最终价值的不完整性,即限定了其抵押贷款价值的保障功能。而其对房地产行业的隶属性,也决定了其在经济的不同周期阶段,自身价值的周期性波动。内、外部条件对其的限制性,导致了抵押价值评估实践中,存在很多的模糊认识和问题,从而为抵押贷款的安全带来较多的潜在风险。 1.在建工程抵押内涵界定 对房地产在建工程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读。广义在建工程指房地产自主体工程开始建设至建设完毕、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所有权证书前的一种物理状态。狭义在建工程指房地产自主体工程开始建设至建设完毕前所处的一种物理状态。在建工程不仅包括固定资产建设,也通常包括一些维修、安装、改建、扩建或大修等工程。 传统的在建工程抵押内涵以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为难,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但《物权法》颁布以后,对其内涵做了一定的拓展,根据一般抵押权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有权处分的在建工程在不转移财产的前提下,抵押给债权人的一种行为。实践中,不同层级的信贷人员对在建工程和在建工程抵押的内涵存有不同的理解,从而在接受抵押品的范围和贷款资金的用途监管上有不同规定。 2.抵押条件的确定 由于在建工程的未完工特性,商业银行对抵押条件的确定存有一定的不统一。部分银行会直接根据法律法规执行,只要主体开工建设就可接受。部分银行会以±0为标准。而大部分银行会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规定房地产开发建设占投资总额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以后才可接受。当然,还需要对土地出让金、工程价款、相关证件的齐备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抵押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模板(住宅)汇总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所属的位于×××××××××号××㎡住宅用房 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委托方:×××× 估价机构:××××××××公司 估价人员:×××、××× 作业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告编号:川××房估报(××)第××号

目录 致委托方函 (1) 估价师声明 (3)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4)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7) 一、委托方 (7) 二、估价机构 (7) 三、估价对象 (7) 四、估价目的 (8) 五、估价时点 (8) 六、价值定义 (9) 七、估价依据 (9) 八、估价原则 (10) 九、估价方法 (12) 十、估价结果 (13) 十一、风险分析及相关提示 (13) 十二、变现能力分析及相关提示 (16) 十三、估价人员 (18) 十四、估价作业日期 (18)

十五、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18) 附件 (20) 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仅供上级主管部门查阅和估价机构存档)

致委托方函 ××××: 本公司接受你的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所属的位于××××××××××××××号××㎡住宅房地产进行了估价,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本所秉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谨慎的原则,依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利用你提供的资料以及我所估价人员现场查看所取得的资料,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取市场比较法,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进行了估算和判定,现将估价结果报告如下: 截止于××年××月××日,位于××××××××××××××号的房地产在满足本估价报告中“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及“估价价值定义”下的抵押价格如下表: 表1 估价对象抵押价值一览表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 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m2。 2.建筑结构:_________。设计层数: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计划批准文号:_________。工程总造价: 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地区类别: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 8.土地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总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将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将在建工程有关要件:计划批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证、_________交 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权人同意在建工程评估现值_________%以内提供贷款。贷熬总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贷款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项目名称xx号xx块地B4、B5楼商业、综合(办公)用途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委托人: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估价机构:XX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xxx xxx 估价作业日期:2010年2月10日—2010年2月25日 估价报告编号:x估字(2010)第10020xx号 委托估价方函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贵方委托,我公司对位于xx号xx块地B4、B5楼商业、综合(办公)用途在建工程房地产进行了估价,为金融机构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我公司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采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在认真查阅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综合分析,经过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运用假设开发法和成本法确定估价对象规划建筑总面积74217、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063、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096、74平方米,封闭空间56、72平方米,室外楼梯29、91平方米),在估价时点2010年2月10日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柒亿贰仟壹佰贰拾壹万圆整¥721,210,000元。其中: 地上建筑物价值:人民币壹亿捌仟叁佰壹拾捌万圆整¥183,180,000元; 土地使用权价值:人民币伍亿叁仟捌佰零叁万圆整¥538,030,000元。 xx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与有关当事人也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2010年2月10日xxx和xxx已对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没有人对笨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参加本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 xxx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 xxxxxx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本次估价的假设前提: 1、本次估价是以估价对象能够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 2、任何有估价对象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3、估价对象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在估价时点不受任何权利限制,在公开市场可以合法的进行转让。 4、在估价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 5、存在自愿销售的卖主,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6、有一段合理洽谈时间,通过考虑房地产性质和市场情形进行议价。 二、未经调查确认或无法调查的资料数据 1、本报告出具的价格包含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税费,如至估价时点止,原产权人尚未缴纳,应按照规定缴纳或从评估价值中相应扣减。 2、本次估价未对估价对象做建筑基础和结构上的测量和实验,本次评估假设其无基础、结构等方面的重大质量问题。 3、本次估价建筑物面积引用《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其确切建筑物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最终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4、本次估价以开发商自己开发为前提。 5、假设在建工程能在设定的开发期内竣工交付并销售完毕。 三、估价中未考虑的因素及一些特殊处理 1、估价结果是反映估价对象在本次估价目的下的市场价格参考。估价时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市场供应关系变化、市场结构转变、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抵抗力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也没有考虑估价对象将来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事宜,以及特殊交易价格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亦会发生变化。 2、在建工程完工比例及工程质量以该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监理证明》为准。

