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核查办法

实地核查办法
实地核查办法

附件2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

实地核查结论的判定原则

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人力资源要求,四、技术文件管理,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共7章26条39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

(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标注*),否决项目为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的2.2.1款、2.3测量设备的2.3.1款、6.3出厂检验共4款;

(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非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不标注*)。非否决项目共35款。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8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

2

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1.1 组织

机构

企业应有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应

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负责质量

管理工作的人员。

1.企业是否有文件明确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企业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了质量管理人员。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1.2 管理

职责

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

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企业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覆盖申证产品,

管理体系文件是否按规定批准并已实施。

2.是否规定了与申证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

权限,相互关系是否明确。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1.3 有效

实施

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

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并记录

有关结果。

1.企业的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2.企业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二、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2.1* 生产

设施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

和检验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

设施,且维护完好。

1.企业是否具备满足申证产品所需的水、电、汽等基础设施、生产

场所以及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预应力混凝土管生产企业应具备制

品养护时所需的养护坑或养护窑或养护罩等生产设施);

2.企业是否配置能正常开展必须试验项目的试验室;混凝土管生产企

业应配置混凝土标准养护室(RH:>95%、温度:20±2℃)或标准水

养设施(20±2℃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如果配置混凝土标

准养护箱,其容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3.与申证产品有关的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符合

?不符合

3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2.2 设备

工装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

5.2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

和工艺装备,其性能和精度应

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必要时

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票等凭证及设备编号。

2.设备工装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加工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3.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能力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符合

?不符合

2.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

备应维护保养完好。

是否对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编制了维护和保养计划并实

施,记录是否齐全;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实际状态是否完好。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2.3 测量

设备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

5.2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

量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

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企业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必要

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票等凭证及设备编号。

2. 设备性能、准确度是否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需要。

3.设备的测量能力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符合

?不符合

2. 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

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

期内使用。

在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检定

/校准证书、校验记录是否齐全。

(包括生产设备中有检定或校验要求的是否进行了检定或校验;需自

校的是否制订了校验规程,是否按规程进行了校验。)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4

三、人力资源要求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3.1 企业

领导

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

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

专业技术知识。

1.企业领导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

⑴是否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对企业的要求(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⑵是否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2.企业领导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⑴是否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

⑵是否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3.2 技术

人员

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

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

量管理知识。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4.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兼)职人员不应少于1

人。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3.3 检验

人员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

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

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技能。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掌握与申证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检验要求;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4.是否能熟练准确地按规定进行检验。

5.持有申证产品上岗证的专(兼)职检验人员应满足生产规模的要求且不

应少于3人(均应为本企业人员)。

(重点抽查关键重要件检验人员和出厂检验人员)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5

序号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3.4 生产

工人

生产人员应能看懂相关

技术文件(图纸、配方和工艺

文件等),并能熟练地操作设

备。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能看懂相关图纸、配方、工艺文件;

3.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重点抽查关键工序操作工人)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3.5 人员

培训

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相

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

考核。

1.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领导、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工人是否

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并保持有关记录。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岗位(如行车工、电焊操作工、电工)及职业技能有规

定的岗位(玻璃钢制品缠绕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四、技术文件管理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4.1 技术

标准

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

则》5.1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

相关标准。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证产品有关的标准。

2.这些标准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6

序号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2.如有需要,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

求,企业产品的型号规格定义、比国家标准高的指标和比国家标准多的功能等应

在企业产品标准中有详细描述。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4.2 技术

文件

1.技术文件应具有正确性,且

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

1.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等)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是否符合有关产

品标准和规定要求。

2.技术文件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

(重点检查总装图、结构配筋图或结构计算书、部件图、关键零件图、关键工序

的工艺-文件)

注:

(1)混凝土管

a.混凝土管企业采用有资质单位提供的图纸或图集应有企业书面技术确认报告;

b.当企业采用上述图纸或图集但钢材规格型号与图纸或图集不同时,应进行用钢

量换算,并符合该图纸或图集的相关规定,否则应经具有审核资质的单位对其进

行技术审核并提供审核报告;

c.企业自行设计的结构配筋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应经具有审核资质的单位对其进

行技术审核并提供审核报告;

d. 企业对结构配筋进行修改时(上述b款除外)应经具有审核资质的单位对其

进行技术审核并提供审核报告。

(企业应保留审核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应具有管壁结构(或铺层)计算书,定长及连续缠绕管应有结构层厚度、夹

砂层厚度及总壁厚的计算结果;离心浇铸管应有总壁厚的计算结果。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7

序号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2.技术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必须齐全配套。1.申证产品的设计文件是否完整、齐全(包括设计文件的图样目录、零部件明

细表、总装图、部件图、零件图、技术要求和设计计算书等)。

2.申证产品的工艺文件是否完整、齐全(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过程卡、

工序卡、作业指导书等)。

3.申证产品的检验规程是否完整、齐全(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过

程的检验、验证标准或规程等)。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3.技术文件应和实际生产相一致,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须完全一致。1.技术文件是否与实际生产和产品统一一致。

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一致。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4.3 文件

管理

1. 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

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

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

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修改应

符合规定要求。

1.企业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

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8

五、过程质量管理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5.1 采购

控制

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

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

制度。

1.企业是否制定了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文件。

2.质量控制文件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2. 企业应制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

