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一、引言

医疗行业一直在不断推动着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不断涌现

给医院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然而,面对如此众多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医院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以保证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能够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本文将介绍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准入管理原则

医院在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管理时,应遵循原则:

1.安全性原则:确保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安全性,避免对患者和医院产生不良影响;

2.有效性原则:确保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有效性,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诊疗效果;

3.公平性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准入过程的公正性;

4.标准化原则:建立一套标准化的准入评估指标和流程,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5.风险控制原则:评估新技术和新项目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三、准入管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医院的临床科室或其他相关部门如有开展新技术或新项目的需求,应向医院的新技术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准入申请。

2. 评估审查

医院的新技术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估审查。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风险、合规性、安全性、临床效果和经济效益等。

3. 决策审批

根据评估结果,医院的新技术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将评估报告提交院内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批。决策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和医院发展战略等因素进行审批决策,决策结果将通知申请单位。

4. 实施监控

一旦新技术或新项目获得准入,医院将对其进行实施监控。监控内容包括技术运行情况、效果评估、安全事故监测等,以及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5. 审核评估

医院将定期对已准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审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技术性能、临床效果、安全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评估结果将作为决策是否继续保持该技术或项目的依据。

6. 调整终止

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医院将对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调整或终止。调整措施可

能包括改进技术参数、优化应用流程等。终止决策将由院内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批。

四、监督与追溯

医院的新技术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追溯机制,对准入管理流

程和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并及时处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五、准入管理的意义

建立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有意义:

1.保证患者安全。通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查,避免不安全和不合规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被应用于临床实践。

2.提供高质量的诊疗服务。准入管理制度能够确保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提供高质量的诊疗服务。

3.保障医院声誉。准入管理制度能够规范技术和项目的引入过程,降低不良事件的风险,保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4.促进技术创新和发展。通过评估和审批的过程,医院能够更好地了解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优势和不足,为技术创新和发展提供依据。

六、总结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医院的发展和患者的利益具有重

要意义。本文介绍了准入管理的原则、流程以及意义,希望能够为医院建立和完善

准入管理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通过严格的准入管理,医院能够更好地应对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挑战,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有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管理三篇

医院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管理三篇 篇一:XX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考核制度 二、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监督与评估制度 三、新技术、新项目中止和重开制度 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保障患者安全措施与风险处置预案 附件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流程 附件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 一、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考核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 是医院增强综合实力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增强医院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 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 ) 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一)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二)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三)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一)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二)限制使用技术( 高难、高新技术) ,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三)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审批制度。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一、引言 医疗行业一直在不断推动着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不断涌现 给医院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然而,面对如此众多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医院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以保证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能够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本文将介绍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准入管理原则 医院在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管理时,应遵循原则: 1.安全性原则:确保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安全性,避免对患者和医院产生不良影响; 2.有效性原则:确保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有效性,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诊疗效果; 3.公平性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准入过程的公正性; 4.标准化原则:建立一套标准化的准入评估指标和流程,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5.风险控制原则:评估新技术和新项目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三、准入管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医院的临床科室或其他相关部门如有开展新技术或新项目的需求,应向医院的新技术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准入申请。 2. 评估审查 医院的新技术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估审查。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风险、合规性、安全性、临床效果和经济效益等。 3. 决策审批 根据评估结果,医院的新技术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将评估报告提交院内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批。决策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和医院发展战略等因素进行审批决策,决策结果将通知申请单位。 4. 实施监控 一旦新技术或新项目获得准入,医院将对其进行实施监控。监控内容包括技术运行情况、效果评估、安全事故监测等,以及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5. 审核评估 医院将定期对已准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审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技术性能、临床效果、安全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评估结果将作为决策是否继续保持该技术或项目的依据。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新技术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 第一章医疗新技术准入及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科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 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 1.拟开展新技术属一类技术的,科室填写“审批表”向医务科申请,由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开展。 2.拟开展新技术属二类技术的,由医务科委托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进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前,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向医院科教科提交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议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准备 1.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前,科主任或新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人员仔细分析新技术的一般情况、特殊性以及存在的风险和影响,针对项目的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社会适用性等进行科学、严谨的可行性论证。 2.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前,科主任或新技术负责人该项技术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设备等条件进行评估,详细拟订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的最低职称限定标准及相关人员职责。完善相应的自我约束、鼓励和监察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多学科联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项目需成立新技术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科主任或技术骨干组成,组长由申报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程序 1.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备齐有关材料报科教科。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科室基本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4)详细拟定新技术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告患者知情同意书等;

