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计划内沥青混合料用量(2012年生产配合比)

2012年计划内沥青混合料用量(2012年生产配合比)
2012年计划内沥青混合料用量(2012年生产配合比)

沈环线:

乳化沥青624.7T(374.8)

AC-16C 39141.8T 1-2碎石:10603.5米

0.5-1碎石:5178.5米

石屑:6904.6米

河砂:1972.7米

沥青:2152.8T AC-13F(SBS)29356T 1-1.5碎石:4993.5米

0.5-1碎石:5178.4米

石屑:6473.0米

河砂:1849.4米

4.5% 改性沥青:1614.6T(72.7) 新阜线:

乳化沥青518.5T(311.1)

AC-16C 32497T 1-2碎石:8803.4米

0.5-1碎石:4299.4米

石屑:5732.5米

河砂:1637.9米

沥青:1787.3T AC-13F(SBS)24373 1-1.5碎石:4145.9米

0.5-1碎石:4299.4米

石屑:5374.3米

河砂:1535.5米

4.5%改性沥青:1340.5T(60.3) 兴得线:

乳化沥青257.7(154.6)

AC-13F 16147.3T 1-1.5碎石:2746.7米

0.5-1碎石:2848.4米

石屑:3560.5米

河砂:1017.3米

沥青:888.1T

金梁线:

乳化沥青136.4(81.8)

AC-13F 8547.4T 1-1.5碎石:1453.9米

0.5-1碎石:1507.8米

石屑:1884.7米

河砂:538.5米1313.1

沥青:470.1T

姜张线:

乳化沥青126.3(75.8)

AC-13F 7913.9T 1-1.5碎石:1346.1米

0.5-1碎石:1396.0米

石屑:1745.0米

河砂:498.6米

沥青:435.3T 四法线:3.9Km*10m*1.5Kg=58.5T(90#)

郭三线:10Km*7m*4.5Kg=315T(140#)

总计:1-2碎石:19406.9M

1-1.5碎石:14686.1M

0.5-1碎石:24707.9M

石屑:31674.6M

河砂:9049.9M

拌合用90#沥青:5792.1T

拌合用改性沥青:2955.1T

乳化沥青:1663.6T

贯入用140#沥青:315T

AC-16:71638.8T

1-2碎石33%:15071.8米

0.5-1碎石21%:9591.15米

石屑36%:16441.9米

河砂8%:3653.7米

沥青:3130.6T

矿粉3%:2055.2T

AAC-13:86337.6T

1-1.5碎石30%:16435.2米

0.5-1碎石26%:14243.9米

石屑33%:18078.7米

河砂8%:4382.7米

沥青:4161.5T

矿粉3%:2465.3T

总计:

1-2碎石:15071.8

1-1.5碎石:16435.2米

0.5-1碎石:36367米

石屑:47789.8米

河砂:10493.7米

沥青:9433.2T

矿粉:5626.3T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7年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第十九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二十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

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第二十六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第二十七条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病

2012山东省计划生育新政策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b617823.html, 2012山东省计划生育新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按计划生育人口,严禁计划外生育。 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坚持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同时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经济措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人口增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资金、物质和技术投入,为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章晚婚、晚育和节制生育 第六条提倡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怀孕并按计划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七条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对确有实际困难或者特殊情况的夫妻可以允许有间隔地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准生育第三个子女。 第八条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SMA-13).

沥青SMA 混合料配合比设计(SMA-13) 一、基本情况 杭浦高速公路,拟采用改性沥青SMA-13作为面层。 原材料产地如下: 二、设计依据 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2.《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3.《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 4.《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 5.《杭浦高速公路道路养护工程招标文件》 三、设计过程 1、原材料 本次室内目标配合比设计所用集料产地为湖州西园坞(辉绿岩)和闲林(石灰岩),沥青采用韩国SK 生产的SBS-改性沥青,外加剂为木质素纤维,密度为0.6g/cm 3表1 集料及沥青密度试验结果 ,掺量比例为沥青混合料总质量的0.3%,试验所用原材料均由委托方提供。各档集料、矿粉及SBS 改性沥青的密度试验结果见表1。

