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

一、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意义近年来,我国矿业空前发展,

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但是,在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部分矿业权证矿不一致的现象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国土资源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2号)和《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

启动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1.矿业权实地核查是加强矿政管

理的基础工作。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适合我国国情的矿业权管理制度。探矿权实行国家、省二级管理,采矿权实行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管理。但是,由于种种复杂原因,一些地区矿业权基本数据存在着偏差、错误等问题,部分矿业权空间范围有交叉、重叠的现象。为了加强矿政管理工作,迫切需要通过实地核查获得全面、真实、可靠的矿业权基本数据。 2.矿业权实地核

查是维护矿业权人利益的重要前提。《矿产资源法》第3条规定“国

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物权法》第123条规定,依法取得的

探矿权、采矿权受法律保护。为了维护矿业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必须对矿业权的有效范围进行准确界定。只有在实际中对矿业权的有效范围界定清楚了,才能依法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自身利益。 3.矿业

权实地核查是合理设置矿业权、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地质工作规律、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要求。过去,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管理不够规范等原因,在矿业权设置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通过对矿业权进行实地核查,可以摸清不同地区、不同矿种的矿业权分布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设置矿业权和矿业权管理的建议,为加强矿政管理提供依据。 4.矿业权实地核查是推

进矿政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化服务的首要环节。按照国家对政府部门阳光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公众提供全面、真实、可靠、实时的矿业权信息,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一)总体思路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

确实有相当一部分矿业权实际位置与许可范围不一致或存在边界漂

移问题。在矿业权室内核查的基础上,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关键是核实矿业权实际位置与法定许可范围的一致性;同时,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对矿业权登记证书上的其他数据项给予现场调查。总体工作思路如下: 1.以矿业权实际范围核查为重点一是界定矿业权实际范围。核实矿业权实际位置与法定许可范围的一致性,关键是确定矿业权的实际位置。探矿权的实际范围是探矿权人实施勘查工程所涉及的范围;采矿权的实际范围是采矿权人实施开采工程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开拓工程和采掘工程。实地测量主要的勘查工程或开拓开采工程的位置,并将实测结果投影到平面图上,确定其实际位置。二是将矿业权证书上的拐点坐标投影到同一图上,通过对比分析,确认矿业权实际位置是否在登记证许可的范围之内。三是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对矿业权登记证书上的其他数据项给予现场调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四是对汇交的数据建库并进行分析,摸清矿业权分布现状和规律,为矿政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2.试点先行根据我国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区域划分特征及实际工作情况的需要,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地区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工作,试点区包括山东省平邑县、重庆市南川区、浙江省长兴县和辽宁省铁岭县,基本情况如表2所示。通过在试点区开展实地核查工作,研究提出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和技术要求。表2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区基本情况试点区地理位置面积(km2)主要矿种主要开采方式山东省平邑县华北区1825金、石膏露天和井工开采重庆市南川区西南区2602煤炭井工开采浙江省长兴县华东区1300建材露天开采辽宁省铁岭县东北区2231金属、建材露天和井工开采

各省可根据需要,选择一个行政区开展实地核查试点工作。 3.典型地区示范全国启动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之后,在试点区已有工作基础上,将试点工作转为示范,形成示范实例;在适当时期,选择示范区召开现场交流会,介绍成功做法和经验,供各省借鉴,有效推进各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4.政府部门、核查单位、矿业权人相互配合矿业权实地核查事关矿政部门、矿业权人等各方利益,涉及面广。矿业权实地核查成功的关键在于发挥好各方面的

积极性。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支持、配合核查承担单位开展工作,协调沟通好各方关系。核查承担单位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矿业权人要根据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核查承担单位开展工作。 5.如实反映现实、暂时搁置争议本次实地核查以摸清矿业权家底、获得全面、真实、可靠的矿业权基本数据为主线,对存在争议、一时难以解决的矿业权基本数据如实反映,暂不解决。发现问题后,发证机关应在系统调查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给予酌情处理;对于存在争议、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注明争议原因,

提出处理方案,为日后解决提供参考。 6.面向政府需求,兼顾

矿业权人需要本次矿业权核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核查成

果首先要能满足政府部门的需要,为政府部门制定矿产资源规划政策、加强矿业权科学管理、推进矿管政务公开、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提供基础支撑。同时,核查成果又要能满足矿业权人的需要,为矿业权人制定勘查开采方案、合理开采矿产资源、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基础依据。(二)工作流程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流程包括4个主要阶段:总体统筹、技术准备、省级实地核查、成果汇总。 1.总体统筹在部开发司的领导下,明确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的目标任务;落实核查组织领导机构;选择若干地区开展前期调研,初步了解相关地区矿业权管理与分布现状;研究编制全国矿业权实地核

查总体实施方案。 2.技术准备在山东省平邑县、重庆市南川区、浙江省长兴县、辽宁省铁岭县4个试点区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提出实地核查流程与技术方法;根据试点核查工作成果,编写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国土资源部下发总

体实施方案和实地核查技术要求,部署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各省落实核查组织机构和实地核查承担单位。对承担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省级实地核查根据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和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各省编写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方案;在试点基础上开展核查示范,为各省推进核查工作提供借鉴;全面推进各省核查工作;编写各省核查工作总结报告,成果验收汇总上报。

4.成果汇总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汇总,形成探矿权、采矿

权核查数据库和矿业权空间数据库,为矿业权综合分析提供基本数据;

对于无争议的核查基本数据,更新全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以全国矿业权核查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为基础,研制全国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组件式开发模式研制开发管理信息系统,通过GIS手段统一管理专题和地理图件,根据图面缩放程度实时显示不同比例尺和投影方式的图件,并可输出至打印机及可交换格式数据。矿山相关大比例尺图件独立存储,彼此之间不存在逻辑关系。省级和国家级图件需要单独制作,可在提交的核查成果图件基础上形成。根据

需要,编制矿业权相关图件;对矿业权分布特征进行归纳分析;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梳理我国在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矿业权设置和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对策措施。(三)技术方法在总体统筹阶段,选择不同地区进行调研,咨询矿业权、矿产资源管理、地质测量等方面的资深专家,与矿政管理人员座谈。邀请相关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对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在技术准备阶段,采用优