(5)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并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的最低职称限定标准和人员职责; (6)已具备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 (7)技术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8)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按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要求申报二、三类医疗技术准入的,相关科室在医务部指导下按照上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医务部负责申报审批协调工作。 3.无收费标准的新项目、新技术,由财务科、审计物价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并备案,医保目录外项目的由医保科等部门办理纳入医保支付的申报工作。 四、医疗新技术的准入审核 1.每年科教科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开展不少于2次的新技术、新项目审核会议,通过会议审核的新技术、新项目由科教科挂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医务科备案。 2.需要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的,按照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进行审查,并将结论一同归档。 3.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学术委员会均予以书面答复,说明理由或注意事项。 4.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核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而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科室或个人承担。 五、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的申报及审批 1.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规定需审核准入的第二、三类医疗技术,要向相应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开展临床应用。如有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定义 本制度中的新技术、新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一、二类,且与临床诊疗过程有关的、具有临床应用前景的、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二、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计委批准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国家卫计委审批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1.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我院中级职称以上在职工作人员。 (2)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范围; (3)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合作申报。 2.申报、遴选和审批程序: (1)各学科自行组织申报;申请者可向医院医务科《医院开展新诊疗技术、项目申报书》按照申报书填写要求填写。 (2)各科室主任组织本学科有关人员对申请进行初审,对申请者的业务水平、工作作风,申请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价,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医疗质量管理科。 (3)医疗质量管理科对各学科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对涉及到医疗安全的新技术、新项目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一步遴选。 (4)经伦理委员会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医疗质量管理科对申请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通过,予以书面答复,并登记备案。 四、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及跟踪考核 1.新技术、新项目在获得医院批准后方准予实施。 2.获得准入的新技术、新项目要在所申请的周期内实施,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新技术、新项目自准入通过日起一年为一个结题周期,在实施过程中半年进行阶段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阶段工作总结》;在新技术、新项目结题时,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结题工作总结》,并交医疗质量管理科备案。 4.新技术、新项目实施周期内如果发生了技术性医疗不良事件,责任科室应及时向医疗质量管理科汇报,由医疗质量管理科组织讨论后参照《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附件5)相关规定中止此项新技术、新项目。 5.新技术、新项目实施周期内没有发生医疗技术不良事件,开展科室对医疗技术掌握熟练,且开展此项技术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良好,无相关风险性及伦理性问题,通过医疗质量管理科委托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转为医院常规开展技术。 6、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为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奖励 为鼓励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医院每年对已结题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申报科室予以年终奖励,并与年终科室评优评先挂钩。