各档集料及矿粉的筛分结果见表2。 表2 各种矿料的筛分结果 2、混合料级配 根据委托要求,SMA-13型沥青混合料工程设计级配范围见表3。 表3 SMA-13沥青混合料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3、矿料配合比设计计算 根据各档集料的筛分结果,结合混合料级配要求,首先调试选出粗、中、细三个级配,根据工程经验确定三个级配的初始油石比为6.2%,然后用初始油石比成型试件。表4为三种级配的设计组成结果,表5为初试级配的体积分析结果。 表4 三种级配的设计组成结果 )的质量百分率(%) 1.18 0.6 0.3 0.15 0.075

表5 初试级配的沥青混合料性能指标分析结果 根据各组级配体积指标结果分析,结合以往工程经验选择级配3为设计级配,级配曲线见图1所示。 0.075 0.15 0.3 0.6 1.18 2.36 4.75 9.5 13.2 16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筛孔尺寸(mm) 图1 SMA-13设计级配曲线图 4、马歇尔稳定度试验 按设计的矿料比例配料,采用三种油石比,进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试验结果见表6,设计级配合成毛体积相对密度2.705,级配合成表观相对密度2.751。根据以下数据并确定最佳油石比为6.2%。

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电子版)

高陵县目前执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一、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确定。 6、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7、奖励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印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监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 (三)奖励扶助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二、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第一个孩子2001年以后出生,奖励4000元﹚ (一)条件 对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妇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符合《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3、2001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 4、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夫妇双方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 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 (二)办理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5、签订协议。 6、落实节育措施。 7、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陕西省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 (一)条件 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女孩。 4、年满55—59周岁。 (二)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 生育政策观察

当少生孩子成为习俗后,想多生孩子难度更大。这方面全世界没有一个成功案例。“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这是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的一句话。原文中这句话是用来打消“有些同志”对于“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会带来将来劳动力不足问题的忧虑,30年后,这句话成了中国众多学者和其他人士提倡放开第二胎、改变中国人口政策的凭据。 现状“未富先老” 今年两会上,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第五次提出调整我国生育政策的提议,更有多位民间学者持续呼吁放开第二胎。人们在关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同时,也观察到这一政策时期发生的众多社会问题男女比例失调、民工荒、人口老龄化、独子的社会风险等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在中国大陆,0-14岁人口占了总人口数的160%,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了67亿,占总人口数的1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3个百分点。 按照国际惯例,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的人口结构就称作老龄化社会。人口年龄金字塔表现为塔尖变宽,塔底变窄,呈现出一种不稳定的“头重脚轻”形态。数据的背后暗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的危机。在中国的人均GDP只有4000多美元的情况下,有学者将中国的老龄化特征解释为“未富先老”。 同时,由于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政策,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已降至10人,近几年的高考人数持续下降即为新生人口减少表现之一。两者结合带来的问题就是,长此以往,中国的家庭将会呈现“四二一”的结构形态,即一对独生子女夫妇赡养四位老人,同时抚养一个孩子。这样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压力很可能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且由于中国未有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对于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硬件设施上都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老化现象最快也得在40年以后才如此快速的老龄化是30年前公开信中所始料未及的, 会出现。我们完全可以提前采取措施,防止这种现象发生”,这样的预言并没有完美兑现。不仅如此,中国在不得不面对“未富先老”的窘境同时,除了年轻一代人数锐减而很可能老无所依的困难外,还遇到了另一个阻碍人口红利的即将消失。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曾经对人口红利作如下解释“人口红利就是我们在一段时间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速度比较快,而且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增加比较快,这样就使得劳动力资源在一定时期内非常丰富,就使得发展经济有充足的劳动力供给,劳动力的成本也比较便宜。” 中国在实行计划生育前及计划生育初期,一定的高生育率为中国带来了持续了40年左右的人口红利期,客观上对中国经济的高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人口红利消减,我国现在依靠劳动力数量和价格优势的发展模式将会遇到极大挑战。伴随着上世纪80年代更严