选法对不同的野外实地核查技术流程与方法进行比较,优选测量设备、优化技术流程,使得“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既能满足实地核查需要,又能操作简便、流程简单、费用合理。在省级实地

核查阶段,聘请专家对各省核查工作方案严格把关;在野外实地核查

过程中,专家组随时提供咨询和指导,及时解决在核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专家组抽查部分地区矿业权核查成果。在成果汇总阶段,采用数据库技术、GIS技术等,研制开发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在成果表现方面,采用GIS软件、数据分析软件、绘图软件等,形成图文并茂、图表结合、文字简洁的各种成果报告。五、实地核

查流程与技术要求(一)矿业权实地核查流程矿业权实地

核查划分为4个阶段,共9个环节。 1.核查准备(1)准备

工作:分析矿业权室内核查工作成果,收集已有资料数据,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实地核查基本工作单元,编制实地核查工作方案;

2.野外实测(2)基础控制测量:在实地核查基本工作单元内建立基础测量控制点; (3)实地测量:实测探矿权勘查工程和采矿权

开拓工程分布,并对矿业权其他数据进行核查; (4)数据整理对

比分析:对实地测量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对比分析,得出初步核查

结论; 3.问题处理(5)问题分析与处理:对数据整理后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4.成果综合与验收(6)单个矿业权成果编制:汇总单个探矿权和单个采矿权核查数据,编制相关成果图件; (7)成果综合与数据库建设:综合实地核查成果,建设探矿权、采矿权核查数据库和矿业权空间数据库; (8)成果报告编制:编制矿业权分布相关图件,编写实地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9)成果验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实地核查成果进行分级验收。(二)技术要求 1.矿种要求本次实地核查包括各级发证的所有有效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业权有效的基准期为2009年6月30日。煤炭、金属、重要非金属等矿种的采矿权必须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实地核查;对煤炭各勘查阶段的探矿权、其他矿种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进行实地核查;对其他探矿权可利用室内核查成果; 对于开展过实测工作的矿业权,核查承担单位可收集已有成果并进行抽查,如果其成果满足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可不进行实地核查,直接提交成果。 2.坐标、投影系统坐标系统:采用国家统一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采用3°带国家标准中央子午线。椭球:1975年IUGG推荐椭球(国际大地测量协会1975)西安80坐标系基准椭球(a=6378140m b=6356755.2881575286m α=1/298.257)。3.控制测量在划定测区的基础上,采用GPS做首级控制测量。向每个矿业权引入2~3个控制点,可根据已知点情况,用GPS接收机或全站仪在保证精度的情况下确定控制点坐标。控制点精度要求:点位中误差为±0.10米,高程中误差±0.10米。坐标系统转换:面积小于400平方千米的用4参数转换参数法;面积大于400平方千米的用7参数法求取转换参数。对于能接收到长期GPS运行站点信号的测区,可直接用快速静态定位或网络RTK方式确定控制点的坐标。高程测量应由国家水准点采用多级水准测量方法导入。对于具有CQG2000似大地水准面模型的测区,可直接用GPS数据进行大地水准面精化。对于区域内水准点稀少或高差非常大的困难地区,可采用GPS拟合高程的方法确定控制点的高程,拟合起算点不少于4

个。矿业权分布比较密集时,可共用一组控制点;比较孤立的砂石粘土采矿权和海砂、河砂矿业权,可不引入控制点;区域上100千米范围内无国家控制点时,可采用双频GPS单点定位的方式,确定控制点的坐标。 4.控制点选点与埋石(1)点位应有利于GPS 信号接收。(2)经常使用的控制点要确保相邻点的通视。(3)控制点应选择在比较稳定、利于长期保存和易于寻找的地方。(4)控制点埋石尺寸可参照CJJ-99执行。 5.露天采矿权拐点放样及界桩埋设要求(1)对实地核查无误的露天采矿权,应按照核查转换后的拐点坐标进行实地放样测量。(2)放样测量可采用

GPS-RTK方式,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全站仪方式。全站仪放样时应在已知点上进行,困难地区允许发展一级支站,支站不得超过后视距离。

(3)原则上所有露天采矿权拐点必须埋设界桩,因地形地貌因素无法按照标准埋设界桩的,可灵活设置其他标志。(4)界桩应按顺时针方向进行编号,不得重号;各省应根据情况统一设桩标准。

6.工程测量要求对于探矿权,主要实测重型勘查工程的平面位置与分布,包括钻孔、探坑、探洞、浅井、探槽等。对于露天采矿权,主要测量露天开采的工作面位置和采场的分布。对于井下采矿权,主要实测矿井的开拓系统和采区分布以及可测量的采空区。开拓系统包括主井、副井、运输大巷、一般巷道、石门、井底车场等;采区分布包括采掘工作面、采区运输巷、上下山、回风巷、人行道等;采空区主要实测近期形成的采空区,一般不必进行实地测量,收集矿山地测数据即可。工程测量按照成图比例尺和相应的规范确定测量精度;对于井下测量应从地面控制点导入,在井下设立基准点。对相对独立的砂石粘土采矿权可适当放宽精度要求;对水汽矿业权只实测井口位置,可不确定开采范围;对河砂、海砂等流动性比较强的矿种,精度要求同砂石粘土,可不进行标桩。在单个矿业权实地测量中,要按照核准矿业权实际位置与许可范围一致性的工作目的,确定矿业权的具体实测对象。

7.设备要求地表测量可选用高精度GPS接收仪、亚米级手持GPS、全站仪、水准仪等;井巷测量可选用全站仪、水准仪、红外测距仪、陀螺仪、罗盘、皮尺、测绳等。在煤矿等可能存在可燃气体的井下作业要求所有设备