要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及外

协单位的评价规定,并依据规定进

行评价,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

和供货、协作记录。

1.企业是否制定了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主要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及外

协单位的评价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价。

3.是否全部在合格供方采购。

4.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注:水泥、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预应力混凝土用钢

绞线、冷轧带肋钢筋是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企业应保留相应产品的生

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3.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

件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采购或外

协加工。

1.企业是否有采购或委托加工文件(如:计划、清单、合同等)。

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4.企业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9

序号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4.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全。1.企业是否对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件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规定。

2.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

3.企业是否保留检验或验证的记录。

(必须由本企业试验室检验的项目:[混凝土管]砂、石的含泥量、级配、泥

块含量;[夹砂管]颗粒材料(石英砂、碳酸钙)的含水量,玻璃纤维无捻

粗纱含水率。

必须提供验证资料(应是第三方质检机构的检测报告或本企业检验报告)的项

目:[混凝土管]水泥安定性;钢丝、钢筋、承口钢板、插口异型钢、薄钢板

等的抗拉强度、伸长率、反复弯曲(或冷弯)及扭转次数(钢筒管)。[夹砂管]

树脂浇铸体的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断裂伸长率,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碱金

属氧化物含量、胶圈尺寸。)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5.2 工艺

管理

1.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考

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内容是否包括了(1)工艺文件管理

部门、编制部门和执行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2)操作工人应严格

按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的纪律要求;(3)采用新

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采取的工艺分析、审查、试验的要求;(4)

工艺管理制度的考核、奖励办法;(5)工艺操作记录要求及工艺纪律检查记录

的要求。上述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工装

器具等应按规定放置,并应防止出

现损伤或变质。

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或变质。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3.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

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是否按工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现场检查若发现SYG管、PCCP管任意0.6m管长的环向预应力钢丝圈数小于

设计要求时应判为不符合;RCP管、DRC管环筋螺距大于规定螺距30mm以上时

应判为不符合。)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10

序号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5.3 质量

控制

1.企业应明确设置关键质量控制

点,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

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2.企业是否在有关工艺文件中标明质量控制点。

注:[混凝土管]关键质量控制点至少应包括:混凝土拌合物的配合比、原材

料称量误差控制;制作钢筋骨架的材质、内外层骨架直径、环筋直径、螺距;

钢筒管承插口环及钢筒的制作;钢筋纵向张拉应力的控制;SYG、PCCP管环向

钢筋直径、强度、缠丝应力、螺距;管子成型制度的执行;蒸汽养护制度的执

行;自应力管水养制度的执行;SYG、PCCP管保护层的制作及养护等。

[夹砂管]关键质量控制点至少应包括:定长缠绕管缠绕参数的输入和确定、

内衬制作、承插口的修整;连续缠绕管缠绕参数的输入和确定、端部修整、套

管安装;离心浇铸管混合罐树脂混合液粘度、凝胶时间及放热峰的控制、玻纤

投入量的控制、套管安装。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2.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

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施质

量控制。

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具有可

操作性。

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重点核查各关键质量控制点的工艺控制参数是否明确,生产人员是否按工艺

文件规定对参数实施了有效控制且有生产操作记录可以证实。)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5.4 特殊

过程

对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经济

地进行验证的特殊过程,应事先进

行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

鉴定,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操作和实施过程参数监控。

1.对特殊过程是否事先进行了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鉴定。

2.企业有关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

?此项不适用

5.5 产品

标识

企业应规定产品标识方法并进行

标识。

1.是否规定了产品在生产、检验过程中的标识方法,能否有效防止产品混淆、

区分质量责任和具有可追溯性。

2.检查对关键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标识。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11

序号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5.6 不合

格品

企业应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有效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1.是否制订了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3. 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验。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六、产品质量检验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6.1 检验

管理

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

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

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

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

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度。

3.是否制定了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2.企业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

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1.检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有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2.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是否完整、准确。

(结合“5.1.4原材料的检验验证”、“6.2过程检验”、“6.3出厂检验”

和“6.4型式检验”核查结果综合评定)。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6.2 过程

检验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开

展产品质量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

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1.是否对产品质量过程检验的项目、内容、方法、判定和不合格处理等作

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过程检验。

3.是否作检验记录。

4.是否对检验状态进行了标识。

(重点检查关键零件、关键工序的检验活动)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6.3* 出厂

检验

企业应按本实施细则 5.3的规

定,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出

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

装和标识。

1.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装和标识规定。

2.是否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等规定要求。

?符合

?不符合

12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6.4 型式

检验

应依据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型式检验。

1.企业是否对申证产品单元按下列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进行了型式检验,

且有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

(1)自应力混凝土输水管:Z(Ⅰ)、Z(Ⅱ) 、Z(Ⅲ)依据《自应力混凝土

输水管》GB 4084-1999“ 8.3型式检验”; DY-ZG依据《混凝土低压排水

管》JC/T 923-2003“ 8.3型式检验”;

(2)预应力混凝土管(一阶段管):YYG或YYGS依据《预应力混凝土管》

GB 5696-2006“ 8.3型式检验”;DY-YYG依据《混凝土低压排水管》JC/T

923-2003“ 8.3型式检验”;

