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违约包含哪些类型

实际违约包含哪些类型
实际违约包含哪些类型

一、实际违约包含哪些类型

1、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不适当履行

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部分履行

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有什么关系

1、违约时间不同

实际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已经届满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

2、提起违约责任的时间不同

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提出,而实际违约的违约责任可以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提出。

3、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

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可以转化为实际违约或因违约方违约意思的撤销而消失,即预期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可能,而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客观存在的违约行为。

4、违约的形态不同

预期违约是对整个合同的毁弃,是对诺言的完全违反。实际违约则包括不履行、延迟旅行、不适当履行和其他不完全履行等多种样态。

5、两者的处理方式和导致的后果不一样

预期违约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可要求违约方提供履行担保,在得到必要的履行担保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否则债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在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而实际违约行为发生后,实际的损失已经形成,无法挽回,债权人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期违约的法律责任

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

1、在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违约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之后,在另一方当事人实际违约时,依照实际违约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2、在默示预期违约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要求预期违约方提供充分的保证,如果违约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充分担保的,此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刑法教案 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一节概述 一.刑罚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刑法依照一定的标准对各种刑罚方法进行排列而形成的刑罚序列。 2.特点: (1)构成要素:具体的刑罚方法即刑种 (2)具体要素由立法者选择而确定 (3)各种刑罚方法的排列是有次序的,并非杂乱无章的(由轻而重) (4)刑罚体系由刑法明确(明文)规定,这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5)刑罚体系的确立根据在于充分发挥刑罚的功能,体现实现刑罚的目的 二.刑罚体系的功能 三.刑罚体系的特点 四.刑种分类 1.主刑和附加刑(各种刑罚方法能够独立适用与否) (1)单独刑、基本刑: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一罪只能一主刑;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和死刑 (2)从刑:既可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三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特殊附加刑:驱逐出境) 2.生命刑(死刑)、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刑罚性质属性) (1)生命刑: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2)自由刑:剥夺或限制犯罪人的人身自由;(3)财产刑:罚金和没收财产;(4)资格刑:剥夺权利或资格,如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 补充:不定期刑—— 绝对不定期刑:法院只定罪而不作刑罚宣告,由执行机关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决定 相对不定期刑:规定幅度,由执行机关作出具体决定 第二节主刑 一.管制 1.概念: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我国特有) 2.特点: (1)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对社会造成危害,罪行比较轻微 (2)不予关押即不剥夺人身自由(开放刑) (3)限制人身自由(刑法第39条)(对被管制人同工同酬) (4)具有一定的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长不超过3年;管制刑期的计算(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2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5)执行机关:公安机关;由于管制的开放性需要与人民群众相结合 刑法第39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二.拘役 1.概念: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执行并强制进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 2.特点 (1)适用对象:罪行轻微但必须短期剥夺其自由并就近强制其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2性质:剥夺自由(强制劳动)体现惩罚性 (3)刑期:1月以上6月以下(衔接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和行政挽留(1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计算(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1日) (4)执行:刑法第143条;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执行场所就近——公安机关对人民法

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拒绝履行。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又称毁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情况;

高中政治 3.4 违约与违约责任教学设计 新人教版选修5

前言: 转变观念,端正态度,思想是行动的指针,态度的端正是做好每一件事的前提。 由于学校、考试等因素的差异,在很多学校尤其是初中,政治学科是不被重视的,有些地方在中考中政治学科还实行开卷考试,于是在很多同学的眼中,政治是一门副科,可学可不学。 3但是进入高中以后,政治成了一门必修课,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学完相应内容,否则势必影响毕业和升学,因此,进入高中以后,同学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端正学习态度,对政治学科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因为只有思想观念转变了、学习态度端正了,才有学好政治的可能,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制定计划,明确任务,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人区别于物的特点就在于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的活动总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能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学习计划是学好思想政治的基本保证。 5如对每一天、每一周、每一月的什么时间看政治、看几遍、要掌握哪些内容、要解决什么问题等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目中有书,千万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尤其是要转变那种认为“政治学科只要考试之前突击看一看背一背就行了”的错误观念。 6养成习惯,掌握方法“细节决定成败”,良好的习惯往往会让人终身受益,能够促进人的成长和发展,学习更是如此。 7定期总结,查漏补缺,中国古代的教育思想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曾经说过:“温故而知新。”这句话告诉我们,没有反思就没有进步、没有总结就没有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学习的内容也就越来越多,而且有很多内容会容易产生混淆。这时及时进行总结反思、查漏补缺就显得非常必要。 因此作者整理了政治学习的课件提供大家使用学习。