符合矿山安全要求。六、工作部署(一)总体部署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在国土资源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的要求,各省(区、市)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矿业权的实地核查工作。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印发相关政策文件,策划、实施全国宣传工作,编制总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编写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进行全国培训,部署全国实地核查工作,开展典型地区示范,指导和督促各省实地核查工作,提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指导意见,验收省级核查成果,汇总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等。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省级行政区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方案,策划、实施本省宣传工作,部署、指导和督促本省实地核查工作,组织开展省级实地核查的监理工作,汇总省级核查成果,上报核查成果等工作。涉及部发证的,由部提供相关数据,由所在省一并组织实地核查。核查中新发现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矿业权,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向部报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由部委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进行核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应以省级行政区为单元组织,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施,每个县还可划分为1~3个测区作为基本实测单元;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以实测和实地调查为主要特色,各级组织实施部门要采取措施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与可靠;实测时,各级发证的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应一并进行。各级组织实施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的主要措施予以落实。国土资源部以部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约请中央主流新闻媒体,介绍工作进展,介绍本次核查的目的意义;同时,协调部网站、中国矿业报、国土资源报等,要给矿业权实地核查一定版面,继续为核查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在部内建立稳定的信息报送渠道,创建简报或利用其他刊物,刊登工作进展,达到内部信息畅通。采用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矿业权人的积极性和作用。各省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行政区矿业权实地核查外业工作,并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汇总和上报工作。

为了保证实地核查工作标准统一、进度统一、成果统一,在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全面开展之前,需完成以下重点任务:矿业权实地核

查试点工作、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编写、全国技术培训等工作。 2.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提出矿业权实地核查的重点数据项、一般数据项,核查方法及程序,有关核查表格格式等。采矿权和探矿权核查技术要求分别单列。(2)矿业权野外测量技术要求:确定矿业权实测内容要求、测量精度、技术要求、成果编制要求。(3)矿业权图件编制要求:规定矿业权核查系列图件的内容(包括底图)、图式图例、编制方法、投影要求等。

(4)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及汇交要求:规定矿业权核查成果介质及其式样,特别是电子介质的格式,成果验收程序、汇交入库要求等。

(5)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建设要求:包括数据库内容、数据源及其采集与处理、检验入库及更新、管理功能等方面。(二)基本核查成果 1.单个采矿权实地核查成果(1)一组控制点。向矿业权引入的2-3个控制点有关记录。(2)采矿权开拓采掘工程平面图。主要内容包括开拓采掘工程分布、采矿权拐点及边界、主要地理要素等。比例尺一般为1:2000或1:5000,个别范围特大的采矿权可放宽到1:10000。(3)采矿权实地核查对照表。根据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填写采矿权实地核查对照表。(4)基本情况说明。包括采矿权基本情况、地质特征、矿体特征、勘查开发情况等。

2.单个探矿权实地核查成果(1)一组控制点。向矿业权引入的

2-3个控制点有关记录。(2)单个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主要内容包括重型勘探工程分布、探矿权拐点及边界、主要地理要素等。比例尺一般为1:2000或1:5000。对于预查和普查阶段的煤炭探矿权,比例尺可放宽到1:50000。对于详查阶段的探矿权,比例尺可放宽到1:25000;对于勘探阶段的探矿权,比例尺一般为1:2000或1:5000,范围较大的可放宽到1:10000。(3)探矿权实地核查对照表。根据探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填写探矿权实地核查对照表。(4)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探矿权基本情况、地质特征、矿体特征、勘查情况等。 3.测区实地核查工作报告核查承担单位在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以测区为基本单元,编写实地核查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实地核查目的和依据、核查区域概况、矿业权设置情

况、实地核查工作部署、核查工作基本情况、实地核查方法与技术路线、问题分析与处理、核查结果。测区实地核查工作报告应附测区内单个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三)省级汇总成果 1.各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和综合分析报告总结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开展情况,汇总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分析矿业权分布现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2.各省探矿权、采矿权核查数据

库根据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汇总形成省级探矿权、

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 3.分省矿业权分布图主要内容包括:矿业权位置及名称、主要地理和地质要素。比例尺:1:50万或1:100万。一般以本省简化的同比例尺地质图为底图。 4.分省

矿业权分布与矿产资源分布综合图主要内容包括:矿业权位置

与名称、矿产资源分布等,比例尺:1:50万或1:100万。一般以本

省简化的同比例尺矿产资源分布图为底图。(四)全国汇总成果1.全国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以各省提交的探矿权、

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为基础,建立全国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 2.全国矿业权空间数据库以实地核查后获得的采矿权开拓采掘工程平面分布图、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等数据为基础,建立全国矿业权空间数据库。 3.全国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

以已经建立的实地核查数据库为基础,形成基于ArcGIS与大型数据

库技术的全国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 4.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

作报告主要阐述实地核查工作的部署、完成的主要工作、矿业

权分布主要情况等内容,同时说明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进一步工作建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必要的专题分析报告。 5.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图件(1)全国矿业权分布图。主要包括矿业权种类及分布,主要地理和地质要素等。比例尺:1:250万。

以简化的1:250万全国地质图为底图。(2)全国矿业权分布与

矿产资源分布综合图。主要包括矿业权种类及分布、主要地理和矿产资源分布等。比例尺:1:250万。 6.矿业权图册编制煤炭、铁、铝、铜铅锌、金银等大宗重要矿产的矿业权分布图册。单幅图以矿业权或矿区为单位编制,并附文字说明,幅面一般为A4。(五)成果要求 1.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提交要求按照

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的结构,建立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并对有问题的内容进行标注,注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处理结果等。省级实地核查数据库的提交格式为Microsoft Access或SQL。以矿业权许可证号为关键字段,以其他数据项作为基本字段。(1)探矿权数据的基本字段有:勘查许可证号、探矿权人及基本信息、联系人基本信息、探矿权取得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新立、延续、变更)、勘查阶段(预查、普查、详查、勘探)、投资主体(国家、地方、企业、外商、个人、其他)、地理位置、发证机关、有效期、发证日期、拐点坐标、勘查矿种、有效期等。(2)采矿权数据的基本字段有:采矿许可证号、采矿权人及基本信息、联系人基本信息、矿山名称、开采矿种、项目类型(新立、延续、变更)、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经济类型、地理位置、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拐点坐标、开采标高、有效期等。 2.空间数据提交格式空间数据提交格式为ArcGIS(shp)或AutoCAD(dxf)。图层划分应符