(3)预应力混凝土管(三阶段管):SYG或SYGL依据《预应力混凝土管》

GB 5696-2006“ 8.3型式检验”;DY-SYG依据《混凝土低压排水管》JC/T

923-2003“ 8.3型式检验”;

(4)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依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GB/T 19685-2005“ 9.3型式检验”;DY-PCCP依据《混凝土低压排水管》

JC/T 923-2003“ 8.3型式检验”;

(5)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依据《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09“ 8.3型式检验”;DY-RCP依据《混凝土低压排水管》JC/T 923

-2003“ 8.3型式检验”;

(6)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DRC依据《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

土排水管》JC/T 640-1996“ 6.3型式检验”;DRCP依据《混凝土和钢筋

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09“ 8.3型式检验”;

(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B/T

21238-2007)“ 9.3型式检验”。

2.若企业不能自行检验,应委托具有合法地位的检验机构检验,企业应

保留其检验机构合法地位的证明(必须包括计量认证证书及包含所检验产

品单元的检验能力附表复印件)。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13

七、安全防护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7.1 安全

生产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

实施。企业的生产设施、设

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

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

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

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2.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或清晰的标识。

3.车间、库房等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有

效期内。

4.是否对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进行了隔离和防护(玻

璃钢管生产企业所用固化剂和促进剂应分开存放,避免阳

光直接照射,并要有警示标志)。

5.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在实地核查期间及许可证办理期间出现重大安全生产

事故应判为不符合)。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7.2 劳动

防护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

生产和劳动防护培训,并为

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1.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培训;

2.是否对员工提供了必要的劳动防护。

3.员工的生产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14

15

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教程文件

文件编号:《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济南华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 目的及范围 本制度分别对《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批、执行及反馈等方面的工作做出规定,明确了《作业指导书》的内容:作业预备条件、主要施工方法和关键技术、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作业过程的质量检查重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工程的全部作业活动,包括主体工程、临建工程及其它辅助工程施工等。 2. 相关文件 《技术管理手册》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施工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文件包管理制度》 《作业指导文件编码原则》 3. 管理职责 3.1. 在公司总工的领导下,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作业指导书管理的指导、 监督、考核工作。 3.2. 《作业指导书》编、审、批流转过程原则上在项目部实施,由项目部单项 工程师(或单项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总工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工作。 3.3.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在本项目部的控制实施;项目 部专业工程师负责《作业指导书》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单项工程师(或单项技术负责人)负责《作业指导书》的执行,并按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过程监控。 3.4. 《作业指导书》中某些工序卡涉及特殊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的内容, 编写执行后,由项目工程部专工报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专工,工程技术部专工负责审核,定期对公司工序卡库进行修改与更新,实现公司技术信息

共享。 3.5. 信息中心负责相关信息传递媒体的建立和维护;建立工序卡库并提供信息 界面;对已完工程《作业指导书》整理归档,建立模块。 4. 管理流程 4.1. 《作业指导书》目录建立 4.1.1.对具体的承建工程,各专业根据施工范围,将包含的单位工程列表、规 划主要《作业指导书》目录纳入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中。(见《施工组织设 计管理制度》)。 4.1.2.按专业设计中规定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师编制单位工程施工顺序方案 (见《文件包管理制度》),确立单位工程对应的所有《作业指导书》目 录,交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审核后,由项目部总工批准。批准后的《作业 指导书》目录由项目工程部报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 4.1.2.1.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对象,原则上是该单位工程中所含工序关联性 强的项目,也可以按分部或分项工程项目设立。 4.1.2.2. 同一项目的调试与安装工作必须分开编制《作业指导书》。 4.1.3. 按《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专业施工处根据施工计划,确定各《作业 指导书》的编制人员,报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专工(或施工处主任)、项 目工程部专工审批,对编制人员资格进行确认。编制人员必须具备一定 的技术经验或施工经验。 4.2.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批准: 4.2.1. 《作业指导书》由已批准确定的人员进行编制,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总工批准。 4.2.2.分系统调试《作业指导书》由项目工程部相应的机务专工编制,其他专 业专工配合提供对应资料。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工程部主任或分部试运 指挥审核,再交项目总工批准。 4.2.3.项目部认为有必要经总部副总或工程技术部专工复核的项目《作业指导 书》,由项目工程部专工报总部相关人员,总部相关人员提出指导意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实地核查办法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 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 4.1.2,4.1.4)、工艺管理( 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 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 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

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 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 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2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

钢筋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

钢筋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钢筋原材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和意义: 本次比对试验活动依据 GB/T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 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对钢筋力学性能(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伸长率)进行测试。本次比对试验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和掌握各试验室试验人员测试水平,检验万能压力机经期间核查后精度要求,促进各试验室人员试验检测业务能力提高,以适应渭武高速公路全面施工检测的需要;同时对各试验室试验来说,本次比对试验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活动,也是对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补充。 二、样品描述及结果评价 1、本次比对试验选用了HRBE400、直径 16mm 的热轧带肋钢筋作为样品。根据参加人员领取试样先后顺序,随机分发样品。 2、试验时,力学室温度应符合GB/T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 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的要求。 3、结果评价设计与能力评价 本次钢筋比对试验统计方法采用《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1),以所有参加工地试验室试验结果的计算中位值、标准四分位数间距(IQR)测试值,计算各参加工地试验室测试结果的 Z 比分数,按下式计算 Z 值: Z= (A-中位值)/标准(IQR) 式中 A –参加人员测试结果;

