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程序示意图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程序示意图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程序示意图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程序示意图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 一、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对本厂的畜禽做好疫病监测; 二、认真做好监测化验结果的记录填写; 三、每月对各畜舍进行一次口蹄疫、猪瘟等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检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和控制,并报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四、上述疫病的临床检查结果亦应认真做好记录; 五、饲养员在喂料后,应认真观察畜群进食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技术员; 六、技术员要每日早晚各巡视一遍畜舍,发现病情及时安排处理。 出入场管理制度 一、严禁将来源不明或没经过免疫的猪、牛、羊、禽、狗等动物带进场内; 二、食堂不准从场外购进偶蹄动物相关肉制品; 三、新购进的畜禽要先进行检疫,而后进入隔离舍,观察3—4周,经检查确实没有问题后,再经免疫,方可进入畜舍饲用;

四、对售出的畜禽,要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畜禽均不得售出; 五、已进入场区的所有车辆,都必须严格消毒,以杜绝外来病菌传入场内。 六、对病死畜禽的尸体应在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销毁; 七、进出人员要登记; 八、销售畜禽要登记。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对所有死亡尸体及污染物要装入专用尸袋后,运至化尸池中销毁;化尸池要每月二次用活碱溶液消毒; 二、对需要解剖的病畜或死畜,必须在解剖室进行解剖,严禁在圈舍或房舍附近解剖; 三、对出现病畜或死畜的圈舍要彻底消毒,在下次转入前应再消毒一次; 四、粪便处理:对清理出来的粪便,应倒入化粪池。同时要用塑料薄膜覆盖,夏春秋三季应每周向粪池中喷洒一次灭蝇药,以防止蚊蝇的孽生。

动物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一、当圈舍发现异常情况时,饲养员应及时请技术员前往诊断,弄清疫病类别,及时隔离患病动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在1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 二、若有重大疫情出现,得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畜牧主管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前来指导防治及处理工作。 三、若周边地区有疫情发生,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畜牧主管部门。 四、当接到上级通报的疫情时,接报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尽快制订防范措施,做到措施不过夜。 五、凡本厂发生的疫情,防疫员都应如实准确地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养殖场应遵守《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二、养殖场落实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人。 三、建立疫情统计、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四、养殖场应有专人每天对动物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动物疫情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报告疫情的同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转移、出售、抛弃患病或疑似患病动物及尸体。 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实施首免时加施免疫标识。 二、免疫标识只能从当地畜牧兽医站领取,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不得买卖、转让,不得重复使用。 三、实施免疫后,应在猪、牛、羊左耳中部加施。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标识编码。 四、免疫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五、猪、牛、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后必须加施免疫标识,没有加施免疫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小区)。

六、免疫标识应及畜禽免疫记录、免疫证(卡)上的信息对应一致,实现可溯。 规模养场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及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资金 【发文字号】农财发[2011]151号 【失效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1.08.25 【实施日期】2011.08.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财发〔2011〕151号)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我部制定了《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用于监测和防控动物疫病的专项业务经费,本办法所称动物均包括水生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补助经费、扑杀补助经费和基层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由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安排。 第三条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由农业部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具体实施。根据农业部部门职能,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中可安排资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是怎样分 级的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是怎样分级的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将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地级市有5个县(市)区发生疫情;或在20个以上行政村连片发生疫情;或与毗邻县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上行政村发生疫情;或含我县在内周边多个县呈疫情多发态势。 (2)口蹄疫在14日内,有5个乡以上乡(镇)发生疫情。或20个以上乡镇连片发生疫情。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并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4)经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2、重大(Ⅱ级)动物疫情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县有3个以上乡镇发生疫情; 或县内有20个以上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行政村连片发生疫 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全县有3个以上乡镇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行政村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1个潜伏期内,全县有3个以上发生猪瘟、鸡新城疫、或 疫点总数在30个以上。 (4)在1个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 动物传染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乡镇,或其中的人畜共患 病有感染到人的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5)在我区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马鼻疽、马传染性贫血等 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等疫病在我县发 生。 3、较大(Ⅲ级)动物疫情 (1)、口蹄疫在14日内,在2个以上乡(镇)或5个以上行政村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2)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2个以上乡(镇)发生猪瘟、鸡新城疫、或疫点总数在10个以上。 (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以上乡(镇)或有5个行政村暴 发流行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动物传染病。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李秀峰 一、如何理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第一,什么是重大动物疫情 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高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的特征: 1)发病率高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 2)突然发生、迅速传播; 3)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 4)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一、如何理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第二,什么是应急 严格意义:“应急”是危机管理的范畴。 对“危机事件”实施紧急应对的过程, 就是“应急”。 第三,什么是危机事件 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状态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件,就是危机事件。 一、如何理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处理危机事件的难度所在:

对具有突发性、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而且对正常社会状态具有重大破坏性的事件,决策机关必须在时间有限、信息有限、资源有限等情况下,通过“非程序化决策”,寻求“满意”的处理方案。 一、如何理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难度一:实施非程序化决策 程序化决策/ 非程序化决策 一、如何理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程序化决策: 又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对重复出现的日常管理问题所做的决策。这类决策有先例可循,能够按照已经规定好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决策。属于日常的业务决策。 一、如何理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非程序化决策: 是指管理中,对那些不常发生或例外的非结构化问题所进行的决策。这类决策没有常规可循,虽然可以参照过去类似情况的做法去处理,但需要按新的情况重新研究进行决策。 一、如何理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难度二:得到“满意”的处理方案 如何理解“满意” / “满意”的标准是什么 危机管理的核心要求: 1)迅速从正常状态转换到紧急状态; 2)最大限度地把危机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成程度;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简 易版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 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 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 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 站报告,电话:;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 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 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 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

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为确保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 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的损失,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 本预案所指称的“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1、发生一类动物传染病; 2、发生人畜共患的二类动物传染病; 3、周边地区和生产区内过去没有发生过,对畜牧业生产及人类 有很大危害的动物传染病。 第二条疫情处置的方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要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 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 处理,减少损失。肉羊繁育事业部要在第一时间将周边发生的疫情和 本场饲养情况汇报给公司领导,并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 第三条疫情确认 1、临床确认。由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派 2 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根据流行病学和临床症状特征进行诊 断,符合重大动物疫病典型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2、实验室确诊。对于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当地动

物防疫监督机构要立即采取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或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指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国家参考实验室进行 确诊。 3、国家确诊。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省级动物防疫 监督机构实验室或重大动物疫病国家参考实验室认定的最终确诊结 果,确诊重大动物疫病疫情。 第四条疫情报告 1、可疑疫情的报告和处理。在周边区域或场区内发现可疑重大 动物疫病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在 6 小时内派人赶赴现场,进行临床确认,采集病料,送检确诊。 2、疑似疫情的报告。县级及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为疑似 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要立即报告当地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当地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于 2 小时内上报省级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3、确认疫情的报告。经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认定为确诊病例的,要立即报告县级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经市级上报省级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4、疫情处理的报告。疫情发生后,各县(市、区)防治动物疫 病指挥部办公室要将扑杀、封锁、消毒、监测、免疫等疫情处理情况 每周一次经市级上报至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直至封锁解 除。必要时,实行每日一报告。肉羊繁育事业部根据防疫部门的报告,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

精品文档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一、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对本厂的畜禽做好疫病监测; 二、认真做好监测化验结果的记录填写; 三、每月对各畜舍进行一次口蹄疫、猪瘟等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检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和控制,并报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四、上述疫病的临床检查结果亦应认真做好记录; 五、饲养员在喂料后,应认真观察畜群进食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技术员; 六、技术员要每日早晚各巡视一遍畜舍,发现病情及时安排处理。 . 精品文档 出入场管理制度 一、严禁将来源不明或没经过免疫的猪、