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报告

XXX路 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报告

XXXX路 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 设计报告 注意事项: 1.本报告未加盖检测单位报告专用章、缺页、添页或涂改均无效;无相关人员及签发人签字无效;未经检测单位许可复印无效; 2.对检测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向检测单位提出; 3.试验检测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无标准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XXXX检测中心设计报告

1.0 概述 受XXXX委托,XXXX检测中心承担了XXXX路工程上面层SMA-13型沥青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工作。本次改性沥青混合料SMA-13的目标配合比设计方法依据《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JTG F40—2004)进行设计。 2.0 设计依据 上面层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依据以下标准规、规程: 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JTG F40-2004); 2、《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3、《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 3.0 原材料试验 本次试验所用集料、矿粉、沥青均为委托方送样,各原材料规格及产地如下: 1、沥青:XXX产SBS改性沥青; 2、集料:XXX产玄武岩(碎石1:9.5~13.2mm、碎石2:4.75~9.5mm) 3、细集料:XXX产石灰岩(碎石4:0-2.36mm) 4、矿粉:XXX矿粉厂; 5、木质素纤维:XXX(用量为混合料总质量的0.35%)。 4、抗剥落剂:XXX(用量为沥青质量的0.35%) 沥青、矿粉、粗集料、细集料、纤维试验结果如表3.0-1至表3.0-5。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1.材料准备 按相关试验规程规定的取样方法,取足够数量的具有代表性沥青及矿料试样。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材料质量的技术要求试验各项性质,当检验不合格时,不得用于试验。 2.矿质混合料的配合比组成设计 矿质混合料配合比组成设计的目的是选配一个具有足够密实度并且 有较高内摩阻力的矿质混合料,可以根据级配理论,计算出需要的矿质混合料的级配范围。但是为了应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通常是采用规范推荐的矿质混合料级配范围来确定。按现行规范规定。按下列步骤进行: (1)确定沥青混合料类型 沥青混合料类型根据道路等级、路面类型、所处的结构层位选定。(2)确定矿料的最大粒径 各国对沥青混合料的最大粒径(D)同路面结构层最小厚度的关系均有规定,除前苏联规定矿料最大粒径分别为面层厚度的0.6倍与底基层厚度的0.7倍外,一般均规定为0.5借以下。我国研究表明:随h /D增大,耐疲劳性提高,但车辙量增大。相反h/D减小/车辙量也减小,但耐久性降低,特别是在h/D≤2时,疲劳耐久性急剧下降。为此建议结构层厚度人与最大粒径口之比应控制在h/D>2。尤其是

在使用国产沥青时,h/D就更接近于2。例如最大粒径的30-35mm的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其结构层厚度应大于4-7cm,D为20-25mm;中 粒式沥青混凝土,其结构层厚度应大于4-5cm,D为1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其最小结构厚度应为3cm。 只有控制了结构层厚度与最大粒径之比,才能拌和均匀,易于达到要求的密实度保证施工质量。,和平整度. (3)确定矿质混合料的级配范围 根据已确定的沥青混合料类型,查阅规范推荐的矿质混合料级配范围。(4)矿质混合料配合比例计算 ①组成材料的原始数据测定。根据现场取样,对粗集料)细集料和矿粉进行筛析试验。按筛析结果分别绘出各组成材料的筛分曲线,同时测出各组成材料的相对窃度”供计算物理常数备用。 ②计算组成材料的配合比,根据各组成材料的筛析试验资料,采用图解法或电算法,计算符合要求级配范围的各组成材料用量比例。 ③调整配合比。计算得的合成级配应根据下列要求作必要的配合比调整。 a.通常情况下,合成级配曲线宜尽量接近设计级配中限,尤其应使 0.075、2.36和4.75删筛孔的通过量尽量接近设计级配范围中限。b.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交通量大、轴载 重的道路,宜偏向级配范围的下(粗)限。对一般道路、中小交通量或人行道路等宜偏向级配范围的上(细)限。 c、合成的级配曲线应接近连续或有合理的间断级配,不得有过多的