标准(IQR)=IQR*; 本次比对试验涉及的统计量有:结果数、中位值、标准(IQR)、最大值、最小值和极差。本次比对试验以 Z 比分数的评价各工地试验的能力。 │Z│≤2 满意),2<│Z│<3 基本满意,│Z│≥3 不满意。 4、在本次比对试验实施过程中,严禁参加试验室相互串通结果,如发现结果直接定为不满意。 三、时间安排 样品领取时间:2016年**月**日至**月**日,结果提交时间2016年**月至至**月**日。 四、试验报告、记录格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试验报告、记录格式按照东方星软件报告及记录格式填写。检测人员应在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单中签字,并在检测报告上加盖试验室公章,试验报告结论不作评价。 2、各单位试验时由中心试验室旁站,中心试验室试验时由项目办旁站,旁站人员应在记录备注栏及报告取样见证人栏签字。 2016年**月

企业环境及场所要求

版次:A /0 编号:HLY/GL02-2011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 依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编制 受控状态:受控 分发号:0 2 编制:生技部 批准:周升义 2011年11月06日发布 2011年11月06日实施诸城市恒利源包装印制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一、清洁生产制度 (2) 二、仓库管理制度 (5) 三、产品标识规定 (7)

清洁生产制度编号:HLY/GL0201-2011 1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环境的清洁,不对生产过程造成污染,确保产品卫生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和生产要求。 3职责 3.1生技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2生技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与考核。 4程序及要求 4.1车间清洁卫生规定 4.1.1每月彻底清扫(或清洗)生产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 4.1.2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扫(清洗),保持清洁。 4.1.3工厂必须设置专用的危险品存放地,存放杀虫剂和一切有毒、有害物品。这些物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有毒标记。危险品在指定的专门人员的严格监督下使用,严禁污染食品。 4.1.4厂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4.1.5新员工入厂时应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定期对全厂职工进行“食品卫生法”、企业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卫生培训制度化和规范化。 4.1.6车间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入厂员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工作。工厂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4.1.7凡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在车间工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1.8车间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4.1.9车间操作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带入车间;进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进入与生产无关的场地。 4.1.10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涕吐。 4.1.11当设备停机时间较长时,应保持设备保持清洁。 4.1.12产品包装应采用无毒、无味的塑料材料或纸箱制成。 4.1.13产品存放时应有防雨、防晒、防爆措施。 4.1.14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防污染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4.2防蝇、防鼠、防虫规定 4.2.1.厂区周围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 4.2.2车间所有进出门都要吊皮帘,窗户、通风口有纱窗,车间内要布置蚊蝇捕杀器,防止蚊虫的进入和污染。 4.2.3车间所有进出门都要布置挡鼠板,防止老鼠进入。 4.3洗手、更衣规定 4.3.1更衣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清扫、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4.3.2操作人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3.3车间人员进入车间时要更换车间内专用鞋,其他人员进入车间要戴鞋套,防止人为污染。

钢筋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

钢筋比对试验作业指导 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钢筋原材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和意义: 本次比对试验活动依据 GB/T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 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对钢筋力学性能(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伸长率)进行测试。本次比对试验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和掌握各试验室试验人员测试水平,检验万能压力机经期间核查后精度要求,促进各试验室人员试验检测业务能力提高,以适应渭武高速公路全面施工检测的需要;同时对各试验室试验来说,本次比对试验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活动,也是对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补充。 二、样品描述及结果评价 1、本次比对试验选用了HRBE400、直径 16mm 的热轧带肋钢筋作为样品。根据参加人员领取试样先后顺序,随机分发样品。 2、试验时,力学室温度应符合GB/T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 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的要求。 3、结果评价设计与能力评价 本次钢筋比对试验统计方法采用《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1),以所有参加工地试验室试验结果的计算中位值、标准四分位数间距(IQR)测试值,计算各参加工地试验室测试结果的 Z 比分数,按下式计算 Z 值: Z= (A-中位值)/标准(IQR) 式中 A –参加人员测试结果;

标准(IQR)=IQR*; 本次比对试验涉及的统计量有:结果数、中位值、标准(IQR)、最大值、最小值和极差。本次比对试验以 Z 比分数的评价各工地试验的能力。 │Z│≤2 满意),2<│Z│<3 基本满意,│Z│≥3 不满意。 4、在本次比对试验实施过程中,严禁参加试验室相互串通结果,如发现结果直接定为不满意。 三、时间安排 样品领取时间:2016年**月**日至**月**日,结果提交时间2016年**月至至**月**日。 四、试验报告、记录格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试验报告、记录格式按照东方星软件报告及记录格式填写。检测人员应在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单中签字,并在检测报告上加盖试验室公章,试验报告结论不作评价。 2、各单位试验时由中心试验室旁站,中心试验室试验时由项目办旁站,旁站人员应在记录备注栏及报告取样见证人栏签字。 2016年**月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号 安全生产规范化资料