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管理制度

邳州市中医院 新技术及项目准入审批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新技术及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水平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后勤服务及管理部门新技术及项目的管理 二、新技术及项目是指在本院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以及其他应用于医疗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审批范围包括下列方面:(一)在国际、国内首创的技术项目; (二)国际、国内已成功开展而本院首次应用的技术项目; (三)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 (七)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及项目。 三、准入原则:医疗新技术及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实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并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新技术及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医政科。 五、申请开展新技术及项目的科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资质。 (四)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六、新技术及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原则上每年度末进行一次,需报新技术及项目的科室在每年十月底前将申报材料交医务科。 七、新技术及项目的审批程序: (一)医政科初步审核该项目的科学性、合法性,必要时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有关规定。 (二)组织召开院内“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新技术及项目的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实用性及合法性进行进一步审核,并审核该项目是否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写出审核报告。 新技术的书面评审意见应当对下列内容作出评估: 1)技术所处的寿命周期、对现行同类技术的替代及发展前景等基本情况; 2)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适用性; 3)科室的学科建设、人员等资质条件以及其他支撑条件; 4)该项技术临床推广的实用性。 (三)院长办公会对该新技术及项目的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实用性、合法性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进一步审核,确保项目投资少、见效快、安全、合法。 (四)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的新技术及项目纳入下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引入该新技术及项目。 (五)年中临时引入新技术及项目的计划,仍需按本程序执行;超过十万元以上,还需经院职代会讨论通过。 (六)、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需上报的新技术及项目,应及时上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获取批文。 (七)、实施新技术及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审批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审批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管理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审批工作,规范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审批程序,提高审核效率,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新技术及新项目的准入审核工作。 第三条本院审核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审批,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保护商业机密。 第四条审核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应当坚持先审概念、后审方案,先审技术、后审商业模式,保证技术先行的理念。 第五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本院技术审查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完成并提交本院董事会和院长办公室审批。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本委员会是本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审批的核心机构。 第七条本院委员会设主席和秘书两个常务委员,分别具体负责委员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本委员会由本院技术骨干及外部专家、顾问等组成,每届任期两年。 第九条委员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审议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申报申请,提出审批意见和建议,监督审核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本院委员会秘书负责委员会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行工作,保证委员会成员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申报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必须具备完整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一)申报书、技术方案及商业计划书; (二)技术文件、试验数据及资料; (三)知识产权证明、保密协议等。

第十二条申报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应当由申报人向本院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律在机密管理下进行。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应当承诺保护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本院委员会接到申请材料后,委员会秘书应当及时发出收到申请的通知,并组织召开议案会议,审议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经委员会投票 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步审核程序。 第十四条委员会审核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的内容包括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并重点考虑技术创新、产业政策、商业模式、社会效应 等关键因素。 第十五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介入必要的调查研究,聘请相关专家 进行技术评价、经济评估等行业评价,并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工作流程应记录在 文件中。 第十六条委员会审核意见包括: (一)同意申请的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 (二)拟定必要的建议并进行反馈; (三)不同意申请的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 以上意见应当由委员会主席署名,并报送给本院董事会和院长办公室审批。 第四章特别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本院委员会在需要加强对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的管理时,可以对部分 新技术及新项目进行特别审批。特别审批程序应当按照本制度的审核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本院委员会在特别审批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增加专家论证、发 动群众意见等方式,加强对新技术及新项目的风险管理和社会效应的评估,防止不必 要的损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考核本院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基础 之一。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技术审查委员会。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目的 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要求,规范临床应用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学科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持续发展。 二、定义 1.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2.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本院范围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 (3)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三、适用范围 全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四、制度内容 (一)准入条件 为保障患者安全,本院对临床应用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实行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

必须具备以下准入条件: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及操作常规,符合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登记的诊疗科目。 2.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3.所涉及的医疗仪器、药品、试剂等,已具备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条件。 4.所使用的医疗器械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复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器械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5.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6.参与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称及针对该项目的分工及职责,能够满足开展该新技术和新项目需要。 7.具有医疗技术风险防预案或/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流程,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并发症及相应的防措施。 (二)立项申报 1.申请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部。 (三)论证审核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制度 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1、医院鼓励医护人员引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医院竞争力,但必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能产生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科室应结合实际需求,于每年12月组织科内成员对下年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向医教部提交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经医教部审查后报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论证,对于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医院行文下发各科室执行。如果为Ⅱ类及以上技术项目由医教部组织填报四川省XX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经批准后开展。 3、申报时应写清项目主要负责人、协作单位、所需设备及效益分析。可行性论证及保障患者安全措施及风险处置预案。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医院执业登记许可范围。 5、对于新开展手术,要求前5例按医院重大、特殊手术进行审批,并完善相关知情同意签字手续。 6、职能部门及科室每半年对开展新技术、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疗效、效益追踪、提出改进意见。 7、医院每年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审,并给予奖励。 8、医教部对每项新技术建立档案资料。 2、终止新技术、新项目制度 1、新技术、新项目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者,必须无条件终止。 2、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须终止 (1)技术力量上不能保证开展项目的医疗安全(例如:人员培训不到位、

