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论文题目

《国际法》论文题目
《国际法》论文题目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设计)考核

国际法

作者吴占君

考试批次 1503

学籍批次 1309

学习中心辽宁铁岭昌图

层次高起本

专业法学

完成时间 2015.03.09

《国际法》案例分析

一、案例

根据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第十二条规定:“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一) 一国成为本规约缔约国,即接受本法院对第五条所述犯罪的管辖权。

(二) 对于第十三条第1项或第3项的情况,如果下列一个或多个国家是本规约缔约国或依照第三款接受了本法院管辖权,本法院即可以行使管辖权:1. 有关行为在其境内发生的国家;如果犯罪发生在船舶或飞行器上,该船舶或飞行器的注册国;2. 犯罪被告人的国籍国。(三) 如果根据第二款的规定,需要得到一个非本规约缔约国的国家接受本法院的管辖权,该国可以向书记官长提交声明,接受本法院对有关犯罪行使管辖权。该接受国应依照本规约第九编规定,不拖延并无例外地与本法院合作。”

第十三条:“行使管辖权,在下列情况下,本法院可以依照本规约的规定,就第五条所述犯罪行使管辖权: 1. 缔约国依照第十四条规定,向检察官提交显示一项或多项犯罪已经发生的情势;2. 安全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行事,向检察官提交显示一项或多项犯罪已经发生的情势;或3. 检察官依照第十五条开始调查一项犯罪。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1.)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关于管辖权的规定有何特点?

第一,国际刑事法院所能管辖的犯罪是特定的,也即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是有限的。规约第5条规定,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应限于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并明确了对下列四种国际犯罪——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具有管辖权。其中规约第6条具体规定了灭绝种族罪的定义与1948年《防止及惩治种族罪》中的完全一致。规约第7条规定了反人类罪,是在《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中规定的反人道罪的基础上,根据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发展而来的,它与作为战争犯罪之一的反人道罪相比,涉及的范围更广泛。规约第8条对战争罪进行了详尽的列举。超出这个范围国际刑事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有学者指出规约未将恐怖主义罪、针对联合国和有关人员的犯罪、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的犯罪和使用或威胁使用包括核武器在内的大规模杀伤武器罪行纳入管辖范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缺陷。[8]但换个角度看问题,这是国际法朝着可操作性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的标志,因为任何一个国际司法组织从来都没有获得过同样的授权。

第二,国际刑事法院所管辖的犯罪主体仅限于个人。在国内法中,个人是刑事责任的承担者,这是基本的刑罚原则。规约以列举的方式详尽的规定了个人对规约规定的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规约第25条第2款规定,实施本法院管辖权内的犯罪的人应依照本规约的规定负刑事责任。第3款则具体规定了一定情形下犯罪人应负刑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规约第26条还界定了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即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受本法院管辖。

第三,国际刑事法院只有在特定前提下才能行使管辖权,也就是说规约规定的国际刑事

法院的管辖权只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补充,这是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罗马规约》最引人注目引起争论最大的“补充性管辖原则”。规约前言第10段规定:“强调根据不规约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对国内刑事管辖权起补充作用。”第1条规定:“兹设立国际刑事法院(本法院)。本法院为常设机构,有权就本规约所提到的、受到国际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对个人行使其管辖权,并对国家刑事管辖权起补充作用。本法院的管辖权和运作由本规约加以规定。”规约第17条规定了当一国正在调查或起诉,或已调查并决定不起诉时,国际刑事法院不得受理,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当该国不愿意或不能够切实地进行此项工作时,法院可受理,而且是否存在此情势,应“由本法院……酌情考虑”判断。同时根据其他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在以下4种情况下不能受理案件:(1)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国家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或起诉;(2)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国家已经对案件进行调查,而且该国已经决定不对有关的人进行起诉。在这两种情况下,法院必须排除一国“不愿意”或“不能够”进行调查与起诉的可能性,才能受理案件。(3)根据一罪不二理的原则,有关的嫌疑人已经由于作为控告理由的行为受到审判,即根据第20条第3款法院不得进行审判;(4)案件缺乏足够的严重程度时,法院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充分理由。可见其中国际刑事法院受理案件的关键在于一国是否“不愿意”或“不能够”进行调查与起诉,规约第17条第3款对一国是否“不能够”进行调查与起诉的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了确定某一案件中是否有不能够的问题,本法院应考虑,一国是否由于本国司法系统完全瓦解,或实际上瓦解或者并不存在,因而无法拘捕被告人获取的必要的证据和证言,或在其他方面不能进行本国的诉讼程序。”由此“不能够”多指那些较为客观的情况。对于一国是否“不愿意”进行调查或起诉的标准,规约第17条第2款中规定了三种情况:一是该国所进行的诉讼程序或做出的决定是为了包庇罪犯,使其免负国际刑事法院管辖内的犯罪的刑事责任。此时更多的是从一国主观方面来衡量该国适用程序的目的和意图;二是诉讼程序发生不当延误,而根据实际情况,这种延误不符合将有关的人绳之以法的目的,而“不当延误”是国际刑事法院来决定的;三是已经或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没有以独立或公正的方式进行,而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的方式不符合将有关的人绳之以法的目的。这是在程序方面要求所有有关国家包括非缔约国,都必须按照规约所规定的人权标准与程序进行,包括无罪推定、法律不溯及既往、一案不二理、被告的公开审判权、选择律师和免费得到法律救助权、知情权、质询证人权、沉默权、不被强迫自认有罪和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和反驳责任等。综上,在国内管辖权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关系上,规约为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确定了补充性的原则。

第四,国际刑事法院对案件的管辖不限于任何特定的国家和地区。在国家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方式上,规约第12条第1款采取了与《国际法院规约》完全不同的规定,即一旦一个国家成为了规约的缔约国就接受了法院对有关罪行的管辖权,第二款规定只要罪行发生地国或罪犯国籍国中的一个国家接受了法院的管辖权或者是规约的缔约国,尽管其他有关国家,如罪犯拘留国或受害人国籍国,不是《规约》的缔约国,而且并不接受法院的管辖权,法院亦可行使管辖权。有关当事国在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时有两种情况:一是成为本规约的缔约国即意味着自动接受本法院对第5条规定之犯罪的管辖权;二是虽然不是本规约的

缔约国,但是通过向本法院注册处提交声明而表示愿意接受本法院对本条所指犯罪行使管辖权。

(2)国际刑事法院与国际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有何区别?