合下列3条原则:(1)按图素内容的不同划分; (2)相同逻辑的信息尽量放在同一图层中; (3)符合地理信息系统管理空间数据的基本要求。具体格式要求如下:(1)ArcGIS格式:以点、线、面要素做为

图层,一个图层为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以拼音缩写加分类代码。(2)AutoCAD格式:一个文件可包括若干图层,文件名按类别命名,

层名按拼音缩写加分类代码。 3.成果图件编制要求成果图件包括纸介质图件、电子图件。(1)单个矿业权成果图件编制要求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o分带;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主要内容包括:实测的矿业权主要工程位置及范围、拐点及边界、引入的控制点、主要地理要素等。图面精度要求:主要地物点图面误差为±0.60毫米,次要地物点图面误差为±0.80毫米。图

幅要标明图名、比例尺、坐标网、图例、指北针、图框、责任栏等要素。(2)省区矿业权成果图件编制要求采用双标准纬线等

角圆锥投影,按6o分带;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主要内

容包括:矿业权分布范围、基础控制网、主要地理地质要素等。图幅要标明图名、比例尺、坐标网、图例、指北针、图框、责任栏等要素。4.成果验收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核查承担单位提

交的成果进行验收时,应首先系统审阅各种原始资料和记录,并按规定的比例到野外对实测成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然后再对成果报告进行会议审查。

八、组织机构和承担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3号)和《关于印发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组织管理职责分

工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80号)的要求,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由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提供技术支撑,按照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要求开展工作。为便于工作开展,部矿产开发管理司会同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成立统

一机构,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一)全国组织机构 1.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负责全国矿

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技术业务管理。下设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管理部和专家顾问组。主任:刘连和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副主任:王宗亚矿产开发管理司副司长(正局级) 谭永杰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总工成员:王陶矿产开发管理司综合处处长金愉中矿产开发管理司非金属矿产管

理处处长刘忠矿产开发管理司金属矿产管理处处长夏

木清矿产开发管理司煤炭矿产管理处处长王全明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源评价部处长付晶泽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处

长胡斌华矿产开发管理司综合处主任科员 2.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管理部设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承办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全国实地核查成果的汇总和综合工作,负责省级实地核查成果的检查验收,负责矿业权实地核查承担单位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协调、督促各省实地核查工作。人员组成如下:负责人:付晶泽王陶(开发司) 副负责人:杨建锋、李景朝、康高峰(航测局) 下设综合组、技术组、数据组和政策组。综合组: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协调、联系、宣传、财务与资料存档工作。负责人:付晶泽、胡斌华(开发司)。成员:易继宁、楼红英、赵琳、苟甲有(航测局)、杨迪钦(航测局)、郭佳。技

术组: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标准制定、技术指导和成果综合工作。负责人:杨建锋、王飞跃(航测局)。成员:孙炳旭(航测局)、胡智峰(航测局)、易继宁、张志。数据组: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整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人:李景朝、林燕(航测局)。成员:吴轩、王永志、彭文祥、安鱼飞(航测局)、郭佳。政策组:负责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及问题处理的相关政策研究。负责人:王陶、张宇。成员:常玉刚、徐培根(开发司)、胡斌华(开发司) 3.专家顾问组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检查;对重大技术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对矿业权核查技术要求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进行把关。由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经验丰富的矿业权管理、大地测绘、工程测量、矿井地质测量、数据库与信息化建设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资深专家组成。(二)省级组织机构各省应成立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组。各省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省项目办、专家组和技术管理组。核查工作组:负责贯彻落实部关于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决定和决策;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重大问题的审定和决策;协调全省的实地核查工作等。

省项目办:负责全省实地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专家组:负责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检查;对重大技术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对矿业权核查技术要求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进行把关。技术管理组:负责编写全省核查工作方案、咨询指导省内核查工作、数据汇总、综合分析、全省实地核查报告编写等。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委托有关单位负责数据库建设、宣传策划、质量监理等工作。地、县行政区可根据省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成立核查工作组织机构。(三)实地核查承担单位与资质要求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确定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成果汇总及相关综合工作;实地核查工作应通过招标、议标或委托等方式,确定一批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承担单位须具有固体矿产勘查乙级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质勘查和测量资质、有矿山地质测量经验的单位应予优先考虑。九、保障措施

(一)政策法规与机制保障加强宣传。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

高度重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努力消除矿业权人的疑虑。统

一部署。统一部署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建立全国协同作战的工作体系。国土资源部以文件形式部署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明确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发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发文部署本辖区矿业权实地核查实施的具体方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公告或通知的文件形式告知矿业权人。

政策法规保障。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各地可对核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培训。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矿产政策和法规规定开展,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中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将矿业权

实地核查工作任务纳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对不能按期完成实地核查工作任务的省份,取消其次年矿业权统一配号的资格;各省可视情况将矿业权实地核查与矿业权年检结合起来。

实现矿业权实地核查与矿业权统一配号制度的无缝衔接。为了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现与矿业权统一配号制度的无缝衔接,确保实地核查成果的有效,对于基准期后矿业权的申报和管理要采用1980

西安坐标系,新设立的矿业权要进行实地测量,向每个矿业权引入

2-3基准控制点,矿业权人开始进行重要的开拓工程和勘查工程前应进行实地测量放点,核准位置,对于露天采矿权要实测放样并标桩。

(二)人员组织与协调管理各级组织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建立

工作信息交流体系,实行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以保障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顺利完成。加强管理。核查承担单位统筹安排、调配人力

资源,确保实地核查任务落实。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协助承担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工作,矿业权人应派人参加实地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组织实施单位要与核查承担单位签订矿业权实地核查委托协议书或任务书,以明确相关权利和责任。资质要求。矿业

权实地核查工作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核查组人员应由地质矿产和测绘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其中测量工作须由测量专业人员完成。