城市昆虫学复习整理

城市昆虫学 复习整理 第一章绪论 1.城市昆虫学及其研究内容 城市昆虫指生活在城市中的昆虫,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 部分。 城市昆虫学是研究城市环境中有害昆虫的种类、习性、发生规 律及治理措施的一门学科。 城市昆虫对城市人民的生活影响Array 它们生活在城市环境中,通过破坏人类生活环境、为害贮藏物、 污染食品和传播疾病等给人们生活带来危害。 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人们必须对这些害虫进行控制。 城市化与城市昆虫的发生 2.1 全球城市化现状Array 2.2 城市化导致的环境因素变化加剧了城市昆虫的发生 2.3 城市化导致的环境因素变化改变了城市害虫的发生规律 城市昆虫的治理策略 针对害虫成灾的生态条件,开发以清除孳生场所、利用物理屏 障以阻止害虫侵入为害、恶化害虫生存环境为基础的综合治理 计划将成为城市害虫治理的基本策略。 这一策略中,公众教育、合理的废物处理、结构物维修和维护、 生物和机械防治措施、杀虫剂合理应用是其核心部分。它通常

要求人们在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投入较多的时间和 精力监测害虫的活动和种群的发展。 城市昆虫的未来研究方向 在用药方法方面:诱杀作为化学防治的主要手段。 在控制措施方面:化学防治将会逐渐被以光、声、热、食物、 色彩、信息传导等作为防治手段的非化学防治方法所替代。 在防治策略方面:人们将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以系统的、生 态学的观点来规划和设计城市发展方案,并将城市害虫的控制和治理项目统一纳入城市生态系统的规划中。 (1)城市生态系统中昆虫的发生特点 答:城市生态系统的丰富性、异质性、易变性等特点决定了昆虫群落的特点。丰富度高,种类多,种群数量大;异质性,不同城市间种类存在显著地差异;易变性,昆虫组成与结构的不断变化。 (2)城市化进程对城市昆虫发生的影响 答:a.有些昆虫种类由于失去了适宜的的栖息环境或者食物来源,而消失迁离;b.有些种类,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变对生育繁殖影响不大,依旧能够繁殖后代c.有些昆虫种类,由于城市化建设,使得生态环境变得更加有利其生殖发育,危害比原来加重。 第二章城市有害昆虫防治原理和方法 经济阈值(economic threshold),害虫的某一密度,在此密度下应采取控制措施,以防止害虫密度达到经济危害水平。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概述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概述 这篇劳务合同违约责任概述是由整理提供的,请大家参考!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概述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立法规定以及法学界对违约责任的通说,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它具有下述特点: (1)当事人实施了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去履行合同。诸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动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当事人主观上须有过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状态。无论当事人出于故意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还是出于过失的心理状态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学界多数学者认为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3)责任承担的倾斜性。综观各国的劳动立法,出于对弱势方劳动者的保护,一般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规定了较多的条款和较重的违约责任,而对劳动者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规定较轻较少。如《日本劳动标准法》,该法不仅在总则中原则性规定了雇主的若干禁止性条款:禁止雇主采取不平等待遇,强迫劳动,中间克扣,拒绝工人行使选举权等执行公共职务所需时间等;而且在“劳动合同”专章中又有若干条款对雇主的行为进行限制,视为违约行为且应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劳动法》在第12章里,从第89条~第100条,以12个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而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仅以第102条的规定加以概括。 (4)违约责任承担形式的多样性和综合性。从我国现行劳动立法看,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实施了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这些责任的承担依据,散见于《劳动法》第12章“法律责任”,以及劳动部颁布的配套部门规章中。如《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由此可见,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形式同其它合同如加工、承揽、运输、保管等提供劳务的合同相比较,其承担方式是综合性的,一般劳务合同大多是承担民事(经济)责任,这也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它具有劳