上个世纪,国际社会发生了很多犯了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而没有个人被追究责任的事例。联合国大会最初是在1948年,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和东京审判之后,确认有必要建立一种常设机制来起诉屠杀平民的人和战犯。从那时以来,曾经断断续续地审议过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问题。联大在其第52届会议上决定召开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全权代表外交会议,以期最后拟订和通过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公约。这个外交会议后来于1998年6月在意大利罗马举行,签署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4年后,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立。

它与国际法院的主要区别是: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主要是处理国家之间的争端;而国际刑事法院是与联合国安理会没有隶属关系的一个独立的国际司法机构,主要是处理个人刑事犯罪问题。

(3)国际刑事法院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对我国会产生何种影响?

国际刑事法院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但是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而且是在各个国家所属的法院不能自主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介入。检察官将根据国际刑事法院预审法庭的同意,应某个国家或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对罪犯进行起诉。

这个国际刑事法院对我国的影响不会很大,因为我国的司法权是相对独立和完善的,司法权不容他国或者其他团体干涉,所以一般不会求助于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私法论文选题

“国际私法","也谈国际私法的对象和范围" "国际私法","论国际私法中的保护弱者原则" "国际私法","论中国国际私法典的制定" "国际私法","论国际私法的统一化" "国际私法","论"法则区别说"的产生及其意义" "国际私法","论近代英美国际私法学说的特征" "国际私法","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国际私法统一化中的作用" "国际私法","论我国国际私法学说的发展及其作用" "国际私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及其意义" "国际私法","论美国国际私法学说及其发展趋势" "国际私法","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初论" "国际私法","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对国际私法的影响" "国际私法","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及其现状研究" "国际私法","论船旗国法" "国际私法","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几点认识" "国际私法","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现状简论" "国际私法","简论国际私法的发展" "国际私法","识别的若干问题浅析" "国际私法","论冲突规范的性质及其特征" "国际私法","论反致制度" "国际私法","论冲突法与实体法在调整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作用和关系" "国际私法","对我国关于涉外民事法律行为法律适用规定的几点思考" "国际私法","论扶养的法律适用原则" "国际私法","论外国人在我国民事法律地位的发展与完善" "国际私法","试论"惯常居所地法"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国际私法","论国家和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国际私法","准据法的概念辨析" "国际私法","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国际私法","属人法原则及其适用问题" "国际私法","论直接适用的法" "国际私法","论冲突规范的类型与冲突规范的立法技术选择" "国际私法","论"先决问题"的构成及准据法的选择" "国际私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的效力" "国际私法","论属人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在中国的适用" "国际私法","对我国法人属人法原则的设想" "国际私法","涉外代理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兼论我国的实践" "国际私法","涉外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国际私法","涉外信托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国际私法","论涉外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 "国际私法","论涉外破产的法律适用问题" "国际私法","关于法人涉外破产问题的探讨" "国际私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若干问题初探" "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问题研究" "国际私法","论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及其法律适用原则"

国际法(第2版)-在线作业-1

国际法(第2版)-在线作业-1

国际法(第2版)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8-05-24 18:26:17 一、单选题 1. (5分)甲、乙两国为陆地邻国,由于边界资源的开采问题,两国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甲、乙均为联合国成员国。针对此事态,如果拟通过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根据《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只有甲、乙两国中的一国把该事项提交安理会后,安理会才有权对该事项进行审议 ? B. 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若获得全体理事国中1/2多数的同意,其中包括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该决议即被通过 ? C. 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任何一国投弃权票,不妨碍该决议的通过 ? D. 只有得到甲、乙两国的分别同意,安理会通过的上述决议才能对其产生拘束力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 9 联合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2.

(5分)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 ? B.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 C.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裁量,以公平原则确定优先适用 ? D. 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留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 13.3 条约的遵守、适用及解释 3. (5分) 甲国人詹氏,多次在公海对乙国商船从事海盗活动,造成多人死亡;同时詹氏曾在丙国实施抢劫,并将丙国一公民杀死。现詹氏逃匿于丁国。如果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 双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A. 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乙国 ? B. 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丙国 ? C. 丁国有权拿捕詹氏并独自对其进行审判

《医学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练习题和答案-(全)

科研设计 一共6道题,每页6道题 单选类型试题: 1) 下面哪项不是实验性研究的优点: A. 可比性好,基线一致 B. 应用的普遍性好 C. 防止选择性偏倚好 D. 高质量的实验性研究是系统评价的可靠资源 2) 试验组和对照组的最佳分配比例是: A. 1:1 B. 2:1 C. 1:2 D. 3:2 3) 下面对于选择研究对象需遵循的原则描述错误的是: A. 选择对干预措施有效的对象 B. 选择预期发病率较高的对象 C. 选择干预对其影响较大的对象 D. 选择能将实验坚持到底的对象 4) 下面对类实验研究的描述错误的是: A. 具备有人为地施加影响因素的特点 B. 同实验性研究的根本区别是:或者没有相等的对照,或者不是用随机的原则分的组 C. 类实验性研究的最大优点是在实际人群中进行人为干预因素研究的可行性高 D. 类实验性研究在回答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时,比实验性研究的可信度高 5) 双盲实验中不知道病人所用药物是试验药还是对照药的是: A. 研究者 B. 病人 C. 监查员 D. 以上均是 6) 实验设盲是为了避免: A. 医生的偏性 B. 病人的偏性 C. 评定者的偏性 D. 以上均是