第654号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经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4年8月7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第五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三)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钢筋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

钢筋原材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和意义: 本次比对试验活动依据 GB/T 228.1-2010《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对钢筋力学性能(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伸长率)进行测试。本次比对试验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和掌握各试验室试验人员测试水平,检验万能压力机经期间核查后精度要求,促进各试验室人员试验检测业务能力提高,以适应渭武高速公路全面施工检测的需要;同时对各试验室试验来说,本次比对试验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活动,也是对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补充。 二、样品描述及结果评价 1、本次比对试验选用了HRBE400、直径 16mm 的热轧带肋钢筋作为样品。根据参加人员领取试样先后顺序,随机分发样品。 2、试验时,力学室温度应符合GB/T 228.1-2010《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 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的要求。 3、结果评价设计与能力评价 本次钢筋比对试验统计方法采用《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1),以所有参加工地试验室试验结果的计算中位值、标准四分位数间距(IQR)测试值,计算各参加工地试验室测试结果的 Z 比分数,按下式计算 Z 值: Z= (A-中位值)/标准(IQR) 式中 A –参加人员测试结果;

标准(IQR)=IQR*0.7413; 本次比对试验涉及的统计量有:结果数、中位值、标准(IQR)、最大值、最小值和极差。本次比对试验以 Z 比分数的评价各工地试验的能力。 │Z│≤2 满意),2<│Z│<3 基本满意,│Z│≥3 不满意。 4、在本次比对试验实施过程中,严禁参加试验室相互串通结果,如发现结果直接定为不满意。 三、时间安排 样品领取时间:2016年**月**日至**月**日,结果提交时间2016年**月至至**月**日。 四、试验报告、记录格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试验报告、记录格式按照东方星软件报告及记录格式填写。检测人员应在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单中签字,并在检测报告上加盖试验室公章,试验报告结论不作评价。 2、各单位试验时由中心试验室旁站,中心试验室试验时由项目办旁站,旁站人员应在记录备注栏及报告取样见证人栏签字。 2016年**月

企业信息公示知识竞赛题及答案

企业信息公示知识竞赛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90分) (A)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起施行。 A.2014年10月1日 B.2014年7月23日 C.2014年8月7日(C)2.企业信息公示应当()。 A.真实、有效 B.有效、及时 C.真实、及时 (A)3.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原则是()。 A.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B.强调企业社会责任 C.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C)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A.亏损B.范围中涉及高危行业C.异常情形(A)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 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不少于()的企业,确定检查名单。 A.5%B.3%C.10% (C)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A.市级B.省级C.上一级 (A)7.()部门负责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技术规范。 A.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B.省级工商行政管理C.市级工商行政管理(A)8.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 A.信息公示 B.方便监管 C.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B)9.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处罚当事人登记机关在同一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改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A.30B.20C.10 (B)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A.企业公示的信息;企业经营情况B.企业公示的信息;举报C.企业经营情况;举报 (B)11.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至()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A.7月1日;本年度12月31日B.7月1日;下一年度6月30日C.7月1日;本年度10月31日 (B)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日,不得超过()日。 A.10;30B.15;30C.15;45 (B)13.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更正。 A.限期B.及时C.在10个工作日内 (A)1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核心内容是()。 A.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B.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C.加强企业社会责任(B)1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不含下列哪项内容()。

产品编码规则作业指导书

产品编码规则作业指导书

作 者:日 期:

慈溪市汉格洁具有限公司 文件标题产品编码规则作业指导书文件类型 文件编号文件版本生效日期页1/ 4 1 为了保证汉格洁具有限公司对产品的规划、生产、仓储、物流和销售一系列过程进行系统化和有效的管理制定本编码规则。本规则对公司所有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配件和其他辅助生产物料等均适用。 2?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汉格洁具有限公司 3.名词定义: 4 .管理责任: 生产副总助理 5.编码规则 、编码组成 1、原材料编码说明 X X XX X X X X XX 四级:颜色流水号,用二位数字表示 三级:零(部)的流水号,用三位数字表示 二级:产品型号,用四位数字表示,不足用X表示 一级:产品的大类,用一位数字表示(1至5) 2、零配件类编码说明 X XXX X XXX X X 四级:颜色流水号,用二位数字表示 三级:零(部)的流水号,用三位数字表示

二级:产品型号,用四位数字表示,不足用X表示一级:产品的大类,用一位数字表示(1至5) 慈溪市汉格洁具有限公司

3、包材类编码说明 四级:颜色流水号,用二位数字表示 二级:零(部)的流水号,用二位数字表示 二级:产品型号,用四位数字表示,不足用X表 示 一级:产品的大类,用一位数字表示(1至5) 4、管件类编码说明 X X X X X XX X XX 四级:颜色流水号,用二位数字表示 二级:零(部)的流水号,用二位数字表示 二级:产品型号,用四位数字表示,不足用X表示 一级:产品的大类,用一位数字表示(1至5) 5、成品类编码说明 X XXXX X XX XX 四级:颜色流水号,用二位数字表示