【精选】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一)整体政策的依据 一般说来,人口发展状况、原有人口政策、整体的制度安排与结构、经济发展及其战略和人口、资源与环境所形成的人地关系构成人口政策环境,并成为所有参与人的共同信息。依据共同信息,参与人形成有关人口均衡发展的不同战略,在反复出现的博弈中,各种决策规则被参与人不断尝试,进而从众多的决策规则中分离出一种参与人都认可、都相信的共同知识,在供给方形成条文化、客观化的政府规制,并在各参与人处得到实施,从而凝结成共有信念。在各种影响因素当中,一定时期的人口发展状况是人口政策形成的重要依据。原有人口政策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影响以后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演变。整体性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也成为选择人口政策的重要环境。由于制度结构中各种制度安排的相互关联,某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可能引起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需求,导致严重的制度非均衡。经济发展及其战略、人口与资源环境等形成的人地关系内生不同的人口需求,诱发新的规则。 总体来说可以归类为以下三个依据: 1.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是我国制定人口生育政策的思想理论依据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路线,就会制定出什么样的政策来。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不是就人口谈人口,而是运用唯物论的方法,把人口现象、人口运动及其整个过程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加以考察,从而既科学地阐明了人口自身的发展规律,也阐明了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两种生产”理论、人多也好也坏的两点理论、人口非控制不行的理论、中国是大国也是小国的理论、人均是主要尺度的理论,为我们认识和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为我们制定出一个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人口生育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们在人口问题上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2.我国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现状及其交互作用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客观国情依据。 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口生育政策,都是从自己的国情及其需要出发而制定出来的。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素质偏低;经济较为落后,底子薄,人均收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很多;各种社会设施和社会福利的人均水平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下;各种资源总量可观,但是总的人均水平则归于世界上最低行列;自然环境虽然空间较大,但是适宜于人类生存的环境相对紧张,环境的人口承载力已接近饱和。我们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已经承受了来自人口的巨大压力,我们不能再继续加压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承认现实,在已有国情的条件下寻求快速发展的路子。在人口方面,要尽量减少出生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在经济方面,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大力采用最新技术,以尽快提高社会平均劳动力生产率水平;在社会方面,改善社会设施,增进福利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资源方面,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开发新资源的同时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提高单位资源的贡献率;在环境方面,合理人口分布,减少污染或破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生态得以平衡,并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以上国情诸多要素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赖,其中特别是人口要素,既与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又与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既与资源有着关系,又与环境有着关系,人口的数量过多和素质偏低的现状正在通过许多途径给经济、资源、环境以不良的影响。我国国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要求我们制定一个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 3.绝大多数人的生育观念定势及其可塑性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社会心理依据。 生育观念是人们生育需求的反映。生育需求即生育动机,有经济的、社会的、精神的、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方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嘉兴市春秋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CQ/Q040530-2003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批准人: 状态: 持有人: 分发号: 2003年11月1日批准 2003年11月25日实施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经济开发区春园路 电话:、2600330 传真: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1.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基本原则 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和中面层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对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在温度60℃、轮压条件下进行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对高速公路不小于800次/㎜,对一级公路应不小于600次/㎜ 沥青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实践经验和马歇尔试验的结果,经过试拌试铺论证确定。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遵照下列步骤进行: ±%等三个沥青用量进行马歇尔试验,确定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沥青用量。 2.矿质混合料的配合组成设计

矿质混合料配合组成设计的目的,是选配一个具有足够密实度、并且有较高内摩阻力的矿质混合料。可以根据级配理论,计算出需要的矿质混合料的级配范围;但是为了应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通常是采用规范推荐的矿质混合料级配范围来确定。按现行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092—96)中规定,按下列步骤进行; 确定沥青混合料类型 沥青混合料的类型,根据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及所处的结构层位,按表2选定。确定矿质混合料的级配范围 根据已确定的沥青混合料类型,查阅规范推荐的矿质混合料级配范围表即可确定所需的级配范围。 矿质混合料配合比计算 沥青混合料类型表2

AC-13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说明.