论文材料的搜集一共6道题,每页6道题 单选类型试题: 1)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属于: A. 参考数据库 B. 全文数据库 C. 语言数据库 D. 压缩数据库 2) 目前世界上最大和最广泛使用的学位论文数据库是: A.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CDMD) B. 万方学位论文 C. ProQuest博硕士论文数据库 D. 中国知网 3) 文献检索时应当先检索: A. 电子文献 B. 印刷版文献 C. 中文文献 D. 英文文献 4) 资料搜集时应注意: A. 正确确定检索途径 B. 检索课题主题概念的提取要准确、全面 C. ?检索策略要适时地加以调整 D. 以上都是 5) 国内最大型的学术期刊数据库为: A. 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 B.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C. 万方数字化期刊 D. 中国知网 6) 百科全书属于: A. 检索类工具书 B. 参考性工具书 C. 语言性工具书 D. 管理性工具书

100个本科法学专业国际法毕业论文题目参考选题

本科法学专业国际法毕业论文题目参考选题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是约束主权国家间行为的法律规则,国际法规则形成的方式有三点:条约、国际习惯法和为各国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以下提供的是法学专业国际法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阅读。 1、作为国际法渊源的国际习惯法:沦国际习惯法的定义、性质、特征、作用以及证明 2、作为国际法渊源的国际条约 3、综述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内容 4、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法学的主张及其影响 5、中越反腐败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 6、中日韩海洋争端的法律文化解读 7、中日东海问题“6·18共识”的国际法分析 8、中美海外公民领事保护比较研究 9、中国-东盟共建新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机制研究 10、中菲关于南海主权争端问题研究 11、直线基线的划法及其对加拿大西北航道的历史性权利主张的影响 12、政府间国际组织分布地域、工作语言、财政收入、职员来源实证分析 13、有条件赋予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 14、现代国际法的中世纪根源--吉奥瓦尼·德·雷格纳诺论战争与复仇 15、调整国际贸易的多边法律体制--世界贸易组织 16、条约在国内法制度中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践 17、条约法与国际组织成员国的退出问题

18、谈谈航班延误的法律问题 19、谈淡中国航天技术进入国际市场的有关法律问题 20、泰国和马来西亚共同开发案研究 21、文漳原创代泻加薇芯伍肆七八零妖叁叁玖 22、试析专属经济区制度 23、试析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24、试析外交特权与豁免制度 25、试析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26、试析领事特权与豁免制度 27、试析领海的航行制度 28、试析国家豁免的理论与实际 29、试析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30、试析俄罗斯对于罗蒙诺索夫海岭的海权主张--兼论北冰洋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31、试析大陆架划界的规则 32、试论沿海国渔权与国际海洋法法庭迅速释放程序冲突与调和 33、试论我国空间碎片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完善 34、试论我国的引渡制度 35、试论美国对华的门户 36、试论国际组织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 37、试论国际组织的暗会权力 38、试论《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作业国际法

作业国际法(LSY版) 第一讲国际法是什么 1、论证国际法的法律性 答:国际法之所以成为法律,这是因为①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应受高于国家意志的国际法的拘束。②世界各国政府毫无例外地承认国际法是对国家有拘束力的法律。③在国际实践中,遵守国际法是原则,违反国际法是例外。 ④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会受到惩处。 2、结合我国实践分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有不同理论主张:①国内法优于国际法②国际法优于国内法③国际法与国内法各自独立、平等。我国一般观点:二者可被看成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但两者之间又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又相互补充。 我国在立法实践中处理国际法的适用问题,可归纳为三种方式:①直接将国际条约的规定或国际习惯规则在国内法加以明确规定。如1990年我国颁布的《著作权法》就是参照《尼布尔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制定的。②对国际法的适用问题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3款,分别对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在我国的使用做出了原则性决定。③根据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及时对国内法做出相应的补充或修改,如1995年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后,在1992年修改了《专利法》,1993年个修改了《商标法》。 而国际法在国内法上的效力表现又大致归结为以下三点:①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除声明保留以外,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②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不一致时,国际条约在国内使用中处于优先地位。③国际习惯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只有在缺乏条约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方可在国内适用国际习惯,所以,国际习惯仅起补充作用,其效力在国际条约与国内法之下。 综上可知,我国无论在理论或实践上都没有一味信奉国际法优先或国内法优先,在我国,国际法与国内法互相交融,互相补充,自然调整,共同形成为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富强而服务的法律体系。 第二讲国际法上的国家 1、为什么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答:国家之所以成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主要取决于: ①国家在现代国际法律关系的结构中处于最主要地位和起着最重要的作 用。②国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③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2、国家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国家的基本权利有:①独立权②平等权③自卫权④管辖权。 3、结合我国驻南使馆被炸,阐述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 答: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了我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造成使馆人员严重伤亡,馆舍严重毁坏。众所周知,根据《维也纳外交公约》和有关国际法准则,驻外使馆是主权国家的代表机构,是这个国家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的延伸,是受到《维也纳外交公约》和有关国际法准则严格保护的。一国或一个军事集团轰炸一个主权国家的使馆,是外交史上罕见的,粗暴违反国际法准则的野蛮行径。通过此事件的发生,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①该行为违背了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②该不法行为应当被视为国家行为,国家责任应归咎于该行