2010城市昆虫课后思考题2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部分: 绪论部分: 1、城市昆虫学(Urban Entomology):是研究城市生态系统中昆虫区系的组成和演变,城市环境与城市昆虫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影响,以及城市昆虫对人的利害关系及其治理和利用等有关问题的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 2、掌握昆虫纲的特征。 3、城市昆虫学的研究内容及城市昆虫群落所包括的子系统(或特定环境)分别有哪些? 城市昆虫学的研究内容是以城市生态学为基础,深入探讨城市生态系统总体中各特定子系统之间在人为因素干扰下昆虫(含其它节肢动物)群落数量特征动态变化与人们的关系及其害虫治理和益虫利用的策略和措施。这些子系统或特定环境的害虫主要有: (一)储藏物害虫:(1)储藏食品害虫;(2)储藏中药材害虫;(3)储藏烟草害虫;(4)纺织品、皮毛、羽绒商品害虫;(5)图书、档案害虫;(6)建筑物与木、竹材及其制品害虫。 (二)城市园林花卉害虫 (三)卫生害虫 (四)资源昆虫。 4、何谓城市化?它的表征有哪些? 城市化是指人口由分散的农村向城市集中的社会进步过程。它表征:(1)农业人口大量转化为非农业人口;(2)城市规模不断扩大;(3)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普及和经济关系的扩大。 5、有关专家估计世界和我国农村储粮因虫害造成的年损失率分别是多少?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有关专家根据全世界害虫为害储藏谷物损失估计,每年约损失10%左右,热带、亚热带为20%~30%,有的可达60%以上。张生芳等(1998)报道,我国农村每年储粮因虫害造成的年损失率一般为6.50%~11.45%。 6、城市昆虫的发生特点是什么?(1)复杂性或多样性种类多、数量大;(2)异质性:不同子生态系统的昆虫群落特性明显不同。如市区与市郊的蚊蝇数量明显不同,而仓虫则相反。(3)同原性:城市昆虫区系的形成几乎都是来源于相同的其它生态系统。(4)流动性: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传播明显。(5)易变性:随人类的活动而迁移、扩散或变更。(6)适应性:城市中人们活动频繁,使害虫形成一种遗传选择压力,适应性强。 7、什么生态城市?其重要标志是什么?

第一单元 餐饮部概述

授课内容:第一单元餐饮部概述主题一餐饮部的地位与作用 课时:2课时 授课班级:15旅游(单招) 教学目的:知识:餐厅的概念;餐饮服务的概念和内容;餐饮部的地位和作用。 能力:通过学习了解饭店餐饮部的地位、作用及任务。 重点难点:餐饮服务直接影响饭店声誉。 教学方法:讲解、展示与案例相结合。 3 (1) (4)

(一) (二) (三) (四)

授课内容:第一单元餐饮部概述主题二餐饮产品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课时:2课时 授课班级: 教学目的:知识:餐饮生产的特点;餐饮产品销售特点;餐饮服务特点;餐饮发展趋势。 能力:通过学习了解餐饮产品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重点难点:餐饮服务特点。 教学方法:讲解、展示与案例相结合。 教学过程 (一) 1. 2. 3. 4. 5. (二) 1. 2. 3. 4. 5. (三) 1.

2. 3. 4. (一) (2) (三) (四) 1. 2. 3. (五) (六) (七)

授课内容:第一单元餐饮部概述主题三酒店常见餐饮设施及服务项目课时:2课时 授课班级: 教学目的:知识:了解酒店常用的餐饮设施的种类及特点 能力:能区分不同的餐饮设施 重点难点:社会餐饮与酒店餐饮的不同。 教学方法:讲解、展示与案例相结合。 【提问】 酒店餐饮设施的种类? 提供哪些服务项目? 【讲解】 一中餐厅(chinese restaurant) 我国饭店大多设一至数个中餐零点厅提供中式菜肴,主要经 营川菜、粤菜、鲁菜、淮扬菜等,装饰主题突出中式风格,使用 中式家具,演奏中国民乐,服务人员穿中国民族服装,一般提供 二咖啡厅(coffee shop) 为了方便客人用餐、会客和非用餐时间段的餐饮消费、三星 级以上饭店都在一楼大堂附近提供简单西餐、当地风味快餐或自 助餐服务的咖啡厅。咖啡厅的装饰主题以西式风格为主,并采用 西式服务,如美式服务或自动式服务等。 三高级西餐厅(western restaurant) 四星、五星饭店一般设有提供法式或意大利式菜肴的高级西 餐厅。法式餐厅又称为扒房(Grill room),布置豪华,环境优雅 舒适,富有浪漫情调,背景音乐以钢琴、小提琴、萨克斯管、竖 琴等西洋乐器现扬演奏为主,餐桌用蜡烛或油灯照明。传统的扒 房,要求以男性服务员为主,西装革履,具有绅士风度,注重礼 四大型多功能厅(function hall) 大型多功能厅是宴会部面积最大的活动场所,功能齐全,既 可以举办大型中餐宴会、西餐宴会、冷餐酒会、鸡尾酒会,还可 以根据需要举办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时装展示会、学术会 议等等。