实地核查办法

附件2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

实地核查结论的判定原则 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人力资源要求,四、技术文件管理,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共7章26条39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 (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标注*),否决项目为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的2.2.1款、2.3测量设备的2.3.1款、6.3出厂检验共4款; (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非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不标注*)。非否决项目共35款。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8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 2

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1.1 组织 机构 企业应有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应 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负责质量 管理工作的人员。 1.企业是否有文件明确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企业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了质量管理人员。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1.2 管理 职责 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 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企业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覆盖申证产品, 管理体系文件是否按规定批准并已实施。 2.是否规定了与申证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 权限,相互关系是否明确。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1.3 有效 实施 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 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并记录 有关结果。 1.企业的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2.企业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符合 ?轻微缺陷 ?不符合 二、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核查记录 2.1* 生产 设施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 和检验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 设施,且维护完好。 1.企业是否具备满足申证产品所需的水、电、汽等基础设施、生产 场所以及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预应力混凝土管生产企业应具备制 品养护时所需的养护坑或养护窑或养护罩等生产设施); 2.企业是否配置能正常开展必须试验项目的试验室;混凝土管生产企 业应配置混凝土标准养护室(RH:>95%、温度:20±2℃)或标准水 养设施(20±2℃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如果配置混凝土标 准养护箱,其容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3.与申证产品有关的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符合 ?不符合 3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精选版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版本:第2016年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QZ/KC-171-2016 控制状态:受控非受控 使用人: 发放编号: 编制:检测室 审核:唐亮 批准:袁绪文 批准日期:2016年月日实施日期:2016年月日湖南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颁发

核查方法目录 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了解仪器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使用状态,确保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内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 3、核查内容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进行期间核查: 1).稳定性不高,漂移较大的; 2).使用频繁,时间较长的; 3).电子类设备较长时间未启用的; 4).参考标准、标准物质的保管环境及使用有效期。 4、核查方式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B.以留样的再检测对比进行期间核查; C.以同样功能的设备比对来进行期间核查; D.实验室间比对进行期间核查; E.用具自校功能设备的自校程序进行期间核查; F.其他有效的期间核查方式。 5、核查周期

1).对使用频率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稳定性较高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可一年进行1-2次。 2).对其他,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核查次数,但不得少于6个月一次。 六、期间核查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 见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方法。 七、期间核查方法 具体的期间核查方法见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方法。 万能试验机期间核查方法 1、概述(目的):为了解万能试验机状态,维护设备在两次校准期间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减少由于仪器稳定性变化造成的结果偏差,除了在开机前和关机后检查仪器外,特对该设备在两次周期检定/校准之间需进行期间核查。 2、依据:GB/T 228.1-2010及相应作业指导书。 3、技术要求:计算力值的相对误差=│存档值-实测值│/存档值×100%,力值的示值相对误差≤5%。 4、核查所用样品和数量: 选用适合本试验机量程的抗拉强度的钢材,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若干段(长度满足相关要求,数量能应付突发事件)。 5、核查方法:采用实物比对法 5.1由检测员和设备管理员在本试验机检定合格后一周内进行测力试验,并有设备管理员记录实验数据,存入设备档案中,期间核查时备用。 5.2第一次测力后期间核查时,由检测员和设备管理员进行测力试验,将测得数据与存档数据进行对比,计算力值的相对误差。 6、结果评定: 对以上核查结果,应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统一归档。在期间核查过程中若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或评定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确定,并组织维修或送检,维修后的仪器经检查或检定达到技术性能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桂工商办发〔2014〕262号 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落实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 2014〕166号)精神,经自治区工商局同意,为确保《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公示过度系统的使用工作。自治区工商局按照总局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的标准规范和统一规划,将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完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的建设,确保信息公示工作平稳过渡。为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各级工商部门要做好企业公示信息的数据同步工作,确保本辖区内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 二、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内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和相关要求及时公示企业信息。除企业登记、备案信息外,《条例》实施前形成的其他企业信息不纳入公示范围。《条例》实施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公示其名称、注册号、吊销日期,并标注“已吊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2014年2月28日前已设立公司的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发生变动的,从之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示转为由公司向社会公示。 公司的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14年10月1日以后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社会公示。 除上述规定外,《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企业信息公示情形,

青海企业信息公示最新动态

青海注册公司===邹先生:l3l-O978-O258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第三条、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第五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三)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规范

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规范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为使公司生产之产品遵循标准制程进行,制订标准的作业指导书,以达质量与效率之提升。 2.0范围: 本公司开发的产品及OEM加工产品的作业指导书编制。 3.0职责: 3.1研发部(产品工程课):负责提供产品之零件图、成品图、测试条件、管控尺寸、包装方式和BOM及其它有关数据。 3.2研发部(制造工程课):协助检讨制程的合理化及提供治具或机台名称等。 3.3制造工程课: 3.3.1参与新产品设计审查会议并制订初步作业流程。 3.3.2参加新产品试产并拍摄作业图片,制订临时版工作指导书。 3.3.3依据研发提供之尺寸管控图面和已检讨OK的制程、零件,产品料号完善作业指导书的制订,并负责对新产品作业指导书审核及依据《制程变更申请单》之要求进行修订并更换版本。 3.3.4负责主导《作业指导书》检讨确认直至改善OK。 3.4生产部:提供有关数据(冲速,模穴数等)和生产流程中问题点,并负责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会签,提出合理建议。 3.5.品管部: 3.1.5.1根据SOP制作SIP或者QC工程图。