医学论文基本要求和选题

医学论文基本要求和选题 1 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 1.1 创新 医学论文是医学科研工作的最后阶段,通过文字形式记录医学研究的最新结果。因此,撰医学论文要把握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选题方法及一般体裁,从而达到主题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1 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 1.1 创新性医学论文的创新性是指文章要有新意,要发展医学成就,破解医学问题。医学论文有无创新,选题是关键。选题创新是医学论文的灵魂,是衡量医学论文价值的重要标准。可体现在:①理论方面的选题应有创新见解,既要反映作者在某些理论方面的独创见解,又要提出这些见解的依据;②应用方面的选题应有创新技术等,也就是要出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关键,或揭示原有技术移植到新的医学领域中的效果;③创新性还包括研究方法方面的改进或突破。 1.2 可行性所谓选题的可行性,是指能够充分发挥作者的综合条件和可以胜任及如期完成医学论文的把握程度。选题切忌好高鹜远,脱离实际,但也不应过低,影响主客观的正常发挥,降低了医学论文的水平。影响选题的可行性因素有:①主观条件,包括作者知识素质结构、研究能力、技术水平及特长和兴趣等;②客观条件,包括经费、资料、时间、设备等。 1.3 实用性撰医学论文的目的是为了交流及应用。要从实际出发,选择够指导科研、指导临床、造福人类的主题,因此,选题的实用性尤为重要。 1.4 科学性医学论文是临床和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客观反映,其的具体内容应该是取材客观真实、主题揭示本质、科研设计合理、论证科学严谨、表达逻辑性强、经过实践检验。所以,严格遵守选题的科学性原则,是医学论文的生命。 1.5 前瞻性要选择有研究价值及发展前途的主题,应积极开发研究新领域、新学科和新理论。 论文快速发表绿色通道—期刊之家网 发表流程:收稿---稿件初审---商定期刊---杂志社审稿---办理定金---修改定稿---确认---付余款---杂志社发采稿通知---发表见刊---接收期刊样册---知网收录 论文刊发时间:从收到论文版面费起3-4个月(特殊情况除外),针对需要快速发表的作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本站声明:期刊之家网与多家医学期刊结成了学术联盟,如果您有发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SCI收录期刊的需求,以及对于需要论文发票的作者可以与我们联系 1、学术期刊论文发表时间安排等相关咨询联系杨老师QQ:2926870355/ 2012730281 2、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不损害公共利益。 3、是作者本人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著作权和版权,不损

《国际法》论文题目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设计)考核 国际法 作者吴占君 考试批次 1503 学籍批次 1309 学习中心辽宁铁岭昌图 层次高起本 专业法学 完成时间 2015.03.09

《国际法》案例分析 一、案例 根据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第十二条规定:“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一) 一国成为本规约缔约国,即接受本法院对第五条所述犯罪的管辖权。 (二) 对于第十三条第1项或第3项的情况,如果下列一个或多个国家是本规约缔约国或依照第三款接受了本法院管辖权,本法院即可以行使管辖权:1. 有关行为在其境内发生的国家;如果犯罪发生在船舶或飞行器上,该船舶或飞行器的注册国;2. 犯罪被告人的国籍国。(三) 如果根据第二款的规定,需要得到一个非本规约缔约国的国家接受本法院的管辖权,该国可以向书记官长提交声明,接受本法院对有关犯罪行使管辖权。该接受国应依照本规约第九编规定,不拖延并无例外地与本法院合作。” 第十三条:“行使管辖权,在下列情况下,本法院可以依照本规约的规定,就第五条所述犯罪行使管辖权: 1. 缔约国依照第十四条规定,向检察官提交显示一项或多项犯罪已经发生的情势;2. 安全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行事,向检察官提交显示一项或多项犯罪已经发生的情势;或3. 检察官依照第十五条开始调查一项犯罪。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1.)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关于管辖权的规定有何特点? 第一,国际刑事法院所能管辖的犯罪是特定的,也即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是有限的。规约第5条规定,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应限于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并明确了对下列四种国际犯罪——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具有管辖权。其中规约第6条具体规定了灭绝种族罪的定义与1948年《防止及惩治种族罪》中的完全一致。规约第7条规定了反人类罪,是在《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中规定的反人道罪的基础上,根据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发展而来的,它与作为战争犯罪之一的反人道罪相比,涉及的范围更广泛。规约第8条对战争罪进行了详尽的列举。超出这个范围国际刑事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有学者指出规约未将恐怖主义罪、针对联合国和有关人员的犯罪、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的犯罪和使用或威胁使用包括核武器在内的大规模杀伤武器罪行纳入管辖范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缺陷。[8]但换个角度看问题,这是国际法朝着可操作性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的标志,因为任何一个国际司法组织从来都没有获得过同样的授权。 第二,国际刑事法院所管辖的犯罪主体仅限于个人。在国内法中,个人是刑事责任的承担者,这是基本的刑罚原则。规约以列举的方式详尽的规定了个人对规约规定的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规约第25条第2款规定,实施本法院管辖权内的犯罪的人应依照本规约的规定负刑事责任。第3款则具体规定了一定情形下犯罪人应负刑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规约第26条还界定了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即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受本法院管辖。

农大国际法作业

国际法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6-05-30 15:51:12 一、单选题 1. (5分)庇护是国家从它的()引申出来的权利。 ? A. 域外法权 ? B. 民族自决权 ? C. 属地优越权 ? D. 属人优越权 2. (5分)1789年英国哲学家和法学家边沁在其()一书中首次使用国际法这一名称。 ? A. 《道德及立法原理诸论》 ? B. 《国际法原理》 ? C. 《万国公法》 ? D. 《战争与和平法》 3. (5分)()是双方当事国通过交换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照会,就特定事项达成的国家间协议。 ? A. 换文 ? B. 双边协定 ? C. 议定书 ? D. 盟约 4.

