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F o r p e s n a u s e o n y s u d y a n r e s c h n o f r c m e

r c a u s e

r c a u s e

F o r p e s n a u s e o n y s u d y a n r e s c h n o f r c m e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各类服务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搭建服务平台,规范服务行为,更好的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提供专业技术、商业保险、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科技装备、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各类服务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搭建服务平台,规范服务行为,更好的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提供专业技术、商业保险、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科技装备、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 二、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体系 (一)改革审批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分级管理制度改革,取消甲、乙级资质分类,完善资质

条件。2020年底前取消资质审批,建立条件审查公告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布公告,变单一的行政监督为行政和社会双重监督。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快改革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和审批制度。 (二)推进服务融合。扶持有实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打破地域和行业壁垒,发展壮大技术服务力量,建立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主体,通过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推动形成龙头企业,至2020年打造形成10家左右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在审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时,优先审查之前已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完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同一企业、同类事项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评价一体化,合并出具评价报告。 (三)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现场勘查记录,全面汇集与服务要求相关的资料。服务机构跨区域开展服务活动前,要书面告知所在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完善服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的人员、项目、程序、收费参考标准、现场勘查图像影像证明和技术服务报告等项目,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 (四)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底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底前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

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指导意见

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指导意见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2.与本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根据管理体制的调整适时修订。 3.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 1.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2.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责任。在建立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HSE、设备、技术、生产、工程、综合办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四、编写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先从纵向和横向方面列出层级和涉及到的部门、岗位,对应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编制说明相应层级、岗位应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 五、在划分安全生产责任时,要覆盖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凡事与HSE有关的活动都要进行考虑,尤其是平行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清的,在责任制中要明确说明,具体编写要点见附件。

附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编写指导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确定具体内容,要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可根据其兼职情况,承担其相应各职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写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基本原则。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履责的范围,明确人人有责。 二是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或分厂(车间、工段)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工人等。 三是各职能部门责任制。包括行政部门(含厂办、人事、劳资、教育等综合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基建设备动力部门、环保部门、安全(消防)部门、财务部门、供销储运部门、

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XX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

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2018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

29国家安全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办〔201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 (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 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4-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从业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安全生 产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市相关文件 精神,特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金华市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安全托管及安全标准化咨询服务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服务工作应坚持诚信为先、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解决客户问题 为目标,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服务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机构负责、专业委自律、接受安监部门监管的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内部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团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条本协会设立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着力为中介机构营 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通过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嫁接 各种资源,持续提升中介机构团队学习能力,优化管理,从而更好的服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打造金华市“安全托管”服务品牌。 第七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坚持权威性、独立性、自主性、 约束性、可操作性原则。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专业委 员会负有下列职责: 1. 协调“安全托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2. 收集政府、机构、企业问题反馈,组织人员研讨并确立问题解决方

案; 3. 组织社会化服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研讨与讲座,提升服务水平; 4.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例会; 5. 做好机构与上级安监部门之间桥梁与纽带,上情下达; 6. 对各机构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通过定期抽查样本,监督考核,推动机构服务按照既定模式运行。 7. 评比先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并向政府和社会推荐优质服务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二、服务机构 第八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服务能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第九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觉加强内部管理,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建有托管程序文件、托管企业档案、托管辅导人员档案等文档资料; 第十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或高中文凭从事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业务咨询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专业委组织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发放《金华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辅导员》工作牌。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事项按金华市安监局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属地安监部门监督、指导与管理。 三、服务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托管服务需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

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

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适合电力生产)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 各所属公司、各职能部门: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各单位安全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障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控股公司相关要求,现就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某某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设备是基础、制度是保障、人员是根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面对今年控股公司由重资产向轻

资产和管理服务输出转型、由国内业务为主向国际国内业务并重转型、由地面项目向地面加分布式项目转型、从光伏向光伏加扶贫、领跑者、农、渔、牧、林、禽,及互联网的转型、从自主开发向合作开发战略转型的新形势,结合控股公司运维电站规模增大、在建项目多的局面,各所属公司及职能部门必须以集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管理,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加强项目建设安全和质量管理,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控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20XX年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责任性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不发生本单位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7)不发生对公司资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事件; (8)不发生职业病病例。 三、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求 1.基本要求 运维管理工作应围绕控股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以提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我市“三农”发展的实践看,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更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选择。本课题试图在深入调查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发展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的发展。 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重大 (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任务。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逐步确立形成的被证明了是行之有效的我国农村现行的基本经营制度。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显现出难以采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吸纳新装备的弊端,也无力搞好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更无法避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从土地经营来看,我市规模化经营比例偏低,到2011