操作不熟练)。 (2)设备不到位,设备的安全性能不能保证开展的新项目的安全。 (3)科室设施不能保证开展新项目的安全。 (4)经临床运用因费用过高,患者不能接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低下。 (5)经临床运用后,临床效果不明显。 (6)、在开展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害或致残,甚至死亡者。 (7)、出现医疗事故。 (8)、出现医疗纠纷,必须及时报告医教部,医教部报分管院长或院长,由医教部组织相关人员(院内院外专家)讨论研究决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开展。 3、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定期的总结分析,疗效评估,及时报告医教部,如未进行此项工作者,必须终止。 4、终止开展项目的程序: (1)开展该项目的负责人向本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立即以书面方式报告医教部。报告的内容须写明终止此项目的理由,并报分管院长审批后终止。 (2)医教部在业务查房或对该项目进行跟踪评估时,若发现上述情况存在,特别是有安全隐患者,医教部可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后终止。 5、终止报告交医教部存档。 3、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1、科室医师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认真登记,科室质控小组每月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质控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安全性、存在的隐患、医疗风险、质量保证、病人能否承受的费用情况。 2、新技术为手术,开展前5例按重大特殊手术进行审批。 3、医师应认真履行告知制度,签署知情同意书。 4、评估分析的内容记录在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活动记录本上,医教部月考核时督查。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 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L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3、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

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 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 3、省级、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W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五)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L申报: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新技术、新项目经本科室讨论通过后,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科主任审核同意签字后报医 务科。 2、审核:医务科对《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总4 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前,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向医院科教科提交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议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准备 1.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前,科主任或新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人员仔细分析新技术的一般情况、特殊性以及存在的风险和影响,针对项目的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社会适用性等进行科学、严谨的可行性论证。 2.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前,科主任或新技术负责人该项技术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设备等条件进行评估,详细拟订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的最低职称限定标准及相关人员职责。完善相应的自我约束、鼓励和监察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多学科联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项目需成立新技术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科主任或技术骨干组成,组长由申报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程序 1.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备齐有关材料报科教科。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科室基本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4)详细拟定新技术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告患者知情同意书等; (5)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并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的最低职称限定标准和人员职责; (6)已具备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 (7)技术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第一篇: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提出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政策建议,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 1 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新技术、新项目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我院专家技术委员会审核和评估。新技术、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市卫生局申报,由市卫生局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八、各科室每年按规定时间将本年度计划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报医务科,并核准和落实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按计划实施, 定期与主管部门联系,确保医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医院新技术、新业务临床准入审批程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保证拟应用的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安全可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例和行业规定,联合医院实质,拟订本制度。 (二)新技术、新项目指准备在临床实行的、医院目前还没有展开的预防、诊疗、鉴识诊疗、治疗、痊愈和护理技术。医疗管理部门是展开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部门,包含对展开新技术、新业务中所须进行的准入、实行、评估、查收、赏罚等。 (三)医院鼓舞各科室展开可以保证患者安全、疗效切实,且切合伦理要求的新技术新业务;所展开的新技术、新业务应与其职能任务和自己技术能力相适应,拥有切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备和质量控制系统,并恪守国家医疗技术管理方法。 (四)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评估、管理、质量控制与连续改进。 (五)医院对新技术实行分类准入管理,按技术特征划分为严禁类限制类和一般类技术。 1. 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严禁类技术,临床严禁准入. (1)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切实。 (2)存在重要伦理问题。 (3)该技术已经被临床裁减。