(5分)对多边条约提出的保留要在保留国与同意国之间生效,接受保留的国家应有()。 ? A. 2/3缔约国 ? B. 1/2缔约国 ? C. 所有缔约国 ? D. 至少一个缔约国 5. (5分)甲国因故驱逐了乙国驻甲国使馆中的一名外交人员,后乙国也驱逐了甲国驻乙使馆中的一名外交人员,乙国的行为是()。 ? A. 反报 ? B. 干涉 ? C. 制裁 ? D. 报复 6. (5分)如果父母国籍不同,父母各自国家采取血统原则,他们在采取出生地原则的国家新生子女,一出生就具有()。 ? A. 随父的国籍 ? B. 双重国籍 ? C. 三重国籍 ? D. 无国籍 7. (5分)()是国家在对外关系上的最高代表。 ? A. 国家元首

? B. 外交部长 ? C. 总理 ? D. 驻外大使 8. (5分)当事国不服国际法院的判决,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释或申请()? A. 复核 ? B. 撤销 ? C. 重审 ? D. 复议 9. (5分)联合国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 A. 秘书处 ? B. 联合国安理事会 ? C. 国际法委员会 ? D. 联合国大会 10. (5分)()是前往接受国赴任的使馆馆长携带的外交信件。 ? A. 议定书 ? B. 国书 ? C. 换文 ? D. 全权证书

《国际公法》第二次作业题库(案例)

《国际公法》第二次作业题库:案例讨论题 1.北海大陆架案 1966年,以联邦德国为一方,以丹麦和荷兰为另一方,就他们之间在北海的大陆架划界问题发生了争端。欧洲北海自1959年在荷兰近岸地区发现大型天然气田后,引起各国对北海大陆架油气田勘探开发的重视。 1963—1966年,北海5个沿岸国(英国、挪威、丹麦、荷兰、联邦德国)先后公布了本国关于大陆架的法令,并陆续进行了一系列双边划界活动。其中,联邦德国与荷兰、丹麦的大陆架划界拖得最久。 虽然联邦德国与荷兰在1964年12月1日,与丹麦在1965年9日分别订有双边协定,但只解决了两国间近海岸部分的大陆架分界线,即从海岸到海面25海里至30海里之处的分界线,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而这些点之外伸向北海中心的分界线则无法达成任何协议。产生僵局的原因是:丹麦和荷兰坚持整条边界线应采用1958年《大陆架公约》第6条规定的等距离原则划出。他们认为,不论德国与该公约的关系如何(德国不是该公约缔约国),德国有义务接受以“等距离—特殊情况”方法为基础划界,因为该方法的使用不仅仅是一项条约义务,而且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项规则。 与此相反,德国认为,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线这样的原则,而且用这种方法划分北海大陆架疆界对它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德国的海岸线是凹入的,从其两端划出的等距离线会交叉,这将使德国的大陆架成为一个小得不成比例的三角形。1966年3月31日,荷兰 1与丹麦就它们之间的大陆架分界线达成协议。该分界线以等距离原则为基础,始于一条将英国的大陆架与北海东半部分离的疆界上的一点,延伸至联邦德国海岸外的一点,这样就阻止了联邦德国将其大陆架展至北海中部与英国的大陆架界线相接。1967年2月,联邦德国分别同丹麦和荷兰订立特别协定,将划分大陆架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这两个协议请求法院判定:“在划分属于这三个国家的北海大陆架的区域时应适用什么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并承诺在此之后按照法院指明的原则和规则划界。

如何拟定医学论文题目

如何拟定医学论文题目 一、题目的重要性 1. 题目是论文的总纲: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题目是纲,也可以从课题的完成过程中显示出来,就是说要紧紧围绕题目作文章,在引言中提出问题,方法中解决问题,结果中回答问题,讨论中评价问题,始终围绕论文的主题、中心,即总纲进行,这样的论文才能文题一致,主题突出,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2.题目是读者判断是否该阅读该文的依据:当今医学期刊种类繁多,每年公开发表的论文数十万篇。读者一刊在手,往往先看目录中的题目。因题目高度概括论文主要内容,准确反映论文内容,故看了题目就初步知道是否符合科研或临床工作的需要,从而决定是否应该详细阅读它。由此可见,题目是指引读者阅读的航标。 3.题目是文献检索的依据:当前知识爆炸,文献爆炸,要有效地阅读科技文献,首先依赖文献检索,在手工检索工具中,如美国的《医学索引》(IndexMedicus)、《现刊目录》(CurrentContents)和我国的《中文科技目录。医学卷》等都只标明论文的题目,读者只能根据题目判断文章内容,然后决定是否收集和阅读原始文献。此外,题目常是关键词的重要来源,而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中都是根据关键词查找文献的。 二、确定题目的原则 1. 准确反映论文的内容,符合其深度和广度:论文内容包括引言、资料与方法、结果及讨论等部分。而论文题目仅一句话,不可能反映如此多的内容,一般仅反映主要研究对象、方法、目的或结果。例如,“血清CA125测定在卵巢内膜异位囊肿中的诊断价值”,血清CA125测定是研究方法,卵巢内膜异位囊肿是研究对象,诊断价值是研究目的。所谓准确,就是恰如其分地描述,不能夸大或缩小,更不能名不符实。如将上述题目改为“血清CA125测定在内膜异位症中的诊断价值”,虽然并无错误,但范围和深度明显被夸大了,将比较局限的卵巢内膜异位囊肿,扩大为范围较广的子宫内膜异位症。又如,“围产期心肌病”一文的内容出书论文发表球球2043944129实为 12例围产期心肌病的回顾性临床分析,而题目被夸大为一本专著的名称。显然,这一题目没有准确反映论文的内容、范围、深度和广度,亦为欠妥的题目。 2. 客观、含蓄地描述研究结果:一篇论文中结果是主要的,由结果升华到结论更是可贵的。在题目中,一般不具体提结果和结论,而只作客观地、含蓄地描述。常以价值、意义、影响及观察等词进行描述。例如,“彩色多普勒血流显象对恶性滋养细胞肿瘤诊断的价值”,“妊高征患者尿酶变化的意义”,“克罗米酚对子宫内膜雌、孕激素受体的影响”及“米非司酮用于紧急避孕的临床观察”,至于真实的结果和结