房产抵押估价报告(实例)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项目名称:**市*路**号*幢*房地产抵押价值 评估 委托方:** 估价方:**房地产评估 估价人员:** ** 估价作业日期:2002年月日至月日 估价报告编号:广万[2002]房产或房地产(估)字第* 号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估价方:**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二、受托估价方:**公司 书号: 地址: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北路*号院*楼 三、估价对象概况 估价对象为地处市海淀区西三、四环之间的西八里庄的“国宾嘉园”2#住宅楼房地产,包括房屋和土地。其背景、个别因素和区域因素情况如下: 1、估价对象背景情况 “国宾嘉园”2#住宅楼原为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立项开发,原规划为社区服务科技综合楼,并于1994年9月1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97年,中实恒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合作开发该项目,并将该项目规划用途改为商住楼。 1999年12月22日中实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0年9月7日取得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0-规建字-1344),2000年12月22日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投资字(2001)33号文件《关于开发建设西八里庄商住楼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批准了本项目由中实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2001年3月30日取得了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020010777),2001年6月22日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2、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情况 (1)基本情况 “国宾嘉园”整体规划设计是由希埃希建筑设计的,占地18亩,规划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由四栋16层板式住宅组成;建筑外形采用欧式风格,在户型设计上有一居至四居及跃层;小区规划有会所、游泳池、健身房、多功能厅、棋牌娱乐室、老年活动区、儿童游戏区、喷泉广场等休闲娱乐场所,是园林化、智能化、会所化的高档生活社

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暂估价

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暂估价

施工合同暂估价 【篇一:浅谈2013版施工合同对解决暂估价项目招标等 争议问题的作用】 浅谈2013版施工合同对解决暂估价项目招标等争议问题的作用2015-01-09 2013年7月1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正式施行。2013版施工合同调整完善了合同结构体系;完善了合同价格类型,增加了暂估价规定;更加注重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权益平衡;加强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其他文本的衔接,保证合同的适用性;增加了双向担保、合理调价、缺陷责任期、工程系列保险、索赔期限、双倍赔偿、争议评审等八项新制度。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标及施工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的争议问题,来简要分析2013版施工合同对于解决这些争议问题所起到的作用。 要问题 (一)暂估价项目招标近年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招标主体和形式不合理,可操作性差,执行标准不一,实施过程中出现较大争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七部委27号令)中首次提出暂估价这一名词,并规定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即共同招标。实践证明,共同招标的实施存在操作层面上的缺陷。 招标人和总承包中标人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具有狭义层面上相互对立的经济目标,不宜由招标人与总承包人共同作为招标方。从选择中

标人的目标或原则出发,招标人更倾向于选择质优的材料或实力较强的专业承包人。而总承包商在产品或专业资质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更关注产品或专业服务的价格因素,两者之间的矛盾成为暂估价模式在实践中的缺陷。例如,总承包人为民营企业的暂估价项目到底应采用哪一种招标方式,对其缺乏统一认识和规定,个别项目存在通过“打擦边球”来规避招标或虚拟招标的现象。 二是项目设置随意。有些项目暂估价设置比重过大,占总价的比例过高,或将价格确定很明确的材料也设置为暂估价,导致工程招标时投标报价的竞争范围缩小。个别项目存在以设置暂估价为名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暗箱操作。特别是必须招标的项目,增大了发包人的风险和招标成本,造成后期变更数量过多,金额过大,影响到后期合同的管理和工程的结算与审计。 三是暂估价项目的内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缺少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如暂估材料单价部分,若为乙供时,往往缺少合理规范的价格招标或价格认定的方式、程序等。由招标方单方面定价,定价过程若过于随意,价格过高时易造成招标方的损失,增加工程结算的难度,价格过低时施工企业会拒绝采购,从而增加工程建设管理的难度。如专业分包工程相关合同的规范签订也容易被人忽视,缺少包括招标人、总承包人及分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工程的范围、分包工程的变更,分包工程定价方式、分包工程的价款与支付等方面内容的约定,均易在工程结算中产生纠纷。 四是合同条款严重缺失,管理不规范。在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总承包 单位的过程中,对所涉及的暂估价项目的数量、金额及后期发包、采购、结算方式,特别是在暂估价项目的招标采购中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合理、不合法,导致暂估价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产生争议,影响了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和质量。 (二)发、承包双方订立的施工合同风险承担范围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对等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所需资料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所需资料清单 一、委托方资料(估价人员看原件,带走复印件) 1.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产权,公司委托)/个人身份证(个人产权,个人委托);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规划、设计资料(估价人员查看原件,带走复印件) 1.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房开项目提供,其他项目不需提供) 6.规划审批的设计方案; 7.施工总平面图(主要为含各项建设指标说明的总平面图)。 三、抵押物房地产的权利情况 文件依据:建设部发《房地产抵押评估指导意见》 房地产抵押价值为抵押房地产在估价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等于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其中,法定优先受偿款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可由评估人员了解情况后代为拟稿,委托方盖章) 1.地价款是否交齐,如有欠付,应予说明;(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地价款缴纳凭证) 2.前期费是否交齐,如有欠付,应予说明; 3.如已办理过抵押尚未还清,应提供抵押《他项权利证》复印件,并说明情况; 4.甲方(委托估价方)出具的承诺函; 5.甲方(委托估价方)盖章的已完工程进度说明; 6.乙方盖章的已完工程进度说明及工程款支付情况函(即施工方申明); 7.已经预售备案的,已售出去的套数及其建筑面积(并列明分摊土地面积)和金额情况应予说明。(房开项目提供,其他项目不需提供) 四、造价资料 1.甲乙双方的施工合同复印件(主要反映工程造价及工期); 2.已完工程的造价情况 (1)地下部分的地基造价(如桩基工程、挖土工程); (2)地下部分的基础造价; (3)地上部分的造价。 五、预售价格(房开项目提供,其他项目不需提供) 1.各种类型房产(包括车位)的拟(已)预售价格(起价、均价); 2.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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