城市昆虫学考试试卷B

城市昆虫学考试试卷B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考试课程与试卷类型:城市昆虫学B 姓名: 学年学期:2009-2010-1 学号: 考试时间:2009-12-29 班级: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 后期性害虫:指只能为害损伤粮粒、碎屑、粉末的害虫(2分),一般发生在储粮过程的中后期(2分) 2. 城市昆虫:是指在人居环境内发生为害、发育繁殖的一类昆虫(4分) 3. PCO:用各种方法和技术来驱除、防治有害生物,并由此形成的产业(4分) 4. 医学昆虫:能通过骚扰、叮咬、吸血、毒害、寄生及传播病原体等方式危害人类健康的一类节肢动物(4分) 5. 生物性传播:病原体在节肢动物体内经发育或增殖,或既发育又增殖过程,然后再传给人的过程(4分) 二、单项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代号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处。答案错选或未选者~该题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下面哪种仓库害虫是后期性害虫: B A.玉米象 B.赤拟谷盗 C.麦蛾 D.谷蠹 2.谷蠹的分类地位下面哪种说法正确:A A.长蠹科 B.象甲科 D.小蠹科 C.粉蠹科 3.下面哪种方法不属于物理机械防治的方法:D A.低温处理 B.微波辐照

C.臭氧杀虫 D.性诱剂诱杀 4.下面哪种方法属于化学防治的方法: B A.灭幼脲处理 B.溴甲烷处理 C.臭氧杀虫 D.性诱剂诱杀 5.下面哪种害虫的成虫具有同性抱握的习性: B A.蚕豆象 B.麦蛾 C.谷蠹 D.玉米象 6.下面哪种害虫的成虫属于城市昆虫范畴的是: D A.二化螟 B.松褐天牛 C.粘虫 D.伊蚊 7.下面哪种食物饲喂后玉米象发育最慢的: A A.小麦 B.玉米 C.大豆 D.稻谷 8.下面哪种储粮害虫的成虫最耐干: C A.赤拟谷盗 B.麦蛾 C.谷蠹 D.玉米象 9.蚕豆象的食性是: C A.多食性 B.寡食性 C.单食性 D.杂食性 10.传播黑死病的媒介昆虫是: D 【第 1 页共 1 页】 A.库蚊 B.采采蝇 C.黑胸大蠊 D.印鼠客蚤 三、判断题,仅判断对错~不改正,对的在答题纸上相应题号后打?~错的打×。每小 题1分~共10分。, 1. 豌豆象是一种单食性害虫,仅仅为害豌豆。? 2. 谷蠹既能为害完整粮食又能为害破碎粮食。? 3. 玉米象不取食含油脂的食物。?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九章违约责任 目录 ●第一节违约行为 ●第二节违约责任概述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形式 ●第四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合同的解除(参见第八章第三节) 第一节违约行为 ●一、违约行为的概念 ●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法律规定或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 为。 ● 1.违约主体不限于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 ● 2.违约行为不限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 ● 3.违约方无正当理由 因行使抗辩权而不履行债务的,不构成违约。 根据违约时间的不同,可以将违约行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二、预期违约 ●(一)概念 ●亦称先期违约(anticipatory repudiation),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间 届满之前表示不履行合同。 ● 1 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履行期限到来之前 ● 2 发生预期违约后,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前即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违约方式的不同,可以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默示和推定预期违 约。 ●(二)明示预期违约 ●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履行期到来前明确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 ● 1 违约人是故意的 2 违约人必须明确地向对方表示不履行 ●【实例】Hochester v De La Tour (1853) 2 E & B 678 ●合同双方于4月12日订立了一个雇佣合同,该合同约定,受雇人将在6月1 日之后的3个月内担任雇主的信使。然而,在6月1日之前,即5月11日,该雇主通知受雇人,不再雇佣后者。 英国法院判决,该受雇人为了向该雇主提供服务,不得不做履约准备,并不得不拒绝他人的雇佣;该雇主对合同的毁弃使该受雇人处于无事可做的境地,这是违反法律所体现的政策的;因此,该受雇人可以立即起诉,而不用等到6月1日之后再起诉。