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说明 (AC-13 一.设计依据 1.《公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2.《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 3.《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4.郑开建管办相关技术文件。 二.原材料 1.沥青。采用中海36-1沥青公司生产的AH-70重交沥青,其质量技术指标见表1。 沥青的技术指标 表1 试验项目单位技术要求试验结果 针入度(25℃, 0. 1mm 60~80 70 100g,5s 延度(5cm/min, cm ≥100150 15℃

延度(5cm/min, cm ≥2050.8 10℃ 软化点(环球法℃>46 48 密度(15℃g/cm3实测 1.010 溶解度sb(三氯 %>99.-- 乙烯 RTFOT后残留物质量损失%≤±0.80.05 针入度比P(25℃%≥6170 软化点增值(环球 ℃—-- 法 延度(10℃, cm ≥611.4 5cm/min 2.集料。采用河南禹州碎石厂生产的碎石,其中分为四档:1#料(10~16mm、2#料(4.75~13.2mm、3#料(2.36~4.75mm、4#料(<2.36mm,其质量技术指标见表2、表3。粗集料质量指标 表2 试验项目单位标准试验结果 视密度1#料g/cm3≥2.60 2.755

2#料g/cm3≥2.60 2.796 3#料g/cm3≥2.60 2.722 石料压碎值%≤2617.2 细长扁平颗粒 1#料%<15 7.8 含量 2#料%<15 8.0 对沥青的粘附 ≥5级5级 性 水洗法 1#料%≤10.2 <0.075mm含 量 2#料%≤10.6 3#料%≤10.8 细集料质量指标 表3 试验项目单位标准试验结果视密度g/cm3≥2.60 2.710

AC-20型沥青混合料生产配合比

AC-20型沥青混合料生产配合比 一、配合比设计依据 1、JTJ 052-2000《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2、JTG 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3、JTG F40-2004《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4、《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技术指南》(2010年4月) AC-20型沥青混合料集料级配范围表一 级配类型 沥青混凝土集料级配通过方孔筛筛孔重量百分比(%) 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AC-20 100 90-100 80-90 66-76 55-65 33-43 23-33 18-18 12-20 7-15 4-12 3-7 6、混合料的技术指标 AC-20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类型规范要求 击实次数(次)双面各75次 空隙率(%)4-5 马歇尔稳定度(KN)≥10 流值(0.1mm)15-40 沥青饱和度(%)65-75 动稳定度(次/mm)≥3000 浸水残留稳定度比(%)≥90 冻融劈裂残留强度比(%)≥85 矿料间隙率(%)≥13 二、沥青拌和楼热料仓试验 1、5#热料仓 ①筛分结果如下: 筛孔尺寸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通过率(%)100 98.9 85.5 60.1 8.8 0.7 0.6 ②毛体积相对密度:2.804 表观相对密度:2.836 2、4#热料仓 ①筛分结果如下: 筛孔尺寸13.2 9.5 4.75 2.36 1.18 通过率(%)100 95.3 8.0 1.3 0.8 ②毛体积相对密度:2.796 表观相对密度:2.835 3、3#热料仓 ①筛分结果如下: 筛孔尺寸9.5 4.75 2.36 1.18 通过率(%)100 71.5 1.8 0.8 4、2#热料仓 ①筛分结果如下: 筛孔尺寸9.5 4.75 2.36 1.18 通过率(%)100 71.5 1.8 0.8 ②毛体积相对密度:2.772 表观相对密度:2.820 4、1#热料仓 ①筛分结果如下: 筛孔尺寸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通过率(%)100 84.8 57.8 37.0 26.8 17.8 12.5 ②表观相对密度:2.768 毛体积相对密度:2.678 5、矿粉自产。矿粉干燥、洁净、无团粒结块,其技术指标经检测符合规范要求。结果如下表: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网友提问:计生政策哪年开始实施?哪年颁布计划生育条例?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提出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这一阶段,我国人口增长基本处于自发和无计划的状态,人口出生率持续增加。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次出生高峰的出现,人口无计划地盲目增长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与此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促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随着死亡率的下降和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要求节制生育的呼声在增高。 我国领导人在这一时期已意识到中国人口多的现实,并逐步认识到节制生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一些知名学者和民主人士也开始关注日益增长的中国人口问题对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负面影响,如著名的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民主人士邵力子先生等。 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计划生育的试点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以后,我国人口增长经历了建国后的第二次出生高峰期。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总人口已接近7亿。人口这种盲目增长的态势引起了政府的再一次关注。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制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1964年,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些地区也相应成立了类似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先后建立了计划生育组织机构,这也是我国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来推广节制生育工作的尝试。 三、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 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并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四五”期间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内,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制目标。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过程