( 4)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2.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限制类技术须要点增强管理,临床限制准入。 ( 1)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单位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 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制条件的。 (2)需要耗费稀缺资源的。 ( 3)波及重要伦理风险的。 ( 4)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要点管理的。 ( 5)参照目录包含但不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限制临床应 用的医疗技术( 2015 版本)》在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项目,以及免 疫细胞、干细胞等临床研究类技术。 3.国内外均未展开,或外国已有展开,但国内尚属空白,须向上司有关部门报批的;属于成熟业务、技术引进的,称为一般类项目。 (六)切合以下条件者,均应归入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审批范围。 1.限制类技术。 2.一般类技术。 3.已在临床应用近似业务、技术,但不可以知足目前临床要求,须进一步改进的项目。 (七)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申请,须先经本科室论证小组论证 后,方可提报医院医疗管理部门。 申请资料包含《新技术、新业务临床应用申报表》及详尽技术资料;国家有关行业规定复印件;各样威望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允许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 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 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 3.省级、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1、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按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院级。 (1)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尚未开展过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方法。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医学领域尚未开展过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方法。 (3)市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或本院医学领域尚未开展过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方法。 2、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新技术、新业务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新技术、新业务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有效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3)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

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该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3. 科室集体讨论制度 (1)新技术、新业务提出后,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工作,在开展之前有关医师或护士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制定各种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主任或护士长进行本专业集体讨论。 (2)讨论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到科教科领取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批表》,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 4. 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年11月到12月将《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批表》,提交科教科或护理部,同时提交风险处置预案。 (2)审批:科教科或护理部于次年第一季度组织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对《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批表》进行逐一审核,合格后准入实施。两次会议之间需个别申报的项目,确有临床创新价值且开展条件成熟的,应先请示分管院长,必要时组织科学技术委员会中相关专业专家审核准入。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第18号])、《XX省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分类管理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临床应用管理及目录公布、调整。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

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健委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由卫健委负责临床应用管理及目录公布、调整。(二)新技术项目包括: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三)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分级: (1)Ⅰ级:技术成熟医疗新技术,即国际、国内或省内已有多家医疗机构在开展,并被上级医疗卫健委门确认安全、技术成熟的技术; (2)Ⅱ级:技术尚未成熟医疗新技术,即国际、国内或省内已有医疗机构在开展,但仍未被上级医疗卫健委门确认安全、技术仍处于需进一步验证阶段的技术; (3)Ⅲ级:完全新技术,即自主创新或国内仍未开展的医疗新技术。 二、申报程序及审批管理: (一)申报要求

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推荐五篇)

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推荐五篇) 第一篇: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部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页码:1 / 5 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部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 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部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页码:2 / 5 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同意后,填写《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1、拟开展新技术属一类技术的,科室填写“申请表”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医务部备案。 2、拟开展新技术属二类技术的,由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进行初步评估,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医务部。医务部组织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医务部协助相关科室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3、拟开展新技术属三类技术,按照卫生部《第三类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及审核流程》进行申报。 (四)所需提交材料:开展二类、三类医疗技术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部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页码:3 / 5 1、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征、禁忌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4、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5、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为确保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达到既定目标,满足医院对其预期的要求,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水平,早期识别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避医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在本学科领域中尚属首创,医院拟在学科领域内开展的技术、业务项目。(二)在学科领域内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拟在院内范围内开展及推广实施。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最终目的是将新技术、新业务在院内全面落实。外院专家仅可介入开发过程早期的传、帮、代工作,技术业务的最终推广实施必须由本院人员完成。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在完成初期的调研、评估及开发策划工作后,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根据基本情况明确划分开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以及各阶段期实现的目标,应从人员的技能水平、学科建设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知名度的提高等方面加以论述。6.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科室的接口关系及配合要求予以阐明,其目的是保持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工作的有效衔接,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交流。 7.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和权限。 8.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知情同意文件等。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一)医务科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 2.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3.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5.参加成员的科室、专业、职务、职称、相关研究业绩、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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