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

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 篇一: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为合同违约责任的写法。 篇二:赔偿协议书格式范文:

乙方(雇员): 乙方于2012年月日在工作期间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眼不慎被齿轮崩瞎。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并妥善处理与解决乙方受伤事宜。2012年月日,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赔偿伤害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此日签订的赔偿协议。 2、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 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办结和赔偿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给予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

1340002《城市昆虫学》教学大纲

GDOU-B-11-213 《城市昆虫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简介 课程简介: 《城市昆虫学》主要讲授贮藏食品害虫,贮藏中药材、烟草害虫,粮食及其制品,木、竹材及其制品,档案图书文物害虫,城市园林植物害虫,为害人体健康的害虫以及白蚁、红火蚁、蚂蚁等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发生特点与环境以及防治措施等。使学生掌握主要城市害虫的形态特征、危害特点、分布、发生规律及有效的防治策略、技术和方法;了解城市昆虫学的研究进展。 课程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城市昆虫学》是生物技术系植物保护专业本科生的选修课,是应用昆虫学的一个分支,研究城市生态系统中昆虫区系的组成和演变,城市环境与城市昆虫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以及城市昆虫对人的利害关系及其治理和利用等有关问题的一门边缘学科。主要以城市生态学和昆虫学为理论基础;探讨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生态系统中的昆虫问题,以助于完善城市建设,发展城市经济;有利于提高城市中人的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水平,保障人们生活安宁和身心健康,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应用基础理论科学。即:研究城市建筑环境中影响人们生活及其财产,引起(麻烦的)令人讨厌的问题、经济损失、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昆虫或螨类等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二、课程的目的与基本要求: 要求了解贮藏食品害虫,贮藏中药材、烟草害虫,粮食及其制品,木、竹材及其制品、档案图书文物、城市园林植物等的害虫种类、危害及其重要性;掌握其中造成严重经济缺失的害虫,为害人体健康的害虫以及白蚁、红火蚁、蚂蚁等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发生环境及防治措施等。使学生掌握主要城市害虫的形态特征、危害特点、分布、发生规律及有效的防治策略、技术和方法。 三、面向专业: 植物保护 四、先修课程: 普通昆虫学 五、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 由于《城市昆虫学》主要内容涉及城市害虫的形态学、生物学、发生与环境因子的 关系,害虫的控制策略和方法。因此要在学习本课程之前,要求学生具有昆虫学的基础知识,需要先修读普通昆虫学课程,掌握昆虫的一般形态、生物学特性、生理学、生态学等基本知识。能够应用昆虫学知识解决在城市建设,发展城市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城市害虫问题。 六、教学内容安排、要求、学时分配及作业: 第一章绪论(2学时)

协议书违约责任

协议书违约责任 【篇一: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为合同违约责任的写法。 【篇二: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违约责任)】 合同中不可或缺的条款---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违约

第一单元 餐饮部概述

授课内容:第一单元餐饮部概述主题一餐饮部的地位及作用 课时:2课时 授课班级:15旅游(单招) 教学目的:知识:餐厅的概念;餐饮服务的概念和内容;餐饮部的地位和作用。 能力:通过学习了解饭店餐饮部的地位、作用及任务。 重点难点:餐饮服务直接影响饭店声誉。 教学方法:讲解、展示及案例相结合。 【提问】 什么是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优质餐饮服务的标准是什么? 【讲解】 1.餐饮服务可分为直接对客的前台服务和间接对客的后台服务。 前台服务是指餐厅、酒吧等餐饮营业点面对面为客人提供的服 务;而后台服务则是指仓库、厨房等客人视线不能触及的部门为 餐饮产品的生产、服务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前台服务及后台服务 相辅相成,后台服务是前台服务的基础,前台服务是后台服务的 继续及完善。 2.餐饮服务的定义:是指客人在餐厅就餐的过程中,由餐厅工作 人员利用餐饮服务设施向客人提供菜肴饮料的同时提供方便就 餐的一切帮助。 3.餐饮服务的内容有: (1) 辅助性设备设施。 (2) 使餐饮服务易于实现的产品。 (3) 明显的服务。 (4) 隐含的服务。 4.尽管各个饭店有着不同的具体服务标准,但是宗旨是相同 的,那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客人的需求”。