应届2020毕业季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精选

最新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精选 国际法是适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国际人格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称。也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法律。在写作国际法方向的论文时很多同学无从下手,不知道该选择什么题目。下面学术堂就为你精选了102条 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希望能给你启发。 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一: 1、外空自然资源开发的国际法分析 2、对世义务研究 3、论我国海事争端的解决 4、论国家自卫权在保护海外侨民中的适用 5、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理问题研究 6、国际法视域下南海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7、跨境电影贸易的国际法规则适用探究 8、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国际法研究 9、黄岩岛主权问题的国际法探求 10、国际法视域下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研究 11、论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原则-由克里米亚及苏格兰公投探析民族分离主义 12、美国经济制裁的国际法问题分析 13、国际社会对伊朗经济制裁的合法性问题研究 14、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研究 15、美国防空识别区制度的国际法评析 16、论国际法中“对一切”义务概念渊源及其现实意义 17、网络攻击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18、《国际法和政策视域下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海事安全》的翻译实践报告 19、论安理会决议法律效力的实现 20、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协调 21、国际法上保护责任研究 22、国际法中关于“少数人”权利保护的政治学分析 23、防空识别区设立的国际法依据 24、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25、国际法上的有效控制规则研究 26、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研究 27、海洋生物保护国际法规制的完善研究 28、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29、中越南沙群岛主权争端解决的国际法依据 30、论国籍争议解决在国际法中的发展 31、国际法上的历史性权利研究 32、国际法视野下的劳工保护与反就业歧视 33、关于“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的思考 34、论湿地保护的国际法规则及其在我国的法律适用 35、国际刑法中个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36、论国际法对化学武器的规制 37、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38、国际法视角下人道主义干涉实证研究 39、国际法中的赦免正当性研究 40、周鲠生学术思想探析 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二: 41、气候难民的国际法保护研究 42、环境产品关税的国际法规制 43、《塔林手册》中网络战争的法律研究 44、论国际法上全民公决合法性的判断及其保障 45、海上钻井平台石油污染防治的国际法律研究 46、国际法视野下的食品安全权探析 47、公海保护区及其对现代公海制度之冲击 48、论跨界损害的国际求偿 49、国际法中海上封锁问题研究 50、论“气候难民”的国际法保护 51、国际法视角下的航权交换刍论 52、对欧洲难民危机及其影响的初步评估 53、网络战争的若干国际法问题探析 54、国际法视野下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权利的保护 55、国际投资法中的水权保护问题研究 56、跨境售后回租的法律规制研究 57、低潮高地法律地位研究 58、核废料处理的国际法制度研究 59、远洋群岛领海基线制度探析 60、防空识别区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61、论马六甲海峡安全的国际法问题 62、国家豁免与诉诸法院权的冲突与协调 63、中韩海域划界的国际法分析 64、国际法视野下流失文物追索问题研究 65、和平时期下网络攻击的国家责任问题研究

国际法作业之五

国际法作业之五 一、单选题 1、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船舶在通过领海时从事活动属于无害通过。 A.为救助遇险或遭难的人员而停船 B.进行研究及测量活动 C.干扰沿海国通讯 系统 D.捕鱼 2、以下关于专属经济区说法正确的有?( ) A.专属经济区不需国家以某种形式宣布建立并说明其宽度,是国家的一种自然权利 B.专属经济区制度影响其上空和底土本身的法律地位 C.其他国家在这个区域享有航行、飞越、建造人工岛屿的权利 D.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可以采取登临、检查、逮捕措施 3、W因为沿海国,V国因其未发表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并且未在大陆架上进 行任何活动,在W国不知道的情况下,在W国毗连区海底进行科研钻探活动。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A、根据海洋科研自由的原则,V国行为合法 B、因W国从未提出大陆架的主张,V国行为合法 C、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但无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D、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下列关于大陆架的说法错误的是() A.大陆架不属于沿海国的领土 B.沿海国有权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 C.大陆架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 D.国家对大陆架及其资源、上覆水域享有主权 5、下列哪个选项符合国际海洋法关于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悬挂船旗的规则?() A.如果船舶在航行中不断变换船旗,可视为多国籍船舶 B.如果船舶在两个国家注册登记,应当悬挂两国的船旗 C.如果船舶在航行中遇到外国军舰,可悬挂军舰国船旗 D.如果船舶未悬挂任何船旗,任何国家军舰均有登临权 6、甲国“天网”号海船未经允许在中国领海外附近海域捕鱼,被正在附近执行巡游任务的中国军舰“东方”号发现,该军舰拟行使紧追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东方号只能从中国领海开始紧追 B.东方号应向天网号发出停止信号后才可开始紧追. C.东方号只有连续不断的追逐天网号,进入公海后才可继续追逐 D.天网号若逃逸至第三国领海,则东方号应立即终止追逐

国际法作业一

《国际法》作业一 得分: 一、填空(每空1分,共15分) 1.被誉为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____________的名著是_____________。 2.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有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3.国家构成的要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除________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外,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也具有国际法的主体资格。 5.政府间对国际的编纂始于_________世纪。 6.国际争端的外交解决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二、选择题(共30分,每小题3分。请将你选择的答案用A、B、C、D填入空中)1.确立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最基本法律性文件是_____。 A.联合国宪章 B国际法原则宣言 C.南极条约 D海牙公约 2.以下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_____。 A.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B不干涉内政原则 C.谈判原则 D司法解决争端原则 3.根据《南极条约》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_____。 A.进行军事活动 B主张领土 C.自由考察 D建立军事基地 4.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有_____。 A.租借 B先占 C.共管 D割让 5.战争受难者有_____。 A.战俘 B交战国 C.平民 D中立国 6.以下实体可请求国际法院就有关问题发表咨询意见:_____。 A.联合国大会 B安理会 C.中国 D任何个人 7.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以_____为准缔结的书面协议。 A.美国法 B联合国宪章 C.国际法 D欧盟法 8.在联合国体系中对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的机关是_____。