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1.矿质混合料组成设计 (1)根据道路等级、路面结构层位及结构层厚度等方面要求,按照上述方法,选择适用的沥青混合料类型,并按照表8-22和表8-23(现行规范)或8-24和表8-25(新规范稿)的内容确定相应矿料级配范围,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 (2)矿质混合料配合比计算 1)组成材料的原始数据测定

按照规定方法对实际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取样,测试粗集料、细集料及矿粉的密度,并进行筛分试验,测定各种规格集料的粒径组成。 2)确定各档集料的用量比例 根据各档集料的筛分结果,采用计算法或图解法,确定各规格集料的用量比例,求得矿质混合料的合成级配。矿质混合料的合成级配曲线必须符合设计级配范围的要求,不得有过多的犬牙交错。当经过反复调整仍有两个以上的筛孔超出设计级配范围时,必须对原材料进行调整或更换原材料重新设计。 通常情况下,合成级配曲线宜尽量接近设计级配中限,尤其应使0.075mm、2.36mm、4.75mm等筛孔的通过量尽量接近设计级配范围的中限。对于交通量大、轴载重的道路,合成级配可以考虑偏向级配范围的下限,而对于中小交通量或人行道路等,合成级配宜偏向级配范围的上限。 2.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最佳沥青用量(以OAC表示)。沥青用量可以通过各种理论公式计算得到,但由于实际材料性质的差异,计算得到的最佳沥青用量,仍然要通过试验进行修正,所以采用马歇尔试验是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的基本方法。 (1)制备试样 1)马歇尔试件制备过程是针对选定混合料类型,根据经验确定沥青大致用量或依据表4-10推荐的沥青用量范围,在该用量范围内制备一批沥青用量不同、且沥青用量等差变化的若干组(通常为五组)马歇尔试件,并要求每组试件数量不少于4个。 2)按已确定的矿质混合料级配类型,计算某个沥青用量条件下一个马歇尔试件或一组试件中各种规格集料的用量(实践中大多是一个标准马歇尔试件矿料总量1200g左右)。

揭秘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完整过程

揭秘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完整过程 2012年03月28日11:04 来源:新京报 “一个太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提起计划生育,这是上世纪70年代,人们常挂在口头的一句顺口溜。到了1980年,“只生一个好”的口号已响彻大街小巷。 计划生育口号就像晴雨表,反映着人口政策的变化。当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时,前面也走过了一段曲折起伏的路。而著名人口经济学专家田雪原,就是见证人之一。 毛泽东批示 人口非控制不行 1979年8月5日,《光明日报》以近整版篇幅,发表了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田雪原的一篇文章——《为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翻案》。这,还得从马寅初的那篇《新人口论》说起。 新中国成立后,20世纪50年代,由于社会安定、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我国迎来了第一波人口过快增长时期。1953年的《农业发展纲要》首次写入计划生育内容,计划生育开始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 1957年7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马寅初的《新人口论》。