言,但对于维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饮食的需求是基本一致的,只不过世界上各民族因食品原料、烹调方法、饮食传统和习惯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世界各地的客人在旅游饭店的餐厅不仅可以品尝具有异国(地)风味的美酒佳肴,还可以领略异国(地)情调的饮食文化,这不仅能使客人得到必要的营养补充,也能从中受到艺术感染,从而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和满足。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餐饮部在饭店中的地位和作用。【板书】二、餐饮部在饭店中的地位和作用 【讲解】 (一) 餐饮部是星级饭店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餐饮服务直接影响饭店声誉 (三) 餐饮部为饭店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四) 餐饮部的工种多、用工量大

违约行为的种类

违约行为的种类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构成违约行为。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违约行为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一是,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这是根据违约行为的主体进行的分类。所谓单方违约,是指违约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的。在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应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都构成违约。 二是,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这是根据违约行为所致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标准突出了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间的相互关系。所谓根本违约,是指一方的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违约行为后果严重。所谓非根本违约,是指一方的违约并没有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者使其遭受重大损害。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而在非根本违约的情况下,非违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解除合同。 三是,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这是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进行的分类。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包括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所谓实际违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因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构成违约。尽管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都会发生违约责任,但两者在构成要件以及救济措施方面是不完全相同的。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2篇地方法规1篇案例38篇裁判文书1140篇相关论文66篇实务指南)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3篇案例12篇裁判文书399篇相关论文7篇实务指南)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2篇案例4篇裁判文书161篇相关论文4篇实务指南)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54篇相关论文5篇实务指南)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论我国刑罚的目的

论文摘要 刑罚目的是国家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刑罚所预期想要达到的理想效果。它决定着刑罚体系和种类,以及刑罚的适用与执行,可以说刑罚目的是整个刑罚制度赖以建立的出发点和归宿。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乃至刑法总则原理部分十分重要的问题,它贯穿于刑罚创制、适用与执行的整个过程,对于刑事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刑罚的惩罚目的,如果刑罚有的只是教育、改造甚至治疗的目的,当罪犯没有受到身体上的痛苦,其犯罪所获得唯一后果却是免费受教育的权利时,刑罚存在没有任何意义。手段也好,属性也罢,与惩罚作为刑罚目的并不矛盾,对犯罪分子施加刑罚,追求的惩罚的目的是刑罚这一剥夺载体的应有之义,其它一切刑罚目的包括教育、改造、预防都是在对犯罪分子追求惩罚这一首要前提上进行的。即使统治者不承认,或没有意识到,但在事实上,惩罚作为刑罚的目的内容一直在运行着,其实刑罚目的受刑罚属性的制约,刑罚属性所包括的目的性因素完全能够成为刑罚目的。之所以有许多学者否认刑罚具有惩罚目的,是出于承认它将有损于我国刑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善良本意。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刑罚会越来越走向轻缓,原来的以肉刑、生命刑为主的刑罚体系发展到今天的以自由刑为主的刑法体系足以说明这一大趋势。刑罚的轻缓代表着刑罚的人道,随着人道刑罚时代的到来,报应刑的观念会变的越来越淡化。社会的进步,人们物质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的提高,犯罪这种社会疾病将会得到有效治理。所以实施犯罪的人将越来越少,这就意味着预防刑之重点将由一般预防转向特殊预防。但是,只要犯罪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存在,国家就会动用刑罚来报应犯罪、预防犯罪,从而使整个社会处于一个有序的状态中。 关键词:刑罚目的惩罚教育 一、刑罚的定义、意义和特征:定义:刑罚作为实现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是一种强制方法,它本身并无任何目的,这里我们所说的刑罚目的,是统治阶级发动刑罚主观上所希望达到的结果,是一种以观念形态存在的主观追求,这就决定了刑罚目的属于主观范畴,但具体到刑罚目的的定义,我国刑法学者又大体上形成了二种观点,一是最狭义的刑罚目的说,认为是国家对犯罪适用刑罚的目的,即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①;广义的刑罚目的说,认为刑罚目的应包括刑事活动的所有阶段,不应仅局限于适用阶段,实际上是国家通过创制、适用与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预期理想之结果。显而易见,广义刑罚目的说最为全面,刑罚目的是反映在刑事活动每一个阶段的,而在整个刑罚运行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统治者所要达到的目的,直到最终实现,而不能把它人为分割,限制在某一阶段,因此我更同意第三种观点。意义:刑罚目的对整个刑罚的运行有重要意义,表现有:(1)刑罚目的制约着刑事立法,是刑事立法指导思想之一,刑罚目的一经确定,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刑罚体系,作为其赖以实现的手段。(2)刑罚目的决定着刑罚的适用,直接影响着刑罚裁量的结果,审判人员在刑种、刑期及量刑幅度的选择上,都受它的影响。(3)刑罚目的指导刑罚的执行,刑罚的执行是刑事责任得以最终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关键所在,只有行刑的方式、内容、制度等一系列环节都与刑罚目的相符合,行刑的效果才能更好。特征:(1)、刑罚目的是国家预先设立的,存在于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督刑之前,它对国家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刑罚都有指导与制约意义。 (2)、刑罚目的是贯穿于刑罚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的始终,而不是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阶段。 (3)、刑罚目的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它是国家掌权阶级的一种主观愿望,这种愿望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有可能与这个国家的现实有一段差距,从而使其不能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 (4)、刑罚目的的后面隐藏着刑罚的阶级性。刑罚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是国家的掌权阶级意志的体现 , 是服务于掌权阶级的,可以说,刑罚目约是国家掌权阶级的目的,是国家的掌权阶级以国家的名义制刑、求刑、量刑、行刑、执刑、督刑所希望取得的效果,其具有鲜明阶级性②。二、我国关于刑罚目的的理论之评述刑罚目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概括