中国医学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386099062.html, 中国医学论文题目 一、最新中国医学论文选题参考 1、教育国际化趋势中的中国医学教育评估 2、中国医学期刊主要评价指标统计分析与讨论 3、中国医学独立实验室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4、中国医学大成 5、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带给中国医学期刊的反思 6、PBL教学法在中国医学教育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7、中国医学文献资源共享网络建设 8、尴尬的中国医学研究 9、2005年中国医学科技统计源期刊的被引半衰期 10、中国医学是“现象-状态医学”学科 11、中国医学文化史 12、美国人眼中21世纪的中国医学教育 13、两种错误的中国医学史观——评"中医超科学论"和"中医伪科学论" 14、中国医学人文教育: 历史、现状与前景 15、中国医学疗法大全 16、中国医学社会学研究30年:回顾与反思(下) 17、SCI收录中国医学高校论文的统计分析与比较 18、中国医学名著珍品全书 19、PBL教学法的发展历程及对中国医学教育的影响 20、关于中国医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386099062.html, 二、中国医学论文题目大全 1、当代中国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 2、中国医学期刊编辑出版史初步研究 3、TBL在医学教育中的应用现状和在中国医学教育中的应用意义 4、中国医学史研究60年 5、创建中国医学信息标准的探讨 6、中国医学院校和教育研究型卫生系统现状概述 7、解析SCI,看中国医学研究的差距 8、中国医学期刊概述 9、中国医学甲壳动物 10、《中图法》R2中国医学类目问题概述 11、近五年来中国医学史研究的进展 12、《中国医学百科全书军事医学卷》读后感 13、SCIE收录2001-2003年中国医学文献的被引情况分析 14、1995年中国医学科学进展——神经外科学 15、中国医学科技期刊的起源和发展 16、1995年中国医学科学进展——消化内科学 17、基于知识图谱的中国医学人文教育研究 18、中国医学诊法大全 19、全球背景下的中国医学教育改革 20、"中国医学教育学制与学位改革座谈会"纪要 三、热门中国医学专业论文题目推荐

法学专业国际私法论文题目参考

法学专业国际私法论文题目参考 1、论中国《法律适用法》中的“强制性规定” 2、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国际私法问题 3、南海争端中海峡两岸开展维权执法合作路径探析 4、关于在我国建立涉外临时仲裁制度的思考 5、中华老字号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6、国际保理商面临的将来债权的可让与性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7、网络服务提供者着作权侵权责任问题比较研究 8、生物技术国际立法路径变迁及对策研究 9、关于知识产权正当性论争之思考 10、后TRIPS时代我国地理标志的涉外保护研究 11、论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 12、论移动互联网会展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13、浅析国际私法的趋同化对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完善的启示 14、外国反垄断争议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 15、论私法意义上的容忍义务 16、我国法律适用法中反致制度的立场及其反思 17、国际石油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研究 18、第三人欺诈民事行为研究 19、浅析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律规避的认定问题 20、论冲突法中的单方法律选择权 21、论涉外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 22、实验使用例外制度的反思与完善--兼评《专利法》第69条第4项 23、TRIPS协定第22条“一般地理标志条款”解读 24、我国涉外结婚条件的法律适用规则评析 25、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最密切联系精神 26、从法律选择方法变革看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 27、自贸区仲裁规则的冷静思考 28、TRIPS框架下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法律经济学思考 29、知识产权之冲突法的新发展及反思

30、《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意思自治 31、TRIPS协议下我国对于商标侵权刑事立法探究 32、学说或法理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问题研究 33、《跨境游客保护合作公约草案》述评 34、论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 35、试分析冲突规范在国际税法的地位和影响 36、数据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探析 37、国际投资合并仲裁的比较研究 38、论国际航空运输“不轨旅客”侵权的法律适用 39、FTA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制探析 40、论国际私法的范围 41、中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纠纷与对策 42、国际托收中委托人与代收行关系之法理分析 43、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解决的法理问题 44、论国际商事仲裁的费用控制 45、ACTA与TRIPS的比较 46、学说不能作为我国国际私法渊源之新探 47、论我国法院对我国民间对日本索赔案件的管辖权 48、中美外国法查明义务分担问题比较研究 49、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法院判决时的公共秩序审查 50、从TPP建议案版权条款看美国的版权扩张政策 51、浅谈比较法对国际私法的作用 52、以“鲍富莱蒙案”为视点谈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 53、论我国国际私法中权利质权设立地的认定 54、再论经营者集中附行为性条件争议仲裁的适用 55、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与完善 56、确定国际人格权侵权准据法的理论分歧 57、论国际私法法典化进程 58、如何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特别是如何解决区际私法冲突问题 59、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国际法作业3