核查承担单位应将核查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委托单位审查备案,审查合格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培训上岗。核查承担单位主

要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办公室举办的技术培

训班,其他人员也应参加相应的培训,方可上岗。(三)工作质

量管理核查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野外工作质量,做好野外质量

记录,实行原始成果三检(自检100%、互检100%、上级抽检不低于30%)两审(审核、审定)制,作业员、核查组长、单位负责人层层验收,层层负责,控制野外工作质量,以保证野外核查资料和数据真实可靠。委托单位要组织专家按照一定比例对野外核查工作进行抽查。部组织专家按照一定比例对省级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抽查。(四)进度

管理建立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各核查承担单位按季度提交工作

进度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内容。2009年5-12月,实行月工作报告制度,各省于每月5

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主要内容为完成的野外实测工作量。建立调度制度,委托部门定期对各工作组进行调度,根据情况调整委托的任务量,对工作进度缓慢的责成整改。(五)核查承担单位管

理核查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实地核查的技术要求进行工作,

确保所有数据来源于实测或调查,不得弄虚作假。核查承担单

位野外施工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对核查承担单位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重大

质量问题的取消其承担资格。(六)工作经费保障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主要实物工作量包括2.5万个探矿权和12.5万个采

矿权的基础测量控制网建立、单个矿业权基础控制点引入、工程分布野外实测、属性数据实地调查、成果图件编制、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报告编写等。所需工作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原则,分别由中央、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安排预算。其中,中央管理事项包括全国矿业权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总体实施方案和技术要求编制、全国技术培训、实地核查试点、部发证矿业权和跨省级行政区域矿业权实地核查、全国成果验收汇总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建设等;地方管理的

事项包括当地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当地国土资源

主管部门发证的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汇总、数据库建设等。本次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共涉及31个省、市、自治区,约15万个矿业权。不同地区、不同种类的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本有一定差别,尤其是东部和西部艰险地区核查成本存在较大差别,各省在申请工作经费时,可参照有关预算的地区调整系数和经济条件调整相应的预算标准。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 一、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意义近年来,我国矿业空前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但是,在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部分矿业权证矿不一致的现象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国土资源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2 号)和《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 号),启动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1.矿业权实地核查是加强矿政管理的基础工作。上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适合我国国情的矿业权管理制度。探矿权实行国家、省二级管理,采矿权实行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管理。但是,由于种种复杂原因,一些地区矿业权基本数据存在着偏差、错误等问题,部分矿业权空间范围有交叉、重叠的现象。为了加强矿政管理工作,迫切需要通过实地核查获得全面、真实、可靠的矿业权基本数据。 2.矿业权实地核查是维护矿业权人利益的重要前提。《矿产资源法》第3条规定“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物权法》第123 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受法律保护。为了维护矿业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必须对矿业权的有效范围进行准确界定。只有在实际中对矿业权的有效范围界定清楚了,才能依法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自身利

益。 3.矿业权实地核查是合理设置矿业权、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地质工作规律、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要求。过去,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管理不够规范等原因,在矿业权设置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通过对矿业权进行实地核查,可以摸清不同地区、不同矿种的矿业权分布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设置矿业权和矿业权管理的建议,为加强矿政管理提供依据。 4.矿业权实地核查是推进矿政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化服务的首要环节。按照国家对政府部门阳光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公众提供全面、真实、可靠、实时的矿业权信息,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 (一)总体思路 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确实有相当一部分矿业权实际位置与许可范围不一致或存在边界漂移问题。在矿业权室内核查的基础上,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关键是核实矿业权实际位置与法定许可范围的一致性; 同时,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对矿业权登记证书上的其他数据项给予现场调查。 总体工作思路如下: 1.以矿业权实际范围核查为重点一是界定矿业权实际范围。核实矿业权实际位置与法定许可范围的一致性,关键是确定矿业权的实

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有限责任公司201×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开展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1]25号)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为保障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各级各部门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规模、结构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防止集团整合重组期间发生国有资产流失。 (二)清查核实有关资产的损失情况,促进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集团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打好基础。 (三)核实各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等状况,为绩效考核提供客观、真实、合理的依据。 (四)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建立规范的公司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财务管理程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分级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五)为国资监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管工作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 二、清产核资对象及范围对象 ×××公司及其各自所属单位,包括所有子公司(全资、控股、有实际控制权和非控制权的子公司以及学校)。只要工商执照没注销,不论是否资不抵债、“空壳公司”均属此次清产核资对象。 范围是上述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经营状况。 三、清产核资工作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订、人员组织、工作落实等,沟通协调上级部门、审计机关有关工作,指挥协调整体清产核资工作,对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申报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财务审计处。具体联系人: 。 集团公司将根据需要分设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实物资产盘点、账务清理等指导工作。 四、清产核资工作程序

清产核资总体实施方案

XX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总体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优质、高效和按期完XX公司的资产清查清查工作,协调各工作组成部分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特拟订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 一、本次资产清查的目标及主要内容 (一)资产清查目标 1、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 ,以利于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为本公司内部资产重组,以及未来本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2、通过资产清查工作,分清责任,以利于集中解决企业长期遗留的不良资产、潜亏挂帐等问题,使企业甩掉历史包袱,夯实资产,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为本公司今后的效绩评价提供科学有力的保障。 3、通过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加强企业资产的基础管理,建立更加科学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推动企业整体经营水平的提高。 4、通过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产权关系,形成真实完整的公司资产、财务方面的信息资料,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科学、及时、合理的依据。 (二)资产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不含境外公司),我们将对在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负债状况、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重大缺陷,向集团公司管理层提交管理建议书以及资产清查报告。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账务清理: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资产清查: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进行清理、法律时效进行确认,对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进行清理,对资产减值、抵押、担保等事项予以核实。 3、债务清理: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挂账年限、挂账内容。 二、本次资产清查审计的原则 1、关注重点,集中力量的工作原则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应合理分配清查成本,立足重要领域,关注重点问题,及时反馈沟通,集中力量解决,不悬置,不拖延。 2、坚持及时沟通,内外有别的原则 我们理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是博正投资管理层为了进一步摸清家底一项专项工作,鉴于2014 年11 月13 日会议精神,我们本次的任务重点是根据管理层的要求,对重大资产和重点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专项清查,我们在进行清查中就有关事项与企业管理层保持及时沟通,并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 3、注重事实,严格把关 在清查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各责任人应本着对股东、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认真把关,核实原因,备齐证据,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4、统筹安排,密切配合 本次清查工作项目组会面临清查范围广,企业户数多等诸多困难,认清业务实质,牢牢抓住主线,充分调动企业相关部门人员的配合积极性,企业的配合是我们本次项目圆满完成的关键。工作中会涉及大量交叉、多次重返现场的情况,要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对工作路线、步骤做出灵活统筹安排,必须同时兼顾各企业的清查情况。 三、资产清查审计总体策略 (一)前期准备工作 1、了解企业情况,确定重点清查范围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跟踪报导