年底,共流转土地73.14万亩,仅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0%,全市仍有近70%的土地在实行单家独户式的小规模经营。如何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分散的小农家庭经营如何实现规模效益?传统农业如何走上现代化道路?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要实现这“两个转变”,就必须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一家一户小生产从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束缚中解放出来,享受社会化服务提供的现代物质装备、先进科技、先进管理方式带来的好处,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自身擅长的某个生产经营环节中去;再造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双层经营机制,促进统一经营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发展,进而丰富新时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 (二)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集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市场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层次、复合型的产业体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工业大量转移。同时,农业内部分工分业加速,与二、三产业的结合更加紧密,工业化、城市化的理念、方式广泛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加工、流通、营销等各个环

危险货物品名表List of dangerous goods -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

危险货物品名表 List of dangerous goods GB12268-2005 代替GB 12268-1990 自 2005-11-1 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除4.7外)、第6章表1中第1~6栏为强制性的,其余力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和有限数量例外》(第13修订版)(以下简称《规章范本》),其有关技术内容与《规章范本》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代替GB 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本标准与GB 12268-1990的差异为: ——采用GB 6944-2005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 ——对《危险货物品名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增加了“英文名”、“类别或项别”、“次要危险性”和“包装类别”等栏目; ——修改了原标准中危险货物品名的编号方法,采用联合国编号。将原标准中的危险货物品名编号作为过渡列在“备注”栏; ——危险货物名称采用《规章范本》第3部分中的正式运输名称; ——参照《规章范本》第3部分内容,对原标准中危险货物进行了适当调整; ——增加“爆炸品配装组划分方法和爆炸品危险性项别与配装组的组合”、“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等内容作为规范性附录列出。 为方便使用和管理,做好与原标准(GB 12268-1990)的衔接,原标准中危险货物编号(CN号)允许存在两年,即:从标准实施之日起两年内,需要使用CN号的产品或场合在标注联合国编号(UN号)的同时可标注CN号;本标准实施前已印制的有关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和安全数据单等应视为有效,但必须加注或粘贴UN号。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慧丽、吴维平、褚家成、陈正才、张海峰、王小兵、李运才、孙庆义。 本标准于1990年3月首次发布。 引言 ——危险货物的编号和正式名称按其危险性类别和组成确定。 ——《危险货物品名表》(以下简称《品名表》)列入了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等过程中最常见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力求在可行的范围内列入具有商业重要性的所有危险物质和物品。 ——《品名表》没有列入那些物别危险非经批准禁止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的危险货物。另外,随着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品名表》也需要不断补充和完善,没有列入《品名表》的某些危险货物并不表明不受到特别限制即可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 危险货物品名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一般规定和结构,以及危险货物的编号、名称和说明、英文名称、类别和项别、次要危险性

(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培训过程控制程序指导意见

(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培训过程控制程序指 导意见

安全生产培训过程控制程序指导意见 1 目的 对培训教学、教师、学员管理进行控制,确保培训管理过程在控制状态下进行,以满足培训教学质量的要求。 2 依据 贯彻《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暂行)》(京安监管政法[2005]25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3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许可,具有 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机构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 4 引用文件 教学管理示范制度 教师管理示范制度 学员管理示范制度 档案管理示范制度 设备管理示范制度 服务管理示范制度 班主任工作示范制度 培训评价实施示范制度 培训投诉处理示范制度

5职责分工 5.1 培训机构负责对全部培训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学方案、教师聘用的审核批准;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等活动。 5.2 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部门是培训业务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教师及学员的管理、培训过程的管理、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教学质量的评价等工作。 5.3 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部门是后勤保障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提供培训过程所必须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5.4 培训机构内的财务管理部门是资金往来的归口部门,负责培训收支业务与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 6 工作程序 6.1 培训工作流程图(见附录A) 6.2 培训管理(主要针对培训机构应对特种作业培训工作给予哪些管理的支持) 6.2.1 组织保障。对安全生产培训的管理,首先要做到组织落实。培训机构应建立由各培训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岗位构成的培训组织网络。 6.2.2 职责划分。培训机构内部建立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岗位设置,制定管理职责和岗位工作标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关于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思考

关于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以政府为主要倡导者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难题正逐步被破解,基层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本文重点针对社会化服务工作的主体(即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中介机构的发展条件、中介机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和政府的应对措施、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准则等几个方面谈几点思考。 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条件 一是政府政策推动。改革开放后社会发展进程加快,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由于安监工作覆盖面广、涉及企业数量众多,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日显捉襟见肘,安全监管人员力量与实际监管的企业数量严重不对等,政府“保姆式”的安全监管方式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安全形势。政府通过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鼓励中介组织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企业自身需要。由于前期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低,且限于自身经济实力,许多企业都是先成立、后建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到位,存在的问题一时难以整改。部分企业负责人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对安全生产工作心存侥幸,重效益轻安全。多数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么缺岗要么兼职,安管员业务素质及能力不高,安全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匮乏。一般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接受新知识、新技术较慢,且流动性大、从业时间短,导致安全操作能力不强。中介机构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可有效弥补企业的上述薄弱环节。 三是社会发展需求。当前,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升,从以往的解决温饱,到现今的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呈递增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从事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新产业、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需求也在动态改变之中。而当前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无法完全满足变化发展中新兴行业的需要,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的适时出现,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安监人员的行业领域短板。 二、中介服务机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和政府的应对措施 (一)中介服务机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从目前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来看,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和内容参差不齐、鱼龙混杂,未形成一套系统的服务体系,主要存在“中介不忠、中介不专、中介不实、中介不法”四大类问题。笔者以为,中介机构首先要找准目前发展环境的制约因素和存在的短板,对症下药,才能正确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一是人才储备不足。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着服务人员素质不高、人手不足的问题。中介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服务队伍跟不上企业托管数目的