第五章冲突规范(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识别的依据,各国法院都普遍采用()A法院地法说 B准据法说 C分析与比较法说 D个案识别说 2.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首先碰到的国际私法的基本问题是() A识别 B反致 C公共秩序保留 D先决问题 3.一个住所在意大利的英国公民未留遗嘱死亡,死后留有动产在英格兰。按照英国的冲突规则,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但意大利冲突规则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对这笔动产的继承如果英国法院最终依其本国法来处理,即构成()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4.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的福尔果案是关于()A识别的案件 B反致的案件 C公共秩序保留的案件 D先决问题的案件 5.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先决问题的准据法确定,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一般主张() A依主要问题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B依法院地的冲突规则来选择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C依先决问题与法院地法还是主要问题准据法何者关系更为密切,来决定适用何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D依第三国的冲突规则来确定准据法 6.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对鲍富莱蒙案的判决是关于() A先决问题的典型案例 B法律规避的典型案例 C反致的典型案例 D公共秩序保留的典型案例 7.关于外国法的性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多认为是() A事实 B法律 C既非事实,亦非法律 D特殊的法律事实 8.当外国法无法查明时,大多数国家的作法是() A类推适用内国法 B直接适用内国法 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D适用一般法理 9.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外国法无法查明时,应当() A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B适用一般法理 C适用我国法律 D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10.提出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法概念的是() A萨维尼 B孟西尼 C布鲁歇 D斯托雷 11.法院国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如该外国法本身的规定与法院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即可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主张被称为公共秩序中的() A联系说 B结果说 C主观说 D客观说 12.对于违反公共秩序的实际标准,我国采用了() A主观说 B客观说 C联系说 D结果说 13.在根据公共秩序保留排除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许多国家的立法与实践是() A以法院地法取代本应适用的外国法 B拒绝审判 C适用于外国法有较密切联系的另一外国法 D适用一般法理 14.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都明

如何确定论文题目和题目的重要性

如何确定论文题目和题目的重要性 一、题目的重要性 1.题目是论文的总纲: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题目是纲,也可以从课题的完成过程中显示出来,就是说要紧紧围绕题目作文章,在引言中提出问题,方法中解决问题,结果中回答问题,讨论中评价问题,始终围绕论文的主题、中心,即总纲进行,这样的论文才能文题一致,主题突出,有较大的参考价值。2.题目是读者判断是否该阅读该文的依据:当今医学期刊种类繁多,每年公开发表的论文数十万篇。读者一刊在手,往往先看目录中的题目。因题目高度概括论文主要内容,准确反映论文内容,故看了题目就初步知道是否符合科研或临床工作的需要,从而决定是否应该详细阅读它。由此可见,题目是指引读者阅读的航标。 3.题目是文献检索的依据:当前知识爆炸,文献爆炸,要有效地阅读科技文献,首先依赖文献检索,在手工检索工具中,如美国的《医学索引》(IndexMedicus)、《现刊目录》(CurrentContents)和我国的《中文科技目录.医学卷》等都只标明论文的题目,读者只能根据题目判断文章内容,然后决定是否收集和阅读原始文献。此外,题目常是关键词的重要来源,而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中都是根据关键词查找文献的。 二、确定题目的原则 1.准确反映论文的内容,符合其深度和广度:论文内容包括引言、资料与方法、结果及讨论等部分。而论文题目仅一句话,不可能反映如此多的内容,一般仅反映主要研究对象、方法、目的或结果。例如,“血清CA125测定在卵巢内膜异位囊肿中的诊断价值”,血清CA125测定是研究方法,卵巢内膜异位囊肿是研究对象,诊断价值是研究目的。所谓准确,就是恰如其分地描述,不能夸大或缩小,更不能名不符实。如将上述题目改为“血清CA125测定在内膜异位症中的诊断价值”,虽然并无错误,但范围和深度明显被夸大了,将比较局限的卵巢内膜异位囊肿,扩大为范围较广的子宫内膜异位症。又如,“围产期心肌病”一文的内容实为12例围产期心肌病的回顾性临床分析,而题目被夸大为一本专著的名称。显然,这一题目没有准确反映出书论文发表球球2043944129文的内容、范围、深度和广度,亦为欠妥的题目。2.客观、含蓄地描述研究结果:一篇论文中结果是主要的,由结果升华到结论更是可贵的。在题目中,一般不具体提结果和结论,而只作客观地、含蓄地描述。常以价值、意义、影响及观察等词进行描述。例如,“彩色多普勒血流显象对恶性滋养细胞肿瘤诊断的价值”,“妊高征患者尿酶变化的意义”,“克罗米酚对子宫内膜雌、孕激素受体的影响”及“米非司酮用于紧急避孕的临床观察”,至于真实的结果和结论如何,留待读者自己去阅读和评论。

政法大学论文参考题目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班论文参考题目 宪法: 1、宪法与民主 2、宪法与依法治国 3、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 4、宪法与人权保护 5、论主权在民 6、论三权分立 7、论民主集中制 8、论宪法的作用 法理学: 1、民主与法治 2、法治与法制 3、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 4、法律意识对法(律)治建设的作用 5、法律与人权 6、法律与市场经济 7、法律的价值 8、法律推理与法治 9、法律解释的意义、价值 10、法律监督 11、法律与正义 12、司法公正 13、司法独立 14、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15、法的本质 16、法与国家 17、法治现代化 18、中国法治现代化之路 19、法律的借鉴与移植 20、法的作用 民商经济法 一.民法总论 1、对民法典草案的几点意见 2、关于我国民法典体系构建的几个问题

3、论民法中的诚信原则 4、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5、论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6、胎儿民事权益探析 7、论监护 8、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关系 9、监护权变更的民事法律效果 10、论宣告死亡制度11、论法人的成立条件 12、论法人的权利能力 13、论非法人团体的法律地位 14.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法中的法律地位 15.基金会的非营利性与控管结构 16.浅谈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地位与事业单位改革 17.从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看我国合伙的分类 18.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与控管结构之比较19.浅谈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20.论合伙人资格的认定 21.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22.论合伙的入伙与退伙 23、论合伙的财产责任 24.浅论拟定民法典中之法人分类 25.论民法典制定中的法人制度的完善 26.论法律行为之无效与无效合同 27.论可撤销法律行为与可撤销合同 28.论民事法律行为的发展和完善 29.效力待定行为与可撤销行为之间的区别 30.论委托代理 31.论无权代理 32.论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33.论表见代理 34.论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有权代理的关系 35.大陆法系民法中的时效制度 36.论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异同 37.论诉讼时效的起算 38.论我国民法时效利益之抛弃 39.论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民法体系中的建立 二.物权法 1.论物权 2.论物权的效力 3.论物权的客体 4.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 5.论所有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