3.1.5.2负责提供产品测试条件、管控尺寸、检验频率等。 4.0定义:无 5.0内容及要求: 5.1试产计划: 5.1.1由研发提出该产品的试产计划,并提供新产品BOM表及蓝图(零件图、成品图、测试条件、管控尺寸、包装方式)。 5.2工艺确认制作: 5.2.1IE通过对产品制样时所记录的工艺流程,制作临时版本的《作业指导书》。 5.2.2产品试产时,IE根据现场状况对作业标准进行梳理修正。 5.2.2.1IE工程师根据试作对产品每道工序的标准操作方法进行进行规范并拍摄图片,用简单通俗的语言对作业内容,作业要点,检验标准等加以描述。IE工程师根据产品研发部和品管部所提供的各项图面,对重点管控尺寸用AUTOCAD 图示加以标注,对重点尺寸要用“▼”加以强调,需作CPK管控应加“【Χ】”管制符号,临时版SOP不发行,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盖临时章或参考章提供产线使用,临时版SOP在正式版SOP发行之前一直有效,正式版发行后生产单位需到DCC审请正式版SOP,同时要将临时版归还于DCC处。 5.2.2.2原则上每种料号都有对应的作业指导书,若出现在同一系列产品中流程作业人力相同,作业方法相同,使用设备完全相同时可以考量制作一份“通用作业指导书”,但作业指导书中必须对每种料号之间的差异处重点描述清楚。 5.2.2.3全套作业指导书中工序均需修订型或增减工序型:IE工程师根据《工程变更申请单》之要求进行修订并更换版本,版本依26个英文字母变更;即B0、B1版、C版……。

企业信息公示条例

企业信息公示条例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保障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和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第三条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准确。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不予公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本行政区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统一建设运行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统一企业信息数据标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互联共享,记于企业名下,形成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七条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一)登记注册信息; (二)行政许可、备案、资质资格认证信息; (三)财产权利抵押、质押登记信息; (四)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信息; (五)各类失信名单的列入、移出信息; (六)抽查检查结果信息; (七)司法协助执行信息; (八)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三)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五)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

ERP编码作业指导书

1.0目的:为便于公司物料的统一管理、区分,特将物料统一分类并编号。 2.0范围:公司内所有的产品/物料等均适之。 3.0定义:无 4.0权责: 4.1ERP数据维护组:负责对物料编码及所属存货档案基础信息的输入。 4.2各个部门:提供需编码的物料的详细信息给ERP数据维护组,物料编码的使用。 5.0作业内容: 5.2物料编码规则: 5.2.1产品类编码为:(公司内所有塑胶成品,半成品,素材) 5.2.1.1产品类编码说明

客户代码 XX (客户简写) 例如:鸿绩HJ ,劲胜JS ,东方亮彩LC,景丰JF 等。 产品机型 XXXXX 例如:亮彩14029,对应代码为LC14029.预留5位数,不足以0代替。 产品类型: X 例如:3-塑胶产品,2-五金产品,1-其它产品. 产品品名: X 例如:1-面壳,2-底壳,3-电池盖,4-侧键,5-装饰件,6-转轴……9其它. 产品流水 XX (01-99) 例如:01-描述产品的流水码,同时描述颜色,规格,版本等信息。 产品特征 X (0-9) 例如:素材-0,底中漆-1,镭雕-2,面漆-3,喷黑-4,CNC-5,委外-6,装配-7,成品-8,其它-9。 5.2.1.2 产品具体结构图如下: XX XXXXX- X X XX - X (共12位) 5.2.2物料类编码为:(公司内所有塑胶成品,半成品,素材之外的物料) 5.2.1.1物料类编码说明 物料属性 X 例如:T-涂料,D-镀材,J-夹治具,F-生产辅料,C-测试用品,B-办公用品,Z-杂项 物料流水 XXXXXX (000001-999999) 例如:000001-描述物料品名,型号规格等信息。 物料特征 X (0-9) 例如:0-一般,3-环保。 5.2.1.2物料类具体结构图如下: X XXXXXX X (共8位) 产品机型:如亮彩14029,对应代码为LC14029.预留5位数,不足以0代替。 客户代码:鸿绩HJ ,劲胜JS ,东方亮彩LC,景丰 JF 等. 产品类型:3-塑胶产品,2-五金产品,1-其它产品. 产品特征:素材-0,底中漆-1,镭雕-2,面漆-3,喷黑-4,CNC-5,委外-6,装配-7,成品-8, 其它-9。 物料属性:T-涂料,D-镀材,J-夹治具,F-生产辅料,C-测试用品,B-办公用品,Z-杂项 物料流水:000001-描述物料品名,型号规格等信息。 物料特征:0-一般,3-环保。 产品流水:01-描述产品的流水码,同时描述颜色,规格,版本等信息。 产品品名:1-面壳,2-底壳,3-电池盖,4-侧键,5-装饰件,6-转轴……9其它.