2020年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 报指南 专题一: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一、扶持范围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化应用等服务的综合类服务机构、专业类服务机构、金融类服务机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扶持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中小企业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已登记入库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或在疫情期间服务突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成立1年以上,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具有服务资源组织带动能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 2.申报单位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申报单位在近两年内未获得市工信局的同类服务平台(基地)项目补助; 3.项目起始时间为2019年6月; 其中,申报综合类服务机构的单位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4.具有多种服务功能,能带动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

政策咨询、创业创新、人才培训、投融资等综合性服务; 申报专业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5.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微企业共享。 申报金融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6.经过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信用评级结果是A级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是自申报项目补助前一年内做出的评级或复核。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审查认可和备案。 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7.搭建起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软件平台系统,具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的能力。 三、资金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公共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及服务活动的开展,包括以下范围: 1.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创新产业化能力而直接购置的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及相关软件购买、开发费用; 2.开展各种综合性、专题性、系列性企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如场地费、物料费、宣传费、专家费及与活动有关的交通费、食宿费(不含固定办公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办公耗材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 2008〕2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安全监管的措施,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我国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陈旧,自动控制水平低,本质安全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危险化学品事故总量大,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 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形势明显好转,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2009 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 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 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 请。要通过财政、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 术进步。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要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 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 符合条件的,方可颁发许可证。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可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并提出该企业下次换证时的安全生 产条件。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 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地方各级安全监管 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 改造工作,在 2010 年底前必须完成,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

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安监总矿字〔2006〕216号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 各产煤省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劳动保障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119号)相关要求,现对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煤矿企业劳动定员标准执行不严,甚至没有定员标准,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超定员组织生产等是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劳动定员管理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优化企业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减少入井作业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科学合理的劳动定员可以降低不安全因素发生的概率,有利于改善企业劳动组织,有利于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的通知2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 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的通知 集团各所属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南国资办…2015]?263号),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快推进国资国企“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现将我集团开展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体系的建设和宣贯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分管领导要求定期对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的安全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布置、总结。 (三)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或组长,负责全面主持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委员会成员有变动时要及时根据实际人事任命进行调整。

(四)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设置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积极鼓励职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配齐培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制定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和流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直管领导汇报本岗位(班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每季度、年度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公示,安全生产管理要和企业及个人的季度、年度考核以及评优评先挂钩。 (六)各所属公司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每年要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市安协举办的年度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各公司要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信息通畅、层层落实、定期考核、奖优惩差;要定期修编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预案进行评审并在安监部门备案,每年举行至少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二、工作要求 请各所属公司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五落实五到位”有关文件材料及材料清单,以纸质版形式上报集团安监办。 联系人:倪前前联系电话:4898381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如何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如何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不仅需要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以拓展经营形式,更需要建立一套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支撑。因此,加快建立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应有之义。 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指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项伟大事业,对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健全双层经营体制,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小康目标,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时至今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之配套: 一是因为在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农业劳动力又呈现低质化、老龄化、妇女化的趋势的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二是因为在农业市场化、国家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服务供给既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又存在政府失灵问题,建立适应农业新阶段特征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三是因为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必然要求一个覆盖全程、形式多样、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来支撑。 建立什么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全国各地在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来看,各种创新模式也不断涌现,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供给主体、服务性质和服务内容的差异,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呈现如下架构: (一)根据供给主体分类 实践表明,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明显的主要有七类供给主体:一是依托政府涉农部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农口以外部门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村集体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五是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六是不同民间服务主体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七是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根据服务性质分类

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川安委〔2012〕10号 【发布时间:2012-06-04】【来源:科技装备处】【阅读次数:119】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1〕84号)要求,为全面有序推进我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国务院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为基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分类指导、重点推进,通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有效提高企业硬件安全性和管理有效性,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不得收取费用。

二、组织管理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取政府行政部门制定达标标准、企业按照标准创建、政府行政部门组织考评发证授牌的方式开展。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考核认定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公告、发证、授牌,重点组织推进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所辖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公告、发证、授牌,重点组织推进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所辖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推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引导职能,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岗位达标。 (五)企业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持久地贯彻落实。要严格对应评定标准、细则要求,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开展创建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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