全国矿业权实地可查系列报道 国土资源部-中国国土资源报2011年8-9月重庆市南川区矿政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深度应用试点任务,为全国矿政?一张图?工程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2011年9月16,记者与全国矿业权实地项目负责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总工程师谭永杰和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梁军聊起了GIS技术在矿政管理中的应用,以及由此给矿政管理工作带来的深刻变化。 信息化是必然选择,为何要引入GIS技术,实现?矿政一张图?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对这个问题,谭永杰分两个方面来解答。 从大的方面来说,国土资源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资源信息化是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各项工作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加速实现土地、地矿、海洋、测绘等领域国土资源工作科学化与现代化的进程。其基本任务是实现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三个工作主流程的信息化。 从具体业务工作来说,各地在矿政管理方面目前还一直停留在手工的证照管理阶段,这样的管理方式效率极低,在资源回采率、保有储量动用、矿山各类税费征收等方面,根本无法及时反映出矿山生产

的实际状况,降低了管理的质量。 另外,在前段时间,各地陆续开展并完成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取得了很多重要的成果。这些成果来之不易,但传统落后的管理方式,限制了对核查成果的管理和综合深入的应用,十分可惜。 这样的现状,决定了矿政管理要实现精细化,走信息化道路是必然选择。?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例如,重庆市南川区矿政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正式启动。系统投入运行后,将实现矿业权核查日常化、储量管理动态化、矿业权设置科学化、产量管理刚性化、规费征收一体化、矿业权人管理人性化、地灾责任认定精准化的目标。?谭永杰说。 实现多种矿政监管方式。矿政?一张图?的信息化管理模式能为矿政管理带来哪些变化?对此,梁军向记者介绍,?一张图?管理模式,将建立起国土资源管理的数字化神经网络,它能将各个业务模块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并进行智能分析,实现矿政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我们不妨以矿业权实地核查为例。以GIS为平台建立起来的矿政管理信息系统,以矿业权和储量实地核查以及储量动态核查为核心,以实际矿政监督管理工作为主要基础,以资源开发管理为重点,利用空间数据库技术、GIS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入库、查询、统计、储量动态监管、矿政监管和互联网信息发布等。将这些成果应用于矿业权审批、矿山开发管理、储量管理、执法监督管理,就可以实现对矿业权核查成果的‘一张图’综合应用。?谭永杰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9页

附件: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掌握2019年土地利用状况,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确保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用地基础数据,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 (一)调查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全面查清201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情况,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二)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查清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细分调查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调查全国当前坡耕地情况。在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坡耕地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开展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查清坡耕地变化状况,并逐级汇总。 (四)查清遗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国发[2019]28号文件开展的土地利用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以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状况,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资料;收集国发28号开展的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等有关成果。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更新调查面积统计表》(见附件4),《耕地坡度分级统计表》(见附件5)。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保证实地、图件、数据“三者一致”。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模版)

9.X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小农村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银监会2008年第3号令)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合…2004?61号)及?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情况的通知?(银监合…2009?14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X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XX农信联社”)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的目的、原则和组织 (一)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和认定的目的。一是全面审计评估资产、负债状况,查清家底,充分反映经营风险;二是通过清产核资、评估认定净资产、明晰产权,以保障XX农信联社社员、职工及XXXX农村商业银行新股东各方的合法利益;三是全面准确清查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情况,正确评估联社的实际风险状况,包括资产损失风险和管理风险。针对风险和损失状况,制定落实防范与化解措施,为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后的稳健运行打好基础。 (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认定的原则。一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二是真实准确,公正合理;三是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合法合规。 (三)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的组织。由XXXX农村商业

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根据XX农信联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授权,聘请具有金融审计和整体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对XX农信联社表内外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并出具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二、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的基准日 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三、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 (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关于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情况的通知?(银监合…2009?14号); (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小农村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银监会2008年第3号令); (四)?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合…2004?61号); (六)?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23号); (八)?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 (九)?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5?50号);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018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4月

2016年下半年: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求部门调查成果需求意见,梳理调查技术 条件,综合提出了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上半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等进行验证。 第1阶段 第2阶段

2017年下半年:总结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示》,国务院发文后报《总体方案》。会签相关部门。 2017年四季度:筹建调查办,完善各方案、技术标准;梳理2017年7月1日以来 的存档卫星数据,每省选择三个左右县级单位先行开展三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锻炼队伍、加强培训,总结经验、梳理问题。 第3阶段 第4阶段

Part 01 主要特点

对临时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进行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对林地改种果树的园地进行标注:林区内的园地(LQYD)。 对草地标注:对灌木覆盖度大于等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GCCD);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稀疏草地(XSCD)。 工业仓储用地细化标注:按照工业仓储用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将 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标注为:火电工业用地(HDGY)、钢铁工业用 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MKGY)、水泥工业用地(SNGY)、 玻璃工业用地(BLGY)和电解铝工业用地(DLGY)。

(村)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做好试点村(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区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省、市、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始终坚持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和坚持党的领导五大基本原则,通过对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维护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探索总结工作经验,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为有序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二、目标任务 通过清查村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集体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状况,分类建立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型资产台账,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关系,加强集体资产监督