IPO企业实地核查

【审计干货】IPO企业实地核查 转自:IPO案例库 针对实地核查的相关问题,提示如下: 采用实地核查的核查方式,主要是为了获取判断交易真实性和是否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重要审计证据。监管规定要求对主要客户、供应商,以及新增或异常客户、供应商的核查,应当进行实地核查。注册会计师应加强与券商沟通、协同核查,共同确定具体核查方案,包括样本选择、核查方式和核查时间、核查内容等。 一、总体原则 对客户、供应商的核查程度和核查内容,应当强调重要性原则和风险导向原则。重要性和风险导向性一般体现在: 1、选取核查样本上,应对重要客户和供应商样本,如前n名、新增大额或异常客户和供应商等,进行实地核查;并考虑对这些客户或供应商的下一级客户或供应商,实施进一步现场函证确认; 2、核查的资料上,核查该等客户、供应商的财务会计或业务信息资料(如可直接取得),核对有关报送工商、税务或银行等部门的资料; 3、参与人员上,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应当深度参与高风险重要客户、供应商的实地核查。 二、主要核查内容 实地核查重点关注相关交易与企业性质、规模、财务实力、持续经营等存在矛盾的地方,具体包括:

1.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公允性,所购销货物是否有合理用途,包括检查货物终端销售或最终使用情况; 2.客户的付款能力和货款回收的及时性,对于新增、异常、关联方客户或供应商是否频繁发生与业务不相关或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流动; 3.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账户周转,从而达到货款回收支付的情况。 三、核查对象的选样 进行核查选样时,需考虑的因素通常包括:①发行人的购销模式,如代理商、直接购销、出口贸易商等。采取代销模式的,需要关注最终销售的实现情况;②各期大额交易的各类客户和供应商;③新增的各类客户、供应商;④本期交易较以前同期发生较大波动的各类客户和供应商;⑤如果客户、供应商较分散,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实施现场核查,其中对新增大客户和供应商需要全部核查。 具体而言,报告期内选择实地核查对象的方法可以参考如下: 1.获取并复核发行人按照单个法人口径列示的客户或供应商名录,根据前述选样原则确定应当实地核查的重要客户、供应商; 2.对客户、供应商的实地核查家数,报告期内,特别是最近一年一期一般应保持较高比例,换算成核查金额比例应不低于50%。 如果客户或供应商非常集中,可能核查比例需要更高,甚至达到100%。 如果客户或供应商过于分散,在保持核查比例不低于50%的前提下,除去重点对象选取外,对其他核查对象应当采用抽样技术选取,也可以与保荐机构合作进行或相互利用工作成果,以提高核查结果的满意度。比如,保荐机构在现场实地核查时,会计师采用电话访谈方式实时介入,但应当注意留存相关工作底稿;

实验室比对管理规程

实验室比对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实验室比对管理规程,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所有实验室。 责任人:质量管理部主任、检验员 内容: 1 比对试验应满足的条件 1.1 仪器测定用仪器应经过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1.2 人员参加比对的人员应经过充分的培训,熟悉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及所使用的仪器。 1.3 材料所用材料包括试剂,试验用器具等均应符合试验要求。 2 检验员的比对 2.1 所有在岗检验员都应进行比对,比对按项目进行,每次比对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2.2 比对人员所用试剂、试液、供试品、对照品溶液、设备等均应一致。 2.3 比对人员按照所比对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独立操作。 2.4 比对试验可接受标准:除另有规定外,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用于含量测定时结果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2%;薄层色谱扫描法用于含量测定时结果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5%;重量法、容量法用于含量测定时结果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0.3%;含量测定以外的项目,当结果为一数值时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3%,当结果为一现象描述时,其结果应一致。 2.5 比对结果符合要求的,参加比对人员均可从事此项检验工作。比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查明原因,再次比对,直至结果符合要求,参加比对人员才可从事此

项检验工作。 3 检验仪器的比对 3.1 对同一类检验仪器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应进行仪器比对。 3.2 仪器比对由通过此项检验员比对的人员进行操作。 3.3 对供试品溶液直接进样检测的,比对时应用同一供试品溶液进样检测;对薄层色谱扫描法比对时应对同一斑点进行扫描,检测结果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3%。 3.4 比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比对仪器在查明原因并再次比对通过之前不可继续使用。 4 对照品溶液与滴定液的比对 4.1 对照品溶液与滴定液在存放过程中,其浓度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测定结果,为确定其使用期限,需对其进行定期测定。 4.2 由于TLC测定影响因素较多,误差较大,暂不对TLC法所用对照品溶液进行比对。只对HPLC、GC等所用的对照品溶液进行比对。 4.3 对照品溶液自配制之日起,每1个月测定一次,测定条件必须一致,每次测定峰面积不得少于2个,结果取其平均值。当测定结果与原始值相比相对偏差超过2%时,此对照品溶液不得继续使用,上一次测定时间作为判断使用期限的截止时间。 4.4 滴定液自配制之日起,每1个月由原标定人员标定一次,标定环境必须与原标定环境一致,平行试验次数不得少于三次,结果取其平均值。当标定结果与原始值相比相对偏差超过0.2%时,此滴定液不得继续使用,上一次标定时间作为判断使用期限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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