牛、羊、禽、狗等动物带进场内; 二、食堂不准从场外购进偶蹄动物相关肉制品; 三、新购进的畜禽要先进行检疫,而后进入隔离舍,观察3—4周,经检查确实没有问题后,再经免疫,方可进入畜舍饲用; 四、对售出的畜禽,要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畜禽均不得售出; 五、已进入场区的所有车辆,都必须严格消毒,以杜绝外来病菌传入场内。 六、对病死畜禽的尸体应在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销毁; 七、进出人员要登记; 八、销售畜禽要登记。 . 精品文档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对所有死亡尸体及污染物要装入专用尸袋后,运至化尸池中销毁;化尸池要每

月二次用活碱溶液消毒; 二、对需要解剖的病畜或死畜,必须在解剖室进行解剖,严禁在圈舍或房舍附近解剖; 三、对出现病畜或死畜的圈舍要彻底消毒,在下次转入前应再消毒一次; 四、粪便处理:对清理出来的粪便,应倒入化粪池。同时要用塑料薄膜覆盖,夏春秋三季应每周向粪池中喷洒一次灭蝇药,以防止蚊蝇的孽生。 . 精品文档 动物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一、当圈舍发现异常情况时,饲养员应及时请技术员前往诊断,弄清疫病类别,及时隔离患病动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在1小时内报告企业负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国质检动[2005]205号 关于印发《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六月三十日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目录 1总则 (4) 1.1 目的 (4) 1.2 工作原则 (4) 1.3 编制依据 (4) 1.4 适用范围 (4)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 2.1 组织指挥体系 (5) 2.2 职责分工 (5) 3 信息报告、疫情分析与通报、预警 (7) 3.1 信息报告 (7)

3.2 疫情分析与通报 (8) 3.3 预警 (9) 4 应急响应 (9) 4.1 预案启动 (10) 4.2处置实施 (10) 4.3 行动终止 (16) 4.4 安全防护 (16) 5 应急保障 (16) 5.1 人员保障 (17) 5.2 物资保障 (17) 5.3 经费保障 (18) 5.4 技术保障 (18)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18) 7 附则 (19)

7.1 国际合作 (19) 7.2 奖惩与责任 (19) 7.3 名词术语解释 (19)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20) 7.5制定与解释部门 (21) 7.6 预案施行时间 (21) 附件:1.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信息预警表 (22) 2.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警示通报 (23) 3.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解除通报 (24)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1)预防口岸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2)在进出境检验检疫工作中检出或发现重大动物疫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质检系统能够采取有效紧急处置措施,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3)在境内外发生或流行重大动物疫情时,防止通过我国口岸传出、传入。 1.2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反应灵敏,高效处置,规范有序; 资源整合,分工协作,信息共享。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境内外发生或流行以及进出境检验检疫工作中检出或发现重大动物疫情、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样本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 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对本厂的畜禽做好疫病监测; 二.认真做好监测化验结果的记录填写; 三、每月对各畜舍逬行一次□蹄疫.猪瘟等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检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和控制,并报告畜牧笆医 主管部门; 四.上述疫病的临床检查结果亦应认真做好记录; 五.饲养员在喂料后,应认真观察畜群逬食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逬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技术员; 六.技术员要每日早晚各巡视一遍畜舍,发现病情及时安排处理。 出入场管理制度 严禁将来源不明或没经过免疫的猪.牛.羊.禽.狗等动 物带逬场内; 二、食堂不准从场外购进偶蹄动物相关肉制品; 三.新购进的畜禽要先进行检疫,而后进入隔离舍,观察3-4周, 经检查确实没有问题后,再经免疫,方可进入畜舍饲用; 四.对售出的畜禽,要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畜禽均不得售出; 已逬入场区的所有车辆,都必须严格消毒,以杜绝外来病菌传入五、 场内。 六.对病死畜禽的尸体应在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销毀; 七.逬出人员要登记; 八、销售畜禽要登记。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对所有死亡尸体及污染物要装入专用尸袋后,运至化尸池中销 毁;化尸池要每月二次用活碱溶液消莓; 二.对需要解剖的病畜或死畜,必须在解剖室逬行解剖,严禁在舍或 房舍附近解剖; 三.对出现病畜或死畜的圈舍要彻底消毒,在下次转入前应再消毒—次; 四.粪便处理:对清理出来的粪便,应倒入化粪池。同肘要用塑料 薄膜覆盖,夏春秋三季应每周向粪池中喷洒一次灭蝇药,以防止蚊蝇的孽生。 动物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当圈舍发现异常情况时,饲养员应及时请技术员前往诊断,弄清疫病类别,及时隔离患病动物并采取有效措施逬行控制,并在1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 二.若有重大疫情出现,得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畜牧主管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前来指导防治及处理工作。 三.若周边地区有疫情发生,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畜牧主管部门。