城市昆虫学考试试卷B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 考试课程与试卷类型:城市昆虫学B姓名: 学年学期:2009-2010-1 学号: 考试时间:2009-12-29 班级: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 后期性害虫:指只能为害损伤粮粒、碎屑、粉末的害虫(2分),一般发生在储粮过程的中后期(2分) 2. 城市昆虫:是指在人居环境内发生为害、发育繁殖的一类昆虫(4分) 3. PCO:用各种方法和技术来驱除、防治有害生物,并由此形成的产业(4分) 4. 医学昆虫:能通过骚扰、叮咬、吸血、毒害、寄生及传播病原体等方式危害人类健康的一类节肢动物(4分) 5. 生物性传播:病原体在节肢动物体内经发育或增殖,或既发育又增殖过程,然后再传给人的过程(4分) 二、单项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代号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处。答案错选或未选者,该题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下面哪种仓库害虫是后期性害虫: B A.玉米象 B.赤拟谷盗 C.麦蛾 D.谷蠹 2.谷蠹的分类地位下面哪种说法正确:A A.长蠹科 B.象甲科 C.粉蠹科 D.小蠹科 3.下面哪种方法不属于物理机械防治的方法:D A.低温处理 B.微波辐照 C.臭氧杀虫 D.性诱剂诱杀 4.下面哪种方法属于化学防治的方法: B A.灭幼脲处理 B.溴甲烷处理 C.臭氧杀虫 D.性诱剂诱杀 5.下面哪种害虫的成虫具有同性抱握的习性: B A.蚕豆象 B.麦蛾 C.谷蠹 D.玉米象 6.下面哪种害虫的成虫属于城市昆虫范畴的是: D A.二化螟 B.松褐天牛 C.粘虫 D.伊蚊 7.下面哪种食物饲喂后玉米象发育最慢的: A A.小麦 B.玉米 C.大豆 D.稻谷 8.下面哪种储粮害虫的成虫最耐干: C A.赤拟谷盗 B.麦蛾 C.谷蠹 D.玉米象 9.蚕豆象的食性是: C A.多食性 B.寡食性 C.单食性 D.杂食性 10.传播黑死病的媒介昆虫是: D A.库蚊 B.采采蝇 C.黑胸大蠊 D.印鼠客蚤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概述