管理,不断规范提升集体资产的维护、管理和运营水平。 三、工作流程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汇总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按照“宜村则村,宜组则组”的原则,以试点村自查为主,全面开展清理工作。村成立由村主要负责人、两委会班子、村会计、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小组,采取先资金后资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产后资源、先合同内后合同外的清理方式,对集体资产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性资产的清理,结合林权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结果及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在清理过程中,镇办应抽调财政审计所干部驻村指导督查。 (二)登记。在集体资产清理过程中,村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小组按照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表》,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清理一项登记一项。清产核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清理登记统一以年月日为基准日。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各类集体资产,由村监委会

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X政发〔2011〕20号 XX区XX乡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集中交易示范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XX乡《关于印发〈关于建立XX 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示范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情况; 2.明晰资产所有权; 3.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 4.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二、工作内容 1.全面核实资金、资产、资源。摸清村级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情况,掌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来源渠道。 2.全面核实村级组织长短期负债情况,落实化解村级债务责任。 3.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权益。 4.清查核实以会计账面价值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最终达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 5.明晰产权归属。在清核资产过程中,凡产权关系不明晰的,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理顺产权归属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产权备案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占有的资产,一律到乡经管站进行产权备案登记。 7.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建立班子。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的XX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务中心。清产核资工作实行领导包片、干部联村、经管站、财政所负责业务指导。各村相应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由村支部书记牵头,村主任负总责,村级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村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等配合并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201×年度清产核资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开展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1]25号)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在全集团围开展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为保障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指导和规各级各部门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规模、结构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防止集团整合重组期间发生国有资产流失。 (二)清查核实有关资产的损失情况,促进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集团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打好基础。 (三)核实各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等状况,为绩效考核提供客观、真实、合理的依据。 (四)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建立规的公司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部控制制度,规业务、财务管理程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分级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五)为国资监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管工作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 二、清产核资对象及围对象 ×××公司及其各自所属单位,包括所有子公司(全资、控股、有实际控制权和非控制权的子公司以及学校)。只要工商执照没注销,不论是否资不抵债、“空壳公司”均属此次清产核资对象。 围是上述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经营状况。 三、清产核资工作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订、人员组织、工作落实等,沟通协调上级部门、审计机关有关工作,指挥协调整体清产核资工作,对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申报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财务审计处。具体联系人: 。 集团公司将根据需要分设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实物资产盘点、账务清理等指导工作。

矿业权实地核查验收指导意见

附件: 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指导意见 为确保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质量,进一步明确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的基本要求,规范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936号)、《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修订本)和补充说明,结合实地核查试点成果验收的经验,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验收依据与组织形式 (一)验收依据 1.《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修订本); 2.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补充说明; 3.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规范化整理实施细则; 4.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图形要素图式。 (二)验收的组织形式 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工作以测区或市、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具体分为四级验收: 1.测区验收:以工作的测区为基本单元,由委托任务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核查承担单位提交的实地核查成果进行验收。测区验收为最基本验收,可以分为野外验收和成果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2.省级验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本省辖区的市、县级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进行验收。省级验收和测区验收可合并进行。 3.部级验收:全国项目办组织对各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汇总成果进

行验收。 4.全国验收:国土资源部组织对全国项目办提交的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汇总成果进行验收。 测区验收与省级验收合并进行的,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人参加。进行省级验收前,委托任务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先对实地核查成果进行初审。 如果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测区验收,市级国土主管部门应派人参加;如果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测区验收,县级国土主管部门也应派人参加。 各级最终成果验收前,应先进行数据验收,重点检查数据与外业记录的一致性和数据的规范性。 (三)验收意见与结论 验收采用会议形式,组织验收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应包括熟悉基础控制测量、矿山地质测量、矿产地质、数据库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矿政管理人员。验收委员会应在充分了解情况和讨论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意见确实难以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原则。 验收结论分为两类:合格、不合格。 验收意见经组织验收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 二、测区验收 (一)验收程序 测区的野外验收和成果验收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可分开进行,也可合并进行。

双柏县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双柏县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双柏县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矿业权实地核查的通知》(云国土资[2009]87号)和《楚雄州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方案》(楚国土资通[2009]48号)的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双柏县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双柏县2009年6月以前共有矿业权33个,探矿权14个、采矿权19个,采矿权19个中:煤矿4个、金属矿4个、建筑石料场11个,参加核查33个,核查率100%,按计划按时完成全县的矿业权核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矿业权核查工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我县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双柏县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双政办发[2009]58号),并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国土、县经委、林业、水利、环保、质监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国土资源局,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区域内矿业权实地核查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编制了《双柏县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县矿业权实地核查工

作任务。 三、开展工作及完成情况 双柏县矿业权核查主要以云南省有色地质楚雄勘查院承担全县核查实测工作,通过技术人员的辛勤努力,完成了全县33个矿业权的实地核查对照表、单个矿业权成果图33张、基本情况说明33份、完成了全县四等GPS控制点45个、一级控制点34个、控制面积600平方公里,完成了全县33个矿业权工作,核查率为100%。 四、主要做法 为使我县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一是县人民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开展工作期间得到州局的督促指导;三是开展前加大对矿业权人的宣传力度,在核查中矿业权人积极配合,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专业技术人员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按照实施方案和省州的技术要求完成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地核查我县的采矿权存在坐标与实地不相符,出现偏移,砂石场、砖厂普遍出现移位情况,通过分析主要是矿权人提供资料时技术要求不高,导致现在的问题存在,统一处理意见后,由矿业权人提出申请,属省、州级发证的由发证机关变更,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属县级发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变更处理,从而更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的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补充说明(2009-4-10)