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畜牧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1.3.1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确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技术人员及技术专家组

到现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并依照以下原则诊断疫病,确认疫情: (1)疫情的确认应当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临床症状、病理变化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验结果作出综合判定; (2)对临床特征明显,流行病学背景清楚的,已发生过的老疫病,可由技术专家组进行现场诊断,现场无法确诊的,进行实验室诊断,诊断结果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后作为疫情紧急处置的依据。但现场诊断必须拍照(或录像)记录流行情况并采集病料保存以供进一步技术分析备用; (3)辖区内新发生的疫病、已消灭的疫病以及难以确认的动物疫病由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确认; (4)Ⅳ、Ⅲ级疫情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其技术专家组确认;Ⅱ级疫情由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其技术专家组协助县区共同确认;特别重大的Ⅰ级疫情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其技术专家组协助市、县共同确认; (5)人畜共患病疫情必要时会同卫生部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有关专家共同确认;

动物疫病净化方案和措施

动物疫病净化的手段和方案 什么是疫病净化,动物疫病净化是指在特定区域或场所对某种或某些重点动物疫病实施有计划的消灭过程,达到该范围内个体不发病和无感染状态。在特定区域或场的年龄根据根除的病源微生物和母源抗从企业的利益角度考虑,通过动物疫所对某种或某些重点动物疫病实施有计体的衰减而异. 其目的就是消灭和清除传染源。净化是一个过程也是结果,是从疫病控制到消除再到根除;净化是一种状态,广义上讲是非免疫无疫,也可以是免疫无疫;净化还是监测、检疫检验、隔离、淘杀、生物安全等一系列综合措施的手段。 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包括: 1制定动物疫病净化实施方案 2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3强化检疫监督执法 4依法开展自主检测 5)做好阳性家畜淘汰/扑杀工作 6完善疫病净化档案 二、净化的方法(一)销毁和种群恢复该法是疫病根除的最直接方法,适用于根除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萎缩性鼻炎、胸膜肺炎放线杆菌等传染病。 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几率加大,禽流感、口蹄疫等多种烈性传染病依旧严重威胁着畜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以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为抓手,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基础能力,从根本上做好我国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为新阶段我国动物疫病防控的重大任

务。根据我国国情,从养殖场入手,逐场推进,建立动物疫病净化大联盟,形成疫病净化的长效机制是做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从养殖场入手,逐场推进是疫病净化工作的最佳切入点 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从养殖场入手还是从区域入手开展是搞好这项工作的战略性选择。根据我国国情,把养殖场作为疫病净化的基本单元开展疫病净化工作是最佳切入点。 抓住了养殖场的疫病净化也就抓住了疫病净化工作的关键。养殖场作为疫病净化的主体在整个动物疫病净化过程中处于特殊地位,扮演着关键角色。首先净化了养殖场也就净化了许多疫病传播的源头。其次在养殖场开展净化工作也就从根本上提高了我国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在养殖场开展一种或多种疫病净化工作,可以有效改善养殖场生物安全环境,带动养殖场管理水平的提升,最大限度地保护易感动物,确保畜禽产品供应,这才是当前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最现实意义。三是养殖场既是疫病净化技术应用的核心区也是净化技术推广的辐射带动区。养殖场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单元,在疫病净化各环节中是净化技术应用的最密集区。同时,养殖场具有辐射带动作用,能够将净化技术辐射给更多的养殖企业,带领更多的养殖企业参与到疫病净化中来。抓住了养殖场的净化技术应用,就抓住了净化技术推广的关键环节。四是养殖场是疫病净化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具有较高的疫病净化工作热情。 二、创新机制,建立以养殖企业为主体的疫病净化大联盟是疫病净化工作的关键点 首先,疫病净化具有协作性,需要建立疫病净化大联盟形成合力。对于整个国家来讲,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既需要纵向协作,还需要面上的配合。任何一个环节不