编号: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概述 [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概述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立法规定以及法学界对违约责任的通说,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它具有下述特点: (1)当事人实施了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去履行合同。诸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 动报酬;或劳动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当事人主观上须有过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状态。无论当事人出于故意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还是出于过失的心理状态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学界多数学者认为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3)责任承担的倾斜性。综观各国的劳动立法,出于对弱势方劳 动者的保护,一般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规定了较多的条款和较重的违约责任,而对劳动者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规定较轻较少。

实际违约包含哪些类型

一、实际违约包含哪些类型 1、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不适当履行 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部分履行 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有什么关系 1、违约时间不同 实际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已经届满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 2、提起违约责任的时间不同 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提出,而实际违约的违约责任可以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提出。 3、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 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可以转化为实际违约或因违约方违约意思的撤销而消失,即预期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可能,而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客观存在的违约行为。 4、违约的形态不同 预期违约是对整个合同的毁弃,是对诺言的完全违反。实际违约则包括不履行、延迟旅行、不适当履行和其他不完全履行等多种样态。 5、两者的处理方式和导致的后果不一样 预期违约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可要求违约方提供履行担保,在得到必要的履行担保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否则债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在

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一)

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一) 摘要: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是共同处理标的物毁损灭失案型的两项不同制度。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现了由过错责任向严格责任转化的情况下,风险负担制度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应作相应的调整。违约之际风险负担的处理涉及到这两项制度的协调与配合的复杂关系。在履行迟延期间标的物毁灭时,原则上应使违约方当事人承担风险。对质的不完全履行之际的风险负担问题,国际公约、各国或各地区立法不一,对我国现行法律进行体系解释可知,当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则由买受人承担风险,不过,买受人仍享有违约救济权。在违约之际的风险负担问题上,我国现行法律还存在若干漏洞,应予填补。 关键字:违约风险负担履行迟延不完全履行 一、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的一般关系 在经济学上,风险一般是指人们因对未来行为的决策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引起的后果与预定目标发生多种偏离的综合。〔1〕如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即面临着买受人拒收标的物或拒付货款的风险,而买受人也面临着出卖人逾期不交付或交付有瑕疵标的物的风险。而在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风险负担中,风险的内涵则要狭窄得多,专指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不利状态。此种意义上的风险一般包含两种情形:一是指给付的风险,二是指价金的风险。前者又称为履行风险,系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之事由,致其基于契约所负之给付陷于不能者,债权人能否请求债务人重新另为给付而言。〔2〕(P425-426)后者又称为对价风险,即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标的物毁损灭失时,其价金之危险,由谁负担而言。〔3〕(P538-539)给付危险之规定,在于解决债务人就债之标的之灭失,有无再为给付之义务;而对待给付之危险,则在于决定一方给付标的物灭失时,如无再为给付之义务,他方有无对待给付之义务。 在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各国或各地区法律往往免除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225条前段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者,债务人免给付义务。"再如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法典》第779条第1款规定,"基于不可归责于债务人之原因以致给付不能时,债务即告消灭。"因此,这时还存在的问题就是另一方当事人有无对待给付的问题,即对待给付的风险问题。风险负担问题的解决最终归结为对对待给付风险负担的解决,其不同的解决方案决定了风险负担的不同规则。 就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的关系而言,虽然两者分属不同的法律制度,其主旨、适用要件、效果等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违约责任作为债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其主要功能在于制裁违约行为,督促可归责的一方赔偿对方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即使采纳霍姆斯的观点,认为违约责任只是一种分配风险的方式,〔4〕(P3)但这种风险无疑应由违约方当事人承担,违约的事实足以成为分配风险的依据,根本无须再由立法另设标准以决定风险的归属。而风险负担制度的功能不在于制裁不法行为而是在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时对不幸损害进行合理分配---但是,它们显然都在规制标的物在合同依法成立后毁损灭失的社会现象,可以这样说,对合同缔结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现象,合同法是通过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两项制度来共同规制的,即如果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是由可归责的事由所致,则由违约责任制度来解决;而如果是由不可归责的事由所致,则由风险负担制度来解决。在社会生活中,某一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既可能由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所致,也可能由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所致,此时,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就是立法为解决这两类不同的现象而分别创设的法律制度。因此,这两项制度都是不可或缺的,正是这两项制度分工配合,才能圆满地规制因标的物毁损灭失而可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纠纷。这同时也说明,在一般的情况下,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影响风险的负担,风险的负担也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既然两制度在解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案型中是相互衔接的,其间的界限仅在于标的物违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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