关于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的补充说明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根据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快推进实地核查工作,保障2009年全面完成野外实测工作。在符合部2008年59号文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经试点和反复试验,对《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和技术要求》(修订本)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砂石、粘土矿实地核查技术要求 对于砂石粘土矿,原则上要求还是按照《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和技术要求》(修订本)开展实地测量工作。如果砂石、粘土矿的分布比较孤立,与其他矿业权空间关系不大,可在保证矿政管理需要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这些矿业权开采范围的实地核查精度要求:只要测区有54坐标与80坐标的转换参数,可不向矿业权引入控制点,实测精度可降低至平面精度±5m;高程精度平地±1m,山地±2m。可直接用亚米级手持GPS测量放样或利用大比例尺土地调查的图件核查。具体测量方法如下: 1.影像判读法:利用1:1万正射影像图(如第二次土地调查使用的影像)判读、勾划开采工程;按本测区的转换参数,将采矿证拐点坐标转换到1980西安坐标系,投影到正射影像图上;对于数据准确无误的现场放样标桩。高程可从DEM数据中读取。 2.大比例尺地图判读法:利用大比例尺地形图判读、勾划开采工程;按本测区的转换参数,将地形图纠正到1980西安坐标系,重新划定公里网线;将采矿证拐点坐标转换到1980西安坐标系,并投影到地形图上;对于数据准确无误的现场放样标

桩。高程可从地形图上读取。 3.手持GPS测量法:采用亚米级手持GPS测量、放样的,要利用矿区附近已知点对手持GPS进行校正,选择1980西安坐标系,当地3°带中央子午线,输入本地WGS84与80坐标,求取转换参数;按照规定测定必要的工程,直接读取坐标,即为80坐标。要使用最新的亚米级GPS(售价约4万元人民币),该GPS能够接收日本MTSAT 卫星改正数据。 二.关于区域上无国家大地控制点的基础测量 如果测区周围100公里范围确实没有国家大地控制点,可以在WGS84坐标系中,先用双频GPS做控制网。选取接收条件好的位置,固定3-4个点单点定位,采用静态模式连续稳定测量5小时以上,将观测的数据由WGS84坐标转换为80坐标。对于自己无法转换的,可将固定点的大地坐标提交国家测绘局大地计算中心(西安)转换成1980西安坐标系(每个点需要700元左右),利用转换结果在80坐标系中约束平差。如地方上有国家85高程成果,可以采用拟合高程。 三.关于海砂、河沙采矿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 对于海砂、河沙采矿权,可不实测开采工程实际位置,只按照采矿权许可证上标明的拐点坐标进行实地放样,各地视情况需要,可在拐点设置浮标。实测可采用手持GPS进行,具体要求同砂石、粘土矿实地核查技术要求。 四.关于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 对于地热井、矿泉井,应实测井口位置,调查确定井深。有条件的,可根据钻孔资料推算井底端平面坐标。矿区边界的拐点可不进行放样和标桩。对于矿区地理要素不必全测,只测主要地物,能够标明井的相对位置即可。有抽水泵房的应实测泵房的位置。 五.关于每个矿业权2-3个控制点 在矿业权比较密集的区域,相邻矿业权可共用一组测量控制点。即对于每个矿

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1[参考格式]

清产核资具体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一、清产核资的工作目标 l、摸清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2、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为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奠定基础; 3、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企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 二、清产核资工作安排和内容: ㈠清产核资时间: 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定为200x年月日。200x年月至月为清产核资主体工作时间,完成帐务清理、数据汇总等主体工作任务,全部工作月底以前结束。 (二)清产核资范围: 清产核资范围确定为:公司所属全部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列出各子公司的名称)。 (三)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 1、帐务清理 对企业的各种银行帐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帐帐相符、帐证相符;促进企业帐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2、资产清理 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应把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帐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处盗芒笪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3、价值重估 对企业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原则上采取物价指数法,对于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能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估价。 4、损失认定 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 5、资金核实 依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帐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6、完善制度 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计划,逐步健全和完善各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三、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方式: ㈠公司清产核资的组织工作 根据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公司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计划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包括: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解读

四川叙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 为保证筹建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叙永农村商业银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联社资产负债状况,评估认定净资产,明晰产权,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特制定以下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 一、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目的、原则和对象 (一)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目的:全面审计评估叙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叙永县联社”)资产负债状况,摸清家底,充分反映经营风险。通过清产核资,评估认定净资产、明晰产权、以保障叙永县联社原社员、职工及增资扩股后股东各方的合法利益。全面准确清查叙永县联社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正确评估风险状况,包括资产损失风险和管理风险。针对风险和损失状况,落实防范化解措施,为叙永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后的健康平稳运行打好基础。 (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原则: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要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客观公正反映的原则。 (三)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对象:叙永县联社。 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基准日 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3月31日。

三、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组织领导 叙永县联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由筹建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并聘请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四川华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叙永县联社各部门、信用社及分社负责协调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清产核资工作。 《叙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由筹建工作小组负责起草,经叙永县联社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四川华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结束后,中介机构依据《清产核资报告》和《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净资产确认书》,由筹建工作小组、叙永县联社和中介机构三方签字确认,再由筹建工作小组提出净资产处置方案。 本项目总负责人:凌剑雄(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清产核资总负责人:刘涛(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总负责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 四、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程序、范围和内容 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为:按会计核算要求清查农村信用社表内外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按风险管理及审慎性要求对表内外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认定净资产。本次清产核资只作评估而不做真实的调账,但必须与真实调账的依据一致。统一调帐可以在农村商业银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矿业权登记数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矿业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发采矿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布部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矿业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发采矿 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和《关于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09]39号)的要求,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于2010年6月30日前全面结束,并通过了部级验收。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登记数据库更新与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号)的要求,为尽快推动核查成果的应用,现就开展矿业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发采矿许可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的经实地核查的全部有效矿业权。自2009年7月1日起已按

《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09]212号)要求,矿区范围在“1980西安坐标系”下换发了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不再重新换发采矿许可证。 二、换证原则与权限 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单位将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提交后,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应尽快开展矿业权数据更新与换证工作。本次矿业权登记数据库更新与换证工作要按照“谁登记谁换证”的原则进行。部发证的矿业权,由省厅对核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换证意见后报部办理采矿许可证更换手续;省发证的矿业权,由市国土资源局对核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换证意见后报省厅办理采矿许可证更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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