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有关知识资料整理

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有关知识 一、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重大动物疫情疫病种类: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牛海绵状脑病、猪瘟、鸡新城疫、猪水泡病、牛瘟、牛传染性胸膜炎、羊痘、蓝舌病、痒病、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非洲马瘟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 (二)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1、疫情的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且能排除鸡新城疫和中毒疾病,血清学检测为阳性;未经免疫的禽只,出现H5、H7亚型禽流感血清学阳性;在禽群中分离到H5、H7亚型禽流感毒株或其它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毒株;应由国家或省指定的来自不同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现场诊断专家到现场诊断确认。 牲畜口蹄疫的确认: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发病急,经省级实验室诊断,却认为有口蹄疫病毒感染。 其他一类动物疫病的确认,依照国家或省的诊断技术规范执行。 2、疫情分级 根据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数量,传播的速度、危害程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国家将重大动物疫情分为以下三级: 一级疫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认为一级疫情:在15日内3个地市以上发生或在2个相邻地市发生;在15日内发病疫点10个以上;在30日内发病猪羊1000头(只)以上,牛马等大牲畜500头(匹)以上,禽在5万只以上;国家另有规定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级疫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认为二级疫情:15日内1个地市同时有2个以上县(市)发生;在15日内发病疫点5至10个;在30日内发病猪羊500至1000头(只),牛马等大牲畜300至500头(匹),禽

在3万至5万只;国家另有规定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级疫情:是指发生本预案规定的病种,并在二级疫情以下的,确认为三级疫情。 (三)启动应急预案 1、发现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立即启动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同时发生疫情的单位和村也立即启动本单位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预案。 2、启动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时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全面部署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的有关人员要亲临现场,指挥疫情的扑灭工作。 二、指挥领导体系及职责任务 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即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畜牧部门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配合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的指挥工作。 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由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畜牧兽医、财政、民政、林业、卫生院、公安等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部责任:负责组织领导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指挥部办公室(畜牧兽医)职责: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负责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监测、预报,对发生的重大疫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指挥部,并按指挥部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负责核实疫病的确认,核实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捕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对群众开展动物疫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民政: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运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和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l.1 编制目的 l.2 编制依据 l.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l.4 适用围 1.5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 2.2 日常管理 2.3 专家委员会 2.4 应急处理 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3.2 预警 3.3 报告 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的原则 4.2 应急响应 4.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4.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 5 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5.2 奖励

5.3 责任 5.4 灾害补偿 5.5 抚恤和补助 5.6 恢复生产 6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培训和演习 6.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7 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l.1 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l.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国家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l.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l.4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5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地方各级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围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 农业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

动物疫情管理办法

动物疫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疫情的管理,规范动物疫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诊断、认定、通报、公布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动物疫情,是指国家规定应当报告的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分布及发生、发展情况,包括检测到病原或感染性抗体等情况。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疫情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全国动物疫情监测,以及全国动物疫情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与报告工作;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具体承担全国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的收集、评估和报告。 地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病诊断,以及动物疫情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与报告工作。 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以及农业部认定的相关实验室按照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

部门相关要求,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疫病诊断系统,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和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疫情监测、报告和诊断及流行病学调查的各项制度,明确动物疫情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报告责任人。 第六条对从事动物疫情监测工作中接触人畜共患病病原体或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第二章动物疫情监测 第七条农业部根据全国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制定年度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省级人民政府兽医和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监测计划中应当明确承担具体监测任务的监测机构。 第八条疫情监测分为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日常监测按年度监测计划实施;应急监测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实施。 第九条地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监测年度计划和应急监测方案,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工作。

新编2020重大动物疫情承诺书范本【优质精彩实用】

2020重大动物疫情承诺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第三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第四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和传出。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应急