马寅初提出,人多固然是一个极大的资源,但也是一个极大的负担,如果不加控制任其盲目增长,势必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因此,他主张提高人口质量,控制人口数量。 但是以马寅初为代表的关于控制人口的主张,遭到围攻和批判。《新人口论》被批为“仇视劳动人民”、“利用人口问题向党、向人民进攻”。 再加上从1959年开始,中国出现了三年自然灾害,出生率急剧下降,1960年首次出现了不正常的人口负增长,计划生育被搁置。 这样的结果是,1962到1973年,中国经历了又一轮生育高峰,总出生人口达3.2亿。 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毛泽东在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上批示:人口非控制不行。 虽然如此,人口研究仍是长期无人敢于问津的“禁区”。 “人口理论的拨乱反正必须首先面对这一桩公案,推倒一切不实之词,为新人口论平反。”今年3月10日,田雪原说。在这种情形下,1979年8月5日,他的一篇文章——《为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翻案》刊登在《光明日报》上。 以此为契机,田雪原接连在《人民日报》等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批驳了人口越多越好的“人手论”、“人口不断迅速增长是社会主义人口规律”等的禁锢和教条,对当时人口理论的拨乱反正起到了推动作用。 计划生几个最合适? 控制人口要实行计划生育,而如何计划,这是个问题。 早在1970年,周恩来就指出:“计划生育属于国家计划范围,不是卫生问题,而是计划问题。”而其中,计划生几个最合适,才是政策的核心。 两年后的8月21日,卫生部在向国务院写的《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中,将城市的生育控制经验总结为“晚、稀、少”。所谓“晚”,指男女双方在25岁以后结婚;“稀”,指婚后生育间隔长一些;“少”,指一对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 “不过,中国的人口增长像一辆已经开起来的汽车,有很大惯性,靠它自己慢慢停下,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田雪原说。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2)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 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2)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2)

河南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1-12-23 08:59:16 来源: 大河网(郑州) 有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 决定 (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在第十七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修改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将第十八条第(一)项修改为:“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三、删除第二十七条。 四、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确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费治疗,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财政或政府购买的保险予以保障。治疗终结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是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生活困难的,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给予照顾,并由当地人民政府酌情给予救济。”

Ac10沥青混凝土目标配合比

沥青混凝土(AC-10)目标配合比设计说明 一、概述 1、依据 (1)《公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2)《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 (3)《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2、粗集料:碎石经试验其表观相对密度、吸水率、针片状含量、<0.075颗粒含量、磨耗值各项指标均符合规范要求。 3、细集料:粗石粉、石屑,经试验其各项指标均符合规范要求。 4、矿粉:经检验其表观密度、亲水系数等各项指标均符合规范要求。 5、沥青,沥青为齐鲁石化70#道路石油沥青。经检验其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沥青与粗集料的粘附性等各项指标均规范要求。 二、目标配合比设计 1、级配设计:对碎石、粗石粉、石屑、矿粉分别进行了筛分,最终确定各矿料掺配比例为:5-10mm碎石:粗石粉:石屑:矿粉=30:25:40:5 2、最佳油石比的确定 参照试验规程沥青参考用量,结合实际经验,按油石比0.5%变化,制作五组试件,即油石比分别为5.0%、5.5%、6.0%、6.5%、6.10%,每组试件四至五块,冷却12个小时后,测其密度、饱和度、空隙率等指标,然后经马歇尔试验测的稳定度、流值结果汇总下表: 沥青混合料试验结果汇总表

根据以上各项试验结果及计算结果,分别绘制饱和度、矿料间隙率、空隙率、密度、与油石比的关系曲线,最后确定最佳沥青用量为5.75%。 三、室内配合比结论 根据上述试验,实验室建议的沥青目标配合比为: 矿料级配:5-10mm碎石:粗石粉:石屑:矿粉=30:25:40:5 最佳油石比:6.10%,最佳沥青用量5.75%。 本次目标配合比设计可作为工地生产配合比设计依据。

2020年广东省计划生育新规定介绍

2020年广东省计划生育新规定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 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 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 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 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 地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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