处理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第二章应急准备第九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应当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第十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应急指挥部的职责、组成以及成员单位的分工;( )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动物疫病的确认、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情疫源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资金的来源、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应急处理所需的疫苗、药品、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

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有关知识

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有关知 识 、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重大动物疫情疫病种类: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 海绵状脑病、猪瘟、鸡新 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 传染性胸膜炎、 羊痘、 蓝舌病、 痒病、 城疫、 猪水泡病、 小反刍兽疫、非 (二)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1、疫情的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 有典型的临床症 状和病 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 且能排除鸡新城疫和中毒疾 病,血清学检测为阳性;未经免疫的禽只,出现 H5、H7 亚型禽 流感血清学阳性;在禽群中分离到 H5、H7 亚型禽流感毒株或其 它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毒株; 应由国家或省指定的来自不同单位 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现场诊断专家到现场诊断确认。 牲畜口蹄疫的确认: 有典型的临床症状, 验室诊断,却认为有口蹄 疫病毒感染。 其他一类动物疫病的确认, 依照国家或省的诊断技术规范执 行。 2、疫情分级 根据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数量, 传播的速度、 行范围 和趋势,国家将重大动物疫情分为以下三级: 一级疫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认为一级疫情: 内 3 个地市以上 发生或在 2 个相邻地市发生;在 点 10 个以上;在 30 日内发病猪羊 1000 头(只)以上, 大牲畜 500 头(匹)以上,禽在 5 万只以上;国家另有规定或特 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级疫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认为二级疫情: 15 日内 1 瘟、 洲猪瘟、非洲马瘟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 发病急, 经省级实 危害程度、 流 在 15 日 15 日内发病疫 牛马等

个地市同时有 2 个以上县(市)发生;在 15 日内发病疫点 5 至 10 个;在 30 日内发病猪羊 500至 1000 头(只), 300 至 500 头(匹),禽在 3 万至 5 万只;国家另有 规定或特殊 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级疫情: 是指发生本预案规定的病种, 并在二级疫情以下 的,确认为三级疫情。 (三)启动应急预案 1、发现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立即启动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 急预案。同时发生疫情的单位和村也立即启动本单位防控重大动 物疫情的应急预案。 2、启动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时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 急处理指 挥部立即召开会议, 通报疫情, 全面部署疫情的控制扑 灭工作。 指挥部和办公室的有关人员要亲临现场, 指挥疫情的 灭工作。 二、指挥领导体系及职责任务 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即在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畜牧部门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 指挥部成员单位, 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配 合政府做 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的指挥工作。 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 指挥部由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 畜牧兽医、 财政、民政、 林业、卫生院、公安等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部责任: 负责组织领导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 控制 和扑灭;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指挥部办公室 (畜牧兽医) 职责: 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 大决策, 负责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开展疫 情监测、预报,对发生的重大疫情必须在 2 小时内上报市指挥部, 并按指挥部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 负责核实疫病的确认, 核实划 马等大牲畜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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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牌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确保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病的危害,保障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动物疫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统一领导。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乡人民政府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指挥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重大疫情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各村委会应当组织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依据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种类和毒(菌)型、发病动物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分级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控制扑灭效果。 分区警戒。根据重大动物疫情流行特征、发生、发展规律,分区(疫区、受威胁区、安全区)警戒,实施相应的应急控制措施,以迅速控制疫情蔓延。

平战结合。积极开展防疫技术研究和培训,做好技术和物质准备;开展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早、快、严”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行综合防治,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乡政府设立由书记李华林同志任指挥长,乡长蒋联起任副指挥长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全乡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指挥、协调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畜牧水产部门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预防预警机制,实施被动监视和主动监测。乡畜牧水产部门根据疫情监、风险分析结果,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发出预防预警信息。 1、信息监测与报告 畜牧水产部门、动物防疫机构建立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严密监测,通过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评估,并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及时向上一级防治重大动物弊病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正式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应急处置意见。 2、预防预警行动 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报告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危害程度,提出初步行动对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视情况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3、预警支持系统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

处理,减少损失。 第四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和传出。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应急处理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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